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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文官制度与明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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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制度相当完善。研究明代文学,当措意其制度。君主专制之下,明王朝强化对知识分子的控制,要求士夫为君所用,传统儒家观念士人也以从仕作为人生价值的实现途径,因此明代士大夫阶层从士人到官员,其行为及意识都受到王朝文官制度的规范与影响。所谓文官制度即文官管理制度,指王朝对文职官员从选用到退休的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入仕途径的制定、出身类型的划分及认证、职位的选授、任职期间的考核、致仕管理等。本文即从明代文官制度入手,一方面研究文官制度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对士大夫作家的行为规范,以及对有才华者的文学活动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文学文本的分析与解读,研究文学是如何对文官制度元素进行文学化处理与表达的。通过对文学事实的发掘与文学现象何以存在的探究,寻找文学发展的深层影响要素与存在规律,也争取为研究其它朝代的制度与文学的关系提供一定的思路与经验。
     全文由引言、正文与结论组成。引言主要界定了相关概念,论述了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介绍了研究的思路、内容、方法与创新及不足等基本情况。
     正文分六章。第一章总论“文官制度”的内容与性质,分析了制度与文学之间的双向关系模式:制度通过影响作家的行为与情感而影响文学活动,文学在反映生活的过程中,也对影响与引导生活运行的制度进行文学化的反映,所反映的是制度在作家心灵中的折射而非制度本身的条文形式。
     第二章至第四章,论述了王朝的出身—授任制度与明代文学的关系。出身制度提供了入仕的途径,决定了文官是进士官、举监官还是吏员官的出身类型,具有资格认定制度的性质。官员的出身与授职紧密联系,从初选到迁转都以出身为授职资格的基本组成部分,出身制度与授任制度相结合,形成明代授职中的出身歧视现象,从王朝的仕途管理到社会的主流观念形成了“进士至上”的价值判断。第二章以进士出身官仕途之优为中心,指出进士官出身——授任的制度规定与运行现实倒逼士人首选科举入仕,至无奈地步方选择以监生历事的方式入仕为官的社会事实,揭示出明代诗文记录了他们为了官场前程而在科举之路上的动摇与坚持、成功与失败、喜悦与沮丧等生活形态与心灵体验,小说与戏曲寄托了他们的白日梦,起到了心灵补偿的作用。对于已获出身的进士,形成了这样的文学事实:作家本身的任职历程与心态、送赴外任的诗歌形成“盼归京职”的写作模式、叙事文学人物的仕宦履历与追求等元素。第三章以举监出身官仕途歧视为中心,分析在举监宫出身——授任制度下举人、贡生型作家的入仕心态分析,重点分析了小说中监生官的地位、监生的形象,探讨了入仕环节的文学表现及其意义。第四章以吏员出职制度为研究对象,指出吏员出身之难、授职之低的影响:明代文学创作队伍里无吏员身份的作家,文学作品里,小说出现吏员迅速获得美职的故事,以此作为文学典型而进行劝善。第二至四章围绕出身—授任制度的研究,揭示出了该制度运行之下由出身歧视现象带来的种种文学表现和文学对该现象的反映与改写,是明代文学与此前诸代相比所独有现象。
     第五章研究了明代考核制度与明代文学的关系。考核制度规范了官员接受王朝考满与考察,其行为具有预期性,在抒情文学中形成了考察、考满之送行、纪行诗文,叙事文学中借考察、考满行为叙述人物的行为与心理。
     第六章研究致仕制度与明代文学的关系,通过分析制度内容,揭示了致仕制度在官场退出性质之外,明代中期起增加了具有朝代特色的惩罚性质。这影响了官员对致仕的态度,在抒情文学中,后期致仕题材诗文明显减少;叙事文学则以其退出性质为基础,通过致仕情节展示人物性格,或安排为人物的完满结局。
     结论是全文的总结,回顾了各章的重点内容,从宏观上概括了文官制度与明代文学的双向关系中的要点与各制度影响的不同表现。
Ming dynasty is the later stage of feudal society and its political system has been quite comprehensive. Therefore, study on literature of Ming dynasty should pay close attention to its system. Under the regime of autocratic monarchy, Ming dynasty strengthened its control over intellectuals by requesting scholar-officials to serve the monarch; meanwhile scholars influenced by Confucianism also take the way of being an official in the government as a means to realize their value of life. As a consequence, the civil-officials institution has exerted great influence on the thought and behavior of Ming literati class, no matter scholars or officials. The so-called civil-officials system refers to a range of regulations on personnel management, from election to retirement, which includes enacting the method to be an official, classific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identity origins, election and delegation of official post, evaluation during his tenure and retirement from an post, and so on. From the angle of civil-officials system, this article deals with its guidance in the social values, its regulation on the conduct of bureaucrat scholars as well as the influence on talented writers'literary activities. On the other hand, from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of literary texts, the article presents how literature deals with the civil-officials system skillfully. It also tries to find out literary facts and explore why some literary phenomenon exist, and in turn helps to understand the rules and deep factors which affect development of literature, at the same time tries to provide some thought or experience in research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terary works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officials system.
     The article is made up of introduction, main body and conclusion. Introduction part mainly defines some relative concepts, discusses the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selection of the topic, and presents som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ideas, content, method, innovation and its insufficiency.
     The main body consists of six chapters. Chapter One deals with content and nature of " civil-officials system " in general, analyzes bidirecti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ystem and literature works:The system affects literary activities through exerting influence on the behavior and emotion of writers; while in the process of reflecting life, literature also reflects the system literarily, although the system is shown in the form of writer's reflective recreation instead of provisions it regulates.
     Chapter Two to Chapter Fou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dentity origin-investiture and literature of Ming dynasty. The identity origin system provides the access to being an official, which defines the types of identity origin, Jinshi-officials, Jiansheng-officials and civil-servant-officials, and embodies its nature as some kind of recognition of qualification. The identity origin is closely related to investiture, which is the basis of qualification for investiture, from primary election to promotion. The combination of identity origin and investiture leads t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identity origin in election of officials, and it consequently gives rise to the concept of "supremacy of Jinshi" in the minds of official management class and mainstream concept in the society. Centering around the concept of " supremacy of Jinsbi" Chapter Two points out that the regulation of Jinshi official----investiture and its operation in reality forces scholars to prefer to begin their official career by way of becoming Jinshi first, while the choice of becoming Jiansheng and then serving the government has been the last one. This chapter also points out that literature in Ming dynasty record those scholars' various lives and spiritual experiences on their way of taking imperial examinations, such as their indecision and persistence, success and failure, joy and frustration. For those Jinshi officials, it has become a literary fact that in the poems of seeing people off who may work outside of the Capital, the theme of "whish them back to serve in the Capital" has become some kind of writing pattern, while in the novels, the subject of county magistrate's recommendation to take part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appear repetitively. Chapter Three focuses on the discrimination against Jiansheng officials, and analyzes the minds of those Juren or Jiansheng who want to enter official career. What's more important, this chapter analyzes status and image of those Jiansheng officials, and discusses the literary manifestation and meaning of their stories. Chapter Four researches on civil-servant-officials and points out the difficulty of their promotion and the lower position they may acquire in the government. There is no such writer in Ming literature as is the petty civil-servant-official. In literary works, there may have stories of those people's acquisition of better official position.However, it can only be served as some kind of typical case to instruct people to behave in a good way. Chapter Two to Chapter Four displays various literary depictions abou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identity origins and its reflection in literary works, which is unique to Ming literature in comparison with previous dynasties.
     Chapter Five discus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assessment system and Ming literature. Assessment system regulates officials should subject themselves to assessment and check-up, which is predictable. There are poems about seeing people off for their assessment in lyric literature, and in narrative literature, there is description of mind and behavior of people who would be assessed.
     Chapter Six deals with relationship between retirement system and Ming literature, and discloses retirement is different from quitting the official post. In the mid of Ming dynasty, retirement system has got another meaning of punishment from the government, which affects official's attitude towards it. At the later stage of lyric literature, the theme of retirement has decreased significantly; while narrative literature makes use of retirement to display people's character or to arrange a perfect ending for the figure.
     Conclusion serves as a summary, and reviews key information in each chapter. It generalizes essentials in bidirecti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fficial system and Ming literature and different effects of the system.
引文
① 孟森:《明史讲义》,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6页。
    ② 孟森:《明史讲义》,第15页。
    ③ “知人论世”源于孟子,《孟子·万章下》:“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了解之同情”启自陈寅恪,陈氏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倡导学术持论时要了解“古人著书立说”的“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始可以“真了解”而“表一种同情。”(见《学衡》,第74期,1931年3月。)
    ① 楼劲、刘光华:(《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修订本)》,中华书局,2009年,《修订版序言》第1页。
    ② 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页。
    ③ 请参吴士勇:《诗人高启之死与明初江南文祸》,《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
    ④ 请参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明史研究论丛》(第5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认为“但以史料缺乏,亦难断定并无其事。然以情理度之,此辈儒生若果真以干忤文字忌讳被诛,原因不在赵瓯北(赵翼)所言明太祖‘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而可能系涉及政治事件。”涉及政治事件,实际也正点出了这是朱元璋在文化领域内维护王朝专制统治的目的。
    ⑤ 清张廷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二》:“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州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至,皆诛而籍其家。‘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科所由设也。”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如明赴京应朝觐考察之制者,至县级官员(正官知县与首领官典史),唐宋只达州郡一级。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三《本纪第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页。
    ④ 本人另有专文论述,参李军:《名实错位、认知欠缺——<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之学理批评与辨析》,《学术界》,2013年第12期(预定刊用),也可参本论文“附录”之同名文章。
    ① 参笔者论文:《明代入计制度与入计诗文的系年考订——以袁宏道作品系年订讹为中心的实际案例》,《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20-25页。
    ② 当然,从整体上来说,本论文的研究是“外部影响”的研究。至于文学研究中外部影响与内在理路的关系,陈文新先生所言最为精辟:“强调外部影响的作用,并非说明代文学特点的形成只需要‘外部影响’,而是说不能离开‘外部影响’。”外部影响的研究,“不是为了排斥或取代‘内在理路’的研究,而是为了支持或补充‘内在理路’的研究。”见陈文新:《明代文学与明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艺研究》, 2013年第10期,第44页。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第4页。
    ② 楼劲、刘光华曾指出:“历代的官僚管理制度,一般都以文职官员为重心,其它如对吏、武官的管理,往往不过是在此之上稍加变通的结果。《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修订本)》之《原版序言》,中华书局,2009年。
    ③ 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④ 关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可详参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第32-39页。
    ① 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
    ② 职官设置王朝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体系的架构,多见于正史的《职官志》(或《百官志》、《官氏志》)。
    ③ 南炳文:《序二》,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中华书局,2006年,第4页。
    ④ 对于“文学”一词的词义古今演变,可参这两篇视野较广的新刊论文:余来明:《“文学”观念转换与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学史书写》(《文学遗产》,2013年第5期);张法:《“文学”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定型》(《文艺研究》,2013年第9期)。
    ① 袁宏道:《送徐太府见可入计序》。《袁宏道集笺校》,钱伯城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124页。
    ② 将八股文、政事文字纳入“文学”范围的,如刘建明的《明代政权运作与文学走向》(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如前引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俱可参看。
    ③ 关于散文的词语与文体辨析,请参罗书华:《“散文”概念源流论:从词体、语体到文体》,《文学遗产》,2012年第6期。
    ④ 戴伟华先生为吴著所作《序》评该书“就是将文馆制度与文学结合起来,在制度考辨的基础上,解决与此相关的文学问题。其落脚点最终归于文学,文题‘与’之含义,乃力图求证唐代中央文馆制度和文学之间的联系。”见吴夏平:《唐代中央文馆制度与文学研究》,齐鲁书社,2007年,《序》第1页。
    ⑤ 袁行霈先生为曹著所作《序言》评曰:“《汉赋与汉代制度》则跳出了文学本身,既以大量的史料印证汉赋中的叙述和描写,又从汉赋的文本出发,审慎地加以考证,进而探讨汉代若干制度的细节,出入于文、史两大学科,触类旁通,左右逢源。其中,……从汉赋的一些细节描写,考证汉代校猎制度,补充了这个制度的若干未曾被人注意的细节;从汉赋看两汉礼仪制度变迁的趋势,也很有创新性。”见曹胜高:《汉赋与汉代制度:以都城、校猎、礼仪为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序言》第1页。另按,此类范式,最知名者乃陈寅恪之《元白诗笺证稿》,不赘。
    ① 典出《后汉书·王乔传》,载叶县县令王乔有仙术,每月朔望入京朝拜天子,太史奉旨占察,原来是王乔化皇帝所赐官履为双凫而能如此方便逍遥。朝觐考察制度要求外官长途跋涉入京应计,实写则冗而拙,故诗人们取王乔仙术之神而舍每月之限,辞约意丰,典重而又不乏浪漫灵动。
    ② 学界重点论述的古代科举制度,从其实际地位与性质来说,实属封建王朝为士人提供的入仕途径,因此本论文以之归于出身制度。
    ① 张政文:《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方法论反思》,《文史哲》,2002年第6期。
    ① 简锦松:《明代文学批评研究》,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第21-36页。
    ② 详参“附录”之《名实错位、认知欠缺——<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之学理批评与辨析》。
    ③ 叶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页。
    ④ 在叶晔博士的学位论文及作为后续的同名专著中,“参考文献”部分,并无一本专业的“文官制度”或
    ① 《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句,赵岐引注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见宋赵顺孙:《四书纂疏·孟子纂疏》,卷七《离娄章句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古人文献与今人研究中,常见“士大夫”、“士人”、“士子”、“缙绅”、“衿绅”等概念,上世纪社会史学界如瞿同祖、张仲礼、何怀棣、费孝通及海外汉学家如寺田隆信、艾尔曼(Benjamin A·Elman)等已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当代学者陈宝良有综述,可参看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之《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9页)。本文从众,在使用相关概念时,儒家知识分子可概称为“士大夫”,为士人与大夫的合称,含上下两层,尚未具备官僚身份的儒家知识分子为“士人”、“士子”,为“衿”;已具备官员身份的儒家知识分子为“大夫”,为“绅”。
    ①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30页下。
    ②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1页下。
    ③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273页上。
    ④ 清《钦定周官义疏》,卷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按,从古而今,“官吏”或“官”“吏”并举(如“贪官污吏”)亦为常用语言。汉末之前“官”与“吏”虽义同,以彼时计,“官吏”与“官”并无质的区别。但自魏晋起,随着官吏品级之分到唐宋流内、流外之分,“官”一语,含义便限定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长官和有品级身份的官员,而“吏”则主要指官府里负责文书、负责事务具体执行的供职人员。先秦至秦汉,当时“庶人在官”者实际相当于后世的吏员阶层(详参赵世瑜著《吏与中国传统社会》第一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版3-11页)。也正是基于汉魏以后官与吏的地位及身份所属截然两分的现实,本文的“官”与“官员”义同,但不以“官”或“官员”与“官吏”为同义词。
    ① 清张玉书:《康熙字典》,上海书店,1985年,第306页。
    ② 大致来说,“义官”为表彰有特殊贡献(如赈灾捐纳)之人而授予的官员身份;“寿官”为朝廷尊老而封高寿者之官;“封(赠)官”为出于表彰目的所授之官,予职事官之父或祖以同级同衔(生曰封,死日赠)。这些“官”,其官员身份体现在品级、冠带、官衔上,而无实任职务,本身也未经出身方式的考验、选拔。
