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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利益衡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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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阐述利益及利益法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利益衡量程序与实体及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引入社会理性和人文关怀的必要性,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从利益与风险两个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个人、企业、区域及国家层面的利益影响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分析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公共利益之间、私人利益之间等利益关系进行了全景式的深刻解析。对利益衡量方法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局限性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对国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利益衡量的实践进行归纳和借鉴,由此,提出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利益衡量的三个具体原则。结合实际案例,运用利益位阶和经济分析法学理论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利益衡量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最后,从利益衡量裁量基准、环境民主和利益救济等方面,提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利益衡量的各种机制和对策。
On the basis of the interests theory and interests of law, the interests of procedureand entity and the effec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system in China wasanalyzed. It was put forward to the necessity of introducing social rationality andhumanistic care.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e of environment impacts assessment ofinterests and risks, from two aspects,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system inindividual, enterprise, area and national interest implications were analyzed in detail.The 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system of interests to measure in practices wassummed up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us, the principles of balancing of interests ofChina's 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system were put forward. Combined with theactual case, using interests level and economic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on the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system of interests measurement method wasresearched. Finally, from the interests measure discretion standard, environmentaldemocracy and interests relief etc, it was put forward to perfect the system ofenvironmental impacts assessment of interest to measure the various mechanisms andcountermeasures.
引文
2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第75页。
    3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第142页。
    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2-303页。
    5K.Larenz:《现代德国法哲学》,转引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6年版,第225页。
    1崔玉成、陈赛:《环境法律制度利益平衡观》,《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424页。
    4[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3[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4潘岳:《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上)》,《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0月28日第3版。
    1See Sinclair,JamesA.The nimby game:Implementation of New Jersey’s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facility sitingpolicy,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1992,p.4089
    2Lichfield,N.Community impact evaluation.London:UCL Press,1996.132.
    3[英]巴里·德拉尔·克莱顿、巴里·赛德勒:《战略环境评价》,鞠美庭等译,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4See Weston,J&R.Smith.The EU Habitats Directive:Making the Article6assessments,The case of BallyseedyWood.European Planning Studies.1999,7(4),483-99.
    5See COM(2002)276final,附件2:16
    6参见李春晖:《晋陕蒙接壤区污染环境冲突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7See A.J.Brown.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versus constitutional politics:decision rules for sustainability fromAustralia’s South East Queensland forest agreement.Environmental Science&Policy,2002.5:19–32.
    1吕忠梅:《环境法学研究的转身》,《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26页。
    1卢斌:《当代中国各利益群体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2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1金小鹏、褚武明:《利益与法的关系探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1期,第15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9页。
    3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8-70页。
    4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0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页。
    2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3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7页。
    1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1页。
    2转引自[日]庄子邦雄:《李斯特》,载木村龟二编:《刑法学入门》,有斐阁1957年版,第100页。
    3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5页。
    4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三民书局(台北)1993年版,第69页。
    5周旺生:《论法律利益》,《法律科学》2004年第2期,第9页。
    1公丕样:《权利现象的逻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6页。
    2张斌:《论利益——以侵权行为法为视角》,华中师范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12页。
    3刘芝祥:《法益概念辨识》,《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第33页。
    4王斐:《权利概念学说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09年,第116页。
    5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667页。
    1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2Ph. Heck, Interesenjurisprudenz und Gesetzestreue, in: DJZ X(1905), S.471f
    3Karl Larenz,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5. Auflage, Berlin: Springer-Verlag,1983, S.51.
    4杜江、邹国勇:《德国“利益法学”思潮述评》,《法学论坛》,2003年5期,第24页。
    5[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83—84页。
    1[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0页。
    2[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小布朗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571页。
    3Philipp Heck.The Jurisprudence of Interests[M].MagdalenaSchool(translated and edite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48.P31.
    4参见邓正来:《社会学法理学中的社会神—庞德法律理论的研究和批判》,http://dzl.ias.fudan.edu.cn/ShowArticle.aspx?id=6068,2010年10月22日访问。
    1但伟:《依法治国与法治进程中的几个问题》,载高鸿钧:《清华法治论衡2000》第1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
    2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2003.10.24~26武汉)论文集》,第373—378页。
    3赫克认为“利益是法律的原因,法主要规范着利益斗争。”参见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5页。
    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3页。
    1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2参见[英]巴里·德拉尔·克莱顿,巴里·赛德勒:《战略环境评价》,.鞠美庭等译,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1[英]巴里·德拉尔·克莱顿,巴里·赛德勒:《战略环境评价》,鞠美庭等译,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1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95页。
    2饶小静:《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硕士论文,2007年,第26页。
    1叶胜林:《我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11页。
    2汪劲:《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环境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1钭晓东:《生态文明、风险社会与环境法功能进化》,《学术月刊》,2008年第1期,第39页。
    1参见刘世昕:《中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设10亿资金治污》,《中国青年报(北京)》,2010年1月11日。
    3蓝虹:《环境产权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
    2汪劲:《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与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385页。
    3叶俊荣:《环境行政的正当法律程序》,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7年版,第154-155页。
    4参见汪劲:《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02-405页。
    1多金环、赵秋月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亟待完善》,《环境保护》,2009年第7期,第43-44页。
    1参见多金环、赵秋月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亟待完善》,《环境保护》,2009年第7期,第47页。
    2如温州养殖户两诉国家环保总局事件:事件的起源是一次损失过亿的污染事故,养殖户认为,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落实省环保局提出的环保措施是此次污染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2005年9月27日,养殖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6年6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该份决定,判令国家环保总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养殖户不满意环保总局的复议决定,并再次将国家环保总局推上被告席。2007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立周,施月峰:《中国环境行政管理的困局与出路》,《沈阳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第36页。
    3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基本相同的利益要求,持共同的利益态度而结合在一起,具有很强的组织性的利益群体.。参见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页。
    1吕忠梅、刘超:《多种博弈与诉求的剑走偏锋》,吕忠梅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0页。
    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3See Feng lu,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alysis: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Lewis Publishers,2001,p3.
    1See Tseming Yang, Melding Civil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ism: Finding Environmental Justices Place inEnvironmental Regulation,26Harv. Envtl.L.Rew.1(2002).
    2Clifford Rechtschaffen,Environment Justice:law,policy,and regulation.Carolina Academic Press,p7.
    3文同爱,李寅铨:《环境公平、环境效率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4期,第13页。
    4Zimmerman R,Issue of Classification in Environmental Equity:How We Manage is How We Measure. FordhamUrban Law Journal XXI(3):633(1994).
    5See Feng lu,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alysis: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Lewis Publishers,2001,p11.
    1[法]亚历山大·基斯:《国际环境法》,张若思编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2转引自:张登巧:《西部开发中的环境正义问题研究》,《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第37页。
    3See Andrew Dobson,Justice and the Environ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0.
