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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之间:苏州民办消防事业研究(1913-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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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商业繁荣及火灾易发的特点,再加上清末地方自治风潮的影响,清末时苏城出现了民办的消防组织。这些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商铺及市民的捐助,属于民间公益的范畴。自清末创办始,该类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至民国时期,其数量最多时达七、八十处之多,一般情况下也有五、六十处。由于民办救火组织数量众多,又缺乏统一的领导和指挥,致使各救火组织之间难以协调,影响了救灾效率。为了加强协调,提高救火效率,在经过多次的磨合之后,苏城全城性的救火组织领导机关——苏州救火联合会于1913年成立。此后,救火联合会不断加强对各救火会的领导,整合了当时苏城的民办救火力量,极大地推进了苏州火政的发展。在联会管理之下,原来呈点状分布的单个救火会,此时则呈网状分布,基本覆盖了苏州全城各个角落,构成了一套严密的火灾预防系统,维护着苏城的安宁。
     在救火联合会成立前两个月,苏州警察厅消防队也设立,这是苏州唯一的官办消防组织,此后虽名称屡经变化,但苏州官办的消防力量一直存在。官办消防队初成立时规模只相当于一个民办救火组织,虽然后来力量有所增强,但仍远逊色于民办救火联合会。可以说,民办消防组织几乎承担了苏城绝大部分的火灾防救任务,而官办消防组织则起着指导作用,并作为官方力量的一种象征。官、民两种消防力量之间经常出现矛盾和冲突,即便是救火联合会所辖的救火会之间也是纠纷时见。但在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根本问题上,各救火组织的融合与合作是主流,官、民消防力量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着苏城的安宁与繁荣。
     抗战后,救火联合会恢复组织,力量仍较政府消防力量强大,但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复员后的第三年,救火联合会即面临被撤销的危险,在该会与地方人士的据理力争之下,联合会得以暂时保留。建国后,救火联合会被逐步改编,最终被官办消防队接管,苏州的消防事业自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但是官办的消防力量并不是万能的,此后其他民办消防组织仍在起着一定的作用。
     从苏州民办救火组织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苏州社会的每一个变化都会在消防事业上得到反映,而消防事业也对苏州社会产生着影响。苏州特定的环境决定了存在于其间的民办消防事业稍逊于沿海的上海,但凭借与上海毗邻的有利条件,其民办消防事业的发展程度又超过其他内陆地区。通过对苏州民办消防事业的研究,我们清晰地看到传统与现代之间不是决然对立的,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偏废。国家与社会互有短长,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
Due to the prosperity of business and the local autonomy in late Qing Dynasty,many privat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came into being in Suzhou. The organizationsbelonged to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good, their funding mainly came from shops andpublic donations. The number of organizations increased gradually from late Qing, thenumber even reached up to as many as seventy or eighty, if under normalcircumstances, the number could be fifty. Because of the lack of unified leadershipand command between the large number of privat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contradictions always appeared, which affected the fire-fighting effect. In order toimprove the efficiency, after several attempts, Suzhou fire-fighting Federation cameinto being, which was the leading organs of the al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inwhole city. Thereafter, the fire-fighting Federation integrated the fire-fighting forcesgradually, so the fire affairs was greatly promoted. The single fire-fightingorganization distributed punctately, but al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distributedreticularly, they basically covered every corner of the city, and made up a strict fireprevention system maintainning the tranquility of Suzhou.
     Two months before the fire-fighting Federation was builded up, Suzhou PoliceAgency Fire Brigade has been established, it was the only government-run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Although its name changed many times, but Suzhougovernment-run fire forces has been always exist. Compared with the private fireorganizations, the strength of the government-run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was onlyequivalent to a privat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 when it was newly established.Although it developed greatly, but it was also inferior to Suzhou fire-fightingFederation. It can be said that, from late Qing to1954, the private fire-fightingorganizations almost assumed the vast majority of fire prevention and rescue missionin Suzhou, the government-run fire organization only played a role in guiding, eventhe symbolic presence of the official forces. Although there were many conflictsbetween privat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and government-run fire organization, inthe long run, integration and cooperation was the mainstream. Only throughcooperation of the two kinds of fire-fighting forces, the peace and prosperity of theSuzhou city can be sufeguarded.
     Experienced the huge loss in the War of Resistance, the private fire organizationsrecovered their organizations gradually, they also powerful than the government fire organizations. The third year after the recovery, the civ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were in danger of being undone.After the struggle of the leadership and local Gentry,Suzhou fire-fighting Federation was adminished to be exist temporarily. After thefounding of the PRC, fire-fighting Federation was gradually incorporated, eventuallybe taken over, but it didn’t mean that, all civ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was banned,but appeared in another form.
     From the cour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civ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we cansee that, almost every change of Suzhou would be reflected on the cause of the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The civial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of Suzhou wereslightly inferior to Shanghai, but advanced than that in inland areas. From the processof the fire-fighting organizations established by the society, we can know that,tradition and modernity were both important, they were complementary, none couldbe neglected. State were not perfect and all-powerful, only combine the two, thesociety could develop orderly.
引文
①《任继愈序》,载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②“消防”一词原为日本语。据《左转》载,先秦时期,中国一般将火灾称为灾、火、焚或爇,也有称祝融、回禄的。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月,直隶总督袁世凯参照西法,在保定创设警务总局和警务学堂。《警务学堂章程》中有:“救火灾法别有专门操作,各国名为消防队。”“消防”一词也由此在我国出现。同年八月,袁世凯接管了天津“都统衙门”,建立巡警总局,将原来的救火会改为巡警总局消防队,“消防队”的名称在我国的使用自此始。为了行文的方便,在使用时,笔者不拟对火灾相关的表述作具体细分,而是主要依资料记载而定。关于“消防”一词传入我国的情况,参见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之“卷首语”,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1页。
    ③据民国年间编印的《消防警察讲义》载,“消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消防包括防火与防水,狭义的消防则专指消防火灾而言。本文所涉及的消防主要为狭义的消防,即专指防救火灾。见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印:《消防警察讲义》,1930年11月,第1页。
    ④郭永芳:《中国消防史略》,《上海消防》1980年第10期;如如:《我国古代的治火组织》,《消防月刊》2002年第9期;秦苍力:《上海消防发展简史》,《上海消防》1981年第1期;张仲:《天津消防小史》,《天津消防》1980年第1期。
    ⑤莫振良:《清代消防组织》,《城市史研究》第19—22辑,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①孟正夫著:《中国消防简史》,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火灾大典》,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版。
    ③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下卷),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④《任继愈序》,载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页。
    ⑤在此领域中,消防往往被当作城市治安之一部分,相关研究成果有陈鸿彝主编:《中国治安史》,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万川主编:《中国警政史》,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
    ⑥包明芳:《中国消防警察》,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⑦秦苍力:《上海消防发展简史》,《上海消防》1981年第1期;张仲:《天津消防小史》,《天津消防》1980年第1期;夏冰:《苏州的龙社》,《档案与建设》2002年第4期;郑绥成:《旧时杭城的民间“龙会”》,《浙江消防》1996年第2期;陈享冬:《民国时期的广州消防研究》,广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晓敏:《安徽消防史亦悠长》,《安徽消防》1996年第1期;老史:《长沙消防发展概略》,《时代消防》1996年第2期;聂焱如:《从储正徒到水会局:中国古代消防系列之——治火组织》,《现代职业安全月刊》2006年第8期;黄勋华:《合肥消防忆旧》,《安徽消防》1996年第2期;肖建中、赵延华、周柏新、刘书琳:《湖南消防史略》,《湖南消防》1997年第12期;黄新科、黄根怀:《火宫殿与长沙消防的发展》,《时代消防》1994年第7期赵耀双:《天津近代民间消防组织——水会》,《民俗研究》2003年第3期;华烨:《建国前的长沙民办消防》,《时代消防》2001年第4期;王寿林:《旧上海的租界消防》,《上海消防》1995年第6期;钟建安:《论民国时期湖南的城市消防事业管理——以1935年的湖南消防调查为中心》,《求索》2005年第10期。等等。
    ⑧肖大威:《中国古代城市防火减灾措施研究》,《灾害学》1995年第4期;陆法同、陈军:《对“鸱吻”在古建筑中防火作用的探讨》,《火灾科学》1998年第1期;戴兴忠:《江南古居的防火建筑》,《消防月刊》1999年第4期;周允基、刘凤云:《清代房屋建筑的防火概况及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郭华清、陈享冬:《民国时期广州的消防机制》,《民国档案》2007年第2期,等。
    ①朱明:《古代灭火工具的发展》,《上海消防》1996年第10期;费三多:《湖州的水龙会与水龙船》,《浙江消防》1996年第2期;徐寿赓:《解放前的湖州消防队》,《浙江消防》1999年第3期;吴跃新:《旧上海消防车辆发展三步曲》,《上海消防》1994年第5期;白纯:《抗战后的南京救火会》,《民国档案》2007年第1期;杜尧新:《漫谈嘉兴历史上的民间消防组织》,《浙江消防》1998年第4期;晓裕:《民国时期长沙的义勇消防队》,《时代消防》2001年第8期;周允基、刘凤云:《清代的消防组织与救火工具》,《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6期;韦秀程:《晚清铜质灭火水枪》,《浙江消防》2000年第2期;朱明:《消防了望的起源与发展》,《上海消防》1997年第1期。等等。
    ②丁蕾:《从区域史研究重新解读中国历史》,《国际学术动态》2006年第4期。
    ③本文的学术史回顾侧重于与消防社会史相关的内容,鉴于已经有多种从不同角度做的城市史研究的综述,本文不拟专就此做一回顾,而只是在涉及到有关城市史的问题时在文章相应处注出。
    ④丁小珊:《初探晚清重庆消防管理及其变化——以光绪二十年火灾灾后管理为视角》,《社会科学家》(增刊)2007年6月第S1期。
    ①丁小珊:《清代城市消防管理研究》,成都: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②钟建安:《论民国时期湖南的城市消防事业管理——以1935年的湖南消防调查为中心》,《求索》2005年第10期。
    ③谢湜:《清代杭州城市管理与社会生活——以火政为中心的研究》,《华学》第7辑,2004年12月。
    ④参见何一民主编:《近代中国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40—1949)》第四章《近代中国城市管理的现代化趋势》(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马敏:《有关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几点思考》,《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
    ⑤将消防事业纳入包括苏州在内的江南城市史范畴的研究有:王卫平著:《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廖蓉著:《明清江南的火灾及社会应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版;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⑥行龙、胡英泽:《三十而立——社会史研究在中国的实践》,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2页。
    ⑦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江南的范围仍未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徐茂明综合众家的观点,追溯了历史上“江南”内涵的变迁。徐茂明老师认为江南地理范围的内涵应包括自然地理、行政地理、经济地理、文化地理四个方面,并指出“将太湖平原的苏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太仓六府一县视作明清‘江南’的地理范围更为合理”。但无可质疑的是,苏州始终是“江南”范围内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见徐茂明:《江南的历史内涵与区域变迁》,《史林》2002年第3期;徐茂明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13页。
    ①夏冰:《苏州的龙社》,《档案与建设》2002年第4期。
    ②王卫平著:《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③廖蓉:《明清江南的火灾及社会应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④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⑤廖蓉:《明清江南的火灾及社会应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⑥关于海外中国学界对中国“公共领域”问题的集中讨论,参见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第139—285页。
    ⑦罗威廉著:《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江蓉、鲁西奇译,彭雨新、鲁西奇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⑧【日】小浜正子著,葛涛译:《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⑨黄宗智:《中国“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60—285页。
    ①彭志军:《民国时期南昌消防事业研究》,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②马敏:《有关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几点思考》,《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
    ③朱英:《近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研究回顾与思考》,《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④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⑤关于日本学者对中国消防事业研究成果的综述,可参见邹怡:〈清代城市社会公共事业的运作——以杭州城消防事业为中心〉,《清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⑥【日】小浜正子著,葛涛译:《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
    ⑦朱祐鋐:《清代杭州的火灾、火政与社会生活(1644—1861)》,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本文承曹曦师姐托人查阅,在此致谢。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未解密,只能阅读到该文的摘要。
    ①有学者也意识到了消防与区域民俗、民风、政治、经济等的联系,惜未将此想法践行于文中。见赵耀双:《天津近代民间消防组织——水会》,《民俗研究》2003年第3期。
    ②谢湜:《城市化的进程:清代杭州城市管理与社会变迁——以火政为中心的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学士学位论文,2004年。该文承谢湜先生惠予,特此致谢。
    ③邹怡:《清代城市社会公共事业的运作——以杭州城消防事业为中心》,《清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④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历史·田野丛书总序),载黄志繁:《“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ⅶ页。
    ⑤《序言:奠定江南学的基石》,载陈忠平、唐力行主编:《江南区域史论著目录(一九〇〇—二〇〇〇)》,北京:北京图书馆2007年版,《序言》第2页。
    ⑥行龙:《从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3页。
    ①陈春声:《从地方史到区域史》,《潮学研究》第11辑。
    ②【法】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③吴宏岐:《历史地理学视野下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
    ①行龙、胡英泽:《三十而立——社会史研究在中国的实践》,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第135页。
    ②唐力行:《论题:区域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历史教学问题》2004年第5期。
    ①参见黄蕴深修,乔增祥纂:《吴县》之(4),“沿革”,吴县县政府社会调查处1930年版。
    ②黄蕴深修,乔增祥纂:《吴县》之(4),“沿革”,吴县县政府社会调查处1930年版。
    ③因民国年间苏州设市的时间较短,仅为一年多,所以在论述时,笔者不拟对此时的苏州作特殊处理,而是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苏州”视为一个相对固定的范围。
    ④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四编《商埠及都会》,第三章《吴县》,上海:民光印刷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2月初版,第32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1页。
    ②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1992年,第13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页。
    ①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第一册)第一卷,《建置》,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
    ②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
    ③(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中国地方志集成本江苏府县志辑7,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4页。
    ④(嘉靖)《吴邑志》卷十二,《水·城外河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181册,《史部·地理类》,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359—360页。
    ⑤Han-sheng Chuan and Richard A. Kraus:Mid-Ching rice Markets and Trade. Cambridge, Mass. Harvarduniversity1975.pp.59-71.
