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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理论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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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全球化进程中的福利国家危机、凯恩斯主义
     失灵、公共行政运动的扩张和民权运动的发展,以及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教训,公民社会理论开始复兴,并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这一思潮倡导法治的过程中,则直截了当地强调从法律上保障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其目的在于“划定国家行动的界限,反对国家随意干预市民社会内部事务,从而保证市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中国正是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做出的改革开放的历史抉择。30年来,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为中国政治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中国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民间组织生长,中国“整体性”国家的破解,公民社会开始兴起,公民政治素质明显得到提高,从城市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了空前的发展,这些都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当代中国社会仍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和发展时期。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思想文化的日益繁荣等,人们面对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切成为解放思想的基础和动因。在此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国家建设以及自身在改革发展中的利益格局,从而逐步有了一种热情参与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这就为政治的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一种挑战和动力。在当代中国怎样稳步推进经济建设,实现政治民主和社会和谐,使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更加深入人心,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这是一个时代的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入的思想和觉悟,其中人们怎样认识政党、国家和社会是关键,只有增加公民的认同感,才能整合和调动社会力量,规避改革和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顺利实现奋斗目标。当下在学术界对国家的治理模式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研究兴趣,围绕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提出了很多的主张,有的从政治文明角度出发,有的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有的从政治参与的角度,也有的从宪政的角度、治理和善治的角度等等,研究成果丰硕,不乏有真知灼见,但他们的研究最终都离不开去讨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离不开一个关键的基础性问题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发展与构建。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理想的实现需要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而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中国的现代化始终面临一个严峻的结构性挑战:如何改造传统的政治结构和权威形态,使其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获致合法性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并转换成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核心。这一结构性挑战导致了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困境。这是自由与秩序的张力,是平衡保障自由和维持秩序的困境。一方面,要避免传统的政治权威在社会变革中过度流失导致政治危机、社会动荡乃至全面失序,以保障政府整合社会资源和规范社会秩序的能力,为推进现代化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转型中的政治权威因社会失序或外部社会制约失效而自我异化,向传统“复归”而重走高度集权和政治专制之路,要保证被改造的政治权威体现现代化导向,能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导致了社会转型中的矛盾症结,从而“这种历史上出现的两极徘徊在当代则演变为‘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恶性循环的核心问题就是:究竟应当以怎样的认知方式来看待中国现代化的这一两难症结以及如何在理论上建构中国实现(包括政治民主化在内的)现代化的良性的结构性基础”。
     要解决以上所论的矛盾症结,建构起现代化所需的良性结构性基础,就必须探讨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这一转型是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那么传统社会条件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要进行怎样地调整才能适应这一历史转变呢?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借鉴公民社会理论探讨中国转型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一方面进行理论的探讨,借此进行实践建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也须在中国建构起成熟的公民社会尚需时日,但不能忽视公民社会理论对国家和社会关系论证的文化批判价值。由此,在分析传统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构新时期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对策。
     文章首先分析了公民社会的理论内涵。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有着厚重的历史渊源,它以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为基础,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意涵。公民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在政治哲学史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架构。一是洛克式的“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架构,二是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的架构。现代公民社会论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这一问题,得出了不同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但是这些模式概括还带有强烈的理想化色彩,它们都有自己的局限性。由此,中国公民社会理论取向,就是要建构一个凸显公民价值与权利的民主社会,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接着,分析了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演变。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悠久的国家,这样一种国家制度以君主专制制度为根本,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人的身份为社会特征,形成了国家与社会同质同构的局面,国家淹没了社会;建国后由于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和与之配套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从而出现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主义”。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高度一体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共权力从社会经济领域的逐步退出,市场经济的迅速发育和社会生活的逐渐非政治化,国家与社会的两重分化开始进行,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重要历史转型期,中国公民社会的雏形开始浮现而随着中国公民社会成长,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开始凸显,通过个案研究公民意识欠缺、公民社会组织薄弱,由此导致公民社会对公权的监督力度不够,以至于贪污腐败成为社会的顽疾。
     随之,对当代转型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系统之“三维”要素进行了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国家整体面貌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这一变化突出表现为社会的转型,即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建立法治民主的现代国家和活力自主的现代社会成为这一转型的目标选择,转型的任务也就凸显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构之上。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实践出发重构当代转型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需要三个主要环节,一是社会权利纬度。以培育公民意识、公民精神作为重点,经过“公民的社会”(初级阶段公民社会)发展到“公民社会”(较为成熟阶段);二是国家(政府)的权力维度。树立服务意识,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三是执政党的领导权力维度。体现在顺应时代发展,理顺党、国家和社会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要解决以上提出的问题,必须走向公民社会:构建和谐互动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面临“两难困境”问题,一是要保持政治国家的权威而又不回到“全能主义”的老路,使得社会僵化死板没有活力;二是发展社会民主保持政治国家的合法性统治而又不失去必须的权威,导致社会混乱和动荡,保证现代化的顺利推进。这里涉及到是否存在一个自主的、成熟的公民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明确中国公民社会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找准建构的路径,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国家(政府)、知识分子以及企业和政治精英建构公民社会的作用,从而实现“强国家—强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