    4Klaus Bosselmann and Benjamin J.Richardson,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Market Mechanism, KLUWER LAWINTERNATIONAL,p9.
    5纪骏杰:《环境正义:环境社会学的规范性关怀》,《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第71—93页;纪骏杰、王俊秀:《环境正义:原住民与国家公园冲突的分析》,《山海文化》1998年第19期。
    1参见晋海:《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2马晶:《环境正义的法哲学研究》,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2005年,第89页。
    3潘岳:《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0月29日。
    4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公平问题的三种表现》,《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第7页。
    5郑少华:《论环境法上的代内公平》,《法商研究》2002年第4期,第20页。
    6Ruixue Quan:Establishing China’s Environmental Justice Study Models,14Geo.Int’l Envtl.L.Rev.461,487(2002).
    1梁剑琴:《论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社会建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8.10.16~19·南京)论文集》,第117页。
    2莫少群:《风险社会环境下科学的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年12期,第199页。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3参见黄健、王东莉:《科学理性的人文反思》,《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10期,第37页。
    4[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1[奥]凯尔森:《法律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1薛永应:《社会主义经济利益概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1页。
    2参见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许涤新:《生态经济学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
    1赵桂慎、于法稳等:《生态经济学》,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2薛永应:《社会主义经济利益概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
    3恽希良:《经济利益概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5页。
    1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第27页。
    2[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18-238页。
    3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第28页。
    4计更野:《黑龙江省林区工业企业项目社会评价研究》,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论文,2004年第8页,第67页。
    1至2005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869.57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083.93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40.72万公顷。
    4王东昕:《环境与文化互动关系的文化生态学反思》,《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27页。
    5潘岳:《环境文化与民族复兴》,《绿叶》,2003年第6期,第4页。
    6环境文化价值观层面是指环境文化所包含的人与自然间和谐发展的一系列内在精神文化,包含环境心智文
    1严善法、刘会齐:《环境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9-57页。
    2李启家:《序二》,载胡静:《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3严善法、刘会齐:《环境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8页。
    3参见严善法、刘会齐:《环境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9页。
    1参见严善法、刘会齐:《环境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0页。
    2戴明忠、唐志刚等:《论区际环境关系及其调控》,《重庆环境科学》,2001年第3期,第11页。
    1张梓太:《论国家环境权》,《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1期,第16页。
    2指为生产产品过程中实际消耗的能源,它取决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以及能源利用效率,即产品中消耗能
    量(Dincer&Rosen,1999)。参见马涛:《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页。
    3专指生产商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Allan,1993)。参见马涛:《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0页。
    4指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并未随着产品出口,而是留在生产国的土地上,成为出口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担(Muradian et al,2002)。参见马涛:《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
    5[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6[德]乌尔里希·贝克、[英]安东尼·古登斯,斯科特·拉什:《自反性现代化》,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9页。
    7[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1参见田国秀:《风险社会环境对当代个体生存的双重影响》,《哲学研究》,2007年第6期,第113页。
    2王小钢:《追寻中国环境法律发展之新理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90页。
    3Ulrich Beck,Gegengifte:Die organisierte Unverantworlickeit.Frankfutt am Main:Suhrkamp,1988,转引自王小钢:《追寻中国环境法律发展之新理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88页。
    4[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195页。
    5Ulrich Beck,“Risk Society Revisited:Theory,Politics,Critiques and Research Programmes”,in Ulrich Beck,World Risk Society,Cambridge:Polity Press,1999,pp.133-152.
    6[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4-190页。
    1参见钭晓东:《生态文明、风险社会与环境法功能进化》,《学术月刊》,2008年第1期,第16页。2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级地震。强震及其引发的海啸等一系列原因造成了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放射性物质外泄事件,并导致核电站周边辐射量不断增加。4月1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宣布把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等级提升至最高的7级。至此,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与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平级”。部分核辐射及其污染物扩散到韩国、中国境内。4月5日起,北京、山东、江苏、广州等地陆续在菠菜、莴苣等蔬菜中检测出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
    3参见刘长兴:《环境资源利用与保留的平衡》,载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丛书》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3页。
    4[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1[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3钭晓东:《生态文明、风险社会与环境法功能进化》,《学术月刊》,2008年第1期,第17页。4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52010年7月16日18点,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爆炸起火现场部分泄漏原油随消防水通过泄洪沟排海口进入港池,海面上燃烧的原油烧毁了港池内设置的四道围油栏后扩散至港池外部海域,造成海洋污染,事故对周边7个海水浴场、2个海水养殖区和3个海洋保护区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
    6参见曾维华、程声通著:《环境灾害学引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6页。
    7曾维华、程声通著:《环境灾害学引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
    8钟政林等:《环境风险评价研究进展.环境科学进展》,1996年第4期,第18页。
    9郭永龙、刘红涛等:《论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及其评价》,《地球科学——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02年第
    2期,第32页。
    1重大环境风险源如:生产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集中仓储地,毗邻江河湖泊的大型污染企业,与市区过于邻近的大型污染企业等。
    2刘长兴:《环境资源利用与保留的平衡》,载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丛书》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2页。
    3[德]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
    1参见斯科特·卡兰、詹尼特·托马斯:《环境经济学与环境管理:理论、政策和应用》,李建民、姚从容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4页。
    2参见刘长兴:《环境资源利用与保留的平衡》,载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丛书》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
    1毕军、杨洁等:《区域环境风险分析和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30页。
    2这些要素包括风险源、风险受体、风险控制机制等。参见毕军,杨洁等:《区域环境风险分析和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
    3参见唐双娥:《环境法风险防范原则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1参见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2环境与健康还没有成为环境法研究的重要内容。吕忠梅教授认为这是环境法不关注环境实际的表现,也环境法研究方法的问题。参见吕忠梅:《环境法学研究的转身——以环境与健康法律问题调查为例》,《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26页。
    3陈竺:《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8—49页。
    1据环境保护部统计,2009年环保部接报的12起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群体事件。2010年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9起血铅事件。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01219/.shtm,l2011年1月20日访问。22004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第8条规定:鉴于目前毒理学研究资料的局限性,风险值计算对急性死亡、非急性死亡的致伤、致残、致畸、致癌等慢性损害后果目前尚不计入。可见,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健康评价还有很大的难度。
    3成立于2003年5月的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新市镇,主要生产摩托车小型启动铅酸蓄电池。2011年3月以来,公司附近有多名儿童、成人被查出血铅超标。至前天下午,德清县已抽检群众1989人,已出监测结果的313人中29人血铅超标。参见仇锋平:《德清血铅事件涉事企业成立前所做环评严重失实》.http://finance.jrj.com.cn/2011/05/1007529926725.shtml,2011年5月15日访问。
