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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吏部尚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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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职官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官担任者是推动各种制度运行的具体实施者。唐代中央职官制度继承了前此演变数百年至隋基本定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尚书省是唐代中央行政执行部门,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一职官设置对唐及其以后各代的制度皆有深远影响。系统了解各部职官的制度与人事情况能加深对制度史的认识。学界已有的研究对吏部的关注尚缺乏全面性与系统性。吏部负责官员选任与勋爵等人事问题,因而其长官吏部尚书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寻常。有唐一代吏部尚书可考者计有一百四十四任,本文上篇围绕吏部尚书职官的行政制度展开,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考述吏部尚书的职掌及其与政治的关系。下篇则在历史学方法基础上结合地理学、统计学等对吏部尚书的人事制度进行探讨。
     上篇主要围绕吏部组织结构、吏部尚书职掌以及吏部尚书与唐代政治关系等进行论述。
     第一章,关于唐代吏部职官设置情况。吏部起源自汉代,历经魏晋南北朝隋数代,除北周因复古改制不同外,其他各代基本以吏部作为尚书分部之首,而两晋南北朝时期尚书省是宰相机构,吏部尚书为八座之一。唐代前期吏部尚书、侍郎的职官设置与员额及名称曾有几次变化,中后期基本定型。吏部所辖吏部司、司封司、考功司、司勋司基本定型于隋代,入唐后亦有一定变化,其职责为协助吏部尚书、侍郎进行铨选、执掌官员勋封以及考课等。
     第二章,关于唐代吏部尚书的职掌。吏部尚书行使吏部长官的一些职责,通过签署有关文书体现其长官地位,另外要领导本部门工作以及丰持修订有关律令和族姓书籍等。吏部尚书参与文官铨选,其铨选范围为六七品官员,后来与吏部侍郎通掌六品以下官员铨选,唐中后期还负责科目选等。为完善铨选程序,吏部尚书要调整吏部铨选时间与程序,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安史乱之前。吏部尚书作为朝中要官,近六成的担任者有兼职,根据朝廷需要其亦被委任担任临时差遣,主要担任考校使、参与军事活动、主持营造山陵、充任盐铁使等。
     第三章,关于吏部尚书与唐朝政治的关系。唐朝前期中央政治为三省六部制,吏部尚书作为其中重要文官,每每兼任宰相或以旧相担任,或迁为宰相,而且在职能上有明显表现;唐后期,由于尚书省地位的削弱,吏部职能亦削弱,作为吏部长官的吏部尚书虽亦不少曾任职宰相等重要职官,但担任吏部尚书时由于处于其仕途衰退期,因而任职时政治作为并不显著,对本部门的职能的加强亦贡献不大。总的来看,吏部尚书的政治表现与唐朝政治形势演变及制度变化有较大关系。
     下篇对吏部尚书担任者的人事情况进行考察,主要围绕其任职情况及出身展开。
     第四章,关于唐代吏部尚书的籍贯与出身阶层。从籍贯分布来看,整个唐代主要集中在北方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四道,河南道与河东道吏部尚书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河北道由于受安史乱影响人数减少。南方诸道于唐后期出现几任吏部尚书,主要为北方南迁后新落籍人士。就出身阶层来看,共出自四十二个郡姓,出身这些郡姓者有九十八人,占唐代可考吏部尚书约八成,可见吏部尚书担任者绝大多数出身于士族阶层。且吏部尚书出身于大士族阶层的比例亦很高,超过一半,近达六成。但唐代新兴士族出任吏部尚书者则属少数。
     第五章,关于吏部尚书的入仕与履历情况。吏部尚书担任者其初仕获得出身的情况,除前期元勋功臣入唐时多已为官可不计外,其他入仕者以进士科举最多,门荫出身次之。中期门荫出身者有所增加,占同期可考近一半,科举出身者人数未变。至后期,吏部尚书中进士出身者为绝对多数,其中明经出身者仅一例。门荫出身者则在中期回升的基础上反而大幅度下降。总体来看科举出身者在吏部尚书担任者中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其中单由制举出身者仅在前期出现,中后期已无。起家官情况为,前期多有前隋旧官,其他情况也较复杂。至后期较多起家于校书郎和县级佐吏。起家于节度使属官的情况是后期独有现象,且人数不少。
     第六章,关于吏部尚书的迁转情况。迁入官以宰相、尚书省、地方官属所占比例最多,其中三十五任自宰相迁入吏部尚书后仍兼任宰相,显示唐代以宰相增加吏部尚书一职,是对宰相权力的进一步增强,另外也反映着吏部尚书地位非同一般。迁出官机构则主要为宰相机构、地方官属、尚书省及东宫官属。另外有卒于任上及被贬情况。由近五分之一的非正常迁出来看,吏部尚书一职在唐代仍有一定风险性,因非正常迁出与政局往往有较直接关系,从而进一步说明吏部尚书一职与政局关系较紧密。
     第七章,唐代吏部尚书可判断任期者,总体看任期小于二年的在八成以上,而唐中期任期相对较长,后期任期多数较短,可见后期吏部尚书迁转较为频繁。就吏部尚书在职官中所处位置看,计有八十五任吏部尚书处于其仕途高峰时,四十任为趋于仕途衰退期。有唐一代,这两种情况居多。尤其后期处于高峰与衰退皆最多,但前期中期处于衰退期吏部尚书比例占同期很小,总体分析后期处于衰退期较多,加上后期吏部尚书任期较短者颇多,兼任宰相之吏部尚书比例已明显减小,说明吏部尚书职权与地位随吏部职权的削弱而变动。
The official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the official is leading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The central official system is Three Province Six board which successes the former system. Shangshu province is the Administrative Execution, which leading six boards. This kind of official system influences the latter deeply. So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history on system, we must research the official system. Libu is the primacy of Tang dynasty's Shangshu province. Libu Shangshu is the chief of Libu, and the status is ver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to analyze the authority and status of Tang Dynasty's Libu Shangshu from the Shangshu's functions and the parentage and the situation of representation and the relationship with government.
     The chapter one is to review the setting and duty of Tang dynasty's Libu, to expound concretely the shift of Libu officers' setting、number、name, and to summarize the system origin and the setting and duty of Libu department and Sifeng department and Kaogong department and Sixun department in Tang dynasty.
     The chapter second is to discuss the duties of Libu Shangshu in Tang dynasty. Libu Shangshu carry outs the power of the chief of department such as singing the document and deciding government affairs, and leads the department and participates in compiling books about personnel matters and in constituting laws. LIbu Shangshu is charge in officers-select and adjusting the program. As the important officers in government, Libu Shangshu is also commissioned to act some temporary official positions. Such as taking part in military activities, taking charge of building tombs of emperors and holding the post of Yantieshi and so on.
     The Chapter three is to review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ibu Shangshu and Tang's politics.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ang dynasty, the central politics is Three Province six board, As the important civilian, Libu Shangshu often assumes the office of prime minister as the part time job. In the late period, because of the weakening of position of Shangshu province, the duty of Libu is also weakening. As the chief of Libu, Libu Shangshu although assume the office of prime minister or other important positions, but because they are in the low tide of undertaking, their political achievement is not prominent, and also to the enhancement of Libu's duty. In view of the general, there has great connection between the political performance and evolvement of Tang's political form.
