提高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对土建造价的影响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  推荐本文 | | 获取馆网全文
摘要
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以框架——剪力墙结构为算例,研究抗震设防烈度的改变对土建造价的影响,分析了不同抗震设防烈度情况下土建造价的差异。
引文
[1]谈一评,等.广厦建筑结构通用分析与设计程序教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周雍年,张晓志,谢礼立.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效益分析[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002(1).
    [3]高小旺,李荷,等.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若干问题的探讨[J].土木工程学报,1997,12(6).
    [4]王伟,等.建筑抗震设计数据资料[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7.
    [5]许东.抗震设防烈度的变化对框架结构钢筋用量影响的定量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3(7).
    [6]尚守平.结构抗震设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7]李树桢,李冀龙.房屋建筑的震害矩阵计算与设防投资比确定[J].自然灾害学报,1998(4).
    [8]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

版权所有:© 2023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