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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安仁 须学利仁——以朱子对“知者利仁”的诠释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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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Fail to AnRen(安仁),Learn to LiRen(利仁)
  • 作者:杨根东
  • 英文作者:Yang Gen-dong;
  • 关键词:朱子 ; 利仁 ; 安仁 ; 智者 ; 仁者
  • 中文刊名:DDYW
  • 英文刊名: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 机构: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 出版日期:2018-11-10
  • 出版单位:道德与文明
  • 年:2018
  • 期:No.217
  • 语种:中文;
  • 页:DDYW201806021
  • 页数:8
  • CN:06
  • ISSN:12-1029/B
  • 分类号:155-162
摘要
历来对"知者利仁"诠释的分歧都比较大,主要有"借仁济私"和"以仁为利"两种诠释。朱子认为"利仁"是指:真知仁之可好而必能行之。针对自以为达到"安仁"境界的狂妄者以及为一己之私而放弃仁义的假儒者,朱子认为只有做到"利仁",坚持做克己复礼工夫,才能有望达到安仁境界。朱子主张"未能安仁,须学利仁",对当今志于儒学的人来说应当有所启发。
        
引文
[1]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6:228.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69.
    [3]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7:140.
    [4]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7:1301.
    [5]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8:77.
    [6]朱熹.四书或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172.
    [7]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2004:642.
    [8]李颙.二曲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6:442.
    (1)《礼记·表记》记载,“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
    (2)在训诂上,以“贪”训“利”的例子有二。其一,《礼记·坊记》:“先财而后礼,则民利。”郑玄注:“利,犹贪也。”其二,《广雅·释诂二》:“利,贪也。”以“欲”训“贪”的例子亦有二。其一,《诗·大雅·桑柔》:“民之贪乱,宁为荼毒。”郑玄笺:“贪,犹欲也。”其二,《玉篇·贝部》:“贪,欲也。”因此,将“利”训为“贪”是有其依据的。
    (1)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说:“无所为而为之谓之安仁,若有所为而为之,是利之也,故止可谓之智,而不可谓之仁。皇《疏》所解语虽稍露骨,而较朱《注》为胜,故特着之。”(《论语集释》,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29页)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将“知者利仁”译成:“聪明人利用仁[他认识到仁德对他长远而巨大的利益,他便实行仁德]。”(《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5页)曾振宇在《“仁者安仁”:儒家仁学源起与道德形上学建构---儒家仁学从孔子到董仲舒的哲学演进》(《中国文化研究》2014年春之卷)一文中说:“‘利仁’既然是‘以仁为利而行之’,行仁是手段,而非目的,因此智者之仁含有极强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功利性。”
    (2)宋邢昺《疏》云:“‘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者,言有知谋者,贪利而行仁。有利则行,无利则止,非本情也。”(《论语注疏》,阮元校勘)
    (3)据皇(梁皇侃)本,宋邢昺本为:“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论语注疏》,阮元校勘)
    (4)如,子曰:“君子之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
    (5)“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第二十章)
    (6)参见何益鑫的《“知者利仁辨”》,载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香港中文大学第13辑,2014年版。何益鑫博士在文中指出:“知者”的基本意象是“不惑”。知者的不惑,是一种包含善的目的能力、道德判断力和决断行为力在内的具体的实践能力,要在以仁为旨归。何益鑫博士此文的落脚点在于理解孔子所言的智德,笔者对其基本观点深表认同。
    (1)朱子所引谢氏语为:“仁者心无内外远近精粗之间,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乱,如目视耳听,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谓之有所见则可,谓之有所得则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乱,未能无意也。安仁则一,利仁则二。安仁者,非颜闵以上,去圣人为不远,不知此味也。诸子虽有卓越之才,谓之见道不惑则可,然未免于利之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9页)
    (2)朱子曰:“安仁利仁之说,程子发明亦切至矣,但若欲为而为之之类,看利仁者太浅矣。”(朱熹:《四书或问》,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
    (3)参见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外书》卷6,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81页。笔者按:此语《二程集》未注明是明道语或伊川语,一般认为是伊川语。
    (4)参见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外书》卷6,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81页。此语注明是伊川语。
    (1)《朱子语类》记载,道夫云:“假之之事,真所谓‘幽沉仁义’,非独为害当时,又且流毒后世。”(朱子)曰:“此孟子所以不道桓文而卑管晏也。且如兴灭继绝,诛残禁暴,怀诸侯而尊周室,百般好事他都做,只是无恻怛之诚心。他本欲他事之行,又恰有这题目入得,故不得不举行。”道夫云:“此邵子所以有‘功之首,罪之魁’之论。”(朱子)曰:“他合下便是恁地。”(黎靖德:《朱子语类》卷60,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449页)
    (2)关于朱子之“真知必能行”,可以参看东方朔:《“真知必能行”何以可能?---朱子论“真知”的理论特征及其动机效力》,载《哲学研究》2017年第3期。
    (1)参见吴震《论朱子仁学思想》(《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一文,此文在结语部分将朱子仁学思想的特质概括为四句话,其中一点就是“仁者人之所以为仁之理也”。
    (1)《朱子语类》记载:或问“仁者心无精粗内外远近之间”。(朱子)曰:“若有,便成两段。此句为‘仁者安仁’设。”(黎靖德:《朱子语类》卷26,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43页)
    (2)朱子曰:“克去己私以复乎礼,则私欲不留,而天理之本然者得矣。若但制而不行,则是未有拔去病根之意,而容其潜藏隐伏于胸中也。岂克己求仁之谓哉?学者察于二者之间,则其所以求仁之功,益亲切而无渗漏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49页)
    (1)何叔京说得好,其曰:“战国之时,圣贤道否,天下不复见其德业之盛;但见奸巧之徒,得志横行,气焰可畏,遂以为大丈夫。不知由君子观之,是乃妾妇之道耳,何足道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之《孟子·滕文公下》第二章,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66页)
    (2)《朱子语类》记载,问:“‘安仁者非颜闵以上不知此味’,便是圣人之事乎?”(朱子)曰:“是。须知‘非颜闵以上不知此味’,到颜闵地位知得此味,犹未到安处也。”(黎靖德:《朱子语类》卷26,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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