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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楚家族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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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族在春秋时期的历史中占有非常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对于春秋时期家族的研究着重于中原与东方诸国家族的普遍形态与家族制度的一般规律,然而仅此不能揭示家族丰富的地域属性,也不能解释家族对各国历史走向的不同影响。本文运用历史学与文化比较的方法对春秋晋、楚的家族进行了考察,将其划分为公族、公室与卿大夫家族三个部分,分别解析家族的形态与内部结构,分析其地位变化与发展规律,并进一步探讨家族的地域特点给当地带来的历史影响。
     公族是春秋贵族阶层的主干,可以从广义、狭义两个层面解读。晋、楚的广义公族表面上词义相同,但是作为一种观念的形成,在两国发源于不同的语境。由于共同遭遇接连灭族的恶劣生存环境,为了区分自身与国内强横的非公族贵族,晋国的广义公族观念被自觉认同。楚人在战场上显示出强悍的战斗力之后,出于与他国氏族进行区隔的需要,形成了楚公族的观念。不论是从际遇或是立氏的角度来看,晋国的狭义公族在武公、献公时代以后都经历了严重的打击,逐渐凋零。狭义公族在楚国发展则比较平稳,延绵不绝,只是在庄王、共王以后家族势力趋于下降。虽然两国都有公族大夫,但在两国不同的环境中分别发生了演化,正是两国公族不同境遇的缩影。
     公室与公族有着密切联系。两者之间有相互依赖的一面,也有相互争夺、此消彼长的一面。晋国由于放任公族逐渐凋零,导致公室地位下降,最终让异姓卿族掌控军事,被玩弄于股掌。此关系正是前者的写照。楚公室通过紧握重要人事任免权,有效遏制公族争权,巩固自身地位,正是后者的注脚。晋、楚公室都施行嫡长子继承制度。晋国在经曲沃代翼的变故之后,试图以驱逐公族的方式保障嫡子的继承权,最终让异姓卿族得到左右国君继承的机会。虽有“楚国之举,恒在少者”的说法,楚国实行的仍然是嫡长子继承制,较少受到卿大夫的干扰。
     卿大夫家族是国君统御之下规模最大的贵族阶层。晋、楚两国的家族在卿大夫层面差别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家族结构、中央执政制与地方县制等方面。晋国卿大夫家族的亲属组织具有“室”“家”“宗”三级结构,反映晋国家族与宗法制度的兴盛。楚国的组织则趋于简单,一般只有两级结构。晋国严重依赖世族,形成六卿轮流执政的独特制度。楚国则经历了从依赖世族到重用近亲的转变,防止卿大夫家族势力过度膨胀。晋楚的县最初都是设置于边境地区的君主直辖地。春秋后期,晋国六卿家族渗透到县内,使其逐渐演变成为卿大夫家族的势力范围;楚国在县中进行的人事改革使楚县保持了直辖的性质。晋国赵氏与楚国蔿氏正好可作为代表,用于分析卿大夫家族对两国的影响。
     在对晋楚家族展开论述的同时,本文对相关的继承制度、姓氏、官制、县制等也进行了研究,以期更好地从整体上反映春秋晋楚家族。
Clans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For a long time the study on clans emphasizes clans' prevalent conformations and general rules of clan system which can neither reveal the variety of regional traits of clans nor explain how clans affect the historical trends of each kingdom. By using historical methodology and cultural comparison, this article has a deep research in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lans in state of Jin and state of Chu, and classified the clans into three groups: Gongzu(i.e. the descendants of the kings), Gongshi(the present royal family) and Qingdafu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On the basis of the classification,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ir different forms and internal structures, the change of their political status and rules of their development, and has a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historical influence on local kingdoms brought by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clans.
