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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赵郡李氏家族婚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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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Study on the Marriage of the Li Family in Zhao Prefecture in the Northern Dynasties
  • 作者:陆路
  • 英文作者:Lu Lu;
  • 关键词:北朝 ; 世族 ; 赵郡李氏 ; 婚姻
  • 英文关键词:the Northern Dynasties;;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Li Family in Zhao Prefecture;;marriages
  • 中文刊名:SCDZ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机构: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
  • 出版日期:2019-03-20
  • 出版单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9
  • 期:No.221
  • 基金:上海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创新团队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北朝元氏文学家族研究”(2018BWY027);; 国家重点学科——上海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建设项目
  • 语种:中文;
  • 页:SCDZ201902016
  • 页数:12
  • CN:02
  • ISSN:51-1099/C
  • 分类号:124-135
摘要
赵郡李氏是北朝重要世家大族,是河北大族的代表,其家族婚姻也关涉北朝很多高门大族,结合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进行系统考索可以发现,赵郡李氏大约与二十余家族有婚姻关系,现可知婚姻近百例,因地缘因素,与河北世族的婚姻占约一半。北朝后期,赵郡李氏通婚的家族面有较大拓展,体现其社会基础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为了提高家族政治地位,赵郡李氏与元魏宗室和高齐宗室有较多婚姻,北朝宗室愿与之通婚,也体现了赵郡李氏在河北旧族中较高的地位。
        As one of the most powerful aristocratic families in the Northern Dynasties, the Li Family in Zhao Prefecture w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in Hebei area, and the marriages of this family concern many prominent families in this era. Based on the study of the ancient literature and the excavated literature, many related facts can be found out. Firstly, Li Family in Zhao Prefecture had marital relationships with about twenty families, and over ninety marriages had been proved to exist. Besides, on account of geographical factors, the marriages between Li Family and the other aristocratic families in Hebei account for about one half of all these marriages. What's more, as for the Li Family, the scope of the marriages had been enlarged greatly during the latter half of the Northern Dynasties, which embodies a further expansion of its social relationships and influences. In order to improve its political status, Li family allied themselves by marriage with the Yuan Wei and Gao Qi imperial clans. The fact that the imperial clans in the Northern Dynasties were willing to form marital relationships with the Li family confirms the higher status of Li family among the traditional families in Hebei.
引文
① 陶钧:《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收藏家》2012年第6期,第25-34页。以下称引崔宾媛墓志及盖,皆见于此文。
    ② 《魏书》卷四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03页。
    ③ 胡海帆、汤燕:《1996—2012北京大学图书馆新藏金石拓本菁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0页。
    (1)李翼、崔徽华墓志拓片见于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河北考古队:《河北赞皇县北魏李翼夫妇墓》,《考古》2015年第12期,第64、76页。
    (2)《魏书》卷五十六,第1251-1252页;卷一百八,第2753页。
    (3)陶钧《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已指出当依崔巨伦所撰墓志,崔逸为崔宾媛弟。
    (4)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七册,北京:线装书局,2008年,第220页。以下所称引《李宪墓志》皆出于本书219-220页。
    (5)《魏书》卷四十九,第1099页。
    (6)倪润安:《河北曲阳崔楷墓的年代及相关问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34页。以下所引《崔楷墓志》皆见于此文。
    (7)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九册,第119页。
    (8)《魏书》卷五十六《崔逸传》,第1256页。
    (9)毛远明:《汉魏六朝墓志校注》第十册,第112页。
    (10)陶钧:《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
    (11)大同北朝艺术研究院:《北朝艺术研究院藏品图录: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136页。
    (12)《北史》卷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74、1183页。
    (13)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一册,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32-33页。以下所称引《崔芷蘩墓志》皆见于本书32、33页。
    (14)《北史》卷三十三,第1217页。
    (15)分见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八册,第392页;第九册,第243页。
