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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货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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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从事期货合约买卖的有组织的固定场所,在整个期货市场中,期货交易所处于核心地位,其健全完善程度决定着期货市场的健全完善程度。正因为期货交易所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世界各国大多重视期货交易所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各国期货立法中,对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仅有十来年的历史,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善,有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规定存在较大缺陷,而从法律的角度对期货交易所进行研究,首要的问题就在于明确期货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因此本文将对期货交易所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分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又分三部分。
    前言论述本文研究的问题及其意义。
    正文第一部分研究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主要分析了两个问题。
    首先分析期货交易所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问题。期货交易所属营利还是非营利组织,各国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也看法不一,笔者认为,单独讨论期货交易所的性质问题是不够的,因为只有将其与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问题结合起来才有意义。因公司制交易所只能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而这两者在我国都属营利法人,公司制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必然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所以选择了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也就决定了交易所的性质。
    其次讨论了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制与公司制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非营利性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便一直占主导地位。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了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向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转变的趋势。笔者指出,其原因在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体制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体制相比有更大的合理之处。
    我国期货交易所目前均实行会员制,但它又不同于国际标准的会员制,有自己的特色。笔者认为,从长远来说,期货交易所公司化是趋势,我国期货市场要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期货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适应这一国际潮流。但由于现阶段我国期货市场在我国经济中所起的作用,与一般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还不尽相同,同时我国期货市场在组织系统,法律规则,内部管理,宏观调控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尚不具备改制的条件,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模仿国际市场的作法。正确的态度应是在认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变化着的市场情况,着手理清交易所的职责范围和治理机制,采取较为稳妥的方式,有步
    
    
    骤地进行,为最终与国际市场接轨做好准备。
    正文第二部分探讨期货交易所与其他期货交易主体的关系。
    界定期货交易所法律地位就必须明确它与期货市场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整个期货交易活动是由期货交易所以及其他交易主体共同构成的,明确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中所具有的功能。
    关于期货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三种看法。笔者认为:期货交易所在组织期货交易的过程中,与交易所的会员发生着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期货交易所因提供服务和履约担保而与会员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居间合同关系和担保合同关系。二是交易所因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而与会员发生的准行政性质的法律关系。因而,在会员与期货交易所发生争议时,笔者认为应仔细分析争议的性质,据此确定期货交易所的诉讼地位。
    关于期货交易所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争议较大,本文从合同法角度和侵权法角度两方面对两者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交易所与客户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交易关系。因此,如果交易所不履行其法定义务,致使经纪公司未能履行其经纪合同中的义务,客户就不能以交易所为被告提起合同之诉。客户如果要提起合同之诉,只能以经纪公司为被告,追加交易所为第三人。但如果客户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交易所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则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侵害债权行为,客户就可以交易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关于期货业协会和政府期货管理机构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这种关系属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正文第三部分研究期货交易所的规范。
    笔者首先分析了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权力来源,指出自律管理权既非典型的行政管理权,也不是纯粹的民间权利,而是由丰富多彩的现代经济生活催生造就出来的一种新型权利。这种自律管理权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有着明显不同,但两者具有的管理属性决定了有关行政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及原理仍然适用于自律管理。
    接着笔者详细论述了期货交易所的权利。确认了期货交易所主要有以下权利:1.对期货交易的独占权;2.收取交易手续费、会员会费;3.制定并执行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4.管理期货交易;5.宣布进入异常情况;6.其他权利。本文对各种权利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我国实际情况,指出我国法律在权利规定上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笔者还论述了期货交易所的义务,包括提供期货交易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和服务,风险控制义务,保证期货交易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保存交易记录,报告义务和其他义务。笔者对各种义务的具体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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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1. 史尚宽著:《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
    2. 孔祥俊著:《合同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版。
    3. 李明良著:《期货运作管理的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6月版。
    4. 李明良著:《期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5. 黄永庆主编:《期货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版。
    6. 黄永庆主编:《期货交易纠纷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版。
    7. 杨永清著:《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版。
    8. 文海兴著:《期货交易法律关系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12月版。
    9. 徐家力,李京生,吴运浩著:《期货交易法律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
    10.廖英敏主编:《中国期货市场》,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版。
    11.陶渄,王献立主编:《期货经济学教程》,商务印书馆2003年2月版。
    12.杨玉川等著:《现代期货期权创新与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月版。
    13.高言,葛虹主编:《期货交易法理解适用与客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9月版。
    14.李经谋等著:《中国期货市场理论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3月版。
    15.“WTO与中国期货市场”课题组编:《WTO与中国期货市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月版。
    16.朱玉辰主编:《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报告集200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7月版。
    17.刘振亚主编:《美国期货市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18.林淑闵著:《期货交易法解读》,元照出版社1999年版。
    19.约翰·C·赫尔著,张陶伟译:《期货期权入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版。
    20.张群群:《公开叫价、会员垄断与非赢利组织地位——论期货交易所传统交易机制与组织形式的关系》,载《财经问题研究》2000年第10期。
    21.张群群:《论传统期货交易所公司化改造的背景》,载《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第12期。
    22.张群群:《论传统期货交易所的公司化改造》,载《证券市场导报》2002年第1
    
    
    期。
    23.范抒:《期货交易所组织体制的国际比较》,载《求索》2003年第4期。
    24.刘导波:《我国期货交易所改制探讨》,载《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
    25.刘家森,袁涛:《期货交易所市场主体创新的法律分析》,载《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26.袁涛:《谈期货市场自律管理的法律地位》,载《经济经纬》2000年第2期。
    27.丁晓华:《简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载《行政法制》2000年第1期。
    28.刘勇,曾雅丽:《期货交易所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兼论我国期货交易所的法律规制》,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29.韩世满,刘家森:《期货交易基本关系的经济法分析》,载《河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30.彭真明,邓友刚:《期货交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2期。
    31.霍伟:《期货交易所的法律地位》,载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金融法苑》2001年第8期,法律出版社,2002年4月版。
    32.田芳林:《试析期货交易中的法律关系》,载《学术研究》1998年第2期。
    33.宾文高:《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探析》,载《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34.郭鸿:《公司化——期货交易所体制改革的新趋势》,载《期货日报》,2002年6月6日
    35.吴坚,胡茂刚:《期货交易所发展的法制创新》,载《期货日报》2002年6月18日。
    36.浩民:《期货司法解释相关条款解读》,载《中国证券报》2003年6月26日。
    37.吴庆宝:《期货案件民事责任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7月2日。
    38.吴庆宝:《实施期货司法解释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载《中国证券报》200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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