     最后得出结论:通过分析公民社会理论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出了要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需要经过“公民的社会”——初级阶段公民社会到“公民社会”——较为成熟阶段的步进过程,最终建立起“强国家——强社会”模式,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begins to revive since 1980s and has been an important political thinking in the world. The thinking emphasizes that it guarantees legally the separa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civil society in order to make clear boundaries of them. The aims are to opposite the state to intrude arbitrarily into the intestine affairs of the civil society so as to make sure that the civil society would be a real autonomous field. Just at this time China began to reform and open to the world and since then China has make great progress in economy, culture and politics, meanwhile China has made a good basement for Chinese future political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society structure has changed greatly. We can find that the new social classes and civil organizations are coming into being and the "wholeness state" is coming to the end, and then the civil society is growing in China. Besides these, the political quality of the citizens has enhanced obviously and the basic democracy has developed historically from the cities to countryside. All of these have made a good base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civil society.
     However,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y is still in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turning point and the period of development. With the accelerated pace of modernization,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he gradual improvement of the further deepening of political reform, ideology, culture, and so the liberation of the growing prosperity of the people's minds and improve people's material and cultural life, people pay more attention to nation-building and its own interests in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pattern, thus gradually with the kind of passion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life and political life. This is for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harmony provides a challenge and motiv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how to steadily push forward economic construction, To achieve political democracy and social harmony, so that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building of the great caus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more deeply rooted among the glow vigor and vitality? This is a time issue. Resolution of these issues is inseparable from human thinking and consciousness, in which people understand how the political parties, state and society is the key, and only increase the citizen's identity in order to integrate and mobilize social forces, to avoid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uncertain factors, the smooth realization of the goal. The moment in the academic model of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have shown great enthusiasm and research interests focus on democratic development, harmonious society built and put forward a lot of ideas, some from a political point of view of civilization, and some from the Deliberative Democracy point of view, som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ome are also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point of view, governance and good governance point of view, etc., fruitful research, there is no lack insight, but they are ultimately inseparable from the study to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These issues can not be separated for further study and explore the basis for a critical problem that the emergence of civil society in China,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As everyone knows, modern China's history task is to achiev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on the road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realization of this ideal needs of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As a latecomer-exogenous type modernized country, China's modernization has always been faced with a serious structural challenge:how to transform the traditional political structures and authority patterns, so that a new basis to re-acquire a given legitimacy and the support of social forces, and converted into a modern-oriented political core. The structural challenges resulted in China's modernization dilemma. This is free and order of the tension, and it is to balance the protection of liberty and order dilemma. On the one hand, to avoid the traditional political authority over the loss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lead to political crises, social unrest and even the full disorder,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Government to consolidate social resources and the ability to regulate social order, in order to push forward the modernization to provide a stable and orderly social environment; On the other hand, but also to prevent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of the social disorder due to failure or external social constraints and self-alienation to the traditional "reversion" and re-take a high degree of centra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spotism of the road has been modified to ensure that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of modernization-oriented expression able to respect and protect the fundamental rights of citizens
     This has led to the crux of the contradictions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which "appears on this history in contemporary polar wandering have evolved as'a place on the chaos, a chaos on the unification, unification dead,'the vicious circle of the core issue is:what should be in what way to look at cognitive China's modernization, the crux of this dilemma, and how to construct, in theory, for China to achieve (including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 includ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benign structural base."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heory above the crux of building required to modernize the sound from a structural foundation, we must explore the contemporary Chin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this transformation from a traditional society to modern society, then the traditional society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How to adjust to conduct in order to adapt to this historic change?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draw on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on the one hand theoretical discussion, to be constructed in practice, on the other hand, more importantly, from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it must be in the China constructed from mature civil society will take time, But we can not ignore the theories of civil society and social relations, the country demonstrated the value of cultural criticism. As a result, the analysis of traditional socie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based on the proposed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era of benign interaction, cooperation and win-win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s response.
