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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维权法律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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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洋维权执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执法人员既要应对复杂多变的海上环境,又要根据法律法规完成相应的执法工作。我国制定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规范作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执行海洋维权任务的重要依据。除了这两个基本的海洋维权法律,还有《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也规定了海洋维权的内容。这些法律构成了我国的海洋维权法律体系,但是从目前的立法情况看,我国在海洋维权法律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体现在现行涉海法律法规原则性强、实用性弱,主管部门交叉重叠,相关配套制度显著滞后等。因此,需要加大立法力度,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海洋维权执法条例》、《海洋维权执法警械和武力使用条例》等法律规范,尽快完善我国海洋维权法律体系,为我国海上维权提供充足的执法依据。
引文
1徐维安著:《我国海洋法体系的缺陷与对策》,载《海洋法苑》2006年第5期,第128页。
    2陈德恭、高之国著:《国际海洋法的新发展》,载《管理与法治》1985年第1期,第43页。
    3许维安著:《我国海洋法体系的缺陷与对策》,载《海洋法苑》2006年第5期,第133页。
    4李志文、马金星著:《论我国海洋法立法》,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第89页。
    5江河著:《国际法框架下的现代海权与中国的海洋维权》,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1期,第98页。
    6李志文、马金星著:《论我国海洋法立法》,载《社会科学》2014年第7期,第86页。
    7于思浩,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下的政府海洋管理体制(D).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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