     The chapter five is to review the complexion of entering political stratum and their experience. As Libu Shangshu, except the heroes who have most been the officers, the most are the Jinshi exam, and family status which become officers is the second. In the Medium-term, family status which become officers are near the half. The total number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is not changed. Until to the late, Libu Shangshu who is scholar status takes the absolutely majority. From of which, there is only one person from Mingjing. The numbers of Family Status which become officers descend greatly on the contrary on the basis of rising in the Medium-term. Generally speaking, the officers taking part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take the important position gradually, and the officers who join the Zhiju exam sigle appear in the early period, but disappear in the middle and late period.The Qijiaguan are the old officers of Sui dynasty in early period, and other circumstances are also very complex. Until to the late, many Qijia are Jiaoshulang. The single phenomenon in the late period is that Qijiaguan is the local officer and also the underling of Jiedushi, and the number is great.
     The chapter six is to discuss the Shift of the occupation. Qianrenguan are prime minister, Shangshu province and local officers mostly. The institutions of Qianchuguan are prime minister institution, local officer institution, Shangshu province and Donggong institution. In addition, there are complexions that they are dead in the position and demotion. There are thirty five officals who also pluralized prime minister since the Libu Shangshu moving into the prime minister. It shows that in Tang Dynasty adding Libu Shangshu to prime minister further enhances the power of the prime minister, and also reflects the unusual position of Libu Shang shu.The institutions of Qianchuguan are mainly prime minister institutions, local governments,Shangshu province and Donggong government. In addition,there are the circumstances about someone dead in the Work or being demoted. From the view of almost one-fifth abnormal moving out,the post of Libu Shangshu is still risky in Tang Dynasty.Because the abnormal moving out is often related in political situation,it further illuminates that the post of libushangshu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The Chapter seven , of which Libu Shangshu who can be estimated tour of duty in Tang dynasty, the number is over 80% whose duty is less than two years. The tour of duty is oppositely longer in the middle period and shorter in the late period, which explains that the shift in this period is frequent.
     As the Libu Shangshu's position in officers, there are 85 Libu Shangshus in the climax of their undertaking, and 40 in the low tide. The two complexions take the majority. In the late period, the most officers are in the high and low tide, but in the early and middle period, Libu Shangshu who are in the low tide of their undertaking have a small number. To analyze totally, in the late period, Libu Shangshu in the low tide are more. The number of Libu Shangshu whose tour of duty is comparatively short is large and the percentage of Libu Shangshu who are also prime minister is obviously decreased. These explain that the duty and the position of Libu Shangshu shift with the weaken of the Libu's duty.
引文
[1]明初废除宰相,尚书六部成为地位与品级最高的行政机构。
    [2]参见: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3]参见:何朝晖,《分化与重组——明》,载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第411-420页。
    [1]张泽咸,《汉魏六朝时期的吏部运作述略》,《文史》2007年第1期,第78页。
    [2]也有例外,如北魏时吏部曾一度处于殿中、南部尚书之下。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第339-349页。
    [3]关于明代吏部文选职能,参见:潘星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4]上世纪陈寅恪较早关注人物个人背景与政治的关系,如其对牛李党争的研究即是典型分析。参见:《唐代政治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1年。
    [5]可考官员中,吏部尚书一百二十二人(二百四十四任),吏部侍郎二百五十六人(二百八十三任)、吏部郎中二百八十六人,二百七十余人,司封郎中一百四十三人,司封员外郎一百五十八人,司勋郎中一百五十七人,司勋员外郎二百六十三人,考功郎中四十四人,考功员外郎五十二人,以上合计已有一千七百五十二人,实际人数当在其上。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华书局,1986年;岑仲勉,《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载《金石论丛》,中华书局,2004年。
    [1]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5页。
    [2]荣新江、李肖、孟宪实,《新获吐鲁番文献概说》,《文物》2007年第2期。
    [3]崔凝曾以刑部尚书兼判吏部三铨事,应归为一任吏部尚书,见《唐故刑部尚书崔公府君(凝)墓志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六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202页。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未收,盖因其未见出十之《崔凝墓志》。
    [4]主要论著有:王素,《三省制略论》,齐鲁书社,1986年:张国刚,《唐代官制》,三秦出版社,1987年;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王颖楼,《隋唐官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五代卷《隋唐五代》(俞鹿年著),人民出版社,1996年;罗永生,《三省制新探—以隋和唐前期门下省职掌与地位为中心》,中华书局,2004年。
    [5]中华书局,1986年。
    [6]黄永年,《唐史史料学》,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26页。
    [7]《大陆杂志》,第2卷,第11期(1951)。
    [8]《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
    [9]宁欣,《唐代选官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
    [1]《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第219-228页。
    [2]《唐代铨选与文学》,第146-190页。
    [3]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八卷(法律制度),中华书局,1992年。
    [4]文载《第一届国际唐代学术会议论文集》,(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第987-996页。
    [5]原载《吉林师院学报》1982年第2期,收于《吴枫学术文存》,中华书局,2002年。
    [6][日]筑山治二郎《唐代政治制度の研究》,(大阪)创元社1967年。
    [7]王吉林,《君相之间:唐代宰相与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8-70页。
    [8]《人文杂志》2006年第2期。
    [9]《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10]香港龙门店有限公司1978年。
    11 原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5本第1分,1984年,后收于黄清连主编《制度与国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版。
    [1]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
    [2]《兰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3]《唐研究》,第3期,1997年出版。
