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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士子教育资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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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汉迄魏晋南北朝,无论形式还是事实上,读书入仕皆被特权阶层垄断。隋唐时期,科举制度臻于完备,士子读书入仕机会的形式平等才有了制度保证。然而,教育资源投资和占有水平的差距,依然导致唐代不同阶层士子读书入仕机会的事实不平等。所谓教育资源,指唐代士子为科举及第的目的,通过家庭(家族)或个人资源和个人努力的投资而获得的教育机会和途径。教育本身也是一种资源。士子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等资源的占有水平影响其对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水平,是导致不同阶层士子科举入仕机会事实不平等的重要原因。本文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大量利用唐五代笔记小说、唐人诗文,尤其墓志碑铭资料进行论述,共分六章。绪论进行学术史回顾并提出问题,结语综述全文并做出结论。
     开元以前,唐代官学总体处于上升通道,生员多、地位高,录取配额高。开元十五年(727),吏部定限录取总量,又定限生徒、乡贡的录取配额,直接导致了两监生员的大量离散,州县学生员亦纷纷脱离官学,改走乡贡一途,唐代官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面对危机,玄宗、代宗曾出台一系列措施,如降低入学门槛、扩大招生范围,甚至取缔乡贡等,意图挽救。然而,生徒、乡贡录取配额比既不能有重大改变,乡贡又无法取消,一切努力都只能徒劳,德宗贞元中,官学的衰败终成定局。
     官学兴盛之时,相较于私学而言,拥有较多优质教育资源。教师多科举正途出身,既便未及第者亦多属通经能文之士;校舍营修、生员食宿、教师聘用等,皆由各级政府财政承担;教师、生员皆有相应的行为规范,日常教学管理较为完善;录取配额高度集中,优势明显。但优质教育资源占有并非各级官学一致,而是依学校级别高低不同,有较大差距,学校级别越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占有水平亦越高。官学依入学资格的高低不同,据员阙等额补足,品官子弟依其家庭官阶、门荫,直接补入较高级别的学校,庶民士子则只能考补较低级别的学校。因此,在官学这一特殊场合,不同阶层士子优质教育资源的占有,进而科举及第量(率),从一开始就被其政治资源占有水平决定了,广义士族子弟凭其出身优势,获得了官学最大部分的优质教育资源。
     家庭和家族内部教育资源的优势主要表现在:授业者学养普遍较高,既便教孤之寡母,亦有一定的经史文学修养;家庭藏书大致能满足子弟习业之需;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较好,至少可以保障子弟完成学业的基本需求。相对优势的教育资源带来了显著的教育成效。家庭和家族内部教育的基础性教育非常成功,为子弟在激烈的科举竞争中占据优势打下了坚实的经史文学基础,故子弟科举及第率较高。然而,教育资源的优势乃家庭和家族投资和努力所得,故优势同时就意味着较高的准入门槛。因此,家庭和家族内部教育虽然在各个阶层家庭中都可见到,但主要存在于广义士族家庭。换言之,对家庭和家族内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广义士族子弟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家庭和家族以外的私学教育类型多样,教育资源优劣不同,各有其特点。进行基础性教育的村坊学校,教学条件很差,教师水平普遍不高。私家讲学对学生没有出身、地域和员额的限制;授业者水平较高,但缺乏社会资源,无力引荐学徒;非体制内的身份受制于乡贡有限的录取配额,故及第者极少。私授是精英教育,其教育资源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授业者多当时名士,有较优质的社会资源,教学又极富针对性;入门受业者少而精,多天资聪颖,学业出众,故及第量(率)很高。习业山林寺院是最为开放的教育资源,其优势在于有较好的师资,有丰富的藏书,有三五成群的同学。由于家庭经济资源占有的差距,士子山林寺院习业的环境差异很大,因此,虽然广义士族子弟多家居习业者,山林寺院习业的庶民士子稍多于广义士族子弟,但广义士族子弟仍然因教育投资的优势,有更佳的习业环境,获得了更高的科举及第量(率)。要之,家庭和家族以外的私学教育资源,虽非广义士族子弟教育投资的主阵地,但在优势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上,庶民士子仍然居于下风。
     士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依时代不同而有相应的变化,庶民士子的投资和占有水平有个缓慢提升的过程。开元以前,庶民士子不仅教育资源投资和占有处于绝对的劣势,而且,意图经乡贡一途科举及第,其概率也极低。开元至贞元年间,庶民士子有了更多的教育投资机会,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教育资源的占有水平,但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与广义士族子弟相较,差距仍然很大。至晚唐,在优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进而科举及第量(率)上,庶民士子与广义士族子弟的差距,在缓慢地缩小。士子教育资源投资和占有,亦随着地域的不同而稍有变化,但这种变化受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影响大,受士子个人和社会资源动员能力的影响小。
     唐代庶民士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水平,虽然随着时代的变化,在逐部的提升,但其提升的幅度极其有限,至少至唐亡,也未对广义士族子弟的优势地位形成重大威胁,因此,其科举及第量(率)虽也逐步上升,但幅度毕竟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唐代社会阶层垂直流动的凝固状态。
     庶民士子教育资源投资和占有水平长期不能得到有效提升,有着深深的时代印记。其一,唐代士族残余势力尚存,政府承担起官办教育的责任,却不能对庶民士子充分开放,故政治资源占有的优势对优质教育资源占有的作用极为直接和明显,庶民士子无论怎样努力和投资,也敌不过广义士族子弟先天出身的优势。其二,当乡贡地位上升,读书入仕机会增多时,庶民士子教育投资的热情也有上升。然而,唐代教育成本太高,既便一个完整的中下级官吏家庭,供养一个读书人也不轻松,受制于经济资源的劣势,庶民士子教育投资能力极低。其三,唐政府推行科举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使之朝公平公正方向发展,为庶民士子制造了一个稳定的读书入仕的希望。然而,庶民士子及第量(率)一直处于极低的水平,终究无法形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共识,对教育的投资自然缺乏积极性和稳定性,只有少数资源占有水平较高的庶民士子愿为之付出财富、时间和精力。其四,前述因素又导致了另一结果,当士子因故无法在父母荫护下安心习业,不能不苦学成才之时,多数庶民士子只能选择放弃学业。因此,孜孜苦学、坚持完成学业的士子,绝大多数为广义士族子弟。庶民士子既然连苦学的机会都很少,欲读书晋身,何其之难!
     总之,唐政府不能完全承担教育投资的责任,学校不能充分向各阶层士子开放,学校教育与贡举就不能充分结合,士子就不可能在同一平台展开竞争。私学教育投资依赖于家庭(族)经济、文化、社会关系者多,而在诸多资源的占有和动员能力上,庶民阶层皆远不及广义士族阶层。因此,庶民士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投资和占有,就只能长期处于劣势地位,遂导致庶民士子科举及第量(率)长期在低位徘徊,对凝固的社会阶层垂直流动根本无法带来较大的冲击。
Since Han Dynasty to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privilege class monopolized the course of becoming reserve official through study. In Shui Dynasty and Dang Dynasty , the approved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brought pro forma equality to intellectuals of all classes. But in fact, due to unbalanced education resources input and occupancy, intellectuals of different classes can not be educated equally. Education resource means the chance to be educated by the support from family or personal endurance. The inclined political economical and social relationship share between gentry and plebian intellectuals is the very reason causes the actual inequality in educa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notes, novels, poems and epitaph in Tang Dynasty, 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thesis takes a review of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and tries to unscramble it in conclusion.
     Before Kaiyuan, the official education was on its ascending time. It has more and more intellectuals and enjoys high social state. Since the 15th year of Kaiyuan (year 727 A.D.), Ministry of Personnel began to restrict the reserve official recruiting rate and cut the quote for official educated intellectuals, which results in intellectuals losses in public school and development of private school in provincial level . The policy pushed the official education to a dilemma situation. To solve this crisis, Emperor Xuan and Emperor Dai took many measures such as lower the entry standard for official school, extend the recruiting scope, and they even tried to call off private school. Since there would be no share change for intellectuals graduated from public and private education, all these measures affected nothing but brought the collapse of official education.
     Compared with private education, the public school enjoyed more education resources at beginning, such as teachers with imperial examination experiences, government shouldered budget, definite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mprehensive daily education plan and high matriculate rate. But the sound education resource is not distributed equally. Normally, the school of high level will have some priority. The qualificatory check for government school causes the gentry intellectuals have chance to study in high level school while the plebian intellectuals were forced to lower level school. From this aspect,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recruiting rate is decided by the education occupancy of different social classes, and the gentry intellectuals grabbed most resources of the official education.
     The private or family owned education also has its outstanding points: talented teacher (even teacher for lower level)and adequate libraries. Private education mainly existed in families with sound economic condition, which means the gentry intellectuals could pay their all attention to study. In fact, the primary education for private school is successful, which provides intellectuals with solid knowledge foundation in fierce imperial examination. Since the private school were mainly set up by big families or some families joint investment , so the gentry class always grabbed the advantage of family owned education.
     Except public and family owned education, there were some other kinds of education. Village school shouldered the responsibility of primary education, and such school can not afford good teacher or study condition. Give lecture has no limit on the intellectuals' background, residency and quantity. The scholar for give lecture always wisdom people, but they did have political background , so their intellectuals could not take the advantage of this education in imperial examination. Minority teaching is elite education, and the teachers were celebrities, who have good social relationship . This kind of education is penitent and the intellectuals are always talented, which is the reason so many intellectuals studied here got many process in their personal political career. Temper study is one kind of open study, wit teachers and enough library books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intellectuals. Since the economic condition variance between gentry and plebian intellectuals, the gentry class got the better education resources and they could go further in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The education resource share changes with time. Gradually plebian intellectuals occupied some education share. Before Kaiyuan, compared with gentry intellectuals, plebian intellectuals would have less chance to become reserve official through imperial examination. Since Kaiyuan to Zhenyuan, plebian intellectuals got more and more access to education but there still a big gap between two classes, which decreased in later Tang Dynasty. Different districts also affected the education share, which branded by social, political and militarily change instead of intellectuals' intension and social resources .
     Although the sound education share for plebian intellectuals grow with time, but its speed and scope was limited. To Tang Dynasty's perdition, gentry class still controlled the high grade education share. So from this aspect, imperial examination did not change vertical flow for different classes.
     There were many social reasons for education difference in this period: Firstly , gentry class controlled the power, and the government dominated official education would incline to gentry intellectuals. No matter how hard plebian intellectuals tried, they can not override the identity difference. Secondly, the private education promoted the plebian enthusiasm for education, but most of the plebian intellectuals could not get strong economic support from their family. Thirdly, the aim for imperial examination for Tang Dynasty is to create hope for plebian that they could become reserve official through study. But the low maculate rate for plebian could not forge a thought "Nothing is elegant than study" in social scope. So only minority of the plebian intellectuals would invest stable time, money and energy to education. Fourthly, since plebian intellectuals could not get support from their family, they would give up study. So those people who had finished study were always gentry intellectuals. Plebian even did have chance to finish study , how could they have opportunity to become reserve official through imperial examination ?
     In conclusion, the government for Tang Dynasty could not handle the whole education system in social level, and public schools could not open to intellectuals of all kinds classes, which means intellectuals could not compete in the same platform. Private education depended on so much on family economic condition, culture background and social relationship. Gentry class could utilize more social resource than plebian class, so plebian class was in an inferior situation of education, and the maculate rate for plebian class was low, which could not change vertical class structure of society.
