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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正规军军事训练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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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事训练作为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历来深受重视。宋代由于军事力量相对较弱,因此其军事训练也经常以“教阅不精”等语言形容。作为一个庞大帝国,其军事训练是否就一无是处?这一点恐怕很值得商榷。目前学术界对宋代军事训练的研究相对缺乏全面深入探讨,一般来说都是贬多褒少,因而对于宋代军事训练的开展情况与训练内容需要进行全面认识。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拟对宋代正规军军事训练进行探讨。
     第一章首先对宋代之前军事训练发展状况进行简介。军事训练从史前起源,至夏商西周时期初步形成以“蒐狩”为主要内容的训练体系,春秋战国之后,随着社会进步、战争形式的变化,旧有军事训练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战争的要求,经过当时众多兵家的共同努力,中国古代冷兵器时代军事训练理论体系初步建立,其影响长达数千年。
     第二章对宋代军事训练发展脉络及各时期的特征进行初步研究。宋初军事训练主要承袭中唐五代以来训练规制,前代尚武遗风犹在,一批经过五代乱世的优秀将领仍在军事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加上宋太祖即为武人出身,此时期军事训练开展比较理想,宋军对外作战也相当辉煌。宋太宗之后随着“崇文抑武”国策的逐步推行,武将地位下降,素质也难以保证。尽管中央政府依然很重视军事训练,但由于在组训者一环出现较大问题,军事训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下滑趋势。加上宋真宗时期宋辽澶渊之盟签订,军事训练渐渐被忽视,直至宋仁宗年间在宋夏战争中暴露无遗。经过了战争的惨痛教训,宋政府对军事训练进行了一系列改良,并对宋初以来相对合理的训练方法继续加以重视,加强法令、增加赏赐,改变不适合时代的训练措施。一系列训练措施使宋军战斗素质发生很大变化。
     宋神宗时期的整军活动以提高军队素质作为主要目标,军事训练作为重点突破口,不断对训练措施加以改良,推行“将兵法”等新政策。而训练内容则由于技术方面制约,从宋初至今并没有根本变化,只是更趋合理。宋神宗当政时军事训练的效果相当明显,宋军在数次对外作战的表现也比较出色。北宋末年宋徽宗集团的腐朽统治不可避免影响到军事训练,内地禁军训练几乎陷于停顿。西北地区由于对西夏作战需要,训练比较正常,军队素质相对较高,这部分军队也构成了北宋末、南宋初中央政府主要军事力量。
     南宋初年军事训练主要由各大将独立完成,经过战火洗礼,南宋优秀将领总结出许多因地制宜训练方法,而实战中的经验更是军事训练最难得经验。在内容上,南宋军事训练承袭北宋在军事训练中的侧重点,并以实际战争需要灵活改变。宋孝宗整顿武备的雄心对军事训练来说非常必要,灵活的训练措施,严格法纪,使南宋军队在宋孝宗的激励下训练情况相当不错,可惜没有经过实战检验。南宋后期的军事训练大概能够沿原有轨迹发展,因为连续不断战争迫使政府必须重视军训,而此时南宋军队中装备不少火器,这是一种能够引起军事训练革命的武器装备。此外南宋缘地定势,水军比较发达,水军训练也广受重视。
     第三章将对宋代步兵训练内容进行探讨。步兵在宋代军队中占有主体地位,以弓弩训练为重点,既有力量、又有准确性训练。而弓弩之外的其他兵器训练也依作用不同,训练力度均有不同。步兵队形训练历来很受重视,经过对旗鼓金等信号的熟悉,士兵才能在战场上做到整齐划一,保证队形严密,发挥集团作战优势。
     第四章将对宋代骑兵训练进行论述。宋代由于种种原因,骑兵建设一直不甚理想,骑兵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骑兵训练的内容依旧很丰富。十分注重骑兵的马上技术训练,各种武器的应用规制也很严格。但是宋代骑兵没有形成集团优势,战术地位主要是从属步兵之下,其战术训练也与步兵相差不大。
     第五章主要介绍宋代水军训练。两宋尤其是南宋水军相当发达,当时水军训练内容依旧以冷兵器为主,弓弩远距离攻击,枪刀近战。所练各种阵法也主要是陆军阵法的改进,但是水军在南宋晚期出现了部分火器,对此训练也相应作出改变。
     第六章探讨宋代协同作战训练。协同作战训练就是保证军队能在战斗中各兵种协同作战,发挥集团优势,取得胜利。两宋对此进行过相当多的研究,最终形成了“以步制骑”的训练特色。
     第七章将对宋代军事训练的特点以及不足进行论述。宋代军事训练基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技术和战略目的,形成了三个鲜明特点,在当时为保障国家安全产生了不错效果。但是宋弊端也同样突出,存在种种问题,很值得后世加以借鉴。
It is one of modern military theory that the drill is most important method to improve combat effectiveness. Because Song's army always lost battle, its drill suffered criticism from many scholars. As a big empire, whether the drill had little virtue in Song Dynasty, which it deserve study. At present time, there are short of deep exploration about song's drill in academia, and more critical on this point. So it is necessary that comprehensive research of this contention. On the basis of former research, my thesis will divide four parts to probe the drill of regular troops and how to development in Song dynasty.
     In first part, it introduced the history of drill before the Song Dynasty. The original drill formed in prehistory, and had normalized in the period of pre Qin dynasty. From the Spring and Autumn to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litary thought, the ancient military theory had elementary system.
     In second part, it probed the content, development and thoughts of Song's drill. This part is the core of whole article. In Song dynasty the extent of drills fluctuated, because emperor's attitude to the military affairs was different. For example, in period of Zhen Zong, the national policy that esteem civil mandarins and restrain military ones had been established, and the drill had been ignored by government. While in period of Shen Zong, the emperor regarded the drills as the emphasis of the army reform, and stressed that improving abilities of the forces was the aim of the drills.
     At the beginning of South Song, the drills were implemented by some generals who had gained experience in battles. So the drills during this time had been more effective. At later stage of South Song, the invention and use of powder weapons brought new items to the army, which was differ to the former time.
     In the third part, it mainly explored the matter of the drills in Song dynasty. The infantry constituted the principal part of troops, so these soldiers were mostly training object. And bows and crossbows were important weapons, which the strength and pinpoint had been well disciplined. The training of the cavalries was also necessary, for their main enemies were from northern grassland. Meanwhile studying tactics was the indispensable part of drills.
     In the fourth part, it will discuss the cavalry of Song. Because of complex reasons, the building of cavalry was not always satisfying. But the government had attached important to the training of cavalry. The content of training included skills on the horse, using weapons and so on.
     In the fifth part, it introduced the navy in Song dynasty. Song had advanced navy, especially in south Song for their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The contents of marines' training included how to adapt the life in the warship and use various weapons.
     In the sixth part, it will probe into the discipline of phalanxes, which was also a part of the tactics education. The function of phalanxes were harmonizing manifold arms of services and exerting the advantage of a group. Song dynasty had done a lot of research on the phalanxes training, and finally the aim and characteristic of phalanxes training—"infantry overmatch cavalry" had come into being.
     In the seventh part, it will appraise drills of Song synthetically. The foundation of drills was politics, economy, military technique and strategy. In this course, three distinct characters had engendered, and brought satisfying effects on defending nation. But the shortcomings were also obvious, which deserved aftertime reference.
     It is indubitable that there were many disadvantages in the drills of Song dynasty. But its drills had strongpoint, otherwise the empire Song would have been in hundred years. So it is leitmotiv in my thesis that probed comprehensive drills of their regular troops and how to right review these.
引文
[1]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编审室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军事训练分册》,第1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85年。
    [2]吴铨叙主编:《军事训练学》,第191-192页,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
    [3]按照王曾瑜先生在《宋朝兵制初探》中观点,两宋正规军在北宋时为禁军,南宋时为各地屯驻大军。本文将要探讨的军事训练即以这两种部队为主。中华书局,1983年。
    [4]邱少华、牛鸿思编:《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论语·子路》,第4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85年。
    [5]《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孟子·告天下》,第227页。
    [6]骆宇骞、李解民、盛冬铃等注译:《武经七书》,第109页,《吴子·治兵第三》。中华书局,2007年。
    [7]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百年研究(1900—2000)》:曾瑞龙、赵雨乐著《唐宋军政变革史研究述评》,第207-208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
