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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基本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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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法治社会,人民与国家的基本关系主要体现为税收关系。税收关系中隐含着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人民之所以纳税,目的乃在于以所纳之税来购买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因此,人民不是纳税的仆役,虽然在宪法和法律上纳税被认定为一种义务,但并不是无限义务,人民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在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中,纳税人基本权处于核心的地位。所谓纳税人基本权,是纳税人享有的要求按照符合宪法的规定征税和使用税款的基本权利。纳税人基本权概念植根于社会契约,以宪法基本理念与基本价值为基础,强调国家征税的目的在于国民的福利。纳税人基本权摆脱了传统税法学片面强调税的“收入”层面而忽略了税的“使用”层面,割裂了税的征收与使用之间的关系的状况。它以广义的税为基础,站在纳税人立场上构筑税的概念,将税的征收与使用予以统一,强调对税的征收以及对税的用途实现“法的支配”。因此,纳税人基本权这一概念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深层次的关系,它直接针对国家征税、用税而发生,用以回答国家征税、用税行为、甚至国家政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集中体现了法治精神、宪政精神。
     纳税人基本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内容上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就自由权层面而言,认为税是国家对公民财产的一种强制性剥夺,从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人身权保障的角度出发,强调国家对公民财产的这种剥夺必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由此衍生出公民的依法纳税权、不受过分征收权、不受过度执行权、公平纳税权等权利。而从社会权的层面来看,一方面,强调税法整体秩序所彰显的价值体系,必须与宪法的价值体系相一致,在税法上不得有侵犯人性尊严,危害纳税人生存权的情形;另一方面,强调税款必须真正地“用之于民”以实现征税的目的,纳税人享有社会保障权。
     纳税人基本权兼具自由权与社会权双重属性,难免存在内在的紧张,在宪法上主要表现为私有财产权与社会保障权、法治国与社会国之间的冲突。私有财产权是一种“免于国家干涉的自由”,而社会保障权则是一种“由国家实现的自由”。社会国以调整现实社会不平为已任,勇于打破社会现状,而法治国则以保障个人自由权、财产权为前提,势必承认并维护现实不平等的现状。因此,现代国家无不在实践中探索协调两者之间冲突的办法。历史上,曾经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模式,一种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所奉行的私有财产权优先的模式,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所强调的社会保障权优先的模式。但两种模式均存在着弊端,都进行了并正在进行着自我矫正。此外,现代法治国家,均采取“租税国”体制,即国家不自行从事营利活动,国家任务推行所需的经费,主要依赖人民依据量能原则平等牺牲的税收来充实。对人民而言,牺牲了金钱给付保全了经济行为自由,是最小损害途径。租税国使国民与国家之间产生距离,为法治国家创造条件,即人民得保有私经济自由领域,得以自行选定目标,自行求其实现,而得以扩展私人与社会的发展空间。
     纳税人基本权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保障:采取“无代表无税”、预算的议会控制、独立的国家预算审计、保障纳税人财政知情权等财政的民主控制手段;立法方面,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司法方面,建立行政诉讼、违宪审查、纳税人诉讼等制度。
     与西方法治国背景下“民主过剩”所导致的“租税国危机”所不同的是,中国纳税人基本权保护面临的是由于“民主不足”与“法治不足”所造成的困境:一方面,在中国集权主义政治文化传统,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全能政府”观念影响下,中国政府总体上倾向于把税收问题仅仅当作一个经济问题来处理,回避其中的政治意义和影响,“无代表无税”、“税收法定”原则未得到严格的贯彻,纳税人对国家征税权缺乏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政府在使用税款方面,显得过于随心所欲,政府浪费严重的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却迟迟建立不起来。中国纳税人基本权保护的核心还是“控权”的问题。完善纳税人基本权保护的途径主要有: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参考并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租税国的逻辑、完善公共财政法律体系、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等。
In the modern society ruling of law, the fundament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 and the state is mainly reflected by the tax. Tax relations implicit the contract between the people and government, the reason why people paying taxes is in order to use the tax to purchase public goods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government. Therefore, people are not servants of paying taxes, although paying taxes is recognized as an obligation by the Constitutional law and the common law ,but isn’t an unlimited obligation. While people bear liability of paying tax, people have the inalienable rights at the same time.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at the core position among the whole rights of the taxpayer.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the right that the taxpayers have the fundamental right to claim the government to impose and use tax by the Constitutional law. The concept of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rooted in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based on the Constitutional ideals and values, emphasize that the purpose of taxation is for the national welfare. The concept of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gets rid of the condition that emphasizing on the“income”level and neglect the“use”level and split of the tax collection as well as use of the tax in traditional tax academic.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based on the conception of broad-based tax, and stand on the taxpayer's position to build the concept of tax, unite the collection and use of the tax, underline tax collection, as well as the use of the tax system to achieve“dominating by law”. Thus, the concept of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s reflects the deep-seated relation between the citizen and the state, is the basis of the taxpayers to fulfill tax liability and legitimacy of the system. It is directly against the state taxes and using tax, answers national tax, using tax act, and even the legitimacy of state power, embodies the spirit of ruling of law and the constitutional spirit.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a comprehensive right, possess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freedom right and the social right. On the right to freedom level, holds that the tax is a compulsory depriva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of citizens by the state. From the protection of citizen’s personal property and their personal rights, emphasizing that the deprivation of the state must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and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thus derives the rights of the right to pay taxes according to law, rights of freeing from excessive taxing and executing,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ax. From the point of social rights, on the one hand, emphasizing the general order of the tax law must be in recognition of the value system of the Constitutional law. Infringement of human dignity and against the taxpayer the right to life situations must be forbidden in the tax law. On the other hand,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taxation, tax must be really“benefit of the people”taxpayers have the right to social security.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has the aspect of the freedom rights and social rights, which inherently has inevitable tensions, mainly showed the conflict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nd welfare rights in the Constitutional law. Private property is a“freedom from interference by state”, while the welfare rights is a“freedom of achieving by the State”. Social country in order to adjust the reality of social injustice as their responsibility, courage to break the status quo, while the state ruling of law in order to protect individual freedoms and property as a precondition, it is bound to recognize and protect the reality of unequal status quo. Therefore, the modern state are all in practice and to explore co-ordination between the two conflicts. Historically, there have been two diametrically opposed models, one mode is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s a priority during the period of free capitalism, and the other one is welfare rights as a priority of socialism. However, two kinds of modes all have drawbacks. They have been conducted and is conducting a self-correcting. In addition, the modern state ruling of law, have adopted a“Tax State”system, that is, countries do not engage in profit-making activities themselves, nation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cessary funding for the task, mainly based on the tax which is assessed equally by taxpayer’s capability. To the people, the expense of the money paid is preserving freedom of economic behavior is the way to the smallest damage. Tax State makes the distance between the people and the State, in order to create conditions for ruling of law, that the people may retain private economic freedom, to be self-targeting, self-seeking its implementation, which expanding developing the private and social space.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mainly protected through the following democratic controlling instruments: taking "non-representative, non-tax", the budget of the parliamentary control, independent audit of the national budget , protecting the taxpayers’right to know finance.On the legislative front, developing taxpayers’rights protection Act. On the judiciary front, establishing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onstitutional review, the taxpayer’s litigation system.
     What's the difference with the "tax crisis in the country" caused by the background of the "democratic excess" of the western countries, China's protec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axpayers facing a dilemma caused by "democratic deficit" and "lack of ruling of law". On the one hand, in the China's totalitarian political and cultural traditions, as well as concept of "omnipotent government" formed the planned economy era,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ly tends to consider tax issues as a mere economic issue to deal with, avoid the political significance and impact
     The principle of "non-representative, non-tax" and“taxing by law”has not been strictly implemented, taxpayers are lacking of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state’s power of taxation. On the other hand, the use of tax is far too arbitrary, the Government has serious waste at the same tim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slow to be established. The core problem of protecting China's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is "controlling power" issue. Main channels of perfecting the ways to protect the taxpayer’s fundamental right are: to strengthen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reference and, to some extent, to follow the logic of tax country, improve public financial legal system, improve the social security legal system and so on.
