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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观与权力观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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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和新科技革命的迅猛推进,社会利益分化和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动随之激烈化,迫切需要在社会政治层面加强公民和团体间的对话和合作,建立社会对公共利益的道德和责任,消除社会分歧,推进政治共识,维护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由此,协商民主理论应时而生。协商民主简言之,即为人们在共同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民主体制,其基本理念是政治的合法性必须来自于公民间自由、平等、真实、公开的协商。功能方面,协商民主较之代议民主,是它能有效弥补代议制民主在多元化价值前提下难以达成一致的事实,通过人们平等参与和协商,最后达成全体的一致,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的合法性来源提供基础。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作为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主要代表,其形成并非是一蹴而就,而是哈贝马斯在现实理性定位和相关理论理性检视的基础上,经历了萌芽、初步形成和最终确立等阶段而产生的,这体现了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不仅是哈贝马斯个人思想演进的结果,更是时代形势的必然反映。近年来随着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兴盛,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受到学者们的热捧,学界更多从交往理性视角、公共领域视角、现代性视角以及竞争民主视角等不同面相进行研究,出现了许多丰硕成果。然而,在现代民主政治体系中,权利和权力是主导政治设计和政治运行的两个基本变量,对权利的充分保障和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一直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核心内容,透析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其核心关键在于其协商民主思想中的权利观和权力观。
     在权利观方面,本文主要论述和研析民主法视域中学界权利观的种种面相以及哈贝马斯对协商民主思想中权利行动主体结构与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人权与人民主权的关系、协商民主思想中权利的规范等问题的重塑。哈贝马斯从商谈论的视角对权利进行了重构,认为考察现代法律形式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不仅要从公民作为法律承受者的角度来判断,也应该从法律创制者的角度来考察,公民既是法律的承受者,也是法律的创制者。作为法律的承受者,任何公民都享受着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而作为法律创制者,公民自我立法成为核心环节,无论是私人自主还是公共自主,都是通过自我商谈立法来得以真正体现:一方面,人民主权在商谈性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中获得法律形式;另一方面,人权的实质就在于这种过程得以法律建制化的形式条件之中。
     在权力观方面,本文主要研究了哈贝马斯关于协商民主思想中政治权力与民主的关系、协商民主思想中政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协商民主思想中的分权政治观、协商民主思想中的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塑以及哈贝马斯关于协商民主思想中政治权力的具体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哈贝马斯从商谈论的视角,认为权力合法性不等于合法律性,权力合法性可以区分为政治权力获得合法性与政治权力实施合法性两种形式。在政治权力获得合法性上,政治权力可以区分为交往权力和行政权力两种形式,行政权力作为系统内的管理权力,则是交往权力通过法律媒介的转化所得。在政治权力的实施方面,哈贝马斯认为交往权力应该贯穿行政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包括行政权力的输入与输出,都应该受到交往权力的控制,只有这样,行政权力的运作才具有合法性。
     在民主博得世界性话语霸权的今天,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虽然存在理想语境的可行困境、协商民主程序的“正义”困境以及协商共识的价值困境等方面问题,但仍具有极高的历史地位。理论方面,它以独特的研究视角在代议制民主理论的完善和民主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方面,在世界各地代议制民主实践面临困境和危机之际,如何挽救这种民主政治及挽救政治合法性危机,应该说,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为其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可行路径与方向。最后,哈贝马斯所建构的协商民主模式未来前途如何,能否替代代议制民主而成为普适性民主?在公民文明程度、社会发展程度和政治文明程度的目前状态下,这种协商民主模式功能只能是局部的和辅助性的;但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中所体现出的平等、理性、公正等“正义之魂”,必将作为一种永恒普适的精神理念,永远激发和鼓舞民主实践中的人们,带领人类走向更高的民主境界!
Since 1980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estern social market economy and the speedy advance in new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olution, social interests have polarized and the structures of social classes have changed both in an ever-more-rapid way. In order to eliminate the social differences,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consensus and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t is imperative to enhance dialogues and cooperations between citizens and groups in socio-political level, to build social ethics and public interest responsibilities. As a result, theories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rise at this historic moment. In short,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s a democratic system in which people really discuss together and reach the agreements. Its basic idea is that political legitimacy must come from freedom, equality, real and open consultations among the citizens. Functionall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s superior to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n reaching a consensus on the premise of multiple values through people's equal participation and consultation. Therefor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lay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order and legitimacy of the government sources.
     Instead of springing up overnight, Habermas’s thought, the main representative of the Werstern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ory, experiences the bud, preliminary and the final stages on the base of Habermas’s rational locating the reality and reviewing the relevant theories. This indicates that Habermas'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ought is not only a result of the evolution of Habermas's personal ideology, but also a result of the situation of the times.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ise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ory, Haberma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dea has been so favorable to scholars. Academic studies are carried on from various perspectives: the rational communication, public sphere, modernity, democracy of competition and so on. In spite of many fruitful results brought about by these studies, it is still very necessary to have a stud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ight and power for in a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al system, right and power are the two basic variables that dominate political design and political operation. The adequate protection for right and the effective limitation of power has always been the core of democratic politics development, so the critical point of analysing Haberma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dea lies in analysing its concepts of right and power.
     In the part on the view of right,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and analyses the various academic right perspectives in the sight of Democracy Act and especially Habermas's remodeling of such relavant concepts in hi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dea as the structure and relationship of the right actor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rights and people’s sovereignty, the right norms and so forth. Habermas not only reconstructs the concept of right from a deliberative perspective but also explores it from a legal creator perspective. Citizens are both subjects of law and creators of law. As sujects, they all enjoy the rights provided by law and as creators, their self-legislation becomes a core aspect of law, which must be truly reflected through self-negotiating legislation, no matter whether the self-autonomy is a private one or a public one: on the one hand, people’s sovereignty gains its legal form in the process of the formation of negotiative opinions and wills; on the other hand, the substance of human rights lies in that this process becomes one of the law establishment conditions.
     In the part on the view of power,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Habermas's think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al power and democrac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al power and law,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political outlook, the remodeling of the legitimacy of political power as well as the specific oper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and other issues. From the deliberative perspective, Habermas stresses that the legitimacy of power does not mean the legality of power. The legitimacy of power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forms: the legitimacy of acquiring political power and the legitimacy of implementing political power. In terms of the legitimacy of political power acquisition, political power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power of contact and the power of administration while as the management authority within the system, the power of administration is the result of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power of contact. In the part of implement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Habermas holds that the power of contact should run through the entire process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power of administration and even the input and output of the power of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in the control of the power of contact. Only in this way can the operation of administrative power be legal.
     Today, in the world where democracy takes the predominant position in social systems, in spite of its various unfavorable predicaments ------the“practice”difficulty of ideal context, the "justice" dilemma of consultative democratic process, the“value”plight of consultative consensus,etc., Haberma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ought still has a very high historical status. Theoretically, in a unique research way, it contributes a lot to the perfection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theory and further innovation of theoretical study of democracy. Practically, when the practice of the Representative Deomcracy is in a fatal crisis, Haberma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provides a certain feasible approach to save the democracy politics and pull the legitimacy of politics through the crisis. Although it’s too early to draw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model constructed by Habermas will definitely be a substitute fo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and become universal democracy, for in the current state of civil civilizatio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civilization, the function of this democratic model can only be partial and complementary; but one thing is certain: the "Soul of Justice" embodied in Habermas'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ought i.e. equality, rationality and fairness, will serve the people as an eternal and universal spiritual idea and it will inspire and encourage people who are constantly practicing democracy and lead humanity into a realm of higher democracy!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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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李景鹏:《权力政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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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美]摩尔根:《古代社会》,东莼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39页。
    ③[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①[美]杜威:《新旧个人主义—杜威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93页。
    ③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页。
    ④引自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页。
    ①[美]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162页。
    ②[德]库特·宗特海默尔:《联邦德国政府与政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2页。
    
