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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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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派生诉讼制度、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度,该三大制度一起构成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基础。在三大制度中,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地位突出。《公司法》第75条和第143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但由于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在实践应用中存在较多争议。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将股东回购请求权纳入重点调研课题,交予广东高院课题组调研,但最终并未发布司法解释或形成共识性的纪要。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制度做进一步探讨。
     全文分以下部分:
     前言阐述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在我国的产生过程及历史背景,揭示我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由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诸如适用尺度等问题呼唤着这一制度的完善和具体化。
     第一部分论述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权利属性、该制度在公司制度中确定和发展的进程。文章从该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和理论依据两个方面论述了该制度对调整公司大小股东利益冲突、达到公司利益均衡、实现公司内部平等的意义。
     第二部分从我国公司治理模式角度阐释了在我国建立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必要性,并分析了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特征,指出规定的缺陷。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为平衡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赋予了小股东救济的途径,但由于法律规定的笼统,在实践中难以统一操作。
     第三部分以美国、韩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为研究范本,考察了这一制度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适用情况,如适用的公司类型、股东类型、情事、行权程序等,以期借鉴境外的合理规定,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则。
     第四部分从我国公司体制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特色阐述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在我国公司制度中确定的必然性,同时指出该制度虽然被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但仍存在操作上的缺陷。从多个方面剖析现行法律对该制度规定的弊端。
     第五部分分析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保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就其适用范围、行权程序、回收价格、对权利的限制、回购后的法律问题等,提出了一些改进方案和建议。
     结语中指出公司法规定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符合现行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法律设计的问题,在实践中需要统一适用的尺度。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的运行模式对这一制度加以完善。
The system of derivative lawsuits, appraisal rights and cumulative voting, which are adopted by the new company law, constitute fundaments of the protection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Appraisal rights projects much in these three arrangements. Article 75 and 143 provide for appraisal rights concerning respectively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s and stock Corporation, Ltd. When a corporation does not prosecute a cause of action itself, corporate shareholders may assert a claim on the entity's behalf. These claims, usually initiated against a director, officer, or third party, are termed "derivative lawsuits". However, for lack of terms on operating this system, judges can hardly be given on the same scale in practice. So Supreme People’s Court ranked it as an important research project, and let Guangdong High People’s Court work at it in 2005. Nevertheless, it failed to get a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r a summary. So it’s necessary to make a further study on the practical requirements,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aspects need perfection of this system.
     This article consists of following parts:
     Preface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the adaptation and historic background of the system of derivative lawsuits. This system was embodied as a result of benefit conflict aroused by 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right of management. The new Company Law comes into force on January 1st 2006, but judges can hardly be given on the same scale in practice. To perfect the terms on operating the system of derivative lawsuits, so as to make it more practical, is the direct cause for author to study on this project.
     The first part deals with the objection of the rights of shareholder appraisal rights properties, the system in the system determine and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article from the system theory of historical reasons and based on two aspects of the system to adjust the size of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balanced and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l dscourses the benefit conflicts between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andminorityones,aswellashowtoprotectthelegaladvantagesofminorityshareholdersbykeepingthecompanyrunningnormally.Thoughauthorelaboratesthefeasibilityofderivativelawsuits,itisimpossibletooperateforlackofdetailedtermsonthissystem.
     Thesecondpartofcorporategovernancemodefromtheanglebroughtupinourcountryfromtheshareholderappraisalrightssystemofnecessity,andanalysisourcompanylawoftherelevantregulationsandprovisionsofthedefectspointedout.Theobjectionoftheshareholderappraisalrightssystemtobalancetheinterestsofconflict,thesmallshareholders'relief,butbecauseofthelawofthegeneral,inpracticeitunified.
     Thethirdpartgivesageneraloverviewontheoperationofthissystemofderivativelawsuitsinforeigncountries,suchasKorea,Japan,theUnitedStates,andTaiwanDistrictbyintroducingtheapplicationofcorporationsandshareholders,procedures,determineofrepurchaseprice,etc,fromourcompanypolicytodevelophistoricalprocessandcharacteristicsofthisobjectionshareholdersappraisalrightssysteminourcompanysystemintheinevitabilityandthesystembyourcompanylawexplicitlystipulatesthat,buttherearestilloperateontheflaw.fromseveralaspectstoanalyzetheexistinglawthesystemofabuses.