    4卫生防护距离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经计算而确定的,其结果可为当地规划、环保等提供决策依据。以铅蓄电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例,国家标准(GB11659-89)规定,如果生产规模小于100000KVA,考虑不同风速的影响,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600米、400米、300米;生产规模如果大于或等于100000KVA,考虑风速的影响,卫生防护距离为800米、500米、400米。参见史春:《卫生防护距离就是安全距离》,《中国环境报》,2011年5月18日第3版。
    1目前,许多环境因子的健康风险正在抓紧研究,如环境因素(镉、锰、多环芳烃等)导致机体损伤研究,传统污染物(甲醛、重金属、农药、乙醇等)以及新型污染物(二恶英、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五氯酚、多氯联苯(PCB)、植物雌激素等内分泌干扰物(EDCs))的生殖发育及神经毒性研究,物理因素(射频磁场、微波辐射、电磁辐射和电磁脉冲等)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及环境化学物生殖发育毒性的研究等。参见陈连生、孙宏:《我国环境与健康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环境与健康杂志》,2010年第5期,第454页。
    2指农村居民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的情况及其收入所占的比例。
    3转引自艾东:《不动产价格评估中的环境因素分析综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3年第4期,第28页。
    4参见李媛媛:《室内外环境因素与广州地区房地产价格相关性分析》,《特区经济》,2005年第6期,第41页。
    5垃圾焚烧项目环境风险引发群体事件较早的是北京的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政府主导上马的垃圾焚烧项目,已然相继遭到民众的抵制,并引发纷争、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如上海江桥、江苏吴江和江宁、广州番禺等。6如2009年,一个投资3亿多、可解决江苏省吴江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工程,由于相关群众的集体抗议被当地政府紧急叫停。吴江是江南富庶之地,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风险,直接传递到了
    1卢洁:《浅谈妇女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5期,第29页。
    2杜瑛曾对百色水利枢纽项目对妇女的社会影响作了调查和分析。参见杜瑛:《社会学范式的大坝项目社会评价研究》,河海大学社会学专业硕士论文,2007年第41页。32009年,陕西凤翔“血铅事件”余音未了,湖南武冈市再发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事件。当地政府组织检测的1958名儿童中,有1354人血铅疑似超标,接近70%。参见李佳鹏、丁文杰:《湖南省武冈市1958名儿童近7成血铅疑似超标》,《经济参考报》,2009年08月20日。
    4参见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6—187页。
    5参见南文渊:《高原藏族生态文化》,甘肃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98页。
    1参见刘源:《文化生存与生态保护——以长江源头唐乡为例》,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专业博士论文,2004年,第136页。
    2韩丽、曾添文:《生态风险评价的方法与管理简介》,《重庆环境科学》,2001年第3期,第22页。
    3参见杨青:《跨国界环境污染与区域合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年第6期,第19页。
    1洪远朋、高帆:《社会利益理论与实践十议》,《社会科学》,2008年第10期,第9页。
    2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7-100页。
    3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页。
    4参见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5刘丹:《公共利益的法律解读与界定》,《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22页。
    1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4页。
    2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4-187页。
    3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83页。
    4[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中国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82-244页。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页。
    2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4—205页。
    3薛冰:《个人偏好与公共利益的形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第36页。
    4薛克鹏:《经济法的定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00—202页。
    5肖顺武:《公共利益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68页。
    6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7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二)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
    1韩大元:《宪法文本中“公共利益”的规范分析》,《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第6页。
    2沈荣华、汪瑞等:《论公共利益的法律边界》,《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35页。
    3黄学贤:《公共利益若干法律问题探讨》,载《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76页。
    1周志忍:《经济全球化挑战与政府观念》,《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第27页。
    2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页。
    3[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4参见张向和:《垃圾处理场的邻避效应及其社会冲突解决机制的研究》,重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74页。
    1参见刘玉蓉:《析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第36页。
    2参见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2—183页。
    3周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衡量》,《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第82页。
    4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载《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373—378页。
    5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1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建设项目包括:农林水利、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建材、稀土、黄金、石化、化工、化肥、医药、轻工纺织化纤、烟草、机械、电子、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及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包括: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项目;放射性废物库建设项目;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新物种引进、推广和转基因产品生产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
    4对本文所列的几类建设项目只能概括认为的是体现公共利益的,而其每一类中又包含许多具体的建设项目,是否体现利益不一概确定。比如火力发电厂的建设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建设就不能当然认为是为了公共利益。
    5周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衡量》,《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第83页。
    1周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衡量》,《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第85页。
    2邓曦东:《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24页。
    3邓曦东:《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24-30页。
    4Wheeler D,Sillanp M.1997.The Stakeholders Corporation:A Blue print for Maximizing Stakeholdervalue.London:Pitman Publishing.转引自吴良志:《利益相关方参与环境管理法律机制研究》,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论文,2006年,第18页。
    5Archie B.Carroll.1991.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1例如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见吴良志:《利益相关方参与环境管理法律机制研究》,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论文,2006年,第23页。
    2例如在湿地渔业开发和利用中利益相关方大致包括以下几大群体:1.当地渔民。捕捞或养殖活动是他们赖以为生的手段;2.与渔业资源管理有间接利益的当地社区。例如依赖海洋某些功能但不直接使用其渔业资源;
    3.非当地的资源使用者。他们或与当地渔民是竞争关系或使用资源的不同部分;4.直接针对渔业资源的商业使用者(如从事捕捞活动的企业等)。他们与资源的关系是纯粹商业关系;5.间接的商业使用者;6.从事与资源使用者相关事务者。如渔业产品的中间商、燃料、设备、信贷的供应商等;7.负责渔业管理的各政府部门;8.各种相关组织。如环境保护组织、发展援助组织等;9.渔业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参见: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社区参与湿地管理》,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3参见[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中国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2页。
    1[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中国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2刘长兴:《论环境人格权》,《环境资源法》(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3[美]理查德.莫格尔特:《美国环保局工作重点的确定以及与此有关的环境问题分析》,参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美环境法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
    1参见崔玉成、陈赛:《环境法律制度利益平衡观》,《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424页。
    2唐永春:《法社会学导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页。
    1孟庆瑜:《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论文,2004年,第3-12页。
    2参见[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3国家在十一五期间考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只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十二五期间,增加到四个指标,并推行重金属、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区域性总量控制。
    1[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3[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4[日]宫本宪一:《环境经济学》,朴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17-126页。
    5李友梅:《从财富分配到风险分配:中国社会结构重组的一种新路径》,《社会》,2008年第6期,第69页。
    6在城市,官员和企业家们虽然也有机会呼吸那令人窒息的空气,但权力背景或经济资本可以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居住在“机关家属区”、“高干小区”,或者开发商宣称的“高尚住宅区”。尽管那里的空气可能也并不清新,但至少没有明显的污染源,他们不需要像焦化厂、化工厂周边的居民那样要日夜面对化学气味的刺激。在地下采矿的乡村,私挖滥采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而煤老板到外地购房的迹象在数年前已经出现,它们的迁移目标主要锁定在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等大城市,主要是为了生态移民。参见张玉林:《中国的环境战争与农村社会——以山西省为中心》,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66938,2011年
