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期货透支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我国期货市场自1992年建立至今,在规范中不断发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健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稳定经济运行方面取得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由于期货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着很多缺陷,期货市场不规范现象仍大量存在,其中期货透支交易就是一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由于统一的《期货交易法》还没有出台,使得期货透支交易的概念、认定、类型、法律责任的承担和纠纷的处理等没有基本的法律依据,实践中一些案件的处理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行政机关认定不一,司法机关也难断是非。因此,本文对期货透支交易的诸多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希望对我国期货透支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本文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又分为三章:
    第一章 期货透支交易的法律界定。
    期货透支交易产生于期货交易中,其前提是保证金制度的存在,因此本文先介绍了期货交易的概念及基本特征,并对保证金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界定了期货透支交易的概念。而对于如何认定期货透支交易的存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此笔者提出了认定期货透支交易的几个标准,希望对此争议的解决有所帮助。本文接着明确了期货透支交易行为的性质为一种融资行为,属违法行为。本章最后一部分对期货透支交易进行了分类,因其是正确判断期货透支交易的责任承担的基础。
    第二章 期货透支交易的利弊及形成原因。
    期货透支交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参与各方而言都有利可图;而其之所以被国家禁止,当然是存在着社会危害性。笔者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说,以对期货透支交易有更全面的认识。期货透支交易在我国屡禁不止,是有其原因的,笔者总结出社会客观因素及行为主体主观因素上两方面的原因,指出完全禁止透支交易较为困难,对此应有正确认识。
    第三章 期货透支交易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透支交易既为违法行为,行为主体自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笔者简单分析了行为主体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则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目的是希望能够解决实践中广泛存在的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引文
一、著作类:
    田源主编:《期货交易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8月版。
    郑明川,王胜强著:《期货交易理论与实务》,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版。
    廖英敏主编:《中国期货市场》,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版。
    李明良著:《期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李明良著:《期货运作管理的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6月版。
    杨永清著:《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版。
    文海兴著:《期货交易法律关系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12月版。
    黄永庆主编:《期货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版。
    黄永庆主编:《期货交易纠纷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版。
    约翰·C·赫尔著,张陶伟译:《期货期权入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徐家力,李京生,吴运浩著:《期货交易法律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
    彭真明著:《期货法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版。
    唐波主编:《期货法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10月版。
    陶渄,王献立主编:《期货经济学教程》,商务印书馆2003年2月版。
    陈文飞著:《期货犯罪透视》,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版。
    高言,葛虹主编:《期货交易法理解适用与客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9月版。
    17. 张全忠,李金生主编:《期货交易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版。
    “WTO与中国期货市场”课题组编:《WTO与中国期货市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月版。
    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8月版。
    吴庆宝,江向阳主编:《期货交易民事责任——期货司法解释评述与展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8月版。
    李经谋等著:《中国期货市场理论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3月版。
    杨玉川等著:《现代期货期权创新与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月版。
    
    王睦舜著:《期货交易法》,书泉出版社1999年版。
    二、论文类:
    施天涛,李旭:《期货交易概念之法理甄别》,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
    陈忠:《试论对期货透支交易的界定及法律调整》,载《法学》1995年第10期。
    查松:《论期货透支交易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载《浙江金融》1997年第3期。
    可鸣:《期货透支交易的责任承担》,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7期。
    张正国:《论期货市场透支交易的亏损责任》,载《政治与法律》1995年第5期。
    刘冠华:《期货经纪公司几种违规行为法律问题谈析》,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2期。
    向新柱:《期货交易立法相关问题探讨》,载《江汉论坛》2001年第10期。
    左玉勇,于玉:《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制度》,载《法律适用》1996年第12期。
    彭真明:《期货犯罪论》,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
    袁永超:《期货透支交易罪立法化研究》,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1年第5期。
    党亦恒:《期货透支交易责任的法理分析》,载徐学鹿主编:《商法研究》(第三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吴庆宝:《期货案件民事责任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7月2日。
    吴庆宝:《期货交易民事责任总体概括与规定——<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说明与理解》,载《中国证券报》2003年7月2日。
    吴庆宝:《实施期货司法解释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期货司法解释的法律适用与条款删改说明》,载《中国证券报》2003年7月17日。
    常佳,刘慧:《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打起官司处处被动,期货公司亟需法律“护身符”》,载《期货日报》2002年7月3日。
    刘少华:《完善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的思考》,载《期货日报》2002年11月21日。
    浩民:《期货司法解释相关条款解读》,载《中国证券报》2003年6月26日。
    于学会:《“透支交易”新规评说》,载《期货日报》2003年7月8日。
    于学会:《期货公司如何履行好通知义务》,载《期货日报》2003年7月24日。
    高一峻:《吃透<规定>精神,完善公司管理》,载《期货日报》2003 年8月14日。
    李强,魏旭阳,周宝杰:《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载《期货日报》2004年2月19日。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