    ③ 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中国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第11页。
    ④ “白身”为庶民之身份代称。如《旧唐书》卷四十八《食货上》载建中十二年正月敕令,即以“白身人等”与文武官员、皇家人员等并列。“宜令京城内自文武官僚,不问品秩高下,并公、郡、县主、中使等,下至士庶、商旅、寺观、坊市,所有私贮见钱,并不得过五千贯。……如限满后有违犯者,白身人等,宜付所司,决痛杖一顿处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并委有司闻奏,当重科贬。戚属中使,亦具名衔闻奏。”再如《宋史》卷四百一十《娄机传》载:“堂吏寄资未仕,而例以升朝官赏陈乞封赠,机曰:‘进士非通籍不能及亲,汝辈乃以白身得之耶?’”即以“白身”指其“未仕”的身份态势,官与吏,显有区别对待。
    ① 今人之“干部”身份与真正担任“干部”职务(经组织部任命)的区别,实相类也。
    ② 《奉敕重修明会典官员职名》,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年,卷首第8页。
    ③ 明林俊:《刑部尚书赠太子少傅谥文肃何公神道碑》,明何乔新《椒邱文集》,附录之《椒邱外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文肃”即何乔新之谥。
    ④ 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页。
    ⑤ 李俊清:《现代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创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页。
    ① 唐杜佑:《通典》(校点本),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第780页。
    ② 唐杜佑:《通典》,卷二十“大司马”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367页。
    ④ 唐杜佑:《通典》,卷十九《职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详参楼劲、刘光华著《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修订本)》,中华书局2009年,第14-15页。按六卿,指《周礼》所谓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关于文武分职,可详参该著。
    ① 汉班固:《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年表第七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先秦韩非:《韩非子》,卷六《解老》,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86年。
    ③ 先秦尉缭:《尉缭子》,卷二《原官地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按,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认为殷商时代官分两大系统:史系与师系。师系之官掌征伐,史系之官主祭祀,因而认为“史系之官,因主祭祀,盖为文官之滥觞”。见杨著《中国文官制度史》,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第1页。关于文武分职,亦为一说。
    ⑥ 汉司马迁:《史记》,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廉颇先为上卿,后“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若以后世文官与武职依制分列的视角而言,则不当有朝班站位之左右、高下之争。
    ⑧ 《独断》卷下言:“进贤冠:文官服,之前高七寸、后三寸,长八寸。公侯三梁,卿大夫、尚书、博士两梁,千石六百石以下一梁,汉制。《礼》无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五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八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82上。
    ④ 同上,第116下。
    ⑤ 清张玉书:《康熙字典》,上海书店,1985年,第145页。
    ⑥ 清张玉书:《康熙字典》,1985年,第376页。
    ⑦ 《辞源(合订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91页。
    ①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第522页。
    ② 汉班固:《汉书》,卷九《元帝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晋陈寿:《三国志》,《魏志》卷而《文帝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晋陈寿:《三国志》,《吴志》卷十五《吕岱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第523页。
    ⑥ 按,《辞源》释《汉书·元帝纪》之例“汉家自有制度”其词义为“法令礼俗的总称。”《辞海》释为“政治上的规模法度。”实皆不如理解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与规则、法制”。
    ① 高兆明:《“制度”概念的存在论辨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第10页。
    ② [美]伊恩·罗伯逊:《社会学》,黄育馥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09页。
    ③ 曾小华:《文化·制度与社会变革》,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④ 高兆明:《“制度”概念的存在论辨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第9页。
    ⑤ 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年,卷首第1-2页。
    ② “十通”为《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献通考》、《清朝续文献通考》等十部政书的合称。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年,卷首第5页。
    ② 柴德庚:《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2001年,第280-281页。
    ③ 《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事例出朝廷所降、则书日诏、曰敕。臣下所奏、则书曰奏准、曰议准、曰奏定、曰议定。或总书曰令。”《唐六典》之《刑部员外郎》说:“凡文法之名有四:一曰律,二曰1令,三曰格,四曰式……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
    ④ 按,现代法学有所谓成文法、判例法与习惯法之称,若作一直观的类比,发布自皇帝的《大明律》、诏、诰等,颇类其成文法性质,经大臣奏准、议准之例,类其判例法,而经《明会典》成文化的那些之前的行政部门通行处理办法,则类于习惯法。
    ⑤ 刑部下收录《大明律》,实际包括刑律、民法、行政法等多方面法律条文。也可见我国古代国家行政意识强大,并无西方所谓行政、司法与立法机关之分的意识与实践。
    ① 曾小华:《文化·制度与社会变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② [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林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3页。
    ③ 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④ 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2005年,第30页。
    ① 宋汪洙:《神童诗》,为古代习闻习见之蒙学读物。
    ② 逻辑学中,如果一个概念比另一个概念的外延要大,那么外延大的概念就叫上位概念(也叫属概念),外延小的就叫下位概念(也叫种概念)。属加种差定义为形式逻辑中下定义的一种常用方法,即定义项由一个属概念和一个种差有机结合而成:所谓“种差”,是被定义项不同于该属下其他种概念的特有属性。详参张惠民主编《语言逻辑辞典》第13页“上位概念”条、第349页“属加种差定义”条,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
    ③ 张金鉴:《中国吏治制度史概要》,《自序》第2页。台北三民书局,1981年。张氏著作名目与内容变化,同参此书《自序》。
    ① 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自序》1-2页,(中国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
    ② 张晋藩:《中国文官制度·序言》,李铁:《中国文官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卷首第1页。
    ③ 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3页。
    ④ 李俊清:《现代文官制度在中国的创构》,第一章《现代文官制度在中国创构的背景和清末民初的历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7-13页。
    ① 杨昌君:《中国人事制度史》,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1页。按,英美“文官制度”之“文官”乃civil servant,为事务官,地位与我国古之吏员相近。翻译为“文官”,乃借我国古之词语,实性质与作用迥异。故本文以civil official为“文官”的英译词,而不用civil servant或civil service。
    ② 林新奇:《中国人事管理史(修订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9页。。按,“官制”实为“职官制度”,是王朝权力架构与行政职能及各职位之权责规定,隶属正史之《职官志》或《百官志》、《官氏志》的记载,林所指的人事管理的几个方面,实则载于正史之《选举志》,此为林氏失察之处。
    ③ 林新奇:《中国人事管理史(修订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3-14页
    ④ 详参唐杜佑《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历代制下·考绩·大唐》,卷二十三《职官五·尚书下》之吏部“考功郎中一人”条与礼部“侍郎一人”条下关于“开元二十四年”的记载。
    ⑤ 唐韩愈《赠张童子序》:“天下之以明二经举于礼部者虽至三千人……有司者(?0州府之所升而考试之,加察详焉。第其可进者,以名上于天子而藏之、属之吏部,岁不及二百人,谓之出身。”宋魏仲举编:《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卷二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宋司马光:“唐之选法,取人以身、言、书、判,计资量劳而拟官。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众告之。”《资治通鉴》,卷二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23页。
    ② 对于资格,请详参曾小华所著《中国古代任官资格制度与官僚政治》(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的相关论述。
    ③ 按,欧美之文官制度与民国时期之文官制度、当代公务员制度,考选制度皆为有机组成部分,亦可印证。
    ① 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中“文官之监督”,包括“文官之考绩”与“文官之监察”,前者实际即“考核”。参其“目录”即知。见艾永明:《清朝文官制度》,商务印书馆,2003年。
    ① 详参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编本)卷二《文选清吏司》的相关记载。文、武职衙门参《明会典》之《开报文册衙门》的分类记载。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一百三十八《陈修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可详参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至于品级、待遇,明人即有品级待遇,又有职务待遇之别(今人之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实与之有相似),如以进士而任教职,则以进士出身官的品级俸禄为准,非以职事官的教官品级俸禄为准。明人以职事的品级俸禄待遇为常态,而这部分由“职官”的性质直接决定,非人事制度加以管理(故《明史》载于《职官志》而非《选举志》),所以待遇制度本文亦不予论述,虽然明代俸禄之薄影响到明代小说中的义利观。
    ① 可参曾任职吏部文选、考功诸司郎中的袁宏道之《请点右侍郎疏》、《查参擅去诸臣疏》、《录遗佚疏》,见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钱伯城笺校,卷五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十一《神宗本纪(二)》。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十四《庄烈帝(二)》。
    ④ 《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作为历代积累型改编、创作的杰作,本文从众,归于元末明初之时。
    ① 本论文答辩稿打印之后,见陈文新先生有《明代文学与明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一文,亦对明代文学的发展面貌有提纲挈领式的概述,可作参看。陈文见《文艺研究》2013年第10期。
    ② 关于制度作为人的现实存在方式的认识,请参高兆明:《“制度”概念的存在论辨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① 明谢肃:《送卢季廉应贤良方正序》,《密庵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五《吏部四·选官》,明万历内府刻本。按,由《明会典》卷五的内容可知“选官”为吏部“铨选”授职,“官”即官职而非“官员”。
    ③ 明章演:《图书编》,卷八十五《皇朝文武铨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七“洪武十八年八月辛丑”条,就记载了御史言荐举所选之官:“将一考矣,政绩少闻”,刑部尚书开济等奉命论议朝政,言“所谓孝弟力田、聪明正直者,多非其人,宜悉罢举”。
    ⑤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选举二》载洪武十七年后科举考选成为永制之后,“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选举二》载科举取士之法:“(洪武)十五年复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 参第一章所引张廷玉《明史》卷一百三十八《陈修传》所言“此洪武时期铨政大略也”,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后文引用者版本同。
    ② 按,明代的荫叙制,是将符合荫叙待遇的大臣之子送入国子监,须通过监生入仕途径才能获得官员身份与职务。这是将汉唐诸朝荫叙的直接出身授职转变为间接入仕,实成为监生来源制度的一种,这种制度设计独具明王朝特色。明代荫叙制度的详细变迁,可参考郭培贵《明代文官荫叙制度考论》(《历史研究》2005年第2期)及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第71-72页(中华书局,2006年版)。
    ① 自宋起,殿试将原属吏部主持的选试直接与礼部负责的省试对接,一甲及第者依例直接授职,二、三甲进士赴吏部候选。
    ② 如《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二百二十《国子监·拨历》;李默《吏部职掌》“监生拨历”条(明万历刻本,不分卷)。大要即监生分拨于各衙门历练事务,期满各衙门考勤引奏送吏部文选司听选。
    ③ 元代吏员出身制度可详参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见《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
    ④ 荐举与保举的对象虽有交叉而各自偏重,潘星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以荐举为选官(实施对象为平民)之法,以保举为任官之法(实施对象为已有官在身者),以其为狭义的“荐举”,见潘著第65页(中华书局,2005年版)。本文从之。
    ⑤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明英宗实录》卷八十五,正统六年十一月甲午朔降诏曰:“朝廷求贤期得真才,近者往往有徇私滥举权势子弟并亲识故旧之人。及至,考察才行、文学,皆无可取。”中国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本,第2903页。
    ① 按,官生即三品官之子凭父荫而入监者;恩生为不限其父官品而获恩准入监者,二者为荫监。
    ②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四十九《选举考·太学特荫事例》:“其各处生员有能擒斩首虏许之入监则曰功生。”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① 郭培贵指出,承差“为在京四品以上衙门和在外都、布、按三司设立的承受差遣办事的人员。”知印“指五府、六部和在外都、布、按衙门专职掌管印信的人员。”俱见郭著:《明史选举志考论》,第305页。
    ②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七十一“申饬访取试官”条,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李默:《吏部职掌》,《考功清吏司·杂职科·京官三考》,明万历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④ 明李默:《吏部职掌》,《文选清吏司·开设科·升补王官》,明万历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⑤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五“吏部四”,明万历内府刻本。
    ① 《明太祖实录》,卷六○洪武四年正月“戊子”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本,1962年,第1529页。
    ② 明佚名《诸司职掌》,于《吏部·选部·选官》“类选”条,明刻本。按,洪武二十九年“选部”改名“文选清吏司”。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一“吏部十”,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宋赵升《朝野类要》(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卷三“脚色”条云:“初入仕,必具乡贯、户头、三代名衔、家口、年齿、出身、履历。若注授转官,则又加举主、有无过犯。”清查慎行《得树楼杂钞》(民国适园丛书本)卷十一载:“脚色。世俗以属官呈送上司开列出身、历官,谓之脚色。按,朱子于庆元五年《乞致仕与时宰札子》云:‘熹始生之,年号纪建炎,岁在庚戌,应举入仕,脚色分明,推移至今,适满七十足岁……云云。’则此二字其从来已久。”
    ③ 明陈子龙主编:《明经世文编》卷一三七“许文简公奏疏”,中华书局1962年,第2册,第1369页。
    ④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一“吏部十”,明万历内府刻本。按,该段部分关于吏典的文字有承前省略,即“吏典(出身),有省祭、远方选、免考、免当该……等项。”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五“吏部四”[选官],“凡类奏官员”条下,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虽然从逻辑上出身与授任分属两个方面的管理内容,但事实上,出身为授任服务,又与已任仕历一起构成所谓“脚色”内容,为下次授任受职服务,是以本文以“出身—授任制度”合而论之,作为文官制度的重点内容。实际上,每一次候选受职也是古代官员仕途生活的重点,其脚色为朝廷授职的重要凭据。从这个角度而言,“出身”与“授任”的合论又逻辑上成立。
    ③ 按,县级正官、佐贰官亦开列,格式如州官,不赘引。详见《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年,第56页上。
    ① 明蔡献臣《清白堂稿》,卷十七《人物志》之总论,明崇桢刻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杨荣《送浙江左布政黄敷仲之任序》揭示了这种为官心理,说“国朝官人之法备而考绩之制严”,但为官者皆“思以日进于华要崇显之地,孰肯碌碌于庸众之流也哉?”《文敏集》,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宋叶适:《水心集》,卷三《前集》,四部丛刊景明刻黑口本。
    ③ 明丘溶:《大学衍义补》,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唐杜佑《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历代制下(大唐)》,即指出“贤愚一贯,必合乎格者乃得铨授。自下升上,限年蹑级,不得踰越”的现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按,这四方面内容,大致指迁转时的对位标准、职位品级与个人品级、历俸时长、在众候选者中的排列位次等。广义的“资”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请参潘星辉著《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4-101页。
    ③ 对资格制度的发展与内容,以及对任官资格制度与科举制度的结合所带来的公平、公正,曾小华先生的专著《中国古代任官资格制度与官僚政治》(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全书有详细论述,请详参。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七《舆服三》:“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乃定服色准散官,不计见职,于是所赐袍带亦并如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六《吏部五·验封清吏司·散官》,明万历内府刻本。《吏部职掌》的相关记载见《验封清吏司·诰敕科·文职散官》。李默:《吏部职掌》,明万历刻本。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五《吏部四·选官》“凡举人出身”条,明万历内府刻本。
    ④ 明李默:《吏部职掌》的《文选清吏司·求贤科·进士除授》载:礼部咨送新科进士,一甲三人,本部照例具题。第一名,从六品,授修撰。第二、第三名,正七品,授编修。其二甲、三甲另题,分拨办事。·其俸给:二甲,从七品;三甲,正八品关支。俱候半年以上。”则显见二三甲进士不是马上授予具体职务,但其俸给已照品级关支。
    ⑤ 详见《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六《吏部五·验封清吏司·散官》下的详细记载。《吏部职掌》载同。
    ⑥ 明李默:《吏部职掌》之《文选清吏司·求贤科·进士除授》载:“二甲进士在内除主事,在外除知州。三甲在内评事、太常寺博士、中书舍人、行人等官,在外推官、知县。”(明李默《吏部职掌》,明万历刻本。)三甲所授,评事、博士、推官、知县则正七品,中书从七品,行人正八品(后改从七品)。进士之选,最低京职实为从七品,俱高于其出身之品级(即散官品级)。一甲三人授翰林清华之职,以入阁为将来之仕途前景,更为上佳之授。
    ① 明李默:《吏部职掌·文选清吏司·求贤科·举、监考选》:“双月大选应考举、贡、官、恩、粟监生,先期收卷弥封至日黎明散卷,领签候堂,考论、判各一篇,本日当堂发落,考定资次、官衔.”具体发落官职,文长不录,详见该目之下的记载。
    ② 详见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八《吏部七·吏役参拨》之“凡吏员出身”条的详载,明万历内府刻本。
    ③ 详见本文第四章吏员出职的相关分析。
    ④ 明丘濬《琼台会稿》卷十三,《送清江管知县序》:“近世太学生得内任者十无一二,而进士则十而八九矣。”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丘溶《公铨选之法》:“旧制,各司历事监生,三阅月考过,勤谨(者)附名选簿,仍留所司办事。临选方行取用,其实历日期有多至二三年者。后以坐监者数多,减历半年或一年,即送吏部附选,给假家居。今有需次十年不得选者。积累既久,员数愈多,迨将及万。是以一时人才,在监肄业之数少,在部听选之口多。”丘濬:《大学衍义补》,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详参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23-124页。
    ① 参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任官之事”关于明代任官“大凡”的记载,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本论文第二章2.7.1有较详引用。
    ② 明李清:《三垣笔记》,卷上《崇祯》,顾思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第8页。
    ③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七“进士得人”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有明进士之重》,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或赵翼:《陔余丛考》,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359页。
    ⑤ 佚名辑《皇明诏令》,卷二十一《今圣上皇帝》,明刻增修本。
    ① 明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三十六《吏部·铨法》,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②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六,嘉靖四十五年五月戊申条。
    ③ 《明穆宗实录》,卷一,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条。
    ④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七,“进士得人”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宋人批评宋代资格用人,焦点集中于限年而进级而不以才德授官,盖宋之官员的主体结构较为单一,科目非进士出身不能入仕耳。明则进士、举人、贡生、监生、吏员皆得入仕,且后四种人数远多于占据话语权的进士出身官,故资格构成中出身差别的表现更为明显,表述也由之有了时代特色。
    ⑥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五,“衡山先生在翰林日”条,中华书局,1959年,第125页。
    ⑦ 明陈建《治安要议》卷四,民国刻聚德堂丛书本。陈建(1497——1567)字廷綮,号清澜,东莞人。嘉靖七年(1528)中举人,以后两次会试皆中副榜,嘉靖十一年(1532)选授福建侯官县教谕,嘉靖二十三年致仕。陈建之仕历见陈泽泓编著《广东历史名人传略续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9页。
    ① 明丘溶:《大学衍义补》,卷九《正百官·清入仕之路》,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何孟春:《何文简疏议》,卷一《应诏万言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卷一《巡按广东奏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卷三十三《穆宗庄皇帝·庚午》,明崇祯刻本。
    ⑤ 明高拱:《高文襄公集》,卷九《掌铨题稿》,明万历刻本。
    ① 明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卷三十三《穆宗庄皇帝·庚午》,明崇祯刻本。
    ② 宋叶适:《水心集》,卷三《前集》,四部丛刊景明刻黑口本.