    ①转引自高卫民:《全面认识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及其理论基础》,载《学习论坛》,2008年第2期。
    ②Jon Elster(ed.),Deliberative Democra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1.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②[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37页。
    ③[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36页。
    ④刘伟:《权利的协商式构建—哈贝马斯权利理论的解读》,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⑤谈火生:《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审议民主理论》,载《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8年第1期。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5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③[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43页。
    ④Thomas McCarthy, Legitimacy and Diversity:Dialectical Reflections on Analytic Distinctions, in Habermas on Law and Democracy, ed by Michel Rosenfeld and Andrew Arato,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oress,1998,p.115.
    ⑤Thomas McCarthy, Legitimacy and Diversity:Dialectical Reflections on Analytic Distinctions, in Habermas on Law and Democracy, ed by Michel Rosenfeld and Andrew Arato,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oress,1998,p.118.
    ⑥聂长建:《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的语用学分析》,载《学术探索》,2008年第6期。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①引自[美]本哈比:《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②高鸿钧:《权利源于主体间协商—哈贝马斯的权利理论解析》,载《清华法学》,2008年第2期。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2页。
    ④引自[美]本哈比:《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⑤傅永军:《公共领域与合法性—兼论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的主题》,载《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①[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二卷,洪佩郁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65页。
    
