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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共同正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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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失共同正犯是刑法理论中共犯论与过失犯论复杂交错的一个问题。承认过失共同正犯的存在,有利于解决数个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一个结果的发生,但是难以判明各个过失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结果归责的问题。在过失共同正犯问题上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两种学说之间的主要对立点在于:第一,过失犯应当采取统一的正犯概念还是采取限制的正犯概念,从而决定过失共同正犯是否具有成立的必要性。第二,过失共同正犯是否存在意思联络,进而影响到过失共同正犯是否有成立可能性的问题。第三,过失共同正犯的共同性内容是什么的问题。结合过失犯理论,过失共同正犯在构造上具有正犯性、共同性以及因果性的要素。就正犯性来说,在过失犯的正犯概念问题上,过失犯采取统一的正犯概念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通说。否定过失共同正犯的同时犯解消说以统一的正犯概念为前提,否定过失共同正犯有成立必要性的见解极为有力。但是,过失犯统一的正犯概念之下难以解决过失犯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认为过失犯也是违反刑法中的行为规范的行为,则在违反行为规范的样态上,就存在着正犯与共犯的差别,过失犯就应当采取限制的正犯概念。进而过失犯的正犯性在于对犯罪实现的因果经过存在支配可能性。而没有这种支配可能性的过失共犯是不可罚的。基于过失犯的限制的正犯概念,则涉及过失共同正犯的事例就难以按照统一的正犯概念而成立过失同时犯,过失共同正犯有成立的必要性。
     就共同性的问题来说,过失共同正犯是否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是其探讨的核心议题。共同正犯并不是因为产生了不同于单独犯的特殊危险而受到处罚,而是产生了与单独犯相同的结果,只不过在导致结果的方式上与单独犯不同,即是以共同行为惹起结果而具有共同性,所以需要采用特殊的“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原理进行归责。理论上存在的诸如共同意思主体说、因果共犯论以及机能的行为支配说,都是故意共同正犯的共同性的学说,因而难以适用于过失共同正犯。应当就故意犯和过失犯不同的行为构造来重构机能的行为支配说,为过失共同正犯的结果归责提供根据。如果认为共同正犯的本质特征体现在以共同行为惹起结果的方式上,则在共同惹起结果的过程中各行为人的行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而对犯罪的实现产生了机能的行为支配,就是共同正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只是,故意犯中,由于故意是一般的主观违法性要素,故意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对结果发生的认识、意欲为必要,因此,故意共同正犯的成立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条件。在具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各行为人才能具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共同关系。而在过失犯中,不存在对结果的认识、意欲,本身就不具有故意共同正犯意义上的意思联络。过失犯不具有一般的主观违法性要素,因此,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不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条件。但是,存在于作为过失犯本质的注意义务的违反中的决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共同关系形成的要素,仍然是过失共同正犯成立的必要条件。
     就过失共同正犯结果归责的因果性问题来说,如果在客观归责理论之下对过失犯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进行判断,则过失共同正犯就以数人共同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且该危险在结果中得以实现为成立条件。过失共同正犯的结果归责在制造不被允许的危险、实现不被允许的危险以及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三大原理之下进行具体的判断,在这一点上与过失单独正犯的客观归责判断没有区别。所不同的是过失共同正犯在制造不被允许的危险上具有共同性,即是由数人共同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过失共同正犯的共同性在于数行为人的行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导致了结果的发生。而这种共同性的存在又是以数行为人之间存在相互监视义务为前提的。正是由于这种共同性的存在,过失共同正犯得以与过失同时犯相区别。
     由此,在过失共同正犯问题上形成了诸多新的观点。首先,明确了过失犯的正犯概念,就过失犯中故意正犯背后的过失参与以及过失参与他人自杀行为等具体问题的妥当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明确了过失共同正犯的正犯性,为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提供了基础。其次,摆脱了一直困扰过失共同正犯理论的共同性中意思联络存在与否的问题。由于故意犯与过失犯之间构造上的根本区别,在共同正犯的成立上就不能要求具有相同的成立条件。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不要求具有意思联络。再次,在过失犯的结果归责的因果性判断中引入客观归责理论,使得过失共同正犯的构造向着较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更为精致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
     我国过失共同正犯的理论与实务都是以《刑法》明确否定了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为前提的。在此前提下,既不利于实践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过失共同正犯理论自身的发展,因此有重新审视的必要。通过言语行为理论可以发现《刑法》第25条第2款的规范构造,其既是行为规范也是制裁规范。作为行为规范,该条所禁止的是惹起法益侵害结果的过失共同犯罪行为。而作为制裁规范即是要对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作出评价。因此,法官在依照该制裁规范裁判案件时,是以过失共同犯罪行为为评价对象的。在具体的定罪量刑之前,需要确定是否成立过失共同犯罪,进而将结果归责于各行为人,这就为过失共同正犯的解释论展开提供了规范前提。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is an interlocking issue connected by thetheory of accomplice and the theory of negligent offender in the theory of criminallaw.To admit the existenc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helps to solve anumber of joint negligence leading to the occurrence of a result,But it is difficult todistinguish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negligent behavior and the results ofthe case and the problem of imputation.There are two different kinds of assertions,including affirmative theory and negative theory for the issue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Main opposition point between the two theories is,a.negligentoffender should adopt whether uniform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or limited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to determine whether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has the necessity of establishment;b.Negligence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whetherexists meaning contact or not, and then it will affect the possibility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s establishment whether exists or not;c.What’s the content ofcommonality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Combining with the theory ofnegligent crime,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possesses the nature of principaloffender,intercommunity and causal factor on its sructure.In the case of principaloffender,on the question of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of negligentoffender,negligent offender adopting uniform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is thegeneral theory in the criminal law theory in Germany.Theory of simultaneousoffender dismission which denies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on the premise ofuniform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whose opinion of denying the necessity ofestablishment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is very powerful.But, negligentoffender under the uniform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is difficult to solve a series ofbasic questions of the negligent offender, there are insurmountable defects.If it is considered negligent offender is also a violation behavior of the norms of criminallaw, in the forms of violating code of conduct,there exis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principal offender and accomplice,negligent offender should adopt the limited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And then the principal offender characteristic ofnegligent offender lies in the dominance possibility existed in the course of causeand effect to the crime’s implementation.While it is not punishable to the negligentaccomplice without this domination possibility.Based on the concept of the limitedprincipal offender of negligent offender, the cases involved in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 is hard to be affirmed as negligent simultaneous offenderaccording to the uniform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As a respond,the establishment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is necessary.