    [8]《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军事训练分册》,“军事训练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思想、军事技术以及军队的传统、经验和作战任务等有密切的联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作战样式的变化和军队体制编制、武器装备的变革,对军事训练不断提出新要求,赋予新内容,而军事训练的实践又深刻影响着作战,促进军事理论的发展。”第1页。
    [1]此为谭先生1973年博士论文《宋代之军队》。
    [2]《北宋的弩和弩箭手》,《故宫学术季刊》第15卷第2期,第103-138页,1998年。《南宋的弩和弩箭手(上、下)》,分别载于《故宫学术季刊》第16卷第3期,第89-112页;第4期,第163-182页,1999年。
    [3]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冯东礼、毛元佑著:第12卷《北宋辽夏军事史》第四节《训练制度》,第120-127页;韩志远著:第13卷《南宋军事史》第六节《军事训练和军事法规》,第137-139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
    [4]罗炳良著:《宋代军事训练及其效果》,“宋代的军事训练中存在着严重的弊病,其主要问题是训练形式化和训练废弛,效果极为不佳,孽生了军事素质极差的骄兵惰将。由于宋代正规军素质低劣,在与周边政权辽、夏、金、蒙古军队的战争中一直处于劣势,逐渐形成了屈辱软弱局面,直接造成了宋代社会的军事积弱。”第50-56页;《北方工业大学学报》1991年第3卷第4期。
    [5]此处所指水军,既包括传统意义上活动于内陆江河的水军,也包括活动于近海地区的两宋早期海军。
    [1]吴铨叙主编:《军事训练学》,第148-152页。
    [2]《武经七书》,第443-444页,《六韬·龙韬·农器》。
    [1]本段写作部分参考了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第一卷,罗琨、张永山著:《夏商周军事史》有关夏、商、西周军事训练部分,第148-152页,第134-139页,第346-358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
    [2](汉)司马迁著:《史记》卷65《孙子吴起列传》,第2161-2162页;中华书局1959年点校本。
    [3]《中国军事通史》第二卷,黄朴民著:《春秋军事史》,第93-98页。
    [1]本部分写作参考了《军事训练学》中“先秦时期军事训练理论”一节,第17-21页;梁岩著:《先秦诸子的军事训练思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第81-83页。
    [2]《武经七书》,第147页,《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
    [3]徐勇主编:《先秦兵书佚文辑解》,《管子·七法》,第114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
    [4]《武经七书》,第7页,《孙子兵法·计篇第一》。
    [5]《武经七书》,第140页,《司马法·仁本第一》。
    [6]《武经七书》,第109页,《吴子兵法·治兵第三》。
    [7]《先秦兵书佚文辑解》,《吕氏春秋·简选》,“世有言曰:‘驱市人而战之,可以胜人之厚禄教卒:老弱罢民,可以胜人之精士练材;离散系系,可以胜人之行陈整齐;锄耰白梃,可以胜人之长铫利兵。'此不通乎兵者之论。今有利剑於此,以刺则不中,以击则不及,与恶剑无择,为是斗因用恶剑则不可。简选精良,兵械銛利,发之则不时,纵之则不当,与恶卒无择,为是战因用恶卒则不可。……故凡兵势险阻,欲其便也;兵甲器械,欲其利也;选练角材,欲其精也;统率士民,欲其教也。此四者,义兵之助也,时变之应也,不可为而不足专恃。此胜之一策也。”第173-174页。
    [8]《武经七书》,第151页,《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
    [9]《先秦兵书佚文辑解》,《管子·兵法》,第129页。
    [1]《武经七书》,第110页,《吴子·治兵第三》。
    [2]《武经七书》,第109页,《吴子·治兵第三》。
    [3]《武经七书》,《六韬·犬韬·教战》“武王问太公曰:‘合三军之众,欲令士卒服习教战之道,奈何?'太公曰:‘凡领三军,必有金鼓之节,所以整齐士众者也。将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旌旗指麾之变法。故教吏士,使一人学战,教成,合之十人:十人学战,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学战,教成,合之万人;万人学战,教成,合之三军之众;大战之法,教成,合之百万之人众。故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武王曰:‘善哉!'”第498页。《尉缭子》卷4《勒卒令第十八》:“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成,试之以阅。”第271-272页。
    [4]《武经七书》,第271-272页,《尉缭子》卷4《勒卒令第十八》。
    [5]《武经七书》,第109页,《吴子兵法·治兵第三》。
    [6]《武经七书》,第211页,《尉缭子·战威第四》。
    [7]《武经七书》,第174页,《司马法·严位第四》。
    [8]《武经七书》,第90页,《吴子兵法·图国第一》。
    [9]《武经七书》,第14页,《孙子兵法·作战篇第二》。
    [10]《武经七书》,第10页,《孙子兵法·计篇第一》。
    [1]《武经七书》,第413页,《六韬·龙韬·论将》。
    [2]《武经七书》,第114-120页,《吴子兵法·论将第四》。
    [3]《武经七书》,第58页,《孙子兵法·地形篇第十》。
    [4]《武经七书》,第202页,《尉缭子·制谈第三》。
    [5]《武经七书》,第280-281页,《尉缭子·兵教上第二十一》。
    [6]《武经七书》,第54页,《孙子兵法·行军篇第九》。
    [7]《先秦兵书佚文辑解》,《荀子·议兵》第158页。
    [1]本段写作参考郭淑珍、王关成著:《秦军事史》“军事训练”一节,第442-456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
    [2]《中国军事通史》第五卷,陈梧桐、李德龙、刘曙光著:《西汉军事史》,第92-100页。
    [3]黄今言著:《汉代型募兵试说》,《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80-91页。
    [1]《中国军事通史》第七卷,余大吉著:《三国军事史》,第386-390页。
    [2]张泽咸著:《晋朝军制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第119-134页。
    [3]《中国军事通史》第八卷,朱大渭、张文强著:《两晋南北朝军事史》,第54-57页。
    [4]《两晋南北朝军事史》,第264-268页。
    [1](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卷8《礼仪三》,第166页,中华书局1973年点校本。
    [2](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卷192,武德九年九月丁未,第6021-6022页。中华书局1956年点校本。
    [3](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89《王方庆传》,第2900页,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
    [4](韩)金相范著:《唐代讲武礼研究》,《宋史研究论丛(第七辑)》,第21-34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
    [5]谷霁光著:《府兵制度考释》,第176-18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版。
    [6](唐)李筌著,张文才、王陇译注:《太白阴经全解》卷6,“阴阳队图篇第六十七”,第324页;岳麓书社,2004年。
    [7]《太白阴经全解》卷6,“偃月营图篇第六十六”,第321页。
    [1](清)彭定秋等辑:《全唐诗》卷75,蔡孚,《打球篇》,第817页,中华书局,1960年。
    [2]《全唐诗》卷275,张建封,《酬韩校书愈打球歌》,第3117-3118页。
    [3]《武经七书》,第562页,《唐李问对》卷中。
    [4]《武经七书》,第576-577页,《唐李问对》卷中。
    [5](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36《李光弼传》,第4590页,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
    [6]《旧唐书》卷152《郝廷玉传》,第4068页。
    [7](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卷5《梁书五·太祖纪第五》,第82页;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
    [8]《旧五代史》卷6《梁书六·太祖纪第六》,第92页。
    [9]《旧五代史》卷6《梁书六·太祖纪第六》,第97页。
    [10]《旧五代史》卷6《梁书六·太祖纪第六》,第98页。
    [11]《旧五代史》卷34《唐书十·庄宗纪第八》引《五代史补》,第478页。
    [1]《旧五代史》卷27《唐书三·庄宗纪第一》,第372页。
    [2]《旧五代史》卷103《汉书五·隐帝纪下》,第1367页。
    [3]《旧五代史》卷16《谢彦章传》,第222页。
    [4]《旧五代史》卷135,《刘仁恭传》,第1800页。
    [1](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一月辛酉、甲子,第74页,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清)徐松等辑:《宋会要辑稿》礼九之五《大阅讲武》,第531页,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2](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卷157《兵考九·教阅》,第1370页,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3]《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一月甲子,第74页。
    [4]《长编》卷4,乾德元年夏四月乙巳,第90页。
    [5]《长编》卷6,乾德三年九月己巳,第157页。
    [6]《长编》卷6,乾德三年八月戊戌朔,第156页。
    [7]《长编》卷7,乾德四年闰八月癸酉,第177页。
    [1]《长编》卷10,开宝二年六月癸巳,“遣使分往京西诸州赐太原所徙民帛,人一匹。又命控鹤都虞候京兆崔翰差择其勇悍习武艺者籍为禁军。”第227页。
    [2](宋)章如愚撰:《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
    [3]关于此,可参见(宋)杨仲良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教阅”,第333-337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据宛委别藏本2003年影印。
    [4](宋)江少虞撰:《宋朝事实类苑》卷55“将帅才略”,第72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点校本。
    [5]《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丁未,第413页。
    [6](宋)彭百川撰:《太平治迹统类》卷2,第106页,适园丛书本;《丛书集成续编》第40册,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
    [7]《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十二月甲戌,第482页。
    [8]《长编》卷25,雍熙元年夏四月乙酉,第576页。
    [9]《长编》卷25,雍熙元年夏四月乙酉,第576页。
    [10](宋)蔡絛撰,冯惠民、沈锡麟点校:《铁围山丛谈》卷4,第71页;中华书局,1983年。
    [1]《长编》卷38,至道元年十一月己未,第823页。
    [2]《长编》卷42,至道三年十一月己卯,第892页。
    [3]《长编》卷43,咸平元年冬十月己酉,第919页。
    [4]《长编》卷45,咸平二年八月丙寅,“先是,诏有司择地于含辉门外东武村为广场。乙丑,夜三鼓,殿前、侍卫马步诸军二十万分出诸门,迟明乃绝。上按辔出东华门,宗室、近臣、尚书、侍郎、御史中丞、给谏、上将军、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并赐戎服以从。上至行营,诸军阵于台前,左右相向,步骑交属,诸班卫士,翼侍于台后。有司奏成列,上升台东向,召从臣观之。殿前都指挥使王超执五方旗以节进退。又于两阵中起候台相望,使人执旗以应之。初举黄旗则诸军旅拜,举赤旗则骑进,举青旗则步进,每旗动则鼓作,鼓作而士噪,皆三挑而后退。次举白旗,则诸军复再拜,呼万岁。有司奏阵坚而整,士勇而厉,欲再举,上曰:‘可止矣。'遂举黑旗以振旅,军于左者略右阵以还,由台前出西北隅;军于右者略左阵以还,由台前出西南隅以归。上御东华门阅诸军还营,顾谓王超曰:‘士众严整,戎行练习,卿之力也。”第960-961页。
    [5]《长编》卷68,大中祥符元年二月戊申,第1526页。
    [6]《长编》卷76,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辛亥,第1744页。
    [7]《群书考索》续集卷44,兵制门,第1179页。
    [8]《长编》卷11,开宝三年田钦祚以兵三千对抗契丹六万骑兵,虽非大胜,也未吃亏太多。第252页。
    [1]《长编》卷1,建隆元年九月,第104页。
    [2](元)脱脱等撰:《宋史》卷271《蔡审廷传》,第9287页;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
    [3]《宋史》卷280《王杲传》,第9505页。
    [4]《宋史》卷272《杨业传》及《杨延昭传》,第9305-9308页。
    [5]《宋史》卷257《李继隆传》,第8968页。
