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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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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约损害赔偿问题广博芜杂,本文主要从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理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其计算、精神损害与违约损害赔偿等方面讨论了违约损害赔偿的问题。
    全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讨论了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理论问题,包括违约损害赔偿的概念、特点、构成要件、赔偿权利主体的确定以及赔偿方法等内容。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由该违约方依法或依约定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损害的一种救济措施。违约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其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即损害、违约行为、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方面。违约损害赔偿的方法主要有金钱赔偿与回复原状两种,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应是指金钱赔偿的方法。关于赔偿权利主体的确定,笔者认为,除合同当事人理所当然地成为赔偿权利人外,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受益第三人以及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中的第三人,亦应成为赔偿权利人。
    第二章,讨论了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其计算问题。笔者首先考察了两大法系国家对损害类型的区分,以及我国合同法对损害范围的界定,并指出应重新审定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内涵,以便更充分地保护受害方的利益。违约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处于宛如合同已经履行的同样状态。因此在这一目的范围内的所有损害都应获得赔偿,即完全赔偿原则。然而,任何损害的赔偿都不应漫无边际,否则有失法律的公允,因此,各国法律又从各个角度对完全赔偿原则规定了各种限制规则,包括合理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过失相抵规则、损益相抵规则。关于违约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笔者首先提出了确定赔偿金额的目标设定,即“计算规则首先关注的是通过给予受害人以公平的赔偿使之受到保护;同时,计算规则也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激励。”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
    
    的因素,并分析了主观计算方法与客观计算方法,提出当事人对该两种方法应有选择权。
    第三章,讨论了精神损害与违约损害赔偿的问题。这是本文的重点所在。传统观点认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违约之诉并不能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提供补救,而只能通过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对受害人予以救济。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利益,一些国家近年来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开始尝试将精神损害赔偿适当扩展到违约责任中,允许受害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本章中,笔者首先介绍了精神损害的涵义及其特点,之后,对违约行为致精神损害能否提出赔偿请求进行了比较法考察,从中可看出,各国对该问题均渐采肯定态度,尤其是台湾修正的民法典于第227条明确规定了债务不履行亦得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值得吾人肯定。当然,各国司法实践中并非对所有违约致精神损害的,都予以赔偿,这要受合同的种类、内容方面的限制。在我国,通说否定违约场合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司法实务中有的判决似乎承认了债务不履行时的精神损害赔偿。有的学者亦指出,现实生活已经向传统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挑战,我们应正视这一现象,对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应持开放态度,而不应简单地一概加以否定。
    目前,法学理论界对该问题形成了两派:支持者的主要理论有“公平说”、“平等说”、“有效违约说”、“期待利益说”等;反对者的主要理论有“商业稳定说”、“合同合意说”、“难以预见说”、“计算困难说”、“风险分析说”等。笔者对其作了选择性的介绍,并就违约所致精神损害不予赔偿之理由进行了剖析,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笔者认为,由于民事生活的复杂性,侵权责任不能周全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非财产权益,因此,承认并建立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这尤其体现在以获取精神利益为目的之合同中,因为这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订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精神利益,如果他方违约,仍以财产损害为限对其进行赔偿,则显然不能补偿受害方,使之处于如同合同已被履行的状态,更何况,有些情况下,受害方遭受的精神损害远远大于其所遭受的财产损害,因此不赔偿精神损害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此外,本章还就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作了初步的分析,应综合考虑违约损害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受害人所受精神损害的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第四章,对我国合同法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之立法进行了检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在违约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方面,现行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方面存在漏洞,笔者建议,增加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及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中的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规则方面,我国《合同法》欠缺过失相抵规则与损益相抵规则的规定;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方面,现行立法未明确规定违约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对一些具有特殊目的之合同,如提供娱乐、休闲、医疗服务、饮食服务等合同,受害方因他方违约遭受精神损害的,得提起违反
引文
一、著作类
    1. 韩世远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 张广兴、韩世远著《合同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 李永军著《合同法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 王利明著《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 叶林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 林诚二著《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 刘景一著《合同法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8. 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 刘家琛主编《合同法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第一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10.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1. 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 梁慧星著《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13. 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4. 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2、7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 王利明著《民商法研究》(第三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6.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6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版。
    17. 崔建远著《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8. 崔建远著《合同责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9. 王军编著《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0. 王军编著《美国合同法判例选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1. 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2. 尹田编著《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23. 何美欢著《香港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4. 李亚虹主编《美国合同判例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5.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第3辑。
    26.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第1辑。
    27. 郑冲、贾红梅译《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8. 王书江译《日本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29. 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 民事诉讼法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