     In the case of the issue of intercommunity,whether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 regards meaning contact as its necessity is to explore the core issues ofitHowever,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deserves a special imputation principle of”all theresponsibilities for parts of behaviors” because it produces the same consequenceyet a different manner leading to this consequence—joint conducts causeconsequence which poessessing intercommunity—as to a separate criminal insteadof producing special danger different from a separate criminal as its imputation basis.There are several theories such as theory of common meaning subject,theory ofcausal accomplice and theory of functional behavior control,those are all theories ofintercommunity,and they are difficultly applicable to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We should reconstruct the theory of functional behavior control accordingto the different behavior structures between intentional offender and negligentoffender to provide imputation basis for the consequenc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If we consider that the essence of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is reflected by theway of joint behaviors provoking the consequence,and then each actor’s behaviormutually promote and supply to produce functional behavior control for therealization of the crime in the procedure of provoking jointly the consequence,whichis the essential basis of”all the responsibilities for parts of behaviors” for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Further,about intentional offender,due to intent is generic factor ofsubjective illegality,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ntional offender needs actor’s cognitionand intention as its criteria.Based on above, meaning contact is the requirement ofintentional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s establishment.Only under the meaning contacts,actors share the mutually promoting and supplying relationship.While,aboutnegligent offender with no cognition and intention for the consequence doesn’t havemeaning contact itself at all.Thus,negligent offender has no generic factor ofsubjective illegality,and meaning contact is not requirement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s establishment.Still, a crucial factor of effecting mutuallypromoting and supplying relationship’s formation which existed in the essence ofnegligent offender—violating duty of care—is the requirement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s establishment.
     In the case of the causality issu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simputation for its consequence,if judge the conformity and illegality of constitutiverequirements to negligent offender under the objective imputation theory,then theestablishment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will come true with the conditionthat several people jointly create the risk is not allowed and the risk achieves for theconsequence.The imputation for its consequenc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under the specific judgment of three principles namely manufacturing the risk is notallowed,implementing the risk allowed and the extent of protection of theconstitutive requirements is no difference with the objective imputation judgment ofnegligent independent principal offender.The difference is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 has intercommunity in manufacturing the risk is not allowed,which is therisk is not allowed is created jointly by several people.The intercommunity of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lies in mutually promoting and supplyingbehaviors of actors,which jointly leads to the consequence of crime.And theexistence of this intercommunity is count on the premise of mutual monitoringobligation between the actors.Just because of this intercommunity,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 is able to be distinguished from negligent simultaneous offender.
     Thus,on the issu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has created many newviews.First of all, the principal offender concept of negligent offender isaffirmed,which provides a new train of thought to the the solution of participationsof punishable negligence behind intentional principal offender issue andparticipation others’ committed suicide negligently issue,etc.At the same time it hasbeen clear about the nature of principal offender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and it provides a basi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offender.Secondly, it gets rid of the perplexed problem whether meaning contactexists in the theory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Due to the fundamentaldifference between intentional offender and negligent offender on structure,it can’tbe required they have the same establishment condition for the joint principaloffender.The establishment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doesn’t needmeaning contact as a criterion.Thirdly,in the judgment of causality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s imputation for its consequence introducing the objectiveimputation theory is to make the establishment conditions of negligence jointprincipal offender develop in the direction more exquisite and systematic than thetheory of mutual violation with mutual duty of care.
     No matter the theory or the practice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in ourcountry premises Criminal Law’s definite denia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negligentjoint principal offender.It is adverse,under this precondition, not only for the solutionof practical problems,but also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ory of negligent jointprincipal offender itself,which,therefore,is essential to be payed attention torenewedly. The specification structure of article25item2in Criminal Law can befound through the theory of verbal behavior which explains this specification isbehavior specification as well as sanctions specification.As behaviorspecification,this item is aimed at prohibiting the conduct of negligent joint crimecausing infringement results to legal interests.While as sanctions specification,itsobjective is to evaluate the conduct violating the behavior specification.Inconsequence,a judge regards the conduct of negligent joint crime as an evaluation object when he tries cases following this sanctions specification.It is a requirementof confirming whether a negligent joint crime is established before specificconviction and sentencing,so then we can attribute the results to each actor based onabove condition,which provides a specification premise for the theory ofinterpretation of negligent joint principal offender to spread.
引文
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卷(1992年-1996年合订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46-51页。
    ②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9页。
    ③案例来源参见[日]西田典之、山口厚、佐伯仁志『判例刑法総論』有斐閣(1994)424-425頁。
    ①陈航:《刑法论证及其存在的问题》,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第60页。
    ②参见陈航:《刑法论证及其存在的问题》,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第60页。
    ③陈航:《刑法论证及其存在的问题》,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第60页。