    ①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Boston: Beacon press,1984一1987,Vol.2,P191.
    ②转引自汪福行:《走出时代的困境》,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6-257页。
    ③艾四林:《哈贝马斯》,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④[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页。
    ⑤[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63页。
    ①转引[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0页。
    
    ①转引[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
    ②[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6页。
    ①[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2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页。
    ②康德是德国哲学家,三大批判包括:一是《纯粹理性批判》是迄今200余年来哲学经典著作,主要对休谟的经验主义作了全面回答;二是《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和《实践理性批判》两部伦理学著作,主要阐述作为伦理学最高原则的“绝对命令”;三是批判哲学著作《判断力批判》,主要论及审美判断力的普遍性及美的合目的性问题。
    ③法兰克福学派属于新马克思主义学派,是20世纪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学术成就显赫、理论贡献突出的学派,它开创了资本主义批判的传统。法兰克福学派注重从个人自由层面思考资本主义理性文明和现代性的弊病,更关心个人的生存境遇和现存制度的冲突,要求个性解放和个人自由,期待解除资本主义造成的人性扭曲和个性压抑的激进文化革命。参见周穗明:《20世纪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北京:学习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
    
    ①[英]约翰·基恩:《公共生活与晚期资本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5页。
    ②[德]哈贝马斯:《生产力与交往—答H.P.克鲁格》,载《哲学译丛》,1992第6期。
    ③[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洪佩郁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29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
    ①Antonio Gramsci,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ed. and trans., Quentin Hoare and Geoffrey Nowell Smith,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1, p.12.
    ②[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54页。
    ④Dermot Moran. Introduction to Phenomenology, London and NewYork:Routledge, 2000,p.318.
    ⑤H. Arendt. The Human Condition, Chicago: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1958, p.7.
    
    ①Hannah Arendt.Between Past and Future:Eight Exercises in Political Thought[C].Penguin Books,1968.P149.
    ②H. Arendt. Men in DarkTimes, NewYork: Harcourt BraceJovanovich, 1955,p.9.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6页。
    
    ①转引自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②转引自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③转引自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页。
    ④[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页。
    ⑤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65-266页。
    ①李琦:《自我问题研究的主体间性转向》,载《求索》,2007年第9期。
    ②[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李安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9页。
    ③转引自童星:《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
    ④转引自童星:《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
    ⑤艾四林:《超越意识哲学—哈贝马斯批判理论的交往理论转向》,载《北方论丛》,1997年第3期。
    ⑥[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彭强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9页。
    ⑦转引自童星:《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①[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洪佩郁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页。
    ②[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洪佩郁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34页。
    ①转引自汪行福:《走出时代的困境-哈贝马斯对现代性的反思-导言》,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00年版,第7页。
    ②转引自陈炳辉:《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载《.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103-110页。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①[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01页。
    ②[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页。
    ③[德]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郭官义、李黎译,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80页。
    ④[德]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郭官义、李黎译,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55页。
    
    ①郑召利:《论哈贝马斯批判理论的认识论基础》,载《宁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②[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③[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①[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前言),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②[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前言),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③[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6页。
    ④[德]得特勒夫·霍尔斯特:《哈贝马斯传》,章国锋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45页。
    ①[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9页。
    ②[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洪佩郁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209页。
    ③Jurgen 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Vol·Ⅰ,Boston: Beacon Press1984年版,第138页。
    ④[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洪佩郁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74页。
    ⑤[德]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50页。
    ①转引自陈家刚:《协商民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页。
    ②[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李安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3页。
    