    ①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十一编《交通》,第三章《水道》,上海:民光印刷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2月初版,第101—102页。
    ②(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第242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第242页。
    ②(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第243页。
    ③(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第243页。
    ①(汉)赵晔撰,(元)徐天祐音注,苗麓校点:《吴越春秋》卷四,《阖闾内传》,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②关于吴大城各门名称的记载,可参见(唐)陆广微撰,曹林娣校注:《吴地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7—30页。
    ①徐刚毅:《苏州古桥》,载氏著:《再读苏州》,第22页,对于苏州古城自宋至民国时期的地图,可参见张英霖先生主编之《苏州古城地图集》(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该书共收录了宋、明、清及民国时期苏州古城地图十九幅。
    ②但这种格局后来变为“三横三直”,有南北水巷七条,东西水巷八条。见徐刚毅:《水是苏州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12页。
    ③(同治)《苏州府志》卷八,《水》,中国地方志集成本江苏府县志辑7,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24页。
    ④徐刚毅:《话说古城风貌》,载氏著:《再读苏州》,第6页。
    ①吴奈夫:《明代苏州的城市建设及其管理》,《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②苏州市港务管理处编志办公室提供:《中国通商口岸志·苏州》,载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方案局、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编辑室编:《苏州史志资料选辑》第五辑,内部发行,1985年,第105页。
    ③唐力行等著:《苏州与徽州:16—20世纪两地互动与社会变迁的比较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0页。
    ①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十一编《交通》,第三章《水道》,第101页。
    ②陈壁显主编:《中国大运河史》,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序言》第10页。
    ③(唐)白居易著:《白香山集》(第三册)卷五十九,《碑志序记表赞论衡书·苏州刺史谢上表》,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4年版,第37页。
    ④(宋)范成大撰,陆振岳校点:《吴郡志》卷五十,《杂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69页。
    ⑤(唐)白居易著:《白香山集》(第三册)卷五十四,《律诗·登阊门闲望》,第63页。
    ⑥(清)钱泳撰:《履园丛话》第二十四,《杂记下》,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40页。
    ⑦(宋)范成大撰,陆振岳校点:《吴郡志》卷五十,《杂志》,第669页。
    ⑧陈壁显主编:《中国大运河史》,《序言》第14页。
    ⑨董文虎等著:《京杭大运河的历史与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62—163页。
    ⑩何一民主编:《中国城市史纲》,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27页。
    ①范金民、夏维中:《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33页。
    ②范金民、夏维中:《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第436—443页。
    ③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9年版,第372页,
    ④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第373页,
    ⑤顾颉刚著:《苏州史志笔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3页。
    ⑥唐寅:《唐伯虎全集》卷二,《七言律诗·阊门即事》,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18页。
    ①(清)宗信:《湖上看云僧宗信续稿》,载苏州文化局编:《姑苏竹枝词》,上海:百家出版社2002年版,第55页。
    ②(清)孙廷铨撰:《南游记》,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刻本,守意龛藏版,第12b页。
    ③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466页。
    ④(清)曹雪芹、(清)高鹗著,启功等整理:《红楼梦》卷一,《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页。
    ⑤卢群著:《千年阊门》,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⑥徐刚毅:《重铸阊门辉煌》,载氏著:《再读苏州》,第83页。
    ⑦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3—94页。
    ⑧转引自徐刚毅:《重铸阊门辉煌》,载氏著:《再读苏州》,第86页。
    ①据臧寿源的《石路》记载,“石路为清末会办商约大臣盛宣怀在苏州阊门外修筑的一段马路,因用碎石铺成而得名。”臧先生指出目前石路的方位为:自义昌福菜馆西经人民剧场,至永福桥,而这并非历史上的“石路”,他根据民国时期的地图确定了历史上“石路”的位置;郑凤鸣在《老石路》中也根据相关资料指认了“石路”的位置。材料分别见施美祥主编:《金阊街巷史话》,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4年版,第56页和
    58页。
    ②郑若曾:《阊西筑城论》,(崇祯)《吴县志》卷前,《图》,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刻本。
    ③卢群著:《千年阊门》,第17页;顾颉刚著:《苏州史志笔记》,第113页。
    ④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3页,
    ⑤(清)蔡云:《吴歈百绝》,《姑苏竹枝词》,第77页。
    ⑥潘君明:《南浩街火着带脱小邾弄》,载苏州市金阊区档案馆、苏州市金阊区地方志办公室编:《金阊史志资料选编》,苏州:本书编委会2000年版,第72页。
    ⑦王心一:《重修吴县志序》,(崇祯)《吴县志》卷首,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刻本。
    ⑧周国荣:《翻转南濠街》,载《金阊史志资料选编》,第71页。
    ⑨(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4页。
    ①(崇祯)《吴县志》卷十,《风俗》,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刻本。
    ②(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风俗》,苏州:文新公司1933年铅印本。
    ③(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风俗》。
    ④(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风俗》。
    ⑤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版,第643—644页。
    ⑥茅家琦:《城市现代化轨迹的多维探讨——评张海林教授新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五册,《苏下》,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25页。
    ②(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五,《祥异考》。
    ③龚国钧:《苏州南浩街》,载施美祥主编:《金阊街巷史话》,第39页。
    ④(清)纳兰常安:《宦游笔记》卷一八,《江南三》,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刻本。
    ⑤(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3页。
    ⑥(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五,《祥异考》。
    ⑦(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3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3—164页。
    ②(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4页。
    ③(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4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4页。
    ①《吴县示禁清理张广泗桥附近摊柜以防火灾而通水埠碑》(光绪二十年<1894>正月二十八日),载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第662—663页。
    ②见苏州市消防局存阊胥盘区1935年捐建水上救火艇第一块碑刻拓片。2010年7月,笔者至苏州查找论文资料期间,在山塘街安泰救火会旧址发现一通关于1935年阊胥盘区捐建水上救火艇的碑刻,该通碑刻共三块,对该事件龙去脉的记载颇为详细,但碑刻上的字迹大多已模糊不清。此间笔者至苏州市消防局查阅资料时,发现三通碑刻的拓片,惊讶的是其文字与安泰救火会旧址碑刻文字绝大部分相同,只是拓片的尺寸大于山塘街的碑刻实物,询之消防局相关负责人,得知原碑在创建中国消防博物馆时已被征调至北京。所以,笔者推测此通拓片可能为原碑的拓片,而安泰救火会旧址所存碑刻实物可能是恢复山塘街旅游风景区时所复制。
    ③苏州市消防局存阊胥盘区1935年捐建水上救火艇第二、三块碑刻拓片。
    ④笔者在苏州档案局查阅了1919年的《苏州商会同会录》(档号I14—001—0364—001)、1913年《商店会员名册》(档号I14—003—0099—001)、1947年《吴县县商会年刊》,及徐刚毅著《再读苏州》第98页西中市店铺的统计。但只找到其中的小部分商号信息,故未能对碑刻中出现的捐户进行详细的统计。
    ①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第268页。
    ②(清)袁学澜:《续咏姑苏竹枝词百首》(并序),载苏州文化局编:《姑苏竹枝词》,第115页。
    ③臧寿源:《石路》,载施美祥主编:《金阊街巷史话》,第56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1页。
    ⑤(清)曹雪芹、(清)高鹗著,启功等整理:《红楼梦》卷一,《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第6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编:《苏州市公安局消防资料长编》(修订稿),1986年,第49页,苏州市公安局藏;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市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②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28辑,2003年刊,第113页。
    ③《访张寿鹏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6日下午于观前街银房弄3号,访问人为胡文达),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④(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五,《祥异考》。
    ⑤《□……节钱粮作祟,昼间胥外焚毙十一人》,《苏州明报》1931年4月8日第2版。
    ①肖大威:《中国古代城市防火减灾措施研究》,《灾害学》1995年第4期。
    ②《中国建筑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18页。
    ③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28辑,2003年刊,第111页。
    ④周允基、刘凤云:《清代房屋建筑的防火概况及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
    ①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28辑,第112页。
    ②徐刚毅:《苏州老房子》,载氏著:《再读苏州》,第47页。
    ③《中国建筑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19页。
    ④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28辑,第112页。
    ⑤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28辑,第113页。
    ⑥该材料藏于苏州山塘街安泰救火会旧址。
    ①苏州山塘街安泰救火会旧址资料。
    ②其实,最早被用在建筑物上镇火的动物是蚩,鸱是后来逐渐演化而来的。据唐时苏鹗所著《苏氏演义》云:“蚩者,海兽也。汉武帝作柏梁殿,有上疏者云:‘蚩尾,水之精,能辟火灾,可置之堂殿。’今人多作‘鸱’字,见其吻如鸱鸢,遂呼之为鸱吻。颜之推亦作此鸱,刘孝孙事始作此蚩尾。既是水兽,作蚩尤之蚩是也。蚩尤铜头、铁额、牛角、牛耳,兽之形也,作鸱鸢字,即少意义。”文后的案语也指出汉时,为防患宫殿火灾,人们常将类似鸱形象的装饰物置于宫殿庙宇顶上以禳灾,唐以后寺观殿宇上也有出现鱼形尾指上的,但对鸱尾何时变成鸱吻也不知。见(唐)苏鹗撰:《苏氏演义》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50册,《子部·杂家类》,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0—191页。
    ③陆法同、陈军:《对“鸱吻”在古建筑中防火作用的探讨》,《火灾科学》1998年第3期。
    ④马祖铭、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减灾》,载施美祥主编:《金阊古建史话》,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①王家范:《明清苏州城市经济功能探讨——纪念苏州建城两千五百年》,《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
    ②陆咸:《咸丰年间阊门外大火是谁放的》,载苏州市金阊区档案馆、苏州市金阊区地方志办公室编:《金阊史志资料选编》,第69页。
    ③(清)潘钟瑞撰:《庚申噩梦记》,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5a页。
    ④吴大澂:《吴清卿太史日记》,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五),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328—329页。
    ⑤(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上),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1b页。
    ⑥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3页。
    ⑦《苏州史纲》认为此次大火“连烧两日,烈焰腾空”。见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第345页。
    ⑧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3—94页。
    ⑨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3页。
    ⑩(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上),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1b页。
    ①(清)沈守之:《借巢笔记》,苏州: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1941年版,第9—10页。
    ②(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上),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5a页。
    ③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之《序言》,第9页。
    ④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36—39页。
    ①谢世诚、伍野春、华国樑:《太平天国苏福省人口初探》,《学海》1993年第3期。
    ②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446页。
    ③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458页。
    ④曹树基:《太平天国战争对苏南人口的影响》,《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
    ⑤[英]安德鲁·威尔逊著,雍家源译:《“常胜军”:戈登在华战绩和镇压太平天国叛乱史(选择)》,《太平天国史译丛》第3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1页。(据《苏州史纲》第348页的资料可知,若将苏州府范围内的所有人口作一整体统计,则外国人及同治《苏州府志》的记载大体相近,而苏州城区人口则大约为数十万人。)
    ⑥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第348页。
    ⑦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448—449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页。
    ②(清)玉峰岁寒老人:《吴门新竹枝词》(其十),《姑苏竹枝词》第59页。
    ③王波:《近代苏州观前研究——兼论街区与城市的互动》,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18页。
    ④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4页。据《苏州市志》(送审稿)所记,平门于1928年2月6日竣工,举行开门仪式;1931年1月5日新辟金门举行落成通车典礼,同时封闭新阊门。分别见《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8及9页。
    ⑤王波:《近代苏州观前研究——兼论街区与城市的互动》,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25页。
    ⑥王波:《近代苏州观前研究——兼论街区与城市的互动》,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34、74—78页。
    ①孑孑:《观前又将有药房出世》,《大光明》1929年12月3日。
    ②知心:《观前街赋》,《苏州明报》1926年11月10日第3版。
    ③其实早在1911年,观前即已装设路灯,进一步推动其夜市的繁荣,见王波:《近代苏州观前研究——兼论街区与城市的互动》,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22页。
    ④《观前地贵》,《苏州晨报》1930年5月3日。
    ⑤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1992年,第9页。
    ①顾颉刚著:《苏州史志笔记》,第113页。
    ②(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上),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12a页。
    ③(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上),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第22b页。
    ④朱揖文著:《苏州指南》之《正编·名胜》,苏州:文新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41页。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苏州:苏州市大元印务有限公司印刷2005年版,第7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3页。
    ②马祖铭、马玉宇:《苏州古城的防火减灾》,载施美祥主编:《金阊古建史话》,第6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三十六,《坛庙祠宇》,第101页。
    ②(清)陈梦蕾编纂:《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卷五十七《律令部汇考四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3901页。
    ①李采芹主编的《中国消防通史》(上下卷)对中国历代与火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为详细且系统的论述。见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②廖蓉著:《明清江南的火灾及社会应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版,第49页。
    ③故宫博物院编:《大清律例》(第二册)卷三十四,《刑律·杂犯》,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①《大清律例》(第二册)卷三十四,《刑律·杂犯》,第108页。
    ②(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风俗》。
    ③《琐闻——阊外火警中之乘火打劫者》,《苏州明报》1931年10月13日第2版。
    ④(同治)《苏州府志》卷三,《风俗·一》,第130页。
    ⑤(清)顾禄撰,来新夏校点:《清嘉录》卷六,《火神素》,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1页。
    ①(清)曹雪芹、(清)高鹗著,启功等整理:《红楼梦》卷三十九,《村老老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第288页。
    ②(清)顾震涛撰,甘兰经、吴雨窗、吴琴标点:《吴门表隐》卷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页。
    ③(清)顾禄撰,来新夏校点:《清嘉录》卷六,《火神素》。第141页。
    ①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662—663页。