引文
1 参阅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59年版;《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页。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八章《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一章《科举制度的产生》第一节《察举制内部新制度的萌芽》,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 参阅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一章《科举制度的产生》第一节《察举制内部新制度的萌芽》。
    3 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九篇,上海书唐出版社2002年版,第335页。又参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台湾)国立编译馆1987年版,第15-17页。按以士统计数据本出毛氏博士论文《唐代统治阶层社会变动》,惜不能得读原文,此据前两文所引。
    4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三篇第二章《门阀的衰弱和科举制的兴起》,第370、401页。
    1[美]林南著,张磊译:《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28页。
    2 参阅上揭《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第41页。
    3 参阅上揭《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第42页。
    1 有关笔记小说对唐史尤其科举、教育史研究的意义,程国斌亦有详细的论说,参氏《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第一章《唐五代小说与史官文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2 《全唐文》卷360杜甫《杜氏墓碑》,第3659页。
    1[清]徐松撰,孟二冬补正:《登科记考补正》,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版;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1-5册),中华书局;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中华书局1998年版;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中华书局2003年版;陈尚君:《唐代文学丛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 参氏著《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34页。
    3 氏著《唐代统治阶层社会变动——从官吏家庭背景看社会流动》,转引自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第15-16页。
    4 氏著:《中古统治阶层之社会成分》,《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7页。
    5 本文不得不只探讨广义士族子弟与庶民士子教育资源占有与投资的异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有资料尚不足以支持将教育资源的占有情况再细分为士族、小姓、庶民三个阶层进行讨论。
    6 参阅韩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先生〈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
    1 参阅卢建荣:《欠缺对话的学术社群文化——二十世纪石刻史料与中国中古史的建构(一九三九~一九九七)》,收入《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第四届讨论会)第一册,(台北)国史馆1998年版。韩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先生〈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 参阅[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1《国子监》、卷30《三府都护州I官吏》,中华书局1992年版;[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27《国子监》,中华书局1988年版;[后晋]刘昫:《旧唐书》卷44《职官三·国子监》,中华书局标点本;[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中华书局标点本;[宋]王溥:《唐会要》卷35《学校》,中华书局1955年版。本文所引,均据以上版本。
    2 吴霓:《中国古代私学发展诸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3 关于唐代官学的发展演变,学界讨论已经非常深入,成果丰厚,仅唐代教育专著就有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韩凤山:《唐宋官学制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博士论文。此外,高明士:《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亦有专章探讨唐代官学的发展及嬗变。对唐代官学演变规律进行专门研究的代表性论文有张邦炜:《唐代学校的盛衰》(《四川师院学报》1985年第2期);任爽:《科举制度与唐代教育危机》(《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3期)等。至于从个方面论述唐代官学具体情况的单篇论文,则更是难以计数,此不赘列。
    1 关于唐代官学由盛转衰的原因,已有很多研究者进而过专门的探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前揭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第三章第二节《(学校)消长变化的原因与影响》;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六章《学校与科举》;任爽:《科举制度与唐代教育危机》。主要从科举制的发展与官学兴衰之间的关系立意进行研究,提出了众多富有见地的见解,对本文的研究颇具启发。但几乎所有的研究,似乎都对“省司定限”与官学衰败之间的关系,未予关注或措意不多。
    2[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版;[宋]:李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版;[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按:《资治通鉴》卷213玄宗开元十七年三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784页)亦载此事,内容被裁减得已与两监的发展情况无关,不具。本文所引,均据以上版本。
    3 惟《新唐书》卷130《杨玚传》载为:“唐兴,二监举者千百数,当选者十之二,考功覆校以第,谓经明行修,故无多少之限。”不失杨玚原文之本义。第4496页。
    4[宋]王钦若:《宋本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56页。
    5 《全唐文》卷298杨玚《谏限约明经进士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27页。
    1 《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考功·员外郎》“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条下注,第44页。
    2 《旧唐书》卷97《张说传》,第3057页。
    3 数据据《登科记考补正》相关年份进士及第数统计,因开元十三年(725)进士数不存,故实际取除此年外的其他六年平均数。
    4 据《文献通考》卷29《选举二》所附《唐登科记总目》统计,有唐290年,共开科取士268榜,登进士第者共6646人,平均每榜约25人。
    5 《旧唐书》卷98《李元紘传》,第3074页。
    6 《通典》卷15《选举三》,第362-363页。
    7 参阅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05页。
    8 参阅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第106-114页。
    1 参阅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第105-106页。
    2 参阅楼劲、李华:《唐仕途结构述要》,《兰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3 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第114页。
    4 考虑到杨玚国子祭酒的身份和立场,此处取最高值20人进行估算,应是更接近实际。
    5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1页。
    6 关于武则天的用人与酷吏政治,历来为武则天研究之重,分歧亦大,但无论持肯定或否定态度者,均承 认一个事实,即武则天对政敌的残酷镇压确实客观上打击了旧族势力。参胡戟等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第一章小目“武则天的政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1页。
    1 《唐会要》卷77《宏文崇文生举》,第1403页。
    2 《通典》卷15《选举三》,第362页。
    3 《通典》卷15《选举三》,第362页。
    4 《新唐书》卷198上《孔颖达传附马嘉运传》:“贞观初,累除越王东阁祭酒。退隐白鹿山。诸方来授业至千人。”《新唐书》卷196《卢鸿传》:开元时卢鸿隐于嵩山,“广学庐,聚徒至五百人”。当时的私人讲学,动辄授徒成百上千,可以推知私学生的数目不在少数。
    5 王定保《唐摭言》卷1《乡贡》举咸亨五年、开耀二年、永淳二年、光宅元年、长安四年、景龙元年六榜为例,证明景云(710)之前乡贡极少及第。刘海峰据以制《唐前期生徒占进士及第总数比例举例表》进行分析,认为景龙元年(707)之前,生徒多占进士及第总数的90%以上。参氏著《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第62页。按:据《登科记考补正》所考,开耀二年(682)雍思泰、刘穆二人乡贡,永淳二年(683)元求仁、严识玄二人乡贡,景龙元年(707)李钦让、权澈二人乡贡,王定保之说可能有误,刘文结论尚可修正。但即便如此,亦不能根本改变期间生徒所占比例近90%的事实。
    6 《唐会要》卷76《缘举杂录》,第1384-1385页。
    7 《唐会要》卷76《进士》,第1381-1382页。
    8 《唐会要》卷76《进士》,第1382页。
    1 参阅《唐摭言》卷1《两监》、《乡贡》及王定保后“论”诸条。又参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第62页;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六章《学校与科举》;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二章第二节《中央和地方两级制教育体制的确立》。又按:虽然武后临朝后官学发展出现了二十来年的逆转局面,但这并不对唐代前半期官学兴旺的总体认识构成严重威胁。
    2 按开元以前二馆和两监占据了录取总量的90%。二馆定员为50人,在大和九年官学已经严重衰败时,政府尚且给予其25人的配额,则开元以前官学兴盛时至少在30人以上,故大致估计90%的配额比例中,二馆约占40%,两监约占50%。
    3 参《唐摭言》卷1《两监》,同卷王定保后“论”;《旧唐书》卷190《文苑下》《李华传》,《萧颖士传》,卷187《忠义下·赵晔传》,卷128《颜真卿传》,《新唐书》卷132《柳芳传》,邵轸事见《新唐书》卷202《文艺中·萧颖士传》。各人及第年份据《登科记考补正》。
    4 参阅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27-131页。
    5[五代]王定保撰,姜汉椿校注:《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按“年”字据《唐会要》卷35《学校》(第634-635页)补。
    6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0页。
    1 《唐摭言校注》卷1《广文》,第19页。
    2 《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制第二》,第7674页。《旧唐书》卷24《礼仪四》、《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载此诏略同。惟《唐会要》卷76载此诏缺“四门俊士停”一句。按“乡试”一词不大可能在唐、五代出现,显然是“乡赋”之误。《宋本册府元龟》卷640此条即作“乡赋”,惟“然”与“听举”间缺“后”字。陆心源《唐文拾遗》卷2玄宗《举人不得充乡赋诏》录自《册府》,亦作“乡赋”。
    3 《旧唐书》卷190《文苑中·贾曾传附贾至传》,第5031页。
    4 《新唐书》卷44《选举志》称“十四载(755)复乡贡”。《唐会要》卷76《缘举杂录》载:“至德元年(756)以后,依前乡贡”。《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制第二》云:“至德二载(757)以后,依前乡贡”。
    5[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105《崇儒·崇太学诏》,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39页。
    6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2页。按国子学入学身份限制极严,须三品以上子孙方可补入。此处云京兆府进士俱“补国子生”,恐为“补国子监生”之脱误。
    7 《旧唐书》卷11《代宗本纪》,第281页。
    1 按唐代官学虽然自开元十五年“省司定限”始步入下降通道,但玄宗在开元天宝间一系列挽救官学的举措,确实有一定的成效,至少部分延缓了此期官学衰败的速度,详见本文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论述。
    2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2页。
    3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
    4 《唐会要》卷76《进士》,第1382-1383页。
    5 此“贞元”当为“开元”之误,事关四门俊士的存废时间和唐代官学发展规律的认识,详考见本章第二节《唐代四门俊士的兴衰》。
    6[宋]谈钥《吴兴志》卷11“学校”条,《宋元方志丛刊》第五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731页。
    1 唐朝规定士子通过地方政府(州县)考试而报上中央应试的,叫乡贡,或贡士,或贡人;学生(生徒)通过学校(包括地方与中央)考试而报上中央应试,以及皇帝临时诏举的,叫举人。参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导言”,[台湾]文津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2 《册府元龟》卷87《帝王部·赦宥第六》、卷640《贡举部·条制第二》,第1038、7674页。
    3 参《新唐书》卷146《李栖筠传》;《文苑英华》卷814萧定《袁州文宣王庙记》;《旧唐书》卷125《张镒传》;《全唐文》卷518梁肃《陪独孤常州观讲论语序》;《全唐文》卷390独孤及《福州都督府新学碑铭》;《全唐文》卷519梁肃《昆山县学记》;《全唐文》卷356乔琳《巴州化成县新移文宣王庙颂》;《全唐文》卷531郑叔齐《新开石崖记》。
    4 徐松《登科记考》卷28《别录上》据两《唐书·颜真卿传》以为“今上”指代宗。吴宗国据《资治通鉴》卷225载代宗去世后,大历十四年五月颜真卿以吏部尚书判度支,及《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 “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的记载,以为“今上”指德宗。参氏著《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6页。按《封氏闻见记》之叙事,所谓“今上”实指德宗甚明。如本书卷4《尊号》条说“肃宗号‘光天文武'。代宗号‘宝应元圣文武'。今上号‘圣神文武'”;同书同卷《降诞》条说“肃宗因前事以降诞日为天平地成节。代宗虽不为节,犹受诸方进献。今上即位,诏公卿议。吏部尚书颜真卿奏……”云云。以上两例之“今上”俱指德宗无疑。孟二冬氏《补正》未作修正,亦承徐松之误。
    5 《唐六典》卷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第750页;《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第1314页。
    6[唐]柳宗元:《柳宗元集》卷12,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13页。按其事又见于同书同卷《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第317页),云:“自进士高第,调补河南府文学。”
    1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7页。
    2[唐]柳宗元:《柳宗元集》卷5《道州文宣王庙碑》,第120-122页。时间据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1-2472页。
    3 《新唐书》卷197《循吏·书丹传附韦宙传》,第5631页。时间据《唐刺史考全编》,第2483页。
    4 《全唐文》卷816白鸿儒《莫孝肃公诗集序》,第8590-8591页。按莫宣卿大中六年(852)制举登科,故推测其入封州州学在元和六年后(811),当不为过。又,《集序》称乾符五年,莫立之请白鸿儒作序,“五年”恐为“元年”之误。参《登科记考补正》页911,《唐刺史考全编》,第3218页。
    5 分见《旧唐书》卷40《地理三》,第1616、1615页,卷41《地理四》,第1719页。