    [4]齐鲁书社,2004年。
    [5](日本)平成三四年度科研费报告书,1994年。
    [6]《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4本第2分(1983年)。
    [7]《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6本第2分(1985年)
    [8]《南开学报》2004年第1期。
    [9]《唐代刑部尚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张金龙教授指导,1997年。
    [1]《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第1233页。
    [1]《南齐书》卷一六《百官志》,第320页。
    [2]《宋书》卷三九《百官志》:宋太祖元嘉“又并置。十八年,增删定曹郎”。
    [3]《隋书》卷二五《百官志上》,第721页。
    [4]《隋书》卷二五《百官志上》,第741页。
    [5]《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条”注引《汉旧仪》,第3596页。
    [6]《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条”注引蔡质《汉仪》,第3596页。
    [7]《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30页。
    [8]《晋书》卷四六《刘颂传》,第1293页。
    [9]《南齐书》卷四八《孔稚珪传》,第835页。
    [10]《梁书》卷二《武帝纪中》,第39页。
    11 《陈书》卷二《高祖纪下》,第34页。
    12 《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第1236页。
    13 《陈书》卷三三《儒林·沈洙传》,第437页。
    [1]陈灵海对刑部的渊源进行了考述,初步认为,汉魏时代的“三十六曹”中,由于三公曹、二千石曹所主辞讼、刑狱非常接近,极有可能合并而成为后来的刑部。详见:陈灵海,《刑部渊源考》,《浙江学刊》2005年第4期。唐代吏部官员多有参预修订律令事例,概延续南朝时吏部兼有刑部某些职能之故,若如此,则亦可佐证唐朝时制度南朝化之论。关于唐时南朝化论述最近成果。参见:牟发松,《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唐代的南朝化倾向》,《江海学刊》2005年第5期;牟发松,《从南北朝到隋唐——唐代的南朝化倾向再论》,《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王素,《关于隋及唐朝三省制的‘南朝化'问题》,载牟发松主编,《汉唐历史变迁视野下的社会与国家关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吏部在六朝时期一直保持对官员的选任职权,只是在具体运作上其权力有所消长,总体上呈被分化和削夺的趋势。在陈代,吏部的人事权最为低落。参见:吴慧莲,《六朝时期吏部人事权的消长》。
    [3]关于十六国职官制度特点,参见: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第348-407页。
    [4]《晋书》卷一○二《刘聪载记》,第2665页。
    [5]《晋书》卷一○五《石勒载记下》,第2746页。
    [6]《晋书》卷一○五《石季龙载记上》,第2764页。
    [7]《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第2884页。
    [8]关于北燕政治制度,参见:张金龙,《北燕政治史四题》,收于《北魏政治与制度论稿》,甘肃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29-432页。
    [1]关于北魏尚书制度,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第339-349页。张金龙对北魏殿中尚书亦有探讨,参见:《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第十六章《史籍所见北魏前期禁卫武官制度》,中华书局,2004年,第696-704页。
    [2]《北魏文成帝南巡碑》见有二位选部尚书,参见:张庆捷、李彪,《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文物》1997年12期。
    [3]对于北魏主客曹设置情况,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黎虎,《汉唐外交制度》,第168-170页。
    [4]郭锋认为这是尚书左右丞制上,对隋唐最有影响的变化。参见:郭锋,《唐尚书都省简论》,《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
    [5]《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52页。
    [6]北齐三公曹似兼有南朝删定郎之职任,如《北齐书》卷四三《封述传》云:“太昌中,除尚书三公郎中,以平干称。天平中,增损旧事为《麟趾新格》,其名法科条,皆述删定。”
    [7]《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考功”本注,第752页。
    [8]唐长孺认为,北朝的举秀孝与南朝的明经射策,从考试内容上特别是从放宽门第限止上说,已经为唐代科举制度开辟了道路”。参见: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第131页。
    [1]《旧唐书》卷二《太宗纪上》,第33页。
    [2]《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第92页。
    [3]《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载:垂拱元年“十月,增置天官侍郎二员”,第1789页。按垂拱元年时吏部侍郎为二员,此处若增置二员则为四员,其他任何史料不能证实此点。疑《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此处记载有误。
    [1]《唐会要》卷五八《尚书省诸司中》“吏部郎中”条,第1006页。
    [2]《唐会要》卷五八《尚书省诸司中》“吏部郎中”条,第1006页。
    [3]《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86页。
    [4]对唐代令史、书令史品级设置、职掌及选任等的研究,参见:赵豪迈、杨晓慧,《唐代令史、书令史探微》,《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36卷。
    [1]《唐会要》卷五八《尚书省诸司中》“吏部员外郎”条,第1006页。
    [1]林西郎对道教的管理制度有系统论述,其中涉及司封司对道教的管理,参见:《唐代道教管理制度研究》,巴蜀书社,2006年。
    [2]《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吏部尚书》,第634页。
    [3]《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20页。
    [1]马志立,《唐代勋官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朱雷教授指导,2005年。第22、23页。
    [2]前期主持科举时考功司长官考功员外郎的研究,参见:宋德熹,《唐代前期吏部考功员外郎的身分背景》,《兴大历史学报》第17期(2006年6月),第41-66页。
    [1]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第381页。
    [2]《隋书》卷七五《儒林·刘炫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721页。
    [3]《旧唐书》卷八一《刘祥道传》,第2750页。
    [1]《旧唐书》卷八五《杜如晦传附叔淹传》,第2471页。
    [2]《旧唐书》卷六五《杜如晦传附叔淹传》,第2471页。
    [1]《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第3064页。
    [2]《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第1805页。
    [3]《旧唐书》卷一三六《齐抗传》,第3757页。
    [4]《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5]白居易,《萧俛除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六六二,第6734页。
    [1]《通典》卷一五《选举三》,第362页。
    [2]《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3]《旧唐书》卷一五下《宪宗纪下》,第444页
    [4]《新唐书》卷一七九《杨于陵传》,第5029页。
    [5]《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695页。
    [6]《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698页。
    [7]《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703页。
    [1]《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第1168页。
    [2]《唐会要》卷五八《吏部尚书》,第1005页。
    [3]见本文第一章“尚书吏部组织结构”之“吏部侍郎设置”。
    [4]按,吏部侍郎应职掌八品与九品官员铨选,此处阙文。严耕望亦曾指出此处“脱九品”,参《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93页。
    [5]关于流外官即流内九品以外职官的选授等情况,主要由吏部郎中负责。相关研究参见:任士英,《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又见《资治通鉴》卷二○七“则天后长安四年”条,第6574页。
    [1]另有一例,《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韦安石,京兆万年人,周大司空、郧国公孝宽曾孙也。……安石应明经举,累授干封尉,苏良嗣甚礼之。永昌元年,三迁雍州司兵,良嗣时为文昌左相,谓安石曰:‘大材须大用,何为徒劳于州县也。'特荐于则天,擢拜膳部员外郎、永昌令、并州司马。”(第2955-2956页)
    [2]《封氏闻见记校注》卷三“制举”条。[唐]封演撰,赵贞信校注,中华书局,2005年,第18页。
    [3]参见: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94页。
    [4]《唐金紫光禄大夫礼部尚书上柱国赠尚书右丞相许国文宪公苏颋文集序》,《全唐文》卷二九五,第2987页。
    [1]《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基本同,第1818页。
    [2]《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第1799页。
    [3]《新唐书》卷一一六《韦思谦传》略同。
    [1]参见:胡宝华,《唐代监察制度研究》第三章《武周革命与御史台》,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70-121页。
    [2]参见《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东都选”条,第1368页。又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第502页。
    [3]《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
    [4]《旧唐书》卷九九《张嘉贞传》,第3093页。
    [1]《旧唐书》卷一○八《韦见素传》,第3273页。
    [2]《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302页。
    [3]《旧唐书》卷一四九《令狐峘传》,第4013页。