    ①《吴县奉札为消防卫生事致苏商总会照会》(1909年7月10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70—671页。
    ②《苏省警务公所为劝导各铺限存引火货物致苏商总会照会》(1909年12月23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1—672页。
    ③《三义公栈为遵谕闭歇以利消防事禀》,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6—677页。
    ④《农工商务局为三义公油栈迁让勘丈致苏商总会照会》(1910年7月19日)、《苏商总会移农工商务局稿》(1910年9月6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6—677页;
    ⑤陆文夫:《老苏州——水巷寻梦》,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页。
    ①徐刚毅:《苏州古井》,载氏著:《再读苏州》,第30页,
    ②《江苏苏州警察厅保护水井布告》(民国十一年<1922>七月十二日),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663—664页。
    ①尤毅平译编:《对苏州公共水井的一次调查》,《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16辑),1990年第2辑,第124页。
    ②据《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16辑)第127页的统计可知,编号自A至T的地带共有公井198眼,而编号自a至y的地带共有公井181眼;而且从每一个编号代表一个镇的规定及图1-12看来,编号自A至T所在地带公井分布的密度更高。
    ③在该次公井的调查中,调查者也认为苏州市民自古以来就有饮用井水的习惯。见尤毅平译编:《对苏州公共水井的一次调查》,《苏州史志资料选辑》(总第16辑),1990年第2辑,第125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四),卷一百四十九,《杂记·六》,第768页。
    ②《苏台近事》,《申报》1882年4月13日。
    ③(民国)《乡志类稿建置》,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47—148页。
    ①(乌程)孙燮:《记平望赵氏先世轶事》,(光绪)《平望续志》卷十,《集文》,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1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半,第323页。
    ②孙筹成:《不堪回首话分龙》,《苏州明报》1947年7月16日第4版。
    ③(民国)《双浜小志》卷一,《市镇》,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1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163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四),卷一百四十八《杂记·五》,第759—760页。
    ①(明)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八《记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174册,《集部》,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482页。
    ①《论火灾不关风水》,《申报》1882年4月11日(本则材料转引自《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022—1023页,但笔者循此线索多次查找该日《申报》,并未发现有该条材料,由于此则材料对笔者文章的论述较为重要,故将其转引至文中)。
    ①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第67页。
    ②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第155页。
    ③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第70—71页。
    ④苏州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所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页。
    ①(清)纳兰常安:《宦游笔记》卷一八,《江南三》,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刻本。
    ②范金民主编:《江南社会经济研究》(明清卷),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064页。
    ③《苏州火政放一异彩,完成空前消防设备》,《苏州明报》1934年11月11日第2张第6版。
    ④栩庵:《二十年前之北局》,《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6版。
    ①《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9页。
    ②朱揖文著:《苏州指南》之《正编名胜》,苏州:文新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41页。
    ③栩庵:《二十年前之北局》,《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6版。
    ④苏州市港务管理处编志办公室提供:《中国通商口岸志·苏州》,载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方案局、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编辑室编:《苏州史志资料选辑》第五辑,内部发行,1985年,第98—99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1页。
    ⑥徐刚毅:《走进西中市》,载氏著:《再读苏州》,第93—94页。
    ①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第64页。
    ②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第97—99页。
    ③《清实录》第五册,《圣祖仁皇帝实录》(二),卷一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5页。
    ④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第153页。
    ⑤李果:《让道记》,(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3—164页。
    ⑥《吴门表隐》载:“水龙,康熙初绅士陈肇泰贾于海,得西法取水救火,颇为民便。乾隆十一年,知府傅椿令一图必设一具”。见(清)顾震涛撰,甘兰经、吴雨窗、吴琴标点:《吴门表隐》附集,第345页。
    ⑦(同治)《苏州府志》(四),卷一百四十九,《杂记·六》,第768页。
    ⑧《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9页。
    ①《苏垣杂志》,《申报》1882年4月11日。
    ②《苏台近事》,《申报》1882年4月13日。
    ①(光绪)《甫里志稿公署》,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6,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
    ②孙筹成:《不堪回首话分龙》,《苏州明报》1947年7月16日第4版。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页。
    ④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6页。
    ①夏冰:《旧时的救火消防事业》,苏州山塘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性修复领导小组主编,徐刚毅等著:《七里山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
    ②《江苏苏常道道尹公署布告第二千零三十九号》,该碑刻现藏于苏州山塘街安泰救火会旧址内。
    ①夏冰:《旧时的救火消防事业》苏州山塘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性修复领导小组主编,徐刚毅等著:《七里山塘》,第180页。
    ②《江苏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为抄折行知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情形致苏州商务总会移文》(宣统元年八月十八日<1909年10月1日>),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2005年版,第30页。
    ③恒椿久丝行为治安龙社给示保护事函催苏商总会(宣统三年四月十三日<1911年5月11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78页。
    ①《为徐源茂等创立龙社拟试办章程事致长元吴三县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235。
    ②《为创立治安龙社的移文稿》,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1年,档号I14—001—0038—018。
    ③《苏州府札饬三县给示保护治安龙社抄稿》,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9页。
    ④(常熟)徐兆玮:《建新救火会记》,《虞社》第200号,常熟:开文社1933年11月出版。
    ⑤《为创立永义龙社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14。
    ⑥《为永义龙社吁请备案画移巡警道文》,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011。
    ①《附件一:既济水龙救火社试办章程》,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3—674页。
    ②《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市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③《苏商总会为既济社立案事移文稿》(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九日<1911年1月9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5页。
    ④《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⑤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76页。
    ⑥《苏州巡警道汪瑞闿为请劝谕商户组织市民公社致苏州商务总会片》(宣统二年七月<1910年8月>),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2页。
    ⑦章开沅、叶万忠:《苏州市民公社与辛亥革命》,载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20页。
    ⑧《附件一:既济水龙救火社试办章程》,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3—674页。
    ①《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①《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②《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③《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办社缘起》(一)(宣统二年五月<1910年6月>),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4页。
    ④徐刚毅:《慈悲善良说吴人》,载氏著:《再读苏州》,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第149页。
    ⑤有关清代苏州发达的慈善事业,可参见王卫平:《清代苏州的慈善事业》,《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①夏冰:《旧时的救火消防事业》苏州山塘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性修复领导小组主编,徐刚毅等著:《七里山塘》,第181页。
    ②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1990年,第234页。
    ③《陶镕等为设立既济水龙救火社呈请苏商总会代移禀》(宣统二年十月二十日<1910年11月21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2—673页。
    ④《为既(济)龙社备案事致陶福庭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218。
    ⑤既济水龙救火社试办章程参见《附件一:既济水龙救火社试办章程》,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3—674页。
    ⑥《苏商总会为既济社立案事移文稿》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九日(1911年1月9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5页。
    ⑦《陶镕等为设立既济水龙救火社呈请苏商总会代移禀》(宣统二年十月二十日<1910年11月21日>),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第673页。
    ①《苏州火政之效法》,《申报》1913年5月1日第7版。
    ②《新闻报》(上海)1913年1月9日。
    ①《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时间应为1913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1页。(据《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2页及《苏州市公安志》第381页记载,苏州救火联合会1913年成立时将会所暂设于祥符寺巷丝业公所,1915年,改租元妙观方丈室内为会所,1918年将会所迁于王天井巷附近的珠明寺前商团公会,不久又改租旧学前平江书院吴县市乡董事公会余屋办公,1924年建会所于北局消防队南边。由此我们可以推测该章程的成文时间应不晚于1918年,而档案中所显示的时间<即1931年>可能为成档时间,并非该文档内容所反映的确切时间)。
    ②《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1—2页。
    ③《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3页。
    ④《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4页。
    ⑤《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5页。
    ⑥《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3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2—3页;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①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②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续)》,《苏州明报》1935年1月7日第2张第6版。(此后,苏州救火联合会曾于1926年6月与1928年先后两次向清理吴、常、江、昆官产事务所承领消防队余地,第一次的请求被江苏财政厅兼办全国清理官产处李厅长驳回,认为该地不能给领;第二次呈请也被该事务所程驻办否决。针对救火联合会及地方人士承领消防队余地事件,时任苏州公安局局长殷石笙复函事务所程驻办,表明一贯的立场,函件内容如下:径启者,案准贵所函,以敝局消防队余地已由苏州救火联合会来函请领,经刘前驻办呈奉江苏全省官产处,令准该会缴价承领,发给部照各在案。相应函复查照转知殷。等因。准此,查接管卷内,敝局消防队所属基地,早经前清理江苏官产处核准,免予出售,作为该队之用,虽经前警厅于民国十二年九月核准,将靠南隙地借给苏州救火联合会建筑会所;十五年一月核准,将靠东余地借给苏州电气厂建筑工房,但均借用性质,并不缴价纳租,一俟消防队需用少地之时,仍应饬令返还,取消借据,与处■变卖者不同。是以十五年六月,苏州救火联合会会员代表鲁兆年等曾同贵所请领该地,缴纳保证金五百元,经贵前所长呈由江苏财政厅兼办全省清理官产处令饬查报,即经李前厅长将该地不能给领情形呈复,并请令饬贵所遵照。上年七月,又有民人杜鞠生向贵所承领该地,经贵前所长呈奉江苏全省管产处函知到局,亦经陈前局长函复,仍应照案办理,未便拨还变卖。各在案。今苏州救火联合会忽又请领该地,贵所既未查核案卷,亦未知照敝局,遽予呈请给领,殊与原案不符,应请呈明撤销此案,以免两歧。相应函复。即请查照办理,并希见复为荷。见《救火会承领余地问题》,《苏州明报》1928年3月19日第3版。)
    ③其实在贝哉安当选为救火联合会主席之后,便筹集款项,于1921年10月18日购祥符寺巷朱姓地址一块,预备联会建筑会所之用。见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2页。
    ①黄柱天:《贝哉安先生在消防事业中的活动》,《苏州文史资料选辑》总第24辑,1999年,第192—193页。关于救火联合会会所的选址及建筑经过,也可参见《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页。(《苏州明报》1928年3月19日第3版所载,吴县警厅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九月核准,将靠南隙地借给苏州救火联合会建筑会所,但此为借用性质,并不缴价纳租,一旦消防队需用少地之时,可令其返还,取消借据;又据《苏州明报》1932年7月22日第2版载,“现救火联合会会址为鲁君一手创办”,可见鲁永龄在救火会会址的创建中也起过非常关键的作用。)
    ②《访张寿鹏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6日下午于观前街银房弄3号),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在苏州救火联合会成立之前,当地捐款只给当地“龙社”,但联合会成立之后,此种规矩尤在,虽然当局并未对各救火会的经费劝募区域进行划分,只是由各段救火会自行认定,而由于各地经济状况不一,越界募捐之事时有发生,甚至因此而纠纷不断。为了公平起见,北区第七段救火会曾于1937年向救火联合会提出重新划段的建议。见《北七募捐纠纷向救联会提议澈底解决办法》,《苏州明报》1937年1月29日第2张第5版。)
    ③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233页。
    ④各救火会之间因越界募款致起纠纷之事较为常见,如《苏州明报》1937年1月21日第6版载1937年北区第七段救火会至南区范围内募捐,就被视为“越界”,以致发生冲突,因此南区派员列席救火联合会第四十七次执委会,要求会议对此加以解决。在议决时,主席也承认“最近各段救火会募捐,时有发生争执”,主张拟定相应办法以资遵守。诸如此类的事件较为常见,直至1950年6月10日政府拨给救火经费时,才得到根本解决。对于该类事件,笔者将在后文中详细论述。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8页。
    ⑥《城乡契税带征救火经费应照预算分月匀发》,《苏州明报》1934年9月28日第2张第6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2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6页。
    ③《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四——吴县救火联合会概况简明统计》,苏州图书馆藏,1947年7月编订,第1b页。
    ④《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2页。
    ②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457—458页。
    ③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487—489页。
    ④《苏州市三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自由发言(2)——曹贯之发言》,《新苏州报》1951年3月13日第4版。
    ②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③《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6页。
    ④黄柱天:《贝哉安先生在消防事业中的活动》,《苏州文史资料选辑》总第24辑,1999年,第194页。
    ⑤《救火联会紧急会议》,《苏州明报》1927年5月17日第3版。
    ⑥《救火联合会将改委员制》,《苏州明报》1928年2月13日第2版。
    ⑦《南区协安救火会改组》,《苏州明报》1928年3月27日第3版。
    ①《专载——苏州救火联合会章程》,《苏州明报》1928年5月15日第2版。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7页。
    ③对于会员资格的要求,1913年的救火联合会章程中规定为:“第四条凡各龙社社员由各社具书介绍者皆得为本会会员;第五条如商学各界夙有名望,虽未被选为本会职员,经本会职员之公认,亦得公推为名誉会董;第六条具下列资格之一,虽非各社社员,经本会职员之公认,亦得公推为名誉会员。”见《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时间应为1913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1页。
    ①《专载——苏州救火联合会章程》,《苏州明报》1928年5月14日第3版。
    ②《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时间应为1913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1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页。
    ④《本邑县商会主席施筠清氏胃病逝世》,《苏州明报》1934年10月20日第2张第7版。
    ⑤《救火会补选主席常委》,《苏州明报》1934年11月6日第2张第6版。
    ⑥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页。
    ①《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14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5页。
    ①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116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消防资料长编》(修订稿)之《概述》,苏州市公安局藏,1986年,第1—2页。
    ④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117页。
    ①(清)吴璟:《西斋集》卷八,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刻本,第5页。