     The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theoretical contents of civil society.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West has a heavy historical origins, its separation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based on different periods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Civil society theory, the core issu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political history of philosophy, there are two completely differen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ructure of state and society. First, Locke's "social prior to or outside the state" framework, and second, Hegelian-style "state above the society" framework. Modern theorists of civil society on this basis to further explore this issue, reached a different state and social relations model, However, these models generally also with a strong idealistic colors, they all have their own limitations. As a result, Chinese citizens social theory approach is to build a prominent civic values and rights of a democratic societ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state and society interaction.
     Then, analysis of China's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social relations. China is a feudal society has a long history of the country, such a national system for the absolute monarchy system as the fundamental basis of natural economy, people's capacity for social characteristics, forming a homogeneous state and society is isomorphic to the situation, the state submerged of the society; after the founding Because of the high degree of planned economy and a complete set of highly centralized political system, which led to the "planned economy, nationalism." It inevitably leads to a high degree of integration of state and society; reform and opening up, along with the socio-economic areas of public power from the gradual withdrawal of the market'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gradual depoliticization of social life, the double differentiation of the state and society to begin, Chinese society has entered an important period of historical transformation, China's embryonic civil society began to emerge as China's growing civil society, the state and social relations beginning to show, through case studies the lack of civic awareness,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are weak, which led to civil society monitoring of public power have not done enough, so that corruption and the ills of society.
     Following this, the contemporary transform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s "three-dimensional" elements were analyzed. With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step by step, unprecedented in the country as a whole has undergone tremendous changes, this transformation is underscored by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ety, from traditional society to modern society in transition, establish the rule of law and democratic vitality of a modern state and modern society of self-This transformation into target selection and transformation, the task also highligh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reconstruction above. From China's history, culture and the reality and practic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contemporary transform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 requires three main components, first, the social latitude. To foster civic awareness and civic spirit as the focus, after "civil society" (the initial stage of civil society) to develop into the "civil society" (a more mature stage); Second, the state (government) dimension. Establish a sense of service, from the all-powerful government toward limited government; three dimensions of the ruling party.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straighten out the party, state and social relations, improving the party's ability to govern.