     Gongzu is the main force of nobility in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which can be analyzed in broad sense as well as in narrow sense. Though Gongzu in broad sense in Jin and Chu covers the same surface meaning, either of them originates in distinct environment. In face of the bad environment which could make them die out, and in order to separate themselves from the non—Gongzu nobility in the state of Jin, they consciously accept the concept of Gongzu in broad sense. In order to distinguish themselves from foreign noblemen, Chu accept the concept of Gongzu after showing their big power of waggle in the wa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ir experiences and clans founding, Gongzu in narrow sense in Jin is going downhill after suffering serious strike during the ruling of the kings of Jin Wugong and Jin Xiangong, while Gongzu in narrow sense in Chu has survived generation after generation steadily, which is declining after the kings of Chuzhuangwang and Chugongwang. Although Gongzu officials exist in both countries, they have evolved in different ways under different circumstances.
     Gongshi and Gongzu have a very close relationship. On the one hand they rely on each other, but on the other hand they fight for the political power. Gongshi in Jin declines in political status due to their ignorance of the gradual withering of Gongzu. As a result, the non-Gongzu nobility control the military affairs and put Gongshi under control. Gongshi in Chu has confirmed in its position by setting up new personnel system and containing Gongzu's struggle for power. Both countries carry out the same successive system that the oldest lineal son of the king succeeded to the throne. After a serious usurp event, Gongshi in Jin attempts to guarantee the implementing of the successive system by expelling Gongzu. Thus, the non-Gongzu nobility get the opportunity of interfering the succession to the throne. In Chu, there is a saying that goes like "The successor must be the youngest one". However, the successive system is still implemented in Chu, and seldom interfered by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Qingdafu is the largest-scale noble clas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king. 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in both countries, which are demonstrated in such aspects as the clan structure, the central administrative system and the local administrative system. In Jin, the structure of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is three-leveled, namely, the core family, the extended family, and the clan. The structure of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in Chu is less complicated, which is generally covers two levels. Gongshi in Jin relies excessively on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Therefore, there forms a special political system that six clans take turns to be in the leading position. Gongshi in Chu transfer its trust from the clans to close relatives so as to prevent the clans from getting excessive power. At first the counties in both countries are founded in border areas and under the direct manipulation of the king. Later on,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in Jin extend their power into those areas, and gradually keep them within their power range. However, Gongshi in Chu establish new personnel system to keep them under its control. The clan of Zhao in Jin and the clan of Wei in Chu are employed as the cases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s on both countries exerted by the clans of senior officials.