    1 按此处武德元年五月,《旧唐书》卷189上《儒学传·序》载为义宁三年五月,当误。《旧唐书·高祖本纪》和《资治通鉴》卷185高祖武德元年五月条,俱称义宁二年五月甲子,唐高祖李渊登基,改隋义宁二年为唐武德元年,《资治通鉴》卷185高祖武德元年五月条又接叙:“壬申,……置国子、太学、四门生,合三百余员,郡县学亦各置生员。”可见兴学是武德元年之事。
    2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传·序》,第4940页。
    3 《册府元龟》卷50《帝王部·崇儒术第二》,第557页。
    4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序》,第4941页。
    5 《新唐书》卷15《礼乐五》,第373页。
    6 《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第94页。
    7 《唐大诏令集》卷2《中宗即位赦》,第6页。[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463《神龙开创制》,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2364页。
    8 《文苑英华》卷465《诫励风俗敕四首》;《唐大诏令集》卷110《诫励风俗敕四道》。按二者均系年于唐隆元年,实为睿宗继位后发布之敕文,徐松氏考曰:“按是月庚戌朔,十九日为戊辰,在改元前一日。故《文苑英华》、《诏令集》载此制皆作唐隆元年。”参《登科记考补正》,第180页。
    9 《旧唐书》卷11《代宗本纪》,第281页。
    1 《旧唐书》卷88《韦思谦传附韦嗣立传》,第2866-2867页。
    2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第7254页。
    3 相关材料可参阅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736“孔子庙”条唐代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394-1396页;高明士:《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所制《唐朝地方庙学实例》表及相关论述收罗尤为详尽,第81-91页。
    4 《唐会要》卷35《学校》,第634-635页;《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
    5 张邦炜《唐代学校的盛衰》(《四川师院学报》1985年第2期,第38-39页)认为州县学“主要是行礼之处而非就学之所”,至少是不符合开元以前州县学的实际情况。
    6 分见《文苑英华》卷814萧定《袁州文宣王庙记》,第4300页;《全唐文》卷519梁肃《昆山县学记》,第5275页;《全唐文》卷480书捻《涿州新置文宣王庙碑》,第4905页;《全唐文》卷531常仲儒《河中府新修文宣王庙碑》,页5394;《全唐文》卷587柳宗元《道州文宣王庙碑》,第5927页;《全唐文》卷587柳宗元《柳州新修文宣王庙碑》,第5928-5929页。
    1 《文献通考》卷43《学校四》,第410页。
    2 《文献通考》卷43《学校四》,第411页。
    3 《新唐书》卷168《刘禹锡传》,第5130页。
    4 参阅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735“学校由行礼变为治经”条、737“乡饮射礼”条,第1393-1394页、1398页。
    1 参阅侯力:《唐代俊士科考论》,《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一》,第1159页。
    2 按此与科举制的起源问题密切相关,但无论主汉代说、隋代说、唐代说者,均不否认汉代察举与唐代贡举二者之间有本质差别。详参何忠礼:《二十世纪的中国科举制度史研究》,《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3 《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第1468页。
    4 《唐六典》卷21《国子监》,第561页。
    5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唐会要》卷35《学校》,第634页。
    6 《全唐文》卷231张说《四门助教尹先生(守贞)墓志铭》,第2343页。
    1 开元十七年(729)杨玚云:“伏闻承前之例,监司每年应举者常有千数,简试取其尤精,上者不过二三百人,省司重试,但经明行修,即与擢第,不限其数。”《宋本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第1856页。
    2 刘海峰云:“所谓寄应,即身为乡贡,为求及第而托身附寄于国子监学习,然后选送,景龙元年及第的李钦让,便是‘定州乡贡附学'”,参氏著《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第62页。按刘文所论显然与开元十五年(727)之后,省试中国子监生徒竞争力下降,乡贡占尽优势的实际情况不符,臆测成分居多。
    3 《唐会要》卷76《缘举杂录》载开元十九年(731)敕:“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于所附贯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县即便催科,不得递相容许。”既是“依例”,则此前举子皆须本贯取解;但开元十九年予以重申,又表明此前举子“寄应”——异地取解的情况已经不少。
    4 此“尔后”依王定保原文指天宝后,其实是王定保对李肇《国史补》卷下相关条目理解有误,详考俱前。
    1[宋]谈钥《吴兴志》卷11“学校”条,《宋元方志丛刊》第五册,第4731页。
    2 四库本《唐摭言·乡贡》“贞元已前”作“贞观已前”。按武德年间京师国学刚刚兴建,生员不充,州县学也才刚刚起步;武德五年始行贡举且参加者以乡贡和隋代官学生徒为主,此时大量州县学学生升入国子监的可能性很小,故作“贞观”显然也是误笔。总之,无论当初王定保撰写《乡贡》条时作何种写法,“开元”皆比“贞元”或“贞观”更合逻辑和当时现实。
    3 按楼劲《论科举制的几个问题》云:“人称景云以前,乡贡‘岁二三千人',加上国学生徒应省试者不下数百,其贡举总量已达3000人上下。”(《学术月刊》1994年第10期第45页)吴宗国亦云;“而乡贡之大行,则在武则天长安(701-704)之后……《唐摭言》也说:‘景云(710-711)之前,乡贡岁二三千人。'”(《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42-43页)恐怕均是误把王氏“古之乡贡”当“唐之乡贡”看待。
    4 《隋书》卷28《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77页。
    5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序》,第4940页。
    6 《旧唐书》卷24《礼仪志四》,第916页。按最早提到唐代“俊士”者,当属《唐摭言》卷1《统序科第》所载高祖武德四年敕文,“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复,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上贡”。侯力《唐代俊士科考论》即以此为主要依据,论定是为唐代“俊士科”之始。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认为此条仅见于《摭言》和出自《摭言》的《新唐书·选举志》,其他所有唐代职官典志及记载唐代贡举的诏令、奏章等文献都不见有俊士科贡举,侯文观点难以尽信,并进而论定俊士科并非唐代贡举常科,而是面向庶民的四门学部分学生的入学选拔考试科目,只是具有某些科举属性而已。笔者大致同意刘文的观点,但对俊士既然并非贡举科目,《唐摭言·统序科第》却将其与明经、秀才、进士并列这一矛盾现象无法通释,本文不拟涉及“俊士科”之有无,为免在此问题上纠缠,故不征引。
    1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按《唐会要》卷35《学校》(第634页)所载略同,惟“精神聪悟”作“精神通悟”,“诸州贡人”作“诸州人”。又,“年”字据《唐会要》补。
    2 《旧唐书》卷190《文苑中·贾曾传附贾至传》,第5031页。《旧唐书》卷119《杨绾传》、《文苑英华》卷765贾至《贡举议并序》作“今京有太学,州县有小学”。
    3 《唐摭言·乡贡》云“景龙元年,李钦让称定州乡贡附学”,可能即是省试下第的乡贡补四门俊士的情况,只是当时并未在律令上予以肯定,不确,俟考。
    4 如《宣室志》卷1云吴郡陆颢“从本郡贡于礼部。既下第,遂为生太学中”,不系年,但既云贡之礼部,至少也在开元二十四年吏部考功试改为礼部试后。《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76《王公(仲堪)墓志铭并序》:“自乡赋西游太学,……大历七年,进士擢第。”王仲堪亦是乡贡进士落第直补太学生。
    5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0页。
    1 《唐六典》卷21《国子监》,第556页;《通典》卷53《礼一三·大学》,第1468页。
    2 《通典》卷53《礼一三·大学》,第1468页。
    3 高祖武德初初置学,国子学生七十二员,太学生一百四十员,四门学生一百三十员,生共三百四十一二员(《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序》),武德七年《置学官备释奠礼诏》尚称“凋弊之余,湮替日多,学徒尚少,经术未隆”(《唐大诏令集》卷105《崇儒》)。可见当时读书人之少,官学满员之难,故当时入学较易。
    4 《通典》卷15《选举三·历代制下》,第358页。
    5 详考见本文第三章《唐代官学的教育资源》。
    1 《宋本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制第二》,第2101页。“后”字据通行中华书局《册府元龟》同卷同条补。又参本章第一节所引本诏令之注解。
    2 《旧唐书》卷190《文苑中·贾曾传附贾至传》,第5031页。
    3 《新唐书》卷44《选举志》称“十四载(755)复乡贡”。《唐会要》卷76《缘举杂录》载:“至德元年(756)以后,依前乡贡”。《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制第二》云:“至德二载(757)以后,依前乡贡”。
    4 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第164页。
    5 侯力:《唐代俊士科考论》,《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77页。
    6[唐]柳宗元:《柳宗元集》卷26《四门助教厅壁记》,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92页。
    7 《文苑英华》卷816欧阳詹《太学张博士讲〈礼记〉记》,第4310页。
    1 上揭侯力:《唐代俊士科考论》,第77页;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第164-165页。
    2 《文苑英华》卷976李翱《韩愈行状》,第5138-5140页。
    3 屈守元、常思春主编:《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43-2444页。
    4 按不录四门俊士乃韩愈有意为之,已为侯力所识,并据以补证其柳宗元只是追述旧制、欧阳詹则是沿袭旧称的看法。参前揭《唐代俊上科考论》,第77页。
    5 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第164页。
    1 《唐摭言校注》卷1《西监》、《东监》,第16-17页。
    2 《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第74页;《旧唐书》卷43《职官二·户部郎中员外郎》,第1825页。
    3 《云溪友议》卷上“夷君诮”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272页。更有甚者,认为士、商之间有一道天然的鸿沟。如《太平广记》卷328引《广异记》“阎庚”条:“张仁亶,幼时贫乏,恒在东都北市寓居。有阎庚者,马牙荀子之子也,好善自喜,慕仁亶之德,恒窃父资以给其衣食,亦累年矣。荀子每怒庚,云:‘汝商贩之流,彼才学之士,于汝何由,而破产以奉。'”
    4 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42页。
    5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第7254页;《唐会要》卷66《国子监》,第1160页。
    1 目前,研究者对唐代乡学性质的认识分歧较大。以傅璇琮、宋大川、王素三位为代表,认为乡学是唐代地方官学体系的一环。傅先生:“有唐一代,除了州县学以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乡学。……乡学一般是官府办的。”(《唐代科举与文学》,第486页。)宋先生:“从武德初到开元末,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教育终于形成了州、县、乡、里四级制和经学、医学双轨制的完整体系。”(《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69页。)王先生:“乡、里之学名义上由百姓创立经营,称为私学、义学,实际上还是靠朝廷资助策划,甚至择师教授。既为正式官学的替代或补充,则至少应属非正式官学。”(张弓主编:《敦煌典籍与唐五代历史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2-93页。该书《儒学章·儒典》部分由王素执笔。)而以吕思勉、刘海峰、吴霓三位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乡学属于私学的范畴。吕先生:“乡学虽或由官立,实以人民自设者为多。”(氏著《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0页。)刘先生:“文献中有关唐代‘乡学'的记载,大多指乡村学校。”(氏著《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教育评论》1990年第2期,第61页。)吴先生:“唐代除州、县学外,还有许多乡学,这类乡学,主要是国家给政策,鼓励兴办,但具体实施仍是由地方单位或乡里众人集体兴办,带有民办官助的性质。属特殊意义的私学。”(氏著《中国古代私学发展诸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2页。)此外,万军杰沿用了吴霓的观点(参阅万军杰:《试析唐代的乡里村学》,《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第29-35页)。
    2 本节曾经删减以《唐代乡学性质考论》为题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4期,但因篇幅所限,未能充分展开论述。
    1 据《旧唐书·礼仪志》,武德七年二月己酉下诏后,“丁酉,幸国子学,亲临释奠”,按是月辛丑朔,月内无丁酉。而《旧唐书》本纪将“幸国子学,亲临释奠”事系于七年二月丁巳,丁巳为十七日,当是,上揭《通鉴》、《册府》亦系此事于丁巳,《唐会要》卷35《释奠》系于二月十七日,可为其证,据之,《诏令集》所拟诏目最为切题。
    2 《册府》成书于平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当时唐“实录、国史以及唐令、诏敕奏疏、诸司吏牍等尚在”,“辑纂诸臣皆一时淹贯之士”,“校核讨论务臻详慎”(参黄永年《唐史史料学》,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页),《诏令集》脱稿于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撰者以私人之力因“机务之隙”而纂集(宋敏求序),又《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其书世无刊本,辗转抄传,伪误颇甚”,亦证《册府》所录唐代诏令的相对可靠性。
    1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七册),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120页,72TAM179:18/8;第121页,72TAM179:18/9。
    2 参阅李正宇:《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敦煌研究》1986年第1期,第41页。又参姚崇新:《唐代西州的私学与教材——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二》,《西域研究》2005年第1期第1-2页。
    3 这点已为姚崇新揭出,见氏著《唐代西州的官学》,《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第65页。惟姚文推测两位学童可能属于“乡学或里学”生。可见姚文亦以为初唐地方官学有乡学与“里学”之分。然唐代“里学”的存在是颇可怀疑的,详见本节第二部分“盛、中唐之乡学”的考析。
    4 关于西州地区州、县官学的详情,参李正宇:《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敦煌研究》1986年第1期;高明士:《唐代敦煌的教育》,《汉学研究》第4卷第2期,1986年,收入《中国教育大系:历代教育制度考》,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608-626页;前揭姚崇新《唐代西州的官学》。惟李文亦误把乡学列入私学的范畴(第41页)。
    5 《太平广记》卷447“张简”条引《朝野佥载》,第3658页。按本条不系年,之前为“狐神”条,系年于唐初,之后为“僧服礼”条,系年于永徽中。据《广记》分类别依时间前后叙事的书法,推测张简教授于乡学在贞观、永徽年间。
    6 《文苑英华》卷793卢藏用《陈子昂别传》,第4191页。按《新唐书》卷107本传云陈子昂年十八尝入乡校,圣历初(698)卒,时43岁,推测其入乡学在咸亨四年(673)。
    1 《唐六典》卷30《三府都护州县官吏》,第740-753页。
    2 依吴霓对私学性质的界定,中唐之乡学显然不能归入私学的范畴,却不知吴文为何称乡学为“特殊意义的私学”?参《中国古代私学发展诸问题研究》,第182页。又,吕思勉称“乡学虽或由官立,实以人民自设者为多”,(《隋唐五代史》,第1070页。)刘海峰称“文献中有关唐代‘乡学'的记载,大多指乡村学校”,(《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第61页。)但均未给出其判断的依据和理由。据本文正文论述可知,吕、刘二位的结论依据不足。
    1 《旧唐书》卷9《玄宗本纪下》,第214页;《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第1956页。《唐大诏令集》卷104《遣使黜陟诸道敕》略同,第532页。惟《册府》系于五月,误。