    30. 费安玲、丁玖译《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1. 《民商法规》(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中华民国88年8月修订版。
    3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编译《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33. 《欧洲合同法原则》载于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二、论文类
    1. 张用江《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探讨》载于《法学研究》1989年第3期。
    2. [英]休·比尔《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根据》载于《法学译丛》1985年第5期。
    3. 庄瑞明《浅论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预见规则”》http://Chinalaw.info.com/。
    4. 张海冬《论合同损害赔偿的履行利益与信赖利益》。
    5. 陈碧玉《民事损害赔偿法中损益相抵之问题》载于《政大法学评论》1980年第21期。
    6. 杨立新《论损益相抵》载于《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
    7. 焦津洪《违约赔偿范围的比较研究》载于《中外法学》1991年第6期。
    8. 李成林《外国违约赔偿范围理论研究》载于《现代法学》。
    9. 李京生《确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几个原则》载于《政治与法律》1985年第2期。
    
    
    10. 叶金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预见性规则——英美法的理论与实践》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总第十五期。
    11. 蓝承烈、闫仁河《合理预见规则比较研究》载于《学习与探索》(哈尔滨)2000年第4期。
    12. 吴俊《合同中赔偿损失的范围及确定方式——英美法德之比较》载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1年第3、4期。
    13. 曹三伟、冯鹏举《期待精神利益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载于《人民法院报》2000年6月3日第3版。
    14. 胡盛涛《英国商事违约赔偿制度探析》载于《中外法学》1994年第6期。
    15. 关永红、段淳林《间接损失赔偿问题研究》载于《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10月第26卷第4期。
    16. 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载于《中外法学》(京)2000年第1期。
    17. 韩世远《非财产上损害与合同责任》载于《法学》1998年第6期。
    18. 崔建远《违约责任论》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报》1991年第4期。
    19. 李成林《论合同责任中的所失利益》载于《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20. 韩豫宛、何志《论赔偿损失》载于《法律适用》2000年第11期。
    21. 胡文涛《为第三人利益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载于《经济与法》2000年第6期。
    22. 叶金强《第三人利益合同研究》载于《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23. 王笑霞《英美合同中的救济方法》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0年第2期。
    24. 姜作利《美国合同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探析》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第6期。
    25. 王启庭《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问题》载于《争鸣》1990年第6期。
    26. 丁海湖《违约之诉中判定精神损害赔偿探微》载于《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12日第三版。
    27. 刘浩宇《效率违约的价值评析》载于《河北法学》2000年第2期。
    崔建远《海峡两岸合同责任制度的比较研究》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
    
    28. 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29. 杨立新《中国合同责任研究》载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30. (台)邱聪智《我国侵权行为法构成上之潜在危机——民法债编侵权行为修正之绪论》载于《法令月刊》第五十一卷第十期,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十月一日出版。
    31. 高洪宾《违约责任与履约抗辩》载于《政治与法律》1999年第3期。
    32. (台)王千维《民事损害责任法上因果关系之结构分析以及损害赔偿之基本原则》载于《政大法学评论》中华民国八十七年十二月,第六十期。
    33. A. S. Burrows 《Mental distress damages in contract-a decade of change》, 《Lloy d's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Quarterly》1984.2.
    Bernard S. Jackson, 《Injured feelings resulting from breach of contract》, 《The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volume,26, Part 2, April, 1977, 4th series.
    1 何宝玉著 《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60页
    2 梁慧星著 《民法》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 第17页
    3 王利明著 《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393页
    4 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5页
    5 转引自韩世远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第1页
    6 尹田编著 《法国现代合同法》 法律出版社 1995年版 第291页
    7 当然这种财产限于权利人特定的财物,指那种包含着权利人特殊情感,灭失以后不能再得到的财物,如已亡父母遗留的唯一照片。
    8 但当事人不得事先免除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责任。
    9 关于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的分类以及违约是否应包括非财产损害,将在下文加以探讨。
    10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编译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第172页
    11 考虑本文的结构,关于损害的可预见性,将在本文第二章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规则中详加论述,兹不赘言。
    12 参见王利明 著《民商法研究》(第三辑)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595-602页
    13 韩世远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57页
    14 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二册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第34页
    15 王泽鉴 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二册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第37页
    16 从广义上说采取补救措施也包括了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
    17 鉴于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主要是指金钱赔偿,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指金钱赔偿的违约救济措施。
    18 张广兴 、韩世远著 《合同法总则》(下)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49页
    19 当然,当事人可以另外约定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或数额,但本文仅仅探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的损害赔偿的范围。
    20何宝玉著 《英国合同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63页
    21 李亚虹 主编 《美国合同判例法》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81页
    22 Knapp:Problems of Contract Law, Little,Brown and Company 1987 第 770页 转引自王利明著《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417页
    23 李亚虹 主编 《美国合同判例法》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81页
    24 转引自焦津洪《违约赔偿范围比较研究》 载于《中外法学》 1991第6期
    25 李亚虹 主编 《美国合同判例法》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81页
     26 吴俊 《合同中赔偿损失的范围及确定方式——英美法德之比较》载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1年第3、4期
    27 (英)休比尔《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根据》载于《法学译丛》1983年第5期
    28 转引自 李成林《论合同责任中的所失利益》 载于《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29 王军编著《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331页
    30 高正义著《合同法原理与操作》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37页
    31 王利明著 《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371页
    32 王军编著 《美国合同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330-331页
    33 参见 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681—684页