    [6]现代军事训练学认为:“军事训练要素,是军事训练得以存在与发展的必要因素。通常,主要包括组训者、受训者、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训练环境五大要素。从古代简单的军事训练,到现代复杂的军事训练,都是由上述这五个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是固有的、独立的、联系的,而且每个要素都处于不断演变、丰富和发展之中。”《军事训练学》,第191-192页,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年。综合宋代情况,皇帝和掌管军队训练的各级将领或地方官可以看作是“组训者”,而其中将领的作用尤为重要。
    [7]《全宋诗》卷104,钱易,《南兵》,第1187页;第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长编》卷10,开宝二年闰五月己酉,第224页。
    [2](明)何良臣撰,陈秉才点注:《阵纪注释》卷1,第14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84年。
    [3]《宋朝事实类苑》卷1“祖宗宝训”,第9页。
    [4]《长编》卷5,乾德二年三月丁酉,第124页。
    [5]《长编》卷12,开宝四年十一月壬戌,第274-275页。
    [6](宋)王明清著:《挥麈录》余话卷1,第219-223页,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标点本。
    [7]《长编》卷25,雍熙元年二月壬午朔,“上御崇政殿,亲阅诸军将校,自都指挥使已下至百夫长,皆按名籍参考劳绩而升黜之,凡逾月而毕。”第573页。
    [8]《长编》卷76,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辛亥,第1744页。
    [9]《长编》卷77,大中祥符五年春正月乙酉,第1751页。
    [10]《长编》卷4,乾德元年九月,第104页。
    [1]《长编》卷60,景德二年秋七月甲戌,第1351页。
    [2]《长编》卷66,景德四年秋七月辛巳,第1475页。
    [3]咸平四年(1001)刘谦为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领本州岛防御使,权殿前都虞候,“时高翰为天武左厢都校,有卒负债杀人,瘗尸翰营中,累日,发土得之。上怒翰失检察,执见于便殿。谦即前奏:‘翰职在巡逻及阅教诸军,不时在营,本营事宜责之军头。'上为释翰罪。”可见中央禁军有专人负责训练事宜。《宋史》卷275《刘谦传》,第9382-9383页。
    [4]《宋史》卷278《雷德骧传附雷有终》,“(王)均本隶开封散从直,后补军校。初,神卫军之戍成都者,以均及董福分二指挥以领之。福御众有法,部下皆优足;均纵其下饮博,军装亦以给费。是岁,车驾幸河朔,符昭寿与牛冕大阅于东郊,蜀人趋观之,二军衣服鲜弊不等,均众因是惭愤。”第9461页。
    [5]《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页。
    [6](宋)司马光撰,邓广铭、张希清点校:《涑水记闻》卷7,第130页。中华书局,1989年。
    [7]《长编》卷1,建隆元年十一月庚申,第29页。
    [8]《旧五代史》卷117,《周书八·世宗纪第四》,第1563-1567页。
    [1]《长编》卷4,乾德元年夏四月庚寅,第89页。
    [2]《长编》卷4,乾德元年六月己酉,第95页。
    [3]《宋朝事实类苑》卷1“祖宗宝训”,第9页。
    [4]《宋史》卷113《志第六十六·礼十六》,第2695页。
    [5]《长编》卷10,开宝二年冬十月戊子,“上一日教战后池,鼓噪之声彻于外,(杨)义闻之,不测其故,遽入至苑门,犹着皂绨袍。上召见,命坐,谓曰:‘吾教水战,因使其噪耳。'既出,谓侍臣曰:‘此真忠臣也。'”第233页。又见《宋史》卷260《杨信传》,“太祖尝令御龙直习水战于后池,有鼓噪声,信居玄武门外,闻之,遽入,服皂绨袍以见。上谓曰:‘吾教水战尔,非有他也。'出,上目送之,谓左右曰:‘真忠臣也。”
    [6]《长编》卷15,开宝七年冬十月甲申、丙戌,第324页。
    [7]《长编》卷16,开宝八年夏四月壬戌,第338页。戊辰,“遂幸讲武池观习水战。”第339页。
    [8]《长编》卷25,雍熙元年夏四月甲午,第576页。
    [9](宋)叶梦得撰,宇文绍奕考异,侯忠义点校:《石林燕语》卷8,第120页,中华书局,1984年。
    [10]《宋史》卷113《礼十六·嘉礼四》,第2697页。
    [1]《长编》卷68,大中祥符元年三月乙酉,第1530页。
    [2]《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页。
    [3]《长编》卷11,开宝三年十一月癸亥,第252页。
    [4]奏折原文为:“……臣顷闻涿州之战,敌人未至,万弩齐张,敌骑既还,箭如山积。乃知戈戟刀剑,其用皆然,是驱天下奋空弮而劫勃敌也。《军志》曰:‘三军耳目,在吾旗鼓。'臣顷闻涿州之战,阵场既布,或取索兵仗,或廷移部队,万口传叫,嚣声沸腾,乃至辙乱尘惊,莫知攸往……臣顷闻涿州之战,王师雾集,声詟戎敌,然而矢石未交,奇正先乱。”《长编》卷30,端拱二年春正月乙未,第668-669页。
    [5]《长编》卷43,咸平元年,第924页。
    [1]《宋史》卷273《何继筠传附何承矩》,第9330-9331页。
    [2]参见导师陈峰先生《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一书第六章第三、四节相关内容,第266-288页,中华书局,2004年。
    [3]《长编》卷54,咸平六年夏四月乙丑,第1187页。
    [4]《长编》卷57,景德元年闰九月癸亥,第1261页。
    [5]《长编》卷73,大中祥符三年二月戊子,第1654页。
    [6]真宗末年,杨崇勋为镇南军节度、殿前副都指挥使,“凡天下拳勇趫悍材官,步则拔距蹶张,骑则趹后挨前,悉集京师,日阅而岁择之,得隶侍卫军。武力之右卓异者,升为殿前军。内参屯庐,则岩廊期门;出陪营卫,则彍骑羽林。所以权中制外,厌乱萌,搤斗亢,自侯奄而上,皆慎将卫侯为之。公之扈寝弋,总离衡,前后十年,为国爪牙”。《全宋文》卷529,宋祁,《杨太尉墓志铭》,第150-154页。第25册。
    [7](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4,《韩公阅古堂》,第74-75页。中华书局,2001年。
    [8]《长编》卷139,庆历二年二月乙卯,第3348-3354页。
    [1]《长编》卷105,天圣五年五月丙午、九月庚戌的内容,第2440、2447页。
    [2]《宋会要辑稿》礼九之八,第532页。
    [3]《长编》卷117,景祐二年八月甲戌,第2754页。
    [4]《长编》卷118,景祐三年五月癸巳,第2786页。
    [5]《全宋文》卷886,赵抃,《论陕西官员占留禁军有妨教阅状》,第230-231页;第41册。
    [6](宋)苏颂著,王同策、管成学、严中其等点校:《苏魏公集》卷68,《代提刑王绰上宰相》,第1029-1031页;中华书局,1988年。
    [1]关于此,可以参见《长编》卷125,宝元二年闰十二月,叶清臣的奏议,第2955-2956页;杨偕的奏议,第2958-2960页。
    [2]《全宋文》卷874,苏舜钦,《论西事状》,第10-11页;第41册。
    [3]《欧阳修全集》卷46,《准诏言事上书》,第645-652页;第2册。
    [4]《全宋文》卷490,宋祁,《言三路边防七事奏》,第241-243页。第23册。
    [1](宋)蔡襄著,吴以宁点校:《蔡襄集》卷39,墓志铭,《苏才翁墓志铭》,第704-707页,苏舜元时知开封咸平县,“咸平聚兵以万计,军中旦阅卒……”。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
    [2]《长编》卷111,明道元年三月丁酉,“诏河北路练士马、葺器械,毋得弛备。”第2579页。
    [3]《长编》卷132,庆历元年秋七月壬子,第3149页。
    [4]《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壬午,第3454页。
    [5]《长编》卷159,庆历六年八月壬戌,第3843页。
    [6]《长编》卷156,庆历五年秋七月丁未,第3792页。
    [7]《长编》卷160,庆历七年二月己酉,第3862页。
    [8]《长编》卷146,庆历四年二月丙辰,崇政殿说书赵师民上疏:“……五日治军旅。强兵战胜,在于教之有法,御之得道。羌贼不能数十万,然或举国出寇,或全师远匿,其出如风雨,其匿如鬼神,非有节制之良,徒以暴令驱之。王旅列戍,自卫而已,贼来与斗,每辄覆败,况能长驱悉起,掩其巢穴哉!何则?不示之信义,不明之威赏。教习之际,尚不能校阔狭,睹深浅,徒取矢道齐发战胜之格,但应得甲首、获戎马者,此乃古技击之流,而为亭长捕贼之事。又将领之臣,宠私其左右,暴虐于吏士,衣食之不恤,器械之不利,举天下之众,困于小夷,用是法也。昔安禄山乱,人主在奔迫中,节将之偾军,郡守之委城,皆斩焉,而唐祚遂以兴复,此为小不仁以成其大仁也……”第3546页。
    [9]《长编》卷163,庆历八年三月甲寅,第3928页。
    [10]《全宋文》卷1480,郑獬,《赠太尉勤惠张公墓志铭》,第178-181页。第68册。
    [1]《蔡襄集》卷22,《论兵十事》,第385-391页。
    [2]《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壬午,第3454页。
    [3]《长编》卷113,明道二年十二月乙未,“枢密使王曙言,天下厢军止给诸役,而未尝教以武技,其中颇有材勇之人,宜渐加训习,以升隶禁军,从之。”第2646页。
    [4]《全宋文》卷491,皇祐四年(1052),宋祁知成德军,《又乞养马札子》,第261页。第23册。
    [5]《全宋文》卷601,富弼,《论削兵当澄其冗弛边当得其要奏》,第305-307页。第28册。
    [6]《全宋诗》卷925,孔平仲,《南卒》,第10857页,第16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7](宋)李觏著,王国轩校点:《李觏集》卷17,《强兵策第四》,第157页。中华书局,1981年。
    [1]《长编》卷128,康定元年秋七月癸亥,第3027页。
    [2](宋)王偶著:《东都事略》卷63《明镐传》,第240页;光绪九年淮南书局覆眉山程舍人宅本,《中国野史集成》第7册,巴蜀书社1992年。
    [3]《全宋文》卷468,胡宿,《宋故宣徽北院使奉国军节度使明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保使持节明州诸军事明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判并州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兼并代泽潞麟府岚石兵马都部署上柱国荥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五百户食实封三百户赠太尉文肃郑公墓志铭》,第223-232页。第21册。
    [4](宋)徐度撰:《却扫编》卷上,“范文正公为陕西招讨使也,以边兵训练不精,盖无专任其责者,又部署钤辖等权任相亚,莫相统一。故每有事宜,职卑者付以懦兵,逼逐先出。位高者各据精兵,逗留不进,是以屡致挫败。于是首分鄜延路兵以为六将,将各三千余人,选路分都监及驻泊都监等六人,各监教一将兵马。又选使臣指挥使十二人,分隶六军,专掌教阅。每指挥选少壮勇健者二十五人,先教之以弓弩短兵,俟其技精,则补为教头,每人却俾分教十人,以次相授,一季之后,尽成精兵。遇有寇警,少则路分都监将所部先出,多则钤辖都署领两将或三将以出,更出迭入,约束既定,总领不贰,劳逸又均,人乐为用,边备寝修,寇不敢犯矣。其后诸路皆用此制,熙宁将法,盖本范公之遗意也。”第331页;学津讨原第十四集,《中国野史集成》第九册,巴蜀书社1992年。
    [1]《长编》卷149,庆历四年五月壬戌朔,第3602-3603页。
    [2]《长编》卷136,庆历二年五月丙寅,第3268页。又见《欧阳修全集》卷23,《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恭王公神道碑铭》,“大阅于郊,公执桴鼓誓师,号令简明,进退坐作,肃然无声,乃下令曰:‘具糗粮,听鼓声,视吾旗所向!'契丹闻之震恐。”第356-360页。《宋史》卷278《王超传附王德用》:“契丹使谍者来觇,或请捕杀之。德用曰:‘第舍之,彼得实以告,是服人之兵以不战也。'明日大阅,援桴鼓之士皆踊跃,进退坐作,终日不戮一人。乃下令:‘具糗粮,听吾鼓声,视吾旗帜所向。'觇者归告契丹,谓汉兵将大入。”第9468页。
    [3]《宋史》卷187《兵志一》,“皇祐二年,川峡增置宁远。五年,江、淮、荆湖置教阅忠节,州一营,大州五百人,小州三百人。于是宣毅浸废不复补,而荆湖、广南益募雄略。至和二年,广、桂、邕州置有马雄略。明年,并万胜为十营。其后,议者谓东南虽无事,不宜驰备。嘉祐四年,乃诏荆南、江宁府、扬、庐、洪、潭、福、越州募就粮军,号威果,各营于本州;又益遣禁军驻泊,长吏兼本路兵马钤辖,选武臣为都监,专主训练。于是东南稍有备矣。”第4574-4575页。
    [4]《长编》卷159,庆历六年冬十月甲戌,第3849页。
    [1]《宋史》卷442《尹源传》,第13084-13085页。
    [2]《欧阳修全集》卷25,《集贤校理丁君墓表》,第391-392页:第2册。
    [3](宋)王安石撰,秦克、巩军标点:《王安石全集》卷1,《上皇帝万言书》,第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4]《长编》卷234,熙宁五年六月癸丑,第5673页。
    [5]《长编》卷232,熙宁五年夏四月庚戌朔,第5627页。
    [1]《长编》卷293,元丰元年冬十月庚戌,第7149页。
    [2](宋)曾巩撰,陈杏珍、晁继用点校:《曾巩集》卷32,《请减军士营教》,第472页。中华书局,1984年。
    [3]《长编》卷288,元丰元年二月庚戌,第7042页。
    [4]参见吴九龙、王菡著:《宋代武举武学制度考述》,《文史》第36辑,第233-247页。中华书局,1992年。
    [1]《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巳,第5667-5668页。《东都事略》卷82《蔡挺传》所记载大概与此相同,唯“每将皆马步军各十陈,分左右各第一至五,日阅一陈。此其大概也。”此句有差异。
    [2]《宋史》卷188《兵志二》“总天下为九十二将,而鄜延五路又有汉蕃弓箭手,亦各附诸将而分隶焉。凡诸路将各置副一人,东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单将;凡将、副皆选内殿崇班以上、尝历战陈、亲民者充,且诏监司奏举;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队将、押队使臣各有差;又置训练官次诸将佐;春秋都试,择武力士,凡千人选十人,皆以名闻,而待旨解发,其愿留乡里者勿强遣:此将兵之法也。”,第4628页。
    [3]《长编》卷245,熙宁六年六月甲申,第5968页。
    [4]《长编》卷247,熙宁六年冬十月丁亥,第6026页。
    [5]《长编》卷341,元丰六年十二月癸酉,第8206页。
    [1]《长编》卷354,元丰八年夏四月丁丑,第8477页。
    [2]《长编》卷300,元丰二年九月壬辰,第7304页。
    [3]《全宋文》卷1610,吕陶,《成都新建备武堂记》,第51-53页。第74册。