    ②(清)郭嵩焘等纂修:《湘阴县图志》卷二十六,《营造志》,清光绪六年(1880年)县志局刻本,第28b页。
    ③《访张寿鹏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6日下午于观前街银房弄3号),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④《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9页。
    ①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118—1119页。
    ②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233—234页。(关于苏州“龙社”引进外国泵浦和消防车的时间,《苏州市公安志》第388页记为民国二年,其文为:“民国二年<1913年>,少数‘龙社’开始引进外国的泵浦和消防车,当时市民们称‘洋龙’。阊胥盘区南新路‘治安龙社’由振兴电灯公司捐助苏州市第1架机器‘水龙’,随后观西‘同仁龙社’、观前”‘公义龙社’等先后购置法国制‘特鲁维’和‘达拉海’马达泵浦车。此后,多数‘龙社’购置‘特鲁维’式帮浦车,使用功能较好”;与文中所引曹贯之的记录相类,《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9页也认为至1927年以后,苏城少数救火会才开始使用汽车拖泵浦出救,之后,全市救火会逐渐使用近代的消防器械;张寿鹏同志1985年1月6日下午回忆解放前救火联合会的情况时,也认为有的“龙社”开始使用救火汽车的时间大约在1929年;而笔者查阅《苏州明报》,发现苏城救火车的大量使用约在1930年左右。综合以上各种记录,笔者认为曹贯之及《苏州消防志》<送审稿>中对引进外国消防车时间的记录可能与事实更接近。)
    ③《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8页。
    ①李雁翎、顾太主编:《万事万物史典》,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155—156页。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第1373页。(此处所言“以内燃机为动力”可能不确,而是以蒸汽为动力,接下来笔者所引《申报》资料即是很好的说明。)
    ③《新法[发]明之机器——(二)救火机器》《申报》1908年8月6日第4张第2版。
    ①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第1374页。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第1383—1384页。
    ③《东四救火会筹购帮浦车》,《苏州明报》1929年8月18日第2版。
    ④《忠靖救火会扩充消防》,《苏州明报》1934年4月5日第2张第6版。
    ⑤《南区六段新购自动帮浦汽车》,《苏州明报》1935年5月10日第2张第6版。
    ⑥《苏州市政之新统计(三)》,《苏州明报》1929年11月24日第3版。
    ⑦见1935年阊胥盘区第四段安泰救火会创办水上救火艇之第一块碑刻内容,该通碑刻拓片现藏于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碑刻藏山塘街安泰救火会旧址内。
    ⑧《各界昨在老五团追悼救火殉职义士,并检阅各区救护救火技术,南区会员徐斌源表演受伤》,《苏州明报》1935年5月21日第2张第6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0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③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第1384页。
    ④《苏州市三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自由发言(2)——曹贯之发言》,《新苏州报》1951年3月13日第4版。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8页。
    ①天修:《胥台溯旧——四十年前的救火术》,《苏州明报》1946年10月16日第5版。
    ①无武:《游元妙观记——四十年前印象追忆》(下),《苏州明报》1946年10月16日第5版。
    ②栩庵:《二十年前之北局》,《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6版。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页。
    ①《火警钟声》,《苏州明报》1930年6月21日第3版。
    ①《火警攸关治安》,《苏州明报》1929年6月5日第2版。
    ②《警钟楼移建问题》,《苏州明报》1932年2月25日第1版。
    ③《北局警钟楼拆除》,《苏州明报》1932年3月2日第1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3—24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3—24页。
    ③《如有火警速打电话三三四号》,《苏州明报》1935年1月28日第1版。
    ④《火警电话》,《苏州明报》1936年9月6日第2张第8版。
    ⑤《利用无线电报告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3月31日第2张第6版。
    ⑥《火警时电话重要》,《苏州明报》1929年11月30日第2版。
    ⑦《火警时电话重要》,《苏州明报》1930年7月22日第3版。
    ⑧1934年2月18日,为改进基本施救工作,救火联合会训练部根据联合会第三次执监联席会议决议案,召集各区段出救主任及临警指导员谈话会,马指导员传鼎即提请建议联合会从速装置火警电话专机及创办救护车等两议案。见《火政设施两新建议案》,《苏州明报》1934年2月19日第2张第5版。
    ⑨《救火会装专用电话,现正与电报局接洽之中》,《苏州明报》1934年12月15日第2张第6版。
    ⑩《使用火警专机毋须叫报号码,仅冠火警二字》,《苏州明报》1935年12月8日第2张第7版。
    ①《北局开凿自流井,建筑水塔瞭望台》,《苏州明报》1934年11月9日第2张第6版。
    ②《救火会建设瞭望台》,《苏州明报》1934年9月6日第2张第7版。
    ③《苏州火政放一异彩,完成空前消防设备》,《苏州明报》1934年12月11日第2张第6版。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0页。
    ⑤《观前水管工程落成》,《苏州明报》1935年1月14日第2张第7版。
    ⑥《临顿路241号曹贯之提供(1985年4月4日)》,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⑦《观前之水料》,《苏州明报》1932年5月22日第1版。
    ⑧1958年,因自来水管道已遍布苏城,该水自流井被市自来水公司填没,水塔也被拆除。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1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4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0页。
    ③《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四——吴县救火联合会概况简明统计》,苏州图书馆藏,1947年7月编订,第1b页。
    ④《救火会修正出救规则》,《苏州明报》1934年8月13日第2张第5版。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4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5页。
    ②《高真道院准拨救火会,已由救火会立界,不日即将建筑》,《苏州明报》1925年9月1日第2版。
    ③《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市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09。
    ④《专载——苏州救火联合会章程》,《苏州明报》1927年5月17日第3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4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5页。(其实在1929年12月有人鉴于南区第五段与南区第七段救火会员在新舞台戏院看戏时发生纠纷,认识到苏州民办救火力量过剩的局面,提出苏州河干井浅,不能满足数量庞大帮浦的水源供应,导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而主张厉行取缔各个救火团体,限制救火会漫无限制的增段添机。见《救火员看戏冲突事解决》,《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4日第2版;崐厂:《言论——从新舞台事件说到苏州火政》,《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4日第3版;《救火会整饬纪律》,《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5日第2版。)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8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9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2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1页。
    ②《各界昨在老五团追悼救火殉职义士,并检阅各区救护救火技术,南区会员徐斌源表演受伤》,《苏州明报》1935年5月21日第2张第6版。
    ③《今日在老五团举行第二次消防大检阅》,《苏州明报》1935年10月20日第2张第7版。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4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6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7页。
    ⑥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1页;《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0页。
    ①《访曹贯之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7日下午于临顿路241号),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0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消防资料长编》(修订稿)之《概述》,苏州市公安局藏,1986年,第2页。
    ①《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8页;《本县公安重行裁并》,《苏州明报》1934年6月26日第6版。
    ②《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7页。据该资料记载,其数字来自《苏州明报》(1934年4月10日),但笔者检索该日《苏州明报》,并未找到此条资料,因该材料与本论文关系紧密,所以笔者姑照原样引用于此。
    ③《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办社缘起》(二)(宣统二年五月<1910年6月>),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4页。
    ④《救火联会代表会组织全省联会动机:改良火政,废止旧习》,《苏州明报》1929年9月30日第3版。
    ⑤《组织全省救火会》,《苏州明报》1929年11月7日第3版。
    ⑥《组织全省救火联会》,《苏州明报》1935年4月29日第2张第6版。
    ⑦《省党部核准组织全省救火联合会》,《苏州明报》1935年6月14日第2张第6版。
    ⑧《发展全省消防——救火联合会发起组织全省救火联合会》,《苏州明报》1935年7月25日第2张第7版。
    ①《全省救火联合会选定筹备员》,《苏州明报》1935年10月14日第2张第6版。
    ②《全省救火联合会昨日在苏召开第二次筹备会议》,《苏州明报》1935年11月18日第2张第6版。
    ③《省救火联会已准备案》,《苏州明报》1936年7月31日第2张第6版。
    ④对于苏省全省救火联合会的成立,有的市县比较踊跃,但有的则可能较为犹豫,致使该联合会在1935年10月13日第一次筹备会议时即提出征求未入会救火会入会的方案;但在省党部已应允为其备案之后,全省救火联合会筹委会于1936年8月28日再次致函江苏全省商会联合会,要求其转函所辖商会,协助介绍所在地救火联合会会同情参加全省救火联合会。其内容与第一次筹委会所定完全相同,原函为:“案准江苏全省救火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第二号公函内开,本会第一次筹备委员会讨论事项第四案,主席交议各处未入会救火会应如何征求入会案,当经议决:(一)登报征求;(二)分函各会员就近征求邻县,于一个月内加入;(三)函请省商联合会分函各县商会介绍入会等语。纪录在卷。相应录案函请贵会分函各县商会,希烦介绍各该地救火联合会同情参加,以收宏效而利进行。至感公谊等由。准此。相应函达,即希贵会代为介绍,以便参加为荷。此致各区、县、镇商会.”分别见《全省救火联合会选定筹备员》,《苏州明报》1935年10月14日第2张第6版;《为介绍救火联合会事函县商会》,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6年,档号I14—002—0249—019。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15—416页。
    ①苏州市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江区志》(下册),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6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9页。
    ③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233页。
    ④《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2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页。
    ①天修:《胥台溯旧——四十年前的救火术》,《苏州明报》1946年10月16日第5版。
    ②警笛的使用是有规定的,救火联合会遇火警时,起初的吹法是一长声一短声;至1929年,江苏省民政厅将其改为一长声三段声,救火联合会奉令后,便通知临警人员遇警时必须依新法吹警笛,不得任意乱吹。见《苏州救火联合会通告火警使用警笛法》,《苏州明报》1929年9月30日第3版。
    ①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234
    ②叶昌炽著:《缘督庐日记》(第十一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982—6983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3页。
    ③《救火会使用熄字旗》,《苏州明报》1933年4月15日第3版。
    ④《救火员出救时,倘火已熄灭,应即停止出水》,《苏州明报》1934年8月6日第2张第5版。
    ⑤《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2月17日第2张第5版。
    ⑥《万年桥畔之火警》,《苏州明报》1927年1月4日第3版。
    ①《昨晨凤凰街之大火——火车免费票失而复得》,《苏州明报》1928年3月12日第2版。
    ②《琐闻——阊外火警中之乘火打劫者》,《苏州明报》1931年10月13日第2版。
    ③《趁火打劫犯半路脱逃》,《苏州明报》1934年12月28日第2张第7版。
    ④《官厅弹压火场方法》,《苏州明报》1931年6月10日第2版。
    ⑤苏州市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江区志》(下册),第1016页。
    ⑥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23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3—24页。
    ③《火警注意》,《苏州明报》1930年8月15日第3版。
    ④《利用无线电报告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3月31日第2张第6版。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4页。
    ⑥苏州市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江区志》(下册),第1016页。
    ①笑凡:《时评——消防》,《苏州明报》1927年1月19日第3版。
    ②对于该出救规则的出台,《苏州市公安志》与《苏州明报》的记载稍异,前者认为“区出救,段保境”方案是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6日经苏州救火联合会多次商讨制定;《苏州明报》则认为应在1931年。因《苏州明报》是创刊于苏州的日报,对苏城内的事件记载得较详细,所以笔者认为《苏州明报》对此事的记载应更为可信。分别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16页;《救火会修正出救规则》,《苏州明报》1934年8月13日第2张第5版。
    ①《救火会修正出救规则》,《苏州明报》1934年8月13日第2张第5版。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4页。
    ③1913年苏州救火联合会成立时的章程第二十八条即规定“凡遇紧要时,救火器具彼此均可通融移借,如有损坏,由借用者赔偿之”。见《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时间应为1913年),档号I14—003—0070—025,第4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5页。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9—390页。
    ①《救联会召集分会长会议》,《苏州明报》1928年6月17日第2版。
    ②《救火联合会取缔童弱救火》,《苏州明报》1929年2月17日第2版。
    ③《救火联合会之责任》,《苏州明报》1929年6月3日第3版。
    ④《火场秩序之规定》,《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0日第3版。
    ①《火烛小心——城区连日告警,晓喻居民预防》,《苏州明报》1935年6月16日第2张第6版。
    ①《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2月17日第2张第5版。
    ①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第一章《中国警察制度沿革与现状》,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四月初版,第C1—C3页。
    ①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印:《消防警察讲义》,1930年11月,第2页。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之“卷首语”,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1页。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6页。
    ②《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7页。
    ③《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2页。
    ④《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12页。
    ⑤栩庵:《二十年前之北局》,《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6版。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0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8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页。
    ②《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0页。
    ③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吴县:1947年8月10日印,第24页。(其实在此之前,消防队也有相关的学识及技能训练。见《过去与现在之本县警察教育及消防状况》,《苏州明报》1934年10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⑤《利用无线电报告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3月31日第2张第6版。
    ⑥关于消防队警钟楼建立的时间计高度,《苏州明报》为载该警钟楼创建于1915年,而非1914年;该警钟楼高度为92尺,也非下文中所记的99尺。因《苏州明报》是在1920年代创刊于苏州的日报,对苏城事件的记载较为详尽,笔者据此认为其对相关事件的记载更为准确。见《过去与现在之本县警察教育及消防状况》,《苏州明报》1934年10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⑦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16页。(其实直到1920年代,遇火警时,消防队警钟楼上的报警方法都是击钟为号,后来才改为使用电话专机报警。见栩庵:《二十年前之北局》,《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6版。)
    ①《为消防成立建警钟楼派警瞭望烟火事函商会》,苏州方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5年,档号I14—002—0123—019。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2页。
    ③《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16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⑤《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16页。
    ⑥《火警电话》,《苏州明报》1936年9月6日第2张第8版。
    ⑦《利用无线电报告火警》,《苏州明报》1936年3月31日第2张第6版。
    ⑧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⑨《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1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8页。
    ②《访张寿鹏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6日下午于观前街银房弄3号,访问人为胡文达),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③《兴建国货商场》,《苏州明报》1933年3月4日第3版。
    ④《警局消防组新屋工竣》,《苏州明报》1934年1月10日第2张第5版。
    ⑤《警局消防组新屋工竣》,《苏州明报》1934年1月10日第2张第5版。
    ⑥前文所述的公安局局长茅功已于1933年冬去职,接任者为沈帷块,其任期自1933年冬直至1934年春。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88页。