    1月2日访问
    1参见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页。
    2有关环境维权的研究表明:在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地位上,随着地位层次的提高,采取行动的可能性越来越高。比如,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采取行动的人比例从28.48%稳步提高到47.72%。参见冯仕政:《沉默的大多数:差序格局与环境抗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第126页。
    3蔡乐渭:《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23页。
    4参见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
    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8页。
    1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2003.10.24-26武汉)论文集》,第373-378页。
    2叶俊荣:《环境行政的正当法律程序》,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1997年版,第140页。
    3周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衡量》,《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第87页。
    1周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与衡量》,《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第82页。
    2参见郄建荣:《环境群体事件增多,政府为污染企业埋单被指不公》, http://news.qq.com/a/20101117/002012.htm,2011年1月6日访问。
    3程雨燕:《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8.10.16~19·南京)论文集》,第795页。
    1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页。
    2戴明忠、唐志刚等:《论区际环境关系及其调控》,《重庆环境科学》,2001年第3期,第37页。
    3郑少华:《论环境法上的代内公平》,《法商研究》,2002年第4期,第26页。
    1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2003.10.24~26武汉)论文集》,第373-378页。
    2例如西电东送项目就存在环境利益的冲突问题。对电力输入的广东来说带来的是正的外部性,即环境利益的输入。具体表现为:第一,“清洁”(相对广东来讲是清洁的能源)西电直接满足广东用电增长的同时,并没有给广东带来污染的增加,直接产生环境效应;第二,按广东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关闭本地小火电机组以西电替代,将产生显著的环境效应,最为直接的效应就是SO2的减排效应,对减轻广东的酸雨危害有巨大贡献;第三,“清洁”西电使广东在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还大大节约了本地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参见丁晓玲、宋洁尘:《析西电东送背景下区域环境利益分配的扭曲》,《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5年第4期,第24页。
    3戴明忠,唐志刚等:《论区际环境关系及其调控》,《重庆环境科学》,2001年第3期,第38页。
    4也被称为哈丁悲剧,美国生物学家G·哈丁教授于1968年撰写的论文《共有地的悲剧》,描述了在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牧场,每一位牧民都尝试尽可能地在这块共有地上放牧更多的羊,而牧场的载畜能力是有限的,当羊的总量超过一定界值,就会使牧场越来越退化,直到毁灭,最终危害了全体牧民的利益。[美]曼昆著:《经济学原理》(上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6页。
    5水环境容量具体体现为:一是受体环境自身的特点。环境稀释、迁移、扩散能力是环境特点的重要表征。
    1http://www.un.org/law/reports/2001/2001report.htm,2011年11月12日访问。
    2蒋宏国《国际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初探》,《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8期,第143页。
    3杨振发:《建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专业硕士论文,2004年,第8页。
    4黄淼:《区域环境治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5参见王丰丰、杜静:《美国政府对英国石油公司提起诉讼》,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12/16/c_12884584.htm,2010年12月2日访问。
    1参见曾灵华:《温家宝同日本首相通电话涉及排放核污水问题》,http://news.sohu.com/20110412/n305681067.shtml,2011年4月16日访问。
    2王超锋:《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问题研究》, 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26881,2010年11月22日访问。
    3[美]爱蒂丝·布朗·魏伊丝:《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汪劲、于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1刘雪斌:《正义、文明传承与后代人:“代际正义的可能与限度”》,《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
    2AvnerDe-Shalit. Why Posterity Matter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1995.2-3.
    3郭薇、王一博:《丹顶鹤挡得住推土机吗?》,《中国环境报》,2010年8月6日第1版。
    1参见: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余嘉玲、张世秋:《中国癌症村现象及折射出的环境污染健康相关问题分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年),第880页。
    3目前,环境与健康领域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传统污染物(甲醛、重金属、农药、乙醇等)以及新型污染物(二恶英、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五氯酚、多氯联苯、植物雌激素等内分泌干扰物)的生殖发育及神经毒性研究;汽车尾气作为现代社会交通发展的副产品,其与免疫功能的研究也成为新方向;物理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如工频磁场诱导细胞DNA损伤,电磁脉冲致雄鼠性功能异常及其对人胚胎干细胞和视觉功能的影响,电磁辐射和电磁脉冲对学习记忆功能的影响,射频磁场及微波辐射对视觉功能或大鼠海马功能损害的研究;各种基因的多态性与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及职业性危害;饮用水的雄激素干扰效应及其潜在的生殖危害研究,饮用水消毒副产物对胎儿生长发育和不良生殖结局的影响,重金属联合暴露对妊娠结局及婴幼儿发育影响等研究。参见陈连生,孙宏:《我国环境与健康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环境与健康杂志》,2010年第
    5期,第454页。
    1[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3期,第22页。
    2任定成:《科学人文读本》(大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9页。
    1郭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实质审查的反思》,《科技信息》,2007第24期,第37页。
    2参见王婧:《一袋垃圾搅动的公共生活》,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3-17/134719882872_3.shtml,2011年11月2日访问。
    1参见蔡玉高、熊润频等:《环评造假:只要付款单位满意报告怎么写都行》,http://www.cnr.cn/guizhou/gzzt/lsfz/wq/201104/t20110408_507873717_2.html,2011年1月6日访问。
    2杨寅:《公共利益的程序主义考量》,《法学》,2004年第10期,第35页。
    3张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司法的视角》,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届),第102页。
    1[美]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2[美]科斯等:《财产权利和制度变迁》,胡庄君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
    3余少祥:《论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冲突与协调》,《清华法学》,2008年第2期,第145页。
    4[美]缪勒:《公共选择理论》,杨春学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页。
    5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一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95页。
    6李兵:《论行政法上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的限制》,苏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论文,2007年,第120页。
    7[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01页。
    8胡锦光、杨建顺、李元起:《行政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1参见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2杜健勋:《环境利益论纲.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9.8.3~6·昆明)论文集》,第897页。
    4谢炜:《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利益关系研究》,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26页。
    1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3页。
    2叶胜林:《论我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19页。
    3周羿翔:《国家环保总局官员坦言:地方环保部门作假严重》,《文摘报》,2007年第2期,第56页。
    1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15页。
    1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5-117页。
    2孙力:《我国公共利益部门化生成机理与过程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4期,第91页。
    3福建罗源湾为典型的口小腹大半封闭型港湾,湾内外海水交换能力较差,湾内环境容量与海水的自净能力十分有限,在此区域上马钢铁和冶炼项目很容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风险极大。钢铁属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产业项目,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审批机制。2004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一年比一年严厉。在生态敏感的罗源湾建设产能如此巨大的钢铁和有色金属项目,是否经过了规范的环评审批?《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被污染不仅仅是罗源湾海域,作为政府控制环境风险重要手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在福建省环境主管部门首先受到了“污染”。德盛镍业项目环评报告是由福建省环保局(2009年8月更名为省环保厅)审批的,时间是2006年3月14日。根据当时适用的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年产5万吨以上冶炼项目、其它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法研究所专家表示,根据环保部令第5号规定,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2009年3月1日以后才下放给省级环保部门,对于德盛镍业项目,福建省环保局属越权审批,是无效的。参见肖波、王文志:《福建环保局被指越权审批钢厂项目致海湾污染》,《经济参考报》,2010年08月20日第2版。
    1叶胜林:《论我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37页。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页。
    2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176页。
    1陈金钊主编:《法理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20页。
    2胡玉鸿:《关于“利益衡量”的几个法理问题》,《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第36页。
    3徐继强:《衡量的法理》,载《法律方法(第九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4页。
    4陈林林:《方法论上之盲目飞行——利益法学方法之评析》,《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68页。
