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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市场立法及信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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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就是社会制度和国家兴起、发展、不断变化的过程,也是此社会形态向彼社会形态过渡的过程。法律根植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并改变着经济生活,宋代市场律法亦是如此。
     两宋处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化必然推动民众思想意识的改变,相应地市场立法得以发展和充实,成为中国经济法史上的活跃时期。宋代信用问题是宋代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等多种社会关系。宋代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促进了信用行为的大量产生,市场立法中必然会出现对此进行规制和约束的法令,为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因此,宋代信用的内容、种类及立法等若干问题,是宋代市场立法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者以遵循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整理、分析有关史料,对宋代市场立法及信用问题进行梳理和论述。客观再现了宋代社会经济领域财产流转的形态,并归纳了政府对于市场行为及信用行为的法律干预和规范。
     本论文分为四个部分。
     一,对立法的概念、市场的范围及信用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希望以此为切入点,分别对宋代自由市场立法、专卖市场立法、海外贸易市场立法,及与其相关的信用问题如高利贷立法、商业信用立法及票据立法,进行专题研究。
     二,通过对两宋自由市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商人的管理,商品的质量、价格进行具体考察。指出政府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提高了商人社会地位并扩大了市场商事主体的范围,在市场准入和商品价格方面亦有前所未有的突破。其市场管理模式演进成为集中决策与市场调节并重的间接管制,达到了获得经济利益和限制商人资本的双重目的;探讨了专营市场及其管理立法。以宋代禁榷品为切入点,对其盐业、茶业、酒、矾、矿等专卖品立法进行具体分析。指出宋代专卖立法虽然复杂多变,缺乏稳定性,但其总的态势是由直接专卖到间接专卖,从官商、官销、官府独利,到官督、商运、商销、官商共利的方向转变;探讨了海外贸易市场及其管理立法。具体分析了宋代市舶机构的职能及市舶条法的具体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出入境检查、许可证制度、税收征管和蕃商招徕、管理等方面。指出其偏重于调整和规范官府与经营者之间的纵向法律关系,疏忽了经营者之间的横向法律关系。国家垄断是宋代海外贸易立法的本质特征,其立法内容与调整对象单一且未成系统。
     三,宋代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信用行为主要包括高利贷信用行为和商业信用行为两种。高利贷使社会资金进行二次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因满足了借贷者的货币需求而暂时缓冲了社会动荡。但总体来看因其利率过高,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宋代商业信用由仅在消费领域大量存在,发展至流通及生产领域,降低了交易成本,加速了商品流通,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宋代土地的商品化推动了商品经济向前发展。与此相适应,更多的社会成员作为平等主体参加商事法律活动。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上的变革,推动意识形态发生相应变革,遂有由传统的讳言财利向利义均重思想的转变。这些都为信用行为的增加、信用立法的强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宋代立法对官营高利贷规定必须明确贷款资金来源、偿还期限、利息计算方法等。对私营高利贷,则侧重于对借放贷者的限制及借贷利率的规制。商业信用借贷几乎都是按照普通债务纠纷来处理,其中市易法、不断修订和变化的茶法、盐法和酒法等专卖法是对商业信用律法的有益补充。朝廷用诏、敕等多种法律形式对交引、交子、会子等的种类、价格、流通的方式及市场进行干预和管理,对明清的货币立法产生深远影响,是其重要渊源。但由于南宋朝廷无视商品经济发展规律,其肆意破坏金融货币制度的短视行为,加速了其国家经济崩溃、政权灭亡。
     众所周知,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其性质与发展规律是由该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但它又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北宋经济的崛起与南宋政权的灭亡,正是印证了这样的历史发展规律。
     我国现代市场立法更多的借鉴了西方近现代商事法学理论和制度,但中国传统的制度和理论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我们既要吸收西方先进的市场立法制度和法学理念,又要注重对传统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和借鉴,全面认识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得与失,从而建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中国特色法律制度。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social development is the process of social system and country's ris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and also the process of social form's transition from one to another. The law is rooted in the social economic life and changes social and economic life, the market law of Song also does so.