    ⑦《警局消防组新屋落成》,《苏州明报》1934年1月8日第2张第5版。
    ①《消防组屋台复勘结果,应行改正者六点由承包人遵办》,《苏州明报》1934年1月19日第2张第5版。
    ②1934年2月17日,消防组表示克日将迁往新址。见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2页。
    ③《薛家园消防组新址与议定原则建设不符》,《苏州明报》1934年4月24日第2张第6版。
    ④《过去与现在之本县警察教育及消防状况》,《苏州明报》1934年10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⑤《吴县警政沿革》,《苏州明报》1934年1月1日第2张第7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8页;《兹派该员为消防队长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47年,档号I14—003—0389—052;《唐斌华奉委为本消防组组长定期任事函吴县县商会查照》,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4年,档号I14—002—0307—056;《厅长令委丁锡丰为消防队长之职于六月一日到队任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1年,档号I14—001—0503—031;《聂子扬奉委为本消防组组长定期到差视事函吴县县商会查照》,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4年,档号I14—
    002—0307—057;《调丁锡丰为消防队长委王振亚调充为北区署署长于二月二十七日到任》,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5年,档号I14—001—0505—005。
    ②《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2页。
    ③《解放前的消防队》,载《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7页。
    ⑤因《吴县警察》一书是赵维竣任吴县警察局局长一周年后对其政绩的回顾与总结,其于1946年5月上任,依此计算,一周年之后即是1947年5月。赵维竣的任职时间及简历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88页。
    ⑥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吴县:1947年8月10日印,第24页。
    ①《苏州市三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自由发言(2)——曹贯之发言》,《新苏州报》1951年3月13日第4版。
    ②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第一章《中国警察制度沿革与现状》,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4月初版,第C36页。
    ③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第一章《中国警察制度沿革与现状》,第C40页。
    ①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第一章《中国警察制度沿革与现状》,第C50页。
    ②为了筹集所欠裁汰员警的薪饷,公安局局长王伯麟即在1934年函请公款公产处在该年7月份县补助项下先行拨发银五千元,此即说明吴县警察能够得到县政府的补助。见《裁汰官警欠饷待发》,《苏州明报》1934年8月5日第2张第5版。
    ③茅迺功任公安局局长一职的时段为1922年至1933年冬。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88页。
    ④《公安局整顿数事》,《苏州明报》1932年6月27日第3版。
    ⑤《警饷筹措,公安局拟借用乡区房租》,《苏州明报》1932年7月20日第3版。
    ⑥《警饷囚粮需款孔亟,县府告借钜款》,《苏州明报》1933年7月16日第2版。
    ⑦《公安警饷积欠达五月,县府正筹款》,《苏州明报》1933年12月29日第2张第5版。
    ①《公安警饷积欠五月,官警有断食之虞》,《苏州明报》1934年4月15日第2张第6版。
    ②《县商会集议息借警饷》,《苏州明报》1934年6月8日第2张第5版。
    ③《本年度预算紧缩》,《苏州明报》1934年8月5日第2张第5版。
    ④《裁汰员警欠饷待发》,《苏州明报》1934年8月5日第2张第5版。
    ⑤《如此公安消防组长穷得可怜》,《苏州明报》1934年8月8日第2张第5版。
    ①《消防组被裁警士贫病交困惨致身死》,《苏州明报》1934年8月17日第2张第6版。
    ②《被裁汰观官警生计苦难》,《苏州明报》1934年8月17日第2张第6版。
    ①《万年桥畔之火警》,《苏州明报》1927年1月4日第3版。
    ②《过去与现在之本县警察教育及消防状况》,《苏州明报》1934年10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③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第6页。
    ④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第24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8页。
    ⑥《救火会公饯消防队长》,《苏州明报》1927年8月28日第3版。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4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7页;《今日下午二时举行四届消防检阅》,《苏州明报》1937年5月20日第2张第6版。
    ③《为解决办理保甲困难县府召乡镇长谈话》,《苏州明报》1935年4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④《消防组联合救火会操练各项救火动作》,《苏州明报》1936年5月21日第2张第6版。
    ⑤李金铮:《向“新革命史”转型——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中共革命史研究》,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5页。
    ⑥《访张寿鹏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6日下午于观前街银房弄3号,访问人为胡文达),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⑦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1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6页。
    ②《今晨消息——齐门火警伤人》,《苏州明报》1929年9月30日第3版。
    ③《齐门火警之续闻》,《苏州明报》1929年10月1日第3版。
    ④《救火会与消防队出救冲突之交涉》,《苏州明报》1929年10月2日第3版。
    ①《阊外钱万里桥火警,救火人员发生械斗》,《苏州明报》1934年2月27日第2张第6版。
    ②《救火人员冲突事件》,《苏州明报》1934年2月28日第2张第6版。
    ③《救火冲突》,《苏州明报》1934年3月2日第2张第5版。
    ④《救火冲突》,《苏州明报》1934年3月6日第2张第6版。
    ⑤《城三区公所查复救火冲突事件》,《苏州明报》1934年3月8日第2张第5版。
    ①《救火冲突》,《苏州明报》1934年3月31日第2张第7版。
    ②《救火冲突》,《苏州明报》1934年4月13日第2张第5版。
    ③《城三区公所查复救火冲突事件》,《苏州明报》1934年3月8日第2张第5版。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2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20页。
    ①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2页。
    ②笑凡:《时评——消防》,《苏州明报》1927年1月18日第3版。
    ③《小火警引出大问题》,《苏州明报》1929年2月17日第3版。
    ④《小火警引出大问题后》,《苏州明报》1929年2月18日第2版。
    ⑤《火警中发生冲突》,《苏州明报》1931年2月1日第3版。
    ⑥《救火会员之恶习》,《苏州明报》1931年2月2日第3版。
    ⑦《北七救火会常委董坚志请彻查北区会账目》,《苏州明报》1934年6月13日第2张第6版。
    ①《大众呼声——请阊六救火会详细公布收支报销》,《苏州明报》1936年9月11日第2张第8版。
    ②《救火车冲寒联欢》,《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3日第2版。
    ③《昨晚马路之纷扰》,《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3日第2版。
    ④《救火员看戏冲突事解决》,《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4日第2版。
    ①《为因模型与救火员误会事致吴县县商会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2年,档号I14—002—0260—059。(1932年11月26日下午,阊区第七段等救火会经过观前街时,发现汪瑞裕茶叶店橱窗内陈列着一件特罗维救火车模型,该件模型以红漆漆髹,较为辉煌,但问题在于该模型以狗拖拽,以猴驾驶,这激怒了救火员,认为是对他们救火人员的侮辱。于是,多段救火会会员会同当地公安局于次日下午至该店交涉,将该件模型转解公安第二分局;在交涉过程中,该店“蛮理强词,恶声频加”,救火会员激于义愤,立即报告岗警,将店员移解公安局第一分局核办,之后北区第十五段救火会等于12月27日下午在北区第三段救火会会议室开会,议定了包括将该模型充公及该店向救火会员道歉等五项意见。分别见《阊区七段、北区十五段、北区三段、东区二段救火会敬告各界宣言》,《苏州明报》1932年11月28日第3版;《汪瑞裕与救火员冲突》,《苏州明报》1932年11月28日第4版。)
    ②《救火会整饬纪律》,《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5日第2版。
    ③崐厂:《言论——从新舞台事件说到苏州火政》,《苏州明报》1929年12月24日第3版。
    ①《李楚石范君博建议改革火政》,《苏州明报》1934年4月23日第2张第5版。
    ②《李楚石范君博建议改革火政》,《苏州明报》1934年4月23日第2张第5版。
    ①《救火会审查改革提案》,《苏州明报》1934年5月9日第2张第5版。
    ②见文后附录五:《阊胥盘区第四段安泰救火会1935年捐建水上救火挺碑刻》。
    ③《救火会募捐时起纠纷》,《苏州明报》1937年1月21日第2张第6版。
    ④《北区第七段救火会郑重启事》,《苏州明报》1937年1月22日第2张第6版。
    ⑤《北七募捐纠纷向救联会提议澈底解决办法》,《苏州明报》1937年1月29日第2张第5版。
    ⑥《苏州救火联会订定筹募经费办法》,《苏州明报》1937年3月26日第2张第5版。
    ⑦《本市救火组织调整组织加强领导,二个月来已获初步成绩》,《新苏州报》1950年9月4日第2版。
    ①由浙江巡抚纳兰常安撰写,成书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的《宦游笔记》即认为杭州的繁华不及苏州。
    见(清)纳兰常安:《宦游笔记》卷一八《江南三》,清乾隆11年(1746年)刻本。(其实,在宋代范成大撰写《吴郡志》时,便已有“天上天堂,地下苏杭”以及“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范成大认为唐代的苏州较杭州更繁荣,彼时是先苏后杭,苏州应为“浙右第一矣”。见[宋]范成大撰,陆振岳校点:《吴郡志》卷五十,《杂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669页。)
    ②《苏州市三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自由发言(2)——曹贯之发言》,《新苏州报》1951年3月13日第4版。
    ③夏冰:《旧时的救火消防事业》,载徐刚毅等著:《七里山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82页。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8页。
    ①《筹设短期训练班训练消防人员》,《苏州明报》1947年3月27日第2版。
    ①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其实该书即是一本论述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的专著,该书分为十章论述苏州城市的早期现代化,其中包罗了苏州城市现代化的诸多现象,如近代工业的发展,开放格局下的“市井”图像,现代市政建设等等。
    ②洪煜:《近代上海报刊与江南城市近代化——以苏州为例》,载唐力行主编:《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一期),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79—193页。
    ③对于1911年以前苏州报刊的数量,张海林和洪煜都做过相关统计,刊名无大的差异,只是数量稍有不同,
    见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第315—317页;洪煜:《近代上海报刊与江南城市近代化——
    以苏州为例》,载唐力行主编:《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一期),第191—192页。
    ①《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起火之情形》,《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②《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触电之惨状》,《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③《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死者之调查》,《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④《空前未有之火灾大惨剧——队区之呈文》,《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⑤鉴于当时苏州城内龙社较多,但不能统一的缘故,1913年成立苏州救火联合会,1922年将全市各龙社统一起来,分成东、南、西、北、阊胥盘五区,各区下又设有若干段救火会。见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1990年,第233—240页。
    ⑥《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救火会开会》,《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①《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总会开会纪》,《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②《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丧葬费问题》,《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③伟公:《祸从电上来》,《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4版。
    ④王公公:《大火警七更调》,《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4版。
    ⑤银世:《大火警后何以善其后》,《苏州明报》1926年4月8日第3版。
    ⑥《电气厂反悔恤金之波》,《苏州明报》1926年4月9日第3版。
    ①《电厂反悔恤金之波——北区救火会紧急会议纪》,《苏州明报》1926年4月9日第3版。
    ②《电厂反悔恤金之波——安泰紧急会议之议案》,《苏州明报》1926年4月9日第3版。
    ③《电厂反悔恤金之波——阊区分会之特别会议》,《苏州明报》1926年4月9日第3版。
    ④《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1版。
    ①《救火总联合会开会纪事》,《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3版。
    ②《大火劫后之各方消息》,《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3版。
    ③《小艺》,《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4版。
    ④《大火劫后之各方消息》,《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3版。
    ⑤《西、北两区救火会昨日开会纪事——西区开会情形》,《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3版。
    ⑥《西、北两区救火会昨日开会纪事——北区开会情形》,《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3版。
    ⑦《社评——电厂抚恤问题解决后》,《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4版。
    ⑧在各界致史金奎的挽联中颇多对电厂的指责,兹摘录几副,“冒险戕生,独感电厂无常识;舍身送死,全凭公理有后盾”(《苏州明报》1926年4月13日第4版);该报4月14日第4版刊登了一副挽联,“市民咸钦史烈士,众怨皆归电气厂”。
    ⑨《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薛家园一瞥》,《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①《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史金魁成殓》,《苏州明报》1926年4月8日第3版。(按:报纸中经常见史金奎、史金魁并用。)
    ②《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出殡之日期》,《苏州明报》1926年4月8日第3版。
    ③《电气厂反恤金之波——安泰紧急会议之议案》,《苏州明报》1926年4月9日第3版。
    ④《征求公葬因公被难触电殒命史金奎烈士意见》,《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1版。(并且在征得同安等数社的同意后,安泰救火会再接再厉,继续登报通告各界,以争取更多的支持。见《苏州明报》1926年4月24日第3版。)
    ⑤《征求追悼史君急公好义文》,《苏州明报》1926年4月13日第4版。
    ⑥《大火劫后之各方消息》,《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3版。
    ⑦《救火联合会为史金奎义士请奖》,《苏州明报》1926年5月6日第3版。
    ⑧后来救火义士顾士杰也依例得到类似的奖恤。《为发起捐扣官佐一日所得转赐本邑义勇消防员顾士杰家属抚恤金令仰知照由》,苏州市档案馆藏警察局档案,1949年,档号I03—002—0153—049。
    ①《同安救火会今日开会》,《苏州明报》1926年4月16日第3版。
    ②《同安救火会会议史金奎出殡问题》,《苏州明报》1926年4月17日第3版。
    ③《救火会北区分会昨日开会纪事》,《苏州明报》1926年4月25日第3版。
    ④《筹备史金奎丧葬费问题之会议汇志——总会开会纪》,《苏州明报》1926年4月27日第3版。
    ⑤《筹备史金奎丧葬费问题之会议汇志——北区开会纪》,《苏州明报》1926年4月27日第3版。
    ⑥《筹备史金奎丧葬费问题之会议汇志》,《苏州明报。1926年4月27日第3版。
    ⑦《史金奎治丧处昨开筹备会》,《苏州明报》1926年4月28日第3版。
    ⑧《史金奎出殡之二次筹备会议》,《苏州明报》1926年4月29日第3版。
    ⑨《史义士丧葬办事处开第三次会议》,《苏州明报》1926年5月1日第3版。
    ⑩《救联会集议追悼史金奎》,《苏州明报》1926年5月6日第3版。
    11《史义士丧葬办事处昨日开会讨论出殡事宜》,《苏州明报》1926年5月13日第3版。
    ①《今日追悼史义士之布置情形》,《苏州明报》1926年5月16日第3版。
    ②《史义士金奎昨日安葬盛况》,《苏州明报》1926年8月4日第3版。
    ③在4月29日召开的史金奎出殡之二次筹备会上,曹履卿提出出殡路线,提交会议一致议决。该路线几乎包括了当时苏州城的繁华地区,其路线为:出薛家园,走因果巷,转北走护龙街,进闾邱坊,转北皮市街,进西白塔子巷,转南走临顿路,上醋坊桥,走观前街,出察院场,转南走护龙街,进卫前街、西贯桥,走府前,转北走养育巷,转东走珠明寺前,一直郡庙前,转北护龙街,上接驾桥,一直走东西中市出城,上弔桥,走上塘,进马路小菜场,走马路上鸭蛋桥,过广济桥,转西留园马路,到永善堂停柩。见《苏州明报》1926年4月29日第3版。
    ④《史义士金奎昨日安葬盛况》,《苏州明报》1926年8月4日第3版。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苏州市公安局1985年,第54—55页。
    ⑥为了防范公墓被侵占,苏州救火联合会主席委员范君博等曾上书官厅予以保护,并得到应允,官厅因此下发第一百五十一号布告(民国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对之进行保护。见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81—682页。
    ⑦《救火总会纪念史义士》,《苏州明报》1927年3月2日第2版。
    ⑧《救火会公祭史金奎》,《苏州明报》1927年4月7日第2版。
    ⑨此信息承苏州档案局主任蒋纪序先生告知,特此致谢。
    ⑩《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总会开会纪》,《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①《空前未有之火劫大惨剧——范君博意见》,《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3版。
    ②《救火总联合会开会纪事》,《苏州明报》1926年4月10日第3版。
    ③悲我:《社评——电厂抚恤问题解决后》,《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4版。
    ④《小心火烛》,《苏州明报》1926年4月12日第4版;《春斋随笔[六]》,《苏州明报》1926年4月13日第4版。
    ⑤《市民提议火政经费》,《苏州明报》1926年4月15日第3版。
    ⑥《救火分会之要求条件》,《苏州明报》4月30日第3版。
    ⑦《关于火政之预防办法》,《苏州明报》1926年5月16日第3版。
    ⑧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其实该书即是一本论述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的专著,该书分为十章论述苏州城市的早期现代化,其中包罗了苏州城市现代化的诸多现象,如近代工业的发展,开放格局下的“市井”图像,现代市政建设等等。
    ⑨洪煜:《近代上海报刊与江南城市近代化——以苏州为例》,载唐力行主编:《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一期),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79—193页。
    ⑩对于1911年以前苏州报刊的数量,张海林和洪煜都做过相关统计,刊名无甚大差异,只是数量稍有不同,见张海林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第315—317页;洪煜:《近代上海报刊与江南城市近代化——以苏州为例》,载唐力行主编:《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一期),第191—192页。