    [4]《唐会要》卷七四《选部上》“掌选善恶”条,第1347页。
    [5]《旧唐书》卷一八上《武宗纪》,第589页。
    [6]《旧唐书》卷一八下《宜宗纪》,第615页。
    [7]《旧唐书》卷二○《哀帝纪》,第792页。
    [8]刘海峰在论述唐后期铨选情况时对“沿用三铨注唱的铨选程序”有所论述,参见:《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第136-139页。
    [9]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81页。
    [1]严耕望对唐后期“吏部铨选权之日消”已有较为详尽论述,此处笔者多有借鉴其观点。参见:《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493-505页。
    [2]《唐会要》卷七四《选部上》“吏曹条例”条,第1349页。
    [3]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495页。
    [4]《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选限”条,第1355页。《旧唐书》卷八一《刘祥道传》略同,第2750页。
    [5]《旧唐书》卷五○《刑法志》。
    [1]《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藻鉴”条,第1356页。
    [2]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十《吏部侍郎辑考》,第544页。
    [3]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太宗贞观十九年”条载:“中书令马周摄吏部尚书,以四时选为劳,请复以十一月选,至三月毕;从之。”第6234页。
    [1]所谓“团甲”,《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载:“凡注拟,必先具官阶团甲,送门下以闻。注官,阶高拟卑曰行,阶卑拟高曰守。三铨注拟讫,皆当铨团甲,过左右仆射。”则团甲即是汇总注官的文件,以上奏宰相机构审批。
    [2]《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选限”条略同:“开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吏部尚书裴光庭奏。文武选人。承前三月三十日始毕。比团甲已至夏末。自今已后。并正月三十日内团甲。二月内毕。”《册府元龟》记载裴光庭上奏所及时间为三月十日,而敕文及《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选限”皆为三月三十日。
    [3]《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803页。
    [4]《旧唐书》卷一三六《刘滋传》载:“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据此可知,刘滋较为胜任吏部铨选职责。
    [5]《旧唐书》卷一三六《刘滋传》,第3752页。
    [1]《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804页。
    [2]《旧唐书》卷一三六《窦参传》,第3747页。
    [3]《新唐书》卷六一二《宰相表》同,第1705页。
    [4]《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804页。《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选限”载:“贞元八年春,中书侍郎平章事陆贽始复令吏部每年集选人。”云云及《册府元龟》卷六三○《铨选部·条制第二》记载同此,时间上与陆贽任宰相于夏四月略有差异,按,八年春,其尚未任宰相,故其改革事宜必不为此时进行。《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及《册府元龟》卷六三○《铨选部·条制第二》有误。
    [5]《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第3801页。
    [1]《封氏闻见记校注》卷三制举条。[唐]封演撰,赵贞信校注,中华书局,2005年,第22页。
    [2]《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3]《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4]《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1]《旧唐书》卷四三《职官二》,第1817页。
    [2]如:西晋,“时将缮宫城,尚书符下陈留王,使出城夫。”《晋书》卷三九《荀勖传附组子奕传》,第1161页;刘宋,“尚书符荆州曰”,《宋书》卷四四《谢晦传》第1352页,等等。
    [3]雷闻指出:“在具体操作上,除核心政务(如吏部铨选)由各部头司协助长官亲自执掌外,其他大量的日常政务例由各司郎官独立完成,案成以后送至独省检勾,而本部尚书、侍郎一般签名连署而已”。参见: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9页。
    [1]《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2]现存唐代官文书的原件涉及吏部的极为有限,最近新发现的一些文书显示,尚书吏部中有些文书似不需吏部尚书签署即可,如《唐调露二年东都尚书吏部符》,此“符”显示由吏部员外郎起草并签署。参见:史睿,《唐代前期铨选制度的演进》,《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据此推断,吏部本职内的工作,根据分工,其各级官员自然有一定的自主性,由于史料的限制,吏部文书的具体签署情况仍不好判断。
    [3]中村裕一,《唐代公文书研究》,东京:汲古书院1996年,第179-180页。
    [4]有关奏抄的研究,参见: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第89-111页。
    [5]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98页。
    [1]《吐鲁番出土文书》第六册,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504-607页,文书编号为66TAM346:1。
    [2]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第495页。
    [1]关于临川郡长公主墓出土诏书的研究,参见: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昭陵文物管理所,《唐临川公主出土的墓志和诏书》,《文物》1977年第10期;张沛,《唐临川长公生墓出土的两通诏书刻石—兼谈唐代前期的诏书形成过程》,《文博》1994年5期(总62期)。
    [2][清]王昶编,《金石萃编》卷一○二《颜鲁公朱臣川告身》,中国书店,1985年,第5-6页。
    [1]颜真卿曾爵“鲁郡开国公”,不曾为“吴郡开国公”,疑《颜鲁公书朱巨川告身》有衍文。见:殷亮,《颜鲁公行状》,《全唐文》卷五一四;令狐峘,《光禄大夫太子太师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墓志铭》,《全唐文》卷三九四。
    [2]此转引自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第314-315页。《南宋馆阁续录》,张富祥点校本不载告身内容,参见: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第314页注②。
    [3]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第316页。
    [1]张金龙在界定“禁卫”内涵时进一步肯定:“《唐律》与魏晋南北朝诸律有直接的传承关系,是在参考前朝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很多内容便是对前朝法律的直接采用。”参见:《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第21页。
    [2]有关唐代立法的研究成果颇多,其中刘俊文《唐代立法沿革考述》(《唐代法制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较全面地梳理了唐代历次立法实施的大致情况。2007年山东大学博士论文《唐代刑部尚书研究》一文在刘俊文研究基础上对唐代立法的相关情况,如立法时间、参预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整理。参见:王建峰,《唐代刑部尚书研究》第二章《刑部尚书的司法职能》第一节《组织并主持参与法典的制定与奏改》,张金龙教授指导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3]《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选限”条,第1355页。
    [4]《旧唐书》卷五○《刑法志》,第2134页。
    [5]《旧唐书》卷五○《刑法志》,第2135页。
    [1]同上,第2138页。
    [2]同上,第2149页。
    [3]同上,第2150页。
    [4]《旧唐书》卷五○《刑法志》,第2150页。
    [1]参见:[日]仁井田 陞,栗劲、霍存福、王占通、郭延德编译,《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
    [2]《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第1475页。
    [3]《旧唐书》卷一七二《李石传》,第4483页。
    [4]《旧唐书》卷一七二《李石传》,第4483页。
    [5]《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下》,第572页。李石罢相与牛党联合宦官势力排斥宰相李石与郑覃有直接关系。参见:傅璇琮,《李德裕年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73-275页。
    [6]《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下》,第573页。
    [1]多涉及到内政外交军事等的决策,关于唐代宰相决策,参见:黎虎,《汉唐外交制度》下编第七章第二节《宰相决策》,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95-301页。
    [2]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六章《魏晋的三公、尚书》与第七章《南北朝的三公、尚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3]罗永生认为“政事堂群相议政制度建立于太宗贞观年间的可能性甚大”,我以为此论为是。参见:《三省制新探—以隋和唐前期门下省职掌与地位为中心》,中华书局,2005年,第204页。善于八座集议的探讨,又见:方本新,《唐代尚书“八座”会议初探》,《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9卷第4期。
    [4]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二节《唐初尚书省性质之变化:从宰相机构到最高行政机构》,文载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0页。
    [1]据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
    [2]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二节《唐初尚书省性质之变化:从宰相机构到最高行政机构》,第81页。
    [1]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二节《唐初尚书省性质之变化:从宰相机构到最高行政机构》。
    [2]同上。
    [3]黎虎,《汉唐外交制度》下编第七章《唐代外交决策制度》,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08-309页。