    [4]《长编》卷345,元丰七年五月乙卯,第8287页。这样的表演起初可能或许出于军事秘密,禁止观看训练场景,《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三,“英宗治平三年七月十二日诏:今后沿边大教,不得放士庶入教场绞棚观看。”第6512页。不过,有其它资料显示依旧允许普通民众观看士兵训练,《却扫编》卷下:“范龙图纯粹,文正公之幼子也。守延安尝大阅,百姓入教场观者不禁。俄而骑出两翼围之,命观者皆列坐,五人结一保,已而有十许人无保,呼使前,问故,叩头曰:‘夏国之人也。'复问曰:‘尔国使尔来觇我乎?'曰:‘然。'因令坐帐前,而后阅试技艺,迨暮而毕。复呼问之曰:‘吾之兵不亦精乎?'曰:‘然。'曰:‘归语尔主,吾在此,有以相待,欲为寇者,幸早来。'饮食而遣之。世言文公三子,各得其父一体,盖长子忠宣得其德量,中子右丞纯礼彝叟得其文学,德儒得其将略也。边人至今畏服焉。”第358页。
    [5](宋)苏辙撰,高秀芳、陈宏天点校:《苏辙集》卷21《上皇帝书》,第375页。中华书局,1990年。
    [6]《长编》卷235,熙宁五年闰七月壬戌,第5743页。
    [7]《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一月癸已,第7324-7325页。
    [1]《长编》卷257,熙宁七年冬十月壬申,第6272页。
    [2]《长编》卷359,元丰八年八月丁亥,第8587页。
    [3]《长编》卷316,元丰四年九月戊申,第7651页。
    [4]《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一四,第7276页。
    [5]《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一六,第7277页。
    [6]《长编》卷335,元丰六年六月丁未,“知宣州陈侗乞沿江湖州军各置水军三五百人,以巡检主之,教以水战,当责巡捕。诏应已招置土兵巡检地分,如有江河海道,令申所属具舟教战。”第8074页。
    [1](宋)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26,《登州召还议水军状》,第766-767页;中华书局,1986年。
    [2]关于宋代的阵法,同门王路平硕士论文《宋代阵法与阵图》已有论述,本文主要是探讨阵在军事训练中作用,侧重有所不同。
    [3]《武经七书》,第552页,《唐李问对》卷上。
    [4]此处据《欧阳修全集附录》卷1《欧阳修年谱》,第2602页。第6册。
    [5]《欧阳修全集》卷115,《论宣毅万胜等兵札子》,第1750-1752页。
    [6]《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巳,第5667-5668页。《东都事略》卷82《蔡挺传》。
    [7]《长编》卷257,熙宁七年十月,第6282-6283页。
    [8]《长编》卷333,元丰六年二月己酉,第8014页。
    [9]《长编》卷260,熙宁八年二月戊寅,第6341页。
    [1]《长编》卷380,元祐元年六月辛亥,第9241页。
    [2]《长编》卷382,元祐元年秋七月己未,“殿前马步军司言:‘内外诸军马步射,自有教阅格法,已教习成就。其元丰七年续降射弓病色,若尽行减去,于教法无害。'从之。”第9300页。
    [3]《长编》卷376,元祐元年四月己酉,“朝请郎任公裕言:‘军中习艺,诵念新法,有愚而懵者,尤所苦之。
    [4]臣以为弓弩之斗力,量其士卒之可胜,其能必中而入深。枪刀格斗,大约从便。取于必胜,不必如法。如此则人便其习,乐其教,而无训练之苛。'枢密院契勘军中教阅新法,先降指挥,自系教头指授,不合令兵众一例诵念。诏依此申明行下。”第9116页。
    [5]《长编》卷248,熙宁六年十一月甲子,“高阳关路都总管司言体量到诸州军依新法教阅,已成伦叙,不闻有避教阅逃窜者,诏走马承受王延庆、张瑾具析以闻。先是,降诸军教阅新法,分上中下军、弓弩、斗力及射亲、强枪刀等第,而延庆等奏有军士避教阅投北界者,故诘之。”第6050页。
    [6]《长编》卷397,元祐二年三月辛巳,第9670页。
    [7]《苏辙集》卷38,《乞禁军日一教状》,第667-668页。
    [1]《长编》卷382,元祐元年秋七月甲子,第9314-9315页。
    [2]《苏轼文集》卷36,《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第1024-1031页。第3册。
    [3]《苏辙集》,《栾城后集》卷22《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定久不治,军政尤弛,武卫卒骄墯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故不敢何问。……会春大阅,军礼久废,将吏不识上下之分,公命举旧典,元帅常服坐帐中,将吏戎服奔走执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出。公召书吏作奏,将上,光祖震恐而出,讫事,无敢慢者。定人言:‘自韩魏公去,不见此礼至今矣。'”第1117-1128页。第3册。
    [4]《长编》卷503,元符元年冬十月己亥,“先是,承旨司传宣,科校捧日将校以旬阅事艺,不及一分,巡教使臣冲替。仍令密院增将校教头刑名。曾布既上罚格,因言:‘先朝巡阅诸军,但推恩而已,事艺不应法,即管军行遣。昨因宋球申请,方立法,今若更增刑名,恐动众不便。'上矍然从之。布曰:‘祖宗以来,御将士常使 恩归人主,威令在管军。今则反此,乃管军失职。凡申严军政,岂待朝廷立法而后施行?臣亦当更以此意戒之。'上深以为然。布又言:‘臣有所闻,不敢不尽。前日捧日被决责者多,闻举营皆哭。及闻长日祗候以喝箭满被决,莫不震恐,马射稍不如法,便拽下。'上曰:‘不满却喝满?'布曰:‘固知有罪,然乞便宽假。'上亦以为然。”第11985页。
    [5](宋)佚名撰:《靖康要录》卷7,靖康元年五月二十一日,第104-105页。清光绪刻本,《中国野史集成》第六册,巴蜀书社1992年。
    [1]《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4,“徽宗皇帝·金兵上”,第4536页。
    [2](宋)徐梦莘撰:《三朝北盟会编》卷35,靖康中帙·起靖康元年二月五日辛丑尽其日,第268页。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国野史集成·续编》第4册,巴蜀书社1993年。
    [3](宋)叶梦得著:《避暑录话》卷下,“三十年间,士大夫多以讳不言兵为贤,盖矫前日好兴边事之弊。此虽仁人用心,然坐是四方兵各纵弛不复振,器械刓朽,敎场鞠为蔬圃。吾在许昌亲见之,意颇不以为然。兵但不可轻用,岂当并其备废之哉!乃为新作甲仗库,督掌兵官复教场,以日阅习。一日,王幼安见过,曰:‘公不闻邢和叔乎?非时入甲仗库检察,有密启之者,遂坐谪。'吾时中朝不相喜者甚众,因惧而止。后闻有欲以危语中吾者,偶不得此,亦天也。然自夷狄暴起,东南州郡类以兵不足用,且无器甲,望风而溃者皆是。恨吾前日之志不终。然是时吾虽欲忘身为之,不过得罪,终亦必无补也。”第331页;傅璇琮主编:《全宋笔记(第二编)》第十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
    [4](宋)周煇撰,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8,第364页;中华书局,1994年。
    [5]《全宋文》卷2241,陈次升,《上徽宗乞修战船状》,第394-395页。第102册。
    [6]《全宋文》卷1814,张舜民,《论河北五事》,“本朝自南北通好已来,定州路兵额常及十万。尔后日见销耗,至熙宁、元丰以前,定州犹不减二三万人。后因封椿禁军,阙额钱粮,朝廷唯务封椿数多,转运司利于销兵省费,更不切招填,因致边兵日少。即今春秋大教,尽数不及六七千人。定州最为河北屯兵之处,尚乃如此,其它州军,即可知矣。咫尺狄境,声迹相闻,使形势如此,岂得安便?皆由边帅不思经久利害,惮于建明,朝廷不复以缓急仓猝为虑。定州马步禁军共三十一指挥,近年每指挥减作四百人,仍招填不足。臣今乞将逐指挥人数,却复旧额。定州依乞元降朝旨,常令及二万人。仍乞于京东西路招刺添填,专置官催促。所贵稍远北边,不致张皇。”第277-280页。第83册。
    [1]《宋会要辑稿》刑法七之二六~二七,第6746-6747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36,靖康中帙·起靖康元年二月辛丑尽十一日丁未,“河北路兵马钤辖李侃以兵二千与金人十七骑战,败绩。和议已定,金人遣十七骑持文字报其国中,经由磁州,李侃以身为兵官,且承掩杀之旨,乃率禁军民兵二千往击之。与十七骑相遇,金人曰:‘不须用兵,今城下已讲和矣。我乃被太子郎君差往国中干事。'侃不信,欲与之战。十七骑者,分为三,以七骑居前,各分五骑为左右翼,而稍近后。前七骑驰进,官军少却,左右翼两势掩之,且驰且射,官军奔乱,死者几半。”第280-281页。
    [3]《宋史》卷468《童贯传》,第13659页。
    [4]《靖康要录》卷6,靖康元年五月一日,第84-87页。
    [5](宋)李纲著,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46,奏议,“乞修边备添置参谋编修官札子”,第537-538页。岳麓书社,2004年。
    [6]《靖康要录》卷10,靖康元年八月三日,第143页。
    [7]《李纲全集》卷50,奏议,“乞中军人马于殿前班教场教阅札子”:“臣契勘中军统制人马,见在殿前司驻泊。缘殿前司窄狭,难以教阅,欲乞时暂权于殿前班教场内教阅,一日犒设讫,依旧于殿前司驻泊。伏望特降指挥,取进止。”第574页,中册。
    [8]《宋史》卷195《兵志》,第4862页。
    [1]《宋史》卷87《地理三·陕西》,第2170页。
    [2]《全宋文》卷2869,张安泰,《怀戎堡碑记(政和元年六月)》,大观四年(1110)张安泰在主管怀戎堡时,“置卫教场,建利威堂,阅武习射。”第106-107;第133册。
    [3]《续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卷140,“收复鄯廓州、收复银州、收复洮州积石军”,第4361-4392页,第8册。
    [4]《宋会要辑稿》兵三之一三,“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七日,枢密院言:河北、河东、京东西、京畿要害控扼及附近去处,每县各添差武臣县尉、本县指挥使各一员。招置土着有家产户籍人充弓手,以五百人为额。县大民众调度有余者,更许增置,不得过一千人,并知县兼领。内沿边知县,仍差武臣。诏:弓手五百人,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两石八斗力;中等二十人,各两石六斗力;下等六十人,各两石四斗力。短桩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三石四斗力以上;中等二十人,各三石二斗力以上;下等六十人,各三石以上。弓箭手三百人,上等六十人,各一石一斗以上或马射九斗;中等六十人,各一石以斗或马射八斗;下等一百八十人,各九斗以上或马射七斗以上,并兼习长枪、柚棍,于内随宜差,兼牌手以充蔽捍,每州四县以上,置准备将领一员、部将一员,总领每旬遍诸县教习,遇统弓手人马出入,依将法。不及四县,令帅司措置。以临近县分兼隶,虽不及四县,而人数及二千人者,依四县法,更不兼附近别县。”第6808页。
    [1]《全宋文》卷3844,第18-19页。第176册。
    [2]《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730页。
    [3]《全宋文》卷3790,张守,《论教阅军兵札子》,第388-389页。第173册。
    [4]《李纲全集》卷62,奏议,“乞修军政札子”,第661-663页,中册。
    [5]《全宋文》卷3042,吕颐浩,《上边事备御十策》,第236-246页。第141页。
    [6]参见王曾瑜先生《宋朝兵制初探》,第127页。
    [7]《三朝北盟会编》卷198,“炎兴下帙·起绍兴九年十月十九日丙寅尽十二月”,第585页。
    [8]《宋史》卷366《吴玠传》,第11410页。
    [1]《宋史》卷366《吴磷传》,第11416-11417页。
    [2]《宋史》卷365《岳飞传》,第11394页。
    [3](宋)赵彦卫著,傅根清点校:《云麓漫钞》卷7,第121页。中华书局,1996年。
    [4](元)脱脱等撰:《金史》卷72《完颜彀英传》,第1661页。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
    [5]《李纲全集》卷127,《与李泰发端明第一书》,“搜裒一路系将不系将兵近五千余人,数日前辟广场大阅,器甲、旌旗皆一新,观者谓前此未之有,然皆乌合新募之众,何足倚仗?姑可以张声势耳。”第1221页。
    [6]《全宋文》卷4328,胡铨,《贵州防御使阳曲伯张公墓志铭》,第107-114页。第196页。
    [7]《宋史》卷387《汪应辰传》,第11878页。
    [1]《全宋文》卷4597,李椿,《讲求军制奏》,“近者鄂州大军三千人捕数百之寇,半年之间,亡失过半。内有病患寄留者无可奈何,临阵战殁者犹为尽力,惟是避征逃窜,对敌退怯。小寇尚尔,遇大敌将如何?臣尝诘问差来兵将官,但云绝无旧人,新人不经战阵。其驭众无术,不能自知也。新招之人,所请日不过百金,鄂州食用皆贵,如遇泥雨,日费草履已用其半。又况有随身器甲,时须修整,伏腊之费,一身尚不能给,有妻孥者不得温饱,无可疑也。臣尝与老将郭振议论,振以谓使旧人但执梃随军,亦胜新人坚甲利刃,以其谙练与否耳。况离军之人,又带去子弟甥侄之属,军中无相保之情。新招游手,但可充数,在教场阅习固与人等,一旦遇敌,方知其不堪用,盖徒得其表而不得其心故也。”第246-248页。第207册。
    [2]《山堂考索·别集》卷24,《边防门》,第1429页。
    [3]《要录》卷7,建炎元年秋七月戊戍,第177页。
    [4]《金史》卷65《完颜郑家传》,“郑家,皇统初,以宗室子授定远大将军,除磁州刺史。天德间,为右谏议大夫,累迁会宁尹、安化军节度使,改益都尹。海陵伐宋,为浙东道副统制,与工部尚书苏保衡以舟师自海道趋临安,至松林岛阻风,泊岛间。诘旦,舟人望见敌舟,请为备。郑家问:‘去此几何?'舟人曰:‘以水路测之,且三百里。风迅,行即至矣。'郑家不晓海路舟揖,不之信。有顷,敌果至,见我军无备,即以火砲掷之。郑家顾见左右舟中皆火发,度不得脱,赴水死,时年四十一。”第1553-1554页。
    [5]《全宋文》卷7065,魏了翁,《缴奏奉使复命十事》,第250-258页,第309册。
    [1](宋)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戊午朔,第195-196页。中华书局,1956年。
    [2]《李纲全集》卷62,奏议,“乞造战船募水军札子”,第665-666页。
    [3]《李纲全集》卷29,《教习战舰五绝》,自序作:“长沙有长江重湖之险,而无战舰水军。余得唐嗣曹王皋遗制,创造战舰数十艘,上下三层,挟以车轮,鼓蹈而前,驶于阵马。募水军三千人,日夕教习,以二月十八日临清湘门按阅,旌旗戈甲一新,观者如堵。成五绝句以志之。”而诗作:“车船新制得前规,鼓蹈双轮势似飞。创物从来因智者,世间何事不由机?战舰初成阅水军,旌旗戈甲照湘滨。潭人未识舟师制,叹息工夫若鬼神。长江巨浸虽天设,控制堤防本在人。暇日不为坚守计,临危何以扼通津?曹瞒百万瞰江渀,谁遣孙郎会解纷?满眼旌旃风浪里,景升方觉是鸡豚。刘裕当年西入关,楼船浮渭取长安。不施橹棹争先进,坐使秦人破胆看。”第392-393页。