    2 《唐大诏令集》卷74《亲祭九宫坛大赦天下制》,第417页。
    3 《册府元龟》卷86《帝王部·赦宥第五》,第1022页;卷59《帝王部·兴教化》,第662页。《唐大诏令集》卷9《天宝七载册尊号赦》,第52页。
    4 按吕思勉认为“此等法令,皆成具文”,恐过于悲观。参《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郡县乡里之学下》条,第1187页。
    5 《旧唐书》卷152《王栖曜传》,第4068页。按:据本传,王栖曜卒于贞元十九年,天宝末曾为牙将,推测其游乡学的时间当在玄宗开元中后期。
    6 《旧唐书》卷113《苗晋卿传》,第3350页。
    7 李商隐《樊南文集》卷8《杂记·齐鲁二生》“程骧”条云其破产之后,“甚苦贫,就里中举负,给薪水洒扫之事,读书日数千言,里先生贤之,时与饘糗布帛,使供养其母”。对此,刘海峰、万军杰二位均认为文中所谓“里先生”即里学教师(参《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第61页;《试析唐代的乡里村学》,第31页)。按:如他们所说的里学系指私学范畴的里塾而言,当无异议。如指官学性质的里学,则恐是误解,因为中唐后乡学的性质即已由官学演变成了私学,更毋庸说并不存在的官学意义的里学了。
    8 按:一般而言,唐代在如下情况下才有试判:举人礼部试及第后参加吏部关试;士子参加制举书判拔萃科;前资官守选期满冬集。而两判文作者之一李应,贞元十一年进士第。另一作者卢峤,贞元四年官永州司马(俱见《全唐文》作者小传,第6218、6268页)。故推测此判题当出于贞元中后期。
    1 参阅孔祥星:《唐代里正——吐鲁番、敦煌出土文书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第1期,1979年版,第48-61页。见前揭张弓主编:《敦煌典籍与唐五代历史文化》,第92页注②。在该注中,王素又加按语云:“赵吕甫认为唐代的‘乡'有职有权,地位不轻。见《从敦煌、吐鲁番文书看唐代‘乡'的职权地位》,《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第9-19页。但属夸饰,并不可信。”本文认同王文的意见,采孔文之说。
    2 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据上引《通鉴》、《唐会要》所载,以为:开元末,唐代的地方官学终于形成了州、县、乡、里四级制(第69页)。按:宋氏无据,既使按照《通鉴》、《唐会要》所载,也只能得出州、县、里三级制的结论。
    3 吴霓以为:“与乡学同实而异名的有村学、乡校、村校、乡塾、小学等名称,有的是设学于乡村间,有的则在城市中城郊,但性质都是相同的,属于童蒙阶段的私学。”《中国古代私学发展诸问题研究》,第183页。
    1 《封氏阐见记校注》卷1《儒教》,第2页。
    2 《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郡县乡里之学下》条,第1190-1191页。
    3 《文苑英华》卷509卢昌《对坐于左塾判》,第2606页。按此处“里胥末役,乡人是赖”,原作“里胥莫从,乡心是类”,殊难解,今据《全唐文》卷398卢昌《对坐于左塾判》(页4060)改。
    4 《旧唐书》卷190《文苑中·贾曾传附贾至传》,第5031页。《旧唐书》卷119《杨绾传》、《文苑英华》卷765贾至《贡举议并序》作“今京有太学,州县有小学”。
    5 屈守元、常思春主编:《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12页。
    1 周绍良等:《唐代墓志汇编》开元10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226页。
    2[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53页。
    3 《文苑英华》卷866,第4569页。
    4 《文苑英华》卷830,第4380页。
    5 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2219页。
    6 《旧唐书》卷166《白居易传》,第4341页。
    7 参阅朱金城:《白居易年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9-15页。
    8 《全唐文》卷506,第5148页。
    9 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1762页。
    10[唐]白居易作,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63页。
    11 前揭《白居易年谱》,第63页。
    12[宋]计有功撰,王仲镛校笺:《唐诗纪事校笺》卷66《严恽》,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26页。
    1 《唐摭言校注》卷10《海叙不遇》,第210页。
    2 《全唐文》卷811来鹄《圣政纪颂》,第8530页。
    3 关于唐代乡里村学对教育的普及作用,可参前揭刘海峰《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万军杰《试析唐代的乡里村学》。
    1 关于唐代官学教育制度,学界讨论已经非常深入,成果丰厚,不论各种中国古代教育制度通史中的唐代部分,仅唐代教育专著就有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韩凤山:《唐宋官学制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博士论文)。此外,高明士:《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亦有专章探讨唐代官学的发展及嬗变。至于从个方面论述唐代官学具体情况的单篇论文,则更是难以计数,此不赘列。
    2 按贞元以前的乡学亦属官学,进行基础性教育,目前没有资料表明乡学对入学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有关乡学的情况已见本文第二章第三节,本章所论不包括乡学。
    1 《唐会要》卷50《尊崇道教》略同,第866页。
    2 参《唐摭言校注》卷1《广文》,第19页;《旧唐书》卷9《玄宗本纪下》天宝九载条,第224页。
    3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4页。
    4 《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第74页:《旧唐书》卷43《职官二·户部郎中员外郎》,第1825页。
    5 《云溪友议》卷上“夷君诮”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272页。
    1 屈守元、常思春主编:《韩愈全集校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43-2444页。
    2 《封氏闻见记》卷1《儒教》,第3页。
    3 《唐大诏令集》卷105《崇儒》载武德七年《置学官备释奠礼诏》,第490页。
    4 按此数目包括屯营飞骑附学,以及周边诸蕃,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子弟,为非常时期的特殊情况,并非法定员额数。参《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第1468页。
    1 参阅《旧唐书》卷44《职官三·国子监》、同卷《职官三·州县官员》,《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
    2 按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即据《新唐书》卷48所载,云“龙朔二年,唐高宗定国子监学生员额,国子学八十人,太学七十人,四门学三百人,……将唐高宗龙朔学制与唐太宗贞观学制相比,我们发现高宗时的中央国子监学生人数大大低于贞观时期”(第65页),进而推导出“龙朔二年,唐朝财政吃紧,李治一反其父大行儒学之道,极力压缩教育规模,致使许多博学鸿儒回到了乡间,国子监各校学生也从贞观时的三千多人减至为五百余人”的结论(第136页),大误。又按:东都国子监何时始六学俱全已不可考,故后表列国子各学法定员额时,仅在元和二年一栏有东都国子、太学的具体员额。
    3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5页。
    4 按《新唐书》不系年,其事又见于《唐摭言》卷1《西监》、《东监》两条,系于元和二年。
    1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0页。又参《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第1468页。
    2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100《卫府君(子奇)墓志铭并序》,第523页。
    3 《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44《赵公(夏日)墓志铭并序》,第1277页。
    4 《唐代墓志汇编》开元113《李夫子(鱼)铭并序》,第1232页。
    5 《唐代墓志汇编》开元174《崔公(泰之)墓志铭并序》,第1277页。
    1 《唐代墓志汇编》太极003《崔府君(孝昌)墓志铭并序》,第1137页。
    2 《全唐文》卷392独孤及《萧公(直)墓志铭》,第3989页。
    3 《新唐书》卷202《萧颖士传》,第5767页。
    4 《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64《陈府君(诸)墓志铭并序》,第1883页。
    5 《全唐文》卷792路岩《浑公(偘)神道碑》,第8296页。
    6 《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43《田府君(在卞)墓志铭并序》,第2242页。
    7 《唐代墓志汇编》永淳009《李君(元轨)墓志铭并序》,第690页。
    8 《唐代墓志汇编》贞观040《邢君(弁)墓志铭》,第34页。
    9 《唐会要》卷35《学校》所载略同,惟缺“类三不及”一句,第634页。
    1 《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考功员外郎》,第45页。
    2 《唐六典》卷21《国子监·国子博士》,第559-560页。按此条仅列秀才、进士,不见明经,疑有脱文。
    3 《全唐文》卷258苏颋《王公(易从)神道碑》,第2618页。
    4 《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62《崔公(皑)墓志》,第1802页。
    5 《唐代墓志汇编》永淳009《李君(元轨)墓志铭并序》,第690页。
    6 又参《唐会要》卷66《东都国子监》,第1159页;《全唐文》卷438,第4472页。
    1 《韩愈全集校注》,第1355页。
    2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0页。又参《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第1468页;《唐会要》卷35《学校》,第634页;《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
    3 《通典》卷53《礼十三·大学》,第1468页。
    4 据《旧唐书》卷154《许孟容传》、《旧唐书》卷158《韦贯之传》,二人任礼部员外郎时,都曾经拒绝出身不合格令者请补二馆生的要求,可见二馆生的补署具体由礼部员外郎负责。
    5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三》,第7254页;《唐会要》卷66《东都国子监》,第1160页。
    1 元和元年(806)国子祭酒冯伉亦曾云“其礼部所补学生,到日亦请准格帖试,然后给厨”。见《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三》,第7253页;《唐会要》卷66《东都国子监》,第1160页。
    2 《旧唐书》卷154《许孟容传》:许孟容为礼部员外郎,“有公主之子,请补弘文、崇文馆诸生,孟容举令式不许。”《旧唐书》卷158《韦贯之传》:韦贯之为礼部员外郎,“新罗人金忠义以机巧进,至少府监,荫其子为两馆生,贯之持其籍不与,曰:‘工商之子不当仕。'忠义以艺通权幸,为请者非一,贯之持之愈坚。”一个是公主之子,一个是幸臣之子,皆被拒之于两馆门外,可见二馆对出身要求之严格。参阅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十六章《学校与科举》,第478-480页。
    3 《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
    4 《通典》卷19《职官一》,第481页。
    5 关于唐前期四门俊士之兴旺,考补竞争之激烈,请参本文第二章第二节《四门俊士的兴衰》。
    6 《唐代墓志汇编》贞观040《邢君(弁)墓志铭》,第34页。按邢弁入州学虽在隋文帝开皇九年(589),但墓志撰就于贞观八年,反映的是贞观时期的观念,故亦不乏参考价值。
    1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元025《陈君(则)墓志铭序》,第226页。
    2 《唐代墓志汇编》神龙043《陈君(泰)墓志铭并序》,第1071页。
    3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总章007《□州学生张安吉墓志并序》,第176页。
    4 参阅《唐六典》卷8《弘文馆学士》,第254页;同书卷16《崇文馆》,第665页。
    5 《唐六典》卷21《国子监》,第559-560页。
    6 《资治通鉴》卷215玄宗天宝五载(746)四月条,第6871页。按《通鉴》将崇玄馆建立时间载为开元二十五年,“五”、“九”形似,当为二十九年之误。又,诸书不载崇玄博士、助教品秩,既然学生入学出身要求等同国子,推测其教师品秩亦与国子同。
    1 《旧唐书》卷24《礼仪志四》,第921页;《唐会要》卷66《广文馆》,第1163页。
    2 详考参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第六章《册授及其他》,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91-195页。
    3 参阅《封氏闻见记校注》卷1《儒教》,第3页;《新唐书》卷49下《百官四下》,第1314页。
    4 《唐会要》卷64《宏文馆》,第1116页。
    5 《唐会要》卷64《崇文馆》,第1118页。
    6 《册府元龟》卷50《帝王部·崇儒术》,第558页。
    7 《全唐文》卷66穆宗《南郊改元德音》,第703页。
    1 韩愈《国子监论新注学官牒》,《韩愈全集校注》,第2446页。又按《旧唐书》卷149《归崇敬传》载:归崇敬奏请改革学制,建议置五经博士,“所择博士,兼通《孝经》、《论语》,依凭章疏,讲解分明,注引旁通,问十得九;兼德行纯洁,文词雅正,仪形规范,可为师表者”,但其建议因“习俗既久,重难改作,其事不行”,故不予考虑。
    2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序》,第4942页。
    3 《全唐文》卷897罗隐《钱氏大宗谱列传·扬威将军钱公(元修)列传》,第9367页。
    4 《全唐文补遗》第3辑《毕君(粹)墓志铭并序》,第427页。
    5 《唐代墓志汇编》龙朔043《李府君(谞)墓志铭》,第364页。
    6 《唐代墓志汇编》垂拱007《贾府君(玄赞)殡记》,第732页。
    7 《全唐文补遗》第4辑《刘府君(寿)墓志铭并序》,第394页。
    8 《唐代墓志汇编》长安071《姚府君(处贤)墓志铭并序》,第1041页。详见《登科记考补正》,第51页。
    9 《新唐书》卷195《孝友·许伯会传》,第5583页。
    10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1《儒教》,第3页。
    1《柳宗元集》卷12《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第317页。详考见本文第二章第一节。
    2 《唐代墓志汇编》元和131《卢公(璠)墓志铭并序》,第2042页。详见《登科记考补正》,第514页。
    3 韩愈《张府君(季友)墓志铭》,《韩愈全集校注》,第2082页。按张季友与韩愈同年(贞元八年)进士。
    4 《全唐文》卷631 吕温《祭座主故兵部尚书顾公文》,第6370页。按李逢与吕温同年(贞元十四)进士。
    5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1《儒教》,第3页。
    6 《旧唐书》卷74《马周传》,第2612页。
    7 《全唐文》卷519梁肃《昆山县学记》,第5275页。
    8 《全唐文》卷518梁肃《陪独孤常州观讲论语序》,第5270页。
    9 韩愈《潮州请置乡校牒》,《韩愈全集校注》,第2312页。按潮州属下州,自元和六年(811)废中、下州文学(博士)后,已无州文学(博士)之设置,故韩愈特命赵德以县尉、推官身份主持州学事务。
    10 《柳宗元集》卷5《道州文宣王庙碑》,第120-122页。
    11[唐]杜牧撰,陈允吉校点:《樊川文集》卷20《敦煌郡僧正慧菀除临坛大德制》,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8年版,第305-306页。
    12 严耕望:《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37-239页。
    13[宋]苏轼撰,王松龄点校:《东坡志林》卷2《道释·僧正兼州博士》,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9页。据之,杜牧此制撰写于宣宗朝。
    1 《文苑英华》卷668欧阳詹《上郑相公书》,第3433页。
    2 《太平广记》卷447“张简”条引《朝野佥载》,第3658页。
    3 《唐代墓志汇编》垂拱007《贾府君(玄赞)殡记》,第732页。
    4 《新唐书》卷146《李栖筠传》载大历时,李栖筠为浙西都团练观察使,“增学庐,表宿儒河南褚沖、吴何员等,超拜学官为之师”。《万姓统谱》卷75《褚·唐·褚冲》:“字士和,通《礼》《易》,举明经,授奉化主簿,辞归。观察使李栖筠复表授国子助教。”推测褚冲先为州博士,然后被李栖筠表荐为国子助教。
    5 文懿、刘伯庄事见《旧唐书》卷189上《儒学》本传。
    6 《文苑英华》卷976李翱《韩愈行状》,第5138-5140页。
    7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盖文达传》,第4951页。
    8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谷那律传》,第4952页。
    9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刘伯庄传》,第4955页。
    1 《旧唐书》卷44《职官三·国子监》(第1891页)略同,惟无《老子》。