    (1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四册,第362页。以下称引《崔敬邕墓志》皆见于此。
    (17)《北史》卷三十三,第1238页。
    (18)以上二传,参见《魏书》卷四十九,第1103-1105页;《北史》卷三十二,第1161页。
    (19)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十册,第67页。以下所引《李祖牧墓志》皆见于此。
    (20)《新唐书》卷七十二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787页。
    (21)以上二传,参见《北史》卷三十三,第1216、1224页。
    (22)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十册,第40页。以下所引《李琮墓志》皆出于此。
    (23)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三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第185页。
    (24)《新唐书》卷七十二下,第2730页。
    (25)以上二传,参见《北史》卷三十三,第1215、1207页。
    (2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四册,第275页。
    (27)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河北考古队:《河北赞皇县北魏李仲胤夫妇墓发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8期,第86页。
    (28)《北史》卷四十三,第1591页;《魏书》卷四十九,第1102页。
    (29)《北史》卷四十三,第1580页。
    (30)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五册,第150页。
    (31)毛远明:《汉魏六朝墓志校注》第七册,第219页;《魏书》卷四十七《卢玄传》,第1062页。
    (32)《魏书》卷四十七,第1063页。
    (33)《北史》卷七十六,第2911页。
    (34)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八册,第42页。
    (35)《魏书》卷二十六,第936页。
    (3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十册,第69页。
    (37)《北史》卷三十三,第1232页。
    (38)以上四传,参见《北史》卷三十三,第1213-1214页。《魏书》卷五十五,第1219页;卷五十三,第1173页;卷三十二,第758页。
    (39)《魏书》卷三十二,第757页;《北史》卷二十四,第867页;《新唐书》卷七十二下,第2749页。
    (40)《魏书》卷二十四《崔玄伯传》,第620页。
    (41)《魏书》卷一百四,第2321页。
    (42)罗新:《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505页。
    (43)《北史》卷三十一,第1143-1144页。
    (44)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二册,第106页。
    (45)《魏书》卷三十六,第846页。
    (46)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三册,第201页。
    (47)《魏书》卷五十六,第1237、1246页。
    (48)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二册,第301页。
    (49)以上四处征引,参见《魏书》卷一百六,第2471页;卷三十八,第878-879页;卷九十三,第1990页;卷四十九《李灵传》,第1098页。
    (50)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五册,第304页。
    (51)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十册,第321页。
    (52)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八册,第392页。
    (53)《新唐书》卷七十二下,第2770页。
    (54)夏炎:《中古世家大族清河崔氏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2页。
    (55)《北齐书》卷十六,第214页。
    (56)墓志文见于张淮智:《北齐段荣墓志的史料价值》,《河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第65页。
    (57)《北史》卷五十四,第1963-1964页。
    (58)以上二墓志,参见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二册,第277页;第五册,第284页。
    (59)《魏书》卷四十五,第1015页。
    (60)《魏书》卷八十三,第1818页。
    (61)参见王连龙:《新见北朝墓志集释》,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第40页。
    (62)以上两例征引墓志,参见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五册,第291页;第四册,第376页。
    (63)以上二传,参见《北史》卷三十三,第1224、1216页。
    (64)赵君平:《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第57页。
    (65)《魏书》卷二十,第526页。
    (66)《北史》卷十四,第523页;《新唐书》卷七十二上,第2579页。
    (67)《北史》卷七,第261页。
    (68)《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5148页。《魏书》卷十《孝庄帝纪》(第257页)将“安乐王鉴”误作“乐安王鉴”。
    (69)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六册,第26页。
    (70)《魏书》卷十九下,第508页。
    (71)《北史》卷十四,第521页;卷三十三,第1216页
    (72)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九册,第333页。
    (73)《北史》卷三十三,第1218页;卷十四,第526页。
    (74)叶炜、刘秀峰:《墨香阁北朝墓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87页。
    (75)《北史》卷五十二,第1880页
    (76)今据《李祖牧墓志》,亦可证《北史》卷五十六《魏收传》载“安德王延宗纳赵郡李祖收女为妃”(《北齐书》卷三十七《魏收传》为后人据《北史》补,亦作祖收),祖收为祖牧之讹,赵万里先生的判断正确。
    (77)《北史》卷十四,第527页。
    (78)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十册,第72页。
    (79)《北史》卷五十一,第1860-1861页。
    (80)《北史》卷十四,第523页;卷五十一,第1852-1854页。
    (81)《北史》卷三十一,第1143-1144页;卷四十一,第1505页。
    (82)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三册,第185页。
    (83)周晓薇、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考》第一册,第32页。
    (84)《北史》卷三十三,第1222页。
    (85)赵文成、赵君平:《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140页。李淑容约为东祖房李纬之女,详见陆路:《北朝赵郡李氏文学与学术考论》,《西南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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