     The two Song Dynasties in the Chinese ancient social history is in the new stage of development, economic base and superstructure changes will promote people's change of ideology, the corresponding market legislation was developed and enriched, this period become the active period. The credit problem is on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Song Dynasty Commodity Economy, which relates to the political, legal, economic and other social relations.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Song Commodity Economy promotes the credit behavior of large produce, market legislation will inenvitably arise in the regulation and restraint of law, which will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 and support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Commodity Economy. Therefore, the credit content, type and legislative problems are the importment contents which can't be ignored in the market legislation of Song Dynasity.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Guided by historical materialism method and on the basis of other scholars study, this paper conducted coll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historical data and carried on more analysis and discuss on the market law and credit problems.This paper Represents the property circulation patterns in social economy of Song Dynasty and induces the government's legal intervention and specification on market behavior and credit behavior.
     In the first part, this paper defines firstly on the legislative concept, market scope and credit categories, and takes which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o conducted further research on the free market legislation, monopoly market legislation, overseas trade market legislation, and its related problems such as usury credit, credit legislation and legislative bill legislation.
     In the second part the paper discusses on the free market management legislation, business management, product quality, price, and weights and measures of control for a concrete investigation. Pointing out the government to relax the control to the market, improve the social status of businessmen and the expansion of the market, in the market access and the price also has hitherto unknown breakthrough. The management mode of evolution as" centralized decision-making and market regulation "pays equal attention to indirect regulation, to obtain economic benefits and limitations of the dual purpose of merchant capital.And it talks more about the franchise of market and management legislation. Taking Jinque products of Song Dynasty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it undertakes concrete analysis on the salt industry, tea, wine, alum, ore and other monopoly legislation. This paper Pointed out that the Song Dynasty monopoly legislation while complex, lack of stability, but total trend is from direct to indirect monopoly, from businessmen, official sales, government only, to the supervision of the government, shipping, business marketing, business benefit change of direction. It discusses the overseas trade market and its management legislation. It conducts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Song Dynasty's city ship body functions and the city ship of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law. Its content mainly includes institutional settings, entry-exit inspection, permit system, taxation and foreign business to attract, management etc.Noted for its emphasis on adjusting and standardizing government between the operators and the longitudinal legal relationship, neglect between the operator and the transverse legal relations; national monopoly is the essential feature of its overseas trade legislation, the legislative content and the adjusting object of single and did not become a system.
     In the third par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basic credit behavior of marketeconomy includes the usury and commercial credit. Usury makes two times allocation of social funds, and, to some extent, because of the demand for money to meet lenders, it temporarily cushion the social unrest. But because of the interest rate is too high, it block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in the Song Dynasty. The commercial credit existed not only in the field of consumption but also developed into the circulation and production areas, which reduced the transaction cost, accelerate the circulation of commodities, promot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In the fourth part, it pointed out that the Song Dynasty land commercialization promot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Suiting with this photograph, more community members as equal subjects took part in commercial law activities. The changes of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ystem promoted the corresponding changes of ideology. And then, thought transformation came from the traditional none interests to heavy benefit and justice which laid solid foundation for credit behavior increase and credit legislation strengthening. In Chapter two, it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of Song Dynasty credit in the market credit legislation. The rules of Song legislation on the official ruling usury must be clear in capital source, time limit for repayment of loan, interest calculation method. On the private usury, it focuses on borrow lenders limit and the loan interest rate regulation. Commercial credit was handled almos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rdinary debt disputes, wherein the market exchange law, monopoly law of tea, salt and wine were useful complement to the Credit law. Imperial court used legal forms to interfere and manage the category, prize, way of circulation of Jiaoyin, Jiaozi and Huizi, which produced far-reaching effect o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legislation and was the important origin. But since the Southern Song Court disregarded the rules of commodity economy and destroyed financial and monetary system wantonly, the country economic collapsed.