     Meanwhile, this paper does some research on the related items, such as successive system, family name, official system and local system, with the purpose of reflecting the clans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comprehensively.
引文
[1]孙曜:《春秋时代之世族》,《民国丛书》第3编第63册,上海书店1991年版,第36页。
    [1]《春秋世族谱》,载于《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178册。
    [2]《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
    [3]《春秋时代之世族》,《民国丛书》第3编第63册,上海书店1991年版
    [4]《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
    [5]《周代家庭形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7]《世系社会及其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三联书店1996年版。
    [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51页。
    [2]《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63年第1期。
    [1]彭邦本:《从曲沃代翼后的宗法组织看晋国社会的宗法分封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
    [2]《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3]《晋阳学刊》,2002年第5期。
    [4]《两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
    [5]《江汉论坛》,1995年第1期。
    [6]《江汉考古》,1999年第1期。
    [1]李孟存、常金仓:《晋国史纲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2页。
    [2]《晋阳学刊》,1993年第1期。
    [3]赵锡元:《论商代的继承制度》.《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
    [4]唐嘉弘:《论楚王的继承制度——兼论先秦君位传袭的演变》,《中州学刊》1990年第1期。
    [5]李衡眉:《先秦继承制为选择继承说》,《学术月刊》1987年第10期。
    [6]梁中实:《“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试释》,《江汉论坛》1988年第3期。
    [7]杨升南:《是幼子继承制还是长子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
    [8]何浩,张君:《试论楚国的君位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4期。
    [9]童书业:《春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10]陶亮:《楚国君位继承制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
    11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11页。
    12 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12-516页。
    13 《武汉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4期。
    [1]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75-594页。
    [2]《文史哲》,1994年第6期。
    [3]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4]顾炎武:《日知录》卷22,《郡县》;姚鼐《惜抱轩文集》卷2,《郡县考》;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卷2,《春秋时以大邑为县始于楚论》;赵翼《陔余丛考》卷16,《郡县》。
    [5]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1937年6月。亦转载于陈苏镇、张帆编:《中国古代史读本》(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增渊龙夫:《说春秋时代的县》,《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上古秦汉),中华书局1993年版。
    [7]周振鹤:《县制起源三阶段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3期。
    [8]殷崇浩:《春秋楚县略论》,《江汉论坛》1980年4期。
    [1]杨宽:《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4期。
    [2]顾久幸:《春秋楚、晋、齐三国县制的比较》,《楚文化觅踪》,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徐少华:《关于春秋楚县的几个问题》,《江汉论坛》1990年2期。徐少华:《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下编第二章“春秋时期楚国北部疆域的拓展与县制考察”,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周苏平:《春秋时期晋国的县制》,《史学月刊》1986年2期。
    [4]虞云国:《春秋县制新探》,《晋阳学刊》1986年6期。
    [5]吕文郁:《春秋时期晋国的县制》,《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1991年4期。
    [6]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马保春:《晋国历史地理研究》第四章第二节“晋囝县制的概况”,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
    [1]朱熹曾为刘瑾《诗传通释》作序。
    [2]见《四库全书·经部》。
    [3]与孔颖达疏中对“公姓”的定义相同:五服之内的亲属。
