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的侵权认定比例较高,由于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常采取固定的模式,在判决中缺乏对摄影作品独创性、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的明确认定,导致著作权保护内容无限扩张、公共领域被侵占。因此,应将摄影作品中的公共元素排除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之外,以利于公共摄影作品的及时传播。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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