    ③ 宋吕祖谦:《皇朝文鉴》,卷第一百三,四部丛刊景宋刊本。
    ④ 宋叶适:《资格》,《水心集》,卷三,四部丛刊景明刻黑口本。
    ⑤ 参元脱脱:《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载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停举子解试,该由学校升贡,岁试上舍而取士,是为三舍法。宣和三年(1121),诏复科举,罢天下三舍法。此后太学虽然仍存舍法,但不过是遇科举年发解应试而已,降而为省试选拔机构。则宋代由学校而入官者,不过十七八年之人选而已。
    ① 明高拱:《高文襄公集》,卷九《掌铨题稿》,明万历刻本。
    ② 清官修《明臣奏议》,卷三十,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③ 明杨荣:《送浙江左布政黄敷仲之任序》,《文敏集》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王圻:《选举考》,《续文献通考》卷四十四,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⑤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⑥ 明徐学聚:《吏部·铨法》,《国朝典汇》卷三十六,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① 明叶向高:《苍霞草》,卷二,明万历刻本。叶为万历十(1581)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
    ② 按,“三途并用”之论,所含“三途”,有多种说法,如嘉靖诏令为“科举、岁贡、荐举”;归有光的《三途并用议》则为“进士、科贡、吏员”,穆宗登基诏为“进士、举人、岁贡”,顾炎武则认为是“荐举、科贡、吏员”。今人潘星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第二章详有辨析,请参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65页。
    ③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④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五五《学校考·太学·太学出身事例》,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⑤ 明高拱:《掌铨题稿·议重牧民疏》,《高文襄公集》卷十二,明万历刻本。
    ⑥ 明海瑞:《赠霜柏陈先生得奖劝序》,《备忘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叶向高:《三途并用议(馆课)》,《苍霞草》卷二,明万历刻本。按,巡抚、巡按本出于都察院监察御史群体,本身以进士出身为要求,监司为布政司、按察司下参政、参议,为地方高级官员,这些人又往往由进士升迁而至。
    ② 清戴名世:《沈寿民传》,《南山集》卷七,清光绪二十六年刻本。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归有光:《送王汝康会试序》,《震川集》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卷一《巡按广东奏疏》,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六,嘉靖四十五年五月戊申条。
    ③ 清万斯同:《贾三近传》,《明史》,卷三百十六,清钞本。
    ④ 明高拱:《高文襄公集》,卷九《掌铨题稿》,明万历刻本
    ⑤ 明陈际泰:《庚辰六月乞罢疏》,《已吾集》卷九,清顺治李来泰刻本。
    ⑥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六十八《文苑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 明归有光:《震川集》,卷二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 明陈仁锡:《无梦园遗集》,卷二,明崇祯八年刻本。
    ⑨ 见明申时行:《浙江布政使司左参议丁公墓志铭》,《赐闲堂集》卷二十五,明万历刻本。
    ⑩ 明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十六,明万历四十二年刻本。
    ① 明顾鼎臣:《明状元图考》,孙祖训汇编,卷二,汉阳叶氏平安馆藏本。
    ② 明顾鼎臣:《明状元图考》,孙祖训汇编,卷二,汉阳叶氏平安馆藏本。
    ③ 如曾任中书令的薛元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见唐刘餗著《隋唐嘉话》,程毅中点校,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第1版第28页。
    ④ 明王袆《王忠文公集》卷十二《开科举诏》载:“诏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懐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杨荣:《送浙江左布政黄敷仲之任序》,《文敏集》卷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九《正百官·清入仕之路》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四十五《选举考·举士三·皇明·乡试沿革》,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④ 明李东阳:《怀麓堂集》,卷二十二“文稿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顾宪成:《泾皋藏稿》,卷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程敏政:《篁墩集》,卷十七,明正德二年刻本。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五十七《陈新甲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⑤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⑥ 明李贤:《天顺日录》,明嘉靖十二年刻明良集本。
    ① 明李贤:《古穰集》,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代中后期出身歧视现象,参前文“2.2.2.3评议迥异:出身歧视”的相关引文与论述。
    ③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有明进士之重》,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④ 明海瑞:《赠霜柏陈先生得奖劝序》,《备忘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六,嘉靖四十五年五月戊申条。按,所言“以方面为极”,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六十一《邱民仰传》言:“明世举于乡而仕至巡抚者,隆庆朝止海瑞,万历朝张守中、艾穆。庄烈帝破格求才,得十人。”清赵翼《明朝独重进士》则针对《明史》此论而加按语列举嘉靖之前举人出身至巡抚(和尚书)者,如杨信、张骥等人,不过寥寥数人,亦强调这些人乃出于明之前期,为不拘一格用人的残习,见《陔余丛考》卷十八《有明进士之重》。
    ① 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卷一《巡按广东奏疏》,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如《警世通言》第十一卷《苏知县罗衫再合》,徐用言苏云少年科甲,乃天上星宿,若害之则天理难容。
    ③ 明叶权、王临亨、李中馥:《贤博编·粤剑编·原李耳载》,凌毅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第134页。
    ④ 明赵南星《赵忠毅公诗文集》,卷二十,明崇祯十一年范景文等刻本。
    ① 明申时行《大明会典》卷七十七《礼部三十五》,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二十三《会试·凡会试额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按,暂不考虑官场政治事件与监察制度删太人员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上节已引监生拣选制度条文有所揭示,即有意识地通过考察制度而淘汰掉部分人员,制造空缺职位以吸收候选者,解决选人壅滞问题。
    ① 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12期。本文所涉会试录取率的数据情况,也出自该文。
    ② 明代正统元年即设,景泰元年虽罢而六年复设直至明亡。
    ③ 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12期。
    ④ 如《人中画》卷一《自作孽》第一回:“黄舆录科,喜得也是二等有科举”,再如《型世言》第二十八回入话:“还有几个买了关节,自己没科举,有科举又病,进不得场,转卖与人。”按,每次科考过后,还有极少部分尚未入学的童生及生员,申请作为“遗才”经提学官考录,允许参加乡试。
    ⑤ 数据来源,见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12期。注:每科会试的举人,包括新晋举人及此前任意一科下第的举人,与每年进学的生员一样,举人队伍也是逐渐累积的数据。
    ⑥ 数据来源: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30页表4-5。钱氏列表统计诸科各自年龄段人员在本科人数中所占比例,未曾统计七科的总体比例。
    ① 鲁小俊、江俊伟校注:《贡举志五种(上)》,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8页。
    ② 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第12期。
    ③ 明徐学聚:《国朝典汇》,卷六十九《吏部》,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④ 明陆深:《俨山集》,卷四十八,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黄尊素:《黄忠端公集》,《文略》卷三,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② 清史梦兰:《止园笔谈》,卷三,辽宁图书馆藏清光绪四年刻本。
    ③ 按,明人习惯以六部尚书与都御史为七卿,视内阁大学士为相。
    ① 王鍪:《论制科》,明陈九德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十《礼部一》,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
    ② 具体见于以下诸条:杨少师荣、金少保幼孜、黄少保淮、王尚书英、王宫师直、周尚书忱、于少保谦、陈少保循、萧宫师镃、童尚书轩、徐武功有贞、李少师东阳、王威宁越、倪尚书谦、彭宫保华、丘少保浚、何尚书乔新、马少师文升、刘宫保大夏、倪宫保岳、章尚书懋、董尚书越、谢少傅迁、梁少师储、刘少傅忠、费少师宏、杨少师廷和、毛少保纪、杨少师一清、林宫保俊、乔少保宇、王尚书鸿儒、陆少保完、周宫保用、许少傅赞、王新建守仁、石少保珤缶、邵尚书宝、顾尚书清、吴尚书宽、王少傅鏊、吴尚书俨、边尚书贡、王宫保廷相、刘尚书麟、顾尚书磷、韩参议邦靖、张宫保治、蔡左都经、徐宫保学谟、张尚书时彻、王尚书世贞、张宫保佳胤、李尚书维桢、严少师嵩、夏少师言、徐少师阶、袁少傅炜、赵宫保贞吉、张太师居正、申少师时行、陆宫保树声、杨宫保巍、于阁学慎行、冯尚书琦、沈少师一贯、叶少师向高(并附林尧俞,礼部尚书)、李尚书三才、少师孙文正公承宗、赵尚书南星、范阁学景文、董尚书其昌、张尚 书慎言、刘尚书荣嗣。所见卷数略。另有南明时官至尚书的阮大铖,未计。
    ① 见甲集滕尚书毅、杨尚书训文、周尚书浈、刘司业崧、詹承旨同、黄尚书肃、牛尚书谅、朱尚书梦炎、李王相质、吴尚书云、李尚书克正、吴尚书琳、陶祭酒凯、张尚书筹、魏泽(附于方正学先生孝孺)、张尚书紞、李至刚(附于李鄜州垚)诸条,乙集赵尚书羾、魏尚书骥条。
    ② 关于赵羾,明人文献对他入国子监读书而历事入仕记载相同,但具体的记载不一。明雷礼《国朝列卿纪》(明万历徐鉴刻本)卷四十七载:“洪武丁卯岁贡入太学授兵部职方主事”,则为贡监;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明天启刻本)卷八十四载:“中洪武丁卯乡试入太学”,则为举监。
    ③ 明宋懋澄:《九籥集》,卷七,明万历刻本。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三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清王崇炳:《金华征献略》,卷十二《文学·龚士骧传》,清雍正十年刻本。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三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明李东阳:《怀麓堂集》,卷六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王慎中:《遵岩集》,卷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三,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四,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一,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④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一,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同卷附见“孙举人宜。”
    ⑤ 明俞宪:《叙俞伯子集》,见吴文治:《明诗话全编》(4),.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703页。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二,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③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书王伊辅事》。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④ 同上。
    ⑤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卷二十三,钱伯城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969-970页。
    ①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九,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十,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③ 魏冲之兄早为进士,冲贫,赴考途中遇匪,从一二贫交乞贷以往而不使兄知,见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三“魏叔子冲”条。
    ④ 明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十,明书林唐国达刻本。
    ⑤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四,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⑥ 同上。
    ⑦ 此于明人为自然而然的想法,即作官与应选科目出身为势所必然:于吾人,则讨论科举与明代文学关系时,必须强调科举出身的真实价值所在——仕途优势。明代举人即可为官,举人孜孜求会试一第而不愿与贡生、例监等走监生入仕之途,关键因素就在于出身——授任制度下,走进士出身之途才是最佳选择。
    ⑧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三书牍,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① 明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九,明书林唐国达刻本。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七诗,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③ “小修子祈年,字未央,余改字曰田祖,出为后于伯修,举乡书。”见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二,“袁仪制中道”条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④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四书牍,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⑤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九文《送兰生序》,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⑥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四书牍,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①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钱伯城点校,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961-962页。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钱伯城点校,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958-959页。
    ③ 同上。
    ④ “士人”、“士子”、“缙绅”、“衿绅”、“士大夫”、“文人”等概念,上世纪社会史学界如瞿同祖、张仲礼、何怀棣、费孝通及海外汉学家如寺田隆信、艾尔曼(Benjamin A·Elman)等已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可参看陈宝良著《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9页《导论》中的综述。本文从众,在使用相关概念时,儒家知识分子可概称为“士大夫”,为士人与大夫的合称,可分为上下两层,尚未具备官僚身份的儒家知识分子为“士人”、“士子”,为“衿”;以具备官员身份的儒家知识分子为“大夫”,为“绅”。使用“文人”一语时,着眼点在于其人作为诗文、小说或戏曲的创作者身份,并不排除其它角度的身份归属划分(如“士大夫”身份或“布衣”身份)。
    ① 明王鏊:《论制科》,明陈九德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十。
    ② 明陆深:《癸亥南监季考》,《俨山集》卷八十五,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朱荃宰:《文通》,上海图书馆藏天启六年刻本。
    ② 明黄尊素:《黄忠端公集》,《文略》卷三,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③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七,清乾隆刻本。“[]”中内容为原刻之注。
    ① 明陆深:《俨山集》,卷八十五《癸亥南监季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五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袁宏道:《答毛太初》,《袁宏道集笺校》卷二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64-765页。
    ② 明宋懋澄:《九籥集》,《文集》卷一,明万历刻本。
    ③ 明田艺蘅:《谈诗初编》,《留青日札》卷五,明万历重刻本。
    ④ 明田艺蘅:《谈诗初编》,《留青日札》卷五。另,此节“文学教育”角度及对王世贞、宋懋澄、袁宏道、田艺蘅的材料援引,受启于何诗军的《明代科举与诗歌》(苏州大学,2004年,学位论文)第9-12页,所引文材料篇幅长短有异,文字谨依原版本,加以标点,特作说明并致谢。
    ⑤ 如宋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九《杜少陵·四》载:“《瑶溪集》云:子美教其子曰:‘熟兹《文选》 理。’……今人不为诗则已,苟为诗,则《文选》不可不熟也。《文选》是文章祖宗,自两汉而下,至魏、晋、宋、齐,精者斯采,萃而成编。则为文章者,焉得不尚《文选》也。……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见清乾隆刻本。
    ① 明梯月主人辑:《吴欲萃雅》,卷首,万历长洲周氏刻本。
    ② 明王鏊:《论制科》,明陈九德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十《礼部一》,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
    ① 明王鏊:《论制科》,明陈九德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十《礼部一》,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
    ② 明王慎中:《陆龙津诗文集序》,《遵岩集》,卷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0明崔铣:《洹词》,卷十一《漫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何诗海:《明代庶吉士与台阁体》,《文学评论》2012年第4期。
    ② 何诗海:《明代庶吉士与台阁体》。《文学评论》2012年第4期。
    ③ 同上。
    ④ 按,庶吉士制度为高级文官的培养制度,除永乐间初设曾涉及举人外,此后其培养对象集中为进士。
    ⑤ 按,《列朝诗集》及辑出的《列朝诗集小传》中,干集录皇帝藩王30人,闰集僧道、女子、外夷等356人,这些人身份特殊,涉足科举者少,故除个别参加过科举者之外(如李贽、殷迈),不列入本文统计范围。数据来源:石珺《(列朝诗集小传>研究》西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6页。按,石文统计《列朝诗集小传》全书,作家总计1790人(含附见)。另有据《列朝诗集》统计作者数为1832家,见孔爱峰:钱谦益《列朝诗集》的编纂学研究,苏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31-32页,据其数据来源,则甲至丁集总数为1406人。再,文学活动中,作者之断代问题向来易生聚讼,钱谦益对由元入明者,即便传主本人以元之遗民自居,钱氏则视为明之逸民而基本选入甲集前编(可参甲集前编卷四“席帽山人”条),此则为广义的明代诗人。
    ① 按,未计丁集卷十一俞大猷、万表二人之武进士功名,代以闰集卷三秋溟先生殷侍郎迈(嘉靖辛丑进士)、卷六田洙(洪武甲戌进士,见“薛涛联句”)。殷、田二人完全可入于丁集、甲集之中。
    ② 数据来源:龚延明、邱进春:《明代登科进士总数考》,《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期。
    ③ 以士子中进士比例为千分之一作一简单估算,则明代二百余年间非进士的士子有两千多万。
    ① 唐韩愈:《荆潭唱和诗序》。宋魏仲举编《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卷二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四,“陈检讨宪章”条,清顺治九年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③ 详参诸葛忆兵:《论唐宋诗差异与科举之关联》,《文学评论》2012年第5期,第48-57页。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七“桑柳州悦”条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二卷),齐鲁书社,1993年,第1558页。
    ② 详见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一百一《常伦传》,明天启刻本。
    ③ 明李流芳:《檀园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李流芳:《南归诗·不寐》,《檀园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李流芳:《途中示子将,其一》《檀园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李流芳:《南归诗·闻警》,《檀园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李流芳:《南归诗·途中示子将》,《檀园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冯惟敏:《归田小令》,《海浮山堂词稿》,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④ 同上。
    ⑤ 明唐寅:《唐伯虎先生集》,卷下,明万历刻本。
    ⑥ 明汤显祖:《玉茗堂全集》,诗集卷十六,明天启刻本。
    ① 明吴宽:《家藏集》,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人陈函辉言:“孟郊看花之什,千古笑之。”见陈函辉:《小寒山子集》中《发榜后二十三首》序,明崇祯刻本。
    ③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一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363页。