    [4]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456-457页。
    [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57页。
    [2]分别见《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与《左传·庄公二十五年》。
    [3]见《左传·昭公三年》。
    [4]《左传·鲁昭公三年》杜注:“皂隶,贱官。”
    [5]《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栾盈奔曲沃,晋人围之。……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栾鲂出奔宋。”
    [6]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7]见《史记·晋世家》。
    [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58页。
    [2]季氏与郈氏斗鸡,引发季氏侵占郈氏土地;臧氏家族的臧会在族内调拨离间,后逃至季氏寻求庇护。郈、臧两家因此与季氏结怨。
    [3]《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臧昭伯率从者将盟,载书曰:‘戮力壹心,好恶同之。信罪之有无,缱绻从公,无通外内。'”
    [1]钱杭:《春秋时期晋国的宗、政关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6期。
    [2]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59页。
    [3]《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1]《国语·晋语二》。此外《左传·宣公二年》追述此事曰:“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宣公二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64页。
    [3]《国语·晋语二》。
    [1]《国语·晋语二》。
    [2]《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1]《左传·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
    [1]详情见后文第五部分“晋、楚的公族大夫”
    [2]张正明:《楚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页。
    [3]蔫了冯分别在楚康王二年至九年、九年至十二年(前551—前548年)历任司马、令尹,蔫罢、蔿掩、蔿越也分别担任过令尹、司马。
    [4]《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5]《春秋公羊传》疏引《尚书大传》
    [1]周苏平:《春秋时期晋国政权的演变及其原因之分析》,《两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7页。
    [2]刘信芳:《楚国诸敖琐议》,《江汉论坛》,1987年第8期。
    [1]《左传·昭公十三年》杜注:“不成君,无号谥者,楚皆谓之敖。”。
    [1]刘信芳:《楚国诸敖琐议》,《江汉论坛》,1987年第8期。
    [1]蔡靖泉:《楚国的“莫敖”之官与“屈氏”之族》,《江汉论坛》,1991年第2期。
    [1]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68-469页。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56页。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20页。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03页。
    [2]杜注:“肥,文公子。”
    [1]周苏平:《春秋时期晋国政权的演变及其原因之分析》,《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
    [2]《史记·晋世家》。
    [1]《左传·僖公十年》。
    [2]《左传·僖公十年》。
    [3]《左传·僖公六年》。
    [4]《左传·僖公九年》。
    [5]《左传·僖公十年》。
    [6]见《左传·僖公十五年》。
    [1]《左传·昭公十三年》。
    [2]书注:“旧族,旧臣有功者之族。”
    [3]韦注:“旧故,为公子时”。
    [4]《左传·文公六年》:“阳处父至自温,……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
    [1]《左传·文公七年》。
    [2]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1页。
    [3]见《左传·成公八年》。
    [4]《左传·成公十七年》。
    [1]《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2]《史记·晋世家》。
    [3]《史记·晋世家》。
    [4]《史记·晋世家》。
    [5]段志洪:《周代卿大夫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235页。
    [6]《左传·闵公元年》。
    [7]周苏平:《春秋时期晋国政权的演变及其原因之分析》,《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02页。
    [2]《论语·季氏》。
    [3]《史记·楚世家》。
    [4]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5]《左传·庄公三十年》。
    [6]《左传·文公元年》。
    [7]《史记·楚世家》。
    [8]《左传·文公十四年》。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8页。
    [2]见《左传·襄公十三年》。
    [3]《左传·成公七年》。
    [4]《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5]《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6]杨伯峻先生引《荀子·强国》:“大功立,则君享其成,群臣享其功,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庶人益禄。”证观起乃是庶人在官者。引《尚书大传》:“庶人木车单马”证观起坐拥数十乘与其身份不配。
    [7]《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89页。
    [1]《左传·庄公四年》:“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
    [2]《左传·襄公十五年》:“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尹,蒍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櫜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