    [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1,绍兴六年五月乙亥,“命沿海制置副使马扩阅习水军战舰。时右司谏王缙言:‘舟师实吴越之长技,将帅之选既慎矣。而舟船数百,多阁海岸,士卒逾万,未闻训习。欲乞明诏将帅相视舟船损漏者修之,士卒疲弱者汰之。船不必多,取可乘以战斗;人不必众,取可资以胜敌。分部教习,周而复始,出入风涛,如履平地。则长技可施,威声远震,折冲千里之外矣。疏奏,从之。”第1652-1653页。
    [5]《李纲全集》卷62,《拟水军号》,第667页。
    [6]《宋史》卷370《李宝传》,第11499页。
    [1]本诗的全文为:“晓日旌旗锦满川,阿童初试汉楼船。露桡天与神机秘,击楫人同壮志坚。行恐黄河冰可渡,已闻青海箭先传。佛狸莫梦淮边树,看揽长蛟下没渊。”《全宋诗》卷2105,崔敦礼,第23767页。第38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2](宋)留正等撰:《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9,第1709-1710页:赵铁寒主编:《宋史资料萃编(第一辑)》,中国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宛委别藏宋钞本,1967年。
    [3]《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7,“(乾道五年)六月戊戌,上御便殿。初,上御弧矢,有弦激之虞,以至目青,至是康复。陈俊卿密疏曰:‘……陛下忧勤恭俭,清净寡欲,凡前世英主所不能免者,一切屏绝。顾于骑射之末,犹有未能忘者。臣知陛下非有所乐乎此,此盖神武之略,志图恢复,故俯而从事于此,以阅武备激士气耳。陛下诚能任智谋之士以为腹心,仗武猛之才以为爪牙,明赏罚以鼓士气,恢信义以怀归附,则英声义烈不出樽俎之间,而敌人固以竣巡震叠于千万里之远,尚何待区区驰射于百步之间……”第1781-1784页。
    [4](宋)岳珂撰,吴企明点校:《捏史》卷2“隆兴按鞠”,“隆兴初,孝宗锐志复古,戒燕安之鸩,躬御鞍马,以习劳事,仿陶侃运甓之意。时召诸将击鞠殿中,虽风雨亦张油帟,布沙除地。群臣以宗庙之重,不宜乘危,交章进谏,弗听。一日,上亲按鞠,折旋稍久,马不胜勋,逸入庑间,檐甚低,触于楣。夹陛惊哮失色,亟奔凑,马已驰而过。上手拥楣,垂立,扶而下,神采不动,顾指马所往,使逐之。殿下皆称万岁,盖与艺祖抵城挽鬃事,若合符节,英武天纵,固宜有神助也。”第15-16页。中华书局,1981年。
    [5](宋)周密撰,张茂鹏点校:《齐东野语》卷3“诛韩本末”,第51页;中华书局,1983年。
    [6]《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47,第1781-1784页。
    [1]《宋史》卷121《志第七十四·礼二十四》,第2833-2834页。
    [2]《全宋文》卷6162,方恬,《练兵论》,第362-363页。第272册。
    [3]有关南宋讲武礼,参见拙作《南宋讲武礼与现实政治》(未刊镐)
    [4]《全宋文》卷4586,虞允文,《论给降劲弩截留马纲疏》,第58-59页。第207册。
    [5]《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淳熙四年八月壬申,枢密院奏:已降指挥令诸州军有御前屯驻或分屯军马去处,将见教阅禁军差官部辖,附大军一就教阅,所有不系驻札并分屯军马州军,其禁军自合逐州教阅。窃虑因而废弛,理宜申饬。诏令诸路帅司行下所部州军守臣,严行责委兵官将见管禁军精加教阅,不则差官前去校试,如有武艺退惰,具当职官姓名,按劾施行。”第730页。
    [1]《宋会要辑稿》兵一六之五,第7031页。
    [2]《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七,第7099页。
    [3]《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八,第7099页。
    [1]《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二,第7096页。
    [2](宋)谢深甫等纂修,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7,“按阅弓兵·申明·随敕申明·职制”,第135-136页。杨一凡,田涛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一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
    [3]《庆元条法事类》卷7,“按阅弓兵·申明·随敕申明·擅兴”,第136页。
    [4]《全宋文》卷4764,汪应辰,《措置海道回奏》,第350-351页。第214册。
    [5]《全宋诗》卷2574,袁说友,《被旨许浦阅舟归》,第29885页,第48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6](宋)陆游著:《陆游集》第5册,《渭南文集》卷46《入蜀记(四)》,第2441页。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此段文字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有误,参见《宋朝兵制初探》第73页。
    [1]《金史》卷8《世宗本纪》,第195页。
    [2](宋)朱熹著,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卷11,《庚子应诏封事》,“今将帅之选,率皆膏梁騃子、厮役凡流,徒以趋走应对为能,苞苴结托为事。物望素轻,既不为军士所服,而其所以得此差遣,所费已是不赀。以故到军之日,惟务裒敛刻剥,经营贾贩,百种搜罗,以偿债负。债负既足,则又别生希望,愈肆诛求。盖上所以奉权贵而求升擢,下所以饰子女而快己私,皆于此乎取之。至于招收简阅、训习抚摩,凡军中之急务,往往皆不暇及。军士既已困于刻剥,苦于役使,而其有能者又不见优异,无能者或反见亲宠,怨怒郁积,无所仲诉。平时既皆悍然有不服之心,一旦缓急,何由可恃?至于军中子弟,亦有素习弓马、谙晓战阵者,例皆不肯就本军投募,而朝廷反为之分责州郡,枉费钱物,拖拽短小生疏无用之人,以补军额。凡此数端,本末巨细,无不乖错。而所谓将帅者,私欲饱满,缵研有效,则又可以束装问涂,而望他军之积以为己资矣。故近岁以来,管军臣僚迁代之速,至有一岁而再易者。是则不惟军中利病无由究知,冗兵浮食日益猥众,而此人之所盗窃破费与夫送故迎新,百色支用,已不知其几何矣。”第580-587页;第2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3]《全宋文》卷2996,楼钥,《太府卿王公墓志铭》,“(淳熙)十五年冬,除利州路提刑,既奏事,进直显谟阁,改帅泸州。叙人与石门蛮互市纷争,蛮被杀伤者三。公谓蜂虿有毒,不可不备,奏易守臣,练兵习武。时忘战日久,士卒骄惰,分习劲弓强弩,躬自教督,军声大振。”第49-52页。第266册。
    [4]《全宋文》卷4978,范成大,《论兵制疏》,第284-285页。第224册。
    [1](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第435页;中华书局,2000年。
    [2]《全宋文》卷6355,傅伯成,《大宋故正议大夫守同知枢密院事致仕新安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赠特进资政殿大学士程公卓行状》,第281-291页。第280册。
    [3]《宋史》卷420《王埜传》,第12576页。
    [4](宋)梅应发、刘锡同著:《开庆四明续志》卷6,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87册,第423-424页。
    [5](宋)佚名撰:《宋季三朝政要》卷1,第517页;粤雅堂丛书二编第十三集,《中国野史集成》第6册,巴蜀书社1992年。
    [6]《宋史》卷477《李全传》,第13840-13841页。
    [1]《庆元条法事类》卷7,“监司巡历·令·军防令”,第123-124页。
    [2]《庆元条法事类》卷7,“按阅弓兵·令·赏令”,第135页。
    [3]《全宋诗》卷2838,赵万年,《腊月初三日虏人攻城以强弩射退获捷》,第33791页。第5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4](宋)刘克庄撰:《玉牒初草》卷1,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第725页;藕香零拾本,《丛书集成续编》第22册,上海书店,1994年。
    [5]《玉牒初草》卷1,第730页。
    [6](宋)吴自牧著,傅林祥点注:《梦梁录》卷2,第23-24页,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年。
    [7]《宋史》卷416《余玢》,第12471页。
    [8]《宋史》卷403《贾涉传》,第12209页。
    [1]《宋史》卷417《赵葵传》,第12499页。
    [2]《宋史》卷406《崔与之传》,第12259页。
    [3]《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一五,“(绍熙)四年四月十六日,诏淮东副总管、扬州驻扎马定远兴宫观,以守臣钱之望言,旧例副总管每遇大阅,必擐甲入教场,身先士卒,定远当春大阅,谒告不出,偃蹇失职,故有是命。”第4024页。
    [4]《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七,第6868页。
    [5]《宋史》卷415《葛洪传》,第12445页。
    [6]《全宋文》卷6374,袁燮,《边防质言论十事·论训习》,“虽然,教之而无以激厉之,则如勿教而已矣。今国家所恃者,大军也。虽曰教之,而激厉之术阙焉不讲。州郡亦然,禁旅厢卒,名之曰教,而无所激厉,犹不教也。凡人之情,孰不趋利。大军财用固自有余,为主帅者,视其技艺之精,月以一二千缗钱赉之,岁不过一二万计:州郡财用亦非甚乏,为郡将者,视其技艺之精,月以数百缗予之,岁不过数千缗计。厥费未为广也,而能使所在卒伍皆为精兵,岂非国家之大利耶?”第188-198页。第281册。
    [1]《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三七,“(嘉定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臣僚言:沿江○诸屯州郡有禁旅,盖欲专各缓急,岂容辄充私役?今不惟私役,至于寄居,皆得借事教阅披带,一切蠲免,平时不习纪律,不识行阵,方时闲辍恬,不为一(?)脱,有缓急何所倚?伏起严戒江上诸屯,依时教阅,并不许差借,私役诸路州军禁军,自监司守倅而下,不许占破役使,非法差出。须令逐日尽赴教阅,诸屯责总饷之官,诸路责帅臣,严行觉察,不测委官点检,如或违例,从实具申朝廷,将主帅守臣重赐惩戒,庶几武备修明。兼诸县土军、弓手近日专充州县役使、及下乡追呼教阅一事,尤不之问,乞并下诸路提刑同严切约束,违者提刑司从公奏劾,例行降黜,亦可为缓急之备。从之……”第6564页。
    [2]《宋史》卷195《兵志》,第4872页。
    [3]《宋史》卷195《兵志》,第4872页。
    [4]《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730页。
    [5]《全宋文》卷7311,陈耆卿《代上请研核郡县兵札子》,“臣闻有郡县之兵,有边陲之兵。边陲之兵,可急而不可缓者也:郡县之兵,似缓而实急者也。厥今郡县之兵,其数不为少矣,养之之费不为不殷矣。若是者,欲其卫民以固吾圉也。虽然,岂惟是哉!脱有缓急,则未免以其所以固吾圉者,而施之备塞,是郡县之兵,即边陲之兵也。臣昨以庸驽,按兵浙东,足迹回环,粗访底里。大率以养兵为困,不以练兵为急。老者,合汰也。今惧其汰而先鬻诸人,岂论其人之可兵邪?物故者,合去其籍也。今不去其籍而改刺其子弟,岂论其子弟之可兵邪?补之不度其材,敎之果有其法,犹之可也。今教之果何如哉?夫所谓路钤之按阅者,岁一及境而已。虽目睹其略,而不能心知其详也。其勇其怯,其工其拙,要在讲之以豫而持之以久,否则虚名而已矣。以一射言之,甲能而乙不能,人所知也。至射则不能者或中,而能者或不中,盖其私相替易,以诳主兵者之观听,甚可罪也。幸而察之,固无害,不察则能者不赏,而不能者赏矣。触类而观,其它固可想也。盖兵有敢死之气,而后有必生之理。平居肄习,既同儿戏,猝有调发,则闻金鼓而栗,对妻孥而泣,而曰:‘我将就死者也。'夫既自以为就死,则安望其却敌而生邪?夫古人之兵,有所谓以一当百者,贵精不贵多也。今若是,虽多无益。臣愚欲乞圣慈严饬诸郡,每于补刺之际,研核惟谨,以痛扫曩时之弊。至于简阅一事,兵官详督其目,守臣亲提其纲。兵之勤惰,兵官得以赏罚之;兵官之勤惰,守臣得以赏罚之。其有才艺精好者,优加旌别,岁上其名于密院;本路钤总,且时出不意以点摘按视之。务使人人自奋,出爪距以扞国,以之长城江淮,清风河洛,无不可者。惟陛下留神。”第19-20页;第319册。
    [1]《武经七书》,《司马法·严位第四》,第174页。
    [2]《先秦兵书佚文辑解》,《荀子·议兵》,第158页。
    [3]《宋史》卷193《兵志七》,“唐末士卒疲于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诸军悉黵面为字,以识军号,是为长征之兵。方其募时,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黯面,赐以缗钱、衣履而隶诸籍。”第4799页。
    [4]《全宋文》卷1205,司马光,《请罢将官札子》,第280-282页,第55册。
    [5]《全宋诗》卷465,刘敞,《南伐诗》,第5643-5644页。第9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6](宋)沈括撰,侯真平校点:《梦溪笔谈》卷25,第190页。岳麓书社,2002年。
    [1]《全宋诗》卷309,苏舜钦,《庆州败》,第3892页。第6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苏氏并没有亲历西北战场,此事可能来自于旁人所述。
    [2](宋)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卷4,军头司,第120页。中华书局,1982年。
    [3](宋)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金佗稡编》卷9,《遗事》,第757-758页,上册。
    [4]中华书局,1989年。《宋史》卷365《岳飞传》,“师每休舍,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子云尝习注坡马踬,怒而鞭之。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徇。卒夜宿,民开门愿纳,无敢入者。”第11394页。
    [5]《全宋诗》卷324,韩琦,《甲午冬阅》,“练士当时阅,临高共一观。势凭朝气锐,令入晓霜寒。事重三军国,形存八阵滩。烧烘旗帜动,雷吼鼓鼙干。画守谁能犯,循环莫见端。赴溪驱稚子,飘石走惊湍。弹压提封静,周旋四野宽。机深天地秘,知少古今难。寨巧花齐出,营新月未圆。全师充国眘。坚卧亚夫安,鹅鹳行虽卷,貔貅伎要殚。撒缰驰铁骑,迭箭取银盘。避槊身藏镫,扬尘足挂鞍。弩飞三刃剑,炮掷百星丸。饶管喧归队,肴觞足犒餐。父兄人自卫,凫藻众胥欢。有志铭燕石,无劳误汉坛。壮心徒内激,神武正胜残。”第402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册,此诗名为“甲午冬阅”,按韩琦生卒年(1008—1075),甲午年即为皇祐六年。