    ④陈瑞华:《如何做好博士论文》,东方法眼网:http://www.dffyw.com/faxuejieti/zh/200512/20051231221218.htm,最后访问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⑤[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8页。
    ⑥[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⑦[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4页。
    ①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61页。
    ②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5页。
    ①陈建旭:《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与危险》,载刘明祥主编:《过失犯研究——以交通过失和医疗过失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4页。
    ②参见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14-18页;舒洪水:《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第83-91页;侯国云、苗杰:《论共同过失犯罪》,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10-318页;李希慧、廖梅:《共同过失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第78-84页等等。
    ①张凌:《论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责任》,吉林大学199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58页。
    ②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页。
    ①其中关于过失共同正犯的部分以《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为题发表在《立命館法學》2009年第4号(总第326号)第26-189页上。
    ②该书为日本学者内田文昭所著《刑法における過失共働の理論》(1973年)之后,又一部,也是最新一部研究过失共同正犯问题的专著。2013年,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军男先生赴日讲学,将此书寄赠与我,使得笔者有幸在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接触日本刑法理论中关于过失共同正犯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此对郑军男先生的鼎力相助深表谢意。
    ③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246-247頁。
    ④主要包括:[日]大塚仁「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要件」法曹時報43巻6号(1991);[日]土本武司「過失犯と共犯」阿部純二等編『刑法基本講座(第四卷)』法学書院(1992);[日]北川佳世子「我国における過失共同正犯の議論と今後の課題」『刑法雑誌』38巻1号47-57頁(1998)。[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87-401頁;[日]嶋矢貴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論(一)」『法学恊会雑誌』121巻1号77-122頁(2004);[日]嶋矢貴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論(二)」『法学恊会雑誌』121巻10号151-213頁(2004);[日]甘利航司「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一考察」『一橋論叢』134巻1号22-40頁(2005);[日]嶋矢貴之「過失の共同正犯論」『刑法雑誌』45巻2号47-57頁(2006);
    [日]松生光正「客観的帰属論と過失共犯」『刑法雑誌』50巻1号31-66頁(2010);[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1-21頁(2011);[日]松宮孝明「「明石歩道橋事故」と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立命館法學』338号135-185頁(2011)[日]北川陽祐「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法学研究』13号71-86頁(2011);[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499-514頁(2011);[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1-58頁(2012);[日]今井康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1)」『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43号49-75頁(2012);[日]今井康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2)」『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44号1-26頁(2012)等等。上述资料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第一,吉林大学法学院资料室日文图书资料;第二,吉林大学图书馆日文图书资料和日文期刊资料;第三,吉林大学图书馆网络数据库所提供的“日本大学图书馆学术信息门户”检索资料。
    ①例如,持肯定说立场的[日]牧野英一『改訂日本刑法』有斐閣(1932);[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日]佐久間修『刑法講議(総論)』成文堂(1997);[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Ⅱ』成文堂(1999);[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日]松宫孝明:《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钱叶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持否定说立场的[日]泉二新熊『改正日本刑法論』有斐閣(1908);[日]齊藤金作『刑法總論(改訂版)』有斐閣(1955)[日]团藤重光『刑法綱要総論』創文社(1972)。[日]西原春夫『刑法総論』成文堂(1977);[日]岡野光雄『刑法要説総論』成文堂(2001);[日]井田良『刑法総論の理論構造』成文堂(2005);[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日]高橋則夫『刑法総論』成文堂(2010);[日]前田雅英『刑法総論講議』東京大学出版会(2011)。
    ②笔者受制于外语能力,暂时无法阅读德文原文资料,甚为遗憾。只能通过德国学者著作或者论文的中译本和日译本,以及日本学者对德国理论的介绍,对德国的过失共同正犯理论探知一二。通说的观点可见于[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德]Ingeborg·Puppe:《反对过失共同正犯》,王鹏翔译,载《东吴法律学报》2006年第3期,第343-392页。
    ③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54頁。
    ④主要包括:[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德]Walter·Gropp「過失における共同作用——「相互に」と「同時に」を考慮して」山本紘之訳,『比較法雑誌』43巻3号129-145頁(2009)。此外,德国学者Otto和Renzikowski是近年来支持过失共同正犯肯定说的主要学者,两者的观点主要可以见于[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19-85頁(2000);[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學』326号26-189頁(2009);[日]松生光正「客観的帰属論と過失共犯」『刑法雑誌』50巻1号31-66頁(2010)等等。
    ①主要包括:陈一榕:《过失共同犯罪的定性》,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37-343页;陈珊珊:《过失共同正犯理论的重新审视》,载刘明祥主编:《过失犯研究——以交通过失和医疗过失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167页;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28-335页;侯国云、苗杰:《论共同过失犯罪》,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10-318页;刘永贵:《过失共同正犯研究》,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45-372页;孟庆华:《从央视大火案看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载刘明祥主编:《过失犯研究——以交通过失和医疗过失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2-154页;熊万林:《共同过失犯罪浅析》,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20-326页;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39-46页;程新生、汤媛媛:《共同过失犯罪与刑法因果关系——从“误射行人案”切入》,《法律适用》2008年第9期,第38-41页;舒洪水:《论共同过失犯罪》,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3期,第14-19页;童德华:《共同过失犯初论》,载《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第54-61页;刘克河、金昌伟:《危险物品肇事中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央视大火”案法律评析》,《人民司法》2010年第16期,第13-15页;黎宏:《“过失共同正犯”质疑》,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4期,第23-28。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犯罪原理的发展与现代趋势》,王世洲译,载梁根林主编:《犯罪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②参见陈兴良:《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页。
    ③陈兴良:《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页。
    ④黎宏:《日本刑法精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①[日]大木雅夫:《比较法》,范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中文版序第2页。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1頁(2011)。关于日本刑法中的过失共同正犯论的讨论分期,另可见[日]北川陽祐「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法学研究』13号71-86頁(2011);[日]北川佳世子「我国における過失共同正犯の議論と今後の課題」『刑法雑誌』38巻1号47-57頁(1998)。
    ②参见[日]松宮孝明「「明石歩道橋事故」と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立命館法學』338号162頁(2011);[日]中山研一『口述刑法総論』成文堂(2005)299頁。
    ③[日]中山研一、浅田和茂、松宮孝明『レヴィジオン刑法共犯論』成文堂(1997)1頁。
    ①[日]泉二新熊『改正日本刑法論』有斐閣(1908)369頁。
    ②[日]泉二新熊『改正日本刑法論』有斐閣(1908)370頁。
    ③[日]瀧川幸辰『犯罪論序説』有斐閣(1947)229頁。
    ①[日]草野豹一郎『刑法總則講議(第一分册)』南郊社(1935)193-194頁。
    ②[日]草野豹一郎『刑法改正上の重要問題』厳松堂書店(1950)315頁。
    ③齐藤金作的观点以及具体论述可以参见[日]齊藤金作『刑法總論(改訂版)』有斐閣(1955)226-227頁。
    ④[日]西原春夫『刑法総論』成文堂(1977)335-336頁。
    ⑤[日]齊藤金作『刑法總論(改訂版)』有斐閣(1955)233頁。
    ①参见[日]岡野光雄『刑法要説総論』成文堂(2001)278頁。
    ②[日]岡野光雄『刑法要説総論』成文堂(2001)299頁。
    ③[日]岡野光雄「共同意思主体説と共謀共同正犯」『刑法雑誌』31巻3号9頁(1990)。
    ④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9页。
    ⑤参见[日]瀧川幸辰『犯罪論序説』有斐閣(1947)235頁。
    ①[日]西原春夫「共同正犯における犯罪の実行」植松正等編『齊藤金作博士還曆祝賀——現代の共犯理論』有斐閣(1964)130頁。
    ②[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Ⅱ』成文堂(1999)820頁。
    ③[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46-47頁。
    ①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二)」『立命館法學』269号261-266頁(2000)。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
    ③[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81页。
    ④需要指出的是,主张过失犯采统一的正犯概念并不必然导致过失共同正犯否定说。例如,德国学者Roxin虽然认为过失犯中应采统一的正犯概念,但是其又认为不能排除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可能。(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第74页。)此外,日本学者山中敬一对于过失犯也采统一的正犯概念,但是其主张肯定过失共同正犯。(参见[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Ⅰ』成文堂(1999)346頁;[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Ⅱ』成文堂(1999)802頁。)