    ④ 原书校注:“案,疑为‘蹄’。”
    ⑤ 按,原书断为“锦衣白,昼欢何极”,显误,径改。
    ①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378-380页。
    ② 明陈函辉:《小寒山子集》,不分卷,明崇祯刻本。
    ①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四百三十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谢肇淛:《小草斋集》,卷二十五五言绝句,明万历刻本。
    ③ 明谢榛:《谢榛全集校笺》,李庆立笺,卷二十七,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344页。
    ④ 明孙绪:《沙溪集》,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冯惟敏:《海浮山堂词稿》归田小令,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② 详参陈庆元:《谢肇淛年表》,《闽江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21-31页。
    ③ 具体每篇作品面貌请阅明谢肇淛《小草斋集》,见卷十二,明万历刻本。
    ① 明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一,明崇祯刊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二,“袁仪制中道”条,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③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四,《答蔡观察元履》,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④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⑤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一,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①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外集卷三,《游居柿录》:“为人书扇,偶忆长安燕集时一首,书之。客问此何年作,予曰:‘此丁酉年冬间诗也。是年予以下第游长安馆于伯修所,是冬日暮,则良朋胜友,招携聚乐。《十九首》云‘洛中何郁(?),冠带自相索’,是此景也。丁酉、戊戌、己亥皆然。凡燕中名刹、名园,拣胜而游,独予一人失意,未能忘怀。”见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③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④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二十文,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⑤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前集卷九文,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① 王玉超:《明清科举与小说》,扬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9页。
    ② 才子佳人小说作家的补偿性的创作心理机制,请参看胡海义:《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79-90页。
    ① 明兰陵笑笑生撰:《金瓶梅》,卷八,第三十六回《翟管家寄书寻女子,蔡状元留饮借盘缠》,明万历刻本。
    ①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许政扬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后文皆同,不复赘注。
    ② 明陆人龙:《型世言》,北京燕山出版社,1993年版。后文同。
    ③ 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后文同。
    ① 谭正璧:《三言两拍资料(全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28页。
    ② 《周易》卷一《上经乾传第一》,三国王弼注,四部丛刊景宋本。
    ③ 参谭正璧:《三言两拍资料(全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8-49页。
    ④ 参元刊本《死生交范张鸡黍》的剧情说明,见徐沁君校点:《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全二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584-585页。
    ① 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第485页。
    ② 明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明冯梦龙编:《古今小说(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
    ③ 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明崇祯尚友堂刻本。
    ① 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八章第一节,中华书局,1980年,第235-304页。
    ②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王鸿芦校点,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下同。
    ③ 明陆云龙:《清夜钟》。李汉秋、陆林校点,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中国话本大系·京本通俗小说(等五种)》本。
    ④ 明周清原:《西湖二集》,卷二十,明崇祯刊本。
    ⑤ 谭正璧:《三言两拍资料(全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90页。
    ①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三十四。
    ② 曹妙哥道:“你怎么灭自己的威风?你只道世上都是真的,不知世上大半多是假的。我自十三岁梳笼之后,今年二十五岁,共是十三个年头,经过了多少举人、进士、戴纱帽的官人,其中有得几个真正饱学秀才、大通文理之人?若是文人才子,一发稀少。大概都是七上八下之人、文理中平之士。还有若干一窍不通之人,尽都侥幸中了举人、进士而去,享荣华,受富贵。实有大通文理之人,学贯五经,才高七步,自恃有才,不肯屈志于人,好高使气,不肯去营求钻刺,反受饥寒寂寞之苦,到底不能成其一官。从来说,‘一日卖得三担假,三日卖不得一担真。’况且如今试官,若像周丞相取那黄崇嘏做状元,这样的眼睛没了。……临安谣言道:“有钱进士,没眼试官。’这是真话……。”(原文较长,节录。)
    ① 明周清原:《西湖二集》,第二十卷。
    ② 明袁黄:《游艺塾文规》,卷一,明万历三十年刻本。袁黄,号了凡,万历丙辰进士。
    ① 明顾鼎臣撰,明孙祖训汇编:《明状元图考》,汉阳叶氏平安馆藏本。
    ② 明王同轨:《耳谈类增》,卷十二《冥定篇二》,明万历三十一年刻本。
    ③ 明王同轨:《耳谈类增》,卷十三《冥定篇三》,明万历三十一年刻本。
    ④ 今人吕友仁、米格智:《<三言><二拍)故事来源考补正——读王同轨(耳谈>和(耳谈类增>后》对《拍案惊奇》该篇的入话故事来源梳理了五则,第三则言“故事的来源待考”,实际除地名、人名有异外,故事的情节与结果即与《楚邑士》为同一类型。吕、米之文见《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4期,具体分析见该期该刊第91页。
    ⑤ 明陆云龙《清夜钟》第十三回,《巍德获占高科,险肠顿失高第》。程毅中等校点:《中国话本大系·京 本通俗小说(等五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12页。
    ① 谭正璧:《三言两拍资料(全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758-759页。
    ② 明王鍪:《论制科》。明陈九德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十《礼部一》,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
    ① 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前言第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
    ② 清李渔:《怜香伴》卷末收场诗,康熙间刻本《笠翁十种曲》。
    ③ 按,郭著卷三载录范围至清顺治八年,是以文体发展而非王朝断代而分。故本文统计时,以作家名下作品创作时代为准,凡现存刊本或钞本为明代所出、或为明代书目著录者,其作家皆统计入明代作家,虽入清为官者(如袁于令、孟称舜)亦从之。最早传本为清初则暂不计。另,僧人智达、武科状元谢国未计。
    ④ 郭著第85页录江氏:“先后赴秋闱十一次,皆不得志于有司。后以明经,出仕河南汝南府真阳县尹。所谓明经者,乃明人对贡生的另一称呼。明人习以孝廉称举人,以明经称贡生,以秀才称诸生。
    ① 郭著第79页录张氏:“字治卿,号午山,别署五山秀才,元城(今河北大名)人。”则此张四维应为诸生。非嘉靖间内阁大学士张四维。
    ② 数据来源:谭坤《晚明越中曲家群体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第50-51页《杂剧作品》列表、第52-53页《传奇作品》列表、第39-42页《越中曲家群基本成员表》。按,谭著第三表中,曲家含无戏曲作品的曲论家,本文未作计入。布衣:王澹、王骥德、史盘、单本、金怀玉共5人;不详:朱期,1人。
    ③ 数据来源:谭坤《晚明越中曲家群体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第50-51页《杂剧作品》列表、第52-53页《传奇作品》列表、第39-42页《越中曲家群基本成员表》。按,第三表中,曲家含无戏曲作品的曲论家。
    ① 亦有评价明代戏曲不弱元代戏曲成就的论调。如同为《盛明杂剧》,徐翙之序(《序三》)则曰:“我明风气弘开,何所不有?诗文若李、王崛起,已不愧西京、大历,而词曲名家,何遽逊美酸斋、东篱、汉卿、仁甫?”明沈泰:《盛明杂剧(一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② 明程羽文:《序五》,明沈泰:《盛明杂剧(一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③ 朱颖辉辑校:《孟称舜集》,中华书局,2005年,第558页。
    ④ 明王骥德:《曲律》,卷三,明天启五年毛以遂刻本。
    ① 明毛晋:《六十种曲》,中华书局,1958年。后文同。
    ② 明阮大铖:《燕子笺》,卷上,明末刊本。
    ③ 明邵灿:《香囊记》,第四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④ 明邵灿:《香囊记》,第五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⑤ 明范受益:《寻亲记》,第二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① 明范受益:《寻亲记》,第二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② 明沈寿卿:《三元记》,第三十三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③ 元高明:《琵琶记》,第八出。《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④ 明杨珽:《龙膏记》,第十八出,《六十种曲》本,第六册。
    ① 明沈泰:《盛明杂剧初集》,卷八,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② 明冯惟敏:《海浮山堂词稿》附录,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③ 明沈泰:《盛明杂剧一集》,卷二十,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版。
    ④ 明沈泰编:《盛明杂剧二集》卷二十八,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版。
    ① 明冯惟敏:《海浮山堂词稿》,《附录》,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② 明沈泰:《盛明杂剧二集》,卷二十八,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③ 明沈泰:《盛明杂剧二集》,卷二十八,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① 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前言》第12页。
    ② 同上。
    ③ 赵伯陶《人中画·前言》,《中国话本大系·珍珠舶(等四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④ 明李贽《李温陵集》,卷八《杂说》,明刻本。
    ① 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② 明黄尊素《宋科目考》,言:“宋必赐出身然后注官;今则一经解牒,便可释褐州县。”参黄尊素:《黄忠端公集》文略卷三,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① 王进驹先生论文《麈战文场几十春,功名只作曲中论》认为《不伏老》为冯惟敏最后一次冲击进士考试前的自我抒怀、自我激励、自我祝祷之作。王文见《暨南学报》2010年第2期。
    ② 参《明史》卷二百十八《王锡爵传》、《万历野获编》卷十四《礼部·顺天解元》、卷十六《科场·覆试》等相关记载。
    ③ 明沈泰:《盛明杂剧初集》,卷二十《郁轮袍·第七折》,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
    ④ 明祁彪佳:《远山堂剧品》,“《郁轮袍》北五折[王衡]”条,明钞本。按,祁记为五折,现行版本不同。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如文学大家汤显祖因万历十九年四月庚申上疏劾论辅臣、科臣,而于五月庚辰被“降南京礼部主事汤显祖为徐闻县典史,添注。”见《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三十五,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本,第4573页。
    ① 《明世宗实录》,卷六十四,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本,第2038页。
    ①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卷八,中华书局,1959年,第166-168页。标点为笔者所点。廖纪的奏言亦先见于《明世宗实录》,卷六十五,台湾“中研所”本第2052页。
    ② “为官择人”,此“官”,正合本文第一章对“官”字的辨析,所指的乃是职位,而非“官员”。
    ③ 袁中道:《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钱伯城《袁宏道集笺校》附录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655页。按,掣签法为万历二十二年孙任吏部尚书时所创,此次再任,教职授任时掣签法分南北中,这些变革都只是执行程序上的局部调整,并未对选人的选格、授职范围等方面的政策变化。
    ①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卷八,中华书局,1959年,第165-166页。标点为笔者所点。
    ② 对于明代文官在授任(铨选)上的较为详细的研究与论述,学者潘星辉先生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对于“三途”、选格、常规铨选、特殊铨选、部选、廷推等都作了较为详尽的辨析,是认识明代文官授任制度的首选论著,可详参。
    ③ 明黄尊素:《宋科目考》,《黄忠端公集》,《文略》卷三,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① 元脱脱:《宋史》,卷一百五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五[选官]“凡进士选除”条,万历内府刻本。
    ③ 明李默:《吏部职掌》,明万历刻本。
    ① 何诗海:《明代庶吉士与台阁体》,《文学评论》,2012年第4期,第42-49页。
    ② 庶吉士制度包括人员的选拔、教育、待遇与散馆等诸多规定,文官制度则针对全体文官,二者显见非同一概念。但庶吉士散馆受职方法与规定,如从该政务实施者的吏部角度看,亦为所掌文官制度的组成部分。
    ③ 清顾有孝:《明文英华》,卷四,清康熙传万堂刻本。
    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二,清道光七年姚氏刻同治八年补修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六,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钱伯城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9页。
    ② 同上。见钱伯城先生笺注。笺“牙牌青绶”:曰:五品官服饰。此云王子声……不幸而死。”
    ③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29页。
    ④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101页。
    ⑤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01页。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笺注》,钱伯城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02页。
    ② 明袁宏道:《丘长孺》,《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08页。
    ③ 明袁宏道:《兰泽、云泽叔》,《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11页.
    ④ 明袁宏道:《杨安福》,《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13页。
    ⑤ 明袁宏道:《沈广乘》,《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42页。
    ⑥ 明袁宏道:《汤义仍》,《袁宏道诗文集笺注》,第215页。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笺注》,钱伯城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3-142页。
    ② 袁宏道担任知县时的诗文书札结集为《锦帆集》,与吴县去衙不远之锦帆泾有关。
    ③ 明罗玘玘:《圭峰集》,卷二十八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四百十八明诗次集五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蔡献臣:《清白堂稿》,卷十二上,明崇祯刻本。
    ⑥ 明夏言:《夏桂洲文集》,卷六,明崇祯十一年吴一磷刻本。莺迁,称人迁官的常用文学意象。
    ⑦ 明程敏政:《篁墩集》,卷七十八,明正德二年刻本。麃,《说文》卷十:“解,似山午,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省。”麃,即獬豸,在古代诗文中常做御史的代指。诸道御史,在京都察院任职。
    ① 明袁中道:《答钱受之》,《珂雪斋集》卷二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072页。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八十八《文苑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卷十八。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按,清代则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纳贡等类别,名称的含义与产生的方法各有不同,可参看郗鹏:《清代国子监制度研究》第二章《清代国子监生的选取》,黑龙江出版社,2008年版。
    ② 万历三年曾题准,“两京各省举人有未经入监、及监事未毕告回原籍者,俱限三个月起送到部,发监肄业。其原入南监者、仍赴该监,依期起文会试。若未经入监、虽有原籍起送公文、不准入场。凡举人下第,及中副榜不愿就教者,查照前例尽数分送两监肄业。并不许假借告病、依亲等项名色告给引回籍。”以会试为条件要求举人入监肄业。见《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七十七[贡举·凡应试]。
    ③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十《正百官·公铨选之法》,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代府、州、县学各有一定定额,生员定数于国初,由国家提供廪膳。超额者谓之增广生员,定额者即谓之廪膳生员(廪生)。宣德时定增广之额,其后随着社会发展,又有额外增取者,谓之附学生员。附学、增广、廪膳等级由低而高,取岁考、科考取等第高者依次而进。非廪生久次者,不得充岁贡。见《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载始于景泰元年,时与瓦刺争战期间。郭培贵先生考证,当为景泰四年。见其《明史选举志笺证》,中华书局,2006年,第79-84页。
    ② 明朱之瑜《舜水先生文集》卷十五,日本正德二年刻本。
    ③ “副贡”之指,应有所变化。明代岁贡到京还要经过翰林院之“廷试”,又是差额考选。自正德八年开始规定各学每次岁贡,都要“预推食廪年深者正、副各一人,送提学官考定”,嘉靖六年,又“奏准考选岁贡生员照次取四人陪考”,嘉靖十年又“推上正、副贡各一人,听督学者考定送部,不必如近例增至四人、五人合试。”则此“正、副贡”语,当为副贡所出。(见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六十九《贡例》,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而明末徐石麒《可经堂集》卷一《题为遵旨验明参驳诡诞以听圣裁事》为回奏“副榜贡生”选举事,言左光斗之子左国柱“迨己卯秋闱副榜入贡”,则又有乡试副榜为贡生入监者。清之副贡为乡试副榜充贡者,顺治二年定“顺天府乡试副榜五十五名,增附准作贡监,廪生及恩、拔、岁贡、贡监,俱免其坐监,即与廷试.”(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385《礼部·学校》),乃与明末之副贡同源。
    ④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二百二十[国子监·拨历],明万历内府刻本。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清乾隆武英殿版本。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明万历内府刻本。
    ③ 明李默:《吏部职掌》,万历刻本。
    ①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笺证》,第86页。《明史》的记载为:“初令监生由广业升率性,始得积分出身。天顺以前,在监十馀年,然后拨历诸司,历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部铨选。”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清乾隆武英殿版本。
    ③ 按,郭培贵先生梳理史料,指出至迟成化六年以前,明廷已经把所谓依亲就学监生的在家月日也准作坐堂之数。见郭著《明史选举志笺证》》中华书局,2006年,第91页。
    ① 详参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二百二十[国子监·禁令]所记载的诸朝条令。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按,此段总括,《明史》录自《续文献通考》卷四十七。
    ③ 明代多次要求举人入监,至于是否需要历事后长期候选,从笔者所接触的资料来看,似不必如此,举人只是借助监生资次的名义而已。如明余继登《淡然轩集》卷六《明奉政大夫宁国府同知中里崔公墓志铭》、《潼川守桥南胡公暨配周宜人墓志铭》与《凤翔令王君墓志铭》诸篇墓主皆为举人,明白进士出身无望后乃“投牒铨曹”而获职,是得选甚易。按,举人本身即属于身份特殊的群体类型,入监之时即有科举身份与监生身份的双重身份。而贡生据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六十九《贡例》之“岁贡令送部考选”与“拣选贡生”条有“历数十年始得贡,迨入国学,又历十余年始得官”之语,则贡生在赴吏部候选前仍需较长时间的坐监岁月,此为常规制度:而贡生获准一定年龄后(“四十五岁”)即可赴部谒选,则为附加变例。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蔡献臣《清白堂稿》(明崇祯刻本)卷六《南都掾史同试录后序》:“岁贡故起明经,然其人多日暮途穷,耄矣:例贡大半膏梁子,不晓吏事。”卷十七《人物志·岁贡》:“论曰:我朝三途并用,于明经不簿。然待年而贡者,恒多迟暮迂阔之态。夫以规行万趋之人,而与骥竞走,不先失其故步乎?”