    ①洪波.:《哈贝马斯协商伦理学的基本理路》,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1期。
    ②[德]哈贝马斯:《我和法兰克福学派》,载《哲学译丛》, 1984年第1期。
    ③[德]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9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89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1页。
    ①Jon Elster,“Introduction”, in J. Elster(ed.), Deliberative Democrac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p1.
    ②林猛:《论古典民主与现代民主—历史视角的民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01年,第12页。
    ③Jennifer Tolbert Roberts, Athens on Trial: The Antidemocratic tradition in Western Though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p8.
    ④James S·Fishkin·Democracy and Deliberation:New Directions for Democratic Reform[M]·YaleUniversity Press,1991:43·
    ①[澳]约翰·德雷泽克:《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②[美]小莱尔·卡特.协商民主能挽救我们吗?[A]/陈家刚·协商民主[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298-299·
    ③Jorge M.Valadez, Deliberaive Democracy,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Self Democracy in Multicultural Socities, USA West view Press, 2001, P.30.
    ④Deliberative Democracy. Edited by Jon Elste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rh, P.1.
    
    ①转引自谈火生.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审议民主理论[J].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08(01).
    ②[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③[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页。
    ④Jurgen Habermas, 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 The MIT Press,1990, pp.89.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2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3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9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8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5页。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5页。
    ⑧[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96页。
    ⑨[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8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2页。
    ①转引自龚群:《道德乌托邦的重构——哈贝马斯交往伦理思想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页。
    ②曾庆娣:《合理性:从韦伯到哈贝马斯》,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③马俊领:《从客观理性向交往理性的嬗变》,载《广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④转引自姚大志:《何谓正义:罗尔斯与哈贝马斯》,载《浙江学刊.》,2001年第4期。
    ⑤豪克·勃伦克霍尔斯特:《交往理性与报复的权利》,转引自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⑥福柯:《交往的大师》,载《Esprit杂志》,1982年第3期。
    ⑦[德]哈贝马斯、米夏埃尔·哈勒:《作为未来的过去—与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对话》,章国锋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①戴激涛:《协商民主的法哲学基础及其反思,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2期。
    ②王晓升:《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哈贝马斯社会整合方案,载《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③张汝伦:《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批判》,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
    ④[美]本哈比:《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2页。
    ⑤[德]考夫曼:《后现代法哲学—告别演讲》,米健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
    ⑥[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53页。
    
    ①洪波:《哈贝马斯协商伦理学的基本理路》,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1期。
    ②转引自[美]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276页。
    ③[美]古特曼、汤普森:《民主与分歧》,杨立峰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④[美]古特曼、汤普森:《民主与分歧》,杨立峰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347页。
    ⑤[美]古特曼、汤普森:《民主与分歧》,杨立峰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39页。
    ⑥[美]古特曼、汤普森:《民主与分歧》,杨立峰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①陈勤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其特点》,载《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②卡罗琳·亨德里克斯:《公民社会与协商民主》,引自陈家刚:《协商民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28页。
    ③陈勤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其特点》,载《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④[美]本哈比:《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0页。
    ⑤[美]本哈比:《民主与差异:挑战政治的边界》,黄相怀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1页。
    ①卡罗琳·亨德里克斯:《公民社会与协商民主》,引自陈家刚:《协商民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32页。
    ②[澳]约翰.S.德雷泽克:《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丁开杰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页。
    ③彭立群:《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探析》,载《安徽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①Seyla Benhabib,Toward a DeliberativeModel of Democracy Legitimacy,in S.Benhab-ib(Eds.),Democracy and differen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6,pp.67-94.
    ②王立峰:《法律合法性的批判与超越—韦伯与哈贝马斯的法政治学思想比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4期。
    ③[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与有效社会自由:能力、资源和机会》,引自陈家刚:《协商民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00页。
    ④[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前言,黄相怀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⑤王立峰:《法律合法性的批判与超越—韦伯与哈贝马斯的法政治学思想比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4期。
    ①查理斯·拉莫:《关于事实与规范的回顾性讨论会-德国哲学纪事》,1993年第41卷,第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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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2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3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2页。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7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7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9页。
    ③[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0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30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29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2页。
    ③汪行福:《通向话语民主之路:与哈贝马斯对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8-29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①[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0页。
    ②[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
    