    ⑤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二)」『立命館法學』269号263-264頁(2000)。
    ①参见[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學』326号65頁(2009)。
    ①参见[日]高橋則夫「共同正犯の帰属原理」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46-347頁。
    ②[日]高橋則夫「共同正犯の帰属原理」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47頁。
    ③[日]高橋則夫「共同正犯の帰属原理」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51頁。
    ④[日]高橋則夫「共同正犯の帰属原理」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52頁。
    ①[日]北川佳世子「我国における過失共同正犯の議論と今後の課題」『刑法雑誌』38巻1号52-53頁(1998)。
    ②[日]井田良『刑法総論の理論構造』成文堂(2005)372頁。
    ③[日]井田良『刑法総論の理論構造』成文堂(2005)373頁。
    ④[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7页。
    ⑤[日]前田雅英『刑法の基礎(総論)』有斐閣(1993)373頁。
    ⑥[日]前田雅英『刑法総論講議』東京大学出版会(2011)506頁。
    ①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②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③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204页。
    ④参见吕英杰:《客观归责下的监督、管理过失》,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4-15页。
    ⑤[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58頁。
    ②[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5頁(2011)。相同见解可见[日]山中敬一『ロ一スク一ル講義:刑法総論』成文堂(2005)384頁;[日]川端博『刑法講話Ⅰ総論』成文堂(2005)304頁。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1頁(2011)。
    ②[日]牧野英一『改訂日本刑法』有斐閣(1932)361頁。
    ③[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405頁。
    ①[日]曽根威彦『刑法の重要問題(総論)』成文堂(1996)313頁。
    ②参见[日]西原春夫「刑法学会の五Ο年と刑法理論の発展」『刑法雑誌』39巻2号15頁(2000)。
    ③[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382頁。
    ④参见[日]内田文昭「過失共同正犯の成否」『北海道大學法學会論集』8巻3·4号55-56頁(1958)。
    ①[日]内田文昭「過失共同正犯の成否」『北海道大學法學会論集』8巻3·4号52頁(1958)。
    ②参见[日]内田文昭「過失共同正犯の成否」『北海道大學法學会論集』8巻3·4号52-53頁(1958)。
    ③[日]内田文昭「過失共同正犯の成否」『北海道大學法學会論集』8巻3·4号53頁(1958)。
    ④[日]井田良『犯罪論の現在と目的的行爲論』成文堂(1995)11頁。
    ⑤[日]团藤重光『刑法綱要総論』創文社(1972)299頁。
    ①[日]藤木英雄『刑法演習講座』立花書房(1970)224頁以下。
    ②[日]大塚仁「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要件」法曹時報43巻6号1271頁(1991)。
    ③[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3页。
    ①[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13頁(2011)。
    ②[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8页。
    ③[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2-293页。
    ④[日]川端博:《刑法总论二十五讲》,甘添贵、余振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63-364页。
    ⑤[日]佐久間修『刑法講議(総論)』成文堂(1997)361頁。
    ⑥[日]松宫孝明:《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钱叶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2页。
    ⑦[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16頁(2012)。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20頁(2012)。
    ②[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21頁(2012)。
    ③[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22頁(2012)。
    ④参见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14-18页;舒洪水:《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第83-91页;童德华:《共同过失犯初论》,载《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第54-61页;李希慧、廖梅:《共同过失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第78-84页;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五卷)』成文堂(1998)711-721頁;刘永贵:《过失共同正犯研究》,载胡驰、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345-372页。
    ①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14-18页;舒洪水:《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第83-91页。
    ②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五卷)』成文堂(1998)719頁。
    ③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五卷)』成文堂(1998)718頁。
    ④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16页。
    ⑤舒洪水:《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第87页。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2頁(2011)。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1頁(2011)。
    ②[日]高橋則夫「共同正犯の帰属原理」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50頁。
    ③[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59頁。
    ①[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98頁。
    ②[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99頁。
    ③[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400頁。
    ④参见[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98-400頁。
    ⑤参见[日]甲斐克則『責任原理と過失犯論』成文堂(2005)191-192頁。
    ①参见[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6-17頁(2011)。
    ②[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02-503頁(2011)。
    ③[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03頁(2011)。
    ④[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10頁(2012)。
    ⑤[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12頁(2012)。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13頁(2012)。
    ②参见[日]日高義博「管理·監督過失と不作爲犯論」斉藤豊治等編『神山敏雄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一卷):過失犯淪·不作爲犯論·共犯論』成文堂(2006)153頁。
    ③参见[日]神山敏雄「過失不真正不作爲犯の構造」福田雅章等編『大塚仁、福田平博士古稀祝賀:刑事法学の総合的検討(上)』有斐閣(1993)46頁。
    ④参见[日]嶋矢貴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論(二)」『法学恊会雑誌』121巻10号191頁(2004)。
    ⑤[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33-135頁(2009)。
    ①[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43-44頁(2009)。
    ②[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53頁(2009)。
    ③[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88頁(2009)。
    ④[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66-167頁(2009)。
    ⑤[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7頁(2011)。
    ⑥[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09頁(2011)。
    ⑦[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3頁(2012)。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3頁(2012)。
    ②[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8頁(2012)。
    ③[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5頁(2012)。
    ④[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7頁(2012)。
    ⑤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①[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34頁(2009)。
    ①参见[日]高橋則夫「共犯論と犯罪体系論——違法の連带性を中心に」『刑法雑誌』39巻2号81頁(2000)。
    ①[日]藤木英雄『過失犯の理論』有信社(1969)12頁。
    ②[日]川端博『疑問からはじまる刑法Ⅰ(総論)』成文堂(2006)108頁。
    ①参见[日]西原春夫「過失犯の構造」中山研一、西原春夫、藤木英雄、宮澤浩一編『現代刑法講座(第三卷)過失から罪数まで』成文堂(1979)3頁。
    ②参见[日]井田良『変革の時代における理論刑法学』慶應義塾大学出版会(2007)148頁。
    ③[日]井田良『変革の時代における理論刑法学』慶應義塾大学出版会(2007)148頁。
    ④[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53頁。
    ①[日]平野龍一『刑法総論Ⅰ』有斐閣(1972)193頁。
    ②[日]平野龍一『刑法総論Ⅰ』有斐閣(1972)194頁。
    ③[日]平野龍一『刑法総論Ⅰ』有斐閣(1972)194頁。
    ①[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98頁。
    ②[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59頁。
    ③本文参考的版本是该书1964年再版的日文版,即[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
    ①[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326-327頁。
    ②[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328頁。
    ③[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332頁。
    ④[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332頁。
    ⑤Binding规范论的内容,本文在第三章第四节中有详细的介绍,此不赘述。
    ⑥[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402頁。
    ⑦[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410頁。
    ⑧[德]Karl·Engisch『刑法における故意·過失の研究』莊子邦雄、小橋安吉訳,一粒社(1989)412頁。
    ⑨[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1頁。
    ⑩[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大野平吉訳,『刑法雑誌』15巻1号7頁(1966)。
    ①[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大野平吉訳,『刑法雑誌』15巻1号12頁(1966)。
    ②[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大野平吉訳,『刑法雑誌』15巻1号11頁(1966)。