    [1]《宋史》卷284《宋庠传附宋祁》,第9597页。
    [2](宋)华岳撰:《翠微北征录》卷7《弓制》,贵池先哲遗书本,《宋集珍本丛刊》第78册,线装书局,2004年。
    [3]《全宋文》卷872,范镇,《宋景文公祁神道碑》,第292-296页。第40册。
    [4]《武经七书》,第203页,《尉缭子·制谈第三》。
    [5](宋)曾公亮撰:《武经总要》前集卷2,“教弩法”,第518页。明正德刻本,郑振铎主编:《中国古代版画丛刊(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6]《长编》卷351,元丰八年春正月壬子,第8404页。
    [1]《武经总要》前集卷2,“教弓法”:“凡矢量其弓,弓量其力,无动容,无作色,和其肢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谓之楷式。故曰:莫患弓软,服当自远:莫患力赢,常当引之。但力胜其弓,则容貌和,发无不中,故始学射,必先学持满,须能制其弓,定其体,后乃射之。然其的必始于一丈,百发百中,寸以加之,渐至百步,亦百发百中,乃为术成矣。或升的于高山,或置的于深谷,或曳或掷,使其的纵横前却不失所准,乃可以射禽与敌。凡弓恶左倾,箭恶直懦,颐恶傍引,头恶脚垂,胸恶前凸,背恶后倾,此射法骨髓之病也。身前竦,为猛虎方腾:额前临,为封儿欲斗;出弓,为怀中吐月;平箭,为弦上悬衡。此皆有容仪之善也。控弦有二术:无名指叠小指压大指,头指当弦直立,中国之法也;屈大指,以头指压勾之,此北边之法也。边法力小,利于马上;汉法力多,利于步用。然其妙,特在头指间。世人皆以其指末龊弦,则置箭曲,又伤其羽;但令指面随弦直立,即脱而易中,其致还乃过常数十步,古人以为神而秘之。胡法不使大指过头指,亦为妙耳。其执弓,欲使弛,前入扼弓巴,后当四指本节,平其大指,使承镞,却其头指,使不碍,则和美,其有声而快矣。”第518页。
    [2]《宋史》卷196《兵志十》,第4878页。
    [3]《武经总要》前集卷15,第681页。
    [4]《长编》卷247,熙宁六年九月辛丑朔,第6006页。
    [5]《长编》卷132,庆历元年秋七月丙寅,第3152-3153页。
    [1]《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巳,第5646-5647页。
    [2]《宋史》卷195《兵志九》,第4857页。
    [3]《长编》卷305,元丰三年六月己酉,第7427页。
    [4]《长编》卷293,元丰元年冬十月庚戌,第7149页。
    [5]《长编》卷385,元祐元年八月癸巳,第9373页。
    [6]《梦溪笔谈》卷3,第13页。
    [7]《长编》卷38,至道元年十一月己未,第823页。
    [1]《宋史》卷194《兵志八》,第4827-4828页。
    [2]《宋史》卷195《兵志九》,第4853-4854页。
    [3](宋)袁褧撰:《枫窗小牍》卷下,第370页;古今说部丛书七集,《中国野史集成》第9册,巴蜀书社,1992年。
    [4]《长编》卷245,熙宁六年五月癸亥,第5955-5956页。
    [5]《长编》卷203,治平元年十二月丙午,第4924-4925页。
    [6]《长编》卷158,庆历六年六月丙子,第3832-3833页。
    [7]《金史》卷87《纥石烈志宁传》,第1931页。
    [1]《全宋文》卷581,尹洙,《奏阅习短兵状》,第267-268页。第27册。
    [2]《长编》卷128,康定元年八月癸巳,第3032-3033页。
    [3]《长编》卷368,元祐元年闰二月丙申,第8879页。
    [4]《长编》卷500,元符元年秋七月庚申,“枢密院言:‘将校、军头、十将令转补者,委本将体量,不掩眼试五次,二十步见,若一次不同,减五步,掩一眼再试。但两眼共见二十步,或一眼全不见二十步,仍试上下马。如无病切,弓射五斗,弩踏一石五斗,枪刀、标牌手各不至生疏,并与转补。即有病切,精神尫悴,或将校年六十九,或经转补后犯奸盗,枉法率敛、减刻恐喝、强乞取赃,或再犯余赃放债与本辖人及贷本辖人财物,或逾滥情重以上,虽该降,并隔下奏听旨。如差出者,勾赴本将体量,在别州者,报所在州体量。排连长行充承局押官者,先取年五十以下、有两次以上战功人填阙,六人以上,填阙不足,即取一次战功人一名,每阙六人,更取一名:余取年四十以下,武艺高强无病切人,试两眼各五次,二十步见者选补。内步军以阙六分为率,先取弓手一分,次取弩手三分,次取枪牌刀手二分,更有零分者,依六分为率,资次取拣,周而复始。长行犯徒经决及二年,或军人因犯移配杖罪经三年,徒罪经四年,或已升拣军分又经一年,各无过犯,并听排连。不应充军人,已投状后,审会取放逐便,虽未给公凭,其请给差使并罢,有违犯,加凡人二等。不应充军人,于法许逐便者,并追纳元请投军例物讫,报合属去处,给公凭放逐便。如非品官之家,无例物回纳,愿依旧充军者听。'从之。”第11910-11911页。
    [5]《宋史》卷187《兵志一》,第4585页。
    [6]《长编》卷73,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己酉,“侍卫马军司言河北、河东禁军器过河,缘诸州军合用阅习木枪、弩弦等,望据数封记赍往,从之。”第1661-1662页。
    [7]《长编》卷292,元丰元年九月戊戌,第7141页。
    [1]《长编》卷51,咸平五年春正月甲寅,第1111页。
    [2]《长编》卷401,元祐二年五月戊寅,第9773页。
    [3]《长编》卷511,元符二年六月壬午,第12162-12163页。
    [4]《鄂国金佗续编》卷28,第1599页。
    [5]《长编》卷20,太平兴国四年夏四月壬申,“先是,上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剑舞,皆能掷剑于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见者无不恐惧。会契丹遣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数百人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曲尽其妙,契丹使者不敢正视。及是巡城,必令舞剑士前导,各呈其技,北汉人乘城,望之破胆。”第449页。
    [6](宋)范镇撰,汝沛点校:《东斋记事》卷2,“元吴叛时,杨侍读偕进神楯劈阵刀,尝以步卒五百人试于殿廷。其法,外环以车,内比以楯,楯刻兽状,设机使开阖,所以惊马,亦以御箭,当时人皆非笑之。其后王吉阵于兔毛川,贼以铁鹞子束阵,弓弩不可施放,乃以劈阵刀披其甲、豁马肷,马奔逸,堕崖壑死者不可胜计。自陕西用兵,惟兔毛川胜捷者,由劈阵刀也。铁鹞子,贼中谓之‘铁林',骑士以索贯穿于马上,虽死不堕,以豪族子亲信者为之。”第20页。中华书局,1980年。
    [7]《宋史》卷190《兵志四》,“秦凤路经略安抚使何常奏:‘自古行师用兵,或骑或步,率因地形。兵法曰:“蕃兵惟劲马奔冲,汉兵惟强弩掎角。”盖蕃长于马,汉长于弩也。今则不然。西贼有山间部落谓之“步跋子”者,上下山坡,出入溪润,最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有平夏骑兵谓之“铁鹞子”者,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来,若电击云飞。每于平原驰骋之处遇敌,则多用铁鹞子以为冲冒奔突之兵;山谷深险之处遇敌,则多用步跋子以为击刺掩袭之用。此西人步骑之长也。我诸路并塞之民,皆是弓箭手地分,平居以田猎骑射为能,缓急以追逐驰骋相尚。又沿边土兵,习于山川,惯于驰骤。关东戍卒,多是硬弩手及摽牌手,不惟扞贼劲矢,亦可使贼马惊溃。此中国步骑之利也。至道中,王超、丁罕等讨继迁,是时马上用弩,遇贼则万弩齐发,贼不能措手足而遁。又元丰间,刘昌祚等趋灵州,贼众守隘,官军不能进。于是用牌子为先锋,贼下马临官军,其势甚盛,昌祚等乃以牌子踢跳闪烁,振以响环,贼马惊溃。若遇贼于山林险隘之处,先以牌子扞贼,次以劲弓强弩与神臂弓射贼先锋,则矢不虚发,而皆穿心达臆矣。或遇贼于平原广野之间,则马上用弩攒射,可以一发而尽殪。兼牌子与马上用弩,皆已试之效,不可不讲。前所谓劲马奔冲,强弩掎角,其利两得之,而贼之步跋子与铁鹞子皆不足破也。又步兵之中,必先择其魁健材力之卒,皆用斩马刀,别以一将统之,如唐李嗣业用陌刀法。遇铁鹞子冲突,或掠我阵脚,或践踏我步人,则用斩马刀以进,是取胜之一奇也。”第4720-4721页。
    [1]《长编》卷47,咸平三年夏四月辛酉,第1012-1013页。
    [2]《长编》卷47,咸平三年九月辛丑,第1026页。
    [3]《群书考索》后集卷43,兵制门,第734页。
    [4]《长编》卷343,元丰七年二月癸巳,第8248-8249页。
    [5]《长编》卷293,元丰元年冬十月壬戌,“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如大名府城围四十馀里,炮手止有四人,其它挂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阙。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橹外,并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内留炮手三分,余并习挂搭,施用拒守器械。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岛比试升降。”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麻修城池楼橹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炮,余并习挂搭、拒守器械。其广各十一作工匠,并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每三年一替。自来所习禁书作艺,更不许传习。熙河路州军亦依此。'从之。”第7155页。
    [6]《宋会要辑稿》兵三之二七~二八,“(乾道)七年二月二日,带御器械王明言:得旨前去江南西路诸州军点拣土兵弓手,其能弓弩武艺者,十无二三。巡尉往往不晓军旅,窃见诸州军多有军中拣汰之人,每处添差一员,专一训练。以十分为率,五分习弩,三分习弓,二分枪,拣汰老弱,招收强壮填阙。诏:依。土兵令逐路安抚司,弓手令逐路提刑司,将见令阙额,行下逐州,限日近招填数足,添差训练官请给,按月批勘,不管拖积。”第6815页。
    [7]《全宋文》卷4589,虞允文,《论诸军弓弩宜分月拍试疏》,第95页。第207册。
    [1]《宋会要辑稿》兵三之一三,“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七日,枢密院言:河北、河东、京东西、京畿要害控扼及附近去处,每县各添差武臣县尉、本县指挥使各一员。招置土着有家产户籍人充弓手,以五百人为额。县大民众调度有余者,更许增置,不得过一千人,并知县兼领。内沿边知县,仍差武臣。诏:弓手五百人,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两石八斗力:中等二十人,各两石六斗力;下等六十人,各两石四斗力。短桩神臂弓一百人,上等二十人,各三石四斗力以上;中等二十人,各三石二斗力以上;下等六十人,各三石以上。弓箭手三百人,上等六十人,各一石一斗以上或马射九斗;中等六十人,各一石以斗或马射八斗;下等一百八十人,各九斗以上或马射七斗以上,并兼习长枪、柚棍,于内随宜差,兼牌手以充蔽捍,每州四县以上,置准备将领一员、部将一员,总领每旬遍诸县教习,遇统弓手人马出入,依将法。不及四县,令帅司措置。以临近县分兼隶,虽不及四县,而人数及二千人者,依四县法,更不兼附近别县。”第6808页。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9,绍兴三十二年夏四月庚午,绍兴三十二年(1162)“言者论诸军效用,旧无升进格法,昨降指挥,三岁与转一官,至承信郎止。然而国朝八资之制,自守阙进义副尉以上,自有磨勘年限,凡二十二年而后入品。今三岁而转一资,又有挽强之赏,八资可坐而致矣。近制,効用挽弓一硕,每岁一试,八箭中垛,与转两资,则是三岁而可获六资矣。况又转资一格,望特诏有司,讲求至当,别与定制。诏兵部看详。本部言,欲将转至守阙进义副尉之人,更不理到军三年,赏八箭以上转两资,显是侥冒,欲乞六箭上垛转一资,十箭以上转两资,若别行拍试者,依克敌弓例,每次增加一斗力至一硕五斗。”第3356页。
    [3]《全宋文》卷3947,李弥逊,《东南募兵画一状》,“……一、教法。契勘教阅自有常法外,自来军中利器,唯是弓弩,可以致远取胜。旧法春秋教阅,取事艺高强,只以斗力等第比较,不至大段适用。近年曾降指挥,逐州军兵以八分教弓弩,二分枪手,并兼以射亲比较高强,最为良法。其后缘诸州疑执申明不一,复依旧法。今来合依前降射亲比较高强指挥,更加优赏,以示激劝。不过年岁,皆为可用之兵。……”第204-208页。第180册。
    [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八五~八六,“绍兴五年四月十七日枢密院言: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申枢密院,得旨,大礼次年二月诸班直将校、亲从、亲事官合依自来条令,排转一次。本司契勘,令来转员引见诸班直年代上名,出职呈,试事艺,弓弩、破体枪、刀、标牌手输赢格法分作三等推恩,前行、后行、第三行并系依格法当殿传喝推恩。令有元自东京抄录到传喝格法,乞详酌施行,从之。弓箭手前后箭满、不破体,为前行;前箭满、破体,后箭满、不破体,为后行;前后满、破体,存箭一指、两指、三指,射箭不去掉下箭第一、第二次为后行;前箭满或存箭一指、两指、三指,后箭一把,为第三行;箭存一把,三次掉下箭弓了,弓掉下,弓身倒,为第三行;弩手踏上躬得,踏上望山子,一次射箭不去,踏上衮了,谤脚离镫子,后衮了为前行;获不发脚落,掉下箭两次,射箭不玄为后行;三次踏不上,掉下弩身,倒为第三行;枪手赢为前行,输为后行,输却与阙对人斗,赢为前行,掉下枪身倒为第三行;刀手赢为前行,输为后行,输却与阙对人斗,赢为前行,掉下刀身倒为第三行;标牌手赢为前行,输为后行,输却与阙对人斗,赢为前行,掉下标、掉下蒲、掉下牌身倒为第三行。”第3114页。
    [5]《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二,第7096页。
    [1]《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七,第7099页。
    [2]《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三二,第7117页。
    [3]《庆元条法事类》卷15,选举门,“试武艺·格·选试格”,第317页。
    [4]《文献通考》卷157,“兵考九·教阅”,又见《宋会要辑稿》礼九之三四,第545页。文字略有不同。
    [5]《齐东野语》卷20,“张仲孚”,第377-378页。
    [6]《全宋文》卷5928,楼钥,《论训练禁兵奏》,第191页。第263册。
    [1]《宋史》卷367《杨存中传》,第11436-11437页。
    [2]《全宋文》卷4589,虞允文,《论教荆鄂两军先足弓弩手疏》,“臣准三省枢密院札子,坐王彦札子,乞将荆鄂两军人数,教枪手四分、弓、弩手各三分。臣即将去年冬至今二月节次改拨教习之数纽计,见今枪手已不及四分,弓、弩手各及三分以上,仍每人各教用短枪,已于员琦回日开具奏知讫。臣窃详王彦所陈,谓御虏骑冲突莫如强弓劲弩,委合今日事宜。止缘未曾算计改拨见今教习之人,以致分数多寡,却有差互。今来更不须别有加损,且依旧人数教阅,务令斗力增加,以备战用。如将来有挽踏不进、斗力低小之人,却令改作枪手,以足四分之数。臣已将两军见教三色人分数比较多寡,别具札子进呈,仍行下两军施行外,伏乞睿照。”第96页。第207册。