     To solve the above questions we need to move civil society:to build a harmonious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al relations. China's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facing a "dilemma" problem, it is necessary to maintain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of the country without return to the "totalitarian," the old, rigid and rigid and do not make social vitality; second is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maintaining political legitimacy of the state without losing the necessary authority, lead to social chaos and unrest,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modernization. Here relates to the existence of an independent and mature civil society issues. This requires a clear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China and existing problems. Accurately identify the path of construction, from China's actual conditions bring into full play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intellectuals, and business and political elite building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order to achieve "a strong state ----a strong society" model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Conclusion: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proposed to build civil society in China need to pass "the citizen society" -- at the primary stage of civil society to the "civil society" -- a mature stage, the final step process to build a "strong country -- strong social" mode, so as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interaction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引文
①俞可平:《全球划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2页。
    ①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②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6页。
    ①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6页。期间发表的有关论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市民社会的论文,对后来的市民社会问题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参见邓正来,景跃进: 《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1992年11月;邓正来: 《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1993年5月;邓正来:(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1994年8月;童世骏:《“后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市民社会》,1993年11月;萧功秦:《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1993年11月;鲁品越: 《中国历史进程与市民社会之建构》,1994年8月;夏维中: 《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1993年11月;朱英:《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几点商榷意见》1994年5月:李路路,李汉林,王奋宇:《中国的单位现象与体制改革》,1994年2月:谢维和: 《社会资源流动与社会分化》,1993年8月;阿里夫·德利克:《当代中国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1993年8月;陈嘉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1993年8月;方朝晖: 《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学说》,19993年8月;高钟:《商会:近代社会两重变奏中的和弦》,1994年8月;景跃进,《“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学术讨论会述要》1993年11月;施雪华:《现代化与中国市民社会》,1994年5月;时宪民:《中国社会转型的结构分化与双二元结构》,1993年11月;孙炳耀:《中国社会团体官民二重性问题》,1994年2月;王颖:《中国的社会中间层:社团发展与组织体系重构》,1994年2月。
    ②邓正来,景跃进: 《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创刊号》,1992年第1期。
    ③邓正来,景跃进: 《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创刊号》,1992年第1期。
    ①《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
    ②邓正来,景跃进: 《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创刊号》,1992年第1期。
    ③这些学者尤其以邓正来、景跃进、俞可平、方朝晖、郁兴建、萧功秦、秦晖、高丙中、袁瑞军、张静、施雪华、朱英、马敏等学者为代表,经过他们20年来的不懈努力探讨,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等相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认识和研究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本土化的市民社会话语系统和理论体系。
    ④蒋红:《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⑤刘振江:《中国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综述》,《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年第4期。
    ①王绍光: 《关于“市民社会”的几点思考》,《二十一世纪》,1991年第8期: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②这方面代表性论文有: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年11月创刊号;施雪华: 《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5期。
    ③关于中国近代史上是否存在市民社会问题,海外汉学界一直充满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意见: (1)罗威廉(William T.Rowe)、斯特朗等人持肯定论;(2)魏斐德等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 (3)黄宗智则认为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从社会角度来解释清末民初的历史都会遇到困难,他主张从“第三领域”来认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中国的历史学者朱英和马敏在研究近代的商会后认为,当时的结社程度足以表明“市民社会”雏形的存在。参见朱英:《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几点商榷意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巨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④邓正来:《国家与社会——回顾中国市民社会研究》,载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302页。
    ⑤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王名等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王韶光、何建宇:《中国的社团革命》,《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等等。
    ⑥熊万胜:《“国家与社会”框架在乡村政治研究中的适用性》,《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王建平:《从当代中国研究反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学术交流》2003年第5期。
    ①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6期。
    ②景跃进:《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学术讨论会述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2年第5期。
    ③邓正来,杰弗里·亚里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页。
    ④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页。
    ⑤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页。