     As everyone knows, the law is based on certain social basis of the superstructure,the nature and law of development are determined by the social economic basis, but it will react to the economic base.The rise of Northern Song Dynasty's economy and the collapse of Southern Song Dynasty's regime proved the law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China's modern market legislation learned more from the western modern commercial law theory and system, but the impac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system and theory on modern society still exists. We should not only absorb the western advanced market legislation and the concept of law, but also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study, analysis and reference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system. We should comprehensively understand the gain and loss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to establish the 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uit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引文
①梁治平:《法辩》,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15页。
    ①李贵连:《二十世纪的中国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下同),第422页。
    ①武康平:《高级微观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下同),第19—20页。
    ②武康平:《高级微观经济学》,第19—20页。
    ①商鞅:《商君书》卷1《更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下同),第3页。
    ②《商君书》卷3《修权》,第46页。
    ③《商君书》卷2《算地》,第29页。
    ④司马迁:《史记》卷25《律书第三》,第1页。
    ⑤班固:《前汉书》卷23《刑法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473页。
    ⑥西方学者对立法的理解有两种,一是过程和结果说,认为立法既指制定或改变法的一个过程,又指在立法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即制定的法本身。二是活动性质和活动结果说。认为立法是制定和变动法的规范因而有别于司法和行政的活动,同时又是这种活动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又与司法决定不同。(引自周旺生主编:《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版,第72页。)
    ⑦《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373页。
    ⑧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4页。
    ⑨周旺生:《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2页。
    ①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647页。
    ②于伟香:《简谈商业信用的法律完善》,《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年第5期,第95页。
    ①潘金生,安贺强,李志强:《中国信用制度建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①张臻臻:《中国法律文献研究》,《经营管理者研究》,2011年第4期。
    ①(英)MARK-ELVIN即持此说,参见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第77页;吴晓亮也有撰文探讨此问题,见《宋代经济史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李晓在其《宋代工商业经济与政府干预研究》北京青年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也持此观点。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0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庚戌,中华书局,2004年版(下同),第1582页。
    ③苏轼:《苏东坡全集》奏议卷12《乞罢宿州修城状》,中华书店出版社,1986年版(下同),第554页。
    ④谭阿勇:《唐宋时期市场管理相关立法之比较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⑤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17之13,中华书局,1957年版(下同),第5090页。
    ①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4《征榷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下同),第148页。
    ②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3《马行街席铺》,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下同),第63页。
    ③薛季宣:《浪语集》卷18《湖州与镇江守黄侍郎书》,四库全书本,第159-308页。
    ④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35(下同),第12页。
    ①周宝珠:《宋代城市行政管理制度初探》,载《宋辽金史论从》,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5页。
    ②《文献通考》卷56《职官十》,第509页。
    ③脱脱等:《宋史》卷186《食货下八》,中华书局,1977年版(下同),第13册,第4541页。
    ④丘浚:《大学衍义补》卷32《鬻算之失》,四库全书本,第712-413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54之3,第5739页。
    ①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19,四库全书本,第490231页。
    ①周应合:《都城纪胜》,四库全书本,第590-3页。
    ②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池镇行铺状》,第28页。
    ③魏天安:《宋代行会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下同),第111页。
    ④《宋代行会制度史》,第111页。
    ①《宋代行会制度史》,第112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45元祜五年七月庚午,第18册,第10711-10712页。
    ③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3《雇觅人力》,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6月版(下同),第67页。
    ④洪迈:《夷坚志》丁志卷九《河东郑屠》,中华书局,1981年版(下同),第611页。
    ⑦《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池镇行铺状》,第28页。
    ①《苏东坡全集》应诏卷5《策断二十四》,第758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1,第5763灭。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66,第6132页。
    ④《夷坚志》支志卷8《游伯虎》,第1278页。
    ⑤《东京梦华录》卷3《马行街铺席》,第63页。
    ⑥《东京梦华录》卷3《诸色杂卖》,第70页。
    ①王柏:《鲁斋集》卷7《社仓利害书》,四库全书本,第1186-113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7之12,第5454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六月丁未,第304页。