    [3]《文献通考》卷157,“兵考九·教阅”。
    [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八五~八六,第3114页。
    [5]《宋会要辑稿》兵一六之五,“(淳熙)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归正、归朝、归明忠顺官同及拣汰离军官,各添差诸州军,不厘务差,遣别无管干职事,其间虽有艺能,无以自见,令诸军帅臣于本路逐州委近上兵官一员,专切管辖。依军中阶级法,逐州各别置教场,五月一次并赴教阅,寻常亦许习射、击球,内年六十以上及添差总管、路分钤辖、州钤辖并官至横行以上者免教。愿赴京听,每岁春秋二季合赴本州岛教阅,内有事艺精熟人,优加犒赏,若事艺杰出者,守臣及所委兵官连衔保明,申枢密院。……”第7031页。《宋会要辑稿》兵一九之三八,“(淳熙)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归正、归朝、归明忠顺官同及拣汰离军官,各添差诸州军,不厘务差,遣别无管干职事,其间虽有艺能,无以自见,令诸军帅臣于本路逐州委近上兵官一员,专切管辖。依军中阶级法,逐州各别置教场,五月一次并赴教阅,寻常亦许习射、击球,内年六十以上及添差总管、路分钤辖、州钤辖并官至横行以上者免教。愿赴京听,每岁春秋二季合赴本州岛教阅,内有事艺精熟人,优加犒赏,若事艺杰出者,守臣及所委兵官连衔保明,申枢密院……”第7099页。
    [1](宋)崔与之撰:《崔清献公言行录》卷1,第523页;清光绪刻本,《宋集珍本丛刊》第69册,线装书局,2004年。
    [2]《宋史》卷197《兵志十一》,“咸淳九年,沿边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砲,有触类巧思,别置砲远出其上。且为破砲之策尤奇。其法,用稻穰草成坚索,条围四寸,长三十四尺,每二十条为束,别以麻索系一头于楼后柱,搭过楼,下垂至地,栿梁垂四层或五层,周庇楼屋,沃以泥浆,火箭火砲不能侵,砲石虽百钧无所施矣。且轻便不费财,立名曰‘护陴篱索'。是时兵纪不振,独器甲视旧制益详。”第4924页。《宋史》卷197《兵志十一》,“开庆元年,寿春府造(?)筒木弩,与常弩明牙发不同,箭置筒内甚稳,尤便夜中施发。又造突火枪,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砲声,远闻百五十余步。”第4923页。
    [3]《阵纪注释》卷1,第23-24页。
    [4]《全宋诗》卷73,刘骘,《旧将》,第832页。第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5]《武经七书》,《孙子·军争第七》,第38页。
    [6]《群书考索》后集卷42,兵制门,第729页。
    [1](宋)秦观撰,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卷16,《谋主》,第625-62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2]《鄂国金佗碎编·续编校注》,《金佗续编》卷27,第1589页。
    [3]《武经总要》前集卷2“旗例”,第507页。
    [4]《武经总要》前集卷2,第505-507页。
    [1]《武经总要》前集卷2,“教平原兵”,第508页。
    [2]《武经总要》前集卷2,第511页。
    [3]《齐东野语》卷15,“曲壮闵本末”,第267-270页。
    [4]《梦溪笔谈》卷13,第98页。
    [5]《全宋诗》卷3576,蒲寿宬,《登师姑岩见城中大阅恍如阵蚁因思旧从戎吏亦其中之一蚁感而遂赋》,第42749页。第68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武经总要》卷7,“阵法总说”,第559页。
    [2]《武经总要》前集卷2,第508-509页。
    [1]《武经总要》前集卷2,第516页。
    [1]孟古托力著:《古代骑兵编制和训练之刍议》,《北方文物》1998年第4期,第66-74页。
    [2]《武经七书》,《吴子兵法·治兵第三》,第112页。
    [3]《宋史》卷364《韩世忠传》,第11368页。《全宋文》卷3491,孙觌,《韩世忠墓志铭》,第49-55页。第161册。记韩世忠练兵,“北方之俗善骑,壮士健马被铁衣数重,上下山坡如飞,矢刃不能伤,故常以骑兵取胜。公在靖康,蒐集东南恶少年敢死士为一军,教以击刺战射之法,号‘背嵬军',如古羽林、佽飞、射声、越骑之俦,履锋镝,蹈水火,无不一当百。于是胡马牧淮楚间,公至天长之大仪,与之遇。虏酋孛堇撻也拥铁骑奔突而前,背嵬者人持一长柄巨斧,堵而进,上砍其胸,下捎其马足,百遇百克,人马俱毙。又自出新意,创‘克敌弓',斗立雄劲,可洞犀象,贯七札,每射铁马,一发应弦而倒,虏大震骇,若有鬼神。”
    [4]《宋史》卷364《韩世忠传》,第11368页。
    [5]《宋史》卷364《韩世忠传附韩彦直》,第11369页。
    [1]《崔清献公言行录》卷1,第523页。
    [2]《东京梦华录注》,卷7,“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第193-196页。
    [3]《武经七书》,《六韬·犬韬·武骑士》,第503页。
    [4]《长编》卷341,元丰六年十二月癸酉,“诏:‘马军兵级年五十以下,武艺生疏,给限教习不成,或体肥及指臂有病,可以教习步军武艺者,并改刺步军。'”第8206页。
    [5]《宋史》卷190《兵志四》,“枢密院言:‘勇敢效用皆以材武应募从军,廪食既优,战马戎械之具皆出公上,平时又得以家居,以劳效赏者凡四补而至借职,校弓箭手减十资,淹速相远,甚非朝廷第功均赏之意。请自今河东、鄜延、秦凤、环庆、熙河路各以三百,泾原路以五百为额。第一等步射弓一石一斗,马射九斗,奉钱千;第二等以下递减一斗,奉七百至五百。季首阅试于经略司,射亲及野战中者有赏,全不中者削其奉,次季又不中者罢之……”'第4724-4725页。
    [6]《长编》卷118,景祐三年五月癸巳,第2786页。
    [7]《长编》卷264,熙宁八年五月甲申,第6477页。
    [8]《长编》卷333,元丰六年二月辛亥,“提举教马军所子弟赵惟简等奏:‘臣等系百姓,赴所习学,近及三年,及随王中正深入西界,收复州城。乞马步射各及一石五斗力上,情愿各加二斗,马步射各一石七斗力,步射六箭,马直、背射六、五箭,其箭数深浅,并乞依本所先拍试体例原降上垛箭数,引见呈试。”御批:‘宜令本系据所欲呈试事艺拍试闻奏。'”第8016-8017页。
    [9]《宋史》卷195《兵志九》,第4857页。
    [1]《长编》卷305,元丰三年六月己酉,第7427页。
    [2]《长编》卷388,元祐元年九月癸酉,第9437页。
    [3]《全宋诗》卷924,孔平仲,《观马射》,第10845页,第16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4]《长编》卷304,元丰三年五月丙戌,第7411页。
    [5]《庆元条法事类》卷15,选举门,“试武艺·格·选试格”,第317页。
    [6]《长编》卷132,庆历元年秋七月丙寅,第3152-3153页。
    [7]《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丁酉,“泾原路经略司奏:‘检准敢勇条节文,诸帅府敢勇以一百人为额,募有户籍行止,年二十己上,壮勇堪任使唤,稍识字,不曾犯徒,武艺中格人收补。又条诸招补格凡三等:第一等,步射弓一石一斗,马射九斗,每月料钱二贯文,米二石;第二等,步射弓一石,马射八斗,每月料钱一贯五百文,米一石五斗;第三等,步射弓九斗,马射七斗,每月料钱一贯文,米一石。已上兼习走马、射笋桩、马枪,及施用兵器稍熟收补……”第12290-12291页。
    [8]《长编》卷295,元丰元年十二月癸亥,“中书言:‘立大小使臣呈试弓马艺业出官试格:第一等步射一硕,发两矢,射亲十中三,马射七斗,发三矢,马上五种武艺,问孙、吴大义十通七,时务边防策五道,文理优长,律令大义十通七,如中五事以上,与免短使,减一任监当,三事以上免短使,升半年名次,两事升半年,一事升一季。第二等步射八斗,射亲十中二,马射六斗,马上三种武艺,孙、吴义十通五,策三道,成文理,律令义十通五,如中五事以上,与免短使,升半年,三事以上升半年,两事升一季,一事与出官。第三等步射六斗,射亲十中一,马射五斗,马上两种武艺,孙、吴义十通三,策三道,成文理,律令义十通三,计算钱谷文书五通三,如中五事以上,升半年,三事以上升一季,两事与出官。'从之。”第7188—7189页。《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二一,“元丰五年正月十七日诏:陕西集教场出等义勇、保甲,昨按阅官误以马步射弓相须拍试,其一艺应格者,不得解发。可再检视,元试弓弩一事应格,即解赴阙。……二十二日诏:三路集教,大保长除教骑人兼习马枪外,其教步弓弩兼习步枪,其团教保丁依元降指挥,二分教骑,兼习马枪;四分教弓,四分教弩,如不堪教弩者,即依开封府界敕,教枪虽多,不得过二分。”第6782页。
    [1]《武经总要》前集卷2,第509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4,女真军队打猎,“军马单行,每骑相去五七步,接续不绝,两头相望,常及一二十里,候放围尽,阿固达上马,去后队一二里,立认旗行,两翼骑兵视旗进趋。凡野兽自内赴外者,四围得迎射,自外赴内者,须主将先射。凡围如箕掌,徐进约三四十里,近可宿之处,即两稍合围渐促,须臾,作二三十匝,野兽进走,或射、或击,尽毙之。阿固达复设皮坐,撒火炙啖,或生脔,饮酒一两杯,骑散止宿。阿固达尝言:‘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其行军布阵,大概出此。”第33页。
    [1]《李纲全集》卷82,奏议,“论福建海寇札子”,“常存兵于两路镇压,仍下逐路帅司,委以措置战舰,招集水军水夫,常切教阅,令士卒习于风涛之险,以水夫驾舟,以官军施放弓弩、火药,虽贼棹飘忽,可以追逐掩击;殄灭一两头项,则余人有所忌惮,不敢觊觎妄作。庶几海邦之民,得被朝廷大赐。不胜幸甚。”第829页。
    [2]《全宋诗》卷1205,蔡肇,《江浒按舟师》,第13655页。第20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3](宋)王十朋撰,梅溪集重刊委员会编:《王十朋集》卷12,《观习水胜》,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4]《金史》卷81《高彪传》,第1823页。
    [5]《宋会要辑稿》兵一零之三三~三四,“(绍兴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知岳州范寅)其议战兵云:(范)寅前知岳州,曾勒(杨)么寨下王大,供贼寨二十,其诸寨事力不等,共有贼舡五百九十只,贼兵八千一百六十人。今首尾五年,其数必倍。然粮食阙乏,器械鲜少,官军之一,可以当其十。今约水陆兵各万人可以取胜,一、水军万人,探闻鼎州见管正义兵八千,拣点精锐,可得五千。潭州帅府若选五千,立可足备,不必远召荆鄂之兵,足矣。议战舟,云贼有车舡,如陆战之阵兵,鳅头舡如陆战之轻兵。官军亦当分此,今以出水军万人分五军,每军二千人,用车舡二只,容正兵二百五十人,将佐、稍工百人;鳅头舡三十只,每只容正兵五十人,并棹夫、押队共八十二人。常令附带钱粮,多集矢石,其行常与鳅头舡相附,使鳅舡一进一却,进必有所取,却必有所诱,亦计之上者也。议兵器云:贼有锐钩,柘义竹为柄,若以快刀芟其头刃,彼无能为矣。其胜贼之具,弓矢为上,钩枪次之,手刀又次之,又择十人牌砲手,使居前列,牌以卫我师,砲以击贼。徒议棹夫云,战兵恃其各善汩,没则缓不及事。当使战士亦谙棹夫之能,则必安而可用。今所责甚重,贼禄行罚,棹夫必与战士同赏,仍使士卒汰其不能者,使令乘载人兵,习其击刺,使战士习熟波涛,若履平地,何贼不胜乎?”第6935-6936页。
    [1]《全宋文》卷7328,包恢,《防海寇申省状》,第276-281页。第319册。
    [2]《全宋文》卷6382,袁燮,《武功大夫阁门宣赞舍人鄂州江陵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冯公行状》,“多勇悍者,释不杀,请于朝,亦以隶水军,教以击刺弓矢之技,卒获其用。”第340-348页。第281册。
    [3](宋)罗浚撰:《宝庆四明志》卷7,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87册,第100页。
    [4](明)宋濂等撰:《元史》卷161《刘整传》,第3787页,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
    [5]《武经总要》前集卷11,第613页。
    [6]《武经总要》前集卷11,第614页。
    [7]《齐东野语》卷18,“二张援襄”,第340-343页。
    [1]《金史》卷65《完颜郑家传》,第1553-1554页。
    [2]《全宋文》卷5285,杨万里,《海鰌赋》,“……海鳅万艘,相继突出而争雄矣。其迅如风,其飞如龙。俄有流星,如万石钟,霣自苍穹,坠于波中,复跃而起,直上半空。震为迅雷之隠谷,散为重雾之冥蒙。人物咫尺而不相辨,贼众大骇而莫知其所从。于是海鳅交驰,搅西揉东,江水皆沸,天色改容。 冲飙为之扬沙,秋日为之退红。贼之舟楫皆躏藉于海鳅之腹底,吾之戈铤矢石乱发如雨而横纵。马不必射,人不必攻,隐显出没,争入于阳侯之珠宫。……右采石战舰,曰‘蒙冲',大而雄;曰,‘海鳅',小而驶。其上为城堞、屋壁,皆垩之。绍兴辛巳,逆亮至江北,掠民船,指麾其众欲济。我舟伏于七宝山后,令曰:‘旗举则出江。'先使一骑偃旗于山之顶,伺其半济,忽山上卓立一旗,舟师自山下河中两旁突出大江,人在舟中踏车以行船,但见船行如飞,而不见有人,虏以为纸船也。舟中忽发一霹雳礟,盖以纸为之,而实之以石灰硫黄。礟自空而下落水中,硫黄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其声如雷,纸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瞇其人马之目,人物不相见。吾舟驰之压贼舟,人马皆溺,遂大败之云。”第16-17页。第237册。
    [3]《元史》卷156《张弘范传》,第3683页。
    [4]《李纲全集》卷32,《再和赵正之都运观水战三首》,第420-421页。
    [5](宋)周密撰,傅林祥点注:《武林旧事》卷3《观潮》,第54页;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年。
    [6]《枫窗小牍》卷下,“余少从家大夫观金明池水战,见船舫回旋,戈甲照耀,为之目动心骇。比见钱塘水军,戈船飞虎迎弄江涛,出没聚散,歘忽如神,令人汗下,以为金门池事,故如儿戏耳。至如韩蕲王困敌王天荡,飞轮八檝蹈军盘回江面者,更不知何如也。”第370页。
    [1]《全宋文》卷3491,孙觌,《韩世忠墓志铭》,第49-55页。第161册。
    [2]《宋史》卷450《张顺传》,第13248页。
    [3]《宋季三朝政要》附录,“卫王本末”,第557页。
    [4]《李纲全集》卷32,《次韵林茂南参谋观阅水战之作》,第420页。
    [5]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作“则进”。
    [6]《武经总要》前集卷11,第612页。