     Thefifthpartputsfocusonthedifficultiesthatappearinjudicialpracticeofthissysteminourcountry,existingintheapplication,proceduresofthesystemanddeterminationofrepurchaseprice.Thenauthorputsforwardthesuggestionsofsolutionsfromthesethreeaspects.
     Theepilogueputsforwardthattheprovisionofderivativelawsuitsshouldbeinlinewiththeeconomicgrowth.Asthissystemisembodiedbylaw,thedegreeofapplicationofitshallbeunified.Authorwishedthesystemofderivativelawsuitstobeimprovedbydrawinglessonsfromforeigncountries.
引文
1参见卞江、徐向艺:《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在股份公司中的适用性研究》,《东岳论丛》2004年第4期,第22页。
    2参见王远明、阎珊珊:《构建我国异议股东收买请求权的思考》,《湖湘论坛》2005年第6期,第86页。
    3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97页。
    4参见闻德锋、梁三利:《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商业研究》2005年第13期,第169-170页。
    5参见刘慧:《构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研究》,《孝感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78页。
    7参见[美]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355页。
    8张民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9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769页。
    10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768页。
    11任向前:《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吉林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7页。
    12参见《联邦最高法院新法学周刊》(德国1964年),第282页;转引自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768页。
    13王荣康:《股份收买对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保护》,《现代法学》2002年第3期,第66页。
    14〔美〕罗伯特?C?克拉克著:《公司法则》,胡萍译,中国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357页。?
    15〔美〕罗伯特·C·克拉克著:《公司法则》,胡萍译,中国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16赵旭东:《公司法实例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第272页。
    17王晶:《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18页。
    18[韩]李哲松:《韩国公司法》,吴日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7页。
    19江晔:《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15页。
    20[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页。
    21戴剑萍:《论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12页。
    22袁怀军:《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11月下旬刊(总第213期),第207页。
    23英文简称MBCA。
    24参见王燕:《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适用范围及价格确定法律问题当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总第125期),第97页。
    25参见[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5页。
    26参见毛鹏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及其司法救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14页。
    27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218页。
    28参见沈四宝编译:《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5页。
    29参见任向前:《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吉林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16页。
    30卞耀武主编:《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84页。
    31参见毛鹏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及其司法救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15页。
    32王燕:《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适用范围及价格确定法律问题刍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总第125期),第100页。
    33公平价值评估方法的部分参考自[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伟建、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8-174页;施天涛:《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版,第565-567页;张民安:《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9-223页。
    34参见温振英:《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暨南大学硕士2008年学位论文,第21页。
    35张穹主编:《新公司法修订研究报告》中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78页。
    36参见[韩]李哲松:《公司法讲义》,博英司2004年第11版,第470页,转引自金美兰:《韩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38参见蒋大兴:《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问题之研究—以股份公司合并规则为中心检讨》,载《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783页。
    39参加马广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28页。
    42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218页。
    43参见吴建斌:《最新日本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111页、116‐117页、238页。
    44参见日本公司法第116条第2款、第469条第2款、第785条第2款、第797条第2款。
    45参加《日本公司法》第117条第2款、第470第2款、第786条第2款、第798条第2款、第807条第2款。
    47参见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87条、第316-2条3项、第317条3项。
    48参见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第190节第24、25、26款;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
    49栗克彩、潘焕学:《从股权结构谈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与经济》2005年第8期,第23页。
    50杨林:《关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考》,《时代金融》2008年第16期,第101页。
    51栗克彩、潘焕学:《从股权结构谈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与经济》2005年第8期,第23页。
    52陈桂华:《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模式选择》,《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3月总第103期,第45页。
    53?甘培忠:《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制度》,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第78页。
    54参见赵万一主编:《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87页。
    5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56袁濛、翁少祥:《公司合并中小股东さ姆晌侍庋芯俊罚斗ㄖ朴肷缁帷罚006年第8期,第106页。
    57L.B.CGower:“PrincipleofModernCompanyLaw”5thedition,Sweet&MaxwellLtd.London(1992)p.553.转引自许根友:《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障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第1页。
    58见郑捷:《中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模式的回顾与前瞻》,http://www.hrbgzw.gov.cn/news_text.asp?id=16680,2009年7月23日访问。
    59邵利伟:《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手段》,《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年第12期,第16页。
    60史际春、温烨、邓峰著:《企业和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8页。
    61参见孟勤国:《郑百文重组与公司法人所有权说》,《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丁晓筠:《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郑百文案例分析》,《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62参见赵万一主编:《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176页。