    ④《宋史》卷277《慎从吉》,第27册,第9447页。
    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8绍兴三十一年天上月壬辰,第327-681页。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绍兴二十六年正月乙丑,四库全书本(下同),第327-402页。
    ⑦佚名:《道山清话》,四库全书本,第1037-651页。
    ①姜锡东:《宋代商业信用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下同),第132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1、32,第5763-5764页。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7,第2367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32,第5764页。
    ④《宋代商业信用研究》,第128页。
    ⑤李元弼:《作邑自箴》卷2《处事》,(下同),第11页。
    ⑥窦议:《宋刑统》卷13,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下同),第231页。
    ⑦夏竦:《文庄集》,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345页。
    ⑧《宋刑统》卷13,第232页。
    ⑨《明公书判清明集》卷9《户婚门重叠》,第449页。
    ⑩《明公书判清明集》卷11《治牙侩父子欺瞒之罪》,第497页。
    ①《宋史》卷186《食货下八》,第13册,第4552页。
    ②《庸律疏议》卷26《杂律》,第620页。
    ③《唐律疏议》卷26《杂律》,第620页。
    ④《宋刑统》卷26《杂律》,第482页。
    ⑤《宋大诏令集》卷198《禁新小铅镴等钱及疏恶绵帛入粉药诏》,中华书局,1962年版(下同),第730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17,第6108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64之18,第6108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7之5,第5450页。
    ④《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154,第6572页。
    ⑤《东京梦华录》卷2《东角楼街巷》,第44页。
    ①《东京梦华录》卷3《诸色买卖》,第70页。
    ②《宋代行会制度史》,第132页。
    ③(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物价初探——关于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断片》,刘俊文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评》,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13页。
    ④《唐会要》卷61《御史台》,第1067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55之17,第5756页。
    ②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下同),第224页。
    ③何薳:《春渚纪闻》卷4《杂记》,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5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1熙宁五年三月丙午,第9册,第5622页。
    ①黄斡:《勉斋集》卷12《复吴胜之湖北运判》,四库全书本,第1168-128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1熙宁五年三月丙午,第9册,第5622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6熙宁五年闰七月丙辰,第10册,第5737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6熙宁五年闰七月丙辰,第10册,第5738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37之19,第5457页。
    ⑥杨士奇、黄淮:《历代名臣奏议》卷267,台湾学生书局,1964年版(下同),第3503页。
    ①赵晓耕:《宋代的商(下)》,《深交所》2008年第5期。
    ②司马迁:《史记》卷59《五宗世家》,第5页。
    ③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28《榷货总类·名例数》,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第317页。
    ①曾巩:《元丰类稿》卷49《本朝政要策五十首》,上海中华书局据明刻本校刊,第13页。
    ②《宋史》卷179《食货下一》,第13册,第4349页。
    ③《宋史》卷185《食货下七·酒》,第13册,第4537页。
    ④《宋史》卷185《食货下七·香附》,第13册,第4537页。
    ⑤《宋史》卷185《食货下七·酒》,第13册,4518页。
    ⑥《宋史》卷181《食货下三·盐上》,第13册,第4413页。
    ⑦漆侠:《宋代经济史(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下同)第936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八月辛四,第1册,第131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28、29,第5371-5372灭。
    ③《宋代经济史(下)》,第936937页。
    ④姜锡东:《宋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80-182页。
    ①张守军:《中国古代的税赋与劳役》,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84-85页。
    ②《历代名臣奏议》卷270,第3546页。
    ③《宋代经济史(下)》,第855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13,第5240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8元符二年十一月庚寅,第20册,第12336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18,第5183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18,第5183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20,第5184页。
    ④《宋史》卷184《食货下六》,第13册,第4494页。
    ⑤《宋史》卷1842《食货下四》,第13册,第4435页。
    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0熙宁五年二月戊辰,第9册,第5603页。
    ⑦《宋史》卷328《张璪传》,第30册,第10569页。
    ⑧《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3,第5235页。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5,第5236页。
    ⑩《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15,第5241页。
    11《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15,第5241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3,第523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15,第5241页。
    ③黄震:《黄氏日抄》卷71《申宽免纲欠零细及孤霜贫乏户外再申乞作区处状》,四库全书本,第708-698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48、49,第53025303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15,第5263页。
    ⑥张秀平:《宋代榷盐制度论述》《西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下同),第57页。
    ⑦《宋史》卷167《职官七》,第12册,第3963页。
    ⑧《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11,第5261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23,第5267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0元丰五年十月丙寅,第13册,第7957页。
    ③《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122,第3516页。