    ③[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大野平吉訳,『刑法雑誌』15巻1号14頁(1966)。
    ④[日]西原春夫「過失犯の構造」中山研一、西原春夫、藤木英雄、宮澤浩一編『現代刑法講座(第三卷)過失から罪数まで』成文堂(1979)6頁。
    ⑤[日]川端博『刑法総論講議』成文堂(1995)190頁。
    ⑥李海东主编:《日本刑事法学者(下)》,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9年版,第29页。
    ⑦[日]西原春夫「過失犯の構造」中山研一、西原春夫、藤木英雄、宮澤浩一編『現代刑法講座(第三卷)過失から罪数まで』成文堂(1979)6頁。
    ⑧参见[日]川端博『刑法総論講議』成文堂(1995)191頁。
    ⑨[日]井上正治「いわゆる結果回避義務につて——平野教授に答える」『法政研究』34巻1号35頁(1967)。
    ⑩[日]井上正治「過失における注意義務——秋山教授に答える」『法政研究』20巻1号6頁(1952)。
    ①李海东主编:《日本刑事法学者(下)》,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9年版,第32页。
    ②[日]木村亀二「過失犯の構造」植松正等編『瀧川先生還曆記念——現代刑法學の課題(下)』有斐閣(1955)584-585頁。
    ③[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246頁。
    ①[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248頁。
    ②[日]木村亀二『刑法総論』阿部純二増補,有斐閣(1978)248頁。
    ③参见[日]金尚均『危険社会と刑法——現代社会における刑法の機能と限界』成文堂(2001)15頁以下。
    ①参见[日]米田泰邦『機能的刑法と過失』成文堂(1994)1頁以下。
    ①[德]骆克信:《客观归责理论》,许玉秀译,载《政大法学评论》1994第50期,第19-20页。
    ②[日]前田雅英『刑法の基礎(総論)』有斐閣(1993)278頁。
    ③[日]井上正治「いわゆる結果回避義務につて——平野教授に答える」『法政研究』34巻1号41-42頁(1967)。
    ④[日]井田良「注意義務をめぐる諸問題」『刑法雑誌』34巻1号96頁(1995)。
    ①程皓:《注意义务比较研究——以德日刑法理论和刑事判例为中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5页。
    ②山口厚的观点,具体参见本文第二章第二节的论述。
    ③参见[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刑事法ジャ一ナル』28号16-17頁(2011)。
    ④[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03頁(2011)。
    ①[德]Hans·Joachim·Hirsch「過失犯の不法」振津隆行訳,『金沢法学』52巻2号131頁(2010)。
    ①吕英杰:《客观归责下的监督、管理过失》,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73页。
    ②[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45-46頁。
    ③[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50頁。
    ④[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34页。
    ⑤[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0页。
    ①[日]前田雅英『刑法の基礎(総論)』有斐閣(1993)295頁。
    ①参见陈家林:《外国刑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7页。
    ①参见[日]三上正隆「(外国文献介紹)ヨアヒムレンツィコフスキー規範理論と刑法解釈」『早稲田法学』84巻2号343頁(2009)。
    ②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③[德]骆克信:《客观归责理论》,许玉秀译,载《政大法学评论》1994年第50期,第19页。
    ④熊琦:《论客观归责理论的规范维度——兼析本体论、价值论因果关联与客观归责的本质区别》,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法律出版社2012年第3卷,第66页。
    ①[德]骆克信:《客观归责理论》,许玉秀译,载《政大法学评论》1994年第50期,第19页。
    ②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③[日]山中敬一「過失犯における「回避可能性」の意義」『研修』704号11頁(2007)。
    ④[日]前田雅英『刑法の基礎(総論)』有斐閣(1993)294頁。
    ⑤[日]振津隆行『刑事不法論の研究』成文堂(1996)74頁。
    ⑥陈家林:《外国刑法:基础理论与研究动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
    ①[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Ⅰ』成文堂(1999)257頁。
    ②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4-125页。
    ③参见[日]曽根威彦「相当因果関係説の立場から」『刑法雑誌』37巻3号88-89頁(1998)。
    ④[日]山中敬一「客観的帰属論の立場から」『刑法雑誌』37巻3号74頁(1998)。
    ⑤[日]山中敬一「客観的帰属論の立場から」『刑法雑誌』37巻3号74頁(1998)。
    ①[日]岡野光雄『刑法における因果関係の理論』成文堂(1977)177頁。
    ②[日]西田典之、山口厚、佐伯仁志『判例刑法総論』有斐閣(1994)101頁。
    ③参见黎宏:《日本刑法精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页。
    ④参见[日]井田良『犯罪論の現在と目的的行爲論』成文堂(1995)83頁。
    ①参见[日]山中敬一「客観的帰属論の立場から」『刑法雑誌』37巻3号74頁(1998)。
    ②[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5-196页。
    ③[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7页。
    ④参见[日]山中敬一「客観的帰属論の立場から」『刑法雑誌』37巻3号75頁(1998)。
    ①参见[日]林陽一「刑法における相当因果関係(四)」『法学協会雑誌』104巻1号97頁以下(1987)。
    ②参见[日]前田雅英『刑法の基礎(総論)』有斐閣(1993)110-111頁。
    ③参见[日]伊東研祐「「相当因果関係説の危機」の意味と「客観的帰属論」試論」『現代刑事法』4号20頁(1999)。
    ④周光权:《客观归责理论的方法论意义》,载《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第235页。
    ①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1页。
    ②[日]齊藤金作「共犯立法について」『早稲田法学』33巻3·4号1頁(1958)。
    ③[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6頁。
    ④《奥地利联邦共和国刑法典》,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⑤参见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第551页。
    ⑥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第552页。
    ①[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23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779页。
    ③[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791-792页。
    ④[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81页。
    ⑤柯耀程:《变动中的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3页。
    ①陈子平:《论正犯与共犯之概念》,载《政大法学评论》1993年第48期,第132页。
    ②陈子平:《论正犯与共犯之概念》,载《政大法学评论》1993年第48期,第132页。
    ①[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②[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页。
    ③[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181页。
    ④[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页。
    ①[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页。
    ②[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5页。
    ③[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5页。
    ①[日]岡野光雄『刑法要説総論』成文堂(2001)62頁。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5页。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一)」『立命館法學』268号152頁(1999)。
    ①[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6-7頁。
    ①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第552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778页。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一)」『立命館法學』268号168頁(1999)。
    ①[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46頁。
    ②[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一)」『立命館法學』268号169頁(1999)。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一)」『立命館法學』268号178頁(1999)。
    ④[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17頁。
    ①[德]Hans·Joachim·Hirsch「Welzel以降の西ドイッ刑法学(上)」福田平井田良译,『ジュリスト』934号119頁(1989)。
    ②[日]井田良『犯罪論の現在と目的的行爲論』成文堂(1995)2頁。
    ③[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1頁。
    ④[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39-41頁。
    ⑤[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52頁。
    ⑥[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42-43頁。
    ⑦[德]Hans·Joachim·Hirsch「ドイッにおける理論刑法学の現状について(上)」井田良訳,『刑事法ジャ一ナル』6号50頁(2007)。
    ①[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12頁。
    ②[德]Schünemann:《刑罚体系与刑事政策》,王效文译,许玉秀、陈志辉编:《不移不惑献身法与正义——许迺曼教授刑事法论文选辑》,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46页。
    ③[日]松宮孝明『刑事過失論の研究(補正版)』成文堂(2004)37頁。
    ④[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二)」『立命館法學』269号261頁(2000)。
    ⑤[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46-47頁。
    ①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二)」『立命館法學』269号261-266頁(2000)。
    ②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二)」『立命館法學』269号263-264頁(2000)。
    ③[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②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页。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页。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
    ①[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00頁。
    ②[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22-423頁。
    ③[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一卷)犯罪原理的基础构造》,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20页。
    ④[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一卷)犯罪原理的基础构造》,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20页。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一卷)犯罪原理的基础构造》,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19页。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9页。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
    ③[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73-74页。