引文
1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21页。
    2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草案之立法评估》,《月旦法学杂志》2006年第7期,第178页。
    3 [美]菲利浦·T·霍夫曼、凯瑟琳·诺伯格编:《财政危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1450—1789)》,储建国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4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11页;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3-43页。
    5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6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72页。
    7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8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非本国国民(本地区居民)的消费在离境时可以退税,即清晰地表明“无纳税人权利即无纳税义务”的思想。
    19本文的纳税人基本权概念渊源于日本著名税法学家、“北野税法学”的创始人北野弘久教授。
    20 [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第4版),张华青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3页。
    21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页。
    22 [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47页。
    2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21页。
    24刘剑文:《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72页。
    25实证研究以15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为例,在赋税方面,实行代议制的荷兰和英国比实行专制政体的西班牙和法国要重得多。参见,王绍光:《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在18世纪,英国光荣革命后的平均税率远远高于当时专制主义的法国,人民却似乎乐于缴税。法国的国王收更低的税,反而收得加倍艰难,人民也更加怨声载道,最终甚至导致了摧毁性的大革命。这就是一个新兴宪政国家的赋税和专制国家的赋税之间的天壤之别。参见,杨小凯:《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http: //blog. blogchina. com。
    26 [英]J·S·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2页。
    27 [美]理查德·派普斯:《财产论》,蒋琳琦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7页。
    28参见,许志雄等:《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368页。
    29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7-188页。
    30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曹钦白代前言。
    31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32学者指出,自秦王朝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之后,尤其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奠定儒家思想统治地位以后,中国历史上任何政治变迁都只限于人事的变更,而非政治秩序的更迭。政治学意义上的革命是指统治者的合法性发生了危机,而社会的力量相对强大,政府的力量相对弱小,社会通过直接摧毁旧制度、推翻旧政府的方式完成制度变迁,这样,新制度、新政府可以一次性地取代旧制度、旧政府。以此观照,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是人民忍无可忍的时候反抗暴君,而非反抗政治的原则,非政治学意义上的革命,中国社会陷入黑格尔所说的圆圈发展和诺斯的路径依赖。参见,张树义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
    33黄宗羲指出:每个王朝进行赋税制度改革后,农民负担虽短时间有所下降,但很快就会反弹,而且比改革前更重,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黄宗羲定律”是指封建朝廷赋税改革,将前面滥征的各种摊派与附加,与正税合在一起一并征收。然而改革后,政府“忘”了这一并征收的赋税本身已包含了摊派和附加,再次另行摊派。结果是改一次,赋税增加一回。参见,秦晖:《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2年第3期;李炜光:《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经济活页文选》2003年第4期。
    34参见,高军:《转型时期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延边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有一部分直接与地方政府征收的税费过重有关,例如1995年江西省政府突然决定将原来每头生猪约15元的屠宰税提高到30元,引起江西临川地区的农户不满,最高时有四县十乡约十万农民卷入。2009年,江西省南康市当局决定从2009年6月15日起执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大幅提高对家具业者的税收,受到了当地家具业者和居民的强力抵制,从而引发抗税群体性事件,最终使江西省宣布立即废除南康市这一不合理的税收政策。
    35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36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页。
    37翟继光:《论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化——中国税法学的革命》,载《财税法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8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39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40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16页。
    41 [日]北野弘久:《纳税人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4页。
    42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8页。
    43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48页。
    44 Christian Starck:《基本权的解释与影响作用》(演讲稿),许宗力译,载许宗力:《法与国家权力》,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477页以下。
    45 [日]北野弘久:《日本国宪法秩序与纳税者基本权》,陈刚、雷田庆子译,《外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第35页。
    46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47页以下。
    47高军:《试论当代中国宪政文化建设》,《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48 [日]杉原太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等译,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49日本学者三浦隆认为,宪法分析是承担提升社会任务的“既有政治性又有实践性的学问”,而不单纯是为学问而学问。参见,[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50刘剑文:《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51苏永钦教授主编的《部门宪法》,内容包括经济宪法、社会宪法、劳动宪法、教育宪法、文化宪法等等。参见,苏永钦主编:《部门宪法》,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
    52蔡茂寅:《财政作用之权力性与公共性——兼论建立财政法学的必要性》,《台大法学论丛》第25卷第4期。
     53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北野弘久所举出关于日本之财政法学研究课题,约略为:一、宪法论下租税概念之再构成。二、纳税者基本权之构筑。三、财政基本法之构筑。四、租税思想史之变迁。五、财政民主主义之具体展开。六、财政高权思想之分析。七、纳税者诉讼。八、预算、财政计划决定过程之实证分析。九、补助金之民主统制。十、预算、财政计划之民主统制。十一、财政投融资之民主统制。十二、租税(包含补助金)之民主统制。十三、预算法与税法之统合问题。十四、公债之民主统制。十五、决算之民主统制。十六、自治体财政权之具体研究。十七、地方行政税财政与地方自治。十八、地方交付税制度与地方自治。十九、地方团体之补助金制度与地方自治。二十、公债制度与地方自治。二十一、住民监查请求与住民诉讼。参见,北野弘久《新财政法学:租税法律主义论》,载北野弘久:《新财政法学?自治体财政权》,劲草书房,1983年版,第16—20页;转引自,廖钦福:《财政宪法与纳税者权利保障》,载许志雄?蔡茂寅?周志宏(主编):《现代宪法的理论与实现》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9月初版,注14。
    54其中具较代表性主要的有:周刚志:《论公共财政与宪政国家——作为财政宪法学的一种理论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朱孔武:《财政立宪主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我国台湾地区,学术界已初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财政宪法研究范式。参见,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黄俊杰:《财政宪法》,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学者廖钦福先生直接运用了财政宪法方法研究纳税人基本权,参见,廖钦福:《财政宪法与纳税者权利保障》,载许志雄、蔡茂寅、周志宏主编:《现代宪法的理论与实现》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版。
    61在西方学术界,契约法则是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有关国家理论研究的基点。例如,历史学家约瑟夫·R·斯特拉耶提供了迄今大概是最好的关于国家变迁的理论。国家产生的标志是,某区域的统治者开始区分私权和公权,并开始用公权保护私权,用公权为民众提供服务。此前的“国家”会掠夺私人财产,统治者的暴力是掠夺私产的工具。此后才有了更成熟的“主权国家”。参见,党国英:《大国何以崛起?》,《南方都市报》2006-11-27。
    62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2页。
    63谷春德、张宏生:《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
    64 [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65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0页。
    66 [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9页。
    67 [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页。
    68 [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6页。
    69丛日云:《西方政治法律传统与近代人权学说》,《浙江学刊》2003年第2期。
    70转引自,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第265页。参见,肖雪慧:《<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漫谈》,《东方文化》2002年第2期。
    71转引自,G·H·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40-441页。参见,肖雪慧:《<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漫谈》,《东方文化》2002年第2期。
    72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69页。
    7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3页。
    74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49-250页。
    75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03页。
    76 [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7第一,按照经济学和财政学的基本原理,在给定的市场需求函数下,任何开征新一种产品税(如燃油税基本上属于这一种)、资源税或提高其税率,均会减少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供给,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三角形的“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即减少社会总福利。这也就是经济学家们所常说的“哈伯格三角”(Harberger triangle)。第二,从宏观经济学上来看,企业所得税的增收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削弱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个人所得税的增收,则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增收,会抑制民间消费,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政府增加税收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些负面效应。第三,从税法学原理上来说,政府对企业和个人增收任何税收,都是政府公权力对个人私有产权的侵犯。但是,离开赋税,国家机器将不能运转,政府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任何单个人所无法提供一些必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又是任何一个社会均所“必要的恶”。既然税收是任何社会所“必要的恶”,“必要的恶”,毕竟是“恶”。“恶”,尽管不可能被尽除,从福利经济学原理上来看,就应该尽量减少。韦森:《税收不是好东西》,http://veisen.blog.sohu.com/139546588.html。
    78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57-58页。
    79早在1829年,美国政治家亨利·克莱就已明确指出:“政府是一个信托机构,而政府官员则是受托人;信托机构和受托人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设立的”。
    80 [德]亚图·考夫曼:《类推与“事物本质”——兼论类型理论》,吴从周译,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103页以下。
    81转引自,黄士洲:《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
    82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83秋风:《税负高低,谁说了算》,http://www.jiuding.org/Article/Class8/plwz/200712/643.html
    84转引自,黄士洲:《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0页。
    85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页。
    86王建煊:《租税法》,文笙书局1995年版,第3页。
    87陈清秀:《税法总论》(第四版),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1页。
    88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义务——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79页。
    89陈永良编著:《外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90刘军宁:《“税”的宪政解读》,《中国经济时报》2004-12-27。
    91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03-104页。
    92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第159-160页。
    93葛克昌:《论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法律性质》,载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9页
    94陈刚:《宪法化的税法学与纳税者基本权》,载[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译者序第9页。
    95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3页。
    96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2页。
    97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98 [美]布坎南:《民主财政论》,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6页。
    99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序言部分第3页。
    100在我国,这种观念影响颇深。前些年有人提出“为纳税人服务”的口号,却遭到批评。批评者说,政府不能光为纳税人服务,而要为全体人民服务,言下之意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人没有纳税。在“中国纳税人诉讼第一案”——“蒋石林诉财政局案”中,当地财政局官员认为已取消了农民税,对蒋石林是否具有纳税人身份亦提出了质疑。
    101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页。
    102张千帆:《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103王世涛:《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吗?——与张千帆教授商榷》,《时代法学》2006年第5期,第25页。
    104 [荷]亨克·范·马尔赛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1-142页。
    10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7页。
    106甘功仁:《纳税人权利专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年。
    107刘剑文、许多奇:《纳税人权利与公民的纳税意识》,《经济活页文选》第7期,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
    108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9莫纪宏主编:《纳税人的权利》,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
    110施正文:《论征纳权利——兼论税权问题》,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
    111杨萍:《如何重新认定和确立纳税人的法律地位》,《纳税人》2002年第8期。
    112庞喜凤:《论“公共财政”与纳税人权利》,《财贸经济》1999年第10期。