    ④《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67、68,第3489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69、70,第3490页。
    ⑥张秀平:《宋代榷盐制度述论》,第57页。
    ⑦《宋史》卷182《食货下四·盐中》,第13册,第4438页。
    ⑧《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0元丰二年十月癸卯,第12册,第7309贞。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19,第5204页。
    ⑩《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78,第3494页。
    11《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19,第5204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4,第523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3,第5235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6之7,第5237页。
    ④《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78,第3494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25之12,第5220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28之49,第5303页。
    ⑦《宋会要辑稿》食货25之12,第5220页。
    ⑧《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35,第5192页。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29,第5209页。
    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3熙宁八年闰四月已酉,第11册,第6443页。
    11《庆元条法事类》卷28,第326页。
    12《庆元条法事类》卷28,第327页。
    13《庆元条法事类》卷28,第327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12,第5261页。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9绍兴二十八年正月壬申,第327520页。
    ③《宋史》卷183《食货下五·茶上》,第13册,第4478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乾德三年九月乙卯,第1册,第157页。
    ①《文献通考》卷18《征榷五》,第174页。
    ②吴树国:《北宋蔡京茶法改革新论》,《史学集刊》,2010年第6期,第5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1,第5319页。
    ④漆侠:《宋代经济史(下)》,第774-775页。
    ①《文献通考》卷18《征榷五》,第175页。
    ②孙洪升:《论北宋入中茶法中的“加抬”“虚估”及其后果》,《中州学刊》,1997年第6期,第146-147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9之2,第5489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丙子,第9册,第5120页。
    ②《文献通考》卷18《征榷五》,第174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大中祥符九年二月庚辰,第4册,第1971页。
    ④《宋史》卷182《食货下五》,第13册,第4483页。
    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戊辰,第9册,第5348页。
    ①《宋史》卷183《食货下五》,第13册,第4483-4484页。
    ②《宋史》卷184《食货下六·茶下》,第13册,第4489页。
    ③《宋史》卷183《食货下五·茶上》,第13册,第4484页。
    ①王子龙,郑志强:《宋代茶叶专卖管理制度及其演变》,第17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8景祐三年三月丙午,第5册,第2719-2720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1庆历四年七月丙戌,第6册,第3673页。
    ④沈括:《梦溪笔谈》卷12《官政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1月版(下同),第3页。
    ⑤《文献通考》卷18《征榷五》,第175页。
    ⑥李晓:《宋代茶业经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165页。
    ①黄纯艳:《论蔡京茶法改革—兼论宋代茶法演变的基本规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106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32,第533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4,第5359页。
    ①《宋史》卷184《食货下六》,第13册,第4502页。
    ②《文献通考》卷18《征榷五》,第176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6,第5360页。
    ④《宋史》卷184《食货下六》,第13册,第4503页。
    ⑤黄纯艳:《论蔡京茶法改革—兼论宋代茶法演变的基本规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第108页。
    ⑥《宋代茶叶专卖管理制度及其演变》,第19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0,第5338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0,第5338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1,第5339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3,第5340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0,第5338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3,第5340页。
    ⑦《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17、18,第5366页。
    ⑧《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42,第5339页。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6,第5360页。
    ⑩《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3,第5359页。
    11《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3,第5359页。
    12元怀:《拊掌录》之《木野狐、草大虫》,《说郛三种》之《说郛一百卷》卷33,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67页。
    ①黄纯燕:《论南宋东南茶法》,《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下同),第134页。
    ②《宋史》卷374《赵开传》,第1274页。
    ③《历代名臣奏议》卷271《理财》,第3560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29之16,第5315页。
    ⑤《论南宋东南茶法》,第140页。
    ①黄纯燕:《宋代茶法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6页。
    ①《文献通考》卷17《征榷四》,第168-169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3,第5139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7,第5136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7熙宁三年十一月甲午,第9册,5275页。
    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0熙宁五年二月壬申,第9册,第5604页。
    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6元祐元年四月乙卯,第15册,第9137页。