    ①[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1-52頁(2000)。
    ②[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213-214頁。
    ①[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1頁(2000)。
    ②[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214頁。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犯罪体系論という視点から」川端博、浅田和茂、山口厚、井田良編『理論刑法学の探究1』成文堂(2008)79-80頁。
    ④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3-55頁(2000)。
    ①何仁庆:《溯责禁止理论的源流与发展》,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第43页。
    ②何仁庆:《溯责禁止理论的源流与发展》,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第43页。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66頁(2000)。
    ①[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67-68頁(2000)。
    ②何仁庆:《溯责禁止理论的源流与发展》,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第40页。
    ③[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68-69頁(2000)。
    ④柯耀程:《变动中的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
    ①[日]竹田直平『法規範とその違反』有斐閣(1961)71頁。
    ②[日]宮本英脩『宮本英脩著作集(第六卷)』成文堂(1990)147頁。
    ①马海良:《言语行为论》,载《国外理论动态》2006年第12期,第61页。
    ②参见[英]J.L.奥斯汀:《如何以言行事——1955年哈佛大学威廉·詹姆斯讲座》,杨玉成、赵京超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4页。
    ①[英]J.L.奥斯汀:《如何以言行事——1955年哈佛大学威廉·詹姆斯讲座》,杨玉成、赵京超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5页。
    ②参见[英]J.L.奥斯汀:《如何以言行事——1955年哈佛大学威廉·詹姆斯讲座》,杨玉成、赵京超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94页。
    ①[日]杉本一敏「規範論から見たドイツ刑事帰属論の二つの潮流(上)」『比较法学』37巻2号166頁(2004)。
    ②[日]山中敬一『刑法総論Ⅰ』成文堂(1999)19頁。
    ③参见[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346頁。
    ①参见[日]山中敬一「犯罪論体系における行为規範と制裁規範」三井誠等編『鈴木茂嗣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上巻)』成文堂(2007)63頁。
    ②参见[日]曽根威彦「客観的帰属論の規範論的考察」『早稲田法学』74巻4号171頁(1999)。
    ③[日]松原芳博『犯罪概念と可罰性——客観的処罰条件と一身的処罰阻却事由について』成文堂(1997)176頁。
    ④[日]増田豊「<紹介>Günter Stratenwerth「刑法における結果无价值の重要性について」」『法律論叢』50巻1号106-107頁(1977)。
    ⑤[日]松原芳博『犯罪概念と可罰性——客観的処罰条件と一身的処罰阻却事由について』成文堂(1997)176頁。
    ⑥参见张明楷:《“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第28页。
    ①参见黎宏:《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4-195页。
    ②参见梁根林:《责任主义原则及其例外——立足于客观处罚条件的考察》,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2期,第53-55页。
    ③[德]Armin.Kanfmann「人的不法論の現状について」川端博訳,『法律論叢』54巻4号172-173頁(1982)。
    ①[日]山中敬一「犯罪論体系における行为規範と制裁規範」三井誠等編『鈴木茂嗣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上巻)』成文堂(2007)68頁。
    ②[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347頁。
    ③参见[日]松原芳博:《刑法总论专题研究(三)》,王昭武译,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第109页;[日]曽根威彦『刑事違法論の研究』成文堂(1998)30頁。
    ①[日]松原芳博『犯罪概念と可罰性——客観的処罰条件と一身的処罰阻却事由について』成文堂(1997)211頁。
    ②[日]野村稔『未遂犯の研究』成文堂(1984)145頁、303頁。
    ③[日]植松正、川端博、曽根威彦、日高義博『現代刑法論争Ⅰ』劲草書房(1983)289頁。
    ④张明楷:《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8页。
    ⑤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72页。
    ①[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5頁(2000)。
    ②[日]増田豊「共犯的規範構造と不法の人格性の理論——共犯の処罰根拠と処罰条件をめぐって」『法律論叢』71巻6号21頁(1999)。
    ③[日]増田豊「共犯的規範構造と不法の人格性の理論——共犯の処罰根拠と処罰条件をめぐって」『法律論叢』71巻6号9-10頁(1999)。
    ④[日]増田豊「共犯的規範構造と不法の人格性の理論——共犯の処罰根拠と処罰条件をめぐって」『法律論叢』71巻6号20頁(1999)。
    ⑤[日]増田豊「共犯的規範構造と不法の人格性の理論——共犯の処罰根拠と処罰条件をめぐって」『法律論叢』71巻6号22-23頁(1999)。
    ①[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页。
    ②[日]照沼亮介『体系的共犯論と刑事不法論』弘文堂(2005)161頁。
    ①[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45頁。
    ①[日]井田良『刑法総論の理論構造』成文堂(2005)319頁。
    ①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6-57頁(2000);[日]松宮孝明『過失犯論の現代的課題』成文堂(2004)261-262頁。
    ②何仁庆:《溯责禁止理论的源流与发展》,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第45页。
    ③参见曹菲:《管理监督过失研究——多角度的审视与重构》,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316页。
    ①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52頁(2000)。
    ①[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3页。
    ②[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55-356頁。
    ③[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6页。
    ①参见[德]安塞尔姆·里特尔·冯·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德]安塞尔姆·里特尔·冯·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8-49页。
    ③[德]安塞尔姆·里特尔·冯·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50页。
    ①[德]安塞尔姆·里特尔·冯·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51-52页。
    ②[德]安塞尔姆·里特尔·冯·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53页。
    ③参见李进荣:《共同正犯之未遂》,政治大学1999硕士学位论文,第32-33页。
    ④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09頁。
    ①参见李进荣:《共同正犯之未遂》,政治大学199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34页。
    ②[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13頁。
    ③[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09页。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11页。
    ②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15頁。
    ③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21頁。
    ④[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43頁。
    ⑤黎宏:《“过失共同正犯”质疑》,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4期,第24页。
    ⑥[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212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59页。
    ②[日]前田信二郎「群集犯,集团犯,组织犯——集合犯の类型と机能」植松正等編『齊藤金作博士還曆祝賀——現代の共犯理論』有斐閣(1964)341頁。
    ①[日]齊藤金作『刑法總論(改訂版)』有斐閣(1955)226頁。
    ②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30頁。
    ①[日]石井徹哉「共同正犯に関する一考察」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80頁。
    ②[日]齊藤金作『刑法總論(改訂版)』有斐閣(1955)237頁。
    ③[日]石井徹哉「共同正犯に関する一考察」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75頁。
    ④参见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①[日]大越義久『共犯の処罰根据』青林書院新社(1980)210頁。
    ②[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39頁。
    ③[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47頁。
    ④[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53頁。
    ⑤[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5页。
    ⑥[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04頁。
    ①[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06頁。
    ②[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05頁。
    ③[日]町野朔「惹起说の整備,点検——共犯における违法从属性と因果性」松尾浩也、芝原邦爾編『内藤謙先生古稀祝贺——刑事法学的现代的状况』有斐閣(1994)133頁。
    ①[日]照沼亮介『体系的共犯論と刑事不法論』弘文堂(2005)119頁。
    ②[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236頁。
    ③[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236頁。
    ④[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255頁。
    ⑤[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3-314页。
    ⑥参见[日]西田典之「共谋共同正犯論——肯定说の立场から」『刑法雑誌』31巻3号35頁(1991)。
    ⑦[日]亀井源太郎『正犯と共犯を区別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136頁。
    ①[日]山口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の覚書」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398頁。
    ②[日]山口厚『刑法総論(第2版)』有斐閣(2007)359頁。
    ③参见[日]北川佳世子「我国における過失共同正犯の議論と今後の課題」『刑法雑誌』38巻1号52-53頁(1998);[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7页;[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257頁。
    ④[日]曽根威彦『刑法総論(第四版)』弘文堂(2008)257頁。
    ①参见廖北海:《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12页。
    ②[日]齊藤金作『共犯理論の研究』有斐閣(1954)5-6頁。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8-19页。
    ②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页。
    ③[德]恩施特·贝林:《构成要件理论》,王安异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页。
    ④[德]恩施特·贝林:《构成要件理论》,王安异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7页。
    ①陈家林:《外国刑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1页。