    2 按孔颖达所撰《五经正义》之“五经”即是这五经。《唐会要》卷66《国子监》载“《左氏春秋》、《礼记》、《周易》、《尚书》、《毛诗》为五经”;《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亦载“《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唯《唐六典》卷21《国子监》载“五分其经以为之业,习《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每经各六十人,余经亦兼习之。”
    3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3《贡举》,第15页。
    4 《通典》卷15《选举三·历代制下》,第354页。
    5 又参《唐六典》卷4《尚书礼部·侍郎》,第109页。
    1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0页。
    2 《唐六典》卷21《国子监·国子祭酒、司业》,第558页。
    3 《旧唐书》卷149《归崇敬传》,第4018页。
    4 《唐六典》卷21《国子监·国子博士》,第559页。又参《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1页。
    5 又参《唐摭言校注》卷1《两监》,第13页。
    6 韩愈《处州孔子庙碑》,《韩愈全集校注》,第2430页。
    1 《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第94页。又参《全唐文》卷183 王勃撰《益州夫子庙碑》,第1861页。
    2 《文苑英华》卷465《诫励风俗敕四首》;《唐大诏令集》卷110《诫励风俗敕四道》。按二者均系年于唐隆元年,实为睿宗继位后发布之敕文,徐松氏考曰:“按是月庚戌朔,十九日为戊辰,在改元前一日。故《文苑英华》、《诏令集》载此制皆作唐隆元年。”参《登科记考补正》,第180页。
    3 相关论述详见本文第二章第一节《“省司定限”与唐代官学的由盛转衰》。
    4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第7254页。
    5 《旧唐书》卷20上《昭宗本纪》,第740页。
    6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三》,第7253页;《唐会要》卷66《东都国子监》,第1160页。
    7 《册府元龟》卷604《学校部·奏议第三》,第7254页;《唐会要》卷66《国子监》,第1160页。
    8 参本文第二章第二节《唐代四门俊士的兴衰》。
    1 《唐刺史考全编》,第2471-2472页。
    2 《柳宗元集》卷5《道州文宣王庙碑》,第120-122页。
    3 《唐刺史考全编》,第2136页。
    4 韩愈《处州孔子庙碑》,《韩愈全集校注》,第2430页。
    5 韩愈《潮州请置乡校牒》,《韩愈全集校注》,第2312页。
    6[唐]刘禹锡撰,卞孝萱校订:《刘禹锡集》卷2《许州文宣王新庙碑》,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7页。
    7 《唐刺史考全编》,第1011-1012页。
    8 《旧唐书》卷162《曹华传》,第4243页。
    1 《旧唐书》卷87《魏玄同传》,第2851页。
    2 《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考功员外郎》,第45页。
    3 《唐会要》卷77《宏文崇文生举》,第1402页。按《唐大诏令集》卷73《敕亲祀东郊德音》(第408页)所载略同。惟将“宏文崇文生”载为“弘文馆学士”,恐误。
    4 《唐会要》卷77《宏文崇文生举》,第1402页。
    5 《唐会要》卷77《宏文崇文生举》,第1403页。
    6 《唐会要》卷77《宏文崇文生举》,第1403页。
    7 《唐六典》卷21《国子监·国子博士》,第559-560页。按此条仅列秀才、进士,不见明经,疑有脱文。
    8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第1161页。
    1 《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第1161页。
    2 翁俊雄:《唐代科举制度及其运作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第80页。又乌廷玉在其《唐朝的科举制度》一文中甚至就干脆说“唐朝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州县的贡生,二是京城学馆生徒”,参氏著《唐朝二百九十年》,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
    3 至于官学衰落之后,由于州县学基本不再是教学实体,寒门秀士多自学或习业私学,走乡贡一途,此属另一层面的问题,将在后文中加以探讨。
    1 《唐摭言校注》卷1《述进士上篇》:“永徽以前,俊、秀二科犹与进士并列;咸亨之后,凡由文学一举于有司者,竞集于进士矣。由是赵傪等尝删去俊、秀,故目之曰《进士登科记》。”第6页。
    2 《唐摭言校注》卷1《乡贡》,第17页。
    3 尚有不能确知及第年代者近百例,其中三十馀例为进二,六十馀例为明经,具体姓名不详列,俱见《登科记考补正·附录》。
    4 据《唐代墓志汇编》圣历012《崔韶墓志》(第932页),崔韶“总章元年(668)补国子监大学生”,“属咸亨之岁,炎冗成灾,凡在学□,散归乡第”,咸亨四年(673)乡贡明经及第,寻卒。
    5 据《唐代墓志汇编》景云007《邓森墓志》(第1121-1122页),邓森“总章二年(669)任国子监学生”, 时年二十五,天授二年以乡贡进士及第,时年四十七。
    1 此处未引入崇玄生、广文生。之所以如此,有如下考虑:其一,资料中未能找到以崇玄生及第者;其二,广文馆设立于天宝九载(750),时间上不便协调;其三,广文馆入学没身份限制,其学生的构成很复杂,而且,即便不考虑生员构成因素,广文馆初设时的法定名额史籍不载,不便统计,可知的法定名额为元和二年的七十人,又时距太远。
    1 目前可知的四门学及第者有文宗开成时前明经艾居晦、陈玠二人,既未能详其及第年代,亦未知是四门生还是四门俊士及第者。参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卷5《唐·国子学石经》,《登科记考补正》,第1321页。
    1 《唐摭言校注》卷1后“论”,第24页。
    2 韩愈《请复国子监生活状》,《韩愈全集校注》,第2444页。
    3 李□贞元三年(797)及第,牛堪贞元十八年(802)及第。见《登科记考补正》第597、638页。
    1 按明经以儒家经典为考试内容,具有正统的地位。从制度看,明经科等要高于进士科,叙阶时明经及第者也要比进士及第者高一阶。而且唐前期,从明经科出现了一批具有卓越才能的政治家。这一切都使唐前期明经的地位要高于进士。参阅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八章第二节《明经地位的变化》相关论述。
    2 关于书籍占有与获得的难度,详参本文第四章《家庭和家族内部的教育资源》。
    3《唐摭言》卷10《海叙不遇》:“段维,或云忠烈之后,年及强壮,殊不知书,一旦自悟其非,闻中条山书生渊薮,因往请益。众以年长犹未发蒙,不与授经。或曰以律诗百余篇,俾其讽诵。翌日维悉能强记,诸生异之。复授八韵一轴,维诵之如初,因授之以《孝经》。”由此可知,中条山诸生因材施教,采取先诗后经的次序,传授段维,即在于诗文的入门比儒经为易。又《全唐文》卷690符载《荆州与杨衡说旧因送游南越序》自云:“初载未知书,其所览诵,章句而已。中师(笔者按:衡字中师)发明大体,(?)去疵杂,诱我于疏通广博之地,示我于精淳元颢之际,偲偲之道,实有力焉。”符载习业,亦先诗后经。后人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其意亦在此。
    4 分析时未考虑唐后期的情况,主要因为此时广义士族子弟以国学生及第者太少,仅为二例,不便讨论。
    1 按落第进士补入广文馆时勿需考试,但他们必须经过层层选拔考试合格后,方能成为贡举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经过考试后方能入学的。
    1 相关论文如:李浩:《论唐代关中士族的家族教育》,《西北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侯力《唐代家学与科举应试教育》,《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顾向明《唐代太湖地区家学初探》,《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5期等。一些论述唐代科举、教育制度及其他专著的相关章节如: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六章第四节《私学的兴起》;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四章第四节《家学》等。
    2 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家学》一节列有家学情况表(第193-194页),共收三十四个案例,其中至少林杰、李琪、卫之玄兄弟、元真、卢翊、毛俊子、韩弘、王仲舒八例是指向不明,无法判断是否出自家学教育,不考虑本文所列诸不取的情况,也仅得二十六例,故其依表统计分析的结论多可商榷,详细的辨析见后文。
    3 包括《全唐文》(简称《文》)、《唐文拾遗》(简称《拾遗》)、《唐文续拾》(简称《续拾》)、《全唐文补遗》 (简称《补遗》)1-9册、《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简称《补遗(专)》)、《唐代墓志汇编》(简称《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编》(简称《汇编续》)、《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简称《通鉴》)、唐五代笔记小说诸种、《太平广记》等。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直接使用《全唐文》,是考虑到其材料比较集中,便于查找,但也仅限于胪列时所用,如具体分析时需要用到相关材料,除非他处不载,否则均以最原始或可资采信者为准。
    1 之所以定下这些原则,理由如下:第一类多为谀辞或墓志行文套语,于教育情况的考察价值不大;第二类与“士子教育资源”的主旨不合;第三类暂时不属于本节讨论内容;第四类案例极少,且与本文主旨关系甚小,舍而不取无关宏旨;第五类其例甚多,虽然其中可能有教育的成分,但抚育毕竟不能等同于教育,为免于歧出,亦舍而不取。
    2 分见《文》卷3高祖《擢史孝谦诏》。《文》卷279靳翰《陆元感墓志铭》。《文》卷180王勃《黄帝八十一难经序》、卷191杨炯《王勃集序》。《文》卷198骆宾王《上郭赞府启》。《文》卷295韩休《苏颋文集序》,《明皇杂录》卷上。《文》卷274刘子玄《自叙》。《汇编》大历062《崔皑墓志》。《文》卷313孙逖《孙嘉之墓志铭》。《文》卷445张式《徐浩神道碑》。《文》卷409崔佑甫《独孤及神道碑铭并序》、卷522梁肃《独孤及行状》。《汇编》元和064《刘通墓志铭并序》。《汇编》宝应005《焦璀墓志并序》。《文》卷605刘禹锡《韦处厚集序》。《文》卷605刘禹锡《吕温集序》、《新唐书》卷160《吕渭附吕温传》。《汇编》会昌008《韦埙墓志铭并序》。《补遗(专)》郑熏《皇甫鉟墓志铭并叙》。《拾遗》卷28贾文度《杨迥墓志铭》。《续拾》卷5李潜《尊胜经幢后记》。
    1 分见《旧唐书》卷189《儒学上·欧阳洵附子通传》。《汇编》长安064《梁府君妻李淑墓志铭并序》。《补遗(专)》苏颋《衡守直墓志铭并序》。《汇编》开元462《李知志石文并叙》。《文》卷280崔湜《元希声碑》。《旧唐书》卷190《文苑上·孔绍安传附若思传》。《补遗(专)》李畲《墓志铭并序》。《旧唐书》卷146《薛播传》。《文》卷639李翱《李则墓志铭》。《文》卷566韩愈《苗蕃墓志铭》。《文》卷678白居易《张诚神道碑铭》。《文》卷590柳宗元《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袝志》。《文》卷562韩愈《权德舆墓碑》、卷521梁肃《权公夫人李氏墓志铭》、卷492权德舆《送右龙武郑录事东游序》。《文》卷680白居易《襄州别驾府君(季庚)事状》。《旧唐书》卷166《元稹传》,《文》卷653元稹《诲侄等书》、《全唐诗》卷406元稹《答姨见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并序》、卷680白居易《元宽夫人郑氏墓志铭并序》。《旧唐书》卷173《李绅传》。《通鉴》卷248武宗会昌六年九月条。《文》卷680白居易《襄州别驾府君(季庚)事状》、卷679白居易《白幼美墓志铭并序》。《旧唐书》卷177《杨收传》。《汇编》大中130刘蜕《先妣姚夫人权葬石表》。
    1 分见《文》卷506权德舆《殇孙进马墓志铭并序》。《文》卷232张说《府君(张骘)墓志铭》。《旧唐书》卷102《元行冲传》。《旧唐书》卷104《封常清传》。《旧唐书》卷149《蒋又传》。《文》卷566韩愈《韦丹墓志铭》。《补遗(专)》邵炅《郑崇道墓志铭并序》。
    2 分见《汇编》大中107《吕让墓志铭》。《文》卷681白居易《祭弟(行简)文》。《文》卷590柳宗元《柳元方墓志》。《文》卷340颜真卿《颜惟贞碑铭》。《文》卷315李华《萧颖士文集序》、卷322萧颖士《登临河城赋并序》、卷323萧颖士《赠韦业书》。《汇编》大和007《韦行素墓志铭并序》。《旧唐书》卷146《薛播传》。《文》卷344颜真卿《颜真定神道碣铭》、卷340颜真卿《颜君(惟贞)碑铭》。
    3 分见《旧唐书》卷166《白居易传附敏中传》。《文》卷806张魏宾《王知教墓志铭并序》。《文》卷809司空图《卢渥神道碑》。《文》卷566韩愈《毕坰墓志铭》。《文》卷344颜真卿《殷府君夫人颜真定神道碣铭》。
    1 分见《汇编》开元355《苗善物墓志铭并序》。《文》卷588 柳宗元《柳镇神道表》。《文》卷562韩愈《胡珦墓志铭碑》。《文》卷780 李商隐《请卢尚书撰故处士姑臧李某志文状》。
    1 陈尚君在《唐诗人占籍考》编例中大致确定了其占籍原则:唐人望、贯混称,尊重当时实际,采取先贯后望的原则取舍;对望、贯互存、记载歧互而诸说不一者,一律取一说,先贯后望。详参收入氏著《唐代文学丛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139页。
    1 苏颋:《衡府君(守直)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135页。
    2 《全唐文》卷295韩休《苏颋文集序》,第2987页;《旧唐书》卷88《苏颋传》,第2881页。
    3 《刘禹锡集》卷19《韦公(处厚)集纪》,第226页;《旧唐书》卷159《韦处厚传》,第4182页。按韦处厚大和二年(828)卒,年56,故及第时年34。
    4 《旧唐书》卷166《元稹传》,第4327页。
    5[宋]赵令畴撰,孔凡礼点校:《侯鲭录》卷5《微之年谱》,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32页。
    6[唐]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卷30《诲侄等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5页。
    7 《元稹集》卷11《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并序》,第123页。
    8 按古人“易子而教”有其思想渊源,参见《孟子注疏》卷7下《离娄章句上》:《颜氏家训》卷1《教子第二》。《颜氏家训》更是具体地解释了其原因:“《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各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9 李泌事见《太平广记》卷38引《邺侯家传》“李泌”条,第239页。李繁事见《旧唐书》卷130《李泌传附李繁传》,第3625页。
    10 包融事见《旧唐书》卷190中《文苑·贺知章传》,第5035页。包何事见《唐才子传校笺》册1《包何传》,第461页。
    1 《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02 韩昶《韩昶自为墓志铭并序》,第2329页。
    2 宋大川云:“表列三十二例中(笔者按:实为三十四例),初唐、盛唐时期有九例,占总数的28.1%,中、晚唐时期则占71.9%。似可说明家学教育虽存在于整个唐代。但各个时期又有不同的变化,前期较少,中后期偏重,这与中唐后,私学教育取代官学而成为国家教育主要承担者的发展趋向是一致的”(第195页),与本文的统计数据偏差甚大,其结论亦可商榷。
    3 《通典》卷15《选举三》,第357-358页。
    4 宋大川云“从教授内容看,纯经义的有十五例,文章诗赋五例,经史文辞皆有的四例。以经义为内容的家学大都是在盛唐之前:以文章诗赋为教学内容的基本上是在天宝以后,而经史文辞皆有的则分布于盛唐和中唐。这表明,教育内容的组成在唐朝前后期有一个重大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则是在盛唐和中唐时期完成的”(第195页),其统计数据及由此而推演出的结论均可商榷。
    1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4《汉魏博士考》“汉书武帝纪建元五年春置五经博士”条按语原注,《王国维遗书》第一册,上海古籍书唐1983年影印版。
    2 遗憾的是,王国维此论绝少有古代教育史研究者注意,惟高明士《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有深切的关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相信研究者若能注意到王先生此论,也就不至于有唐代家学教授内容依时代不同有不同的变化之类的推测,进而推导出相关的所谓规律。
    3 这一现象已为较多教育史研究者所注意。如李浩:《唐代三大地域文学上族研究》第十一章《寡母教孤:唐代士族教育的一个突出现象的考察与分析》,中华书局2002年版;徐庭云:《隋唐五代时期的“寡母抚孤”》,《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傅永聚、马林涛:《论唐代的母训文化》,《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许友根:《唐代“寡母教子”现象初探》,《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0期,等等。
    1 《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357页。
    2 柳宗元:《柳宗元集》卷13《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袝志》,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26页。
    3 关于唐代依养外亲的孤寡家庭,李润强有专深研究,非本文主旨,不赘,详参李先生《唐代依养外亲的孀妇幼孤家庭考察》,收入田澍主编:《中国古代史论萃》,甘肃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第235-262页。
    1 《全唐文》卷720,第7406页。杜牧《樊川文集》卷7《牛公(僧孺)墓志铭并序》略同,第114页。