    [1]《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5页。
    [2]《朝野佥载》卷一“景龙中,斜封得官者二百人,从屠贩而践高位。景云践祚,尚书宋璟、御史大夫毕构奏停斜封官”。([唐]刘餗撰,程毅中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第7页)
    [3]关于百官大会决策的情况,可参看:黎虎,《汉唐外交制度》下编第七章之第第三节,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01-309页。
    [1]《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2]《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3]唐前期朝廷曾组织三次修订与选官密切相关的族姓谱牒类书籍,关于这三次修订的时代背景和历史原因的分析,详见:邓文宽,《唐前期三次官修谱牒浅析》。文载中国唐史学会主编《唐史学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5-67页。
    [4]《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1]《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69页。
    [2]《旧唐书》卷一八九下《儒学下·柳冲传》,第4971-4972页
    [1]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华书局,1986年;又见《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卷九八《魏知古传》、卷七四《崔湜传》、卷八八《陆象先传》,与《新唐书》卷一二三《萧至忠传》、卷一二六《魏知古传》卷九九《崔湜传》、卷一一六《陆象先传》。
    [2]《旧唐书》卷阴三《职官志》,第1855页
    [3]孙关宏、胡雨春、任军锋主编,《政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7页。
    [1]据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韦安石再任吏部尚书时迁转情况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兼检校中书令,仍兼检校吏部尚书→中书令,仍兼检校吏部尚书,第497页。
    [1]李岘任吏部尚书,兼御史大夫,知江南东西及福建选事,并充劝农宣慰使,置铨洪州,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第511页。
    [1]《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唐太宗贞观十九年”条,第6233页。
    [2]《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第2956页。
    [3]《旧唐书》卷一五五《崔邠传》,第4117页。
    [4]《旧唐书》卷一五五《崔邠传》,第4117页。
    [5]《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4页。
    [1]《旧唐书》卷七七《杨篡传附族子弘武传》,第2675页。
    [1]《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第3321页。
    [2]《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峘传附弟岘传》,第3344页。
    [3]《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第3511页。
    [4]《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第3411-3512页。
    [1]《旧唐书》卷七○《戴胄传》,第2533页。
    [2]《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第3514页。
    [3]有关颜真卿礼仪方面的贡献以及礼仪使的设立与职掌问题,详见:吴丽娱,《礼制变革与中晚唐社会政治》,文载黄正建主编,《中晚唐社会与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4]《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5]《册高士廉改封中国公文》,《全唐文》卷九,第112页。
    [1]《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第189页。
    [2]《旧唐书》卷一○○《裴漼传》:“漼早与张说特相友善,时说在相位,数称荐之。漼义善于敷奏,上亦嘉重焉。由是擢拜吏部尚书。”(第3129页)
    [3]《旧唐书》卷六九《侯君集传》,第2510页。
    [4]详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第491页。
    [1]《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2]关于盐铁使研究,可参见:宁志新,《隋唐使职制度研究(农牧工商编)》,中华书局,2005年,第202-227页。
    [3]对于充任盐铁使者,参见:《唐会要》卷八八《盐铁使》;[清]万斯同,《唐将相大臣年表》,二十五史补编编委会编,《隋唐五代五史补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何汝泉,《唐代转运使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宁志新,《隋唐使职制度研究(农牧工商编)》。
    [4]《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85-2086页
    [5]《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101页。
    [1]《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4页。
    [2]《旧唐书》卷六四《巢王元吉传》,第2421页。
    [1]《新唐书》卷九六《杜如晦传附淹传》,第3858页。
    [2]《旧唐书》卷六三《封伦传》,第2397页。
    [3]李世民对中立派多采取了较为稳妥的处置,且多有委以重任者,如李靖、李勋等,对于李建成派中的才能之士亦会酌情拔擢,如魏征。
    [4]《旧唐书》卷六二《杨恭仁传》,第2382页。
    [5]《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附叔父淹传》,第2471页。
    [1]《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第2468页。
    [2]《旧唐书》卷六九《侯君集传》,第2510页。
    [3]《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4]《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5]《旧唐书》卷七○《戴胄传》,第2533页。
    [6]《旧唐书》卷六《则天争后纪》,第115页。
    [7]《新唐书》卷四《则天顺圣武皇后纪》,第81页。
    [1]《旧唐书》卷七八《高季辅传》,第2701页。
    [2]《旧唐书》卷七八《高季辅传》,第2703页。
    [3]《旧唐书》卷四《高宗纪》,第66页。
    [4]《旧唐书》卷八○《褚遂良传》,第2738页。
    [5]《旧唐书》卷八○《褚遂良传》,第2738页。
    [1]《新唐书》卷一三二《吴兢传》,第4524页。
    [2]《旧唐书》卷七七《柳亨传附兄子奭传》,第2682页。
    [3]《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上·高宗废后王氏传》,第2170页。
    [4]《旧唐书》卷七七《柳亨传附兄子奭传》,第2682页。
    [1]《资治通燎》卷一九九“唐高宗永徽元年”条,第6270-6271页。
    [2]《资治通鉴》卷一九九“唐高宗永徽元年”条,第6286页。
    [1]《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69页。
    [2]《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69-2710页。
    [3]《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70贝。
    [1]《旧唐书》卷八一《刘祥道传》,第2753页。
    [2]《旧唐书》卷八一《刘祥道传》,第2753页。
    [3]《旧唐书》卷八一《李敬玄传》,第2754-2755页。
    [1]《旧唐书》卷五《唐高宗纪下》,第100页。
    [2]《新唐书》卷一○八《裴行俭传》,第4083页。
    [3]《旧唐书》卷七七《韦挺传附子待价传》,第2672页。
    [1]《旧唐书》卷一八三《外戚·武承嗣传》,第4729页。
    [2]《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第4404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第2956页。
    [1]《旧唐书》卷九三《唐休璟传》,第2980页。
    [2]《旧唐书》卷九三《唐休璟传》,第2980页。
    [3]《资治通鉴》卷二○九“唐睿宗景云元年”条,第6640页。
    [4]《新唐书》卷一二五《苏瓌传》,第4395页。
    [5]《旧唐书》卷八八《苏瓌传》,第2879页。
    [1]《旧唐书》卷九七《刘幽求传》,第3039页。
    [2]《令画中宗以后功臣于凌烟阁诏》,《全唐文》卷五二,第564页。
    [3]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全唐文》卷二三三,第2355-2356页。
    [4]《旧唐书》卷一○○《毕构传》,第3115页。
    [1]《资治通鉴》卷二一○“唐玄宗开元元年六月”条,第6681-6682页。
    [2]《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第169页。
    [3]《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第2971页。
    [4]《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第2968页。
    [5]《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第3063页。
    [6]《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第3064页。
    [7]《旧唐书》卷一○六《王毛仲传附陈玄礼传》,第3256页。
    [8]《封氏闻见记校注》卷三《铨曹》,第22页。
    [1]《旧唐书》卷一○○《裴漼传》,第3129页。
    [2]《唐会要》卷七四《选部上》“论选事”条,第1339页。
    [3]对于李林甫与杨国忠长期兼领吏部尚书的现实意义与制度意义,参见: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第三篇《唐玄宗天宝初年的中枢政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36-143页。
    [1]《旧唐书》卷一○六《李林甫传》,第3240页。
    [2]《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4-3245页。
    [3]《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第3321页。
    [1]《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第3321页。
    [2]《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4]《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峘传附弟岘传》,第3344页。
