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界定了河长制中公众参与的内涵,并从法律依据、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和参与方式等4个方面分析现阶段北京市河长制中公众参与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整合优化公众参与主体的结构;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的深度;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以期推动北京市河长制工作中公众参与的健康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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