    2 《太平广记》卷368“韦训”引《广异记》,第2930页。
    3[唐]段成式撰,方南生点校:《西阳杂俎》前集卷19《草篇》,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5页。
    4 《太平广记》卷175“林杰”引《闽川名士传》,第1301页。
    5 李正宇:《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第44页。
    1 《旧唐书》卷64《高祖二十二子·徐王元礼》,第2426页。
    2 《唐刺史考全编》册3,第1953页。
    3 参阅《唐才子传校笺》册3《李宣古传》,第320-322页。
    4[宋]乐史《宋本太平寰宇记》卷103《江西道一·宣州》,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30页。
    5 《唐刺史考全编》册4,第2235页。
    1 《旧唐书》卷177《刘邺传》,第4617页。
    2 按《新唐书》卷183《刘邺传》称其咸通初赐进士及第。据岑仲勉《登科记考订补》考实,当在大中十四年,参氏著《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外三种)》,第512页。
    3 《太平广记》卷170“郑絪”引《芝田录》,第1243-1244页。按此事又见于《北梦琐言》卷3“河中饯刘相瞻”条,第47页:《玉泉子》,笔记小说大观本第1436页。
    4[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3《赏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87页;[唐]刘禹锡撰,卞孝萱校订:《刘禹锡集》卷38《赠刘景擢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72页。
    5 按唐代的所谓“孤寒”,主要应是指祖上有过显赫门第或历任清要官职而家道中衰的士族子弟,在唐代并不少见,详参李晓路:《唐代“孤寒”释》,《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刘邺出自彭城刘氏丹阳房,父三复,刑部侍郎;刘景亦出自彭城刘氏,祖上不显,迁居桂阳。分见《新唐书》卷71上《宰相世系表》第2258、2252页。
    6 《旧唐书》卷177《裴休传》,第4593页。
    1 《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02韩昶《韩昶自为墓志铭并序》,第2329页。又见于《全唐文》卷741,第7666页,“诗”即据之改为“诸”。
    2 转引自丁钢、刘琪:《书院与中国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2年版,第18页。又参吴霓《明清南方地区家族教育考察》,《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1 本自然段的以上论述部分主要参考吴霓《明清南方地区家族教育考察》(第120页):黄玫茵《唐代江西地区开发研究》(台湾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第176页)两文,不再详注。
    2 上揭丁钢、刘琪:《书院与中国文化》,第18页。
    3 《永乐大典》引《莆阳志》:“乾宁元年,徐寅、陈乘登进士第。”徐寅登进士在乾宁元年,已为《唐才子传校笺》卷10《徐寅传》考实。则陈乘在乾宁元年登第应可信。详见《登科记考补正》,第1015-1017页。
    4 黄玫茵氏以为“东佳书堂”建于大顺元年(上揭《唐代江西地区开发研究》第176页),可能是过信《江 州陈氏家法》所说的缘故。
    1 《太平广记》卷401“宜春郡民”条不系年,之前为“龚播”条,亦不系年。“龚播”条前为“张珽”条,事在咸通末(873)。“宜春郡民”条后为“张彦”条,事在五代十国时期。按《太平广记》依时间前后叙事的书法,推测“宜春郡民”条事在唐末五代之际。
    2 台湾学者黄玫茵认为此类族塾已经“为一种地方学校文化中心”,是以“东佳书堂”兴建于大顺元年(890)为前提的,参上揭黄玫茵:《唐代江西地区开发研究》,第170-171页。又李浩亦把陈氏书堂列入唐代私学范围来考察。(氏著《论唐代关中士族的家族教育》,《西北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第19页。)恐怕亦与黄枚茵一样是以“东佳书堂”兴建于大顺元年(890)为前提的。
    3 吴宗国:“由父母兄嫂教授,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是他们必须是博通经义,善于文章,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其次是要有教授的闲暇时间。这不是一般人家所能具备的。”氏《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6页。
    1 《唐代墓志汇编》开元105《唐故处士王庆之碣》,第1226页;《云溪友议》卷中《澧阳讌》,《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294-1295页;《太平广记》卷165“仲庭预”引《玉溪编事》,第1206页。
    2 《全唐诗》卷547郑薰《赠巩畴并序》,第6370页。
    1 《唐才子传校笺》卷7《李宣古》,册3,第322页。
    2 《唐才子传校笺》卷2《包融》,册1,第228页。
    3 参阅岑仲勉:《隋唐史》第十五节《印刷术发明》,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0-61页;李致忠:《古代版印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0年版,第43-53页。
    4[唐]段成式撰,方南生点校:《酉阳杂俎续集》卷4《贬误》(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2页):“今人云,借书还书等为二痴。据杜荆州(预)书告耽云:‘知汝颇欲念学,今因还车致副书,可案录受之,当别置一宅中,勿复以借人。古谚云:有书借人为痴,借人书送还为痴也。'”可见,虽然语出魏晋以前,但恐怕白魏晋迄于隋唐,书籍皆极难得。
    1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耀001《刘府君(应道)墓志铭并序》,第250页。
    2 裴复:《裴公(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268页。
    3 樊宗师:《樊府君(凑)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279页。
    4[宋]王应麟著,[清]翁元圻等注:《困学纪闻》(全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614页。
    5 《太平广记》卷201“杜兼”引《传载》,第1515页。按“倩”字当为“清”之讳改。
    6 《北梦琐言》卷3“不肖子三变”:“唐咸通中,荆州有书生号‘唐五经者',……常谓人曰:‘不肖子弟有三变,第一变为蝗虫,谓鬻庄而食也;第二变为蠹虫,为鬻书而食也;第三变为大虫,谓卖奴婢而食也。'三食之辈,何代无之?”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0页。
    7 《刘禹锡集》卷2《奚公(陟)神道碑》,第29页。
    8 《大唐传载》,《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896页。按“并”、“弁”为形似字,《旧唐书》卷189下《儒学·苏弁传》云“弁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校,至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秘阁焉”,故苏并当为苏弁之误。
    9 苏弁事见《旧唐书》卷189下《儒学·苏弁传》,第4976页。刘伯刍事见《旧唐书》卷153《刘迺传》,第4085页;《新唐书》卷71上《宰相世系表一》,第2257页。
    10 《旧唐书》卷102《韦述传》,第3183页。
    11 《旧唐书》卷149《蒋(?)传》,第4028页。
    12 杜牧《樊川文集》卷7《牛公(僧孺)墓志铭并序》,第114页。
    13 韩愈《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韩愈全集校注》,第941页。
    14 《旧唐书》卷157《李鄘传附李磎传》,第4150页。
    15 《旧唐书》卷159《韦处厚传》,第4187页。
    16 《旧唐书》卷165《柳公绰传》,第4300页。
    17 杜牧《樊川文集》卷1《冬至日寄小侄阿宜》,第9页。
    18 《唐摭言校注》卷10《韦庄奏请追赠不及第人近代者》,第217页;《北梦琐言》卷6《陆龟蒙追赠》,第136页。
    1 《柳宗元集》卷30《寄许京兆孟容书》自云:“家有赐书三千卷,尚在善和里旧宅,宅今己三易主,书存亡不可知”。第781页。
    1 按统计时并未以人数计,像薛播兄弟三人,薛彦辅兄弟四人均进士及第,如以人数记,及第者只会更多。
    2 《唐会要》卷76《章子》,第1399页。
    1 按九位出自不详者中,萧姓二位,王姓二位,杨姓、张姓、赵姓、刘姓各一位,若仅从姓氏而言,至少为魏晋以来的中等以上士族,萧、王、杨更是著姓高门。
    1 宋大川云:“在十二例(笔者按:实为十四例)进士中,初唐只有一例,盛唐三例,中晚唐七例,轻重是显而易见的(笔者按:这里又变成十一例了)。五例(笔者按:实为三例)明经中,除一例为中唐外,其余均在初唐、盛唐。这与唐代教育内容的变化情况形成巧妙的吻合,即以经义出身的明经是唐代前期的主要贡举者,而以诗赋文章为考试内容的进士科则是唐中后期士人进取的主要方向。”按宋氏无据,首先,其统计结果本身多可商榷;其次,虽然中唐后重进士,但无论唐前期、中期、后期,就贞举数量而言,明经都是主要贡举者,乃是习唐史者之共识。
    1 《元稹集》卷51,第555页。
    2 关于唐代图书市场的培育及书籍的流通情况,参贾志刚:《唐代图书市场考察》,收入魏全瑞主编:《隋唐史论——牛致功教授八十华诞祝寿文集》,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第421-428页。
    3 关于村坊学校及习业山林的详情,本文将在第五章专述。
    1 较重要的论文有刘海峰:《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教育评论》1990年第2期;万军杰:《试析唐代的乡里村学》,《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吴枫、郑显文:《唐代庶民阶层的文化素质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1期等。此外,一些唐代科举和教育专著对此也有较深的研究,如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十六章《学校与科举》第五部分关于村学的论述;吴霓:《中国古代私学发展诸问题研究》第三章第三节第三子目《科举考试制度与童蒙教育的兴盛》等。
    2 按:由于各自对乡学性质的看法不一,及部分研究者对“乡校”的丰富内涵判断不够审慎,已有研究的推论过程多有可商之处。为免歧义,本节所引例证,俱为私学性质的乡村学校及坊巷学,属于官学性质的“乡学”,及性质归属不便及不明之“乡校”、“小学”等,俱不在此节讨论范围。
    3 此节原分别作私塾和村学二节论述,承蒙章义和师指点,合二为一,从而避免了因为分类过细导致的资料同质重合而归属不便,谨致谢忱。
    1 《全唐诗》卷766,第8791页。
    2 《新五代史》卷1《太祖纪》,第1页。
    1 《太平广记》卷309“蒋琛”条引《集异记》,第2444页。
    2[唐]刘禹锡撰,卞孝萱校订:《刘禹锡集》卷40,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97-599页。
    3 《隋书》卷70《李密传》,第1626-1627页。
    4 《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152页。按《传奇》今已不存,此条系今人据《岁时广记》卷33辑出。
    5 《唐摭言校注》卷10《韦序奏请追赠不及第人近代者》,第219页。
    1 《元稹集》卷51《白氏长庆集序》,第555页。《旧唐书》卷166《白居易传》,第4357页。
    2 《唐诗纪事校笺》卷66《严恽》,第2226页。
    3 窦易直曾祖怀亶,洪州都督;祖元昌,彭州九陇令;父彧,庐州刺史。参《新唐书》卷71下《宰相世系一下》,第2332页: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第101-102页。
    4 《唐诗纪事校笺》卷66《严恽》,第2226页;《唐才子传校笺》册3《皮日休》,第497页。
    1 《全唐诗》卷387,第4383页。
    2 参阅刘海峰:《唐代乡村学校与教育的普及》,《教育评论》1990年第2期:万军杰:《试析唐代的乡里村学》,《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吴枫、郑显文:《唐代庶民阶层的文化素质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1期。
    3 参阅邹重华:《乡先生——一个被忽略的宋代私学教育角色》,《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第8期,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99年版。
    1 参《隋书》卷75《儒林传序》,《隋书·儒林传》及两《唐书·儒林传》诸列传。
    2 如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六章《学校与科举》第四节有《私人讲学的衰落》一目;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四章《私人教育的类型及其特点》第二节《私人讲学》。按宋文将较多属于国学教育范畴的内容归入私人讲学进行论述,颇可商榷。
    3 《旧唐书》卷190中《李邕传附李善传》,第5039页;卷189上《曹宪传附李善传》,第4946页。
    1 按《旧唐书》卷192《隐逸传》作“卢鸿一”(第5119页)。
    2 《新唐书》卷200《啖助传》,第5706页。《旧唐书》卷155《窦群传》,第4120页;卷189下《陆质传》,第4977页。
    1[五代]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3《不肖子三变》,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0页。
    2 陈寅恪:《陈寅恪集·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10页。
    1 《全唐文》卷742刘轲《与马植书》,第7675页。
    2 《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62《崔皑墓志》,第1802页。按《新唐书》卷72下《宰相世系二下》(第2800页)作“崔皓”,恐误。
    3 《登科记考补正》卷2,咸亨四年、上元三年、调露二年,第70、76、84页。
    4 参《新唐书》卷200《啖助传》,第5706页,《旧唐书》卷155《窦群传》,第4120页。
    5 《永乐大典》卷2368引《苏州府志》:“陆质,春秋科。”参《登科记考补正》,第1319页。但《旧唐书》卷189下《陆质传》并未载其登科之事。
    1 参阅陈飞:《唐代进士科“止试策”考论——兼及“三场试”之成立》,《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
    2 参阅吴宗国:《唐代科举与文学》,第128-129页。
    3 《旧唐书》卷92《韦安石传附陟传》,第2959页。又参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7-9页。
    4 柳宗元:《柳宗元集》卷23《送辛殆庶下第游南郑序》,第623页。
    5 《全唐诗》卷650 方干《送弟子伍秀才赴举》,第7514页。
    1 如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六章《学校与科举》第四节有《私人讲学的衰落》一目;宋大川《唐代教育体制研究》第四章《私人教育的类型及其特点》第二节《私人讲学》,均合并论述。
    1 《全唐诗》卷154萧颖士《江有归舟三章·序》作“卢冀”,第1597页。
    2 《旧唐书》卷137《刘太真传》称:“刘太真,宣州人。涉学,善属文,少师事词人萧颖士。天宝末,举进士。”第3762页。
    3 按刘义乃刘叉之误。参《唐才子传校笺》册2《刘叉》,第278页。
    4 按“韩门弟子”远非这几人,据刘海峰考证,韩愈私门弟子仅姓名可考者,至少也有三十四人。参氏著《“韩门弟子”与中唐科举》,《漳州师院学报》1997年第3期。
    5 《唐才子传校笺》册1《严维传》,第606页。
    6 分见《唐刺史考全编》第1734、1747、1884页。
    1 这种介乎师友之间的关系己为吴宗国揭出,参氏《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4页。按本段观点受吴先生启发,论据则为笔者读书检得。
    2 《唐摭言校注》卷4《师友》,第99页。
    3 《旧唐书》卷160《韩愈传》,第4203页。
    4 《全唐文》卷635李翱《与陆修书》,第6415页。
    5 《文苑英华》卷703梁肃《常州刺史独孤及集后序》,第3625页。
    6 《全唐文》卷522梁肃《祭独孤常州文》,第5306页。
    7 参阅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35页。
    8 吕思勉说:“隋唐之世,科举浸盛,而学校日微,此即教育之权由公家移于私家之证。然学子之负笈寻师者,亦或依附其名而求著籍,未必真有所得,欲深造博涉者,实仍在自为也。”见氏著《隋唐五代史》,第1065页。
    1 按戴叔伦进士及第的年份,辛元房《唐才子传》系于贞元十六年(800)。岑仲勉《唐史余沈》卷2《德宗·戴叔伦贞元进士》据《全唐文》卷502权德舆《戴叔伦墓志》,指出戴叔伦已于贞元五年(789)卒,不可能贞元十六年及第,疑戴叔伦非由进士出身。《唐才子传校笺》卷5《戴叔伦传》据《郡斋读书志》载戴叔伦及第及《文苑英华》所载戴叔伦省试诗《晓闻长乐钟声》,以为戴叔伦由进士出身无疑,但年月不可考。当以《唐才子传校笺》所说为是。
    2 俱见《登科记考补正》,卷数与页码不俱列。
    3 韦纾,当作韦珩,即下引韩文中之韦群玉,乃韦夏卿之侄,系出京兆韦氏。参《韩愈全集校注》,第1518页注(23)。
    4 张俊馀.当作张後馀,参下引韩文及《韩愈全集校注》第1520页注(32)。
    5 《韩愈全集校注》,第1514-1515页。
    1 关于通榜对士子及第的意义,又参《唐摭言》卷8《通榜》载:“陆忠州榜时,梁补阙肃、王郎中杰佐之,肃荐八人俱捷,余皆共成之。”所谓“陆忠州榜”,即贞元八年陆贽知贡举时所放的著名的龙虎榜。又《金华子杂编》卷下云:“中朝盛时,名重之贤指顾即能置人羽翼。”故《登科记考》卷28《别录上》引《考索续》说:“若夫崔群之第缘梁肃,杜牧之第缘吴武陵,李商隐之第缘令狐绹,卢肇之第缘李德裕,每每类此,亦何恶于请托哉!”
