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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说理式”执法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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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张文婴
  • 年:2016
  • 作者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
  • 会议召开时间:2016-12-01
  • 会议录名称:中国烟草学会2016年度优秀论文汇编——专卖管理主题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D922.1
  • 学会代码:ZGYG
  • 学会名称:中国烟草学会
  • 页数:4
  • 文件大小:1657k
  • 原文格式:D
摘要
"说理式"执法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必须自始至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说理式"行政执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以全程说理,以理服人为手段,以查审分离,规范自由裁量权,"说理式"执法文书等创新制度为保障,以执法结果公平、公正为标准,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充分说理、公正说理,充分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和杜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本文将简要分析说明烟草执法主体,基层单位在运用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中的一些做法,通过应用如何进一步提升和谐执法服务水平,增强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降低案件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增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自律,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功能。
引文
[1]江苏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的实践与思考》中国江苏网.2012-10-11
    [2]李慧.《推行说理式执法树立烟草和谐形象》.烟草在线网.2011-3-1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工商行政管理典型案例研究》
    [4]《如何深入推进柔性执法?》东方烟草报.2012-12-13
    [5]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把握环节更显全程说理的执法活力》.中国质量新闻网
    [6]厦门市烟草专卖局.《深入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及柔性执法制度》.福建烟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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