    ①[英]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3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3页。
    ④[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2页。
    
    ①引自http://baike.baidu.com/view/49962.htm#9。
    ②引自http://baike.baidu.com/view/49933.htm。
    ①引自http://baike.baidu.com/view/49933.htm。
    ①[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2页。
    ②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页。
    ①[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②谢维雁:《宪政基本价值论》,载《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2期。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①[苏联]涅多谢相茨:《古希腊政治学说》,蔡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3页。
    ②周桐:《罗马法原论》(上),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1994年版,第80页。
    ③[荷]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转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9页。
    ④[英]霍布斯:《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⑤[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0页。
    
    ①[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10页。
    ②[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8页。
    ③[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页。
    ④[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9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7页。
    
    ①[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56页。
    ②[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8页。
    ③转引自李梅:《权利与正义:康德政治哲学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
    ④[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0页。
    ⑤[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9页。
    ①[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
    ②转引自张翀:《试论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
    ③[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65页。
    ④转引自应奇:《从自由主义到后自由主义》,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7页。
    
    ①[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62页。
    ②转引自[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8页。
    ③[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④马德普:《普遍主义的贫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页。
    ⑤[英]H.L.A.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支振锋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
    
    ①[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90页。
    ②[美]路易斯·亨金:《宪政·民主·对外事务》,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①http://baike.baidu.com/view/9261.htm?fr=ala0_1_1.
    ②Friedrich Carlvon Savigny,Sistema del Diritto Romano Attuale,p.36,Torino,Unione Tipografico Editrice,1886.
    ③Friedrich Carlvon Savigny,Sistema del Diritto Romano Attuale,p.337,Torino,Unione Tipografico Editrice,1886.
    ④[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⑤[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1页。
    ⑥[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8页。.
    ⑦[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0页。
    ①[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0页。
    ②[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0页。
    ③转引自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页。
    ④[奥]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邓正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⑤参见.冯克利编译:《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45页。
    ⑥[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
    ⑦[英]边沁:《政府片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2页。
    ①转引自李锡鹤:《民法哲学初稿》,上海:复旦大学出版2000年版,第147页。
    ②[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③[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
    ④[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页。
    ①[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2页。
    ②[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0页。
    ③[美]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12页。
    ⑤[荷]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19页。
    ⑥[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1页。
    ①[英]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8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4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⑤Dordon S. Woo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1969), pp65-66.
    ⑥Machiavelli and Republicanism, ed. Gisela Bock, Quentin Skin-ner, Maurizio Virol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P301.
    ⑦[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
    ⑧[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2页。
    
    ①[英]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9页。
    ②[德]康德:《道德行上学探本》,唐铖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48页。
    ③[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④[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
    ⑤[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5页。
    ⑥[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①龚群:《诺齐克与罗尔斯比较:一种个人权利论》,载《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4期。
    ②[英]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4页。
    ③[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0页。
    ④[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6页。
    ①[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3页。
    ②Hannah Arendt.What is freedom?[A].Between Past and Future: Eight Exercises in Political Thought[C].New York: The VikingPress,1977,P153.
    ③Hannah Arendt. On Revolution[M].New York: Viking Press,1990.P30.
    ④Hannah Arendt. On Revolution[M].New York: Viking Press,1990.P147-148.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1页。
    ①[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0页。
    ②[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6页。
    ③[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6页。
    ④[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6页。
    
    ①转引自张翀:《试论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
    ②[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65页。
    ③[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65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8页。
    ⑤[德]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9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8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2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3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4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5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6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7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8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9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9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9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1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1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2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3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4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3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9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12页。
    
    ①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9页。
    ②马德普:《普遍主义的贫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页。
    ③[英]H.L.A.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支振锋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
    
    ①[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64页。
    ②引自[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3页。
    ③[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64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4页。
    
    ①[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1页。
    ②[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0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5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7页。
    ⑤引自[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6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7页。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03页。
    ⑧[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0页。
    
