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面积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而深海海底区域面积占海洋面积的70%,在幅员辽阔的深海空间蕴藏着丰富的资源,甚至有些资源只有深海才有。开采深海资源研究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为了规范深海资源勘探这一事业,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由习近平总书记签署,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将简要介绍作为一部我国刚刚生效的新法,《深海法》确立的几项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深海资源勘探领域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引文
1《公约》第1条第1款第1项。
1《公约》第137条。
1《公约》第139条第2款。
1《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立法研究----域外经验与中国国策》,张梓太,沈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