    ⑥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①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
    ②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③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④张静:《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⑤张静:《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0页。
    ⑥张静:《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⑦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
    ①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
    ②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
    ③朱英:《关于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几点商榷意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7期。
    ④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⑤袁祖社:《权力与自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⑥袁祖社:《权力与自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21页。
    ⑦施雪华:《现代化与中国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7期。邓正来也有此种观点。
    ①杨临宏,翟秀红:《试述中国公民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及构建的路径》,《云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年第1期。
    ①“前公民社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社会”,包括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以前的各种社会形态。“前公民社会”以身份制、先赋的等级性、伦理的社会整合方式以及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一体化为基本特征,因而也是“臣民社会”。而“后公民社会”则是指公民身份消失了的社会,亦即国家消亡以后的社会形态,是“自由人联合体。”这一意义上的社会发展三阶段划分与马克思依据人的发展状况所提出的历史发展三形态学说是一致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年—1858年草稿)》中,依据人的发展和与之相适应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征,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提出了历史发展的三形态学说。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
    ②庞金友:《现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
    ③《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33页。
    ④芮国强:《政府发展的价值意蕴与制度逻辑》,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
    ①曾峻:《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及其运用》,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36页。
    ①[德]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
    ①林毓生:《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与现代民间社会》,载林毓生著《热烈与冷静》,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48页。
    ③王岩:《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江海学刊》,2000年第4期。
    ④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年第5期。
    ①粱治平:《“民间”、“民间社会”,和Civil Society - Civil Society概念再检讨》,《美国当代中国研究中》、《当代中国研究》2001年第1期。
    ②姜涌:《公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和现在》《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③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63页。
    ①[德]]斐迪南·膝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4—58页。
    ②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7—68页。
    ③由于国家垄断了公共权力,因此它就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成为所谓的“公域”公民社会则与之相反,它是社会成员个人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领城,这部分社会有其自身的生命,因而是独立的,它不需要通过国家而得到说明,因此谓之“私域”。
    ④爱德华·希尔斯:“市民社会的美德”,载邓正来、[美]杰弗里·亚里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途径》(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页。
    ①[日]加藤节:《政治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8页。
    ②[英]戴维·米勒:《不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页。
    ③转引自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邓正来,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79—80页。
    ④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2000年第3期。
    ①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
    ②[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98页。
    ③[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97、174页。
    ①[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97页。
    ②[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5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51页。
    ④《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47页。
    ②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③[意]葛兰西:《狱中札记》,《葛兰西文选》,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27页。
    ①[英]查尔斯·泰勒:《市民社会的模式》,邓正来、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②[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③袁祖社:《社会发展的自主逻辑与个体主体的自由人格——中国特色‘市民社会’问题的哲学研究》,《哲学动态》,2001年第9期。 ①[英]戈登·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脚清分析的范围》,载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4页。②Steven Lukes:Individualism(Oxford: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 Limited.1973),转引自石元康:《市民社会与重本抑末》,载《从中国文化到现代性:典范转移?》,上海三联书店。
    ①[英]约翰·洛克: 《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8页。
    ②[德]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98页。
    ①[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69页。
    ②转引自邓正来:《国家与市民社会》,载《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途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①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①[德]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②[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张岱云,聂振雄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50页。
    ③陈峰君: 《权威主义概念与成因》,《东南亚研究》,2004年第4期,第70—71页。
    ①陈奎元等编:《宪法与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②[美]E·R·克鲁斯克,[美]B·M·杰克逊:《公共政策词典》,唐理斌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年版,第930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页。
    ⑤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
    ⑥黄学贤:《公共利益界定的基本要素及应用》,《法学》,2004年第10期。
    ①[美]R.尼斯贝特: 《个人主义》, 《哲学译丛》,1991年第2期。