    113涂龙力、王鸿邀:《税收基本法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页。
    114参见,庞喜凤:《论“公共财政”与纳税人权利》,《财贸经济》1999年第10期;李香菊:《完善我国依宪治税的思考》,涉外税务2003年第10期;王鸿貌、李小明:《税收立宪论》,法学家2004年第2期;邱晓霞:《中外税收的宪法学比较》,成都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115例如,我国台湾地区著名税法学者黄俊杰教授运用宪法解释学方法对“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的纳税义务条款进行系统的解释,从而推导出其中包含着“税捐基本权”的内容。参见,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
    116人权的三分法主要参考耶林内克和何华辉教授的观点。参见,甘绍平:《人权伦理学》,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以下;杨海坤等:《宪法基本理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以下。
    117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页。
    118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作者序文。
    119 [日]北野弘久:《日本国宪法秩序与纳税者基本权》,陈刚、雷田庆子译,《外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第35页。
    120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页。
    121 [日]北野弘久:《日本国宪法秩序与纳税者基本权》,陈刚、雷田庆子译,《外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第38页。
    122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页。
    123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124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125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页。
    126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27参见,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葛克昌教授在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国际经验下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学术论坛上发言指出,世界各国的民主宪政运动都是由纳税人崛起而推动的。在民主国家,“国家”只是工具,人民不应为国家作出“特别牺牲”,而只应作出“平等牺牲”,纳税人作为国家的主人,与“顾客为尊”一样,其权利应该得到凸显。
    128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
    129陈敏绢:《日本纳税者基本权利之初探》,《财税研究》2004年第7期;陈敏绢:《浅谈日本纳税者权利宣言》,《税务旬刊》2004年6月,总第1899期。
    130廖钦福:《租税国理念与纳税者基本权之保障》,《税务旬刊》2002年5月,总第1824期;廖钦福:《财政宪法与纳税者权利保障》,许志雄?蔡茂寅?周志宏(主编)《现代宪法的理论与实现》元照,2007年9月初版。
    131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58页以下。
    132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60-62页。
    133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134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62-78页。
    135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页。
    136 [日]北野弘久:《和平、福利国家的发展与纳税者权利保护》,郭美松译,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1卷,第320页。
    137廖钦福:《租税国理念与纳税者基本权之保障》,《税务旬刊》2002年5月,总第1824期,第28页。
    138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作者序;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139北野教授在其税法名著《税法学原论》中系统地阐述了“纳税人基本权”的含义,并且将其一本税法论文集命名为《纳税人基本权论》。详见[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40陈刚:《税的法律思考与纳税者基本权的保障》,《现代法学》1995年第5期。
    142中国期刊网搜索,目前尚未见到以“纳税人基本权”为题名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而以之为题名的期刊论文除上述的陈刚先生一文外,仅见马存利发表在《中国税务》2007年第8期的《纳税人基本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关系》一文。国内翻译出版的北野教授税法代表性著作《税法学原论》和论文集《纳税者基本权论》分别仅印刷两千册和五百册,出版社亦非名社,并且出版后即未再版,对研究者而言,实在是一书难求。
    143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144转引自,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第75页。
    145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曹钦白代前言。
    146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8页。
    147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第2页。
    148陈慈阳:《宪法学》,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309页。
    149 [美]斯蒂芬·L·埃尔金:《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57页、161页。
    150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社会国、租税国与法治国理念》,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第9页以下。
    151陈清秀:《税捐法定主义》,载李震山等编:《当代公法理论——翁岳生教授六秩诞辰祝寿文集》,元照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
    152许育典:《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54页。
    153黄锦堂:《行政法的概念、起源与体系》,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
    154陈新民:《国家的法治主义》,《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25页以下。
    155 Dieter Hesselberger.Grundgesetz,Verlag Hermann Luchterhand,1990S.167ff.转引自,谢世宪:《论公法上比例原则》,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三民书局1994年,第120页。
    156许育典:《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第58页以下;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52页以下;陈慈阳:《宪法学》,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229页以下。
    157许育典:《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第58页。
    158黄茂荣:《论税捐法体系》,《植根杂志》21卷第7期,第15-16页。
    159陈清秀:《依法行政原则之研究》,载陈清秀:《税法基本原理》,东升美术印刷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1页。
    160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5页。
    161陈新民:《论宪法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载陈新民:《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页。
    162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40页;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11页。
    163 [英]洛克:《政府论》(下),矍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89页。
    164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47页。
    165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页。
    166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56页。
    167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48页。
    168陈清秀:《税捐法定主义》,载《当代公法理论——翁岳生教授六秩诞辰祝寿论文集》,元照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590-591页;[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页。
    169王鸿貌、陈寿灿:《税法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8页。
    170许宗力:《论法律保留原则》,载许宗力:《法与国家权力》,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32页。
    171黄茂荣:《税捐法定主义与税捐工具》,载黄茂荣:《税捐法论衡》,植根图书出版1990年版,第20页。
    172张劲心:《租税法概论》,三民书1979年版,第7页。
    173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64-65页。
    174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0-54页。
    175张守文:《论税收法定主义》,《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
    176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50页。
    177柯格钟:《税法之解释函令的效力——以税捐实务上娼妓所得不予课税为例》,成大法学第12期,第77页。
    178黄俊杰:《解释函令对纳税者之影响》,载《纳税者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179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陈清秀:《税法的法源》,《植根杂志》第11卷第11期,第2页;台湾地区“大法官会议”释字第217号解释明确揭示“租税法律主义”,解释“宪法”第十九条人民有依法纳税之义务,“系指人民仅依法律所定之纳税主体、税目、税率、纳税方法及纳税期间等项而负纳税义务。”此外,同旨的解释还有释字第151、167、198、210、217、219、241、315、330、361、367、397、413、415、420等多号解释。
    180 [美]施瓦茨著:《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页。
    181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通过一系列“大法官会议解释”对授权立法予以限制,例如,“大法官会议解释”释字第394号解释理由书指出:“凡与限制人民自由权利有关之事项,应以法律或法律授权命令加以规范,方与法律保留原则相符。故法律授权订定命令者,如涉及限制人民之自由权利时,其授权之目的、范围及内容须符合具体明确之要件。”释字第402号解释:“对人民违反行政法上义务之行为予以裁罚性之行政处分,涉及人民权利之限制,其处分之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应由法律定之,法律虽得授权以命令为补充规定,惟授权之目的、范围及内容必须具体明确,然后据以发布命令,方符‘宪法’第二十三条之意旨。”另可参照释字第313、346、390、524等号解释。
    182葛克昌:《租税优惠、平等原则与违宪审查-大法官释字第五六五号解释评析》,《月旦法学杂志》2005年1月,第116期,第146-147页。
    183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1页。
    184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71-73页。
    185葛克昌:《解释函令与财税行政》,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6页。
    186黄俊杰:《解释函令对纳税者之影响》,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187例如,释字第217号解释:“其事实认定方法的指示,也应以经验法则为基础,俾接近实质的真实。并应容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释字第218号解释:“有关事实认定的函令,除基于实用性原则考量外,更应斟酌年度、地区、经济状况等特殊性,以“力求客观、合理、使与纳税义务人之实际所得相当,以维租税公平原则”。释字第221号解释:“有关证据方法或证明责任的令函,也不得变更税法上举证责任之分配法则。”等等。
    188陈清秀:《税法的法源》,《植根杂志》第11卷第11期,第3-4页。
    189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4页。
    190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589页。
    191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119页。
    192黄茂荣:《法律漏洞之补充的方法》,《台大法学论丛》第13卷第1期,第4页注4。
    193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49页。
    194黄俊杰:《实质课税原则对纳税者之影响》,载《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195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51-53页。
    196陈清秀:《税捐法定主义》,载李震山等编:《当代公法理论——翁岳生教授六秩诞辰祝寿文集》,元照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599页。
    197各级政府给税务部门下达“税收任务”本身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导致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例如经济税源丰厚的地区,只以完成税收计划为工作目标,人为地留税不征,而经济税源较为贫乏,完成税收任务难度大的地区,税务部门却征收“过头税”,这种现象的存在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而“包税制”、税收人员的“税收竞争”(对税务人员分配任务,规定未完成处罚,超额完成按比例提成奖励),更使纳税人处于“有罪推定”的位置,在征税过程中,税务乱征人员往往取之尽锱镞,忽略了纳税人生存保障。
    198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49页。
    199黄俊杰:《纳税者之信赖保护》,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6页; 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释字第287号解释:行政主管机关就行政法规所为之释示,系阐明法规之原意,固应自法规生效之日起有其适用。惟在后之释示如与在前之释示不一致时,在前之释示并非当然错误,于后释示发布前,依前释示所为之行政处分已确定者,除前释示确有违法之情形外,为维持法律秩序之安定,应不受后释示之影响。我国大陆地区《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信赖保护原则。同年颁布的《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中规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201参见,黄俊杰:《纳税者之信赖保护》,《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5页。
    202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51页。
    203庄国荣:《解释函(令)的适用范围》,植根杂志第1卷第8期,第21-22期。
    204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83页。
    205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53-54页。
    206陈清秀:《税法的法源》,《植根杂志》第11卷第11期,第6页。
    207陈清秀:《税法的法源》,《植根杂志》第11卷第11期,第6页。
    208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71-73页。
    209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以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页以下。
    210 [英]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1-92页。
    211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30页。
    212黄俊杰:《税捐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作者序
    213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页。
    214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120页。
    215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45页。
    216葛克昌:《论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法律性质》,载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2页。
    217陈伯礼:《授权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8-83页。
    218 [美]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33页。
    219钟典晏:《扣缴义务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6-27页;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225页。
    220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50页。
    22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13页。
    222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4页。
    223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下)—基本人权篇》,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页。
    224李炜光:《中国的财产权与税收的宪政精神》,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0230。
    225 [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页。