    63参加赵旭东:《公司法实例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第401页。
    64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23-224页。
    65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772页。
    66吴庆宝主编:《商事裁判标准规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173页。
    67宋乔山:《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第15页。
    68施鹏鹏编译:《法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历史、学说与实践》,载吴越主编:《私人有限公司的白年论战与世纪重构》,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91-392页。
    69参见柯芳枝:《公司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6页。
    70王晶:《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31页。
    71参见马广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34页。
    72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3页。
    73刘兰芳主编:《新公司法疑难案例判解》,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第175页。
    74刘兰芳主编:《新公司法疑难案例判解》,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第174页。
    75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14页。
    76参见[韩]李哲松:《韩国公司法》,吴日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l版,第412页。
    77参见魏磊杰:《论美国公司法中的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制度》,《研究生法学》2006年第3期,第66页。
    78参见冯果:《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l版,第191‐194页。
    79刘晓光:《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研究》,吉林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第30页。
    80参见《台湾公司法》第188条第2项,第317条第2项。
    81费玲玲:《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研究》,台大硕士论文,转引自李莉、刘花玲:《股份回购法律制度探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第25卷),第40页。
    82参见时建中主编:《公司法原理精解、案例与运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62页。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2、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2000年版;
    3、王保树,崔勤之:《中国公司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王泽鉴:《民法总则》(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5、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
    6、张民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7、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
    8、赵旭东:《公司法实例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9、[韩]李哲松:《韩国公司法》,吴日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1、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2、沈四宝编译:《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0、张民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32、吴庆宝主编:《商事裁判标准规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33、赵旭东:《公司法实例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34、赵万一主编:《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35、江平、李国光主编:《最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1月第
    1版;
    36、史际春,温烨,邓峰著:《企业和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7、刘勉义:《我国听证程序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38、时建中主编:《公司法原理精解、案例与运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1、卞江、徐向艺:《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在股份公司中的适用性研究》,《东岳论丛》2004年第4期;
    2、王远明、阎珊珊:《构建我国异议股东收买请求权的思考》,《湖湘论坛》2005年第6期;
    3、闻德锋、梁三利:《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商业研究》2005年第13期;
    4、刘慧:《构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研究》,《孝感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5、郑孟状、郭占红:《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与债权人保护》,《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2期;
    6、栗克彩、潘焕学:《从股权结构谈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与经济》2005年第8期;
    7、杨林:《关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考》,《时代金融》2008年第16期;
    8、陈桂华:《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模式选择》,《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3月总第103期;
    9、甘培忠:《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制度》,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
    10、袁濛、翁少祥:《公司合并中小股东さ姆晌侍庋芯俊罚斗ㄖ朴肷缁帷罚006年第8期;
    11、邵利伟:《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手段》,《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年第12期;
    12、孟勤国:《郑百文重组与公司法人所有权说》,《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
    13、丁晓筠:《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郑百文案例分析》,《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14、袁怀军:《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11月下旬刊;
    15、王燕:《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适用范围及价格确定法律问题当议》,《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总第125期);
    16、魏磊杰:《论美国公司法中的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制度》,《研究生法学》2006年第3期;
    17、李莉、刘花玲:《股份回购法律制度探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第25卷);
    18、任向前:《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吉林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19、王晶:《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20、江晔:《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21、戴剑萍:《论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22、许根友:《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障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
    23、毛鹏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及其司法救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24、温振英:《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暨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25、金美兰:《韩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吉林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
    26、马广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复旦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27、宋乔山:《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
    28、刘晓光:《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研究》,吉林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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