    ①《宋史》卷1《太祖本纪·太祖一》,第1册,第9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第5133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2,第5145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4天禧三年十一月乙卯,第4册,第2170页。
    ⑤《庆元条法事类》卷28,第330页。
    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3,第18册,第10874页。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2元祜七年四月丁卯,第19册,第11269页。
    ⑧《宋史》卷381《洪拟传》,第34册,第11750页。
    ①《文献通考》卷15《征榷二》,第157页。
    ②《文献通考》卷15《征榷二》,第157页。
    ③黄纯艳:《论宋代的榷矾制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20页。
    ④《文献通考》卷16《征榷三》,第164页。
    ⑤《文献通考》卷16《征榷三》,第164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6,第5391页。
    ⑦《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33-4534页。
    ⑧《文献通考》卷15《征榷二》,第157页。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开宝三年二月已卯,第1册,第242页。
    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庚午,第1册,第416页。
    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6天圣六年十一月壬寅,第5册,第2485页。
    ①《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24页。
    ②《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25页。
    ③《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27页。
    ④《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29页
    ⑤《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13册,第4529页。
    ①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43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2之26,第5371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0咸平四年十二月乙卯,第2册,第1093页。
    ④据贾大泉《宋代赋税结构初探》,载《社会科学研究》,1981年第3期,及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综合制成。其中天禧末年盐税按《文献通考》卷15所载,颗、末盐税收入,其他地区盐税宋计入。熙宁十年盐税不详,按《宋会要·食货》56之71,以庆历年中盐税收入计算。熙宁十年酒税据《宋会要·食货》熙宁十年酒税统计,实物在外。
    ⑤(法)谢和耐著,刘东译:《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2页。
    ①姜锡东:《宋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78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4熙宁九年四月丁未,第11册,第6711页。
    ①王嘉:《两宋海外贸易发展的社会基础》,《东疆学刊》,2000年10月,第17卷,第4期,第35页。
    ②《宋史》卷186《食货志》,第13册,第4560页。
    ③《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第181—182页。
    ④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5《市舶司本息》,中华书局,2000年版(下同),第330页。
    ⑤谭阿勇:《宋丽海上贸易及互市舶法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4,第3375页。
    ①《宋史》卷381《王居正传》,第34册,第11735页。
    ②《宋史》卷175《食货上三》,第13册,第4237页。
    ③王嘉:《两宋海外贸易发展的社会基础》,《东疆学刊》,2000年10月,第17卷,第4期,第35页。
    ①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34《客舟》,中华书局,1985年版(下同),第117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50之4,第5658页。
    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34《客舟》,第117页。
    ④朱彧:《萍洲可谈》卷2,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下同),第1038-289页。
    ①(意)马克·波罗,冯承钧译:《马克·波罗行纪》,第156章,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425-427页。
    ②《宋史》卷487《高丽传》,第40册,第14053页。
    ③杨昭全、朝俊光:《中朝关系简史》,辽宁民族出版社,1992年11月版,第138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5熙宁九年五月丁巳,第11册,第6721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6,第3366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9,第3368页。
    ①《宋史》卷167《职官志》,第12册,第3971页。
    ②《宋史》卷388《陈良佑传》,第34册,第11902页。
    ①《宋史》卷277《陈鉴传》,第27册,第9417页。
    ②《文献通考》卷2《田赋二》,第42页。
    ③《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第3365页。
    ④《宋史》卷186《互市舶法》,第13册,第4566页。
    ⑤罗大经:《鹤林玉露》丙卷2《老卒回易》,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69页。
    ⑥《真文忠公文集》卷43《提举吏部赵公墓志铭》,第33页。
    ⑦《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第3365页。
    ⑧《宋史》卷186《互市舶法》,第13册,第4561页。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第336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38之33、34,第5482页。
    ③《萍洲可谈》卷2,第1038-289页。
    ④《苏东坡全集》奏议卷8《乞禁商旅过外国状》,第495页。
    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51元祐五年十一月已丑,第18册,第10823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篇》卷461元祐六年七月戊辰,第18册,第11025页。
    ②《宋史》卷298《马亮传》第28册,第9916页。
    ③《宋史》卷185《香附》,第13册,第4537页。
    ④《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0,第3368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9,第3373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4,第3379页。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1,第3369页。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9,第3373页。
    ③《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3、34,第3380页。
    ④《宋刑统》卷12,《户婚律·死商钱物》,第224页。
    ⑤《宋刑统》卷12,《死商钱物》,第200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8,第3367页。
    ⑦《萍洲可谈》,第1038-290页。
    ⑧据上文《宋会要辑槁》职官44之34所引,宁宗开禧三年(1207年),明文禁止各级官员私自低扩扪买,侵夺外商货物,“如违,许蕃商越诉,犯者计贼坐罪,仍今比近监司专一觉察”。第3380页。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第3364页。
    ②《文献通考》卷62《职官考十六·提举市舶》,第563页。