    226 [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页。
    227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37页以下。
    228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基本人权篇》,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5-216页。
    229 [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230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0页。
    231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4页。
    232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7页。
     233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7页。
    234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6页。
    235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48页。
    236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第73页。经济学上的“拉弗曲线”理论是美国里根政府时期的供应学派的首席经济学家拉弗教授提出的,内容是:当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税基减小,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
    237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1页。
    238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60-161页。
    239葛克昌:《遗产规划与法治国理念》,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136页;黄俊杰:《纳税者之信赖保护》,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3页以下。
    240葛克昌、蓝元骏:《租税规划之宪法界限》,载林明鏘、蔡茂寅主編:《行政法实务与理论(二)》,元照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60页。
    241陈清秀:《财产权的保障与税捐的课征》,《植根杂志》第10卷第6期,第240页。
    242葛克昌:《租税国危机及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15-118页。
    243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0页。
    244葛克昌:《租税国危机及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18-126页。
    245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2页。
    246葛克昌:《租税国危机及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27页。
    247张永明:《租税法定主义之界限》,《月旦法学教室》第66期。
    248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6-177页。
    249葛克昌:《论纳税人权利保障法的宪法基础》,载吴从周等编:《论权利保护之理论与实践——曾华松大法官古稀祝寿论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
    250蔡维音:《.财产权之保护内涵与释义学结构》,《成大法学》第11期;蔡维音:《全民健保财政基础之法理研究》,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148-169页。
    251黄源浩:《从“绞杀禁止”到“半数原则”——比例原则在税法领域之适用》,《财税研究》第36卷第1期,第157-159页。
    252葛克昌:《论纳税人权利保障法的宪法基础》,载吴从周等编:《论权利保护之理论与实践——曾华松大法官古稀祝寿论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
    253葛克昌:《纳税人财产权保障》,载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
    254葛克昌:《纳税人财产权保障》,载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0-101页。
    255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5页。
    256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8页。
    257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第84页。
    258葛克昌:《纳税人财产权保障》,载葛克昌:《行政程序与纳税人基本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100页。
    259黄源浩:《从“绞杀禁止”到“半数原则”——比例原则在税法领域之适用》,《财税研究》第36卷第1期,第155页。
    260我国纳税成本过高问题已为公众所广泛关注,有关资料显示,美国收10元的税,成本只有5角钱,而我国的税收成本要占到税收额将近一半。目前我国有100万税务干部,而美国则只有10万人。
    261陈敏:《租税课征与经济事实之掌握》,载《政大法学评论》第26期,第19页。
    262陈清秀:《纳税人权利保障之法理——兼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草案》,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第66页。
    263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0页。
    264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265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草案之立法评估》,《月旦法学杂志》2006年第7期,第194页。
    266 Tipke/Lang,Steuerrecht,17Aufl.§21Rn.231.转引自,黄源浩:《从“绞杀禁止”到“半数原则”——比例原则在税法领域之适用》,《财税研究》第36卷第1期,第155页。
    267黄源浩:《从“绞杀禁止”到“半数原则”——比例原则在税法领域之适用》,《财税研究》第36卷第1期,第155页。
    268转引自:樊丽明:《税收法治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3页。
    269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3页。
    270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4-55页。
    271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下),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26-234页。
    272转引: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黄俊杰:《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273王鸿貌、陈寿灿:《税法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
    274林进富:《租税法新论》(增订二版),三民书局2002年版,第5页。
    275黄源浩:《从“绞杀禁止”到“半数原则”——比例原则在税法领域之适用》,《财税研究》第36卷第1期,第156页。
    276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1页。
    277黄茂荣:《税法总论:法学方法与现代税法》(第一册),植根法学丛书2005年版,第378页。
    278蔡维音:《全民健保财政基础之法理研究》,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165页。
    279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3页。
    280陈清秀:《纳税人权利保障之法理——兼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草案》,《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第60页。
    283 [日]小林直树:《(新版)宪法讲义》(上),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版,第333页。转引自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页。
    284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285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
    286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287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7页。
    288王首春:《租税》,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1933年版,第46-47页。
    289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68页。
    290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第28页。
    291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8-59页。
    292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2页。
    293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45-46页。
    294黄茂荣:《论税捐优惠》(上),《植根杂志》第22卷第9期,第15页。
    295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19页。
    296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8-59页。
    297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118页。
    298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299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386页。
    
    300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568页。
    301葛克昌:《两税合一之宪法观点》,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129页。
    302陈清秀:《推计课税》,《全国律师》1992年2月,第56页。
    303陈清秀:《纳税人权利保障之法理——兼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草案》,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第60-61页。
    
    304詹镇荣:《社会国原则——起源、内涵及规范效力》,《月旦法学教室》第41期,第32页。
    305胡玉鸿:《个人的法哲学叙述》,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306陈慈阳:《宪法学》,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486-488页。
    307胡玉鸿:《“个人”的法哲学叙述》,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61-65页。
    308蔡宗珍:《人性尊严之保障作为宪法基本原则》,《月旦法学杂志》1999年第45期,第99页。
    309李震山:《人性尊严之宪法意义》,载李震山:《人性尊严与人权保障》,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11页。
    310李震山:《多元、宽容与人权保障——以宪法未列举权之保障为中心》,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131-133页。
    311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04页。
    312萧淑芬:《论基本权核心概念之规范》,载萧淑芬:《基本权基础理论之继受与展望——台日比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
    313李震山:《人性尊严之宪法意义》,载李震山:《人性尊严与人权保障》,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3页。
    314黄桂兴:《浅论行政法上的人性尊严理念》,载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一)》,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1页;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03页。
    315法治斌、董保城:《宪法新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05页。
    316例如,印度藉学者、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生活质量》、《以自由看待发展》等著作中均论及了这一主题。
    317贺春临、周长城:《福利概念与生活质量指标——欧洲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的概念框架和结构研究》,载《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318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63页。
    319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59页。
    320林子杰:《人之图像与宪法解释》,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2006年硕士论文,第87页。
    321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0页。
    322许育典:《文化宪法与文化国》,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194页。
    323 [美]理查德·A·爱泼斯坦:《简约法律的力量》,刘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43页。
    324黄桂兴:《浅论行政法上的人性尊严理念》,载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一)》,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9页。
    325林子杰:《人之图像与宪法解释》,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2006年硕士论文,第87页。
    326李建良:《基本权利的理论变迁与功能体系-从耶林内克身份理论谈起”(上)》,《宪政时代》第27卷第1期。转引自,韩大元、冯家亮:《中国宪法文本中纳税义务条款的规范分析》,《兰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327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9页。
    328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96-198页。
    329陈清秀:《税法总论》(第四版),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50页;许育典:《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第78-79页。
    330转引自,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69页。
    331葛克昌教授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110页。
    332 [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页。
    333葛克昌:《综合所得税与宪法》,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杨小强:《税法总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117页。
    334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105页。
    335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草案之立法评估》,《月旦法学杂志》2006年第7期,第183页。
    336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5页。
    337葛克昌:《论纳税人权利保障法的宪法基础》,载《曾华松大法官古稀祝寿论文集——论权利保护之理论与实践》,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
    338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05页。
    339蔡维音:《全民健保财政基础之法理研究》,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153-154页。
    340 [日]宫泽俊义:《日本国宪法精解》,董璠舆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版,第234页;[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160页。
    341 [日]宫泽俊义:《日本国宪法精解》,董璠舆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版,第235页。
    342 [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页。
    343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6页。
    344葛克昌:《租税国家之婚姻家庭保障任务》,《月旦法学杂志》2007年第3期。
    345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02页。
    346陈清秀:《纳税人权利保障之法理——兼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草案》,法令月刊第58卷,第6期,第60页。
    347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页。
    348王首春:《租税》,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1933年版,第53页。
    349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157页。
    350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03-109页。
    351蔡维音:《全民健保财政基础之法理研究》,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157页。
    352王首春:《租税》,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1933年版,第36页。
    353我国台湾地区“大法官会议解释”释字第422号解释指出:“行政院”函释关于农地承租人全年家庭生活费用之核计方式,径行准用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办理役种区划现行最低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审核表中所列最低生活费支出标准金额之规定,“以固定不变之金额标准,推计承租人之生活费用,而未斟酌承租人家庭生活之具体收支情形及实际所生之困窘状况(诸如必要之医疗及保险相关费用之支出等),难谓切近实际,有失合理,与‘宪法’保障农民之意旨不符”。