    ②[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③[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8页。
    ①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1页。
    ②[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44—245页。
    ③[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10页。
    ① Ehrenberg John. Civil Society; the Critical History of and Idea.New York and London: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238。
    ①[英]戈登·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5—66页。
    ②丛日云:《当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页。
    ①See Brain OVConnell, Civil Society.the underpinnings of American Democracy, Hanover, University Press of NewEngl and,1999, p.10.
    ② Terrell Carver; Civil society in Japanese politics:Implications for contemporary political research, i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37.,2000,pp.542-543.;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页。
    ①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第13页。
    ②陈仲元:《反思中国市民社会理论研究》,载于《学海》2005年5月,第177页。
    ③郁建兴:《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当代可能性》,《文史哲》2003年第1期。
    ①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研究引论》,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0年第1期。
    ②夏维中: 《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
    ③方朝晖: 《对90年代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反》, 《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④邓正来:《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8期。
    ①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2000年第3期。
    ②马长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
    ③第三部门或者称为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NGO)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研究,非政府组织或 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也受到关注。与公民社会研究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尽管角度不同,两者其实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即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从公共事务和制度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随着研究的深入,两种趋势逐渐结合在一起。
    ①张勤:《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1页。
    ②王名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①金耀基: 《中国发展成现代化国家的困境:韦伯学说的一面》, 《二十一世纪》,1991年第2期。
    ①[英]亨利·梅因: 《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6—97页。
    ②此身份的内涵是广义的。它既包括身份的本来意义(是谁),与他人的关系定位,也包括与身份观念相关的行为准则和等级意识。
    ③所谓“宗法”,依《白虎通》的解释,宗指先祖之主(家长),为宗人所尊。“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统理族人也。”
    ④王国维: 《殷周制度论》, 《观堂集林》卷十,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53—454页。
    ①鲁品越: 《中国历史进程与市民社会之建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夏季卷,第173页。
    ②参见费参见费孝通: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
    ③“五伦”是指: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五方面的道德伦理关系。
    ④[德]马克思: 《第六届菜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42页。
    ①[德]马克思: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②[德]马克思: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③郭玉锦: 《身份制与中国人的观念结构》, 《哲学动态》,2002年第8期,第31页。
    ④郭洪纪: 《孺家的身份伦理与中国社会的准身份化》, 《学术月刊》,1997年第7期,第10页。
    ①[德]马克斯·韦伯: 《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页。
    ①伍俊斌: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野中的中国市民社会建构》,《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②孔令栋:《权威与依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文史哲》,2001年第6期。
    ①称之为“准身份”是因为它一方面与中国传统社会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不同,另一方面它还有着传统的社会结构,处处体现身份特征和遵照身份潜规则。
    ②孙立平,王汉生,王思斌等:《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 《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①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5页。
    ②刘智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版,第379页。
    ①李强: 《现代化与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之变迁》, 《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3期,第27—28页。
    ②李路路,王奋宇: 《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结构及其变革》,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40页。
    ③转引自北晨编译: 《当代文化人类学概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页。
    ④[美]托马斯·奥戴等: 《宗教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6页。
    ①袁祖社:《权力与自由——市民社会的人学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1—93页、第115—116页。
    ②[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页。
    ①许纪霖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1卷(1880—1949),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1页。
    ②孙中山:《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90页。
    ①林喆:《权力的分化及国家权力的社会化》,载《政治学》,2001年第4期。
    ②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①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32页。
    ②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页。
    ①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主编:《四十年的回顾与思考》,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76页。
    ②见1988年7月3日《中国青年报》有关报道。
    ③见2001年第12期《中国电视报》。
    ①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74页
    ①周孝正的空间:《中国如何走向公民社会》,2008年11月20日16:06
    ②俞可平: 《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①《我看“皇帝剧”》,载《读书时报》2002年7月17日。
    ①《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① http://www.cnnb.com.cn中国宁波网,2004月13日20:21。
    ①俞可平:《中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①李景鹏:《权力政治学》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页。