    ③《苏东坡全集》奏议卷8《乞禁商旅过外国状》,第495页。
    ④《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第76—77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3,第3375页。
    ①《宋史》卷186《食货下八》,第13册,第4561页。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3,第3375页。
    ③《萍洲可谈》卷2,第1038-288页。
    ④《两宋法制通论》,第241-242页。
    ⑤《宋史》卷186《互市舶法》,第13册,第4559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7,第3372页。
    ①《萍洲可谈》卷2,第1038-288页。
    ②《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均输市易和买》载:是时,市舶虽始置司,而不以为利。淳化二年,始立抽解。第200页。
    ③《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第3373页。
    ④《萍洲可谈》卷2,第1038-288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9,第3373页。
    ⑥《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5,第3376页。
    ⑦《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5,第3376页。
    ⑧据《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7记载,当时两浙市舶司察报曰“抽解旧法,十五取一,其后十取其一。又其后择其良者,谓如犀、象十分抽二分,又博买四分;真珠十分抽一分,又博买六分之类。舶户惧抽买数多,所贩止是粗色杂货。照得象牙、珠、犀,系细色,抽买,比他货至重,非所以来远人。欲乞十分抽解一分,更不博买。”此建议被批准。第3377页。
    ⑨《宋史》卷186《互市舶法》,第13册,第4559页。
    ⑩《文献通考》卷20《市籴考一》,第201页。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2,第3369页。
    ②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74页。
    ③《宋史》卷180《钱币》,第13册,第4375页。
    ④《宋史》卷186《食货下八》,第13册,第4559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2庆历元年五月乙卯,第6册,第3122页。
    ②《宋史》卷180《钱币》,第13册,第4384页。
    ③《宋史》卷180《钱币》,第13册,第4384页。
    ④张方平:《乐全集》卷26《嘉祐编敕》,四库全书别集类,上海书店,1989年,第11册,第21—22页。
    ⑤《庆元条法事类》卷29《榷禁门二·铜钱金银出界》,第336-337页。
    ⑥《庆元条法事类》卷29《榷禁门二·兴贩军须》,第350-351页。
    ⑦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46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2天禧二年十一月癸宋,第4册,第2129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2天禧二年十一月癸宋,第4册,第2129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66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90页。
    ①左丘明:《左传》卷20,中华书局,1983年8版,第157页。
    ②《唐律疏议》卷26《杂律》,第878页。
    ①方行:《清代前期农村高利贷资本问题》,《经济研究》,1984年,第4期,第5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71页。
    ③刘秋根:《两宋私营高利贷资本初探》,《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保定)》,1987年第3期,第11-17页。
    ④吴曾:《能改斋漫录》卷2《以物质钱为解库》,上海古籍出版社,1960年版,第28页。
    ①《夷坚志》支癸卷8《徐谦山人》,第3册,第1280页。
    ②《夷坚志》支癸卷8《徐谦山人》,第3册,第1280页。
    ③陆游:《老学庵笔记》卷6,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3页。
    ④《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第87页。
    ⑤《梦粱录》卷13《铺席》,第116页。
    ⑥《夷坚志》乙志卷11《诵金门白鼠》,第1册,第276页。
    ⑦《夷坚志补》卷3《雪香失钗》,第4册,第1568页。
    ⑧《东轩笔录》卷1,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同),第6页。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7神宗元丰元年,第12册,第7028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1神宗元丰四年庚申,第13册,第7741页。
    ②《宋史》卷443《贺铸传》,第37册,第13104页。
    ③《夷坚志》志辛卷2《张八道人犬》,第3册,第1396页。
    ④李之仪:《姑溪居士集》后集卷19《行状》,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5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13之21,第5030页。
    ⑥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59《原弊》,第21页。
    ⑦《东轩笔录》卷4,第45-46页。
    ⑧《宋史》卷250《石保吉传》,第25册,第8813页。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7仁宗天圣七年,第5册,第2496-2497页。
    ①《夷坚志·丁志》卷13《高县君》,第2册,第645页。
    ②《夷坚志·丁志》卷5《师逸来生债》,第2册,第575页。
    ③《文献通考》卷153《兵考五》,第1338页。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百182,《四库全书》本,第327册,第572页。
    ⑤《宋史》卷165《职官志》,第12册,第3908页。
    ①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41《上五事札子》,第4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17,第4854页。
    ③吕陶:《净德集》卷3《奏乞权罢依散青苗一年以宽民力状》,四库全书本,第1038-30页。
    ④《净德集》卷3《奏乞权罢俵散青苗一年以宽民力状》,第1098-30页。
    ⑤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44《奏为乞不将来准折青苗状》,(下同),第5页。
    ⑥《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60《与王介甫第三书》,第12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6哲宗元祜元年,第15册,第9131-9132页。
    ②《宋史》卷331《陈舜俞传》,第30册,第10664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69之44,第6351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30,第4816页。
    ⑤《净德集》卷1《奏为官场买茶亏损园户致有词讼喧闹事状》,第1098-11页。
    ⑥《宋会要辑稿》食货24之31,第5210页。
    ⑦《苏东坡全集》奏议卷1《谏买浙灯状》,第400页。
    ⑧《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开宝五年三月,第1册,第282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70之21,第6381页。
    ②秦观:《淮海集》卷15《财用》下,第7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五月,第3册,第1544页。
    ④周烽:《清波杂志》卷2,四库全书本(下同),第1039-17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6页。
    ①《十三经疏》,《周礼·卷十五》,中华书局,1983年8月版,第150页。
    ②连肋名:《汉简中的债务文书及“贳卖名籍”》,《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3期(下同),第80页。
    ③《汉简中的债务文书及“贳卖名籍”》,第83页。
