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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社会领导者的作用考——以鲜卑君主的地位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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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李瑾明
  • 年:2010
  • 作者机构:韩国外国语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
  • 会议召开时间:2010-12-01
  • 会议录名称:宋史研究论丛 第11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K18
  • 学会代码:SSYO
  •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 页数:17
  • 文件大小:1724k
  • 原文格式:D
摘要
<正>Ⅰ.绪论在东亚历史上,北部的草原游牧民族曾建立过许多游牧国家。从公元前三世纪末的匈奴帝国到东亚近代前一个世纪的准噶尔汗国,在数千年岁月的变迁中,以草原地区的游牧民族为中心建立政权一直是游牧国家的传统。这一传统的持续性和悠久性不次于任何农耕社会。从历史上看,内陆亚洲草原地带上的游牧国家并非由同一民族建立。例如,若把范围限定在北亚,作为游牧国家的主
引文
(1)与之相反,强调游牧国家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契机的观点也存在。特别是在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持历史发展的普遍性观点的苏联和中国学者中,持此看法的人占多数。
    (2)Barfield Thomas J.The Perilous Frontiers: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Oxford,1898).
    (1)鲜卑社会的指导者中,不存在比各部的首长——大人更高的称号了,即便是处于鼎盛时期的檀石槐也是如此。本文中,像檀石槐和轲比能的情况,其势力和作用实际上与其他游牧社会君主是一样的。
    (1)大多数学者依据裴松之对《三国志·乌桓鲜卑东夷传》的注释中引用的王沈《魏书》中的“鲜卑亦东胡之余也”的记录,把东胡理解成从匈奴中分离出来的种族。但黄烈等人却引入了“东胡共同体”这一概念,认为乌桓和鲜卑是完全不同的种族,并且在匈奴兴起之前东胡共同体就已经形成。(同著:《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以鲜卑这一用语早就出现在先秦文献为依据,孙进己主张鲜卑存在于东胡之前。(同著:《东北民族源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9~40页)。
    (2)内田吟风:《乌桓鲜卑的源流及初期社会构成——古代北亚游牧民族的生活》,(同著:《北亚史研究——鲜卑柔然突厥篇》,京都同朋舍,1975年版),第23页。
    (1)有关鲜卑社会的构成,马长寿很早就主张邑落由20余户构成。此后,大多数中国学者都沿用了这一说法(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41页)。不过,黄烈正通过细密的分析,试图证明史料上出现的落和家、户是同一概念(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41~244页)。
    (2)[晋]陈寿:《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
    (3)《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4)《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
    (5)《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2)王沈在《魏书》中说的是“策骑追击”,而[宋]范晔:《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则记录的是“单骑追击之”,中华书局2000年版。
    (3)以下有关檀石槐统治时期的鲜卑社会状况的叙述,皆参照《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的裴松之注。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
    (3)除了勇健和公正实行法令之外,“不贪”也是一项新的附加要素,下文会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在此,如果排除“不贪”,仅是考虑固有的两项标准,那么,建国前后的游牧国家指导者的资质要求并未发生大的变化这一判断就没有大的不妥。
    (1)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32页。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3)《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4)《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5)《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1)按照黄烈的理解,公元前2世纪初,乌桓从西拉木伦河迁至长城附近后,意味着鲜卑也随之移到西拉木伦河流域,这一点就较为牵强。再者,西拉木伦河适宜农耕,移居于此的乌桓放弃游牧转向农耕,而同是迁居至此的鲜卑却直至曹魏时期都持续着游牧生活,这似乎更不具备说服力。
    (2)林干:《东胡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3~27页。
    (3)《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4)《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3)《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4)《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5)《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1)[宋]范晔:《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中华书局2000年版。
    (2)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第234页。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3)《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通互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3)船木胜马等人甚至把此称作是大人的官僚化。同著:《匈奴·乌桓·鲜卑大人の大人について》,《内田吟风博士颂寿记念东洋史论集》,京都同朋舍1978年版,第407页。
    (4)《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5)有关游牧国家获取物质来源的手段的意义和性质,金浩东在其论文中作了详细的论述。
    (6)Barfield:The Pprilons Frontiers: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第88~89页。
    (1)部族统一之前,轲比能和步度根等处于对峙状态,或魏太祖出兵讨伐之后,他对中原的态度显得较为温和([晋]陈寿:《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相反,对步度根的怀柔成功之后,又或文帝初年“众遂强盛控,弦十余万骑”时,则发动对中原的进攻。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
    (2)Ecsedy Hilda:“Trade-and-War Relations between the Turks and China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6th Century”,Acta Orientalia 21(Budapest,1968),第10~11页。
    (1)《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第837页。
    (2)《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第839页。
    (3)《三国志》卷30《魏书·乌桓鲜卑东夷传》之裴松之注,第834~8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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