    ②[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79頁。
    ③[德]汉斯·韦尔策尔:《近百年的德意志刑法学理与目的行为论(1867-1966)》,蔡桂生译,陈泽宪主编:《刑事法前沿(第六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0页。
    ④[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序説——刑法体系の新様相』福田平、大塚仁訳,有斐閣(1979)1頁。
    ⑤[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6頁。
    ①参见廖北海:《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②参见[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1頁。
    ③[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4頁。
    ④廖北海:《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页。
    ⑤[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6頁。
    ①[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6頁。
    ②[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7頁。
    ③[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8頁。
    ④[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27頁。
    ⑤[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29頁。
    ①廖北海:《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页。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6页。
    ③[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55-56頁。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4页。
    ②[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1页。
    ③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59页。
    ①参见[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98-199頁。
    ②参见[日]橋本正博『「行為支配論」と正犯理論』有斐閣(2000)199頁。关于内田文昭的过失共动理论可以参见本文第一章的介绍,此不赘言。
    ③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35頁。
    ①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36頁。
    ②参见[日]内海朋子『過失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成文堂(2013)137-138頁。
    ①陈家林:《外国刑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3页。
    ②[日]木村亀二『犯罪論の新構造(上)』有斐閣(1966)185-186頁。
    ①[日]花井哲也『過失犯の基本構造』信山社(1992)114-115頁。
    ②吕英杰:《客观归责下的监督、管理过失》,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83页。
    ③[奥]Reinhard·Moos「過失における不法要素としての主観的注意違反(上)」吉田敏雄訳,『北海学園大学法学研究』41巻2号188頁(2005)。
    ④[奥]Reinhard·Moos「過失における不法要素としての主観的注意違反(上)」吉田敏雄訳,『北海学園大学法学研究』41巻2号191頁(2005)。
    ⑤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页。
    ①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56页。
    ②参见[日]甲斐克則「「認識ある過失」と「認識なき過失」」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二卷)』成文堂(1998)12頁。
    ③[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一卷)犯罪原理的基础构造》,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25页。
    ④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①张明楷:《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0页。
    ②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48-149页。
    ③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一卷)犯罪原理的基础构造》,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24页。
    ④[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77页。
    ⑤[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77-678页。
    ①[日]松宮孝明「文献紹介:クラウス·ロクシン「目的性と客観的帰属」」『法と政治』42巻2号127頁(1991)。
    ②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5页。
    ③林亚刚:《论共同过失正犯及刑事责任的实现(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16页。
    ①[日]嶋矢貴之「過失犯の共同正犯論(二)」『法学恊会雑誌』121巻10号191頁(2004)。
    ①[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二卷)犯罪行为的特别表现形式》,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74页。
    ②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③[德]沃斯·金德霍伊泽尔:《故意犯的客观和主观归责》,樊文译,载清华法律评论编委会编:《清华法律评论(第三卷第一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5页。
    ④参见[德]沃斯·金德霍伊泽尔:《故意犯的客观和主观归责》,樊文译,载清华法律评论编委会编:《清华法律评论(第三卷第一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5页。
    ①参见[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86頁(2009)。
    ②姜伟:《罪过形式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1页。
    ③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3页。
    ①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五卷)』成文堂(1998)718頁。
    ②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5页。
    ③张亚平:《竞合过失下刑事责任的分配》,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4期,第25页。
    ④参见吴情树、颜良伟:《竞合过失理论的再提倡》,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2期,第33页。
    ⑤最决平成19年3月26日刑集61巻2号131頁。
    ①[日]荻原由美恵「医療過誤と過失犯論(二)」『中央学院大学法学論叢』21巻2号28-30頁(2008)。
    ②[日]大塚裕史「チ一ム医療と過失犯論」『刑事法ジャ一ナル』3号21頁(2006)。
    ③[日]荻原由美恵「医療過誤と過失犯論(二)」『中央学院大学法学論叢』21巻2号42頁(2008)。
    ①[日]荻原由美恵「医療過誤と過失犯論(二)」『中央学院大学法学論叢』21巻2号44頁(2008)。
    ②[日]土本武司「過失犯と共犯」阿部純二等編『刑法基本講座(第四卷)』法学書院(1992)148頁。
    ③参见[日]荻原由美恵「医療過誤と過失犯論(二)」『中央学院大学法学論叢』21巻2号44頁(2008)。
    ④[日]松宮孝明「「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理論的基礎について——大塚裕史教授の見解に寄せて」『立命館法學』339·340号513頁(2011)。
    ①下级裁判所刑事裁判例集·7巻5号855頁。
    ②[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65頁(2009)。
    ③[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66-167頁(2009)。
    ④[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33頁(2012)。
    ①[日]大塚裕史「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の成立範囲:明石花火大会歩道橋副署長事件を契機として」『神戸法學雑誌』62巻1·2号22頁(2012)。
    ②参见[日]金子博「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共同性」の規定を中心に」『立命館法学』326号122-123頁(2009)。
    ①[日]藤木英雄『刑法演習講座』立花書房(1970)224頁以下。
    ①[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98页。
    ②参见吕英杰:《客观归责下的监督、管理过失》,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116页。
    ③参见杨丹:《医疗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7页。
    ①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②[日]深町晋也「信頼の原則について」斉藤豊治等編『神山敏雄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一巻過失犯論·不作爲犯論·共犯論)』成文堂(2006)119頁。
    ①陈璇:《刑法中社会相当性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60-61页。
    ②参见[日]前田雅英「許された危険」中山研一、西原春夫、藤木英雄、宮澤浩一編『現代刑法講座(第三卷)過失から罪数まで』成文堂(1979)34頁。
    ③[日]小林憲太郎『刑法的帰責——フィナリスムス客観的帰属論結果無価値論』弘文堂(2007)36頁。
    ①[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7-98页。
    ②[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07頁。
    ③车浩:《假定因果关系、结果避免可能性与客观归责》,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5期,第148页。
    ①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35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4页。
    ②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69页。
    ③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69-170页。
    ④[德]沃斯·金德霍伊泽尔:《故意犯的客观和主观归责》,樊文译,载清华法律评论编委会编《清华法律评论(第三卷第一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页。
    ⑤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34页。
    ①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96页。
    ②参见[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12頁。
    ③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97页。
    ①张亚军:《刑法中的客观归属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1-92页。
    ②参见[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13頁。
    ③参见[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412頁。
    ①张亚军:《刑法中的客观归属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4-95页。
    ②参见张亚军:《刑法中的客观归属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
    ③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99页。
    ④[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の展開とその課題(三)」『立命館法學』270号40-41頁(2000)。
    ①何仁庆:《溯责禁止理论的源流与发展》,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第36页。
    ②[日]杉本一敏「相当因果関係と结果回避可能性(五)」『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05号188頁(2003)。
    ③[日]杉本一敏「相当因果関係と结果回避可能性(五)」『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05号190頁(2003)。
    ①参见[日]安達光治「客観的帰属論——犯罪体系論という視点から」川端博、浅田和茂、山口厚、井田良編『理論刑法学の探究1』成文堂(2008)79-80頁。