    ①周穗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与公共政策》,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2年第1期。
    ②[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
    ③[意大利]马基雅维里:《论李维》,冯克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5页。
    ②引自[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5页。
    ③Machiavelli and Republicanism, ed. Gisela Bock, Quentin Skin-ner, Maurizio Virol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P301.
    ④[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1页。
    ⑤[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5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3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69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5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33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3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9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3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1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5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2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5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7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8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5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0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1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2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3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54页。
    ②[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9页。
    ②John Rawls“Legal Obligation and the Duty of Fair Play”,载于Collected Papers,Samuel Freeman ed.,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9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0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1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3页。
    ①龚群:《诺齐克与罗尔斯比较:一种个人权利论》,载《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4期。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3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4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5页。
    
    ①[美]罗尔斯:《万民法》,张晓辉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7页。
    ②[美]罗尔斯:《万民法》,张晓辉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8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7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7页。
    ①转引自王诺:《读哈佛》,载《读书》,2000年第12期。
    ①[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81页。
    ②[美]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争强权,求和平》,卢明华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38.页。
    ③Dahl 1957, in Bell, Edwards and Harrison Wagner eds 1969:80.转引自〔美〕史蒂文·卢克斯:《权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④Hannah Arendt,on violence,New York: Harcourt,Brace and word,1970,pp.43一44.转引自〔美〕丹尼斯·朗:《权力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
    
    ①[法]米歇尔·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
    ②[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③[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①转引自郎友兴:《精英与民主:西方精英主义民主理论述评》,载《浙江学刊》,2003年第6期。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44页。
    ②[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8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35页。
    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36页。
    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7页。
    ⑥[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315页。
    ⑦[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4页。
    ⑧[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页。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4页。
    ④Marx Weber,“Politics as A Vocation,”in From Marx Weber, Eds. H.HGerth and C.W.Mill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pp.97,113.
    ⑤Gaetano Mosca,The Ruling Class,New York, London,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Inc., 1939. 1st ed, p.53.
    ⑥[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绛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55页。
    ①[美]罗伯特·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81页。
    ②[美]罗伯特·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周军华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③[美]罗伯特·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周军华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5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2页。
    ③[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上),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8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8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30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2页。
    ①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之《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3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5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24页。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5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①夏勇:《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②[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5页。
    ③[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1965年版,第178页。
    ④[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8页。
    ①[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47页。
    ②[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盛葵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07页。
    ③[美]J.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现代社会哲学》,王守昌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6页。
    ①[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何兆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90页。
    ②[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22页。
    ③[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6页。
    ④F. A. Hayek, T. J.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Interna-tionalLtd., 1998.P88.
    ⑤[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卷),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6页。
    ⑥[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32页。
    ①[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页。
    ②[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8页。
    ③[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3页。
    ④[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9页。
    ⑤[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页。
    ⑥[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卷),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7页。
    ④[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⑤[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0页。
    ⑥[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1页。
    
    ①[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②张宏生:《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61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0页。
    
    ①转引自徐祥民:《政体学说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
    ②黄基泉:《西方宪政思想史略》,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6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0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0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0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1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0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9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5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5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7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7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2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5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5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②[英]厄奈斯特·巴克:《希腊政治理论—柏拉图及其前人》,卢华萍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4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11页。
    ①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5页。
    ②[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页。
    ③[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3页。
    ④[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3页。
    ⑤[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33页。
    ⑥[英]洛克:《政府论》(下),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9页。
    ⑦[英]洛克:《政府论》(下),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5页。
    
    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6页。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③[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6页。
    ④[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7页。
    ⑤[美]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6页。
    ⑥[美]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3页。
    ①张静:《法团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
    ①[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9页。
    ②[美]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周军华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③Hannah Arendt.The Human Condition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8.P7.
    
    ①Hannah Arendt, On Violence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World, 1970, P.44.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2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0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15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4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4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8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5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24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4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3页。
    ①[英]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大辞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09页。
    ②[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9页。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48页。
    ②[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①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P3.
    ②[英]休谟:《人性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84-585页。
    ③[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2页。
    ④[英]J. S.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2页。
    ⑤[英]J. S.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页。
    ⑥[英]洛克:《政府论》(下) ,叶启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页。
    ⑦[德]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 ,林远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2页。
    ⑧转引自简军波:《自由主义合法性理论批判》,载《社会科学论坛》,2009年第5期。
    