    [3]《左传·哀公十六年》:“胜谓石乞曰:‘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杜注:“二卿士,子西、子期。”当时子西为令尹,子期为司马,合称二卿十。
    [4]宋公文先生通过统计《左传》中令尹、司马同时出征的十二个战例,详细论证了“二卿士”共同征战时都是由令尹担任统帅,而司马仅仅为副职,从而证明令尹之军权大于司马。详情见宋公文:《略论楚令尹的军权和军事地位》,载《楚史新探》,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131-135页。
    [5]《说苑·至公》。
    [1]《左传·襄公三年》。
    [2]见《左传·襄公五年》。
    [3]《左传·昭公十四年》。
    [4]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6]《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1]《史记·晋世家》。
    [2]张史:《宗法制在晋国的衰落》,《晋阳学刊》1993年第1期。
    [3]李孟存、常金仓:《晋国史纲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2页。
    [1]《公羊传·隐公元年》。
    [2]《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3]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秦穆公女文嬴也。”
    [1]《左传·文公七年》。
    [2]见《左传·桓公二年》。
    [3]《国语·晋语一》:“骊姬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4]见《左传·文公七年》。
    [5]《左传·僖公四年》:“大子(申生)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
    [6]《左传·僖公九年》。
    [7]《左传·文公六年》。
    [8]《左传·宣公十六年》。
    [1]《国语·晋语八》:“世及武子(士会),……及为成师,居太傅,……是以受随、范。”
    [2]《左传·成公十八年》。
    [3]《国语·晋语七》:“悼公……乃召叔向(羊舌肸)使傅太子彪。”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文公六年》注:“晋之太傅,盖主礼刑,故宣十六年士会兼太傅,使修范武子之法;《晋语八》亦云:‘叔向为太傅,实赋禄。'皆其证。”又《宣公十六年》注:“据《左传》,文六年阳处父为大傅,成十八年士渥浊为大傅,襄十六年羊舌肸为大傅,盖晋主礼刑之近官,此(士会)则以中军帅兼之。”其说甚是。范宣子“制事典”,交由太傅阳处父行之于国;士渥浊刚上任大傅,就被任命修范武子之法:士会“端刑法,缉训典,国无奸民,后之人可则”(《国语·晋语八》)。可见太傅职能中,执掌刑法训典是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5]《国语·晋语七》。
    [6]《左传·宣十六年》:“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杨伯峻注:“太傅亦卿,唯不在军行耳。”
    [7]《左传·僖公九年》。
    [1]见《史记·晋世家》。另《左传·僖公九年》写作:“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辅”即“傅”,皆为辅弼之意,意思是担任太傅,辅佐其继位。
    [2]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80页。
    [3]《史记·晋世家》。
    [1]《史记·晋世家》。
    [1]赵锡元:《论商代的继承制度》,《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
    [2]唐嘉弘:《论楚王的继承制度——兼论先秦君位传袭的演变》,《中州学刊》1990年第1期。
    [3]李衡眉:《先秦继承制为选择继承说》,《学术月刊》1987年第10期。
    [4]梁中实《“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试释》,《江汉论坛》1988年第3期。
    [1]杨升南:《是幼子继承制还是长子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
    [2]何浩、张君:《试论楚国的君位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4期。
    [3]童书业:《春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4]陶亮:《楚国君位继承制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
    [5]唐嘉弘:《论楚王的继承制度——兼论先秦君位传袭的演变》,《中州学刊》1990年第1期。
    [6]罗运环:《楚国的太子制度研究》,《江汉论坛》,2000年第7期。
    [7]根据《渚宫旧事》卷一:“郑子瞀者,成王夫人,郑姬之媵者。”推断得知。
    [8]《列女传·贤明传》:“樊姬,楚庄王之夫人也。”。又《新序》卷一:“樊姬,楚国之夫人也。楚庄王罢朝而晏,问其故”。
    [9]《列女传·贤明传》。《新序》、《韩诗外传》记载略同。
    [1]《左传·昭公十九年》。
    [2]《史记·楚世家》记载平王二年,“建时年十五矣”,则平王篡位时,太子建已有十四岁,未见其有兄长。
    [3]《左传·昭公十九年》。
    [4]《左传·昭公十三年》:“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公子弃疾为司马”。
    [5]《左传·昭公十三年》:“葬子干于訾,实訾敖。”
    [6]《左传·昭公四年》又载:“楚武王……入告夫人邓曼”。
    [1]《左传·襄公十二年》:“楚司马子庚聘于秦”杜注:“子庚,庄王子午也。”
    [2]见《左传·昭公十三年》。《说苑·建木》亦载:“楚恭王多宠子而世子之位不定。屈建曰:‘……今楚多宠子而嫡位无主,乱自是生矣。'”可与之参照。
    [3]《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4]《史记·楚世家》。
    [5]见《史记·楚世家》。又《史记·伍子胥列传》云:“石乞从者屈固负楚惠王亡走昭夫人之宫。”《史记索引》注:“昭王夫人即惠王母,越女也。”
    [6]陶亮:《楚国君位继承制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第20页。
    [7]据《史记·楚世家》云:“子西,平王之庶弟也。”子西为太子壬之叔父。又《列女传·节义传》:“(昭)王
    [1]《左传·文公元年》。
    [2]《左传·昭公十三年》。
    [3]《左传·昭公元年》。
    [4]《左传·昭公十三年》。
    [5]张正明:《楚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
    [6]《史记·楚世家》。