    ①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五《学校考》,“太学出身事例”条,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② 明黄尊素:《黄忠端公集》,文略卷三,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③ 明宋濂等:《元史》卷八十一《选举一》。
    ① 清顾炎武原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十六“举人”条,顾炎武原注《赣州府志》,清道光西溪草庐刻本。今人见栾保群、吕宗力全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925页。
    ② 如明人归有光即认为二者“其实一途”,他在《三途并用议》中说:“今进士之与科贡,皆出学校,皆用试经义、论口,试进士不中,入国子为举人监生:试举人不中,循年资而贡之,入国子为岁贡监生,非若汉世贤良、孝廉对口与博士弟子判然为二,其实一途而已。”见《震川先生集》卷三,四部丛刊景清康熙本。
    ① 如郭培贵先生指出,景泰五年,北京国子监共有在册监生“八千七百零一”名。见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中华书局,2006年,第91页。按,这只是北京国子监的生员在册数,尚有南京国子监未计。
    ② 《列朝诗集》中另收入生员身份终身者66人,这些人只是科举与贡举的后备队伍,不做人为分类比较。
    ③ 见胡海义:《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第106页表3-1《明代各朝小说家科举功名情况一览表》。暨南大学2009年博士论文。
    ④ 按,胡海义博士以诸生、贡生、监生为一表,共64人,其中诸生为47人。这47人本文未列入统计,因为他们还需进一步程序方能成为监生历事之法的对象。
    ⑤ 见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卷一至卷三,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1997年版。本文统计标准中,所认定的“明代作家”,以作家名下作品创作时代为准,凡现存刊本或钞本为明代所出、或为明代书目著录者,其作品既属于“明代文学”之一份子,故作家亦计入明代作家队伍中,虽入清为官者(如袁于令、孟称舜)亦依照此标准。另,武科状元谢国未计入。另有布衣兰茂、史盘、单本、周履靖、钮格、王骥德、王翃等7人;不详或失载者沈寿卿、李日华、孙钟龄、朱期等共72人。
    ① 据胡海义《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附录一之“(二)科举未登第者一览表”整理,表见胡著第450-454页,暨南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
    ② 原表作“合州学政”,按,明人习惯称提学官员(两京为提学御史、十三省一般由布政司某一参政专职充任)为“学政”,显误;州级教官有“学正”而无“学政”,径改。
    ③ 原表言潘之恒“嘉靖年间官至中书舍人”,验于潘之生年,明显有误。此处“监生”依《列朝诗集》之说。
    ① 此条从《吴门袁氏家谱》卷6本传,民国七年石印本,转引自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99页。
    ② 关于赵羾,明人文献对他入国子监读书而历事入仕记载相同,但具体的记载不一。明雷礼《国朝列卿纪》(明万历徐鉴刻本)卷四十七载:“洪武丁卯岁贡入太学授兵部职方主事”,则为贡监;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明天启刻本)卷八十四载:“中洪武丁卯乡试入太学”,则为举监。
    ③ 胡海义:《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附录一《明清小说家科举功名情况可考者一览表》,第436页。
    ④ 明代中期起商品经济引发的士人精力分配现象,可参看罗宗强先生《明代后期士人心态研究》的第三章《徘徊于入仕与世俗之间的士人》部分,南开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① 王玉超:《明清科举与小说》扬州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5月,第18页。
    ② 详参王玉超:《明清科举与小说》扬州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5月,第18-22页。
    ③ 详见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17-218页。
    ④ 整理来源:王玉超:《明清科举与小说》扬州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5月,第262-263页,《士林身份明确的明代白话小说作者一览表》。说明,原表中“籍贯”项略;另有施耐庵、王羌特人。施列入“洪武”中,但其“乡贡进士”应为元时取得;王列入“明”之“贡生”,但王之入贡为顺治四年事,且作品《孤山再梦》作于康熙间。以故二人本文皆不列入“明”之作家。至于丁耀亢、吴拱宸、李渔等明末清初间人者,以其作品为明亡后出,亦不录。按,原著未列明末茅镳的章回小说《祈禹传》。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三《祈禹传第四十九》录《簪云楼杂说》,结尾语曰:“而镳屡踬棘闱不能博一第,或以为口过所致云。”则茅氏为诸生。(1957年,第74页)
    ⑤ 原表作“科举身份”。按,诸生、贡生是明代士人入府、州、县学或国子监之后取得的士人身份,不是经过科举考试而取得的身份,严格意义上不应列为“科举身份”,与举人、进士身份一比较即知,后二者是通过王朝的正规科举考试(乡试、会试及殿试)录取后取得的身份,才是“科举身份”。故本文改用“士林身份”,不用“科举身份”一语。
    ⑥ 此条据胡海义《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第428页所列李春芳条补入。该小说集作者有争议,暂从之。
    ① 明顾清:《东江家藏集》卷二十《北游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袁中道:《珂雪斋集》,钱伯城点校,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961-962页。
    ③ 明人蒋一葵的《尧山堂外记》卷九十一《国朝》、清人钱谦益的《列朝诗集》丙集卷七与《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苑二》皆有类似记载。
    ④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372页。
    ⑤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372-373页。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三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三下,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③ 本字为左右结构的形声字,左“耒”右“来”,《玉篇·耒部》释“六台切,耕也。”
    ④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一,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八首皆见于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一,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贾至《早朝大明宫》:“银烛熏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绕建章。剑佩声随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炉香。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王维《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绛帻鸡人送晓筹,尚衣方进翠云裘。九天闾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岑参《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鸡鸣紫陌曙光寒,莺啭皇州春色阑。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
    ③ 明归有光:《震川集》,卷九,四部丛刊景清康熙本。
    ④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三,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明赵瀛、赵文华:《(嘉靖)嘉兴府图记二十卷》,卷十三《人文四·官师》“县丞”条:“施渐,监生,无锡人,(今上)二十六年除。”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
    ② 明莫如忠:《送锡山施子羽丞海盐》,《崇兰馆集》卷四,其序曰:“名渐,选贡生。文行优著,雅与余友。着就选时,余尝以荆川仲山书力言之当道,而生不肯往见,余亦不欲强之。及除,目下竟注斯秩。”明万历十四年冯大受、董其昌等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三,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④ 详参龚笃清:《明代科举图鉴》,第三卷第一章第二节《举人的社会地位》,岳麓书社,2007年,第314-319页。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五,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十五,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七,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八十三《陈献章传》附《李承箕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四,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⑥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四,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⑦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四,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
    ① 明何三畏《云间志略》卷九《朱孝廉凰山公傅》,明天启刻本。按,成化丁酉为公元1477年,本条为甲集补入。
    ① 本字为作“耒”右“来”,《玉篇·耒部》释“六台切,耕也。”
    ① 按,《明史》卷二百八十七《文苑三·黄佐传附黎民表传》:“黎民表,字惟敬,从化人,御史贯子也。举乡试,久不第,授翰林孔目,迁吏部司务。执政知其能文,用为制敕房中书,供事内阁,加官至参议。”则黎民表之初授,仅为无品级而不入流的孔目,翰林院首领官耳。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八卷。
    ② “监生”是通称,尚有其它称呼。监生队伍中举监、贡监较为正式而地位较高,所以明人亦以“举贡”而通称。《老门生》中的“科贡(官)”,与“进士(官)”相对,显见与“举贡”同义而异名而已。
    ③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八卷。
    ② 明冯梦龙:《冯梦龙集笺注》,高洪钧编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页。
    ① 明凌濛初:《拍案惊奇》,卷二十九。
    ②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八回。
    ① 明潘季驯:《巡按广东奏疏》,《潘司空奏疏》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冯梦龙:《喻世明言》,第十卷《滕大尹鬼断家私》)
    ③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十三回。
    ④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回。
    ⑤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六。
    ⑥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九回。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
    ② 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50页。
    ③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三回。
    ①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回。
    ② 明人的这种思维,亦有现实根源。成化丙午罗玘玘以粟监而得顺天府解元,此事为后世津津乐道。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五[科场·纳粟民生高第]载景泰朝粟监起,为人所轻,而“惟成化丙午,罗文肃(圭峰)累试,有司不录,遂以俊秀入赀,举顺天解元,次年登进士,为庶常,显重于词林,其年且逾不惑久矣。于是士人始有刮目此辈者。”王世贞《皇明奇事述》卷二《输粟三元》亦津津乐道于罗玘玘与嘉靖乙丑科状元范应期、丁丑科会元曹大章皆为输粟入国子监者。
    ③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
    ①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十卷。
    ②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卷。
    ③ 见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14-316页
    ④ 见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31页。
    ① 《论语》,卷二十《子张第十九》,四部丛刊景日本正平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六十九《选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第282-283页。
    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第405页。
    ⑤ 《周礼》卷五《春官宗伯第三》:“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周礼》,汉郑玄注,四部丛刊明翻宋岳氏本。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② 明李清:《梼杌闲评》,中国戏剧出版,2000年,第242页。
    ① 明叶权、王临亨、李中馥撰,凌毅点校:《贤博编粤剑编原李耳载》,中华书局,1987年,第20页。
    ②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②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③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刘葳校点,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下引该书文字,不再赘注版权信息。
    ①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428页。
    ①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431-434页。
    ②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434页。明刻本[眉批]批道:“任就有这样造化。”第436页。亦见纳粟监生现实中获职的卑与难。
    ③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444页。
    ④ 明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446页。
    ⑤ 这种联系还可以以生员在科举入仕与监生入仕中的不同命运作一比较。生员若不能通过乡试中式,那么至老也只是一个生员而已,与官爵无缘;但若成为贡生送入国子监,则经过历事阶段,则获选为州县佐贰官为常态,最差也能获得“冠带”,作为官员身份的象征,不过有官无职而已。“纱帽”实际即“冠带”之“冠”。这种不同地位与表现,即由出身制度下出身途径的不同造成的。
    ① 陶慕宁师:《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147页。
    ② 历史学界在进行历史研究时,不乏以明清小说为参考或史料而进行论述。如李洵《论明代的吏》即认为:对于明代的吏胥生活,“要属明代人所创作的一些通俗小说,写得最为真实,超过一般的史料记载。”他在《论明代的官和吏》时即引用过《三刻拍案惊奇》的情节、事例。李文见《明史研究》第4辑,1994年,所引文字见该辑第59页。
    ③ 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49页。
    ④ 小说中,殷盛“近选得按察司经历”,此职属省级机关的首领官,正七品,与知县同级;小说后叙曹可成借银子选得县丞,正八品;升任本府首领官“经历”,仍为正八品。文学虽不必泥于现实,但古代小说还是以重实居多。现实中的举贡出身官,由“常调”而升迁,每三年任满“考满”一次,循资进阶。以此类推,应以殷盛已任官六年以上为宜。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五[选官]“凡拣选”条,万历内府刻本。
    ②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③ 明佚名:《人中画》,第一回,第47页。《中国话本大系·珍珠舶(等四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
    ④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① 明王概:《王恭毅公驳稿》,《上》,明弘治高铨刻本。
    ②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钱伯城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04页。
    ③ 《人中画》版本可详参看《珍珠舶(等四种)》一书中《人中画·前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本文所引《人中画》的情节文字,皆以江苏古籍版本为准,后文对其版权信息不再赘注。
    ① 这一点与东鲁古狂生的《醉醒石》一比较,尤为明显。《醉醒石》除第六回《高才生傲世失原形,意气友念孤分半俸》为写唐人李微时外,皆为明朝事,但行文中多有言及皇帝年号时,加上“明”或“明朝”这样隐含与现实有别的词语,小说第二回回末史论中又有“明季作官的”之语,则知集中作品多数作于清后,作家心态应以回叙胜国故事的时人(清人)心态为主,自认为明之士民的遗民心态淡薄。
    ② 《人中画》,第二回,第52页。
    ③ 《人中画》,第一回,第41页。
    ① 《人中画》,第一回,第46-47页。
    ② 《人中画》,第一回,第45-46页。
    ③ 《人中画》,第一回,第47页。
    ① 《人中画》,第一回,第48页。
    ② 按,该题出自《论语·泰伯》,意为“君子人与?君子人也。”故小说言之为“二句”。
    ③ 《人中画》,第一回,第49页。
    ① 《人中画》,第一回,第49-50页。
    ② 陆容《菽园杂记》卷八:“每读《春秋左氏传》”条,“吏部每选考试监生作经义,有不能记本题者,任意书平日所记文字塞白,名曰‘请客文章’,亦得除授有司一职云,此风自宣德以来己有之矣。”中华书局,1985年,第94页。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七十七,[贡举·乡试]“凡应试”条。
    ① 《人中画》,《前言》第4页。
    ② 宋洪兴祖:《楚辞补注》,白化文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第8页。按,朱熹《楚辞集注》收洪氏此论。
    ③ 明袁中道:《寿裕吾邹公偕元配张孺人七十序》,《珂雪斋集》前集卷九,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人中画》,第二回,第56-57页。
    ④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
    ①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二回。
    ② 明陆云龙:《清夜钟》,第十三回。
    ③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
    ④ 宋洪迈:《夷坚支志》,丁卷九,清景宋钞本。或洪迈:《夷坚志》,丁集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宋洪迈:《夷坚支志》丁卷九,清景宋钞本。
    ②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第六卷。
    ③ 《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咸平三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有晋天福中尝预贡者。凡士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积前后举数,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则别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
    ④ 明人“棘闱”多指乡试,“三入棘闱,两预贡籍”,以三次参加乡试,中举后两次以举人身份参加会试,方解释得通。明之举人即唐宋之“乡贡进士”,可参清朱彝尊《明诗综》卷十五“郑真”条所引《(静志居)诗话》“明初士子举于乡者例称乡贡进士”的相关考论。然而,从小说“科贡原是正途”的叙事语,又似指吴公佐以贡生身份谒选,故强调其为“正途”出身,只是这样理解的话,“两预贡籍”却又难以解释,因明之贡生的产生,不需要经过科场(“棘闱”)考选。但无论哪种解释,非进士出身又非特奏名进士,却能谒选,这一情节设计就绝非依据本事的宋制,而是作者所在时代的明制了。
    ⑤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六[验封清吏司]“凡封赠职级”条。
    ① 清陈宏谋:《分发<在官法戒录)檄》,清贺长龄编:《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吏政十》,清光绪十二年思补楼重校本。
    ① 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官制史》,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358-359页。
    ② 参明申时行:《明会典》,卷七吏部六“验封清吏司”之《吏员》的相关记载,明万历内府刻本。
    ③ 《日知录》卷二十四“外郎”条:今人以吏员为外郎。按《史记。秦始皇纪》:“近官三郎”,索隐曰:“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汉中郎将分掌三署,郎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凡四等,皆无员,多至千人,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今以之称吏员,乃世俗相褒之辞。
    ④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一百七十五《皂隶》:“国初皂隶、取刑部笞杖囚人应役。后照人户差点,尚是正身应当。后复令不愿当者、解柴薪银两。”皂隶为强制性征发的性质非常明显,先为罪人充当,后为平民不得不应之役,以致有交银求免者。按,明之胥役除皂隶之外,门子、捕快等都属于这类强制性性质。而吏员则为平民纳银求充当者;《明会典》卷39载洪武前期起即给天下诸司吏员月俸,而无胥役辈的供给条令。故“胥吏”实则为胥役、吏员二类人等,前者地位更低。
    ⑤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八《吏役参拨》,“凡佥充吏役,例于农民身家无过、年三十以下能书者选用。但曾经各衙门主写文案、攒造文册及充隶、兵,与市民并不许滥充。”其禁止选用者为防积年猾吏、与职业身份受限者。
    ① 请详参赵世瑜:《明代吏典制度简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第99-100页。
    ②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七十七《贡举·凡科场禁例》条。
    ③ 明洪武三年《初设科举条格诏》:“有过罢闲人、吏、娼优之人,并不得应试。”见明佚名:《皇明诏令》卷一《太祖高皇帝上》,明刻增修本。
    ④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后五字为刻本原注。按,依据丘濬所论,地方吏役役满期限,此时尚有三年的设定,乃沿用洪武三十一年的规定允许在外、在京总计三考即可。参后文所引《明会典》“凡吏员出身”条。
    ① 详参叶炜:《南北朝隋唐官吏分途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3、175-176页;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62页。