    34 参见 叶金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预见性规则》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第215—217页
    35 参见 叶金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预见性规则》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第215—217页
    36 李永军著 《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31页
    37 何美欢著 《香港合同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第660页
    38 韩世远著 《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98页
    39 何宝玉著 《英国合同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541、680页
    40 何宝玉著 《英国合同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88页
    41 史尚宽著《债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303页
    42 韩世远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341页
    43 转引自张广兴、 韩世远著《合同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79页
    44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5 见杨立新 《中国合同责任研究》载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郑州)2000年第1期 第27页
    46 在我国其他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中,存在着过失相抵规则,例如《民用航空法》第127条规定:“在旅客运输过程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的或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47 该复函涉及案例见杨立新《论损益相抵》载于《中国法学》 1999年第三期第72-73页
    48 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239页
    49 参见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253-254页
    50 参见张广兴、韩世远著《合同法总则》(下)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91页
    51 转引自韩世远 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423页
    52 参见王军 编著 《美国合同法判例选评》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第336页
    53 参见刘家琛主编《合同法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第一辑 1999年版 第367-370页
    54 参见李永军著 《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49页
    55 王利明著《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430页
    56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2页
    57参见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3页
    58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2页
    59参见曾世雄 著 《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3页
    60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4页
    61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4页
    62王利明 著《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432页
    63参阅韩世远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440—442页
    64以上参阅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168-169页
    65崔建远 著《合同责任研究》 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第224页
    66王利明 著《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第432-433页
    67参见韩世远 著《违约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444-446页
    68 马维麟 《损害赔偿法之原理》(台)《法学丛刊》第161期(1996年)第42页
    69 参见笔者拙作《侵权法上精神损害及其赔偿之再探》(上)载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三期第55页
    70 同上
    71尹田编著《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第298页
    72转引自韩世远《非财产上损害与合同责任》载于《法学》 1998 年第6期 第27页
    73 (日)山口俊夫 《法国债权法》 东京大学出版会 1986年版 第216页
    74 转引自韩世远《非财产上损害与合同责任》载于《法学》1998年第6期 第27页
    75史尚宽著《债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288页
    76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298页
    77 转引自韩世远《非财产上损害与合同责任》载于《法学》1998年第6期 第28页
    78 “慰谢金”即精神损害赔偿
    79 (日)野村未弘、票田哲男、池田真朗、永田真三郎《民法Ⅲ—债权总论》有斐阁1995年版第62页
    80 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288页
    81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288页
    82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第364—365页
    83马维麟 《损害赔偿法之原理》(台)《法学丛刊》第161期(1996年)第43页
    84 台湾民法债篇于民国88年(1999年)四月二日经法院三读通过,已于89年(2000年)五月五日施行
    85 参见邱聪智《我国侵权行为法上构成之潜在危机—民法债编侵权行为修正之绪论》(台)《法令月刊》第五十一卷第十期第373页
    86 参见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77页
    87 王泽鉴 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7册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第143—144页
    88参见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78页
    89 参见林诚二 著《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291页
    90参见何宝玉著《英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679页
    91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6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 2001年版 第486—498页
    92 转引自林诚二 著《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292页
    93 参见 姜作利《美国合同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探析》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第6期第39页
    94 同上第40页
    95 同上第40页
    96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外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 编译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第171页
    97 梁慧星 著《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 第420页
    98 王利明 著《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第400页
    99 崔建远 著《合同责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第197页
    100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第3辑第83页
    10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第1辑第89页
    102 参见《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12日第3版
    103 张广兴、韩世远著《合同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51页
    104 Charles L.Knapp & Nathen M.Crystal :《Problems in Contract Law》New York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8年第1011页,转引自 姜作利《美国合同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探析》,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第6期第42页
    105 Charles L.Knapp & Nathen M.Crystal :《Problems in Contract Law》New York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8年第979页,转引自 姜作利《美国合同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探析》,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第6期第40页
    
    106以上参见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6卷 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版 第498—501页
    107 见本章第四节相关内容的论述
    108 分析其他相关法律条文,我国对第三人的保护是持肯定态度的。如《民法通则》第122条及相应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53条 ,但却按侵权行为来处理此类问题。
    109 以上2、3点参照《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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