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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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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曲玉萍 ; 任增亮
  • 关键词:危险驾驶行为 ; 危险驾驶罪 ; 刑法规制
  • 中文刊名:CCSS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
  • 机构: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 出版日期:2014-03-20
  • 出版单位: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 年:2014
  • 期:v.33;No.151
  • 语种:中文;
  • 页:CCSS201403005
  • 页数:4
  • CN:03
  • ISSN:22-1409/G4
  • 分类号:18-21
摘要
刑法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因对其自身驾驶技术过于自信,在自身处于无法安全驾驶状态、机动车处于非正常状态下仍执意进行驾驶,或非正常驾驶机动车,对不特定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公共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但未发生损害后果的行为。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判断标准和定罪要件进行理论分析,不但有利于司法实践正确定罪量刑,而且有利于刑法规制的完善。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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