    ② 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65页。
    ③ 对于唐宋之流外入流制度,可参看王永兴:《关于唐代流外官的两点意见——唐流外官制研究之二》,《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二期;祖慧:《宋代胥吏的选任与迁转》,《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2期;祖慧.:《宋代胥吏出职与差遣制度研究》,《浙江学刊》1997年第5期;杨恒平:《宋代流外官制度初探》,《贵州文史丛刊》2012年第2期。
    ① 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按,吏员出职后可官至宰相的前景,读《元史·丁好礼传》可知。至正二十七年为中书平章政事,后自言其“以小吏致位极品,爵上公”。
    ② 幺书仪:《元人杂剧与元代社会》上编《五·元杂剧中的“吏”与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9页。
    ③ 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宋濂:《元史》,卷八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元代吏员出仕为文官队伍的主流,故《元史·选举四》多条涉及吏员考满出身应授职务、品级的记载。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八,中华书局,1989年,第50页下至51页上。
    ② 赵世瑜:《明代吏典制度简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③ 不知何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七“通经为吏”条言吏员出身最高等级为正七品,与进士同。本文此处从更为正规的《明会典》的记载。
    ④ 明之三公、三孤及东宫三公虽为一品,但这些职衔明初之后不专设专授,不置衙门与掾属,仅为大臣加官、赠官。
    ① 本文作者根据《明会典》卷七《吏员》统计,这些衙门吏员的总额为:总人府3名,五军都督府共129名,六部672,都察院吏员在300之上,故总数超常驻吏员为66人,十三道与京畿道巡抚御史共配吏员128人,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各配书吏1名,其余巡盐御史、提督学校御史(即提学官)巡关御史、刷卷御史、清军御史各有吏员配置标准,虽然御史有不全设的情况,但都察院吏员队伍总数超过300人是毫无疑问的。
    ② 明李默:《吏部职掌》,明万历刻本。
    ① 参元同恕《经历司题名记》:“凡官、寺必置幕职,所以辅翼长、贰,总摄掾曹,相成一官之治,使无旷天工也。”见同恕:《榘庵集》,卷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十《正百官·公铨选之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三,四部丛刊景清康熙本。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沈榜:《宛署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5页。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八,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9页上。
    ① 按,另有“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
    ② 明陈洪谟:《治世余闻(附继世纪闻、松窗梦语)》,盛冬铃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第107页。按,“郡”字后点校者疑脱一“县”字(见第108页),当是。
    ③ 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第二册,中华书局,1962年,第1370页。
    ① 明赵南星:《味檗斋文集》(1-12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1册第65页。
    ② 吏员巾服制于洪武四年,最终定于三十年。吏员巾服与文武官冠服的相关式样规定及衣着要求,详参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六十一礼部十九(明万历内府刻本)。其余明郭正域《皇明典礼志》之卷十八、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十八皆有同样记载。大要为吏员青色盘领衫,系丝绦,著吏巾;官员则纱帽、圆领衫、束带。圆领衫之补子、束带材质皆随品级图案不同,即不入流之杂职,亦有“黄鹂”图案(见佚名:《大明官制》,卷四《文官服色》:“八、九品官拜杂职,鹌鹑、练雀与黄鹂”。明万历刻皇明制书本)。换句话说,吏员一旦得“冠带”,即便是杂职,因是官员身份,亦同样可著纱帽、衣黄鹂补子圆领衫、系乌角带。
    ③ 明黄光升:《昭代典则》,卷十四《宣宗章皇帝》戊申三年之《戒谕吏户礼工四曹》,明万历二十八年周日校万卷楼刻本。
    ④ 赵世瑜:《明代吏典制度简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第101页。
    ① 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第二册,中华书局,1962年,第1370页。
    ② 明赵南星:《革乞恩穵选恤困穷疏》,《赵忠毅公诗文集》卷二十,明崇祯十一年范景文等刻本。
    ③ 明赵南星:《革乞恩穵选恤困穷疏》,《赵忠毅公诗文集》卷二十,明崇祯十一年范景文等刻本。
    ① 乞恩为减免事例之一种;穵选为临时捐纳而提前选任。参潘星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7页。
    ② 明蔡献臣《南都掾史同试录后序》言:“国家用人,自科目外有岁贡、例贡,而又有掾史一途,其数视二贡不啻倍蓰。”是吏员出身官者数倍于贡生官,此言或有夸张,然多于贡生官是不应有误的。蔡文见其《清白堂稿》卷六,明崇祯刻本。
    ③ 参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第七章《国家各级机构中的吏和皂隶》所引朱元璋《御制大诰》等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④ 见清龙文彬:《明会要》,卷四十八《选举二·掾吏》,清光绪十三年永怀堂刻本。
    ⑤ 永乐七年,明成祖问署吏部事的兵部尚书方宾所奏御史二十八人的出身,得知洪秉、龙士安等等四人由吏出身后,“上曰:‘古者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朝廷耳目之寄,须用有学术、达治体者,安可用吏!此选司之弊。’遂命宾黜秉等为序班,‘继今御史勿复用吏。’”详参《明太宗实录》,卷九十三永乐七年六月“丁卯”条,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本第2386-2387页。
    ① 表中县丞、主簿之“其它”项包括失载、儒士,另有知印各1人。知印在《明会典》与《明史》中,均未作为吏员中的一个小类,许凡先生认为“知印是掌管衙门印章、印信的吏员”,聊备一说,或专指元代情况,见其《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
    ② 明沈榜著:《宛署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1页。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294-295页。
    ① 明代吏员之害的涉及领域、手法及程度,请参考赵世瑜:《明代府县吏典社会危害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及刘文瑞:《试论明代的州县吏治》(《西北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两作所引明之史料甚丰,以府县吏之害,可见其余。本文不复赘论。
    ①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明崇祯尚友堂刻本。
    ② 参杨恒平:《宋代流外官制度初探》,(《贵州文史丛刊》2012年第2期,)。赵先生的研究表明,州县吏职在在不妨碍州县差役的情况下可以参加流外铨补京百司吏职,见该刊第12-14页的详细论述。
    ③ 参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该文“(二)吏员出职体例”之“1.府、州、县、司司吏出职体例”的详论。见该刊第43页。
    ④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
    ①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
    ② 事出突然,故顾芳尚依制着其本等的吏员衣巾。但既经皇帝钦点授职,是顾芳此时已为官员身份,故小说尚叙顾芳拜谢韩侍郎时,“侍郎不肯受礼,道:‘如今是朝廷命官,自有体制。且换了冠带,谢恩之后,然后私宅少叙不迟。’须臾便有礼部衙门人来伺侯,伏侍去到鸿胪寺报了名。”这是政典中所不提及的程序,在小说中作为小说内容的真实细节的体现也。
    ③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
    ① 谭正璧编:《三言两拍资料》,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817页。后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卷十五亦全文收录,见民国哈佛燕京学社印本。
    ② 见《欢喜冤家》之《出版说明》(周有德等校点,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另,《欢喜冤家》自序言“庚辰春王遇闰”,庚辰闰正月这一现象为崇祯十三年事。
    ③ 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三十八兵部一《兵部尚书徐晞传》,明万历四十四年徐象橒曼山馆刻本.
    ④ 《型世言》之《校点后记》。北京燕山出版社,1993年,第569页。
    ⑤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一回。
    ①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一回。
    ② 同上。
    ③ 按小说,其事为永乐时建北京宫殿时,皇木厂被焚,工部尚书吕震作奏本,上有“烧毁大木三千株”之语。徐晞灵机一动,建议在“大木”前加上“拣存”二字,或可饶免。后果因“拣存”二字而免于追补。
    ④ 王华故事叙王阳明之父王华被人留宿,拒绝其妾“借种”,后以此点得状元事。
    ⑤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十八回。
    ② 明马愈:《马氏日抄》,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44-45页。
    ③ 明王锜:《寓圃杂记》卷二,有关于徐晞的记载,“大司马江阴徐公孟晞,三考皆兵科。初授兵部主事,次进员外郎、郎中,又进侍郎。正统初,以征云南功为尚书。一生仕宦,惟掌兵事,亦奇也。公有德量,为吏时,人奉财者多不取,或反出以资之。后虽居八座,清俭自卑,常若寒士,卒于位。明钞本。公有德量,为吏时,人奉财者多不取,或反出以资之。”其记载明显为史笔简要叙事而无虚构之情境。可资比较。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徐晞三代遭际”条,则更为简略:“吏员徐晞仕国初,至正统间,正位兵部尚书致仕归。以异途任六卿,世所共艳。”是此二者皆为史家记事,属于历史叙事,与录街谈巷语的稗家之“小说家言”显见不同。
    ④ 详细请参李剑国先生的《文言小说的理论研究与基础研究——关于文言小说研究的几点看法》(《文学遗产》1998年第2期),又参李先生《早期小说观与小说概念的科学界定》(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5期)。
    ⑤ 明江盈科:《江盈科集》,黄仁生辑校,岳麓书社,1997年,第972页。
    ① 明黄光升:《昭代典则》卷八,“(丙辰九年九月)己卯赐玺书劳福建参政魏鉴瞿庄”条。明万历二十八年周日校万卷楼刻本。
    ② 如科举制度的设计使官员无能不习实政运作、任官的三年迁转制度使官员不如吏员熟悉地方事务,文牍主义使刀笔吏有舞文的空间,等等。参赵世瑜:《明代府县吏典社会危害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③ 蔡献臣《南都掾史同试录后续》:“惟掾史,则习文法、便应对,善中当事者之喜怒。其以才附律而行者,非不快意于一割,而舞文骫法、因缘为市者,亦间有之。故掾史为世利害轻重,其视二贡亦不啻倍蓰。”见蔡献臣《清白堂稿》,卷六,明崇祯刻本。
    ④ 明蔡献臣:《送陈二尹序》,《清白堂稿》卷六,明崇祯刻本。
    ⑤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一回。
    ⑥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十八回。
    ⑦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十八回。
    ① 按,《掾曹名臣录》著者为明人王鸿儒,今人已有详考。参单锦珩《<掾曹名臣录>著者考》(《文献》1988年第4期)与潘树广《<掾曹名臣录)撰者考——兼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的一点失误》(《图书馆杂志》2001年02期)。
    ② 按,《掾曹名臣录》此条,现在较为容易见到者,为清陈宏谋《五种遗规》之《在官法戒录》卷一所收。本文即摘引于《五种遗规》,清乾隆陪远堂汇印本。
    ③ 明黄瑜:《胥掾官至尚书》,《双槐岁钞》卷五,清岭南遗书本.比黄瑜早的记载,徐晞解决的都是田地争端问题,非误勾戍丁事,故应以黄著为原型。
    ④ 转引自单锦珩:《(掾曹名臣录)著者考》,《文献》,1988年第4期。
    ⑤ 明耿定向《先进遗风》卷下载:“王文庄公鸿儒,甫成童,作书端劲,得欧颜法,以贫依亲属为府史者,从治文书。”见民国景明宝颜堂秘笈本。
    ① 明末清初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通经为吏”条,
    ② 清陈宏谋:《分发<在官法戒录>檄》。清贺长龄编:《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吏政十》,清光绪十二年思补楼重校本。
    ③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
    ④ 《型世言》第三十一回回末评。署名“雨侯”,雨侯为陆云龙之字。明:陆人龙:《型世言》,覃君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331页。
    ①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六。
    ②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六回。
    ③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卷十五。
    ④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回。
    ⑤ 《济穷途》叙主人公浦肫夫急公好义,戴里长(即题目中的“贤绅”)与之肝胆相照。浦将戴所予资助本钱泰半救助了三位落难举人。后三人皆考中进士,出身为官,故浦、戴都以高义获报,借选为吏部主事的黄进士之力,浦纳资以监生的身份出身为官;戴子库吏戴簪也援纳考中,出职为县府典史。一篇小说之中,包含三种出身方式。传统的科举出身不适合浦、戴,就借明王朝现行的监生、吏员考选的方式而为小说人物安排富贵之路。
    ① 江苏古籍出版社《中国话本大系》丛书中,魏同贤校点的《醒世恒言》排印本作“省察”(见第656页)。据其前言,校点以明“叶敬池本为底本”,然叶本藏于日本内阁文库,魏氏所据之“原本”不知是以日本所藏之原本还是1936年生活书店出版的《世杰文库》本。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台湾世界书局1958年出版的李田意所摄日本内阁文库藏叶敬池原本,该处明显为“省祭”二字(见第1811页),可见江苏版有误。
    ②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九。
    ① 诗歌中的游仙诗的想象色彩、闺怨诗的代笔色彩等技法,知识阶层已熟知这些诗歌皆非作者的现实写照。叙事文学的小说、戏曲传达的往往是“他者”的生活,与诗文之切于己身大不相同。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卷三。清顺治九年毛氏汲古阁刻本。下文同。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前编卷十一。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卷十九。
    ②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乙集卷六。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丙集卷九。
    ④ 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第53页。
    ⑤ 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第56页。
    ⑥ 元陶安:《陶学士集》,卷十五《送马师鲁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丁集卷十五。
    ② 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十八《何白》,清嘉庆扶荔山房刻本。
    ③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前编卷十一。
    ④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卷十九。
    ⑤ 如前节所述《型世言》之《阴功吏》小说中,徐晞为兵部主事后,同僚进士官厉主事经常“狗吏长、狗吏短”的打骂吏员,小说即叙其同事“众人也向厉主事道:‘既做同僚,也存些体面。”’
    ① 明起北赤心子辑:《绣谷春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55-656页。
    ② 参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又七十《福建福州府》之《陈全传》,陈为永乐丙戎榜眼。
    ③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三百十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三百七十二,原刻为“椽”,用于人者为“掾”,形近而误,径改。
    ② 明蔡献臣:《南都掾史同试录后序》,《清白堂稿》卷六,明崇祯刻本。
    ③ 见刘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卷上之下《文学第四》,“阮宣子有令闻”条。四部丛刊景明袁氏嘉趣堂本。
    ④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四百六十二。
    ⑤ 明王臬:《迟庵先生集》,诗集卷四《乐府词》,明刻本。
    ⑥ 参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二十九《南直隶镇江府》之《王臬》,明天启刻本。
    ⑦ 明蔡献臣:《送陈二尹序》,《清白堂稿》卷六,明崇祯刻本。
    ①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五《选官》“凡类选官员”:“凡类选官员。洪武二十六年定:考功付到考满官、司勋付到起复官……就凭来文,附簿立案○考满、起复官,止凭来付,案呈本部,审实相同,比例无差,就便誊录选本引选。”
    ① 见下文所引明嘉靖学者陈建的《任官十议》内容。该文所列数据,每次朝觐考察黜退者,永乐之后,达二三千人之多。从本文第三章监生历事所引之拣选制度的相关规定也可以看出,每逢朝觐考察之后,即予监生、贡生以拣选,是已通过黜退而提供大量官缺来。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明万历内府刻本。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三,“凡外官三年朝觐”条。
    ② 明鲍应鳌:《瑞芝山房集》卷五,明崇祯刻本
    ③ 参《明史》卷七一《选举三》:“考察之法……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丽以八法。”中华书局,1974年,第6册,第1723页。
    ④ 参《明会典》卷十三《朝觐考察》“凡朝觐官考察”条。另,部院、二司详审始于正月初二至初八,批次与考察步骤,可详参柳海松《论明代的朝觐制度》所引辽宁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朝觐事宜》(柳文见《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4期)。
    ⑤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一《选举三》,第1721页。“八目”即“八法”。“八目”的演变与确定,《明会典》卷十三《朝觐考察》中“凡朝觐官考察”条有详细记载。
    ⑥ 《明史·选举三》“考察之法……丽以八法。而处分察例有四,与京官同。”第1723页。按,早期惩处措施尚有“令贪污者发边卫充军”,其措施演变详见《明会典》卷十三《朝觐考察》“凡考察降黜等第”条。
    ⑦ 详见《明会典》卷十三《朝觐考察》“凡朝觐官旌别”条。
    ⑧ 《明史·选举三》,第1724页。所言“士大夫”不限于外官京官。
    ① 明陈建:《治安要议》卷四,民国刻聚德堂丛书本。
    ②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二“凡府州县官考满”记载:“洪武元年令:各处府州县官,以任内户口增、田野辟为上。所行事迹,从监察御史、按察司考核明白,开坐实迹申闻,以凭黜陟。”重在任期内人民、田地增长。
    ③ 清张廷玉:《明史·选举三》:“洪武四年命工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六年,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此考察之始也。”亦见其始即以官员操守为考核内容。《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1723页。
    ④ 清张廷玉:《明史·选举三》总结二者不同说:“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曰平常,曰不称职,为上、中、下三等。察,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第1721页。
    ⑤ 清张廷玉:《明史·选举三》,第1721-1722.页。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朝觐考察》“凡外官三年朝觐”条,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选举三》,第1722页。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十二,“考核通例”条。
    ④ 按,《明史·选举三》言弘治时定外官三年朝觐一次,又言考察程序为三年一报而“明初行之,相沿不废,谓之大计”。其中不合史实之处,已有学者加以梳理,参见刘志坚《关于明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几个问题》(《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1期)、柳海松《论明代的朝觐制度》(《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4期)、暴鸿昌《明代官员考察制度述论》(《学习与探索》1990年第5期)。
    ⑤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7册,第2415页。
    ⑥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1册,第273页。
    ⑦ 刘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12册,第3623页。
    ⑧ 按,明之“大计”语,亦包括对京官的“京察”,但因外官考察次数多、涉及面广,故“大计”多指外官的朝觐考察。若该词使用语境涉及地方官员时,即指朝觐考察。具体辨析可参上注刘志坚《关于明代官吏考核制度的几个问题》。再者,汉之上计实为考满,明之上计实为考察,差别之处,本文存而不论。
    ① 清张廷玉:《明史·王瑞传》,《明史》卷一八○,中华书局,1974年,第16册,第4777页。
    ② 清张廷玉:《明史·刘宗周传》,卷二五五,第22册,第6580页。刘传中“明年”为丁丑年,属计年。
    ③ 清张廷玉:《明史·徐学颜传》,卷二九四,第25册,第7534页。
    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中华书局,1959年,第898页。
    ①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67页之[笺]。
    ② 笔者另有专文以汤显祖、袁宏道为个案,依据朝觐考察制度详细订正学界对汤显祖与袁宏道的诗文系年工作的失误之处。可详参李军:《明代入计制度与入计诗文的系年考订——以袁宏道作品系年订讹为中心的实际案例》,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20-25页。
    ① 明袁宏道:《出燕别大哥、三哥》,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钱伯城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02页。