    354葛克昌:《综合所得税与宪法》,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1-42页。
    
    355葛克昌:《综合所得税与宪法》,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356王首春:《租税》,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1933年版,第37页。
    357蔡维音:《全民健保财政基础之法理研究》,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156页。
    358葛克昌:《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0页。
    359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5页。
    360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73页。
    361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71页。
    362葛克昌:《量能原则为税法结构性原则》,《月旦财经法杂志》2005第1期,第98页。
    363西方税收理论认为,对奢侈品课税,人们可以不消费它或少消费它,这样并不影响生存。但生活必需品没有替代品,没有弹性,必须消费,这样穷人就会面临无法生存的困境。
    364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8页。
    365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5页。
    366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7-168页;相比之下,“三鹿奶粉”事件中因食用不安全奶粉产生了众多“结石宝宝”,暴露了我国奶制品行业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存在着三聚氰氨安全问题,但我国至今仍对进口婴儿奶粉还要收10%的关税、17%的增值税等税,其做法实值得反省。
    
    367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112页。
    368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页。
    369陈清秀:《税法总论》,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15-616页。
    370“社会保障权”是我国研究宪法、社会法、社会保障领域的学者通常使用的一个概念,美国学者常用“福利权”来表达,在日本被表述为“生存权”。
    371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372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73页。
    373 [英]洛克:《政府论》(下),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0页。
    374朱孔武:《财政立宪主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218页。
    375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82页。
    376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0页。
    377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5页。
    378 [日]小川乡太郎:《租税总论》萨孟武译,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57页。
    379参见,刘诚:《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第40-41页。
    380参见,陈新民:《“服务行政”及“生存照顾”概念的原始面貌——谈福斯多夫的“当作服务主体的行政”》,载陈新民:《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81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这种通过列举的方式来界定公民请求国家物质帮助的前提,难免挂一漏万,例如失业即未包含在内。
    382参见,王家福、刘海年主编:《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527页;钟明钊主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95页。
    383简玉聪:《日本社会保障法理论之再探讨——以生存权理论为中心》,载《黄宗乐教授六秩祝贺论文集(公法学篇)》(一),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89页以下。
    384蔡维音:《社会国之法理基础》,正典出版文化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51页。
    385 [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8页。
    386刘丽:《税权的宪法控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4页。
    387参见,石宏伟、周德军:《论社会保障权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江苏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第23页;李运华:《社会保障权原论》,《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5期,第28页。由于济贫时代社会救济制度的不良名声以及由此引起的接受救济给受助者带来的社会屈辱感,各国逐渐放弃了社会救济的提法,而逐渐采取社会救助的概念。参见,郭曰君、品铁贞:《论社会保障权》,《青海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120页。
    388 [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56页。
    
    389李鸿禧:《宪法与人权》,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444页。
    390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391李磊:《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09年第10期,第63-64页。
    392 [美]弗里德曼:《选择的共各国——法律、权威与文化》,高鸿钧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7页。
    393 [德]康德拉·黑塞:《德国联邦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70页。
    394 [荷]亨克·范·马尔赛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通过计算机进行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6页。
    395钟会兵:《作为宪法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基于文本与判例分析》,《学术论坛》2005年第10期,第119页。
    396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96页。
    397史探径:《世界社会保障法的起源和发展》,《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2期。
    398郑明政:《生存权的宪法规范与保障方式——检讨日本与美国学说及判例》,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1月,第66-67页;[美]查尔斯·A·赖希:《新财产权》,翟小波译,公法评论网www.gongfa.com。
    399杨冠琼:《当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0页。
    400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观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56页。
    401聂鑫:《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第26页。
    402 [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3页。
    403 [美]查尔斯·A·赖希:《新财产权》,翟小波译,公法评论网www.gongfa.com。
    404郑明政:《生存权的宪法规范与保障方式——检讨日本与美国学说及判例》,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1月,第70页以下。
    405胡敏洁:《福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00页以下。
    406杨成铭主编:《人权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275页。
    407参见,齐铱、徐永德等:《社会福利》,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86-87页。
    408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下),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页。
    409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
    410参见,秋风:《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新财经》2009年第11期,第42页;李炜光:《国民税负重否,政府无权断言》,《南都周刊》等178期。
    411 [美]桑斯坦:《为什么美国宪法缺乏社会和经济权利保障》,傅蔚冈译,学术交流网http://www.annian.net/。
    412 [美]L·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等译,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413张则尧:《财政学原理》,三民书局,1988年增订版,第7页。
    414陈爱娥:《自由-平等-博爱-社会国原则与法治国原则的交互作用》,《台大法学论丛》第26卷第2期,第126页。
    415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页。
    416 [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417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8页。
    418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44—146页
    419 [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
    
    420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8页。
    421许育典:《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78-79页。
    422黄锦堂:《行政法的概念、起源与体系》,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59-60页。
    423陈慈阳:《宪法学》,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252页。
    425参见,蔡茂寅:《财政作用之权力性与公共性——兼论建立财政法学之必要性》,载《台大法学论丛》(1996年)第25卷第4期,第71页。
    426奥地利财政学者Rudolf Goldscheid面对一次大战后奥地利的财政困境,提出了“是国家资本主义?或是国家社会主义?”的问题,他认为:对于战争所带来的财务负担,国家的租税制度已没有能力承担,需改造公共财的秩序,另外寻求一套财政系统,即在公共财政学的领域,必须将公共财(public property)的理论发挥到极致,进而成为法律秩序的基础,藉以保障、增益公共财,并提高其生产能力。此外,Goldscheid还认为,从财政社会学的观点來看,社会上自然发展的结果,将会是国家向人民的需求愈趋减少,而给予人民者,却愈益增加,因此一个规划完善的公经济体系,对于全体社会的所得来源而言,将是必要的。
    427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第3页。
    428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4页。
    429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1-12页。
    430转引自,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9页。
    431参见,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第24页。
    432参见,[美]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韩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33秋风:《税的本质特征是什么?》,载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第78页。
    434黄仕洲:《税法对私法的承接与调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博士论文,2007年,第37页。
    435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58-59页。
    436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81页。
    437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以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438转引自,葛克昌:《量能课税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
    439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39页以下。
    440转引自,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441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第66页、71页。
    442葛克昌、蓝元骏:《租税规划之宪法界限》,载林明鏘、蔡茂寅主編:《行政法实务与理论(二)》,元照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227页。
    443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62页。
    444 [日]三木义一:《海扎尔的税法学思想》,陈刚编译,《外国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第1页。
    445 [日]北野弘久:《纳税人基本权论》,陈刚、谭启平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446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7月,“论文摘要”部分。
    447葛克昌:《论纳税人权利保障法的宪法基础》,载《曾华松大法官古稀祝寿论文集——论权利保护之理论与实践》,元照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
    448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以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449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16页。
    450转引自,葛克昌: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48页。
    451葛克昌: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58-159页。
    452葛克昌:《遗产税规划与法治国理念》,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
    
    453李炜光:《中国的财产权与税收的宪政精神》,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0230。
    454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24页。
    455王怡:《国家赋税与宪政转型——对刘晓庆税案的制度分析》,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
    456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4页。
    457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第29页。
    458参见,李炜光:《征税权应归属人民代表大会》,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18385;李炜光:《中国的财产权与税收的宪政精神》,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0230。
    459王伦刚:《中国经济法的根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8页。
    460葛克昌:《两税合一之宪法观点》,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1-82页
    461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84页。
    462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463从价值观角度而言,私法自治的运作模式及其功能比国家公权力为之者有较高的水准。
    464陈新民:《公共利益的概念》,《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2页以下。W.Weustendfeld在1962年发表的《现代法律及国家思想的公益意义》一文中亦指出,为防止政府的滥权,认为个人应主动的、积极的以全力谋求自己的幸福及利益后不逮,方可以请求国家及社会予以援助。国家不是作为人民追求利益、幸福的监护者,而是要保障人民都有一个可以独立追求自己幸福的活动空间,故需以法律来界定这种空间的范畴。
    465葛克昌:《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8-39页。
    466葛克昌:《税法与民生福利国家》,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00页
    467转引自,詹镇荣:《德国法中“社会自我管制”机制初探》,载詹镇荣:《民营化与管制革新》,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168页,注4。
    468 Fleiner-Gerster, Allgemeine Staatslehre, 2Aufl.1995,S.455.转引自葛克昌:《制度性保障与地方税》,法令月刊,第59卷第5期,第7页。
    469詹镇荣:《补充性原则》,《月旦法学教室》2003年第12期,第34-35页。
    470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8页。
    471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7页。
    472转引自,葛克昌:《社会福利给付与租税正义》,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68页。
    473葛克昌:《规费地方税与自治立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5页;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页。
    474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57页。