    ②参见[日]杉本一敏「相当因果関係と结果回避可能性(五)」『早稲田大学大学院法研論集』105号190頁(2003)。
    ①例如,2011年发生的“帮母自杀”案,参见钟亚雅:《“帮母自杀”:罪不可恕,其情可悯》,载《检察日报》2012年6月6日第5版。
    ②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518-519页;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14页。
    ③[日]大越義久『共犯の処罰根据』青林書院新社(1980)210頁。
    ④[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39頁。
    ①[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47頁。
    ②[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53頁。
    ③[日]豊田兼彦「必要的共犯についての一考察(1)」『立命館法学』263号(1999)。
    ④[日]松宮孝明『刑事立法と犯罪体系』成文堂(2003)280頁。
    ①[日]高橋則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論』成文堂(1988)159頁。
    ①[日]山口厚:《刑法各论》,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页。
    ①[日]橋本正博「自殺は違法か」『一橋法学』2巻1号46頁(2003)。
    ②参见王钢:《自杀的认定及其相关行为的刑法评价》,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第171-172页。
    ①[日]谷直人「自殺関与罪に関する一考察」『同志社法學』44巻6号169-170頁(1993)。
    ②[日]林幹人「自殺関与罪」『法学セミナ一』402号109頁(1988)。
    ③[日]甲斐克則『安楽死と刑法』成文堂(2003)30頁。
    ④[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73页。
    ⑤[日]甲斐克則「自殺患者をめぐる刑法上の問題点」『年報医事法学』4号36頁(1989)。
    ①黄文艺:《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5期,第3页。
    ②黄文艺:《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5期,第11页。
    ①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635页。
    ②参见钱叶六:《参与自杀的可罚性研究》,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第105页。
    ③[日]曽根威彦『刑法における正当化の理論』成文堂(1980)150頁。
    ①陈兴良:《判例刑法学(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各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①钟亚雅:《“帮母自杀”:罪不可恕,其情可悯》,载《检察日报》2012年6月6日第5版。
    ②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760页。
    ③钱叶六:《参与自杀的可罚性研究》,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第110页。
    ①参见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页。
    ②参见[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何庆仁、蔡桂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②参见[日]西原春夫『交通事故と信頼の原則』成文堂(1969)87頁。
    ③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④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1页。
    ①陈兴良:《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②[日]山中敬一『ロ一スク一ル講義:刑法総論』成文堂(2005)385頁。
    ③[日]北川陽祐「過失犯の共同正犯について」『法学研究』13号71頁(2011)。
    ①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5页。
    ②程新生、汤媛媛:《共同过失犯罪与刑法因果关系——从“误射行人案”切入》,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9期,第38页。
    ①[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页。
    ②参见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4页。
    ③案例来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卷(1992年-1996年合订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46-51页。
    ①参见刘克河、金昌伟:《危险品肇事罪中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央视大火”案法律评析》,载《人民司法》2010年第16期,第15页。
    ②案例来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危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12-214页。
    ①黎宏:《“过失共同正犯”质疑》,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4期,第24页。
    ①孙军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第1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6-79页。
    ②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44页。
    ①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危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②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危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③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1页。
    ④[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1页。
    ①参见邹兵:《过失共同正犯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0-221页;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39-46页;郑延谱、邹兵:《试论过失共同正犯——立法论而非解释论之肯定》,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7期,第24-32页。
    ②[韩]金日秀:《关于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考察》,郑军男译,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30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54页。
    ③[日]平野龍一『刑法総論Ⅰ』有斐閣(1972)87頁。
    ①[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
    ②冯军「论过失共同犯罪」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編集委员会編『西原春夫先生古稀祝賀論文集(第五卷)』成文堂(1998)714頁。
    ①参见郑延谱、邹兵:《试论过失共同正犯——立法论而非解释论之肯定》,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7期,第31页。
    ②郑延谱、邹兵:《试论过失共同正犯——立法论而非解释论之肯定》,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7期,第32页。
    ③[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①参见[日]井田良『刑法総論の理論構造』成文堂(2005)360頁。
    ①[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355頁。
    ②[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358頁。
    ①参见[德]Roxin『ロクシン刑法総論:第一卷[基礎犯罪論の構造](第三版)[翻訳第一分册]』平野龍一監修,町野朔、吉田宣之監訳,信山社(2003)358頁。
    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刑一终字第51号。
    ①[日]松宮孝明「文献紹介:クラウス·ロクシン「目的性と客観的帰属」」『法と政治』42巻2号127頁(1991)。
    1.陈兴良:《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陈兴良:《判例刑法学(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陈璇:《刑法中社会相当性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5.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卷(1992年-1996年合订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
    6.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危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7.邹兵:《过失共同正犯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黎宏:《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9.黎宏:《日本刑法精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0.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1.陈家林:《共同正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陈家林:《外国刑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陈家林:《外国刑法:基础理论与研究动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4.吕英杰:《客观归责下的监督、管理过失》,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15.许玉秀:《主观与客观之间——主观理论与客观归责》,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16.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
    17.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8.张明楷:《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9.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0.张明楷:《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1.柯耀程:《变动中的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23.张亚军:《刑法中的客观归属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4.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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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奥]Reinhard·Moos「過失における不法要素としての主観的注意違反(上)」吉田敏雄訳,『北海学園大学法学研究』41巻2号(2005)。
    123.[德]Armin.Kanfmann「人的不法論の現状について」川端博訳,『法律論叢』54巻4号(1982)。
    124.[德]Hans·Joachim·Hirsch「過失犯の不法」振津隆行訳,『金沢法学』52巻2号(2010)。
    125.[德]Hans·Joachim·Hirsch「Welzel以降の西ドイッ刑法学(上)」福田平、井田良译,『ジュリスト』934号(1989)。
    126.[德]Hans·Joachim·Hirsch「ドイッにおける理論刑法学の現状について(上)」井田良訳,『刑事法ジャ一ナル』6号(2007)。
    127.[德]Hans·Welze「l目的的行爲論」大野平吉訳『,刑法雑誌』15巻1号(1966)。
    128.[德]Walter·Gropp「過失における共同作用——「相互に」と「同時に」を考慮して」山本紘之訳,『比較法雑誌』43巻3号(2009)。
    129.[德]Gunnar·Duttge「過失犯の不法内容について」山本紘之訳,『比較法雑誌』43巻2号(2009)。
    1.张凌:《论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责任》,吉林大学1995年博士学位论文。
    2.李进荣:《共同正犯之未遂》,政治大学1999硕士学位论文。
    3.[日]仲道祐樹『行爲概念の再定位——犯罪論における行爲特定論の研究』早稲田大学博士学位論文(2013)。
    4.[日]小島秀夫『幇助の不法と可罰性の限界——規範構造と故意内容をめぐって』明治大学博士学位論文(2012)。
    1.钟亚雅:《“帮母自杀”:罪不可恕,其情可悯》,载《检察日报》2012年6月6日第5版。
    1.陈瑞华:《如何做好博士论文》,东方法眼网:http://www.dffyw.com/faxuejieti/zh/200512/20051231221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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