    ②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三,第137页。
    ③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十六,第673页。
    ④ 明袁宏道:《喜逢梅季豹》,《袁宏道集笺校》,第387页。
    ⑤ 明袁宏道:《汤义仍》,《袁宏道集笺校》,第216页[笺]。
    ⑥ 明袁宏道:《怀袁中郎曹能始二美二首》,《袁宏道集笺校》,第715页。
    ⑦ 明袁宏道:《汤义仍》,《袁宏道集笺校》,第216页。
    ⑧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三十六,第1121页。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三十六,第1123页。
    ②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三十六,第1127页。
    ③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卷五十四,第1543页。
    ① 明鲍应鳌《瑞芝山房集》卷十三,明崇祯刻本。
    ②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徐朔方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52页。
    ③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615页。
    ④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59页。
    ⑤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58页。
    ⑥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83页。
    ⑦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84页。
    ⑧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572页。按,辛丑大计时,汤久已弃官,本不应被考察,仍被御史温纯依王锡爵授意,以“遂昌有言,宜遂其高尚”坐其“浮躁”褫官以作惩戒。按,此“京考”,非京察,乃外官入京考察。“遂昌”指曾任遂昌令的汤显祖。详见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所考甚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51-154页。
    ①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621页。按,数例中“飞凫”、“仙舄”或“仙凫”,皆指朝觐考察之行。
    ②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77页。
    ③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78页。
    ④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第460页。
    ⑤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八,清道光七年姚氏刻同治八年补修本。
    ⑥ 明陈懿典:《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三十六,明万历刻本。
    ⑦ 例诗如万历间著名山人何白的《送陆明府入计(略)》、《送庄明府入计》(《汲古堂集》卷12)、《送郝仲舆令君入计北上八首》(卷15)、《送庄令公入计序(并诗)》(卷23)等多首;文如史学家谈迁代人所作《送 嘉兴蒋侯入计序》《送鲍明府入计序》(见《谈迁诗文集》卷2)等,都均可参照阅读。
    ① 清钱谦益:《汤遂昌显祖传》,见《汤显祖诗文集》“附录”,第1515页。
    ② 徐朔方先生笺文谨慎,认为是乙未之计中“或有人中伤”,原文与笺文见《汤显祖诗文集》第1371页。然细察书信原文,所言乙未之计,当在“徒拾无影细事”之列。徐先生言“戊戌”当为“辛丑”,可从。
    ① 见《明史·孙丕杨传》,卷224;《明史·沈思孝传(附丁此吕传)》卷229。
    ② 参徐朔方著《汤显祖年谱》(修订本),第124-125页。诗见《汤显祖诗文集》卷十二《平昌得右武家绝决词示长卿,各哽泣不能读,起罢去,便寄张师相,感怀成韵》,第462页。按,丁此吕,字右武;屠隆,字长卿。
    ③ 参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第129页。按,年谱云万历丁酉“三月,赴杭州上计”,所引汤显祖《感宦籍赋》序文“予以平昌令上四年计如钱塘”,当以处州府下辖县令而至杭州浙江布政使衙门“结课”——当指递交年度考察公文,即前引《明史·选举三》所云:“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这是为入冬后进京准备戊戌考察而准备。
    ④ 明汤显祖:《都下柬同年三君二首》,《汤显祖诗文集》,第482页。
    ⑤ 明汤显祖:《答范南宫同曹尊生》,《汤显祖诗文集》,第484页。
    ⑥ “莱芜作令”,见《后汉书》卷一百十一《范冉传》。
    ⑦ 明汤显祖:《戊戌上已扬州钞关别平昌吏民》,《汤显祖诗文集》,第485页。
    ⑧ 明汤显祖:《奉寄李苍门谏议并呈省院诸公二十韵》,《汤显祖诗文集》,第488页。
    ⑨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第133-134页。
    ⑩ 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六十一,明天启刻本。
    ①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第151-154页,引述汤氏本人鸣不平文字及史料甚全,可参看。
    ② 明汤显祖:《答李乃始》,《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九,第1424页。
    ③ 汤显祖在另一封《答李乃始》的信中说:“弟妄意汉唐人作者,亦不数首而传,传亦空名之寄耳……词家四种,里巷儿童之技,人知其乐,不知其悲。大者不传,或传其小者。”可见他还是更看重诗文的能传。信见《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八,第1384页。
    ④ 明汤显祖:《答李乃始》,《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九,第1424页。
    ⑤ 袁宏道仕历参袁中道《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见《袁宏道诗文集笺校》之“附录二”,第1650-1656页。
    ⑥ 明袁宏道:《入燕初遇伯兄述近事,偶题》,《袁宏道诗文集》,第598页。
    ① 明袁中道:《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袁宏道诗文集》,第1656页。
    ② 同上。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袁中道:《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袁宏道集笺校》,第1657页。
    ⑥ 明袁宏道:《送潜江潘明府伯和入计序》,《袁宏道集笺校》,第1127页。
    ⑦ 如《竹枝词》其二反映矿税之难:“自从貂虎横行后,十室金钱九室空”;《闻省城急报》反映楚藩之乱:“黄鹄矶头红染泪,手杀都堂如儿戏”。分见《袁宏道诗文集》第893页、第1032页。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第1121页。
    ②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第1127页。
    ③ 明袁宏道:《袁宏道诗文集》,第1123-1124页。
    ④ 见《袁宏道诗文集》卷三十五至卷三十八。
    ⑤ 明袁中道:《吏部验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见《袁宏道诗文集》,附录二,第1653页。
    ⑥ 明汤显祖:《答袁中郎铨部》,《汤显祖诗文集》,第1310页。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一卷。
    ② 同上。
    ③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三十一回。
    ②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四。
    ③ 同上。
    ④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二回。
    ① 明袁宏道:《袁宏道集笺校》,第707页。
    ② 至于吏员考满,乃吏员出职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有考试环节,与文官的考满仅为考核不可混为一谈。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二,明万历内府刻本。
    ④ 如明鲍应鳌有《贺梁公祖入觐序》,言:“郡大夫梁公,守新安未期月也,而属当大计察天下守令之期,公且赴简书以计上矣。”(明鲍应鳌:《瑞芝山房集》卷五,明崇祯刻本。)是显见考察为固定时间,非个人的任职三年。
    ①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二《考功清吏司·考核一·在外府州县官》“凡府州县官考满”条:“洪武元年令、各处府州县官、以任内户口增、田野辟为上。所行事迹、从监察御史、按察司、考核明白、开坐实迹申闻、以凭黜陟。”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三《选举考》录金时“宣宗兴定元年,行辟举县令法,以六事考之,一曰田野辟,二曰户口增,三曰赋役平,四曰盗贼息,五曰军民和,六曰词讼简。”明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该记载亦见于《金史》卷五十五《百官一》。明人林希元《送惠安陈蛟池邑侯入觐序》则言明制郡县领于监司,“以学校、赋役、讼狱等六事责郡县而督察于监司。”见明林希元:《林次崖文集》,卷九,清乾隆十八年陈胪声诒燕堂刻本。是明之郡县考核的项目有学校、田地、人口、赋役、讼狱等,考满核其变化见功绩,考察则察其施政中有无贪酷等作法作风。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十二,《考功清吏司·考核一·在外府州县官》“凡府州县官考满”条,明万历内府刻本。
    ④ 明陈建:《任官十议》。见陈建《治安要议》卷四,民国刻聚德堂丛书本。
    ⑤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十二,明万历内府刻本。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六,明万历内府刻本。
    ②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六,明万历内府刻本。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卷十《稽勋清吏司·勋级》,明万历内府刻本。
    ① 明万表:《皇明经济文录》,卷五,明嘉靖刻本。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一《选举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童轩:《清风亭稿》,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杨廉:《杨文恪公文集》,卷六,明刻本。
    ③ 明李昌祺:《运甓漫稿》,卷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①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473页。
    ② 《后汉书·袁绍传》:“坐召三台,专制朝政。”李贤注曰:“《晋书》曰:‘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见南北朝范晔:《后汉书》卷七十四上《袁绍传》,百衲本景宋绍熙刻本。
    ③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474页。
    ④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二百九十,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唐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其一。
    ① 明李昌祺:《运甓漫稿》,卷五,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史·李昌祺传》载李:“(正统)四年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屏迹不入公府,故庐裁蔽风雨,伏腊不充。”见清张廷玉:《明史》,卷一百六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明杨宗甫《(嘉靖)惠州府志》,卷十一《名宦传》:“李叔玉,字叔玉,福建长乐人。正统十年进士,天顺中守惠。”明嘉靖刻本。
    ④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四百四十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会典》卷十二《考核一》“凡教官考核”条:“洪武二十六年定,各处府州县学训导与教官,一体历俸九年,考满给由……教官考核称职、升一等。平常者、本等用。不称职者、黜降。”其历俸长及九年,升迁幅度也不过一等而已。
    ⑥ 唐薛令之《自悼》: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只可谋朝夕,何由保岁寒。
    0高蟾《下第后上永崇高侍郎》: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
    ① 明程敏政:《篁墩集》卷七十五,明正德二年刻本。
    ②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第二册,中华书局,2004年,第691页。
    ③ 明吴俨:《吴文肃摘稿》,卷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姚夔:《姚文敏公遗稿》,卷四,明弘治姚玺刻本。
    ① 参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一百十二《孝子》(明万历四十四年徐象橒曼山馆刻本)、。
    ② 见明李贽:《孝义名臣·王公》(明李贽《续藏书》卷二十四(明万历三十九年王惟俨刻本)、李维桢:《王孝子家传》,(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七十二,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万历三十九年刻本)。
    ③ 详参明余继登《淡然轩集》卷四序《王母张太孺人八十寿叙》、卷六志铭《赠观城县知县友溪王公暨配张孺人志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第三回。
    ② 《石点头》第二回《卢梦仙江上寻妻》亦借王朝对文官父母、妻子的封赠制度进行构思,且前后呼应,因而可以判断该小说集的作者在创作时,对于文官制度因素的运用是有意识地进行的。
    ③ 明沈寿卿:《三元记》,《六十种曲》本,第一册。
    ①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礼记注疏》,卷十三。
    ① 宋王益之:《历代职源撮要》(一卷),丛书集成续编本,第41册,第847页。
    ② 《南齐书·明帝本纪》:“永明中,御史中丞沈渊表百官年登七十,皆令致仕。”亦见《南史》卷五《齐本纪下》,惟“沈渊”为“沈沉”。
    ① 天圣元年(1023),新迁御史曹修古见有年八十尚在班行者,上事曰“请下有司,敕文武官年及七十,上书自言,特与迁官致仕,仍从贞观旧制,即宿德勋贤,自如故事。”即“因著为令”。(《宋史》卷二百九十七《曹修古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庆历年间(1041-1048),贾昌朝又重提此议,“朝臣七十,筋力衰者,宜依典故致仕,有功状可留者勿拘。’因疏耄昏不任事者八人,令致仕。”(见《宋史》卷二百八十五《贾昌朝传》)
    ② 明宋濂:《元史》卷八十四《选举四》,“凡官员致仕条”,可详参。
    ③ 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七,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④ 唐杜佑:《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92页。
    ⑤ 元脱脱:《金史》卷八《世宗本纪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二,中华书局,1989年,第81页下。
    ② 同上。
    ③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二,中华书局,1989年,第81页下。
    ④ 散官的授、升情况,《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六《验封清吏司》[散官]载:“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白身人入仕、并杂职人等初入流者,与对品初授散官。任内历俸三年,初考称职,与升授散官。又历俸三年,再考功迹显著,方与加授散官;若考核平常者、止与初授。其任内未经初考、迁调改除者,仍照见授职事,与初授散官。”
    ⑤ 明代无带俸致仕制,与他们的养老体恤措施,请详参周荣:《明代致仕官员的食俸与养老》,《武汉大学 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1期。
    ①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三,第79页上。
    ② 元脱脱:《金史》卷八《世宗本纪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十四《葛守礼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②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一《方良永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一《吴廷举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版。按,吴疏“中引白居易诗云‘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张咏诗云‘幸得太平无一事,江南闲煞老尚书’之句,皆嘲谑语。”见《明世宗实录》卷五十六“嘉靖四年十月乙巳”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本,第1834页。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一《杨继盛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① 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四部丛刊景日本翻宋大字本。
    ①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颜师古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韩雍:《襄毅文集》,卷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全三册),卷十一,中华书局,1959年,第281页。
    ② 宋黄庭坚撰,宋任渊注:《山谷内集诗注》,《别集》卷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曾小华:《文化·制度与社会变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①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九《吏部·关给须知》“到任须知二”载吏房之吏应开具项有“致仕官几户”的记载;卷十九《户部·户口一》载:“正统十三年奏准:天下诸司衙门老疾致仕、事故等项官员,离原籍千里之外不能还乡者,许各所在官司,行原籍官司照勘,原系军民匠籍,照旧收附。……若附近原籍、不及千里者,仍发回纳粮当差。”是明之致仕官员应返乡的明证。
    ② 明杨荣:《文敏集》,卷十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参明杨士奇:《西城宴集诗序》,《东里集》,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韩雍:《襄毅文集》,卷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见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三十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见白居易:《白香山诗集》,卷四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详参吴肖丹:《北宋熙丰名臣致仕文学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第66-70页。
    ⑤ 叶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17-319页。
    ① 明孙承恩:《文简集》,卷二十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顾鼎臣:《朋寿诗序》,《顾文康公文草》卷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本。
    ③ 明顾恂:《桂轩先生全集》,附《斯文会诗》卷末方鹏跋,转引自叶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第320页。
    ④ 明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2011年,第320页。
    ⑥ 叶哗:《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2011年,第317页。
    ⑦ 统计条件说明:不含任官或致仕后的非文学作品:公文文书,如王世贞、归有光等人乞致仕疏;史论著作,如王世贞《四部稿》中的“说部”著作;尺牍等文体,盖其出以实用,为行为的规范、平实的描述,非所以用于酬酢之作。
    ① 笔者目前所仅见者,为前引之吴肖丹《北宋熙丰名臣致仕文学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① 详参刘庆华:《三十年贬谪文学研究的繁荣与落寞》,《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② 明郑棠:《道山词》,赵尊岳《明词汇刊》本(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46页。亦收于饶宗颐、张璋《全明词》,中华书局,2004年,第257页。
    ① 张廷玉:《明史》,卷一百八十四《吴宽传》,文渊阁四库丛书版。
    ② 明吴宽:《家藏集》,卷三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亦见饶宗颐、张璋:《全明词》,2004年,第358页。
    ① 明祁顺:《巽川祁先生文集》,卷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37册,第492-493页。亦见于饶宗颐、张璋:《全明词》,中华书局,2004年,第349-350页。
    ② 明邵宝:《容春堂集》,前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邵宝晚年求致仕经历,请参考《容春堂集》续集卷七“奏疏”。
    ② 谢伯阳:《全明散曲》,齐鲁书社,1993年,第1112-1113页。
    ③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1111页。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一百六十一《李昌祺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谢伯阳:《全明散曲》,齐鲁书社,1993年,第394-395页。
    ③ 官员在致仕之前的贪墨行为,非致仕的制度规定本身,故不论。
    ④ 明程敏政:《明文衡》,卷八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谢伯阳:《全明散曲》,齐鲁书社,1993年,第851页。
    ②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870页。
    ③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885页。按,谢本“叉手”原为“义手”,扦挌不通,且“义”字作简体书写,与全书繁体体例不合,当为底本漫漶而误认“叉”为“义”字,径改。
    ④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同卷前载康海,“(刘)瑾败,海坐党,落职。”所谓“落职”,即罢职闲住,仅保留仕籍而不保留致仕前的职务头衔:致仕则另外保留原有职务头衔。
    ⑤ 明康海:《碧山乐府序紫阁山人近体》,谢伯阳:《全明散曲》,第995页。