    5[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峨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79-285页。
    1[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71页。
    2徐继强:《衡量的法理》,载《法律方法(第九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4页。
    3[日]加藤一郎:《民法论理上的利益衡量》,第27页。
    5[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6徐继强:《衡量的法理——各种利益衡量论评述》,载《法律方法(第九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
    1周卫:《环境法中的利益衡量初探》,载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2页。
    2梁上上:《利益衡量的界碑》,《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第71页。
    3梅献忠:《论利益衡量思想与环境法的理念》,《政法学刊》,2007年第4期,第76页。
    4周卫:《环境法中的利益衡量初探》,载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2页。
    5汪劲:《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与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版,第302页。
    1周卫:《论环境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与利益衡量》,《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86页。
    2[日]加藤一郎:《民法的解释与利益衡量》,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79页。
    3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第316页。
    4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1胡玉鸿:《关于“利益衡量”的几个法理问题》,《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第36页。
    2[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00页。
    1参见徐钢:《利益衡量概念的辩说》,载《法律方法(第五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2周卫:《环境法中的利益衡量初探》,载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1页。
    3周卫:《美国司法实践中的环境利益评价——以温特案为视角》,《法学评论》,2010年第6期,第76页。
    1Calabres,i G, The Cost ofAccidents: LegalandEconomicAnalysis, YaleUniversity Press,1970, p.24; Friedman, D,The Palegrave New Econocmics Dictionary, Macmillan,1987, p.146.
    2王彬辉、唐宇红:《美国环境侵权民事司法中利益衡量的适用及对我国的启示》,《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4期,第65页。
    3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美国联邦法院环境诉讼经典判例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200页。
    4参见周卫:《美国司法实践中的环境利益评价——以温特案为视角》,《法学评论》,2010年第6期,第77页。
    1周卫:《环境法中的利益衡量初探》,载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1页。
    2W illiam M. Landes andRichard A. Posner,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TortLa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7,pp.42.
    3参见周卫:《环境法中的利益衡量初探》,载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1页。
    4陆青:《从日本公害判例看忍受限度论》,《国外法学》,1982年第3期,第66页。
    1[日]加藤一郎『公害法の生成と展開?公害法の研究I?』,岩波書店1968年版,第6-8页。转引自张利春:《日本公害侵权中的“容忍限度论”述评》,《法商研究》,2010年第3期。
    2肖剑明:《比较环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3参见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8页。
    1参见张淑兰:《印度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发展评析》,《绿叶》,2010年第8期,第115页。
    2参见吴卫星:《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及其启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第69页。
    3谷德近、康思颖:《印度环境基本法及其实施的司法能动》,《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4梁上上:《利益衡量的界碑》,《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第79页。
    1参见[日]加藤一郎:《民法的解释与利益衡量》,梁慧星译,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78页。
    2段匡:《利益衡量论的生成与展开——日本民法解释学的若干探讨》,王文杰:《法学方法论》(月旦民商法研究丛书之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3吕世伦、文正邦主编:《法哲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21页。
    4[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极其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9页。
    5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经济认识论批判》,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175页。.
    1[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79页。
    2梁上上:《利益衡量的界碑》,《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第79页。
    3周卫:《论环境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与利益衡量》,《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87页。
    1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识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8页。
    2[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16页。
    3[英]边沁:《政府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5页。
    4[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2页。
    5[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6页。
    1史军:《权利与善—公共健康的伦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2苏力:《法治极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3页。
    3转自钭晓东:《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页。
    1胡锦光:《对生命权保护与“机动车负全责”规定的思考》,http://www.china.com.cn/chinese/law/684787.htm,2010年12月22日访问。
    2国家对生命权的消极义务,即尊重义务,是指国家必须自我克制,尊重个人的生命权,不得侵害个人的生命权。国家对生命权的尊重义务,也可称之为“不得侵犯义务”。
    3国家对生命权的积极义务,即保护义务,是指国家有义务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保护个人的生命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及自然灾害的侵害。“此种义务并非要求国家应消极不作为,而是要求国家应积极作为。”参见:德国哥廷根大学公法教授Christinastacrk:《基本权利之保护义务》,李建良译,《政大法学评论》,1997年第58期。
    4参见张平华:《认真对待生命权的价值》, http://www.studa.net/faxuelilun/080411/16481322.html,2011年3月12日访问。
    1参见人民日报评论员:《谋发展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http://news.sina.com.cn/pl/2011-07-28/074622891152.shtml,2011年7月28日访问。
    2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毒理学研究证实,环境污染可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也可导致慢性危害,具有致突变、致癌、致畸、致生殖障碍等远期效应。医学界认为,目前已知80%的癌症发病与环境有关,尤其是与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密切相关。参见邓飞:《上百癌症村悲歌:数万病患或将被牺牲》,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64/22/92/4_1.html,2011年2月22日访问。
    1[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页。
    2[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8页。
    3[法]路易·若斯兰:《权利相对论》,王伯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4[奥]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韩光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105页。
    5柯泽东:《环境法论》(二),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5年版,第76页。
    1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2003.10.24~26武汉)论文集》第373-378页。
    2[美]迈克尔·M·塞尼:《移民重建发展》,河海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6-14页。
    3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武汉、长春、深圳、大连、成都、沈阳12座城市,先后建成并开通运营了48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运营里程1395公里。计划至2015年前后规划建设96条轨道交通线路,建设线路总长2500多公里。
    1参见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113页。
    2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43页。
    3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44页。
    1[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页。
    2[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邓正来译,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1李晓辉:《法理视野中我国宪法权利的评析》,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论文,2010年,第27页。
    2谢鹏程著:《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1王锴:《安乐死的宪法学思考》,《法律与医学飞杂志》,2006年第2期,第26页。
    1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1周珂:《环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2张梓太:《论国家环境权》,《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1期,第26页。
    1吕世伦:《论德沃金的“整体性法律”理论》,《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7期,第33页。
    2吴庆宝主编:《法律判断与裁判方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250页。
    3[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法律与行政》(上卷),杨伟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65页。
    4参见雷新:《我国城镇化规模世界第一》,《人民政协报》,2010年7月30日第A04版。
    1杨日然:《判决之形式妥当性与实质妥当性》,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551页。转引自胡玉鸿:《利益衡量与‘社会需求’》,《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第57页。