    ①刘伟:《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趋势及其特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6卷第1期。
    ②李长莉:《公私领域及私观念的近代演变——以晚清上海为例》。载刘泽华、张荣明等著:《公私观念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8页。
    ③这些成果分属于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刘泽华、张荣明等著:《公私观念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张星久:《帝制中国的两种基本“公”“私”观及其制度表现——一个制度回溯观念的尝试》,《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9卷第6期;黄俊杰:《东亚近世儒者对“公”“私”领域分际的思考——从孟子与桃应的对话出发》,《江海学刊》2005年第4期;李承贵、赖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公”“私”关系论》,《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0卷第5期;[日]沟口雄三撰:《中国公私概念的发展》,汪婉译,《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蒋荣昌:《中国文化的公私观》,《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钱广荣:《中国早期的公私观念》,《甘肃社会科学》1996年第4期。
    ④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
    ⑤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①刘泽华、张荣明等著:《公私观念与中国社会》之《总序》。
    ②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第1373—1382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1985年,第9—10页。
    ④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下卷),第1383页。
    ⑤文中此后出现的时间均以当时报纸上刊载的时间为准,系通用的公历时间,如因叙述的便利需换算成旧历时,笔者将在文中注出。
    ⑥鉴于当时苏州城内龙社较多,但不能统一的缘故,1913年成立苏州救火联合会,1922年将全市各龙社统一起来,分成东、南、西、北、阊胥盘五区,各区会之下又设有若干段救火会。见曹贯之:《救火会》,《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第233—240页。
    ⑦该日报纸对同善救火会救火汽车来历的记载残缺,无法辨识,只能借助其他资料以补充,此处资料来自《苏州明报》1930年5月19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第一声——□□□□》,《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②《市虎杀人第一声——铜器作主》,《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第一声——飞来横祸》,《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④《市虎杀人第一声——飞来横祸》,《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第一声——伤重毙命》,《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②对于沈德林的供述,严巡官的呈文中如是记录:“经巡官讯据沈德林供称,在阊八救火会充当会员,今日自胥门驶来,开车者姓刘,坚不吐出住址。”而从上文的叙述可以看到,司机其实姓沈,与此处不符;并且此处沈德林的供述与其面对阊四巡官时的供词不一。当时司机为沈德林之弟沈吉人(即阿毛),可能为了包庇其弟,沈德林才作出前后不一的供述。见《市虎杀人第一声——案解警署》,《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第一声(二)——法院验尸》,《苏州明报》1930年4月27日第3版。
    ④《市虎杀人第一声——飞来横祸》,《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第一声(三)——采纳舆论》,《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②东四、东七救火会在事故发生后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东四救火会制定了救火汽车行驶方针,从方针内容来看,显得有点消极,原文为:“(一)本会汽车在附近街道未经拓宽以前,暂不使用。惟■机等件,须修缮妥管,以免因噎废食;(二)此后救火当确遵区界,无须远途遣征;(三)此后如欲试车,不在昧旦,必在深宵,并须先经报告公安局查照;(四)此后救火益当努力,并须绝对服从命令,如有自由行动,非特撤职,并予查办。”东七救火会也要求“本会之救火汽车在该会未有相当解决办法之前,不得任意行驶;即有火警发生,亦无须出救,以防后危而免藉口。”见《市虎杀人第一声(三)——采纳舆论》,《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第一声(三)——读者评议》,《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①据该日报载,由于救火汽车的引入,苏州各区救火会不断置备救火汽车,于是在非火警时驾驶救火汽车外出兜风之事时有耳闻,“并见近来各区救火会之置有汽车者,每于不在火警之时,乘载多人,疾驰街衢,兜风取乐,不仅玩忽人命,更属藐视行政法令,破坏路政交通,凡此种种责任问题,似救火联合会亦应负有相当责任也。”见《市虎杀人第一声——责任问题》,《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②《市虎杀人第一声——责任问题》,《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第一声(三)——联会饬查》,《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第一声(八)》,《苏州明报》1930年5月4日第3版。
    ②《市虎杀人第一声(十)》,《苏州明报》1930年5月6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十二志》,《苏州明报》1930年5月8日第3版。
    ④《救火汽车杀人后》,《苏州明报》1930年5月19日第3版。
    ⑤《市虎杀人之善后》,《苏州明报》1930年5月28日第3版。
    ⑥《市虎杀人第一声——飞来横祸》,《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⑦《市虎杀人第一声——案解警署》,《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⑧《市虎杀人第一声(七)——出风头者销声匿迹》,《苏州明报》1930年5月3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九)》,《苏州明报》1930年5月5日第3版。
    ②《市虎杀人》,《苏州明报》1930年5月22日第3版。
    ③《市虎杀人第一声——铜器作主》,《苏州明报》1930年4月26日第3版。
    ④《市虎杀人(十一)》,《苏州明报》1930年5月7日第3版。
    ⑤《市虎撒谎人第一声(二)》,《苏州明报》1930年4月27日第3版。
    ⑥《市虎杀人第一声(三)——区会议事》,《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①《市虎杀人第一声(三)——抚恤问题》,《苏州明报》1930年4月28日第3版。
    ②《市虎杀人(十一)》,《苏州明报》1930年5月7日第3版。
    ③关于1930年4月25日阊胥盘区第八段同善救火会救火汽车杀人案的原委上文中已作叙述,此不拟赘述,只论述与此案相关的前后几起救火汽车伤人事件。
    ①《救火员学习汽车撞伤幼孩》,《苏州明报》1929年10月13日第2版。
    ②《东区五段救火车试机肇祸》,《苏州明报》1931年6月18日第2版。
    ③《东五救火车伤人案移法院》,《苏州明报》1931年6月19日第2版。
    ④《取缔救火车——非遇火警,不准出驶》,《苏州明报》1931年6月20日第3版。
    ⑤《救火汽车非遇火警出驶须预七日前呈准建设公安两局》,《苏州明报》1931年6月24日第2版。
    ①《五七次局务会议——取缔救火车无故出驶》,《苏州明报》1931年6月30日第3版。
    ②《救火车撞伤行路人》,《苏州明报》1932年1月19日第2版。
    ③《救火车闯祸——避让一只野狗,撞伤两个路人》,《苏州明报》1947年2月19日第2版。
    ④《救火车不慎撞伤清洁夫》,《苏州明报》1947年2月25日第3版。
    ①李长莉:《公私领域及私观念的近代演变——以晚清上海为例》。载刘泽华、张荣明等著:《公私观念与中国社会》,第241页。
    ②王卫平:《清代苏州的慈善事业》,《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③徐刚毅:《慈悲善良说吴人》,载氏著:《再读苏州》,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第149页。
    ①冰仙:《叫火烛和挥檐尘》,《苏州明报》1947年1月14日第6版。(据笔者对1925—1931年苏城火灾次数的统计,总火灾次数中至少有44.8%发生于民居中,起火原因较多为“失火”,较多的发生于日常生活中,如;《苏州市公安志》第223页对1912—1921年苏州的火灾统计也显示“失火”是火灾发生的最主要原因;据《吴县警察》第68页对1946年下半年及1947年1月至5月起火原因的统计,仅因走电而起的火灾就有
    17次,位于“烹饪饮食”及“倾覆油灯”之后,居第三位,其引起的火灾占该项统计期内全部火灾总数的1/10强;而据《苏州市志》第224页对1935—1948年苏州火灾原因的统计中,“走电”一项甚至超过“倾翻油灯”,仅居于“烹调食品”之后,说明随着电灯的普及,电灯火灾也不断增多。)
    ②《为消防成立建警钟楼派警瞭望烟火事函商会》,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5年,档号I14—002—0123—019。
    ③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第663—664页
    ④马敏、祖苏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三辑(下册)(1919年—1927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867—868页。
    ①马敏、祖苏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三辑(下册)(1919年—1927年),第869页。
    ②《消防组长计划改善戏园消防设备》,《苏州明报》1937年2月22日第2张第7版。(虽标题中标明共有10条注意事项,但原文中只有9条。)
    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四辑(上册)(1928年—1937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64页。
    ①《李警厅长巡察消防队,并由李厅长亲自训话》,《苏州明报》1926年5月14日第3版。
    ②《关于火政之预防办法》,《苏州明报》1926年5月16日第3版。
    ③《警厅长谕令小心火烛》,《苏州明报》1926年1月。(原报缺具体的日期及版次)
    ④《为令消防部门防冬令易生火灾一事由》,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5年,档号I03—002—0175—055。(与此处所记名称《吴县城厢消防办法》稍异,《苏州市公安志》第423页称该项办法为《苏州城厢消防办法》,并且认为该办法的制定时间为1947年1月。档案中记载该办法发布时的警察局长为左飞,而笔者查阅《苏州市公安志》第88页,得知左飞的任职时间段为1945年10月至1946年1月,因而该办法制定的时间不可能如《苏州市公安志》所记的1947年1月,而应在左任期内,也即在1947年以前,所以笔者认为档案材料对此的记载更可信。)
    ⑤《筹设短期训练班训练消防人员》,《苏州明报》1947年3月27日第2版。
    ⑥《派员受训消防技能》,《苏州明报》1949年1月12日第2版。
    ⑦《苏州市四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严格管理引火建筑物以重防火案》,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档案,1951年,档号C01—003—0036—053。
    ①《关于加紧消防工作与定期演习的令》,苏州档案局藏苏纶纺织厂档案,1946年,档号I33—001—0098—040。
    ②《关于转饬加强消防设备严防火患的代电》,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10—0009—167。
    ③《火警声中听神话——昨晨三时许张乾源木行毁于火》,《苏州明报》1935年3月23日第2张第7版。
    ④《观前孙如号三次失火》,《苏州明报》1927年1218日第2版。
    ⑤《本埠要闻——或警钟坍桥惨剧》,《苏州明报》1928年2月28日第2版。
    ⑥《木器店犯神忌?三度火灾膜拜不灵,结果终遭焚如》,《苏州明报》1947年3月29日第3版。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三,《风俗·一》,第130页。
    ②《孙如号狐仙殿上昨日依旧香火连天,当局禁令如同具文》,《苏州明报》1928年10月7日第2版。
    ③《孙如号依然设仙殿》,《苏州明报》1928年10月8日第2版。
    ④1933年7月,江苏省民政厅再次下文至各县县长,要求督饬所属切实查禁。见《禁止迎神赛会》,《苏州明报》1933年7月1日第3版。
    ⑤劳人:《时评——禁止赛会之我见》,《苏州明报》1928年4月10日第3版。
    ⑥伟公:《祸从电上来》,《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4版。
    ⑦苏州人:《时事苏滩——火烛小心》,《苏州明报》1925年12月13日第4版。
    ①秀珍女士:《小热昏——火烛小心》,《苏州明报》1925年12月22日第4版。
    ②据《吴县警察》对1946年下半年及1947年1月至5月起火原因的统计,仅因走电而起的火灾就有17次,位于“烹饪饮食”及“倾覆油灯”之后,居第三位,其引起的火灾占该项统计期内全部火灾总数的1/10强;而据《苏州市志》对1935—1948年苏州火灾原因的统计中,“走电”一项甚至超过“倾翻油灯”,仅居于“烹调食品”之后。分别见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第68页;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第三册)第三十七卷《司法治安》,第224页。
    ③《为消防设法改良事函苏城救火联合会、金阊市民公社》,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6年,档号I14—002—0185—062。
    ④《西、北两区救火会昨日开会纪事》,《苏州明报》1926年4月11日第3版。
    ⑤《救火分会之要求条件计有三项》,《苏州明报》1926年4月30日第3版。
    ⑥聋叟:《革新火政》,《苏州明报》1927年5月29日。
    ①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土木科顾厚熙:《市民之声:谈谈苏州的市政》,《苏州明报》1927年8月6日第3版。(鉴于1927年11月乐桥堍的大火,西区救火分会范君博等特向救火联合会提议仿照常州办法,开凿自流井,并建筑水塔,沿街装置太平龙头,以便利消防取水;1930年时,南洋华侨许亮丞也打算在苏州创办自来水,并协同工程师至苏州计划进行。分别见《救联会定期召集大会》,《苏州明报》1927年12月27日第3版;季坤文:《读者之声——创办自来水之感想》,《苏州明报》1930年8月7日第3版。)
    ②《周局长建议建设会苏城创办自来水》,《苏州明报》1934年10月28日第2张第6版。
    ③《北局开凿自流井建筑水塔瞭望台》,《苏州明报》1934年11月9日第2张第6版。
    ④《观前自来水进行计划》,《苏州明报》1934年11月21日第2张第6版。
    ⑤《苏州火政放一异彩,完成空前消防设备》,《苏州明报》1934年12月11日第2张第6版。
    ⑥《观前装置消防水管展长路线至醋坊桥》,《苏州明报》1934年12月23日第2张第6版。
    ⑦戴郁:《苏州自来水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新苏州报》1954年9月20日第3版。
    ①《震旦药沫灭火机》,《苏州明报》1932年3月7日第2版。
    ②《平安消防器来苏设分销处》,《苏州明报》1933年3月20日第3版。
    ③《消灾防患,保障安全,请装置太平灭火机》,《苏州明报》1935年7月3日第2版。
    ④《飞机牌自然灭火弹》,《苏州明报》1935年9月18日第1版。
    ①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九编《特种商业》,第六章《保险业》,第87—88页。
    ②苏州市港务管理处编志办公室提供:《中国通商口岸志·苏州》,载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方案局、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编辑室编:《苏州史志资料选辑》第五辑,内部发行,1985年,第98—99页。
    ①《胥外万顺兴货栈失慎案邻人指控纵火图赔》,《苏州明报》1931年7月29日第2版。
    ②《上海洋商保险公会会员英商新康水火保险公司苏州分行经理曹剑梅启事》,《苏州明报》1929年9月19日第4版。
    ③《招请本埠火险跑街》,《苏州明报》1929年9月27日第3版。
    ④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4页。
    ①周襄均:《市民公社》,《苏州文史资料》,第1—5合辑,1990年,第246页。
    ②也正因此,贝哉安于1928年在《苏州明报》上刊登了一则启事,声明自己年老体衰,精神疲乏,不能兼任多数职务,声明此后不再担任任何团体职务。原文为:“鄙人服务桑梓几二十年,兹因年老血衰,精神疲乏,职业繁重,尚虞丛胜,社会事业万难兼顾,值此各团体改组之时,纵蒙推举,鄙人概不应选,特先郑重声明。伏希谅鉴。”见《贝哉安启事》,《苏州明报》1928年6月19日第2版。
    ③《救火联合会委员就职》,《苏州明报》1933年12月7日第2版。
    ④《商会选定常委主席施筠清经众推戴联任主席》,《苏州明报》1933年12月16日第2版。
    ⑤《访黄柱天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31日下午于马医科7号2楼),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⑥《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页。
    ⑦1927年3月21日,各界群众数千人在公共体育场举行国民革命军莅苏大会,当晚,21师师长严重率队由吴江进入苏州。见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6页。
    ⑧《永康救火会筹备出防》,《苏州明报》1927年3月19日第2版。
    ⑨《西区救火会准备出防》,《苏州明报》1927年3月20日第3版。
    ⑩《本埠要闻苏垣实行宣布戒严后——救火会方面》,《苏州明报》1928年5月2日第2版。
    11《东七救火会常会纪事》,《苏州明报》1928年5月15日第2版。
    12《乡城各界筹备庆祝国庆之热烈——救火会参加庆祝》,《苏州明报》1928年10月8日第3版。
    13《救火联会催促各区改组》,《苏州明报》1929年3月17日第2版。
    ①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志》《送审稿》之《大事年表》,第11页。
    ②《急不容缓——全城二十万人口均在渴暑困顿中,商民环请添辟胥门水关》,《苏州明报》1934年7月9日第2张第6版。
    ③《苏米奇俏一日两涨价,将继续再涨,四乡农田已失望,现因购现货,不雨将达十五元》,《苏州明报》1934年7月13日第2张第5版。
    ④《急不容缓——全城二十万人口均在渴暑困顿中,商民环请添辟胥门水关》,《苏州明报》1934年7月9日第2张第6版。
    ⑤《断屠祈雨》,《苏州明报》1934年7月9日第2张第6版。
    ⑥《铜观音无灵,道士啮臂写血表》,《苏州明报》1934年7月8日第2张第6版。
    ⑦唐耿良著,唐力行整理:《别梦依稀——我的评弹生涯》,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11月北京第2次印刷,第18页。
    ①《救火会三大善举》,《苏州明报》1934年7月2日第2张第6版。
    ②《北区救火会沟深食井,昨晚开始帮浦灌水工作》,《苏州明报》1934年7月3日第2张第5版。
    ③《北区周王庙救火会为举行周宣、灵王出巡祈雨通告》,《苏州明报》1934年7月22日第2版。
    ④《东二、东四救火会发起修筑齐门路》,《苏州明报》1949年2月26日第2版。
    ①参见邹怡:〈清代城市社会公共事业的运作——以杭州城消防事业为中心〉,《清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②【日】小浜正子著,葛涛译:《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③可参见笔者硕士论文之“学术史”部分。彭志军:《民国时期南昌消防事业研究》,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④《任继愈序》,载李采芹主编:《中国消防通史》(上卷),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年,第1页。
    ⑤《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85页。
    ⑥《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96页。
    ⑦《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94页。
    ①《卷首语》,载《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5页。
    ②《春秋左传注疏》卷二十四,四库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册第521页。
    ③原文为:“(襄公九年)春,宋火。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九,四库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45册第371页。
    ④《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五,四库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45册第99页。
    ⑤何星亮著:《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92年版,第373页。
    ⑥《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108页。
    ⑦何星亮著:《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第381页。
    ①《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98—2499页。
    ②《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255页。
    ③《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第1320页。
    ④如“天人感应”学说适应了当时社会政治的需要,促使统治者小心谨慎,不时对自己的统治政策进行反省;而且,此种感应观有时也能适应传统时期政治斗争的需要,促使统治者广开言路,“施恩”天下。见《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261—262;第821—825.