    ⑥ 明康海:《渼陂先生集序》,明王九思:《渼陂集》,(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年,第3页。
    ①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苑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详参陈国军:《明代志怪传奇小说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4页。
    ③ 明康海:《题紫阁山人<子美游春)传奇》,明王九思:《渼陂集》,(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年,第1431-1432页。
    ① 景宏业:《<中山狼传>的创作时间与本事考》,《文学遗产》,1998年第2期,第96-97页。
    ② 景宏业:《<中山狼传>的创作时间与本事考》,《文学遗产》,1998年第2期,第97页。按,《明史》原文为“引疾归”,不过无碍于景先生全文之论证。另按,景先生文中叙马之“辞官闲住”、“闲住”等语,若依照明代致仕制度与考察制度的规定与用语实际,应准确地表达为“致仕闲居”或“致仕”期间。因“闲住”与“致仕”、“降调”、“为民”一起,同为明之文官行政惩处措施之一。本文下文所述汤显祖之待遇,即在“致仕”与“闲住”之间区别甚大。
    ③ 景宏业:《<中山狼传>的创作时间与本事考》,《文学遗产》,1998年第2期,第98页。
    ① 这一点从白居易《秦中吟·不致仕》与黄庭坚《送莫郎中致仕归湖州》之序即可看出,官员主动要求致仕为稀见之事。本文前引宋金要求官员准时致仕的官方声音也可验证这一点。
    ②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980年,第120页。
    ③ 同上,第134页。
    ④ 徐朔方:《玉茗堂传奇创作年代考》,《汤显祖年谱》(修订本),1980年,第221-224页。《附录丙》。“四梦”之创作时间,本文依徐先生之分析考订。
    ① 按,王世贞曾代人做《患病不痊乞恩致仕疏》,指莫如忠致仕即曾援引弘治四年例。莫如忠,字子良,嘉靖十七年进士,辗转官至浙江右布政使,其致仕当已属嘉靖后期或更晚。明邹元标《恳乞休致疏》亦言“臣查得《吏部职掌》弘治四年题准”与“又嘉靖十年题准”,因此申请“容臣以原职致仕。”疏上于万历二十二年。邹、王的一再援引,可见提前请退即允已为常规制度而通行。王氏代作之疏见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邹氏之疏见邹元标:《邹忠介公奏疏》,卷二,明崇祯十四年林铨刻本。
    ②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1980年,第154页。
    ③ 明邹迪光:《临川汤先生传》,徐朔方:《汤显祖诗文集》,《附录·传》,第1512页。另外值得指出的是,此处剥夺的是官职而非官员身份,是本文第一章所论“官”一词多义性的体现例证之一也。
    ④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修订本),1980年,第153页。
    ⑤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二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4-5页。
    ① 吴书荫:《别具一格的晚明戏曲史——<读晚明曲家年谱)》,《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第108页。
    ② 三人的罢官经历,详参徐朔方先生《晚明曲家年谱》(第二卷),分见第二卷第24、341-342、398页。
    ③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79页。
    ④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二卷),1993年,第7-11页。
    ⑤ 疏见陆粲:《陆子余集》,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1993年,第97页。陆粲之仕途经历,参该书第103-115页。
    ⑦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1993年,第307页。
    ⑧ 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一卷),1993年,第288页。
    ① 明许自昌:《水浒记》,第三十二出,明毛晋《六十种曲》本,中华书局,1958年,第9册。
    ② 同上,第307-308页。按,徐先生之“明季”二字,实以专著题名中之“晚明”为宜,因徐以沈璟为明季流连花酒、纵情妓乐的“当时士习”中人,列沈入“明季”,值得商榷。
    ③ 明初朱元璋即对《琵琶记》作出高度评价,诸王之国则赐以戏曲本子。明初对于戏曲的禁令也是限制于题材的选择与人物褒贬上,并不是禁止官员创作戏曲。而小说方面,李昌祺因《剪灯余话》不得入乡贤祠,几乎贯穿整个明代的小说作家在署名上的遮遮掩掩,都是小说地位不高的明证。
    ④ 《西游记》作者问题,虽有争议,但在更具有否定性的证据之前,本文从学界通常所认可的吴承恩。
    ⑤ 明吴承恩原著、刘修业辑校,刘怀玉笺校:《吴承恩诗文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附录一》,第387页。吴承恩生年有1500、1504、1506、1510年诸说,本文依蔡铁鹰先生的考订,参蔡:《1506-1580:吴承恩的生卒年》,《明清小说研究》,2005年第4期。
    ⑥ 蔡铁鹰:《关于(西游记)定型的相关推定——吴承恩实任‘荆府纪善’详考》,《明清小说研究》2006年第4期。
    ①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周木淳校点,《别集卷之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92页。
    ②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周木淳校点,《别集卷之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91页。
    ③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周木淳校点,《别集卷之九·公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933页。
    ④ 《明会典》(万历重修本)卷十三《致仕》“凡王府官”载:“嘉靖十二年题准:王府长史等官,今后非真能辅导有功、贤能可录者,不许请加服色品级。其曾经提问有过者,虽历有年俸,止照原衔供职。衰老者,只著致仕。”
    ① 明杨荣:《文敏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明杨荣:《文敏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载薛求致仕,受赐安车驷马,还乡后“县其安车传子孙”。县,通“悬”。“悬车”乃为中国文学中指代致仕的常用典故。
    ① 饶宗颐、张璋:《全明词》,中华书局,2004年,第270页。
    ② 明吴宽:《家藏集》,卷三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亦见于饶宗颐、张璋:《全明词》,中华书局,2004年,第353页。吴集标明词牌,然与传统的《定风波》句式不合。
    ① 谢伯阳:《全明散曲》,齐鲁书社,1993年,第279-280页。
    ②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2280页。
    ③ 清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六《陆粲传》;“既言资格独重进士,致贡举无上进阶、州县教职过轻、王官终身禁锢,皆宜变通。”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谢伯阳:《全明散曲》,第2280页。
    ⑤ 互文性为“一篇文本中交叉出现的其它文本的表述”,是“已有和现有表述的易位”,其“引用”和“隐文”略同于直接使用事典和化用、暗用。详参杨景龙:《用典、拟作与互文性》,《文学评论》,2011年第2期。
    ① 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卷三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唐姚思廉:《梁书》,卷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唐韦应物:《答韩库部协》,《韦苏州集》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唐房玄龄:《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 按,赵贞吉此作上联的“谢老怀山”,疑用谢安事。《晋书·谢安传》载“安虽受朝寄,然东山之志始末不渝,每形于言色。”惟谢安只停留在“怀”的阶段,尚未付诸施行即因病返都而逝,与张翰“思”而行不同,故不列入正文。
    ① 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卷三十二《晚行口号》之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 宋阮阅《诗话总龟后集》,卷二十二[用事门],文渊阁四库丛书本。
    ③ 先秦《列子》,卷八《说符第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宋阮阅《诗话总龟后集》,卷二十二[用事门]“东坡在儋耳”条,文渊阁四库丛书本。按,所记言“作文”,所记事例为作诗应对。
    ⑤ 元元好问:《遗山集》,卷八《卫州感事二首·其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 明沈泰:《盛明杂剧初集》、《盛明杂剧二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
    ② 明毛晋:《六十种曲》(1-6册),中华书局,1958年。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八卷。
    ①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八卷。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小说主人公的命名,有很明显的出于作家构思的谐音意义,期待“鲜与同”的自己能“快遇时”。“鲜与同”,既可指自身的不同于俗调,又暗示自己能与小说主人公品行相同。
    ①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六。
    ② 同上。
    ③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六。
    ① 明陆人龙:《型世言》,第二十回
    ② 明陆云龙:《清夜钟》,第十三回。
    ② 详参罗宗强先生《明代后期士人心态研究》第三章,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① 可详参沈金浩《论“三言二拍”的科举观与门第观》,《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4期。
    ① 按,文征明先为贡生,入京后由政要之荐而授翰林待诏之职,乃为贡举、荐举之法的综合作用,特作说明。
    [先秦]《韩非子》,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86年。
    [先秦]《列子》,晋张湛注,唐殷敬慎释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先秦]《论语》,四部丛刊景日本正平本。
    [先秦]《孟子》,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86年。
    [先秦]《尉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先秦]《周礼》,汉郑玄注,四部丛刊明翻宋岳氏本。
    [先秦]《周易》,三国王弼注,四部丛刊景宋本。
    [汉]司马迁:《史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
    [汉]蔡邕:《独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注疏》。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刘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
    [刘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四部丛刊景明袁氏嘉趣堂本。
    [晋]陈寿:《三国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四部丛刊景日本翻宋大字本。
    [唐]杜佑:《通典》,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唐]杜佑:《通典》(校点本),王文锦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
    [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
    [唐]韦应物:《韦苏州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唐]姚思廉:《梁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洪迈:《夷坚支志》,清景宋钞本。
    [宋]洪兴祖《楚辞补注》,白化文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
    [宋]黄庭坚撰、宋任渊注:《山谷内集诗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黄希、黄鹤:《补注杜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吕祖谦:《皇朝文鉴》,卷第一百三,四部丛刊景宋刊本。
    [宋]欧阳修:《新唐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阮阅《诗话总龟后集》,文渊阁四库丛书本。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王溥:《唐会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王益之:《历代职源撮要》,丛书集成续编本。
    [宋]魏仲举:《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八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叶适《水心集》,四部丛刊景明刻黑口本。
    [宋]章如愚:《群书考索》,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赵升:《朝野类要》(附《朝野类要研究》),王瑞来点校,中华书局,2007年。
    [宋]赵顺孙:《四书纂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元]陶安:《陶学士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元]同恕:《榘庵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元]脱脱:《金史》卷八《世宗本纪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版。
    [元]脱脱:《宋史》,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元]元好问:《遗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明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
    [明]鲍应鳌:《瑞芝山房集》,明崇祯刻本。
    [明]蔡献臣:《清白堂稿》,明崇祯刻本。
    [明]陈洪谟:《治世余闻附:继世纪闻松窗梦语》,盛冬铃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
    [明]陈际泰:《已吾集》,清顺治李来泰刻本。
    [明]陈建:《皇明通纪集要》,。明崇祯刻本。
    [明]陈建《治安要议》,民国刻聚德堂丛书本。
    [明]陈九德:《皇明名臣经济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藏明嘉靖二十八年罗鸿刻本。
    [明]陈仁锡《无梦园遗集》,明崇祯八年刻本。
    [明]陈懿典:《陈学士先生初集》,明万历刻本。
    [明]陈子龙编:《皇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62年。
    [明]崔铣:《洹词》,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耿定向撰,毛在增补:《先进遗风》,天津图书馆藏清顺治三年李际期宛委山堂刻说郛续本(一卷本)。
    [明]高拱:《高文襄公集》,明万历刻本。
    [明]顾鼎臣:《明状元图考》孙祖训汇编,卷二,汉阳叶氏平安馆藏本。
    [明]顾起元:《说略》,上海图书馆馆藏明万历四十一年吴德聚刻本。
    [明]顾宪成:《泾皋藏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明天启刻本。
    [明]海瑞:《备忘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五,明万历七年张仲颐刻本。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华书局,1959年。
    [明]何孟春:《何文简疏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何乔新《椒邱文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华书局,1958年。
    [明]黄光升:《昭代典则》,明万历二十八年周日校万卷楼刻本。
    [明]黄瑜:《双槐岁钞》卷五,清岭南遗书本。
    [明]黄尊素:《黄忠端公集》,清康熙十五年许三礼刻本。
    [明]蒋一葵:《尧山堂外记》,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
    [明]焦竑:《国朝献征录》,明万历四十四年徐象橒曼山馆刻本。
    [明]雷礼:《国朝列卿纪》,明万历徐鉴刻本。
    [明]李默:《吏部职掌》,明万历刻本。
    [明]李清:《三垣笔记》,顾思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
    [明]李贤:《古穰集》,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明]李贤:《天顺日录》,明嘉靖十二年刻明良集本。
    [明]李贽:《续藏书》,明万历三十九年王惟俨刻本。
    [明]林希元:《林次崖文集》,清乾隆十八年陈胪声诒燕堂刻本。
    [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
    [明]马愈:《马氏日抄》,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
    [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万历二十三年金陵书林周氏刻本。
    [明]丘溶:《大学衍义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丘濬:《琼台会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明万历内府刻本。
    [明]申时行:《明会典》(万历重修本),中华书局,1989年。
    [明]沈榜:《宛署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清道光七年姚氏刻同治八年补修本。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全三册),中华书局,1959年。
    [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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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田艺蘅:《留青日札》,明万历重刻本。
    [明]万表:《皇明经济文录》,卷五,明嘉靖刻本。
    [明]王概:《王恭毅公驳稿》,明弘治高铨刻本。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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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明万历四十二年刻本。
    [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明万历刻本。
    [明]徐学聚:《国朝典汇》,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明]杨宗甫:《惠州府志》,明嘉靖刻本。
    [明]叶权、王临亨、李中馥:《贤博编·粤剑编·原李耳载》,凌毅点校(合编本),中华书局,1987年。
    [明]叶盛:《水东日记》,魏中平点校,中华书局,1980年。
    [明]叶向高:《苍霞草》,明万历刻本。
    [明]佚名:《诸司职掌》,明刻本。
    [明]佚名:《皇明诏令》,明刻增修本。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于慎行:《毅山笔麈》,明万历于纬刻本。
    [明]张萱《西园闻见录》,民国哈佛燕京学社印本。
    [明]章潢:《图书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赵瀛、赵文华:《(嘉靖)嘉兴府图记二十卷》,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中华书局,1959年。
    [明]邹元标:《邹忠介公奏疏》,明崇祯十四年林铨刻本。
    [明]陈函辉:《小寒山子集》,明崇祯刻本。
    [明]陈献章:《陈献章集》,孙通海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
    [明]程敏政:《篁墩集》,明正德二年刻本。
    [明]冯梦龙:《冯梦龙集笺注》,高洪钧编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
    [明]顾鼎臣:《顾文康公文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本。
    [明]归有光:《震川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周木淳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明]韩雍:《襄毅文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江盈科:《江盈科集》,黄仁生辑校,岳麓书社,1997年。
    [明]李昌祺:《运甓漫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明]李东阳:《怀麓堂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明]李开先:《李中麓闲居集》,明刻本。
    [明]李流芳:《檀园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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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陆粲:《陆子余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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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孟称舜:《孟称舜集》,朱颖辉辑校,中华书局,2005年。
    [明]莫如忠:《崇兰馆集》明万历十四年冯大受、董其昌等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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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邵宝:《容春堂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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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孙承恩:《文简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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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汤显祖:《汤显祖诗文集》,徐朔方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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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唐寅:《唐伯虎先生集》,明万历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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