    [7](宋)许侗著:《虎钤经》卷2,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27册,第11页。
    [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秋七月丁未,第824页。《宋史》卷379《章谊传》,“请置水军于驻跸之地,且言:‘古舟师有三等,大为阵脚,次为战船,小为传令,皆可为战守之备。'诏淮南三宣抚措置。”第11686页。
    [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戊午朔,第195-196页。
    [2]《齐东野语》卷18,“二张援襄”,第340-343页。
    [3]《东京梦华录注》,卷7,“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第184-185页。
    [4]《宋史》卷121《志第七十四·礼二十四》,2833-2834页。
    [1]有关“平戎万全阵”与北宋政治、军事关系,参见业师陈峰《“平戎万全阵”与宋太宗》,《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第180-184页。
    [2]《长编》卷27,雍熙三年春正月戊寅,第606-607页。
    [3]《武经总要》前集卷7,第569页。
    [4]《长编》卷56,景德元年秋七月乙未,第1246页。
    [1]《宋史》卷289《葛霸传附葛怀敏》,第9701-9703页。
    [2]《武经总要》前集卷7,第563页。
    [3]《长编》卷174,皇祐五年春正月丁巳,第4192页。《涑水记闻》记为:“戊午,相遇于归仁铺。青使步卒居前,匿骑兵于后。蛮使骁勇者执长枪居前,羸弱悉在其后。前锋孙节战不利而死,将卒畏青令严,力战莫敢退者。青登高丘,执五色旗,麾骑兵为左右翼,出长枪之后,断蛮兵为三,旋而击之,枪立如束,蛮军大败,杀获三千余人”。卷23,第261页。《全宋文》卷573,余靖,《宋故狄令公墓铭》,“己未,至归仁铺,贼悉其众据高迎战,前锋遇之,少却,左第一将孙节死之。公亲执旗鼓,麾骑兵,左右驰出贼后,贼遂大败”。第116-120页。第27册。
    [4]此处据《欧阳修全集附录》卷1《欧阳修年谱》,第2602页。第6册。
    [5]《欧阳修全集》卷115,《论宣毅万胜等兵札子》,第1750-1752页。第5册。
    [6]《全宋诗》卷318,韩琦,《答孙植太傅后园宴射》,第3965-3966页。第6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7]《长编》卷132,庆历元年六月丙午,第3145-3146页。
    [8]《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巳,第5667-5668页。《东都事略》卷82《蔡挺传》所记载大概与此相同。
    [1]《李纲全集》卷84,奏议,《论进兵札子》,第843-849页,中册。
    [2]《武经总要》前集卷2,“日阅法”,第512页。
    [3]《长编》卷50,成平四年十一月辛巳,第1086页。
    [4]《长编》卷178,至和二年二月壬辰,第4306-4307页;见《宋会要辑稿》兵二六之二四,第7238页。
    [1]《全宋文》卷2795,宗泽,《乞回銮疏建炎元年十月通前后表疏系第八次奏请》,“臣又制造决胜战车一千二百辆,每辆用五十有五人,一卒使车,八人推车,二人扶轮,六人执牌辅车,二十人执长枪随牌辅车,十有八人执神臂弓弩随枪射远。小使臣两员,专干办阅习车事。每十乘差大使臣一员,总领为一队。见今四壁统制官,日逐教阅坐作进退左右回旋曲折之阵,委可以应用。”第336-337页,第129册。
    [2]参见王曾瑜先生《金朝军制》“女真的骑兵特点”一节,第140-144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李纲全集》卷62,奏议,“乞教车战札子”,“臣闻以步兵战者,不足以胜骑,以其善驰突也。以骑兵战者,不足以胜车,以其善捍御也。古之战者,必以车,……后世车战,有曰武刚车,有曰偏箱车,有曰鹿角车,皆与古制异,则便于其事而已。金人以铁骑胜中国,其说有三:而非车不足以制之,步兵不足以当其驰突,一也;用车则驰突可御骑兵,马弗如之,二也;用车则骑兵在后,度便乃出,战卒多怯,见敌辄溃,虽有长技,不得而施,三也。用车则人有所依,可施其力,部伍有束,不得而逃。然则车之可以制铁骑也,审矣。靖康间献车制者甚众,独统制官张行中者可取。其造车之法,用两竿双轮,推竿则轮转两竿之间,以横木管之;设架以载巨弩,其上施皮篱以捍矢石,绘神兽之象,弩矢发于口中;而窍其目以望敌,其下施甲裙以卫人足,其前施枪刃两重,重各四枚,上长而下短,长者以御人也,短者以御马也;其两旁以铁为钩索,止则联属以为营。体制简而运转速,真御戎之利器。其出战之法,则每车用步卒二十五人,四人推竿以运车,一人登车望敌以发弩矢,二十人执牌、弓弩、长枪、斩马刀,列车之两旁,重行,行五人,凡遇敌则牌居前,弓弩次之,枪、刀又次之。敌在百步内,则牌偃弓弩间发以射之;既逼近,则弓弩退后,枪刀进前,枪以刺人,而刀以斩马足。贼退,则车徒鼓噪,相联以进,及险乃止。以骑兵出两翼,追击以取胜。其布阵之法,则每军二千五百人,以五分之一,凡五百人为将佐卫兵及辎重之属,余二千人为车八十乘,欲布方阵,则四面各用车二十乘,车相联,而步卒弥缝于其间。前者其车向敌,后者其车倒行,左右者其车顺行,贼攻左右而掩后,则随所攻而向之,左右前后,其变可以无穷;而将佐卫兵及辎重之属,皆处其中。方圆曲直,随地势之便,行则鳞次以为阵,止则钩联以为营,不必开沟堑而筑营垒,最为简便而全固。昔卫青征匈奴,以武刚车自环以御敌,故能深入;马燧帅太原,制战车冒以狻猊,甲士列戟副之,故能兵冠天下;惟房管用之为贼所焚,而后世议者遂以谓车不可用。殊不知古之兵车,谓之革车,冒之以革者,正所以防火也。欲胜金人铁骑,使不得奔突持久以取胜,利器无以加此。今图画样制,及分合阵图,上尘圣览。乞降下御营司,制造教习,便殿按视,可以施用,即颁降帅府、要郡施行。”第665-666页。
    [1]《宋史》卷366《吴璘传》,第11416-11417页。“尝着《兵法》二篇,大略谓:‘金人有四长,我有四短,当反我之短,制彼之长。四长曰骑兵,曰坚忍,曰重甲,曰弓矢。吾集蕃汉所长,兼收而并用之,以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制其重甲,则劲弓强弩;制其弓矢,则以远克近,以强制弱。布阵之法,则以步军为阵心、左右翼,以马军为左右肋,拒马布两肋之间;至帖拨增损之不同,则系乎临机。'知兵者取焉。”第11420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八月癸巳,“(吴)磷阅兵河池,以新战阵之法。每战以长枪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强弓,次强弓,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约敌相搏至百步内,则神臂先发,七十步,强弓并发,次阵如之。凡阵以拒马为限,铁钩相连,俟其伤则更替之。遇更替则以鼓为之节,骑出两翼,以蔽于前,阵成而骑兵退,谓之‘迭阵'。”第2270页。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6,绍兴三十二年正月戊子,“时四川宣抚时四川宣抚使吴璘在河池,遣中军统制杜实传令于起等曰:‘军行并从队伍,勿乱次、勿殿后、勿践毁民舍、勿掠民财;逢敌欲战,必成列为阵,甲军、弓弩手并坐,视敌兵距阵约一百五十步,令神臂弓兵起立,先用箭约射之,前之所至,可穿敌阵,即前军俱发。或敌兵距阵约百步,令平射弓兵起立,用箭约射如初,然后全阵俱发。或敌兵直犯拒马,令甲军枪手密依拒马,枕、桧、(?)、刺,忠义人亦如之,违者并处斩。如敌已败,许忠义人乘其后追击之,必生获女直及金人与其首级,乃议赏,否则阙。其有以伪地兵为女直金人首级冒赏者,罪亦如之。'凡布阵之式,以步军为阵,必为左右翅翼;马军为左右肋,拒马环于左右肋之内,以卫步军。以一阵约计之,主管敌阵管制一、统领四,主阵拨发各一、正副将、准备将、部队将,则因其队为多寡。阵兵三千二百六十有三,步军居阵之内者一千二百有七,为阵心者一千,甲军枪手五百有二,神臂弓二百有二。平射弓二百有二。舆拒马者二百,居阵外分两翅副翼者五百六十有六,左翼二百八十有三,主阵将官二,平射弓二百一十有七,神臂六十四,右翼亦如之。马军居阵外,为左右肋者二百六十有一,将官二、训练一、管队十、队兵、乘骑二百四十八,右肋亦如之。虽其间有贴拨转增益之不同,而大略可类见矣。”第3311-3312页。
    [1]《全宋文》卷4130,张浚,《论枪弓弩队次序不得参错疏(绍兴三十二年)》,第31页。第188册。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9,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壬寅,“兴元都统制姚仲以大军至原州之北岭,与金人合战,官军大败。前一日,仲未至开边寨之十里,将以次日由九龙泉上北岭,令诸军弓弩尽满引行前,辎重队居后。平旦遇敌万余求战,仲以统制官卢仕闵所领马步军及陕西兵合为头阵,次以己所统部军六千四百十有八为四阵,随势便利分列之,又以统制官姚志所部兵为后拒,列为四隘。官军尽力鏖击,阵面开合凡数十,敌兵每一冲阵,率三十余众迭为进退。命辎重队随阵随乱,行不整。第一、第二阵方交锋,而第三第四已为金敌破拒马,而入阵心冲溃,辎重中隔,莫可应接。第五阵乃仲牙兵,死斗最久,自辰至未,人马死亡,枕籍满道,军遂大溃。志阵居第六,已踰两隘,行前者还破(报)诸阵尽为敌兵所败,志谓其徒曰:‘前军既败,我辈进亦死、退亦死,等死耳。进犹可生也。'遂悉其军,各务死战。未几,金人马军直前冲击,志令左军第四正将张傅传令:枪手尽坐,神臂弓先发,平射弓次之。起伏凡五,敌兵引退约二百步,志遂趣阵踰七八里,敌乃归南山原。”第3369页。
    [3]《全宋文》卷4590,虞允文,《论虏中衰弊令两军习拒马法疏》,第109-110页。第207册。
    [4]《宋史》卷403《张威传》,第12215页。
    [5]《宋史》卷368《魏胜传》,第11460-11461页。
    [1](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132,“后世用兵,只是胡厮杀,那曾有节制!如季通说八阵可用,怕也未必可用。当临阵时,只看当时事体排扒得着所在。如吴璘败虏于杀金平,前面对陈交兵正急,后面诸军一齐拥前,烂杀金人,这有甚陈法?且如用兵前陈交接,后陈即用木车隔了,不令突出。当吴璘那时,军势勇猛,将来隔了,一齐都斫开突前去,有甚陈法?看来兵之胜负,全在勇怯。又云:‘用兵之要,敌势急,则自家当委曲以缠绕之;敌势缓,则自家当劲直以冲突之。'”第3166页;中华书局,1986年。
    [1]《长编》卷38,至道元年十一月己未,第823页。
    [2]《全宋文》卷5928,楼钥,《论训练禁兵奏》,第191页。第263册。
    [1](唐)杜佑撰:《通典》卷157《兵十·典八二九》,“布阵讫,鼓音发,其弩手去贼一百五十步即发箭,弓手去贼六十步即发箭,若贼至二十步内,即射手、弩手俱舍弓弩,令驻队人收。其弓弩手先络膊将刀棒自随,即与战锋队齐入奋击。”中华书局,1984年。
    [2]《武经总要》前集卷2,“教步兵”,第508-509页。
    [3]《武经七书》,第577页,《唐李问对》卷中。
    [1]《长编》卷343,元丰七年二月癸巳,第8248-8249页。
    [1]《阵纪注释》卷1“教练”,第17页。
    [2]《全宋文》卷4558,李石,《武备疏》,第279-280页;第205册。
    [1]《武经七书》,第554页,《唐李问对》卷上。
    [2]《太白阴经》卷2《励士篇第十七》,第92页。
    [1](明)戚继光撰,邱心田校释:《练兵实纪·杂集》卷6,第333页,中华书局,2001年。
    [2]《中国军事通史》第15卷,范中义、王兆春、张文才、冯东礼著:《明代军事史》。
    [1](汉)司马迁撰:《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2](唐)魏征、令狐德菜撰:《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
    [3](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
    [4](后晋)刘晌等撰:《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5](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6](唐)杜佑撰:《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7](唐)李筌著,张文才、王陇译注:《太白阴经全解》[M],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
    [8](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9](元)脱脱等撰:《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10](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11](宋)杨仲良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M],影印宛委别藏本,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
    [12](宋)曾公亮撰:《武经总要》[M],影印明正德刻本,郑振铎主编:《中国古代版画丛刊(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13](宋)许侗撰:《虎钤经》[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2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以下凡标明“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者,均为上古影印本。)
    [14](宋)徐梦莘撰:《三朝北盟会编》[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国野史集成续编》(第4、5册),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
    [15](元)脱脱等撰:《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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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宋)沈括著,侯真平校点:《梦溪笔谈》[M],长沙:岳麓书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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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宋)徐度撰:《却扫编》[M],学津讨原第14集,《中国野史集成》(第9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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