    ①李景鹏:《走向现代化中的国家与社会》,《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3期。
    ②董明:《公民社会成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①汪海洋,孙凤英:《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http://www.tianya.tianya.cn,天涯社区。
    ①俞可平:《中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②邓正来等《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①国内有学者概括了善治的十个基本要素:合法性(legitimacy)、法治(rule of law)、透明性(transparency)、责任性(accountablily)、回应性(responsiveness)、有效性(effectiveness)、政治参与(civic particpation/engagement)、稳定(stabilily)、廉洁(cleanness)、公正(justice)。参见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李惠斌,薛晓源主编: 《全球化与公民社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2—74页。
    ②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17—122页。
    ③《礼记·中庸》。
    ④《孟子·离娄》。
    ⑤《荀子·君道》。
    ⑥董仲舒: 《春秋繁露·尧舜汤武》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7—168页。
    ②[舌希腊]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③[美]卡尔·科恩: 《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5—26页。
    ①参见马长山: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67页。
    ②[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1页。
    ③俞可平: 《政府创新的主要趋势》,俞可平: 《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8页。
    ④俞可平: 《政府创新的主要趋势》,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126页。
    ⑤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7期,第5页。
    ①转引自黄炎培:《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5-157页。
    ②俞可平: 《政府创新的主要趋势》,俞可平: 《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页。
    ③参见张成福: 《责任政府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76页。
    ④[英]戈登·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5—66页。
    ①李永宽:《论市民社会与党的领导》,《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②王海兵:《公民社会的兴起与中国共产党的现代化》,《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第2期。
    ③郝铁川:《从统治到治理:论强政党、小政府与大社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6期。
    ①郝铁川:《从统治到治理:论强政党、小政府与大社会》,《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6期。
    ②董明:《善治视域里的中共执政合法性基础探微》,《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
    ③王长江,朱昔群:《思考执政能力建设的几个视角》,《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6期。
    ①王海兵:《公民社会的兴起与中国共产党的现代化》,《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第2期。
    ②李永宽:《论市民社会与党的领导》,《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③李永宽:《论市民社会与党的领导》,《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①马西恒:《民间组织发展与执政党建设——对上海市民间组织党建实践的思考》,《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1期。
    ②王长江,朱昔群:《思考执政能力建设的几个视角》,《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6期。
    ③尹德慈:《中国民间组织发展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探求》,2004年第3期。
    ④俞可平:《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政府善治》,《中国改革》,2001年第6期。
    ①董明:《善治视域里的中共执政合法性基础探微》,《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
    ②段志超:《政党政治视角下政党与国家权力》,《中国政治(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9期。
    ①陈明明:《现代化进程中政党的集权结构和领导体制的变迁》,《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
    ②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22页。
    ①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创刊号,1992年11月第1期。
    ②俞可平: 《中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①王振海主编:《新视角下的政治——关于社区政治发展的专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95年版,第39-40页。
    ②梁治平:《市场·社会·国家》,载《公共论丛》第二辑《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页。
    ①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第17页。
    ①叶长茂:《市民社会的内汤及其荃本特征》,《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②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亨氏认为在19和20这两个世纪,出现过三次民主化浪潮的长波:第一次:1828—1926年源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第二次:1943-1962年,始于第二次大战期间;第三次:始于1974年葡萄牙的独裁政权垮合。
    ① Beat Flvybjerg:《两种民主理论的述评》,《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4期。
    ②张祖桦:《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台北大屯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70-174页。
    ①《孟子.膝文公章句上》。
    ②《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①徐勇:《现代化的乡土重建》,载《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
    ②通过分析一个社会的分层体系,社会学家们发现有两种比较典型的社会结构形态:一种是传统社会的“金字塔型结构”,另一种现代社会的“橄榄型结构”。在“金字塔型结构”的社会中,上层阶层的人数较少,而越往下层则人数越多。在“橄榄型结构”的社会中,最上层和最下层的人数都较少,而中间阶层的人数很多。
    ③高丙中,袁瑞军主编:《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25页。
    ① John Keane,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Verso, London/New York,1988, pp,14.
    ② John Keane, 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 Verso,Lendon/New York,1988, pp,15.
    ①李弧:《我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两个阶段》,载《光明日报》1998年4月3日。
    ②李强:《市场转型与中国中间阶层的代际更替》,载《战咯与管理》1999年第3期。
    ①[美]劳伦斯·哈里森:《文化为什么重要》[A].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C].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①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②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①张勤:《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②刘瑜:《公民的表情》,《市民》,2006年第2期。
    ①何增科,俞可平:《“社会主义与公民社会”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C].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185页。
    ①对于这种关系的取向,国内有学者称之“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或者说“国家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或“国家优位”和“社会优位”之说。庞金友:《现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②根据政治发展的历史起点、发展的动力、发展的时序、现代化的领导力量、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的差异,我们大体上将政治发展划分为两种基本模式,即早内发现代国家和后外发现代化国家。参见《政治学概论》,孙关宏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9页。