    ⑤见《中国消防通史》之“火与火灾观”相关章节。
    ⑥《中国消防通史》(上卷),第818页。
    ①《清实录》(第十九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四九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047—1049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九十二,《人物·昆山县·明》,中国地方志集成本·江苏府县志辑7,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03页。
    ②茅家琦:《城市现代化轨迹的多维探讨——评张海林教授新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③(清)钱思元:《吴门补乘》卷一《水利补》,第10a页。
    ④(同治)《苏州府志》卷三十六,《坛庙祠宇》,第101页。
    ①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6页;(同治)《苏州府志》卷三十六,《坛庙祠宇》,第101页。
    ②(同治)《苏州府志》卷八十五,《人物·长洲县·明》,第255页。
    ③(同治)《苏州府志》卷九十八,《人物·常熟县·明》,第548页。
    ①(同治)《苏州府志》卷三,《风俗·一》,第130页。
    ②(同治)《苏州府志》卷三,《风俗·十八》,第139页。
    ③范君博:《苏州火政之沿革》,《苏州明报》1935年1月6日第2张第7版。
    ④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9年版,第481页。
    ⑤(清)钱思元:《吴门补乘》卷一,《风俗补》,第6a—6b页。
    ⑥唐力行等著:《苏州与徽州:16—20世纪两地互动与社会变迁的比较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08—309页。
    ①(清)顾禄撰,来新夏校点:《清嘉录》卷六,《火神素》,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1页。
    ②(清)顾禄撰,来新夏校点:《清嘉录》卷六,《谢灶》,第131页。
    ③《侦探队长会议保护香汛》,《苏州明报》1926年7月30日第4版。
    ④曹允源、李根源纂:(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五,《祥异考》,苏州:文新公司1933年铅印本。
    ⑤卢群:《千年阊门》,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①陈大受:《南濠增置水衖记》,(同治)《苏州府志》卷五,《坊巷》,第163页。
    ②劳人:《时评——禁止赛会之我见》,《苏州明报》1928年4月10日第3版。
    ③《观前孙如号三次失火》,《苏州明报》1927年12月18日第2版;《孙如号昨日又起怪火》,《苏州明报》1927年12月19日第2版。
    ④《孙如号狐仙殿上昨日依旧香火连天,当局禁令如同具文》,《苏州明报》1928年10月7日第2版。
    ⑤《孙如号依然设仙殿》,《苏州明报》1928年10月8日第2版。
    ⑥1930年7月17日下午胥外由斯弄万顺兴糖果号发生火灾后,万年桥一带盛传不久将有第二次火警,居民惊惧,于是至崔君庙求签,叩问凶吉,在抽到下下签后,稍富的居户皆迁居。见《胥外愚民迷信神权,二次火灾将至?恐慌迁居》,《苏州明报》1931年7月20日第3版。
    ⑦伟公:《祸从电上来》,《苏州明报》1926年4月7日第4版。
    ①《宋史》卷三百五十一,《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101页。
    ①(民国)《吴县志》卷七十二,《列女》。
    ②《感应篇汇编》,寒山寺内部出版物,第245—246页。此书承苏州科技学院甄杰提供线索,并慷慨借与笔者阅读,特致谢意。
    ①屠仲荷、曹贯之:《吴县救火联合会十大会务纪要》,载《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第8—9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页。
    ③屠仲荷、曹贯之:《吴县救火联合会十大会务纪要》,载《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
    ①《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税务局档案,1946年,档号I04—005—0953—030。
    ①《关于阊胥盘区第九救火分会联合工商各界组织筹备会以本厂名义认捐的函》,苏州档案局藏鸿生火柴厂档案,1945年,档号I35—001—0045—038。
    ②《函救火联合会函复增加月捐由》,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47年,档号I14—034—0080—037。
    ③《关于前借用吴县救火联合会房屋以作临时营业处办公的呈》,苏州档案局藏号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11—0110—057。
    ④《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装设市内专线部份装设费奉准捐助报请鉴备的报告书》,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9年,档号I06—014—0019—279。
    ⑤《关于陈报捐助阊胥盘区救火会购置水龙特别经费仰祈鉴核转陈总行鉴准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各国家银行档案,1947年,档号I23—008—0036—030。
    ⑥《为拟加强消防神速传递火警消息起见请装电话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53。
    ⑦《为消防队长住宅装置电话惠予照装并见复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62。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1—392页。
    ②屠仲荷、曹贯之:《吴县救火联合会十大会务纪要》,载《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4页。
    ④屠仲荷、曹贯之:《吴县救火联合会十大会务纪要》,载载《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5页。
    ⑥《苏州市三届二次各界代表会议代表自由发言(2)——曹贯之发言》,《新苏州报》1951年3月13日第4版。
    ⑦《解放前的消防队》,载《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⑧《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423页。
    ①《纠正人民团体组织,撤销中教道义分会》,《苏州明报》1947年4月29日第3版。
    ②《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第2页。
    ③《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2页。
    ④《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3页。
    ①《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4页。
    ②《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4页。
    ③《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5页。
    ④俞菁:《吴门名绅范君博》,《江苏地方志》2004年第1期。
    ⑤《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第5页。
    ①《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6页。
    ②《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7页。
    ③对于其简单过程的梳理,也可参见俞菁:《吴门名绅范君博》,《江苏地方志》2004年第1期。
    ④范君博11月11日致省社会处的函件透露了吴县县政府下发沈县长撤销令的时间在1947年5月5日,比前文中提到的时间早了一个月。见:《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第6页。
    ⑤《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第1页。
    ①徐茂明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31—332页。
    ②本处参照费孝通先生的“双轨制”概念,并试图与之进行对话,费先生认为民国时期保甲制度的推行,导致了该制度被堵死。见费孝通著:《中国绅士》,第4章《乡村中国的基本权力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56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57页。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苏州:苏州市大元印务有限公司印刷2005年,第383页。
    ②《苏市盘门外救火会整顿后工作日趋正轨》,《新苏州报》1950年3月3日第3版。
    ③《访黄柱天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31日下午于马医科7号2楼),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④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58—59页。
    ⑤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104页。
    ⑥事实上,自20世纪20年代救火联合会整合城内民办救火力量以来,苏城五十一段救火会的存在即形成过剩的局面,因而曾有不少人提出合并段会、减少救火单位的建议,但未能实行,直到苏州解放后的1950年,才将五十一段救火会合并成为二十八段。见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
    25页。
    ⑦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59页。(此处时间可能有误。其实从1950年6月10日开始,救火联合会即不需像以往一样自筹经费,而代之以政府拨给。见《本市救火会调整组织加强领导,二个月来已获初步成绩》,《新苏州报》1950年9月4日第2版。)
    ①《访曹贯之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7日下午于临顿路241号),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②《苏州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统一消防组织领导案》,苏州市人民政府档案,1952年,档号C01—003—0054—002。
    ③《访黄柱天同志谈话记录》(1985年1月31日下午于马医科7号2楼),载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编:《消防篇资料摘录》,1986年4月1日,藏苏州市公安局。
    ④《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92页《1954年全市消防设备统计表》。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3页。
    ②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59页。
    ③《新苏州报》于1949年7月1日创刊,为中共苏州市委机关报,同时报道苏州地区的动态、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强调地方性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1961年2月19日,该报更名为《苏州工农报》;1966年12月28日,东方红中学红旗战斗组等将报社查封;1967年1月10日,报社造反派夺权后改出《红色电讯》,21日复出《苏州工农报》,报因两派武斗,该报在7月停刊,续出《红色电讯》;1968年恢复《苏州工农报》;1971年9月1日该报停刊。见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第三册)第四十七卷,《报刊、广播、电视》,第778—779页。
    ④民众经常对救火联合会提出批评。如1952年12月2日夜吴县横塘镇西校村一农民家起火,救火联合会以道路难行、皮带少为由未出救,因此招致市民的非议。见《救火联合会严重失职,接到火警后不出救,致使人民财富受到很大损失》,《新苏州报》1952年12月9日第2版。
    ⑤《苏州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统一消防组织领导案》,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档案,归档年度1952年,档号C01—003—0054—002。
    ⑥《苏州市救火会职员为发挥其本身的阶级性相互学习及经验交流发起组织工会经发起人等召开了六次会议于八月八日第四次会议由》,苏州档案局藏,1951年,档号A32—006—0250—038(成文时间:1951年9月19日)。
    ①《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6页。
    ①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5页。
    ②钱惠东:《培养工厂、仓库消防人员》,《新苏州报》1954年12月27日第2版。
    ③谭绿英:《民国时期的民间慈善团体——以20、30年代的成都为例》,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④冯筱才、夏冰:《民初江南慈善组织的新变化:苏城隐贫会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1期。
    ⑤唐力行:《徽州旅沪同乡会与社会变迁(1923—1953)》,《历史研究》2011年第3期。
    ①徐茂明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70、331—332页。
    ②费孝通著:《中国绅士》,第4章《乡村中国的基本权力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56页。
    ①杨念群:《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当代史学的反思与阐释》,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第2次印刷,第20—21页。
    ②杨念群:《中国历史学如何回应时代思潮(1978—2008)》,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7页。
    ③杨念群:《中国历史学如何回应时代思潮(1978—2008)》,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第11页。
    ①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645页。
    ②正因此,在苏州甚至江苏省,这类由地方绅董举办的慈善事业非常多,而绅士在其中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他们往往既是创办者,又是管理者,即如资料所说的:“苏省各属公款公产,本皆绅董经存,而出于慈善事业为多。如义学、善堂、恤嫠、育婴、义仓积谷及施衣粥医药等类,向来职任寄之于绅,所有出纳一切,亦绅任之。”见《江苏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为抄折行知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情形致苏州商务总会移文(宣统元年八月十八日<1909年10月1日>)》,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0页。
    ③邹怡在清代杭州城消防事业的研究中也提出西方市政事业的模范作用对上海民办救火会的产生具有说服力,但其并非中国城市公用事业兴起的必要条件,传统时期中国许多地方的消防事业是基于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出现的。见邹怡:〈清代城市社会公共事业的运作——以杭州城消防事业为中心〉,《清史研究》2003年第4期。
    ④有关民国时期南昌城市民办消防事业的发展历程及经费状况,请参见彭志军:《民国时期南昌消防事业研究》,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①聋叟:《革新火政》《苏州明报》1927年5月29日第3版。
    ②季坤文:《读者之声——创办自来水之感想》,苏州明报》1930年8月7日第3版。
    ③戴郁:《苏州自来水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新苏州报》1954年9月20日第3版。
    ④慰庐:《时评——创办自来水旧事重提》,《苏州明报》1934年10月29日第2版。
    ⑤茅家琦:《城市现代化轨迹的多维探索——评张海林教授新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⑥(同治)《苏州府志》之《吴元炳序》,中国地方志集成本·江苏府县志辑7,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
    ⑦见文后附录五:《阊胥盘区第四段安泰救火会1935年捐建水上救火挺碑刻》。
    ①徐刚毅:《慈悲善良说吴人》,载氏著:《再读苏州》,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第149页。
    ②(清)沈守之:《借巢笔记》,苏州: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1941年版,第8页。
    ③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第32页。
    ④在编印于1947年8月10日的《吴县警察》中,也提及官办消防队加紧训练员警的同时,积极扶助民间消防组织,扩充其设备,以收相辅为用之效。见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吴县:1947年8月10日印,第6页。
    ①据记载,这种民间的消防队自1950年便有创建,直至1996年仍不断出现。而从1986年至1994年,苏州市区群众义务消防队的数量及队员人数便很惊人,队数最少时的1986年也有860人,总队员为12900人,队数最多时是1994年,此时队员人数也最多,为22245人,见《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第386—387页。
    ②《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第1页。
    ③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在创办时即提出“爰思试办自治,冀以辅助市政、火政之官治也,”见《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办社缘起》(二)(宣统二年五月<1910年6月>),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第35页。
    ④《厅长令委丁锡丰为消防队长之职于六月一日到队任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1年,档号I14—001—0503—031。
    ⑤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第八章《消防》,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4月初版,第C530页。
    ⑥作者认为从晚明起,“公共领域就开始不断而缓慢地在中国发展起来,其中涉及国家的力量,也有社会的力量,但与西方市民社会的开端有所不同”。玛丽·兰金:《中国公共领域观察》,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96—224页。
    ①许纪霖:《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原初形态及其演变》,载唐力行主编:《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04页。
    ②郑芸:《现代化视野中的早期市民社会——苏州市民公社个案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章开沅、刘望龄、叶万忠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1905—1911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马敏、祖苏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二辑(1912—1919),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马敏、祖苏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三辑(1919年—1927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四辑(1928年—1937年),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合编:《苏州商团档案汇编》(上),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
    苏州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所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张晓旭著:《苏州碑刻》,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苏州:苏州市档案局2005年版。
    《为永义龙社请求立案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档号I14—001—0038—016;
    《治安龙社试办程章、职员名单》,苏州市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复查时间),档号I14—001—0038—009;
    《为徐源茂等创立龙社拟试办章程事致长元吴三县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235;
    《为既(济)龙社备案事致陶福庭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218;
    《为创立永义龙社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00年(查核年代,可能为1910年),档号I14—001—0038—014;
    《为永义龙社吁请备案画移巡警道文》,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0年,档号I14—001—0263—011;
    《为创立治安龙社的移文稿》,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1年,档号I14—001—0038—018;
    《商店会员名册》苏州市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13年,档号I14—003—0099—001;
    《为消防成立建警钟楼派警瞭望烟火事函商会》,苏州方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5年,档号I14—002—0123—019;
    《为消防成立建警钟楼派警瞭望烟火事函商会》,苏州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15年,档号I14—002—0123—019;
    《为研究消防设法改良事函苏州总商会》,苏州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16年,档号I14—002—0185—060;
    《为消防设法改良事函苏城救火联合会、金阊市民公社》,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6年,档号I14—002—0185—062;
    《美孚筑油池所择地点于消防、安全不妥,且源盛公司又来函反对,请察核妥议》,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17年,档号I14—001—0636—021;