    [5]《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峘传附弟岘传》,第3345页。
    [6]常衮,《授裴遵庆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四一一,第4212页。
    [7]关于唐德宗朝政治,参见:刘玉峰,《唐德宗评传》,齐鲁书社,2002年。
    [8]《旧唐书》卷一二五《萧复传》,第3551页。
    [1]《新唐书》卷一六五《郑珣瑜传》,第5062页。
    [2]《旧唐书》卷一四七《高郢传》,第3976页。
    [3]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辑考三上《吏部尚书》,第515页。
    [4]《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085-2086页
    [1]《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101页。
    [2]《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第3622页。
    [3]《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第3522页。
    [4]《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1]《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2]《旧唐书》卷一六四《杨于陵传》,第4293页。
    [3]《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第4165页。
    [4]元稹,《授韩皋尚书左仆射制》,《全唐文》卷六四八,第6559页。
    [5]元稹,《授韩皋吏部尚书赵宗儒太常卿制》,《全唐文》卷六四八,第6571页。
    [6]元稹,《授韩皋尚书左仆射制》,《全唐文》卷六四八,第6559-6560页。
    [7]《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8]白居易,《论重考科目人状》,《全唐文》卷六六八,第6795页。
    [1]《旧唐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第4554页。《新唐书》卷一七四《李宗闵传》同,第5233页
    [2]《旧唐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第4552页。
    [3]牛李党争作为唐后期之政治特点,学界研究成果颇丰。陈寅恪较早对此进行研究,见氏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之后诸多学者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讨论,其中傅璇琮所著《李德裕年谱》是二十世纪后期研究牛李党争的重要著作。有关牛李党争的研究,此处不再罗列,参见:胡辑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
    [4]《唐代关中士族与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49-153页。
    [1]《旧唐书》卷一六七《赵宗儒传》,第4362页。
    [2]《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6页。
    [3]《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7页。
    [4]《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1]《旧唐书》卷一七六《李宗闵传》,第4552页。
    [2]《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第1475页。
    [3]《新唐书》卷二○三《文艺下·欧阳詹传》,第5787页。
    [4]《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第3741页。
    [5]《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第4462页。
    [6]《旧唐书》卷一七二《李石传》,第4483页。
    [7]《旧唐书》卷一七六《杨嗣复传》,第4559页。
    [1]《旧唐书》卷一七六《杨嗣复传》,第4559页。
    [2]《新唐书》卷一六七《王播传附起传》,第5115页。
    [3]《新唐书》卷一六七《王播传附起传》,第5114页。
    [4]《旧唐书》卷一七一《高元裕传》,第4452页。
    [5]《旧唐书》卷一六五《柳公绰传附子仲郢传》,第4305页。
    [6]《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唐武宗会昌五年二月”条,第8014页。
    [7]《资治通鉴》卷二四七“唐武宗会昌四年六月”条,第8001页。
    [5]《资治通鉴》卷一四八“唐宣宗大中元年”条,第8023页。
    [9]《旧唐书》卷一七三《李回传》,第4502页。
    [1]《旧唐书》卷一七三《李回传》,第4502页。
    [2]《旧唐书》卷一七七《崔慎由传》,第4580页。
    [3]《旧唐书》卷一七七《裴休传》,第4594页。
    [4]《旧唐书》卷一七九《徐彦若传附父商传》,第4667页。
    [5]《新唐书》卷一八二《萧邺传》,第5362页。
    [6]《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58-659页
    [7]《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79页。
    [1]《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附仿传》,第4482页,
    [2]《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695页。
    [3]《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698页。
    [4]《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702页。
    [5]孔纬与刘崇望亦曾迁为吏部尚书,但实际未在任。
    [6]《旧唐书》卷一七九《张浚传》,第4656页。
    [7]《旧唐书》卷二○上《昭宗纪》,第740页。
    [8]《旧唐书》卷一七九《崔昭纬传》,第4653页。
    [9]《旧唐书》卷一七九《崔昭纬传》,第4653页。
    [10]《旧唐书》卷一七七《崔慎由传附子胤传》,第4583页。
    [1]《旧唐书》卷一七九《徐彦若传附父商传》,第4666页。
    [2]《新唐书》卷一一六《王綝传附抟传》,第4227页。
    [3]《旧唐书》卷一七七《崔慎由传附子胤传》,第4587页。
    [4]《旧唐书》卷一七七《崔珙附远传传》,第4591页。
    [1]《旧唐书》卷一一三《裴遵庆传附向子寅、寅子枢传》,第3357页。
    [2]《旧唐书》卷一七九《陆扆传》,第4668页。
    [3]《新五代史》卷三五《唐六臣·薛贻矩传》,第242页。
    [4]《旧唐书》卷二○下《袁帝纪》,第809页。
    [1]日本学者户崎哲彦对唐临一生事迹做了较为全面考述,对于唐临籍贯考察亦认为自北海临淄县移居关中(《唐临事迹考——两<唐书·唐临传>补正》,《唐研究》第八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1-107页)。
    [1]王公理,《唐故益州大都督府司马上骑都尉卢君(承福)墓志》,《全唐文补遗》第七辑,第11页
    [1]刘祎之,《大唐故秘书少监刘府君(应道)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0页。
    [2]《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河北道”条,第1495页。
    [3]《周故吉州长史刘君(齐贤)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六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359页。
    [1]参见《新唐书》卷二○六《外戚·武士彟传附三思传》。
    [1]《全唐文》卷五一四,第5223页。
    [2]《大唐故光禄大夫工部尚书使持节都督荆州刺史驸马都尉上柱国莘安公窦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二辑,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94-96页。
    [1]权德舆,《唐故正议大夫卫尉少卿闻喜县开国伯赐紫金鱼袋裴君志铭并序》,《全唐文》卷五○六,第5150页。
    [2]《大唐故扬州大都督府右司马护军河东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裴公(寰)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八辑,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414页。
    [3]郑余庆,《左仆射贾耽神道碑》,《全唐文》卷四七八,第4887页。
    [1]张九龄,《大唐金紫光禄大夫行侍中兼吏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赠太师正平忠献公裴公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二九一,第2957页。
    [2]赵守俨亦认为杨国忠籍贯“作永乐者,盖得其实”。详见:《杨贵妃与杨氏诸兄弟的亲属关系》,《赵守俨文存》,中华书局,1998年。
    [1]《唐故朝散检校尚书比部郎中兼侍御史知度支陕州院事令狐府君(紞)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四辑,三秦出版社,1997年,第238-239页。
    [1]《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七二○,第7406页。
    [2]《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卷七五五,第7825页。
    [1]权德舆,《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守吏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诸道盐铁转运等使上柱国赵郡开国公赠尚书右仆射李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卷五○五,第5134页。
    [2]《唐范阳卢夫人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一辑,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384页。
    [3]《唐故太中大夫使持节衢州刺史上柱国赞皇县开国子食邑李公(琐)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六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162-163页。
    [1]详见: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286-288页。
    [2]《新唐书》卷一四六《李栖筠传》,第4735页。关于李栖筠迁离本籍至卫地的原因。可参见:陈寅恪,《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出版社,2001年。
    [3]傅璇琮,《李德裕年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7-8页。
    [4]《唐故中大夫守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桂州本管都防御经略招讨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安乐县开国男踢金鱼袋孙府君(成)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一辑,第219页。