    1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变化或环保政策的变化,如1997年6月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局、机械工业部公布了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共15项。2007年江苏太湖蓝藻事件发生以后,为太湖地区的公益利益,江苏环太湖流域关闭了1200家化工企业。参见周杰:《论环境行政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98页。
    2王明远:《论环境侵害排除中的利益衡量》,载王灿发:《环境纠纷处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6—279页。
    2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16页。
    3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18页。
    1温俊萍,高子平:《俄罗斯经济转轨与利益分配的制度分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年第4期,第67页。
    2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19页。
    1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20页。
    2据厦门市政府网会告:“2007年6月1日,我市发生非法游行、示威,围堵市政府,扰乱了社会秩序,妨碍了社会管理。6月2日,极少数人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同时,公安机关发现有人故意混淆视听,来用拼接手段在网络上伪造在火车站广场集会游行的虚假图片,以非法组织‘反Px联盟’的名义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恐吓等。事件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严重威胁我市社会的安定稳定。”详见《厦门市公安局通告》2011年2月15日访问。
    3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26页。
    1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27页。
    2游劝荣:《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25页。
    3参见毕可志:《利益平衡机制的行政法表达》,吉林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06年第76-80页。
    4参见王中汝:《利益表达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科学社会主义》,2004年第5期,第56页。
    1郑金虎:《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研究》,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论文,2010年,第106页。
    2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页。
    1[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三卷),廖德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51页。
    2[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6页。
    3ZORAN J.ANote onAdolf Merkl’s Theroy ofAdministrative Law.The scientifics journal FACTAUNIVERSITATIS,Series:Law and Politics,199,(2):149-150.
    4[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页。
    5[美]弗里德曼:《法律制度》,李琼英、林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页。
    6参见顾建亚:《法律位阶划分标准探新》,《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36页。
    1参见胡玉鸿、吴萍:《试论法律位阶制度的适用对象》,《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66页。
    2参见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60页。
    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1黄之栋,黄瑞祺:《环境正义之经济分析的重构:经济典范的盲点及其超克——环境正义面面观之四》,《鄱阳湖学刊》,2011年第1期,第36页。
    2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3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评判》,《法制与发展》,2005年第3期。
    4“卡尔多—希克斯”标准指在社会的资源分配过程中,那些从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
    5王江、黄锡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866页。
    1[美]保罗·R.伯特尼、罗伯特.N.史蒂文斯:《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穆贤清、方志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2刘曼明:《美国环保署环境法规和政策的经济分析导则》,《海河水利》,2003年第3期,第68页。
    3刘曼明:《美国环保署环境法规和政策的经济分析导则》,《海河水利》,2003年第3期,第69页。
    1周卫:《美国环境规制与成本—收益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74页。
    2周卫:《美国环境规制与成本—收益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75页。
    1朱坦、许凡等:《环境估值的方法和应用》,《上海环境科学》,2000年第10期,第55页。
    2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3Viscusi, W. Kip,WesleyA. Maga, and JoelHuber. PricingHealth Risks:SurveyAssessment of Risk-Risk andRisk-DollarTrade-offs,Journal of Enviorment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1991,21(1),32~51
    4Matthew Adler,Eric Posner:Implementaing Cost–Benefit Analysis When Preferences Are Distorted.Chicago University Chicago Press,2001.
    5Hammitt, JamesK, and Jin-Tan,Liu. Effects ofdisease type and latency on the value ofmortality risk. Journal of RiskandUncertainty,2004,28:73.
    6参见梅强、陆玉梅:《人的生命价值评估方法述评》,《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年第3期,第34页。
    1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2朱雨龙、孙世群、方红卫:《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值的经济量化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第8期,第188页。32009年,该建设项目为新建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净增3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形成年产8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朱雨龙、孙世群、方红卫:《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值的经济量化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第8期,第189页。
    4厂区内职工健康损失采用人力资本法估算。厂区现有职工约3850人,估算半致浓度影响下厂区有1925人死亡,1925人患病。根据统计资料,取安庆石化分公司职工最高工作年龄为65岁,职工平均年龄为38岁,人均每天收入为100元人民币,每个职工死亡损失按10万元人民币计,患病人员平均每天治疗费用为200元人民币,平均住院时间为4天,患病人员中有20%永久失去工作能力。参见朱雨龙、孙世群、方红卫:《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值的经济量化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第8期,第190页。
    1硫化氢气体泄漏源强以30min内泄漏量2516kg计,若活性吸收法处理泄漏的硫化氢气体,活性碳的消耗量为6290kg,活性碳市场价格为8000元/t。参见朱雨龙、孙世群、方红卫:《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值的经济量化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第8期,第191页。
    2朱雨龙、孙世群、方红卫:《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值的经济量化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年第8期,第187页。
    3参见宋荣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方法和运用》,《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年第2期,第18页。
    4[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
    5叶俊荣先生认为这种环境资源资源的优势,实际上是法律位价上的环境权。参见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8页。
    6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页。
    1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2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
    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1[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137页。
    2[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7页。
    3[美]保罗·R.伯特尼、罗伯特.N.史蒂文斯:《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穆贤清、方志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4周卫:《美国环境规制中的风险衡量》,《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第48页。
    1参见龚向前:《核电厂选址之程序正当性》,《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第37页。
    2周卫:《美国环境规制与成本—收益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77页。
    3胡庆年:《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的经济确定法方法探讨》,《云南环境科学》,2006年第4期,第28页。
    4参见黄之栋、黄瑞祺:《环境正义之经济分析的重构:经济典范的盲点及其超克——环境正义面面观之四》,《鄱阳湖学刊》,2011年第1期,第19页。
    1参见高翔:《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http://www.zwmscp.com/list.asp?Unid=4685,2011年1月22日访问。
    2吴庆宝、俞宏雷等:《法律判断与裁判方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253页。
    1陈金钊:《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4期,第41页。
    2参见[美]希尔曼斯:《美国是如何治理的》,曹大鹏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9页。
    1陈泉生、张梓太:《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14页。
    2卢护锋:《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控制》,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2009年,第1页。
    1翁岳生:《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42页。
    2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3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63页。
    4张建伟:《环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边界及其控制》,《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第92页。
    5参见郑雅方:《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吉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论文,2010年,第6-8页。
    6参见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546页。
    1张建伟:《环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边界及其控制》,《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第93页。
    2Michael E.Manley-Casimir,School Governance as Discretionary Justice,The SchoolReview,Vol.82,Feb.1974,p.349.