    《苏州商会同会录》苏州市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19年,档号I14—001—0364—001;
    《厅长令委丁锡丰为消防队长之职于六月一日到队任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1年,档号I14—001—0503—031;
    《本年当选贝理泰为救火联合会之长宋、戈等为副会长于本月十四日就任》,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1年,档号I14—001—0504—006;
    《为组织阊胥盘区分会将组织情形呈报商会》,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4年,档号I14—001—0548—031;
    《调丁锡丰为消防队长委王振亚调充为北区署署长于二月二十七日到任》,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25年,档号I14—001—0505—005;
    《关于为烈士史金奎执绋经费的申请函》,苏州档案局藏商团档案,1926年,档号I15—001—0014—096;
    《关于邹椿如追悼会事宜函告团全体职员》,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团档案,1926年,档号I15—001—0088—021;
    《为赏赐史金奎追记匾额事的函》,苏州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27年,档号I14—002—0120—070;
    《苏州救火联合会第一次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
    《苏州救火联合会章程》,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团档案,1931年,档号I14—003—0070—025;
    《呈为呈报属队队员吴永林被消防会员徐季康无故冲突致肇衅致商团团长》,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团档案,1932年,档号I15—001—0126—004;
    《函达苏州救火会联合会解释救火员与汪瑞裕误会情形由,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2年,档号I14—002—0260—057;
    《为因模型与救火员误会事致吴县县商会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2年,档号I14—002—0260—059;
    《为徐季康担任吴县地方自卫委员会消防职务致苏州救火联合会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团档案,1932年,档号I15—001—0125—003;
    《为消防组长到差视事除呈报及分行外,相应函达查照》,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团档案,1934年,档号I15—001—0118—009;
    《唐斌华奉委为本消防组组长定期任事函吴县县商会查照》,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4年,档号I14—002—0307—056;
    《聂子扬奉委为本消防组组长定期到差视事函吴县县商会查照》,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4年,档号I14—002—0307—057;
    《函请苏州救火联合会商团本部通告所属派队参加》,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5年,档号I14—003—0084—005;
    《为筹备帮浦经费募启事致清泰救火会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5年,档号I14—041—0029—114;
    《举行消防检阅通知》,苏州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35年,档号I14—002—0241—059;
    《为介绍救火联合会事函县商会》,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6年,档号I14—002—0249—019;
    《为举行消防火演习事函请吴县县商会莅临指教》,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37年,档号I14—002—0270—028;
    《为举行消防检阅救火演习函请吴县县县商会莅临指导》,苏州档案局藏商会档案,1937年,档号I14—002—0270—027;
    《为令消防部门防冬令易生火灾一事由》,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5年,档号I03—002—0175—055;
    《为令消防部门防冬令易生火灾一事由》,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5年,档号I03—002—0175—055;
    《关于阊胥盘区第九救火分会联合工商各界组织筹备会以本厂名义认捐的函》,苏州档案局藏鸿生火柴厂档案,1945年,档号I35—001—0045—038;
    《关于函请赐示缴会话费致苏州救火联合会的笺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5年,档号I06—002—003—156;
    《关于阊胥盘区第九救火分会联合工商各界组织筹备会以本厂名义认捐的函》,苏州档案局藏鸿生火柴厂档案,1945年,档号I35—001—0045—038;
    《为抄发消防组织及官警调查表二种的代电》,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6年,档号I03—003—0179—030;
    《为依式查填消防组织及官警调查表就绪备文呈送的报告》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6年,档号I03—002—0053—003;
    《关于呈报汽车业公会搭盖凉棚有无阻碍交通消防的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警察局档案,1946年,档号I03—001—0125—068;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总工会档案,1946年,档号I13—001—0038—019;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税务局档案,1946年,档号I04—005—0953—030;
    《为准函装设第五支会话机应请先将欠缴押机费惠付再行核办致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6年,档号I06—002—0023—058;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公函》,苏州方案局藏吴县总工会档案,1946年,档号I13—001—0038—019;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税务局档案,1946年,档号I04—005—0953—030;
    《函救火联合会函复增加月捐由》,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47年,档号I14—034—0080—037;
    《为吴县救火联合会电话改号至吴县电信局的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8—120;
    《关于筹募消防基金举办筹款游艺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税税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4—005—1207—051;
    《关于转饬加强消防设备严防火患的代电》,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10—0009—167;
    《为消防队长住宅装置电话惠予照装并见复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62;
    《为拟加强消防神速传递火警消息起见请装电话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53;
    《为吴县救火联合会电话185号改为969号致区管局的报告书》,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44—161;
    《关于陈报捐助阊胥盘区救火会购置水龙特别经费仰祈鉴核转陈总行鉴准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各国家银行档案,1947年,档号I23—008—0036-030;
    《函救火联合会,函复增加月捐由》,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47年,档号I14—034—0080—037;
    《关于陈报捐助阊胥盘区救火会购置水龙特别经费仰祈鉴核转陈总行鉴准的函》,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各国家银行档案,1947年,档号I23—008—0036—030;
    为拟加强消防神速传递火警消息起见请装电话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53;
    《为消防队长住宅装置电话惠予照装并见复致吴县电信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7年,档号I06—002—0036—062;
    《函复吴县救火联合会增加补助费由》,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商会档案,1948年,档号I14—034—0075—090;
    《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
    《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五——本会组织纠纷始末记》,苏州档案局藏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24—0008—001;
    《为复以后凡遇报接贵局消防大队电话准将发话号码记录以凭查考致警察局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64—112;
    《为复嘱移第293号电话业已遵办致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56—005;
    《为阊一支会装设电话应缴费用致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44—177;
    《为申请装置阊一支会电话致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44—157;
    《为申请装置阊一支会电话致吴县救火联合会的公函》,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44—157;
    《为装置小交换机并将已装各分会电话集中收费办法各点致救火联合会的分函》,苏州档案局藏号吴县电信局档案,1948年,档号I06—002—0045—067;
    《关于自三十七年一月份起每会员行局增助救火联合会月捐国币二十万元的通知》,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各国家银行档案,1948年,档号I23—002—0059—032;
    《关于前借用吴县救火联合会房屋以作临时营业处办公的呈》,苏州档案局藏号吴县邮政局档案,1948年,档号I07—011—0110—057;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装设市内专线部份装设费奉准捐助报请鉴备的报告书》,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9年,档号I06—014—0019—279;
    《为发起捐扣官佐一日所得转赐本邑义勇消防员顾士杰家属抚恤金令仰知照由》,苏州市档案馆藏警察局档案,1949年,档号I03—002—0153—049;
    《为发起捐扣官佐一日所得转次[赐]本邑义勇消防员顾士杰家属抚恤金令仰知照由》,苏州档案局藏号吴县警察局档案,1949年,档号I03—002—0153—049;
    《关于吴县救火联合会装设市内专线部份装设费奉准捐助报请鉴备的报告书》,苏州档案局藏吴县电信局档案,1949年,档号I06—014—0019—279;
    《苏州市救火会职员为发挥其本身的阶级性相互学习及经验交流发起组织工会经发起人等召开了六次会议于八月八日第四次会议由》,苏州档案局藏,1951年,档号A32—006—0250—038(成文时间:1951年9月19日);
    《苏州市四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严格管理引火建筑物以重防火案》,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档案,1951年,档号C01—003—0036—053;
    《苏州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统一消防组织领导案》,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档案,1952年,档号C01—003—0054—002;
    《苏州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书(二):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统一消防组织领导案》,苏州档案局藏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档案,1952年,档号C01—003—0054—002;
    《为复救火人员增加津贴费不按交通消防民警办法执行由》,苏州档案局藏江苏省人民政府财政厅档案,1954年,档号C29—003—0019—067;
    苏州市金阊区公安消防大队藏消防募捐碑刻
    苏州市安泰救火会旧址消防碑刻资料(1935年阊胥盘区第四段救火会创办消防艇碑刻、江苏苏常道道尹公署第2039号布告碑文)
    苏州市山塘街消防碑刻资料(永安龙社石碑)
    苏州市警察博物馆消防碑刻资料(吴县县政府第151号布告碑文)
    《申报》(清末—1949年)
    《吴声》(1919年5月—1925年1月)
    《苏州晨报》(1920年10月—1923年11月)
    《苏州中报》(1923年6月—1930年9月)
    《苏州明报》(1923年1月—1949年3月)(苏州图书馆所藏自1925年9月1日始,至1949年4月15日止,其中抗战8年缺)
    《大光明》(1929年8月—1936年12月)
    《吴县日报》(1929年7月—1937年7月)
    《吴县晶报》(1931年9月—1935年9月)
    《虞社》第200号,常熟:开文社1933年11月出版。
    《江苏省政府公报》(1938年6月—1945年8月)
    《新苏州报》(1949年7月1日—1954年11月)
    (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
    (汉)赵晔撰,(元)徐天祐音注,苗麓校点:《吴越春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唐)陆广微撰,曹林娣校注:《吴地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明)杨循吉等纂修:《吴邑志》,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影印嘉靖刻本。
    (明)牛若麟修:《吴县志》,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刻本。
    (清)祝圣培修,蔡方炳纂:《长洲县志》,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刊本。
    (清)张萨修,孙珮纂:《吴县志》,清康熙三十(1691年)年刊本。
    (清)许治修,顾诒禄纂:《元和县志》,清乾隆二十七(1762年)年刊本。
    (清)钱思元撰:《吴门补乘》,[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道光十年(1830年)。
    (清)郭嵩焘等纂修:《湘阴县图志》,清光绪六年(1880年)县志局刻本。
    (清)陈梦雷编纂:《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清)徐菘、张大纯:《百城烟水》,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光绪)《甫里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6,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同治)《苏州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本江苏府县志辑7,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民国)《乡志类稿》,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民国)《双浜小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11,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清)顾震涛撰,甘兰经等校点:《吴门表隐》,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清)李铭皖修:(同治)《苏州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
    (民国)《吴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
    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著:《苏州文史资料选辑》。
    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文史编辑室等编著:《苏州史志资料选辑》。
    《感应篇汇编》,苏州:寒山寺内部出版物[出版时间不详]。
    黄蕴深修,乔增祥纂:《吴县》,吴县县政府社会调查处1930年。
    曹允源纂修:(民国)《吴县志》,苏州:文新公司1933年。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上海:民光印刷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2月初版。
    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内政年鉴警政篇》,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4月初版。
    吴县警察局编:《吴县警察》,吴县:1947年8月10日印。
    《吴县救火联合会出版刊物之四——吴县救火联合会概况简明统计》,1947年7月编订,苏州图书馆藏。
    吴县县政府:《江苏省吴县县政府工作报告:1947年4月17日—8月16日》,吴县县政府[出版时间不详]。
    吴县县政府:《江苏省吴县县政府工作报告:1948年4月16日—9月10日》,吴县县政府[出版时间不详]。
    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五),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
    《太平天国史料专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北京太平天国历史研究会:《太平天国史译丛》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清高宗纯皇帝实录》(第十九册)卷一四九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
    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苏州消防志》(送审稿),苏州市公安局1985年。
    苏州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消防资料长编》(修订稿)(内部资料),1986年,苏州市公安局藏。
    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消防篇资料(1911—1985)》(内部资料),1986年,苏州市公安局藏。
    苏州市公安局史志编写组:《消防篇资料摘录》(内部资料),1986年,苏州市公安局藏。
    《春秋左传注疏》,四库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春秋公羊传注疏》,四库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志》(送审稿),1992年。
    《平望续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1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詹一先:《吴县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江苏省吴县公安局编:《吴县公安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
    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吴县志》,1994年版。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苏州市志》,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范成大:《吴郡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苏州市金阊区档案馆、苏州市金阊区地方志办公室编:《金阊史志资料选编》,苏州:本书编委会2000年版。
    故宫博物馆编:《大清律例》,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
    张英霖主编:《苏州古城地图集》,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4年版。
    《苏州市公安志》编纂委员会:《苏州市公安志》(内部资料),苏州:苏州市大元印务有限公司印刷2005年版。
    苏州市平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江区志》(下册),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陈其弟著:《苏州地方志综录》,扬州:广陵书社2008年版。
    王国平主编:《苏州史纲》,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09年版。
    (唐)白居易:《白香山集》,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4年影印本。
    (唐)苏鹗撰:《苏氏演义》,《四库全书》第850册。
    (明)唐寅:《唐伯虎全集》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版。
    (明)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
    (清)纳兰常安:《宦游笔记》,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刻本。
    (清)吴璟:《西斋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刻本。
    (清)孙廷铨撰:《南游记》,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刻本,守意龛藏版。
    (清)潘钟瑞撰:《苏台麋鹿记》,清光绪九年(1883年)刻本。
    (清)潘钟瑞撰:《庚申噩梦记》,清光緒九年(1883年)刻本。
    (清)沈守之:《借巢笔记》,苏州: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1941年版。
    (清)张应昌编:《清诗铎》,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
    (清)钱泳撰:《履园丛话》,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
    (清)顾公燮:《丹午笔记》,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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