    [7]陶亮:《楚国君位继承制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第24页。
    [1]何浩、张君:《试论楚国的君位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4期。
    [2]《列女传·节义传》:“王退而问於夫人,子瞀曰:‘令尹(子上)之言信可从也!'”商臣被立为太子后,郑瞀亦评价其“太子贪忍,恐失其所”,与子上类同。
    [3]《左传·昭公十九年》:“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1]见《国语·楚语上》。
    [2]《左传·昭公十九年》:“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
    [3]罗运环:《楚国的太子制度研究》,《江汉论坛》,2000年第7期。
    [4]《国语·楚语上》。
    [5]《说苑·正谏》。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11页。
    [2]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12-516页。
    [1]《左传·昭公三年》。
    [2]《左传·桓公二年》杜注:“侧室,众子也,得立此一官。”
    [3]《左传·桓公二年》杜注:“适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以相辅贰。”
    [1]张君:《试论楚国的宗族制及其特点》,《武汉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4期。
    [2]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373页。
    [1]《通志·氏族略》:“斗氏,芈姓,若敖之后。按若敖名熊仪,其先无字,斗者必邑也。其地未详。”
    [2]《国语·晋语四》韦昭注:“子玉,楚若敖之曾孙、令尹成得臣也。”《通志·氏族略》:“成氏,楚若敖之后。”
    [3]《左传·桓公九年》“斗廉,楚大夫。”斗廉当为斗氏家族成员,然而其在斗氏族内血统未知。
    [1]张君:《试论楚国的宗族制及其特点》,《武汉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4期。
    [2]《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3]《礼记·王制》亦载:“庶人在官者,其禄以足为差也。”
    [4]《尚书大传》云:“庶人木车单马。”
    [5]《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6]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87页。
    [1]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75页。
    [2]童书业先生认为郑国七穆之族大夫自子良开始就是更迭执政。“郑国政权下移,始自七穆之族,七穆更迭执政。……襄四年,子驷执政。十年,子孔执政。”(《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01页)。但郑国的“执政”似乎经历了从多位大夫向一位大夫集权的过程。例如《左传·襄公十年》:“孟献子曰:‘郑其有灾乎!……有灾,其执政之三士乎!'……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杀子驷、子周、子耳”显然当时“执政”为三人,且来自不同家族:子驷属驷氏、子国属国氏、子耳属良氏。到鲁襄公二十九年,据该年《左传》:“(季札)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杜注:“侈,谓伯有。”则“执政”此时专指伯有。
    [1]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6页。
    [2]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78页。
    [3]朱凤瀚:《商周家庭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77页。
    [4]徐鸿修:《春秋时代执政正卿的选拔》,《文史哲》,1994年第6期。
    [1]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晋卿族废兴》,中华书局,1979年版。
    [2]孙曜:《春秋时代之世族》,《民国丛书》第三编第63册,上海书店1991年版,第36页。
    [3]《通志·世族略》:“荀氏,……隰叔之后。荀本侯国,姬姓,晋灭之以为邑”。
    [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国语·晋语八》有相似记载,似乎此事流传很广。
    [1]《左传·庄公二十六年》:“晋士蒍为大司空”杜注:“大司空,卿官。”孔疏:“传於比年以来说士蒍为献公设计,晋国以安。今又言大司空,明任以卿位也。”
    [2]《左传·僖公三十一年》。
    [3]《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4]宋公文:《楚令尹比代之称释义》,载于《楚史新探》,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三篇论文皆载于宋公文《楚史新探》,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吴晓霞:《试析晋国的六卿制》,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二章“六卿制的基本内容”第二节“六卿的职能”第三节“六卿的地位”
    [3]宋公文:《略论楚令尹权力所受的制约》,载于《楚史新探》,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值得提出的是,宋公文先生论述楚王对令尹的制约方式之一“杀戮灭族”,其实也是掌握免职权力中的一种形式。
    [1]参考顾栋高“春秋楚令尹表”(载于《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811-1839页)、宋公文“《左传》所见楚令尹序列表”与“楚令尹出身籍贯表”(载于《楚史新探》,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第35-38页,第75-78页)
    [1]《左传·昭公十三年》:“弃疾即位,……使子旗为令尹”《左传·昭公十四年》:“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
    [2]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8页。
    [1]《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2]《国语·晋语四》。
    [3]《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1]《国语·晋语八》载晋国栾氏家臣辛俞曰:“臣闻之,‘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
    [2]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73页。