    1[英]特伦斯·丹提斯、阿兰·佩兹:《宪制中的行政机关——结构、自治与内部控制》,刘刚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71页。
    2郑雅方:《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吉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论文,2010年,第9页。
    1转引自周佑勇:《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2余凌云:《行政自由裁量权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3已经制定的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环保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郑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南通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等等。
    4周佑勇:《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5王天华:《裁量标准基本理论问题刍议》,《浙江学刊》,2006年第6期,第18页。
    1王锡锌:《自由裁量权基准:技术的创新还是误用》,《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第22页。
    2余凌云:《游走在规范与僵化之间——对金华行政裁量基准实践的思考》,《清华法学》,2008年第3期,第65页。
    3郑雅方:《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吉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论文,2010年,第9页。
    4周佑勇:《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3页。
    5郑雅方:《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吉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论文,2010年,第14页。
    1如南京市环境行政处罚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和南通市环保移动执法平台等。
    2余凌云:《游走在规范与僵化之间——对金华行政裁量基准实践的思考》,《清华法学》,2008年第3期,第65页。
    3郑雅方:《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吉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专业论文,2010年,第100页。
    4周佑勇:《行政裁量基准的正当性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第48页。
    1[德]哈特雷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2[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页。
    3城仲模:《行政法治基础理论》,台湾三民书局1980年版,第40页。
    4例如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西电东送”项目,不可避免地对沿线居民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为维护受影响的个人利益,在项目环境行政许可的原则下,要求采取各种措施把污染降到最小程度。
    5Kenneth Culp Davis,Discretionary Justice:A Preliminary Inquiry,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69,p.52.
    1Beman,H. J.,W.R. Greiner.The Nature of Functions of Law.Brooklyn,1996,29.
    2[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1Cass R. Sunstein, Faction, Self-interest, and the APA: Four lessons science1946,72Virginia LawRiew271,282(1986).
    2[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3[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3页。
    4近两年,有30多个城市发生居民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厂事件。中国环境科学院退休研究员赵章元认为:二恶英很难降解,即使再少,长期在人体内积累,也可能导致疾病。相反,联合国环境署二恶英专家组成员、中科院教授郑明辉认为:就二恶英而言,如果排放达到欧盟标准,就比世界上任何城市的空气干净。《垃圾围城》,http://baike.baidu.com/view/2815720.htm,2011年12月22日访问。
    5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67页。
    1白贵秀:《环境影响评价的正当性解析》,《政法论丛》,2011年第3期,第47页。
    2徐晨:《权力竞争:控制行政裁量权的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
    3See Beck,U.RiskSociety, TowardsaNewModernity.London: Sage Publications,1992.
    4[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9页。
    1[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
    2[美]凯斯·R.·孙斯坦:《风险与理性——安全、法律及环境》,师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
    3Ulrich Beck,Scott Lash and Anthony Giddens:Reflexive Modernization:Politics,Tradition and Aesthetics in theModern Social Order,Cambridge:Polity Press,1994,pp.29-30.
    4转引自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页。
    1参见张辉:《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的经济学分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第26页。
    2朱谦:《环境公共决策中信息公开的价值与规范研究》,《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9.8.3~6·昆明)论文集》,第1508页。
    1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
    1吴良志:《利益相关方参与环境管理法律机制研究》,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论文,2006年,第38-39页。
    2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3转引自[美]伦纳德·奥托兰诺:《环境管理与影响评价》,郭怀成等译,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366页。
    4张淼、周平等:《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定量评价新方法研究》,《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理工版)》,2006年第2期第37页。
    2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1参见[美]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56页。
    2王小钢:《追寻中国环境法律发展之新理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95页。
    3葛俊杰:《利益均衡视角下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95页。
    4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7页。
    5参见王锡锌:《利益组织化、公众参与和个体权利保障》,《东方法学》,2008年第4期,第28页。
    1例如在深港西部通道项目环评过程中,项目周边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募集了一定资金聘请律师参与有关信访、听证及进行行政复议等。
    2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版,第221页。
    3朱谦:《环境公共决策中个体参与之缺陷及其克服》,《法学》,2009年2期,第68页。
    4参见王锡锌:《利益组织化、公众参与和个体权利保障》,《东方法学》,2008年第4期,第29页。
    1陈静亚:《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组织化》,《北方环境》,2011年第12期,第38页。
    2汪劲:《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3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蓝皮书》,2006年以前我国有2768家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共有22.4万人,其中全职人员6.9万,兼职人员15.5万。这些组织主要有4类:即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民间自发成立的草根环保组织、学生环保社团、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等,76.1%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这些组织中由政府扶持的官办型民间组织占49.9%,真正由民间人士发起成立的草根组织却仅占7.2%。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载杨东平:《2006年:中国环境的转型与博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344页。
    4参见郭小平《:风险沟通中环境NGO的媒介呈现及其民主意涵》,《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第88页。
    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2页。
    1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2在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给出总体评价时,当不同的属性在评价者(公众或专家)心目中所占据的地位、重要性有很大差别时选取加权加法评分法的计算结果来表达拟建项目开发活动计划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总效果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参见陈昕:《基于有效管理模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研究》,吉林大学环境科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76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权重,可依具体项目的主要因子,对不同位置人群影响的大小采取不同的权重等级。计算时要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对周边区域环境、经济、社会以及人群健康的影响“幅度”和“重要性”。参见陈昕:《基于有效管理模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研究》,吉林大学环境科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77页。
    4难以量化的指标通常采用好、较好、一般和差等模糊描述或采用打分法确定,并在公众参与时由专家讨论确定。由此,构造递阶层次结构,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个因素的权重,并用模糊数学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参与过程进行评价。参见陈昕:《基于有效管理模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研究》,吉林大学环境科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78页。
    5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页。
    1参见郭小平:《环境风险报道的议题分化与“环境正义”的诉求》, http://www.cjr.com.cn,2011年12月1日访问。
    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69页。
    1杨海坤:《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10一611页。
    2翁岳生主编:《行政法》,翰芦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428页。
    3司坡森:《试论我国行政补偿的立法完善》,《行政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第42页。
    4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58页。
    5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环发[2004]164号)。
    6对本文所列的几类建设项目只能概括认为的是体现公共利益的,而其每一类中又包含许多具体的建设项目,是否体现利益不一概确定。比如火力发电厂的建设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建设就不能当然认为是为了公共利益。
    7刘阳春:《我国环境行政补偿制度的建构》,湖南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论文,2008年,第31页。
    1陈泉生、张梓太《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96-298、312-314页。
    2具体的做法是,政府在西部通道沿线,按一定标准划一个范围,凡是在此范围内的居民,都可以按现行价格把房子卖给政府。政府收购楼之后,可以把这些房子卖给那些愿意住在这里的人。这样,政府损失的将只是楼盘买卖的差价以及一些交易费用。
    3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页。
    1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5页。
    2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现代法学》,2005年第3期,第18页。
    3李爱年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4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33页。
    5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104页。
    1将政府作为后代人团体的法定代理人,环保组织也可作为后代人团体的“机关”,这比较易于操作,而且为政府管理环境和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刘国涛:《法律关系要素的内涵改良探讨——兼论后代人利益的保护》,《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63页。
    2参见黄润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论文,2009年,第28页。
    3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72页。
    4参见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75页。
    5谢利玉:《浅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世界林业研究》,2000年第3期,第43页。
    6温作民:《略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林业经济》,2001年第1期,第22页。
    1参见王金南、张惠远等:《关于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框架的思考》,《中国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政策专题研究报告》,2007年第2期,第11-12页。
    2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78页。32008年1月8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环保厅联合出台《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苏价费[2008]18号),规定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丹阳市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纺织染整、化学工业和污水处理等行业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氨氮和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执行时间另行规定。《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该办法适用范围内占用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4500元/(t·年)的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各市县征收的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由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负责按1∶9的比例划缴,10%缴入省级国库,作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90%缴入同级国库,作为地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这些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太湖流域环境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排放指标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4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23页。
    5王辉民:《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博士论文,2008年,第24页。
    1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26页。