    ③马克斯·韦伯持“中华帝国静止”观,认为中国在同西方接触以前是停滞的,或仅在“传统范围,内发生变化”。费正清持“西方冲击—中国回应”模式认为,中国内部不具有发生变化的动力,动力就只能来自外部,中国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是西方力量冲击的结果。
    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选择“强国家——强社会”模式在学界是有不少争议的,他们担心历史上强势专制国家的再次复活。不过这种担心忽视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事实,国家需要一定的强力去实现现代化目标。因此国家的强力需要保持,这种强力不是独断专行,而是法治国家获得的来着社会的力量,这本身就在历史地改变着中国弱社会的现状。这种思想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逐步消亡、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的否定,而正是对马克思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面对中国社会实际做出的学理判断。
    ①蔡拓:《全球化与政治的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页。
    ①郑贤君:《宪法的社会学观》,《法律科学》,2002年第3期。
    ②俞可平:《对中国公民社会若干问题的管见》,高丙中,袁瑞军主编:《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①俞可平:《对中国公民社会若干问题的管见》,高丙中,袁瑞军主编:《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①谢维雁: 《论宪政的平衡性》,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
    ②[美]斯蒂芬·L·埃尔金,卡罗尔·爱德华·索坦: 《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57页。
    ③[美]斯蒂芬·L·埃尔金,卡罗尔·爱德华·索坦: 《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1页。
    ④陈端洪:《对峙:从行政诉讼看中国的宪政出路》[A].罗豪才: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C].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0页。
    ①董炯: 《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②[美]爱德华·希尔斯: 《市民社会的美德》[A].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 《国家与市民社会》[C].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34页。
    ③王涌: 《宪法与私法关系的两个基本问题》[A].吴汉东: 《私法研究》[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④莫继宏: 《社会自治与现代宪政》[A].张庆福: 《宪政论丛》(第一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①王涌: 《宪法与私法关系的两个基本问题》[A].吴汉东: 《私法研究》[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6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1卷,第250—251页。
    ③付子堂: 《法律意识形态的演进:从马克思到邓小平》,重庆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④[美]贾恩弗兰科·波齐: 《近代国家的发展社会学导论》沈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9页。
    ①在物理学中指的是一个系统的特殊状态,在其中相互对立力量同时对这个系统发生作用,但它们相互抵消、作用结果为零,因此系统处于某种稳定状态。均衡在经济学中是指,第一,对立的力量(供求)在量上处于远行状态,即变量均等;第二,决定供求的任何一种势力不具有改变现状的能力,即行为最优,此时的经济状态是“可持续的”。樊纲:《论均衡、非均衡及其可持续性问压》,《经济研究》1991年第7期,第14页。
    ②周光辉:《论宪欢的基本精神及其思想蕴涵》,《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6期,第126页。
    ③曾峻:《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学林出版杜2005年版,第131页。
    ①[日]猪口孝:《国家与社会》,高增杰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
    ①王绍光:《关于市民社会的几点思考》,《二十一世纪》,1991年总第8期,第103页。
    ①这点在中国社团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得最为明显:面对1978年以来社团的大量涌现和多元化发展,政府仍然沿用行政控制手段(如颁布和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它的发展施加很多不大必要的限制。具体可以参阅顾昕: 《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 《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②具体可以参阅莱斯特.萨拉蒙等:《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的视界》,贾西津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Neil Gilbert, Transformation of the Welfare State:The Silent Surrender of Public Responsibilit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③合作主义”理论最初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其代表人物是德国学者卡尔·施密特。施密特认为,自由主义政治理论是建立在国家与人民之间对立冲突的基础之上的:一方是拥有自己受到宪法保证的权利的“人民”,另一方则是拥有自己权力范围的“国家”。然而,只要在这两者之间引入一个调解性的中间因素,即“运动”,那么这种传统的冲突就可以得到解决。但是,由于“合作主义”理论曾被德国和西班牙的法西斯政权所采用,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长时间内,人们不再提及这个概念,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在政治学研究中才又重新指出,这些国家中存在着“合作主义”的因素——在那里,社会与政府的关系表现出一种有规则、有秩序的特点。
    ①这方面的观点可以参见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唐士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②迈可·曼(Michael Mamn)区分了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即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和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前者是指国家精英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能力:后者是指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在其统治区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参见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
    ①党国英: 《“村民自治”是民主政府的起点吗?》, 《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
    ②江泽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①国外的汉学家尽管从理论和经验事实上论证了中国公民社会在晚清中国就已显现,但这种观点受到普遍质疑。以黄宗智、罗威廉为代表的西方汉学家通过对晚清和民国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认为20世纪初中国公民社会已经形成。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使社会自主空间和“公共领域”逐步扩大,公民社会才真正产生。
    ②张勤:《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①转引自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页。
    ②[英]戈登·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与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参见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C].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版,第76页。
    ③何增科,俞可平:《“社会主义与公民社会”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C].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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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诗经·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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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
    8、NGO中国网·——志愿精神与公民社会:http://www.ngoch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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