    [3]顾炎武:《日知录》卷22,《郡县》。
    [4]参见:姚鼐《惜抱轩文集》卷2,《郡县考》;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卷2,《春秋时以大邑为县始于楚论》;赵翼《陔余丛考》卷16,《郡县》。
    [5]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1937年6月。亦转载于陈苏镇、张帆编:《中国古代史读本》(上册),北京大出版社2006年版。
    [6]增渊龙夫:《说春秋时代的县》,《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上古秦汉),中华书局1993年版。
    [1]《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汜祭。穆子不说,使工为之诵《茅鸱》,亦不知。既而齐人来让,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
    [2]顾颉刚先生认为吴国设县始于通上国后模仿而来,所以时间较晚。(见《春秋时代的县》一文)其实不排除吴国为安置庆封始创县制。在庆封来奔之前,不见吴国设县的记载。庆封曾为齐国之相,身份高贵,故吴国尽力给予以其出奔前之待遇,使其“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而齐国此前就有以县赏赐臣下的传统。《晏子春秋》卷七说:“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以为其子孙赏邑。'”《说苑·臣术》云:“(景公)令致千家之县一于晏子。”庆封在齐国时大概也有若干县作为赏邑。吴王余祭为给予同等待遇,故于朱方创设县制。
    [3]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8页。
    [1]虞云国:《春秋县制新探》,《晋阳学刊》1986年6期。
    [2]孙诒让:《古籀拾遗》卷上
    [3]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
    [4]杨宽:《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4期。 与县制考察”,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杨宽:《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4期。
    [2]宋翔凤:《过庭录·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
    [3]石泉:《古代荆楚地理新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2页。
    [4]《史记·楚世家》:“文王赀立,始都郢。”《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楚文王熊赀元年始都郢。”
    [5]《汉书·地理志》:“丹阳,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郢。”《水经注·沔水》:“江陵西北有纪南城,楚文王自丹阳徙此。”
    [1]湖北省博物馆《楚都纪南城考古资料汇编》。
    [2]王光镐:《楚文化源流新证》,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56页。
    [3]石泉:《从春秋吴师入郢之役看古代荆楚地理》,载《古代荆楚地理新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4]石泉:《楚郢都、秦汉至齐梁江陵城故址新探》,载《古代荆楚地理新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5]王红星:《楚都探索的考古学观察》,《文物》,2006年8期。
    [6]《春秋·桓公二年》记载与此略同:“蔡侯、郑伯会于邓。”
    [7]罗运环:《楚国八百年》,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2页。
    [8]实际上权国距离中原地区还显得相当遥远,即使是进入中原的门户南阳盆地与随枣走廊也离权国有相当距离。
    [1]《左传·鲁僖公二十五年》
    [2]另外一条原则是文献直呼“某某县”者。见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此外马保春引用吴良宝先生的研究成果,将三晋兵器铭文中有“××令”“××(?)”作为判断晋县的标准,又筛选出几十个县。可惜无法从中分辨哪些是春秋的晋县延续下来的县,那些是战国以后的三晋产生的县。见马保春:《晋国历史地理研究》,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173-187页。
    [3]《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栒邑下颜师古注引臣瓒曰:“《汲郡古义》‘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黯,是为荀叔'”。李晓杰先生引用此文,以为原黯任荀大夫则设荀县。其说可从。唯一遗憾的是原文中并未明言原黯的大夫职位是否为荀地长官的专门称呼。见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1]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
    [2]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晋之县郡制”条,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9页。
    [3]杨宽:《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4期。
    [4]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
    [5]韩连琪:《春秋战国时代的郡县制及其演变》,《文史哲》1986年5期。
    [6]衣保中:《春秋时期晋国县制的形成及特点》,《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2期。
    [7]增渊龙夫:《说春秋时代的县》,《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
    [1]参考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王国维先生《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将晋灭荀事系于晋武公三十九年(前677年)。
    [3]《左传·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霍、灭魏。还,……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
    [4]《春秋·宣公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同年《左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