    475 1972年,奥茨(Oates)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提出的“奥茨分权化定理”认为: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要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民众,更了解辖区内选民的需求。奥茨甚至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被创建出来,是由于偏好在地方区域内都相差无几,而在地方区域之间却相差悬殊。参见,苗连营、程雪阳:《分税制、地方公债与央地财政关系的深化改革——基于立宪主义的视角》,《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476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
     47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478熊伟:《论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http://www.cftl.cn/show.asp?c_id=21&a_id=903。
    479李子旸:《现行税制有哪些弊端》,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第89页。
    480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2页;[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4-315页。
    481税收中的纳税人“同意”因素对税收制度的维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者研究表明,实行代议制的政体比实行专制王权的政体更有利于汲取财政收入。实证研究以15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为例在赋税方面实行代议制的荷兰和英国比实行专制政体的西班牙和法国要重得多。在18世纪,英国光荣革命后的平均税率远远高于当时专制主义的法国,人民却似乎乐于缴税。法国的国王收更低的税,反而收得加倍艰难,老百姓也更加怨声载道,最终甚至导致了摧毁性的大革命。这就是一个新兴宪政国家的赋税和专制国家的赋税之间的天壤之别。其实原因也简单,那就是代议制表达了人们的参与意志,立宪制度为赋税提供了足够的政治合法性,一个较高的税率是民众认同的结果。参见:童春林:《财政立宪问题探析》,《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第155页。
    482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6页。
    483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484刘守刚:《西方宪政发展中的税收动因研究》,《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485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4页
    486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页。
    487参阅刘启戈:《世界中世纪史》(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67页。
    488宪政民主政制的核心是限制政府征税权,是政府的财政支出要透明,要受议会代表的实质性地制约和投票批准。参见,韦森:《税收不是好东西》,http://veisen.blog.sohu.com/139546588.html。
    489刘守刚:《西方宪政发展中的税收动因研究》,《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490 [美]C·H·麦基文:《宪政古今》,翟小波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8页
    491许志雄等:《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346页
    492 [美]查尔斯·A·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页。
    493 [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47页。
    494转引自,秋风:《什么样的税制才算优良?》,载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2007》,第81页。
    495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页。
     496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184页。
    497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2页。以英国为例,1215年《大宪章》第12条规定议会的征税同意权;1628年《权利请愿书》在第1条开宗明义地再次重申这一原则,使得议会对于国王的财政收入权限获得绝大的控制权;其后议会的统制权乃渐次及于国王(政府)的财政支出事项,1911年通过的《国会法》,在第1条即对岁出应受议会审议一事设有明文规定。
    498蔡茂寅:《预算过程的统制》,载许志雄等:《现代宪法论》,2000年版,第359-360页。
    499范毅:《中国宪法文本上的“财政”概念群》,《财贸研究》2008年第6期,第128页。
    500李炜光:《<预算法>修订的思想底蕴》,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0260。
    501 [美]乔纳森·卡恩:《预算民主:美国的国家建设和公民权(1890—1928)》,叶丽娟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502黄世鑫等:《政府预算》,空中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115页。
    503 [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5-316页。
     504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下),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96-597页。
    505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506例如,2006年7月1日美国新泽西州州长签署了一个17号行政令,下令新泽西州州政府除警察、消防队、监狱等“基本的”政府部门以外的“非基本的”政府部门都暂时关闭,这些部门的公务员都临时下岗。起因在于:根据新泽西州的法律,在每年新的预算被州议会批准通过之前,政府不应当有新的花销。2006年州预算批准截止日期是7月1日,新泽西州议会没能在该日之前通过新的年度预算,于是州长下令冻结那些“非基本政府部门”的运行。州议会之所以未能通过州政府的提案,原因是,新泽西州政府面临45亿美元的赤字,为此州长在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做法,其中最大的建议是要求将新泽西州的消费税从6%提高到7%(意味着每一个家庭平均一年多开支275美元左右),期望以此每年获得11亿美元的进帐,而这个提议遭到由民主党控制的州议会的反对,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错过了预算批准的截止日期,于是出现州长下令关闭“非基本的”政府部门。但是,无论州长还是州议会都得罪不起选民。固然,增加税会得罪选民,然而一部分公共服务长期关闭以及大量公共雇员的“临时下岗”,同样也会惹恼选民。于是,从7月1日州长签署17号令起,州政府和州议会开始马不停蹄的谈判,连美国国庆日的假日都不休息了,州长据说也“睡在了办公室”。7月6日,州议会里的民主党内部达成了妥协,表示愿意接受消费税从6%增加到7%,但是作为条件,由增税所得的收入,其中有一半必须用于缓解由于高不动产税对老年人口造成的压力。7月8日,这一提案在新泽西州议会的上下两院通过,很快州长签署了19号行政令,下令解除17号令,各个“非基本的”政府部门重新开张,直到7月10日,基本上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恢复工作,新泽西这场“预算战役”才平息下来。参见,刘瑜:《哪怕只增百分之一的税》,载刘瑜:《民主的细节》,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8-13页。
    507秋风:《什么样的税制才算优良?》,载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第84页。
    508萧文生:《现代民主法治国原则下的政府审计制度》,《中正法学集刊》第18期,第3页。
    509程洁:《国家审计监督的现代化与法治化》,《中国审计》2003年第1期,第37页。
    510李季泽:《国家审计的法理》,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第11页、第21页。
    514 [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49页。
    515参见,宋槿篱:《关于财政公开问题的研究》,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38页以下。
     516楚望台:《各国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第107页。
    517葛克昌:《租税国危机与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08页。
    518李一花:《“财政自利”与“财政立宪研究”》,《当代财经》2005年第9期,第44页。
    519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06页。
    520转引自,葛克昌:《租税国危机及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95页。
    521 [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522 [美]B·盖伊·彼得斯:《税收政治学——一种比较的视角》,郭为桂、黄宁莺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179页。
    523布坎南所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有两项核心要素:一是将政治视为交易的概念,即政治领域是各种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谈判场所;二是经济人模型,即政府首先是一个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私性组织。参见,[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诺斯的国家理论所设计的国家模型中,统治者以自身福利或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具体而言,其目标有二: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原则,以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标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但是,诺斯指出国家的上述两个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当二者一致时,国家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当二者不一致时,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就是所谓的“诺斯悖论”。参见,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0页。
    524刘蓉、刘为民:《宪政视角下的税制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刘丽:《税权的宪法控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页。
    525 [美]詹姆斯·M·布坎南、理查德·E·瓦格纳:《赤字中的民主》,刘廷安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77页。
    526 [美]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平新乔译,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30页。
    527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528 [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张瑞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3页以下。
    529 [美]孙斯坦:《自由市场与社会主义》,金朝武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5页。
    530转引自,李龙、朱孔武:《财政立宪主义:我国宪法时刻的理论基础》,《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
    531陈必福:《财政立宪:我国宪政建设之路径选择》,《亚太经济》2005年第6期,第93页。
    532参见,宋佳政:《从纳税者权利保护宪章、宣言——论纳税者基本权之建构》;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3-9页;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第2-4页;陈敏绢:《日本纳税者基本权利之初探》,《财税研究》2004年7月。
    533萧红:《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国际趋势》,《中国税务报》2001-8-7。
    534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535 [英]戴维·M·沃克编:《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764页。
    536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475页。
    537转引自,邱汉平:《宪法上关于人民之权利规定之商榷》,载《邱汉平法学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8页。
    538 [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版,第74页。
    539纳税人基本权中已为具体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权利受到公权力的不当侵犯,可以通过正常的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而纳税人基本权中尚未被具体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权利内容往往要通过司法违宪审查、纳税人诉讼等途径救济。由于纳税基本权救济方面的行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并无不同,本文不再赘述。
    540 [美]杰斐逊:《杰斐逊文集》,刘祚昌、邓红风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11页。
    541 [美]史蒂芬·霍姆斯:《先定约束与民主的悖论》,载埃尔斯特等编:《宪政与民主》,潘勤等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4页。
    542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34页。
    543我国台湾地区“宪法”第19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司法实践中“大法官会议”通过一系列解释文最终确立了“租税法律主义”。
    544李刚、周俊琪:《从法解释的角度看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与税收法定主义—与刘剑文、熊伟二学者商榷》,《税务研究》2006年第9期。
    545饶方:《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务研究》1997第1期,第18页。
    546张守文:《论税收法定主义》,《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59页。
    547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19-23页。
    548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25页以下。
    549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27页以下。
    550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以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以下。
    551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34页。
    552黄俊杰:《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第34、38页。
    553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第39页。
    554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555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页。
    556违宪审查主要有四种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院通过受理公民的诉讼来行使违宪审查权模式、以由专门的机关,如法国的宪法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和以德、俄等国的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模式。据统计,现在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仿效美国模式,近40个国家实行专门机关审查制,采用“自己监督自己”的立法机关审查制则为数不多,且大多属议会至上或权力机关至上的国家。
    557 [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宪政与权利》,郑戈等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35页。
    558葛克昌:《量能课税与所得税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
    559黄俊杰:《纳税者权利之维护者》,载《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页。
    560葛克昌:《综合所得税与宪法》,载葛克昌:《所得税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葛克昌:《地方课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565张弘:《欧盟宪法公民社会权司法救济及借鉴》,《北方法学》2009年第6期,第21-22页。
    566钟会兵、李龙:《社会保障权可诉性分析:背景、规范与实践》,《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第761-762页。
    567参见,聂鑫:《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第27页。
    568参见,李建良:《基本权利理论体系之构成及其思考层次》,《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第九卷第1期,第39页以下。
    569 [德]康德拉·黑塞:《德国联邦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68页、162-163页。
    570转引,聂鑫:《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第27页。
    571 [日]阿部照哉等:《宪法》,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页;[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林浩泽,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以下;[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白云海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159页
    572 [美]L·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等译,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139页。
    573张雪莲:《南非社会权司法救济的方式评析》,《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169页。
    574 [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30页。