    ①高华云:《中国古代纸币的产生及其兴衰》,《平原大学学报》,2007年4月,第24卷,第2期,第14页。
    ②宋杰:《中国货币发展史》,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下同),第182页。
    ③《栾城集》卷35《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第5页。
    ④《梦粱录》卷16《米铺》,第149页。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0元丰六年十月癸四,第14册,第8177页。
    ②《苏东坡全集》奏议卷11《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四事一处行下状》,第537页。
    ③《净德集》卷1《奏具置场买茶旋行出卖远方不便事》,第1098-6至7页。
    ④蔡襄:《荔枝谱》第3,四库全书精编,中国文史出版社,第62页。
    ⑤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居士外集卷22《洛阳牡丹记》,中华书店,1986年版,第529页。
    ⑥姜锡东:《宋代商业信用析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6期。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戊辰,第9册,第5349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1熙宁十年四月辛卯,第12册,第6891页。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11,第5324页。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90元祐元年十月丙午,第16册,第9489页。
    ⑤《涑水记闻》卷9《知青涧城事》,第171页。
    ①范镇:《东斋记事》卷3,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页。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27之18,第5264页。
    ③“和预买绸绢制度”是典型的官府预买制度,始于宋真宗时期,春季官府向民户预付货款,民户受钱者到夏秋交纳绸绢。三司判官马元方认为“方春民力乏绝,请预给库钱,约而夏秋令输绢于官”。但到了南宋高宗时期,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赋税政策,失去了其最初的作用。
    ①(日)加藤繁:吴杰译,《中国经济史考证》第2卷,《宋代的商业习惯“赊”》,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37页。
    ①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册(宋),第2页。
    ①《宋大诏令集》卷184《言财利可采录施行者甄赏诏》,第668页。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3,第326-421页。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5,第326-331页。
    ④《涑水记闻》卷10《杨忱监蕲州酒税》,第199页。
    ⑤张凌宵:《倭仁集注》,《嘉善录补录》,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2年1月版,第548页。
    ⑥岳琦:《程史》卷2《望江二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页。
    ⑦《宋史》卷428《李侗传》,第36册,第12748页。
    ⑧《夷坚志》支乙卷8《南陵美妇人》,第856页。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62,第6067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9之68,第6363页。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4咸平六年四月庚午,第2册,第1189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3熙宁七年七月已酉,第10册,第6222页。
    ④《唐会要》卷31《舆服·杂录》,第572页。
    ⑤《旧唐书》卷18《食货志》,第2089页。
    ⑥赵晓耕:《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下同),第56页。
    ⑦《宋史》卷153《舆服五》,第11册,第35733574页。
    ⑧《嘉祜集》卷5《衡论下·申法》,第3页。
    ⑨《乐全集》卷14《畿赋》,第15页。
    ⑩《宋会要辑稿》职官55之39,第3618页。
    ①《宋史》卷156《选举二》,第11册,第3638页。
    ②《宋史》卷267《陈恕传》,第26册,第9202页。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5熙宁四年七月丁酉,第9册,第5484页。
    ④《文献通考》卷14《征榷一》,第144页。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17之13,第5090页。
    ⑥《宋史》卷256《赵普传》,第25册,第8933页。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5元祐四年十一月甲午,第17册,第104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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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开宝八年三月壬午,第1册,第336页。
    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7大中祥符五年四月壬戌,第3册,第1764页。
    ①《东京梦华录》卷3《相国寺内万姓交易》,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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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5元祐四年十一月甲午,第17册,第10493页。
    ①《宋刑统》卷13《户婚律·典卖指当论竟物业》,第230-2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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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秦九韶:《数书九章》卷12《累收库本》,四库全书精编本,中国文史出版社,第53页。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61之56,第5901页。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1之57,第59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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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明公书判清明集》卷5《典卖园屋既无契据难以取》,第380页。
    ⑤《涑水记闻》卷14,第287页。
    ⑥《庆元条法事类》卷80《杂门·出举债负》,第665页。
    ⑦《宋会要辑稿》食货61之59,第5903页。
    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7绍兴五年三月癸已,第326-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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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范文正集》卷11《宋故同州观察使李公神道碑铭》,四库全书本,第1089-6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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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名公书判清明集》卷9《背主赖库本钱》,第4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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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1,第5992页。
    ⑩《宋会要辑稿》食货58之5,第5823页。
    11《宋会要辑稿》食货58之5,第58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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