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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现状及其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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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李思维
  •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带审查 ; 制度 ; 行政诉讼
  • 中文刊名:FBZX
  • 英文刊名:Legality Vision
  • 机构: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7-25
  • 出版单位:法制博览
  • 年:2019
  • 语种:中文;
  • 页:FBZX201921038
  • 页数:2
  • CN:21
  • ISSN:14-1188/D
  • 分类号:94-95
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于2014年以立法的形式被正式确立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抽象行政行为被有限的、附带的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的重大突破。本文基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历史沿革的讲述,进一步论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立法现状与存在问题,继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存在问题的原因做了简要分析,最后为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以期能为发展、充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引文
[1]岳正飞.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8.
    [2]丁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南京大学,2018.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EB/OL]. http://www. court. gov. cn/zixun-xiangqing-125871.html,2018-11-28.
    [4]陶志刚.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浙江大学,2017.
    (1)岳正飞.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8.28.
    (2)丁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南京大学,2018.35.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EB/OL].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25871.html,2018-11-28.
    (4)陶志刚.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D].浙江大学,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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