    575参见,张雪莲:《南非社会权司法救济的方式评析》,《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168页。
    576参见,陈新民:《论社会基本权利》,载陈新民:《法治国公法学原理与实践》(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4-85页。
    577转引,聂鑫:《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第28页。
    578转引自,王建学:《论社会保障权的司法保护》,《华侨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89-90页。
    579钟会兵、李龙:《社会保障权可诉性分析:背景、规范与实践》,《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第765页。
    580张弘:《欧盟宪法公民社会权司法救济及借鉴》,《北方法学》2009年第6期,第22-23页。
    581参见,龚向和:《通过司法实现宪法社会权——对各国宪法判例的透视》,《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第131页以下。
    582钟会兵:《论社会保障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学术论坛》2009年第10期,第162页。
    583程明修:《宪法基础理论与国家组织》,新学林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198-200页。
    584参见,孙迺翊:《社会救助制度中受救助者的人性尊严保障》,月旦法学杂志2006年9月,第136期,第73-74页。
    585 [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页以下;[日]阿部照哉等:《宪法》,周宗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页以下;[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林浩泽,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以下。
    586龚向和:《通过司法实现宪法社会权——对各国宪法判例的透视》,《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第131页。
    587胡锦光:《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361页。
    588参见,王建学:《论社会保障权的司法保护》,《华侨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90-92页。
    
    589周永坤:《宪政与权力》,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95-226页。
    590 [日]北野弘久:《纳税人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591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32页。
    592 [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423-427页。
    593 [日]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07-308页。
    594 [日]田中英夫、竹内昭夫:《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李薇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9-60页。
    
    595 [日]北野弘久:《纳税者基本权论》,陈刚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6-101页。
    596王琤:《纳税人权利保护探析》,华东政法大学大学法律硕士论文2005年,第26页。
    597梁慧星:《开放纳税人诉讼,以私权制衡公权》,《人民法院报》2001-4-13。
    598王明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1页。
    599王明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53页。
    600徐孟洲:《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5页。
    602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603张献勇:《浅谈设立纳税人诉讼制度》,《当代法学》2002年第10期。
    604 [日]田中英夫、竹内昭夫:《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李薇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
    605 2008年3月18日,温家宝总理温家宝在答中外记者问中指出,我们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606参见,刘瑜:《民主的细节》,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
    607参见,贺卫方:《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08参见,[美]罗伯特:《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袁天鹏、孙涤译,世纪出版集团、格致出版社2007年版。
    609参见,高军:《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论纲》,《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621 [英]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页。
    622在我国,由于税收事实上由行政单方面决定,这样的制度安排必然使追求财政收入增长成为政府追求的目标。因为行政部门是政府花钱的主体,由它来决定税,必然从自利的角度出发,只会想办法加税而不是减税。事实上,这种情形近年来在我国已经发生,自1995年以来我国税收连续12年平均增长20%,而GDP平均每年增长却不到10%,至于全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更低于GDP的增长率。有数据显示,从1997年—2004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了204.7%,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却只增长了82.6%,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只增长了40.5%,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使其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2003年—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20.4%、25.7%、20%、21.9%、31.4%,而同期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速却只有19.2%、15.4%、18%、14.6%、6.8%。参见,曹新:《中国应该进入减税时代吗?》,《中国青年报》2008-10-13
    623由于政府征税权缺乏有效的约束,极大地刺激了政府扩大支出的欲望,财政支出规模追逐着税收而迅速膨胀,推动着政府的职能和规模的无限扩张,税征得越多,政府越大,而政府越大,税的需求也就越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就是秦晖教授所总结的“黄宗羲定律”。
    624诺斯曾提出“路径依赖”学说,强调一个国家在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历史文化因素产生的影响。
    625 [英]埃德蒙·柏克:《美洲三书》,缪哲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5页。
    626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显示无财产权即无自由。参见:[美]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韩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美国学者理查德·派普斯《旧体制下的俄罗斯》中认为,在苏联时代达到巅峰状态的极权主义可以溯源到俄罗斯历史上长期实行的“家长式专制”。这一体制没有把统治权和财产权分开,主沙皇同时担任其王国的统治者和所有者的角色。参见:[美]理查德·派普斯:《财产论》,蒋琳琦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内容简介”第3页。
    627高军:《试论当代中国宪政文化建设》,《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628《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律)收录的4300余种图书中,竟无一部税法研究方面的图书。参见: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律),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
    
    6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6页。
    6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7页。
    631刘剑文著:《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页
    632严振生编著:《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633刘剑文:《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页。
    634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635赵世义、刘连泰、刘义:《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第3期。
    636吉永生:《“审计风暴”可否刮出民主财政来》,《创造》2004年第9期,第43页;刘军宁:《从民生财政到民主财政》,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d06fb0100gczl.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637江国华、韩姗姗:《从村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宪法与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视角》,《岭南学刊》2007年第2期,第20页。
    638参见,[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639蔡茂寅:《财政作用之权力性与公共性——兼论建立财政法学之必要性》,《台大法学论丛》1996年第25卷第4期。
    643葛克昌:《宪法国体——租税国》,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45页以下。
    644中国财政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财政年鉴》(2004),中国财政杂志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
    645但我国财政现状有一个特殊之处在于:我国税收收入以外,还存在着一个庞大的非税收入,其数目几乎相当于正式的税收收入。
    646季卫东:《中国宪法改革的途径与财产权问题》,《当代中国研究》1999年第3期。
    647目前,在法治较为健全的国家,政府税收总收入中,所得税比重均在40%以上,增值税等流转税所占比重在40%左右。尤其是在美国,所得税占到联邦税收的大头。而在中国,流转税与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7%和33%,流转税比重异乎寻常的大,而个人所得税只占7%。参见,秋风:《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新财经》2009年第11期,第41页。
    648李炜光:《论税收的宪政精神》,《经济活页文选》2004年第5期。
     649闲言:《当个人成为纳税主体》,《凤凰周刊》2007年第14期。
    650在我国,国有制与行政管制使政府控制的资源、权力太多,民间创业的制度成本过高、制度障碍严重。当前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一方面,民营企业负担沉重,普遍处于困顿局面,但国有企业却大规模扩张(例如,中粮集团在房地产业的扩张、山西省政府通过一纸政令推行“煤矿重组”,将民营煤矿经营权收归国有等等),另一方面民间特别是普通民众无消费能力,扩大内需缺乏后劲,事实上,当前我国GDP保持调整增长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资推动,GDP虽增长但普通民众生活并未得到明显改善,甚至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有所下降。这种现象的存在,在某种程序上是我国法治建设存在倒退危险的信号。
    651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指出,“中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652秦晖:《“强化政府责任”而非“扩张政府权力”——从“医改失败”看中国公共服务部门的问题》,《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第8期。
    653葛克昌:《租税规避与法学方法——税法、民法与宪法》,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654 [德]魏德士:《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31页。
    655规范宪法的提法,参见,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656宪法“高级法”的提法,见[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
    657良宪的提法,参见,汪进元:《良宪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58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21页。
    659王鸿貌:《税收合法性研究》,《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第109-110页。
    660翟继光:《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第43页。
    661史学成:《税收国家的立宪要求》,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
    662李建良:《论立法裁量之宪法基础理论》,《宪政时代》第26卷第2期,第76页以下。转引自:黄俊杰:《财政宪法》,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70页。
    663黄俊杰:《财政宪法》,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267-268页。
    664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律评论》第24期,第55页。
    665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0页。
    666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载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667葛克昌:《租税国危机及其宪法课题》,载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14页。
    668柯格钟:《税法之解释函令的效力——以税捐实务上娼妓所得不予课税为例》,成大法学第12期,第65-66页。
    669许志雄等:《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367页。
    670刘剑文:《关于我国税收立宪的建议》,《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第76页。
    671童春林:《财政立宪问题探析》,《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第157页。
    672穆勒:《论代议制政府》,转引自,[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673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3页。
    674毕金平:《我国税收立宪之探讨》,《安徽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第50页。
    675我国现行税收体制建立在国家本位而非纳税人权利本位基础上,始终以追求税收的增长,增加政府对社会控制力量和对社会财富的汲取能力为目的。而且“财政收支计划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长官意志的产物”。参见,张馨:《财政公共化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21页。
    676张则尧:《财政学原理》,三民书局1988年增订版,第13页。在我国,政府将超预算的财政收入现象当作政绩来看待,由于税收事实上由行政单方面决定,这样的制度安排必然使税收呈现出单向增长、规模持续扩大的趋势。因为行政部门是政府花钱的主体,由它来决定税,当然只会想办法加税而不是减税。有数据显示,自1995年以来我国税收连续12年平均增长20%,而GDP平均每年增长却不到10%,至于全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更低于GDP的增长率。
    677宪政的财政收支逻辑是:政府必须先根据公共服务的内容来确定财政支出的方向和总量,在此基础上确定和固化财政收入总量,最后再固化税收的总量。这个逻辑和程序绝不能被颠倒。如果当年的税收总量完成,那么多收的税费必须作为第二年减税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宏观税负,减轻公民的负担。
    678秋风:《税的本质特征是什么?》,载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第77-78页。
    679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680有学者认为,贯穿西方宪法的是一种普遍的对抗式的思维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态度,而中国宪法体现却是一种建构式思维,在这背后是一种合作式的思维模式——宪法不需要防范谁。参见:赵世义、刘连泰、刘义:《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第3期。
    681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6页。
    682 [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28页。
    683转引自,[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2-23页。
    684杰佛瑞·布伦南、詹姆斯·M·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685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1-136页。
    686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
    687刘剑文:《关于我国税收立宪的建议》,《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第77页。
    688参见,许志雄等:《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369页以下。
    689 [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692廖钦福:《财政宪法与纳税者权利保障》,许志雄、蔡茂寅、周志宏主编:《现代宪法的理论与实现》元照,2007年9月初版。
    693黄俊杰:《税捐基本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30页。
    694杨军:《当行政权阻碍法律》,《南风窗》2008年第17期。
    696王贤斌:《制定“国债法”的可行性研究》,《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79页。