    [5]《左传·隐公十一年》:“王取邬、刘、功蒍、邗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
    [1]《左传·僖公三十年》
    [2]《左传·文公十二年》:“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文公十三年》:“春,晋候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
    [3]《左传·定公十三年》
    [4]衣保中:《春秋时期晋国县制的形成及特点》,《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2期。
    [5]《左传·昭公五年》
    [1]后又从羊舌氏多分出一个平阳县,类似于州从温县中分出成为别县之例。顾颉刚先生说是诸卿出于分赃的需要,可从。
    [2]《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此祁大夫即指祁奚。
    [3]《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同年《左传》:“狄伐晋,及箕。八月戊子,晋侯败狄于箕。郤 缺获白狄子。”
    [4]根据表12,已知楚县24个,除去情况不明的县3个(成、棠、蓝),由被灭小国(包括国都)及边境别都改建的县(21个)占总数的87.5%。
    [5]献公死后,公子夷吾为说服秦秦穆公支持他继位,曾经许诺:“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左传·僖公十五年》)可见献公在世时已有此河外五城。
    [6]《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1]《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2]《国语·晋语四》
    [1]见《左传·成公二年》。梁履绳《左通补释》以为此邢邑即《左传·宣公六年》所载之邢丘,地在今河南温县东北。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亦持此论。
    [2]《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椒举娶于申公子牟,……(椒举)惧而奔郑,……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
    [3]顾颉刚:《春秋时代的县》,《禹贡》第7卷第6、7合期。
    [4]《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1]《左传·昭公十二年》:“楚子谓成虎若敖之余也,遂杀之。”
    [2]鲁僖公二十五年申公斗克被秦人擒获,《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楚申公叔侯戍之。”可见楚人马上任命叔侯接替斗克之职。《左传·文公十四年》叙述斗克从秦国归,“成而不得志”。子孔、潘崇伐舒时,斗克守于郢都。根据以上两点判断,当时斗克并没有因为回到楚国而重新担任申公。
    [3]蒍氏的有蒍艾猎(孙叔敖)、蒍罢(子荡)。囊氏有囊瓦(子常)。
    [4]《左传·哀公十六年》。
    [5]《左传·昭公三年》
    [1]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渐川下寺春秋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
    [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太原晋国赵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
    [3]《史记·秦本纪》
    [4]《史记·秦本纪》
    [5]《左传·闵公元年》
    [6]《左传·定公四年》:“分店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1]白国红:《春秋晋国赵氏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5-56页。
    [2]《史记·晋世家》
    [3]《国语·晋语四》:“公曰:‘赵衰三让。其所让,皆社稷之卫也。'……以赵衰之故,蒐于清原,作五军。使赵衰将新上军”。
    [1]《左传·文公六年》
    [2]《左传·宣公二年》
    [3]《左传·成公八年》
    [4]《左传·成公十三年年》:“赵旃将新军,邵至佐之。……五月丁亥,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于麻隧。”
    [5]《左传·成公八年》:“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1]《左传·昭公元年》
    [2]《史记·赵世家》
    [3]《左传·定公十三年》
    [1]《左传·定公十四年》:“梁婴父恶董安于,谓知文子曰:‘不杀安于,使终为政于赵氏,赵氏必得晋国。盍以其先发难也,讨于赵氏?'”
    [2]《史记·赵世家》
    [3]《通志·氏族略》:“薳氏,亦作蔿,芈姓,楚蚡冒之后。”故“蔿”与“薳”相通,《左传》中也有称薳氏的,乃同一族。下文统一采用“薳”。
    [4]《新唐书·世系表》:“楚蚡冒生王子蔫章,字无钩”。清人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卿大夫世系表”、陈厚耀《春秋世族谱》都采纳此说。
    [5]《左传·桓公六年》
    [6]《左传·桓公八年》
    [7]《左传·桓公九年》
    [1]《新唐书》卷七十三下“宰相世系表”。
    [2]《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
    [3]陈厚耀:《春秋世族谱》。
    [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蒍昌臣实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1]《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2]《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楚令尹子上侵陈蔡。”
    [3]《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载说当时“蔿贾尚幼”,那么鲁僖公三十三年时蔿贾仍然很年轻。
    [4]《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史记·循吏列传》。
    [1]《吕氏春秋·异宝》。
    [2]《左传·襄公十五年》杜预注:“子冯,叔敖从子。”
    [3]《左传·襄公十八年》
    [4]《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5]《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6]《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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