    [1]《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司□□上柱国乐安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赐□□孙公(简)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四辑,第213页。
    [2]《唐故陇西郡夫人李氏(春)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六辑,第144页。
    [3]《唐太子太保分司东都赠太尉清河崔府君(慎由)墓志》,《全唐文补遗》第五辑,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3页。
    [4]《唐故□□□□□□太子太师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崔公(安潜)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六辑,第205页。
    [1]《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汪篯对太宗时期宰相进行了分析,其中涉及吏部尚书高士廉、长孙无忌、杜淹、杜如晦、戴胄、侯君集、杨师道、刘洎、马周、褚遂良、高季辅等十一人出身等情况,参见:《唐太宗之拔擢山东微族与各集团人士之并进》,唐长孺等编,《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2]参见:汪篯,《唐太宗之拔擢山东微族与各集团人士之并进》。
    [3]《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4页。
    [4]《旧唐书》卷六三《封伦传》,第2396页。
    [5]《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第3029页。
    [6]《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第3029页。
    [7]《旧唐书》卷九四《李峤传》,第2992页。
    [8]《旧唐书》卷八一《卢承庆传》,第2748页。
    [1]《旧唐书》卷八一《卢承庆传》,第2748-2749页。
    [2]《旧唐书》卷八一《李敬玄传》,第2755页。
    [3]《旧唐书》卷九一《张柬之传》,第2936页。
    [4]《旧唐书》卷八○《来济传》,第2742页。
    [5]《旧唐书》卷七四《刘洎传》,第2612页。
    [6]就数量而言,刘洎十卷文集在唐前期亦是较为可观的,由记载以“文词知名”人物的《旧唐书》卷一九○上《文苑传上》可以窥知一二,该卷记载撰述情况如次:孔绍安,“有文集五卷”,袁朗“有文集十四卷”,贺德仁“有文集二十卷”,庾抱“有集十卷”,蔡允恭“有集十卷,又撰《后梁春秋》十卷”,谢偃“文集十卷”,张昌龄“文集二十卷。兄昌宗,亦有学业,官至太子舍人、修文馆学士。撰《古文纪年新传》三十卷”,崔行功“有集六十卷”,杜易简“撰《御史台杂注》五卷,文集二十卷,行于代”,杜易简从祖弟审言“有文集十卷”,卢照邻“文集二十卷”,杨炯“文集三十卷”,王勃“有文集三十卷”,骆宾王“有兗州人郄云卿集成十卷”。
    [7]《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2769页。
    [1]《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5页。
    [2]《旧唐书》卷一○六《李林甫传》,第3235页。
    [3]《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峘传》,第3242页。
    [4]《授李岘吏部尚书李揆中书侍郎第五琦户部侍郎并平章事制》,《全唐文》卷四二,第461页。
    [5]《旧唐书》卷九九《萧嵩传》,第3093-3095页。
    [6]《新唐书》卷一五三《颜真卿传》,第4851页。
    [7]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234-333页。
    [8]《旧唐书》卷一二七《乔琳传》,第3576页。
    [1]《旧唐书》卷一七七《杜审权传》,第4610页。
    [2]《旧唐书》卷一七九《陆扆传》,第4667页。
    [3]《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
    [4]《旧唐书》》卷一七九《萧遘传》。
    [5]《旧唐书》卷一七一《高元裕传》,第4452页。
    [6]《旧唐书》卷一七九《韦昭度传》,第4653页。
    [7]《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第4591页。
    [8]《旧唐书》卷一六七《李程传》,第4372页。
    [9]《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第4459页。
    [10]《旧唐书》卷一七八《王徽传》,第4639-4640页。
    11 《旧唐书》卷一七八《赵隐传》,第4622页。
    [1]见《旧唐书》卷一五五《崔邠传》,同书卷一七六《崔龟从传》,同书卷一五九《崔群传》。
    [2]《旧唐书》卷一七六《魏谟传》,第4567页。
    [3]《新唐书》卷一六五《郑絪传》载:“余庆从父行也。”其关系不详,大概属一个大家族。
    [4]《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忠义下·李憕传》,第4887页。
    [5]其曾祖李“憕丰于产业,伊川膏腴,水陆上田,修竹茂树,自城及阙口,别业相望,与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忠义下·李憕传》,第4889页),李憕已在洛阳一带营治家产,表明其编贯于当地。
    [6]唐代不乏父子兄弟等直系家族成员出任吏部职官者。以吏部尚书为中心考察,计有七十一位吏部尚书的家族成员曾担任过吏部职官(吏部尚书、吏部侍郎、四司郎中员外郎),若不计吏部四司职官,单考虑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父子任职情况:马周马载(吏侍),李林甫(吏侍)刘祥道,韦挺(吏侍)韦待价,韦安石韦陟,裴行俭(吏侍)裴光庭,杨于陵(吏侍)杨嗣复,赵隐赵光逢(吏侍),孔戣(吏侍)孔纬,崔澹(吏侍)崔远,徐商徐彦若、归融(吏侍)归仁晦,萧嵩、萧复、萧俛、萧倣、萧遘六代五任吏部尚书,崔慎由崔安潜崔胤两代三任吏部尚书:其他,郑余庆郑从谠祖孙,郑絪郑颢(吏侍)祖孙;杨恭仁、杨师道兄弟,唐临唐皎(吏侍)兄弟;杜淹、杜如晦叔侄。这些情况反映执掌吏部本职职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一定才能,而家族影响在中古社会特别是士族家庭中占很大比重。
    [1]毛汉光,《中古家族之变动》,收于《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65页。
    [2]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收于《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36页。
    [3]令狐楚,《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令孤楚,字壳士,自言国初十八学士德棻之裔。”据《隋书》卷五六《令狐熙传》:“令狐熙字长熙。敦煌人也,代为西州豪右。”令狐熙即令狐德棻之父。《元和姓纂》卷五亦载令狐郡望为敦煌。
    [1]《旧唐书》卷一七七《崔珙传》,第4591页。
    [1]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全唐文》卷二三三,第2353页。
    [2]《通典》卷三三《职官十五·县令》。按县丞品级,京县从七品,畿县正八品下,上县从八品下;主簿品级,京县从八品上,畿县正九品上,上县正九品下,其他从九品下;县尉品级,京县从八品下,畿县正九品下,上县从九品上,其他从九品下(《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920-1921页)。
    [3]《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第959页。
    [4]《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920页。
    [5]《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第1001页;同书卷三七《地理志一》,第959、960页;同书卷三八《地理志二》,第977页。
    [6]《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第965、961页;同书卷四二《地理志六》,第1079页。
    [7]《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二》,第982页;同书卷三九《地理志三》,第1010页。芮城,《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条载其为八十五个望县之一。同书不载临清,据《唐会要》卷七十《州县分望道》:“临清县大历七年正月升”望县,大历七年(772)距《唐六典》撰成时间即开元二十七年(739)相去不远,则临清县升望县前级别亦当不低,暂从望县一级。
    [8]《新唐书》卷四二《地理志六》,第1042页;同书卷四○《地理志四》,第1022页。
    [9]《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二》,第1035、1085、986、990、987页。
    [1]刘祎之,《大唐故秘书少监刘府君(应道)墓志铭并序》第三辑,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1页。
    [2]《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第1816页。
    [3]王永兴认为“尚书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的勾检职能不只是一般地检稽违,他们还担负着更大的勾检职务”《唐勾检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页)。
    [1]毛蕾,《唐代翰林学士》,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65-66页。
    [1]《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4页。
    [2]《旧唐书》卷七四《刘洎传》,第2611页。
    [3]《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第2446-2447页。
    [4]《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附叔父淹传》,第2470-2471页。
    [5]《旧唐书》卷九三《唐休璟传》,第2978页。
    [1]《旧唐书》卷九七《郭元振传》,第3042页。
    [2]《旧唐书》卷一八三《外戚·武承嗣传附从父弟三思传》,第4735页。
    [3]《旧唐书》卷七七《韦挺传附子待价传》,第2672页。
    [4]《旧唐书》卷七七《韦挺传附子待价传》,第2672页。
    [5]《旧唐书》卷六三《封伦传》,第2397页。
    [6]《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7]《旧唐书》卷六九《侯君集传》,第2510页。
    [8]《旧唐书》卷八四《裴行俭传》,第2802页。
    [1]《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4页。
    [2]《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第3320页。
    [3]贾至,《授房琯文部尚书同平章事制》,《全唐文》卷三六七,第3731页。
    [4]《旧唐书》卷一二五《萧复传》,第3550-3551页。
    [5]《旧唐书》卷一七九《张浚传》,第4656页。
    [6]《旧唐书》卷一七九《张浚传》,第4660页。
    [1]《旧唐书》卷一七六《魏谟传》,第4570页。