    ①[德]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 ,林远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9页。
    ②[德]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 ,林远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8页。
    ③转引自喻中:《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权力》,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4-95页。
    ④转引自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⑤转引自简军波:《自由主义合法性理论批判》,载《社会科学论坛》,2009年第5期。
    ⑥[美]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5-36页。
    ⑦[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17-318页。
    ⑧[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①[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中译本序。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25页。
    ③[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8页。
    
    ①[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7页。
    ②[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8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9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9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9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80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2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4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9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67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6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51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9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8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9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7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0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3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1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43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3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33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31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3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4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9页。
    ⑥[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5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7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8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2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03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31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4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5页。
    ③顾昕:《以社会制约权力》,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05页。
    ④王晓升:《用交往权力制衡社会权力》,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①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93页。
    ①谈火生:《审议民主》,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页。
    ②[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9-30页。
    
    ①Jurgen Habermas, 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 The MIT Press,1990, pp.89.
    ②Jurgen Habermas,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The MIT Press,1990. pp.88.
    ③转引自姚大志:《何谓正义:.罗尔斯与哈贝马斯》,载《浙江学刊》,2001年第4期。
    
    ①[德]哈尔贝斯、半夏埃尔·哈勒:《作为未来的过去》,章国锋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123页。
    ②ChantalMouffe, Deliberative democracyor agonistic pluralism? Social research, Fall1999 (66) 3.
    ③[英]墨菲:《政治的回归》,王恒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71页。
    ⑤[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⑥[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P81.
    
    ①[德]哈尔贝斯、半夏埃尔·哈勒:《作为未来的过去》,章国锋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120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2页。
    ③[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82页。
    ④[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8页。
    ⑤[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5页。
    ⑥[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⑦[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2页。
    
    ①查理斯·拉莫.关于事实与规范的回顾性讨论会[C].德国哲学纪事.1993(41).
    ②哈贝马斯.现实与对话伦理学—哈贝马斯答郭官义问[J],哲学译丛,1994(02).
    ①如1932年希特勒在德国总统选举中以1900万高票当选,第二年就解散了其他政党,犹太人更是被大批地监禁和屠杀,然后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
    ②林克、卡顿在《一九○年以来的美国史》中说,20世纪头20年,美国社会舞台上最黯淡的画面,是黑人的状况。当美国拒绝承认十分之一人口的基本民主权利时,对于美国人如何还能夸耀民主,外国的观察家们是一定会感到惊奇的。[美]阿瑟·林克、威廉·卡顿:《一九00年以来的美国史》,刘绪贻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7页。
    ③[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
    ④庄聪生:《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载《民主与科学》,2006年第6期。
    ⑤李君如:《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载《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
    ①阳安江:《论社会主义的两种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6期。
    ②童庆平:《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本质上是协商民主制度》,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6期。
    ③张献生,吴茜:《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
    ④汪玮:《正确认识和借鉴西方的“协商民主”》,载《理论视野》,2010年第3期。
    ⑤肖春艳:《西方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页。
    ②[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7页。
    
    ①[法]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高凌瀚译,北京: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页。
    ②[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①JorgeM.Valadez.DeliberativeDemocracy , PoliticalLegit-imacy , and Self-Democracy in Multicultural Societies[M].USAWestview Press. 2001,P30.
    ②美国宪政中的协商民主是一种精英主义协商民主,能够实现协商、政治平等以及避免多数暴政这三大原则。虽然大众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建国和制宪过程中的协商,但作为精英分子的制宪者的作用举足轻重,而一般大众主要的作用是推选出了他们各自地区的制宪代表。转引自高卫民:《全面认识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及其理论基础》,载《学习论坛》,2008年第2期。
    ③[澳]约翰. S.德雷泽克:《不同领域的协商民主》,载《浙江大学学报》, 2005年第3期。
    ④转引自高卫民:《全面认识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及其理论基础》,载《学习论坛》,2008年第2期。
    ①Rheg,William and James Bohman,“Discourse and Democracy:The Formal and Informal Bases of Legitimacy,”in Discourse and Democracy,eds,Rene Von Schomberg and Kenneth Baynes(Albany:Suny Press, 2002) , pp.46-52.
    ②Gutmann,A.and Thompson,D. ,“Democratic Disagreement”,in Stephen Macedo(ed.),Deliberative Politics,Oxford Univ. Press,1999,pp.243-278.
    ③[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25页。
    ④[美]詹姆斯·博曼:《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①[美]罗伯特·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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