    697参见,陈丕:《市场经济呼唤<国债法>——关于<国债法>立法的若干思考》,《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10期;王贤斌:《制定“国债法”的可行性研究》,《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698梁志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999年“财政规范审查案判决述评——兼论德国宪法框架下的财政平衡法之借鉴》,《德国研究》2006年第1期。
    701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以下。
    702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以下。
    703我国台湾地区《财政收支划分法》第二章“收入”共分十节,将税课、独占及专卖收入、工程受益费收入、罚款及赔偿收入、规费收入、信托管理收入、财产收入、营业盈余捐献与其他收入、补助及协助收入、公债及借款等悉列入其中。
    704赵长庆:《论税权》,《政法论坛》1998年第1期,第42页。
    706著名财政学家马寅初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即指出,在财政上“不实行均权制,中央之集权必有地方之滥权”、“中央既夺地方之税,地方亦不必尊重中央法令”,实为精辟之论。参见:马寅初:《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上册),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71-173页。
    707参见,徐阳光:《我国国库管理立法研究》,《当代法学》2009年第5期。
    708赵世义、赵永宁:《从资源配置到权利配置——兼论市场经济是宪法经济》,《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
    709马克思:《强制公债法案及其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14页。
    710列宁:《列宁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48页。
    7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财政透明守则宣言》指出,财政透明度是优良政府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只有遵循更有力和更可信的财政政策,才能赢得知情公众的支持。
    712童大焕:《阳光财政乃善政之源》,http://cs.xinhuanet.com/pl/04/200904/t20090429_1837156.htm。
    716戴激涛:《预算审议:公共财政的制度根基》,《学术研究》2009年第7期。
    717 2009年“两会”,向全国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从51家增至95家(含人民银行),占168家中央部门编制预算的半数以上。
    718 John O. McGinnis, Michael B. Rappaport. Supermajority Rules as a Constitutional Solution [J] . William and Mary LawReview, 1999,(40). 365-374;转引自:戴激涛:《预算审议:公共财政的制度根基》,《学术研究》2009年第7期。
    719参见,蔡茂寅:《预算法之原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31-44页。
    720刘明超、翁启文:《论国家审计的法治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69-71页。
    721李季泽:《国家审计的法理》,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37页、141页、226页。
    722李季泽:《国家审计的法理》,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48-149页。
    723由于社会保障法制的不健全,特别是由于《社会保险法》的缺失,在社保管理上,各地社保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政策性高于法律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支付、运营、统筹的管理极不规范,导致“社保案”频发,给社会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风险。
    724著名学者秦晖教授把这种现象称为“负福利”现象。参见,秦晖:《政府作用与走出“负福利”困境》,http://business.sohu.com/20081102/n260388475.shtml。
    725钟会兵:《论社会保障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学术论坛》2009年第10期,第163页。
    726郭明政:《社会宪法——社会安全制度的宪法规范》,载苏永钦主编:《部门宪法》,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313页。
    727参见,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说明》,载《宪法学资料选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728李运华:《社会保障权原论》,《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第31-32页。
    729宪法“未列举权利条款”的含义参见,李震山:《多元、宽容与人权保障——以宪法未列举权保障为中心》,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版。
    730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7页。
    731沈洁:《中国社会福利政策建构的理论诠释》,《社会保障研究》2005年第1期。
    732 [美]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733蔡宗珍:《人性尊严之保障作为宪法基本原则》,《月旦法学杂志》1999年第45期,第99页。
    734《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在社会保障权实现方面,平等对待所有的公民是我国政府的国际法和宪法的义务。
    735葛克昌:《制度性保障与地方税》,《法令月刊》第59卷第5期,第13页。
    736遗憾的是,在我国由于社会福利给付未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现实中往往演变成官员的颐指气使式的恩惠、作秀以及被施与者的感激涕零。
    737 [美]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现代社会哲学》,王守昌、戴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页。
    738参见,刘诚:《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第44-45页。
     742 [美]罗伯特·达尔:《民主理论的前沿》,顾昕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第25页;在中世纪西欧没有不设防的城市,所有的市民都必须共同关注城市防御,并通过议会的形式来共同承担防御经费,“因为纳税者这时是根据自己的能力为公共事业纳税,而不是为诸候的个人利益缴纳专断的封建税。这样,税收就恢复了它在封建时期所丧失的公共性质。为了估定与征收这种税款,为了应付随着城市人口增加而产生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设立或选举市参事会很快就成了必要。……12世纪时,各处的市参事会都成为公共权力机关所承认的组织,并且成为每个城市中相沿的制度。”参见:[比利时]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64年版,第91页。
    743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2、3卷),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6页。
    744参见,贺卫方:《宪政三章》,《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李炜光:《中国的财产权与税收的宪政精神》,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0230。
    745刘剑文:《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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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陈敏绢:《日本纳税者基本权利之初探》,《财税研究》200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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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蔡维音:《财产权之保护内涵与释义学结构》,《成大法学》第11期。
    30、詹镇荣:《社会国原则——起源、内涵及规范效力》,《月旦法学教室》第41期。
    31、詹镇荣:《社会国原则——责任主体、类型及界限》,《月旦法学教室》第42期。
    32、简玉聪:《日本社会保障法理论之再探讨——以生存权理论为中心》,载《黄宗乐教授六秩祝贺论文集(公法学篇)》(一),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
    33、刘剑文:《关于我国税收立宪的建议》,《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
    34、童春林:《财政立宪问题探析》,《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
    35、王怡:《立宪政体中的赋税问题》,《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
    36、王怡:《国家赋税与宪政转型——对刘晓庆税案的制度分析》,香港二十一世纪网络版。
    37、熊伟:《税收的法律特征及其宪法界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38、翟继光:《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39、翟继光:《论税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化——中国税法学的革命》,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0、翟继光:《从“以人为本”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税务研究》2009年第3期。
    41、翟继光:《论税法的道德性——税法不能承受之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42、韩大元、冯家亮:《中国宪法文本中纳税义务条款的规范分析》,《兰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43、范毅:《中国宪法文本上的“财政”概念群》,《财贸研究》2008年第6期。
    44、戴激涛:《预算审议:公共财政的制度根基》,《学术研究》2009年第7期。
    45、王鸿貌:《税收合法性研究》,《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46、李刚、周俊琪:《从法解释的角度看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与税收法定主义—与刘剑文、熊伟二学者商榷》,《税务研究》2006年第9期。
    47、李一花:《“财政自利”与“财政立宪研究”》,《当代财经》2005年第9期。
    48、李龙、朱孔武:《财政立宪主义:我国宪法时刻的理论基础》,《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
    49、陈必福:《财政立宪:我国宪政建设之路径选择》,《亚太经济》2005年第6期。
    50、江国华、韩姗姗:《从村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宪法与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视角》,《岭南学刊》2007年第2期。
    51、史学成:《税收国家的立宪要求》,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52、丁一:《宪政下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之设计》,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53、贺卫方:《宪政三章》,《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
    54、钱福臣:《宪法中私有财产权与社会保障权的优先顺位及其社会功效》,《苏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55、史探径:《世界社会保障法的起源和发展》,《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2期。
    56、王建学:《论社会保障权的司法保护》,《华侨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57、张弘:《欧盟宪法公民社会权司法救济及借鉴》,《北方法学》2009年第6期。
    58、钟会兵、李龙:《社会保障权可诉性分析:背景、规范与实践》,《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9、钟会兵:《论社会保障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学术论坛》2009年第10期。
    60、钟会兵:《作为宪法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基于文本与判例分析》,《学术论坛》2005年第10期。
    61、聂鑫:《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
    62、张雪莲:《南非社会权司法救济的方式评析》,《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63、龚向和:《通过司法实现宪法社会权——对各国宪法判例的透视》,《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64、刘诚:《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
    65、石宏伟、周德军:《论社会保障权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江苏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66、李运华:《社会保障权原论》,《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5期。
    67、李磊:《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09年第10期。
    68、沈洁:《中国社会福利政策建构的理论诠释》,《社会保障研究》2005年第1期。
    69、苗连营、程雪阳:《分税制、地方公债与央地财政关系的深化改革——基于立宪主义的视角》,《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70、孙一冰:《纳税人维权社会化》,《中国税务》2004年第7期。
    71、刘学峰、冯绍伍:《国外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基本做法及借鉴》,《涉外税务》1999年第8期。
    72、张富强、肖丹颖:《浅论我国税法解释制度的完善》,《美中法律评论》2005年第
    2卷第4期。
    73、李刚:《契约精神与中国税法的现代化》,《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
    74、张千帆:《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75、王世涛:《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吗?——与张千帆教授商榷》,《时代法学》2006年第5期。
    76、高军、杜学文:《构建我国纳税人诉讼制度初探》,《经济问题》2009年第4期
    77、高军、杜学文:《论公民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78、高军、《试论纳税人税法上的生存保障》,《广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11期
    79、高军、《论税法中公平纳税原则》,《大连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80、高军:《试论当代中国宪政文化建设》,《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81、高军、杜学文:《试论法治视野中<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缺陷》,《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1、潘英芳:《纳税人权利保障之建构与评析——从司法保障到立法保障》,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1月。
    2、林瑞丰:《“我国”纳税者权利保护之探讨——以“大法官会议解释”为中心》,逢甲大学会计学系硕士论文,2007年6月。
    3、周宗宪:《宪法上人民最低生存权的性质与司法保障―我国与日本学说及司法判决(大法官释宪)见解的检讨》,辅仁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2年。
    4、林宇文:《贫穷议题法规范之研究》,“国立”中山大学、中山学术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7月。
    5、黄士洲:《税法对私法的承接与调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博士论文,2007年1月。
    6、刘正伟:《宪法上地方课税自主权之研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7月。
    7、蓝元骏:《熊彼特租税国思想与现代宪政国家》,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7月。
    8、林子杰:《人之图像与宪法解释》,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2006年硕士论文
    9、郑明政:《生存权的宪法规范与保障方式——检讨日本与美国学说及判例》,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1月。
    10、李振宇:《从制度到权利:社会福利的正当性论证》,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论文,2009年。
    11、张文娟:《社会权的法理刍议》,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论文,2009年。
    1、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财政部”2005年度委托研究计划“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研究”。
    2、葛克昌主持:台湾地区2000年度“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专题研究计划”“从大法官会议解释论财产权之保障”。
    3、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税收的真相——公民税权手册2007》、《2008公民税权手册——“税收与中国经济困局”特辑。
    4、中国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show.asp?c_id=555&a_id=3918
    5、刘军宁博客,http://ljndzy.blog.sohu.com/
    6、邹啸鸣博客:http://ceping.blog.sohu.com/
    7、李炜光博客,http://li-weiguang.blog.sohu.com/
    8、李炜光学术专栏, http://www.aisixiang.com/thinktank/liweiguang.html
    9、陈志武博客,http://chenzhiwu.blog.sohu.com/
    10、秦晖博客:http://www.caogen.com/blog/index.aspx?ID=132
    11、秋风博客:http://blog.sina.com.cn/qiufeng
    12、韦森博客:http://veisen.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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