    2 《旧唐书》卷160《韩愈传》,第4203页。
    1 韩愈《与汝州卢郎中论荐侯喜状》,《韩愈全集校注》,第1486页。
    1 严耕望:《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收入《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66页。
    2 关于“相须”、“相资”关系,详参第六章第一节目三《游丐资读:以资源交换为核心的经费筹措方式》。
    3 《柳宗元集》卷34《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第871页。
    4[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下“韩愈引后进”,《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95页。
    5 《新唐书》卷176《韩愈传》,第5265页。
    6 严耕望:《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232-271页。
    1 《旧唐书》卷189上《儒学传·序》,第4942页。
    2 参阅《全唐文》卷532李观《请修太学书》,第5402页:同书卷727舒元舆《问国学记》,第7492页。
    3 分见《全唐诗》卷133,第1349页:卷544,第6344页。
    4 《全唐诗》卷532,第6120页。
    1 《唐才子传》云伍乔与杜牧同时,隐居庐山读书。严氏引用时未做详考。其实伍乔为南唐时人,所谓习业庐山,实为入庐山国学就读。详见《唐才子传校笺》册3《伍乔》,第258页。
    2 窦群与白居易同岁,生于大历七年(772),绝无天宝间与符载同隐庐山之可能。李渤为山中四友之一,亦似辛氏臆补。详参《唐才子传校笺》册2《杨衡》,第598-599页。
    3 按《旧唐书》卷171、《新唐书》卷117本传云李渤隐于嵩山,以读书业文为事;宋人陈舜俞《庐山记》卷2云李渤与李逢吉同学于庐山折桂庵。
    1 卢正己本名元裕,因避代宗李豫音讳,改名正己。参《全唐文》卷420常衮《太子宾客卢君(正己)墓志铭》,第4293页:《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三上,第2919页。
    2 韦士仪事仅见于《全唐文》卷518梁肃《送韦拾遗归嵩阳旧居序》,云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不载先祖名讳。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四上无韦士仪,逍遥公房更无“士”字行,疑系假托,故入“庶民”。
    3 郗昂当为郗纯之误,事见《旧唐书》卷157、《新唐书》卷143《郗士美传》。详考参《登科记考补正》,第314页。
    4 “邱为”当即“丘为”,“邱”“丘”诸书互见。今通行本皆作“丘”。参《登科记考补正》,第349页。
    5 《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唐诗纪事》俱谓许浑系高宗朝宰相许圉师之后。杜牧《樊川集遗收诗补录》中有《分司东都寓居履道叨承川尹刘侍郎大夫恩知上四十韵》,实为许浑诗,夹注云许圉师为其六代祖。参《唐才子传校笺》册3《许浑》,第232页。按许浑不见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而世系又与许圉师相隔达六代之远,在无其他材料可证其曾祖以下曾仕宦的情况下,列入“庶民”似较妥。
    1 韦丹见《全唐文》卷566韩愈《韦丹墓志铭》;薛据见《旧唐书》卷146《薛播传》;李绅见《旧唐书》卷173本传:韦昭度见《旧唐书》卷179本传;韦应物、韦成绪见《唐才子传校笺》册2、《全唐诗》卷192韦应物《题从侄成绪西林精舍书斋》;李渤、李涉见《旧唐书》卷171《李渤传》、《唐才子传校笺》册2;崔曙见《唐才子传校笺》册1;李贺见《唐才子传校笺》册2;崔从、崔能见《旧唐书》卷177《崔慎由传》;杜牧见《樊川文集》卷16《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杨收、杨发见《旧唐书》卷177《杨收传》;刘(目替)见《太平广记》卷54“刘(目替)”:王播见《旧唐书》卷164本传;颜真卿见《新唐书》卷153本传;柳璨见《旧唐书》卷179本传。
    1[唐]杜牧撰,陈允吉校点:《樊川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44页。
    2 杜牧:《樊川文集》卷3,第45页。
    3 按《唐诗纪事》卷48《徐商》条载其镇襄阳时,手下有一名观察判官叫王传,“登大中三年进士第。初贫窭,于中条山万固寺入院读书。家庙碑云‘随僧洗钵'”,误。考见[宋]计有功撰,王仲镛校笺:《唐诗纪事校笺》,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30页。
    1 《全唐诗》卷313罗珦小传,第3524页。按载罗珦事迹最详者当属《全唐文》卷506权德舆《罗公(珦)墓志铭并序》,第5148页。
    2 《新唐书》卷202《文艺中·郑虔传》所载略同,当本之于《尚书故实》。
    3 《全唐诗》卷496姚合《送进士田卓入华山》,第5670页。
    4 《全唐诗》卷750,第8633页。据严氏所考,壬申为梁乾化二年,三十年前为唐兄宗中和中,时庐山尚未有国学,故李中亦是隐居庐山习业。《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第249页。
    1 《全唐诗》卷222,第2358页。
    1 按:若仅从姓氏看,这七位中居然有六位姓王、韦、李、杨、崔,均为魏晋迄隋唐之大姓,故将他们合入寒庶士子,其实大可商榷。
    1 关于唐后期南方社会经济发展对该地域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详参牟发松师:《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第五章《经济开发与社会——人口、政区变动及文化发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台湾]黄玫茵:《唐代江西地区开发研究》第四章《人文发展》;冻国栋:《唐代闽中进士登场与文化发展管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期),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 学界目前对唐代士子习业经费来源的关注甚少,囿于笔者视野,相关论著仅见黄云鹤《唐宋下层士人研究》第四章《唐宋下层士人的经济来源》,刘琴丽《唐代举子科考旅费来源探析》(《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前者虽以士子的经济来源为考察对象,但几乎未讨论习业经费问题。后者则以举子的应举资费来源为主要考察对象,亦与习业经费来源关系不大。
    2《文苑英华》卷972张说《郭公(震)行状》,第5111页。参《新唐书》卷122《郭元振传》,第4361页。
    3 《北梦琐言》卷3《陈会螳螂赋》,第62页。
    1 详考可参本文第四章《唐代家庭和家族内部的教育资源》相关论述。
    2 《全唐文》卷720李珏《牛僧孺神道碑铭并序》,第7406页。
    3 《元稹集》卷30《诲侄等书》,第355页。
    4 《唐阙史》卷下《薛氏子为左道所误》,《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363页。
    5 《旧唐书》卷155《李逊传》,第4125页。
    6 参《旧唐书》卷160《韩愈传》,第4195页;《新唐书》卷176《韩愈传》,第5255页。
    7 《唐文拾遗》卷52□蒙《张府君(中立)墓志铭并序》,《全唐文》,第10963页。
    8 韩愈《毕君(坰)墓志铭》,《韩愈全集校注》,第1843-1844页。
    9 《全唐诗》卷200岑参《阌乡送上官秀才归关西别业》,第2083页。
    10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036,第607页。
    1 《全唐文》卷639李翱《李府君(则)墓志铭》,第6455页。
    2 《全唐文》卷181王勃《送劼赴太学序》,第1837页。
    3 《全唐诗》卷297王建《留别舍弟》,第3363页。
    4 《新唐书》卷140《吕諲传》,第4648页。又参《旧唐书》卷185下《良吏·吕諲传》,第4823页;《新唐书》卷75《宰相世系表》五上,第3371页;《登科记考补正》,第335页。
    5 《唐摭言校注》卷3《散序》,第47页。
    6 《太平广记》卷181“李翱女”条引《抒情诗》,第1346页。
    7[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42《前蜀八·列传·李仁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23页。
    1 《北梦琐言》卷13《郑文公报恩》,第270-271页。又参《旧唐书》卷178《郑畋传》,第4630页;《唐刺史考全编》,第3195、3254页。
    2 参阅《元稹集》卷11《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并序》;卷30《诲侄等书》;卷33《同州刺史谢上表》。
    3 按杜牧大中六年(853)卒,年五十,故元和末(820)时,年十七。参《唐才子传校笺》卷6《杜牧》,册3,第193页。
    4 杜牧《樊川文集》卷16《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第244页。
    1 《全唐诗》卷273戴叔伦《南野》,第3061页。《全唐文》卷502权德舆《戴公(叔伦)墓志铭并序》,第5115页。
    2 韩愈《嗟哉董生行》,《韩愈全集校注》,第51页。
    3 《旧唐书》卷163《王质传》,第4267页。《新唐书》卷164《王质传》,第5052页。
    4 《全唐文》卷742载刘轲《上座主书》,第7673页。
    5 《旧唐书》卷178《赵隐传》,第4622页。
    6 《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杨去甚《杨公府君夫人太原王氏玄堂志并序》,第411页。
    7 《新唐书》卷202《文艺中·吕向传》,第5758页。
    8 《唐摭言校注》卷2《恚恨》,第41页。按王泠然又作王冷然,参《唐代墓志汇编》天宝002《王府君(冷然)墓志铭序》,第1532页。
    9 《旧唐书》卷177《崔慎由传》,第4577页。
    1 以上多参严耕望《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第232-271页。不再详注。
    2 参《元稹集》卷55《裴公(乂)墓志铭》,第589-590页;《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上,第2219页;《登科记考补正》,第1363页。
    3 《全唐文》卷780李商隐《齐鲁二生·程骧》,第8150页。
    4 参《旧唐书》卷190下《文苑·温庭筠传》;《新唐书》卷91《温大雅传附庭筠传》。
    5 《太平广记》卷74“陈季卿”引《慕异记》,第462页。
    6 《太平广记》卷304“乔龟年”引《潇湘录》,第2409页。
    7 《唐摭言校注》卷10《海叙不遇》,第208页。
    8 《旧唐书》卷56《萧铣传》,第2263页。按《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下兰陵萧氏齐梁房安平王岩下未录铣,第2287页。
    1 《旧唐书》卷106《王琚传》,第3249页。
    2 《旧唐书》卷189《儒学下·王绍宗传》,第4963页。
    3 《旧唐书》卷163《王质传》,第4267页。《新唐书》卷164《王质传》,第5052页。
    4 《北梦琐言》卷3“不肖子三变”,第60页。按“唐五经”又有另一版本,《唐文拾遗》卷33王廷嗣小传:“廷嗣。闽王审知从子,不受官爵。闽将亡,改姓唐,隐居廷平,以五经教授生徒,人呼唐五经。”想来唐末五代乱世,士子隐身乡里,聚徒教授者众。
    5 《唐摭言校注》卷10《韦序奏请追赠不及第人近代者》,第219页。
    1 按游丐士子以业已完成学业,求举应举的举人为多。黄云鹤有《唐代举子游丐之风——〈太平广记〉所见唐代举子生活态之一》(《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1期)一文专述,笔者亦从与黄文不同的视角,作有《唐代士子“游丐”考论》一文(待刊)。本文讨论唐代士子游丐现象,以筹措习业经费为中心。
    2 《旧唐书》卷140《张建封传》,第3832页。
    3 《太平广记》卷47“许栖岩”条引《传奇》,第294页。
    4 《旧唐书》卷161《乌重胤传》,第4224页。
    5 《太平广记》卷262“杨铮”条引《王氏见闻》,第2047页。按《广记》称其时黔州节度使为王茂权,误。检《资治通鉴》卷269均王乾化四年(914)八月条,前蜀永平四年(914)镇黔州者有王宗训。又检同书卷259昭宗乾宁元年(894)五月条,知王茂权于当年改名王宗训。可知《广记》之王茂权实即王宗训。
    6 前揭黄云鹤《唐代举子游丐之风——〈太、平广记〉所见唐代举子生活态之一》,第32页。
    1 《元稹集》卷57《元君(字莫之)墓志铭》,第607页。
    2 韩愈《与祠部陆员外书》《韩愈全集校注》,第1514-1515页。
    3 《全唐文》卷727舒元舆《贻诸弟砥石命》,第7489页。
    4 杜牧《樊川文集》卷10《送卢秀才赴举序》,第153页。
    5 《唐代墓志汇编》大中093《苗公(弘本)墓志铭》,第2322页。
    6 《太平广记》卷333“黎阳客”条引《广异记》,第2642页。
    7 《太平广记》卷388“齐君房”引《纂异记》,第3091-3092页。
    8 《云溪友议》卷中《南黔南》,《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300页。又,据卞孝萱考证,南卓“薄游上蔡”乃大和二年前事,参《唐刺史考全编》,第885页。
    9 《太平广记》卷282“张生”条引《纂异记》,第2250页。