    2黄之栋、黄瑞祺:《环境正义之经济分析的重构:经济典范的盲点及其超克——环境正义面面观之四》,《鄱阳湖学刊》,2011年第1期,第46页。
    3[日]黑川哲志:《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2008年版,第80页。
    4邹海林:《责任保险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2页。
    1张梓太、张乾红:《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之构建》,《中国法学》,2006年第3期,第87页。
    2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徐建文:《环境污染受害者利益补偿机制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论文,2010年,第10页。
    1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2007年底开始试点以来,取得积极进展。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有近700家企业或者船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包括船舶污染责任保险),2009年增加到近1700家企业或船舶;试点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从2008年的1253.14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4383.16万元,增幅为249.7%,总承保金额从2008年的20.2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58.71亿元,增幅为189.945%。
    2[日]黑川哲志:《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71页。
    3See Paul K.Freeman,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as a Policy Enforcement Tool in Developing Countries,18U.Pa. J.Int′1Econ. L.477,at482(1997).
    4参见[日]黑川哲志:《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页。
    1Ann M. Waeger&Farer Fersko,Current Insurance Policies for Insuring against Environmental Risk,SE53A. L.I.-A. B. A205,at210(2000).
    2参见[日]黑川哲志:《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155页。
    3徐建文:《环境污染受害者利益补偿机制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论文,2010年,第16页。
    4王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法律责任》,华东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硕士论文,2005年,第37页。
    1林宗浩:《韩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制度》,《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第196页。
    2参见徐晨:《权力竞争:控制行政裁量权的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4页。
    3莫于川、林鸿潮:《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法商研究》,2004年第5期,第53页。
    4周杰:《环境行政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0期,第98页。
    1别涛:《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及其立法设想》,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2吕忠梅吴勇:《环境公益实现之诉讼制度构想》,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3汪劲:《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何时才能浮出水面?》,载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
    4傅剑清:《环境公益诉讼若干问题之探讨》,载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2辑),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页。
    5曹明德、王凤远:《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兼论中国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及主要困境》,《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9.8.3~6·昆明)论文集》,第583页。
    1孙佑海:《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要有新举措》,《环境保护》,2010年第17期,第3页。
    2肖涛:《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司法完善》,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硕士论文,2004年,第29页。
    3参见李艳芳:《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128页。
    4参见曹明德、王凤远:《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兼论中国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及主要困境》,《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9.8.3-6·昆明)论文集》,第585页。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
    2、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戚道孟:《环境法》,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张梓太,吴卫星:《环境与资源法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张梓太:《环境纠纷处理前沿问题研究——中日韩学者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张梓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8、陈泉生、张梓太:《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9、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王树义:《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1、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2辑),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丛书》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3、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5、周珂:《环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6、秦天宝:《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7、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6年。
    18、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形响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9、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0、徐祥民、肖国兴、李启家:《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1、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汪劲、严厚福、孙晓璞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美国联邦法院环境诉讼经典判例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3、汪劲:《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4、卢斌:《当代中国各利益群体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5、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6、张明楷著:《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7、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三民书局(台北)1993年版。
    28、公丕样著:《权利现象的逆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9、周辅成编译,《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0、蓝虹:《环境产权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1、汪劲:《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与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32、叶俊荣:《环境行政的正当法律程序》,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7年版。
    3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4、晋海:《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
    35、薛永应:《社会主义经济利益概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6、许涤新:《生态经济学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7、赵桂慎、于法稳等:《生态经济学》,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38、恽希良:《经济利益概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9、王玉庆:《环境经济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0、崔海兴:《退耕还林工程社会影响评价理论及实证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41、严善法、刘会齐:《环境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2、胡静:《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43、马涛:《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4、曾维华、程声通著:《环境灾害学引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45、毕军、杨洁等:《区域环境风险分析和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46、唐双娥:《环境法风险防范原则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7、陈竺:《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报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8、王栋成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年版。
    49、白志鹏、王珺,等:《环境风险评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50、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1、南文渊:《高原藏族生态文化》,甘肃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
    52、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53、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4、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5、薛克鹏:《经济法的定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56、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7、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8、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社区参与湿地管理》,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版。
    59、唐永春:《法社会学导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美环境法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61、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62、洪银兴:《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版。
    63、黄淼:《区域环境治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64、任定成主编:《科学人文读本》(大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5、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6、胡锦光、杨建顺、李元起:《行政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7、强世功:《超越法学的视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68、谢炜:《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利益关系研究》,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
    69、涂晓芳:《政府利益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0、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0、陈金钊主编:《法理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1、肖剑明:《比较环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
    82、徐继强:《衡量的法理——各种利益衡量论评述》,载《法律方法(第九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83、王灿发:《环境纠纷处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4、翁岳生:《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5年版。
    85、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86、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87、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88、城仲模:《行政法治基础理论》,台湾三民书局1980年版。
    89、周佑勇:《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法律出版社200890年版。
    90、余凌云:《行政自由裁量权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1、徐晨:《权力竞争:控制行政裁量权的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9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93、杨海坤:《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94、翁岳生主编:《行政法》,翰芦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
    95、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96、李爱年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97、赵俊:《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98、邹海林:《责任保险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9、别涛主编:《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00、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10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
    102、王文杰:《法学方法论》(月旦民商法研究丛书之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3、吕世伦、文正帮主编:《法哲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4、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经济认识论批判》,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105、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识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6、苏力:《法治极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07、钭晓东:《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8、翁岳生:《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2002年版。
    109、柯泽东:《环境法论》(二),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5年。
    110、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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