    [2]《授韦陟文部尚书制》,《全唐文》卷三六六,第3723页,代宗朝时有《赠韦陟尚书左仆射诏》亦涉及对其担任吏部尚书的语句,《全唐文》卷四六,第513-514页。
    [3]《授裴光庭宏文馆大学业士制》,《全唐文》卷二三,第268页。
    [4]《授颜真卿太子少师敕》,《全唐文》卷四四,第484页。
    [5]蒋绅,《授李珏扬州节度使制》,《全唐文》卷七八八,第8243页:《授杜审权镇海军节度使制》,《全唐文》卷八三,第869-870页。
    [6]《唐临吏部尚书文》,《全唐文》卷一四,第167页。
    [1]贾至,《授房琯部尚书同平章事制》,《全唐文》卷三六七,第3731页。
    [2]《授宋璟吏部尚书苏頲同平章事制》,《全唐文》卷二一,第250页。
    [3]《授裴光庭宏文馆大学业士制》,《全唐文》卷二三,第268页。
    [1]《授李岘吏部尚书李揆中书侍郎第五琦户部侍郎并平章事制》,《全唐文》卷四二,第461页。
    [2]常衮,《授裴遵庆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四一一,第4212页。
    [3]《授刘晏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四一一,第4212页。
    [4]《授刘晏吏部尚书平章事制》,《全唐文》卷四六,第504-504页。
    [5]陆贽,《萧复刘从一姜公辅平章事制》,《全唐文》卷四六一,第4713页。
    [6]《罢郑珣瑜高郢平章事制》,《全唐文》卷五五,第600页。
    [7]《授颜真卿太子少师敕》,《全唐文》卷四四,第484页。
    [8]白居易,《萧俛除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六六二,第6733-6734页。
    [1]《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2]蒋绅,《授李珏扬州节度使制》,《全唐文》卷七八八,第8243页。
    [3]《授杜审权镇海军节度使制》,《全唐文》卷八三,第870页。
    [4]薛廷珪,《授孔纬吏部尚书加食邑等制》,《全唐文》卷八三七,第8811页。
    [5]韩仪,《授王抟平章事制》,《全唐文》卷八四○,第8839页。
    [6]《授崔允吏部尚书制》,《全唐文》卷九○,第945页。按,崔允即崔胤,清人编《全唐文》往往以别字代替避讳字,胤即避清帝雍正胤稹之讳。
    [1]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全唐文》卷二三三,第2355-2356页。
    [2]《旧唐书》卷九二《韦陟传》,第2961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陟传》,第2961页。
    [4]《旧唐书》卷九二《韦陟传》,第2961页。
    [5]《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第3320页。
    [6]关于两晋南北朝尚书长官是宰相的论述,参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1]《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2]《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3]《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二》,第1889-1900页。
    [4]禁卫武官概念,参见张金龙在《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一书中有关论述,中华书局,2004年,第15-26页。
    [5]《旧唐书》卷六二《杨恭仁传》,第2382页。
    [6]《旧唐书》卷六二《杨恭仁传》,第2382页。
    [7]《旧唐书》卷八○《褚遂良传》,第2738页。
    [1]《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2页。
    [1]《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2]参见:张荣芳,《唐代京兆尹研究》,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第75页。
    [3]《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第2447页。
    [4]《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第1791页。
    [5]《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第3034页。
    [1]《旧唐书》卷六九《侯君集传》,第2514页。
    [1]《新唐书》卷二《太宗纪》,第33页。
    [2]《旧唐书》卷八五《唐临传》,第2619页。
    [3]《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附叔父淹传》,第2472页。
    [4]《旧唐书》卷七四《马周传》,第2619页。
    [5]《旧唐书》卷九八《卢怀慎传》,第3068页。
    [6]《旧唐书》卷一○六《李林甫传》,第3240页。
    [7]《新唐书》卷一六五《郑珣瑜传》,第5062页。
    [1]《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第3522页。
    [2]《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第4190页。
    [3]《旧唐书》卷一七一《高元裕传》,第4452-4453页。
    [4]《旧唐书》卷一七二《牛僧孺传附子(艹聚)传》,第4476页。
    [1]《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2]《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4]《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岘传》,第3345页。
    [5]《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岘传》,第3345-3346页。
    [6]《旧唐书》卷一三六《窦参传》,第3747页。
    [7]《旧唐书》卷一三六《窦参传》,第3747页。
    [1]《旧唐书》卷一七九《柳璨传》,第4670页。
    [2]《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3]《旧唐书》卷一八二《萧邺传》,第5365页。
    [4]《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1]《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附倣传》第4482页。
    [2]白居易,《除郑余庆太子少傅制》,《全唐文》卷六六一,第6720页。
    [3]《旧唐书》卷一六七《赵宗儒传》,第4362页。
    [1]关于崔安潜任职时间考证,参见:吴在庆,《增补五代文史丛考》,黄山书社,2006年,第220页。
    [1]《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第115页。
    [2]《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第116页。
    [3]《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第121页。
    [4]《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第4404页。
    [5]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华书局,1986年,第496-497页。
    [6]王吉林:《君相之间:唐代宰相与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4页。
    [7]王吉林,《君相之间:唐代宰相与政治》,第64页。
    [8]详见《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记载。
    [1]《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2]《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6页。
    [3]《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6页。
    [1]《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第3515页。
    [2]《旧唐书》卷七○《戴胄传》,第2533页。
    [3]《旧唐书》卷六九《侯君集传》,第2509页。
    [4]《旧唐书》卷八一《乐彦玮传》,第2759页。
    [5]《旧唐书》卷九三《唐休璟传》,第2980页。
    [1]《新唐书》卷五《睿宗纪》,第115页。
    [2]《旧唐书》卷一○○《毕构传》,第3115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4]《旧唐书》卷一三六《窦参传》,第3747页。
    [5]《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1]《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82页。
    [2]本表中人名用加粗字体格式者表示其未曾担任过宰相。
    [1]《旧唐书》卷六二《李纲传》,第2374页。
    [2]《旧唐书》卷八五《唐临传》,第2812-2813页。
    [1]《旧唐书》卷一○○《毕构传》,第3115页。
    [2]《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5-3336页。
    [3]《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1]《旧唐书》卷九二《韦安石传附子陟传》,第2961页。
    [2]《新唐书》卷二○一《文艺传上·元万顷传附正传》,第5742页。
    [3]《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6页。
    [4]《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3页。
    [1]《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第3522页。
    [2]《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附子皋传》,第3605页。
    [3]元稹,《授韩皋吏部尚书赵宗儒太常卿制》,《全唐文》卷六四八,第6571页。
    [4]《旧唐书》卷一六四《王播传附弟起传》,第4280页。
    [5]《旧唐书》卷一七一《高元裕传》,第4452页。
    [6]此次出任史载不祥。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辑考三上《吏部尚书卷》,第522-525页。
    [7]《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司□□上柱国乐安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赐□□孙公(简)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四辑,三秦出版社,1997年,第213页。
    [1]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辑考三上《吏部尚书卷》,第529页。
    [2]《新唐书》卷一七七《李景让传》,第5288页。
    [3]狄归昌《唐故刑部尚书崔公府君(凝)墓志并序》,《全唐文补遗》第六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201-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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