    1 《玉泉子》,《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428页。
    2 《唐才子传校笺》卷10《褚载》,册4,第388-389页。据校笺,此处称襄阳节度使为邢君牙,大误。因其时距邢君牙卒年已近百年,两人断不可能相遇,《唐才子传》失察。但其所反映的中唐以后士子至州府、节镇游丐,求取生活、求学资费的现象却足实情。
    3 杜牧《樊川文集》卷16《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第244页。
    4 《因话录》卷4《角部·谐戏附》,《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859页。
    5 《太平广记》卷84“俞叟”条引《补录记传》略同,第543页。
    1 《韩愈全集校注》,第1191页。
    2 《太平广记》卷262“杨铮”条引《王氏见闻》,第2047页。据《广记》本条,杨铮曾游丐黔南,为节度使王茂权(即王三宗训,前蜀永平四年镇黔州,参前考)所辱。可知杨铮游丐州镇当在前蜀永平年间。
    3 《唐摭言校注》卷1《散序进士》,第10页。
    4 《唐摭言校注》卷1《述进士下篇》,第8页。
    5 《唐摭言校注》卷2《恚恨》,第42页。
    1 此外,亦有来自社会资助的习业经费,但多属偶然和个别,对士子整体习业环境的影响不大,本文不拟讨论。如《太平广记》卷328“阎庚”引《广异记》:“张仁亶,幼时贫乏,恒在东都北市寓居。有阎庚者,马牙荀子之子也,好善自喜。慕仁亶之德,恒窃父资,以给其衣食,亦累年矣。”
    1 详参本文第五章第四节《山林寺院的教育资源》的相关论述。
    2 按原文不载墓主名讳,据孟二冬考证,墓主为裴又,详见《登科记考补正》,第1363页。
    3 《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上,第2219页。
    1 韩愈:《与冯宿论文书》,《韩愈全集校注》,第1343页。
    2 刘太真事见《全唐文》卷538裴度《刘府君(太真)神道碑铭并序》,第5466页。李翱事见《旧唐书》卷160《李翱传》,第4205页。
    3 《旧唐书》卷74《马周传》,第2612页。
    4 《旧唐书》卷127《乔琳传》,第3576页。
    5 《旧唐书》卷90《李怀远传》,第2920页。
    6 《旧唐书》卷185下《良吏·吕諲传》,第4823页。《新唐书》卷75《宰相世系表》五上,第3371页。
    7 《唐才子传校笺》卷2《崔署》,册1第276-278页。《新唐书》卷72《宰相世系表》二下,第2784页。
    8 《全唐文》卷459杜万《岑嘉州集序》,第4692页。
    9 《旧唐书》卷119《杨绾传》,第3429页。《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下,第2364页。
    10 《旧唐书》卷155《李逊传》,第4125页。
    11 《旧唐书》卷157《王彦威传》,第4154。《刘禹锡集》卷39《王公(俊)神道碑》,第593-596页。
    12 按王泠然家贫,曾自云:“仆家贫亲老,常少供养,兄弟未有官资,嗷嗷环堵,菜色想看,贫而卖浆。”故推测他有无烛照书的经历,并不为过。参《唐摭言校注》卷2《恚恨》,第42页。
    1 《旧唐书》卷102《马怀素传》,第3163页。
    2 《全唐诗》卷222杜甫《八哀诗·故秘书少监苏公源明》,第2358页。
    3 《旧唐书》卷177《毕諴传》第4609页。
    4 《旧唐书》卷179《柳璨传》,第4669页。
    5 《全唐文补遗》第2辑范履冰《韦仁约墓志铭并序》,第6页。
    6[五代]王仁裕撰,曾贻芬点校:《开元天宝遗事》卷下《吹火照书》,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6页。
    7 按苏颋不得父意,又见于《明皇杂录》卷上《苏颋文学该博》条,“苏颋聪悟过人,日诵数千言,虽记览如神,而父瓌训厉至严,常令衣青布襦伏于床下,出其颈受榎楚。”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2页。
    8 《太平广记》卷175“李琪”引《李琪集序》,第1304页。
    9 杜牧《樊川文集》卷16《土宰相求湖州第二启》,第244页。
    10 杜牧《樊川文集》卷9《李府君(戡)墓志铭》,第137页。又见《新唐书》卷78《宗室·李戡传》。
    1 详参本文第四章第三节《家庭和家族内部的教育资源及其成效》的相关论述。
    2 详参本文第五章第四节《山林寺院的教育资源》的相关论述。
    3 《柳宗元集》卷9《国子司业阳城遗爱碣》,第204页。
    4 韩愈《顺宗实录四》,《韩愈全集校注》,第2924页。
    1 以上所引,俱见《唐才子传校笺》册3,第465-467页。
    2 《旧唐书》卷111《房琯传》,第3320页。
    3 墓志中又有王羊仁“阅市”之例。《唐代墓志汇编》开元418《王府君(羊仁)墓志铭并序》(第1445页):“学综九流,文该六艺。常阅书于洛阳之市,或卖药于长安之肆”,其所谓“阅市”,多半属谀墓之辞,不敢遽信。又,《旧唐书》卷189上《儒学·徐文远传》:文远为梁元帝外孙,“属江陵陷,被虏于长安,家贫无以自给。其兄休,鬻书为事,文远日阅书于肆,博览五经,尤精《左氏春秋传》。”事在梁元帝承圣三年(554)西魏陷江陵之后。
    4[唐]刘肃撰,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大唐新语》卷6《举贤》,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2页。《旧唐书》卷89《狄仁杰传》,第2885页。
    1 《旧唐书》卷102《褚无量传》,第3164-3165页。《全唐文》卷258苏颋《褚公神道碑》,第2611页。
    2 《旧唐书》卷102《韦述传》,第3183页。
    3 《旧唐书》卷149《蒋又传》,第4026页。
    4 《全唐文》卷506权德舆《殇孙进马(顺孙)墓志铭并序》,第5152页。
    5 《唐代墓志汇编》元和102《权氏殇子墓志铭并序》,第2020页。
    6 《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32《鲁氏子谦墓志铭并序》,第2354-2355页。
    7 《全唐文》卷816白鸿儒《莫孝肃公诗集序》,第8590-8591页。
    8 《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第2789页。
    9 《旧唐书》卷189《儒学·欧阳询传附通》,第4947页。
    10 《唐代墓志汇编》开元010贺知章《戴府君(令言)墓志铭并序》,第1157页。
    11 《全唐诗》卷159孟浩然《书怀贻京邑同好》,第1625页。
    12 《太平广记》卷484“李娃传”引《异闻集》,第3990页。
    13 《唐摭言校注》卷8《以贤妻激劝而得者》,第166页。
    1 《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87《赵公(君旨)墓志铭》,第2158页。
    2 《全唐文》卷720李珏《牛僧孺神道碑铭并序》,第7406页。
    3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咸通062《李府君(梲)墓志铭》,第1081页。
    4 《唐文拾遗》卷52□蒙《张府君(中立)墓志铭并序》,《全唐文》,第10963页。
    5 《全唐文补遗(专辑)》杨去甚《杨公府君夫人太原王氏玄堂志并序》,第411页。
    6 《旧唐书》卷166《白居易传》,第4347页。
    7 《旧唐书》卷92《韦安石传附陟传》,第2958页。《新唐书》卷74《宰相世系表》四上,第3093页。
    8 《全唐文》卷452邵说《让吏部侍郎表》,第4617页。《新唐书》卷203《文艺·邵说传》,第5782页。
    9 《旧唐书》卷125《萧复传》,第3550-3551页。《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下,第2285页。
    10 《大唐传载》,《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892页。《新唐书》卷160《杨凭传》,第4970页。《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下,第2381页。
    1 《全唐文补遗》册4郭捐之《柏元封墓志铭》,第132页。同书册3张台《柏氏墓志铭》,第233页。
    2 《旧唐书》卷177《裴休传》,第4593页。《新唐书》卷71《宰相世系表》一上,第2232页。
    3 《旧唐书》卷178《赵隐传》,第4622页。《新唐书》卷73《宰相世系表》三下,第2982页。
    4 《全唐文》卷343颜真卿《鲜于公(仲通)神道碑》,第4383页。
    5 《太平广记》卷64“张镐妻”引《神仙感遇传》,第399页。《新唐书》卷72《宰相世系表》二下,第2721页。
    6 《宣室志》卷5,《唐五代笔记小时大观》,第1025页。
    7 《旧唐书》卷192《隐逸·孔述睿传》,第5130页。
    8 《全唐诗》卷310于鹄《题宇文褧山寺读书院》,第3498页。
    9 《太平广记》卷68“封陟”引《传奇》,第424页。
    10 《唐才子传校笺》卷8《邵谒》,册3,第453页。
    11 《唐才子传校笺》卷10《张乔》,册4,第300页。
    12 《唐诗纪事校笺》卷68《殷文圭》,第2273页。
    1 关于唐代举子的数目,据《唐摭言》卷1《贡举厘革并行乡饮酒》条所载敕文,根据《新唐书·地理志》所录唐代最盛的开元二十八年的全国州数计算,每年的举子最多不超过1000人,但这个数据未考虑执行“必有才行,不限其数”的令文所超出的数目;据同书同卷《会昌五年举格节文》条所载政府规定全国举子的极限额,总计为2053人,但既是极限,说明在此之前一定是较多地超过这一数目的,因此才有这次的限额。详参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47-50页。
    2 《唐摭言校注》卷1《散序进士》,第10页。
    3 参阅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九篇: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第15-17页;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64-206页;吴建华:《科举制下进士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流动》,《苏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金滢坤:《中晚唐五代科举与清望官的关系》,《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
    4 按唐代官吏的收入来源,项目多而繁杂,又依时代不同不断有新的变化。本文借官吏俸禄收入作一个大致参照,仅取其主项职分田、永业田、禄米与俸料收入。关于唐代官吏收入详情,请参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第三编第一章的《官吏待遇》门的相关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05-905页。
    5 参阅阎守诚:《唐代官吏的俸料钱》,《晋阳学刊》1982年第2期,第23页。
    1 据《新唐书》卷39《地理三》,相州汤阴县为上县,又检《唐六典》卷30《三府都护州县官吏》,“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
    2 参阅阎守诚:《唐代官吏的俸料钱》,《晋阳学刊》1982年第2期,第23页。
    3 参阅阎守诚:《唐代官吏的俸料钱》,《晋阳学刊》1982年第2期,第23页。
    4 《全唐诗》卷531许浑《寄殷尧藩》,第6114页。
    1 《全唐诗》卷231杜甫《宗武生日》,第2533页。
    2[唐]柳宗元:《龙城录·裴令公训子》,收入[明]佚名:《唐人百家短篇小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52页。
    3 《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杨去甚《杨公府君夫人太原王氏玄堂志并序》,第411页。
    4 韩愈《符读书城南》,《韩愈全集校注》,第722-723页。
    1 杜牧:《樊川文集》卷1《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第9-10页。
    2 《全唐诗》卷548薛逢《邻相反行》,第6374页。
    3 《白居易集》卷1《悲哉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7页。
    4 《全唐诗》卷263严维《送薛居士和州读书》,第2913页。
    1 《云溪友议》卷上“夷君诮”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272页。
    2 陈会事见《北梦琐言》卷3《陈会螳蜋赋》,顾云事见《北梦琐言》卷6《罗顾升降》。参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270-273页;林立平:《唐宋时期商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
    3 分见《全唐诗》卷692,第8017、8037、8041页。
    4 据孙国栋研究,北宋入《宋史》的官员有46.1%来自寒族。参阅氏著《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唐宋之际社会社会转变研究之一》,收入《唐宋史论丛》,香港龙门书店1980年版,第211-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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