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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与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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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Belt and Road”Initiative and the New Mission of Training Foreign Legal Talents in China
  • 作者:聂帅
  • 英文作者:NIE Shuaijun;Koguan Law school,Shanghaijiaotong University;
  • 关键词:一带一路 ; 法学教育 ; 涉外法律人才 ; 人才培养
  • 英文关键词: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legal education;;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personnel cultivation
  • 中文刊名:YXXY
  • 英文刊名:Chongqing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 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06 18:48
  • 出版单位:重庆高教研究
  • 年:2019
  • 期:v.7;No.38
  • 基金: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普通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中国海洋大学政法涉海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 语种:中文;
  • 页:YXXY201902006
  • 页数:13
  • CN:02
  • ISSN:50-1028/G4
  • 分类号:55-67
摘要
培养造就一批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人才保障。"一带一路"倡议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在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前提下,涉外法律人才需要有较高的外语能力和完善的知识结构。当前,由于受到专业设置门槛较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教师职称评定重科研轻教学三重因素的影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规模大而质量低、东西部发展不均、灌输式教学等瓶颈性问题。展望未来,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改革的思路在于厘清"应用型+复合型"培养目标,确立"法律信仰+爱国情怀"的培养理念,加强实践性教学,在具体路径上需要建立全方位的合作机制,从国家和高校两个层面着手合力推进。
        Cultivating a group of high-end 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 is an important talent guarantee for promoting the "the Belt and Road"initiative. And the "the Belt and Road"initiative puts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 Under the premise of formulating a special training program,the 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 have to obtain a high foreign language ability and a sound knowledge structure. At present,due to the three factors of the lower professional setting threshold,different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eacher title evaluation standards,there are some bottleneck problems in China's legal education,such as large scale and low quality,uneven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east and the west,infusion teaching.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the reform ideas of innovative foreign-related legal personnel lie to clarifying the cultivating objectives of "applied plus composite",establishing the cultivating concept of "legal belief plus patriotic feelings",strengthening the practical cultivating methods,and promoting to establish a comprehensive cooperation mechanism in the specific path from both the national and university levels.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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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2018年10月23日,以“一带一路”和“法律人才”同时作为篇名在CNKI数据库中共检索到文献21篇,相比之下,以“法律人才”作为篇名则检索到文献1 274篇。由此可见,目前从“一带一路”视角探讨法律人才培养的成果不多。
    (1)目前许多高校法学院都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或者在某些课程采取全英文授课,这些措施虽然为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做出了贡献,却局限于英语语种,并未涵盖孟加拉语、菲律宾语、马来语等沿线国家的语种。同样,当前许多高校法学院的研究生入学外语水平考试科目也仅限于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等。可以看出,现行法学教育并未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数语种。据业内专家估计,我国同时精通俄语和法学的人才,全国不超过5位。详情可参见:胡戎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成就一带一路法律精英[N].法制日报,2016-12-28(09).
    (1)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国际法规范不同,以WTO协议为例,目前东帝汶、土库曼斯坦、伊拉克、巴勒斯坦等14国尚未加入WTO;另一方面,这些国家的税收金融、劳动合同、环境保护等国内法规范也截然不同,故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将会产生准据法、冲突规则等问题。此外,英美法系主要关注不成文法,伊斯兰法系主要关注宗教教义,大陆法系主要关注成文法典。
    (2)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多种宗教传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存,由此形成风格各异的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大陆法系。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美、日、印等国长期博弈的重点地区,这就使得他们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如国情复杂的阿富汗存在激进伊斯兰宗教势力、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以致民族仇恨和宗教仇恨等有违法治的情形泛滥;政局动荡的泰国屡屡发生军人政变,《宪法》废止随意,颁布频繁。
    (1)4所政法学院分别是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6个大学法律系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北大学。
    (2)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西部地区包括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和重庆12个省(区、市)。
    (1)这7次的调整依据分别是学位[2003]7号、学位[2006]3号、学位[2011]8号、学位[2016]5号、学位[2016]23号、学位[2018]3号以及学位[2018]9号。在最近四次的调整中,撤销了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两所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将其授予上海财经大学与东南大学,新增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河北大学等8个法学一级博士点,动态调整增加了山西大学、云南大学2个法学一级博士点。
    (2)张卫平曾明确指出,当时西政的问题在于已经形成这样的氛围:离开西政就是一种成功。在2001年至2002年间先后共有8位青年教授离开学校,4位青年博导调离。详情可参见:赵凌.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N].南方周末,2003-11-27。
    (1)《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明确提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1)新华网.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EB/OL].[2019-01-09]. http://www. xinhuanet. com/politics/2017-05/03/c_1120913310. htm.
    (2)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17年9月17日落下帷幕。2018年起将实施新政,该资格考试在统一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的准入条件和基本标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至今已完成四轮评估(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12月28日发布),但并非全国所有的法学院校都参与了这一评估,评估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2)即根据社会需求,确立一些高校培养研究型法律人才,一些高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一些高校培养基层法律人才,等等。
    (3)2017年8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遴选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6所院校作为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外[2017]4号)。设立培养基地有助于扩大沿线国家来华留学规模,培养一批“知华”“亲华”的法律人才,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广泛实施。
    (4)该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法[2015]230号)所创设,从2015年10月到2017年9月共接收4批200余名法律实习生,但美中不足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并未给京外学生提供差旅和住宿费补助。
    (5)“立格联盟”是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由英文legal音译而来。选用“立格”二字,有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意思。2010年5月30日,法学教育的5所名牌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成立该联盟,《立格联盟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由该联盟制定并于2017年7月18日发布。详情可参见:蒋安杰.《立格联盟院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发布[N].法制日报,2017-0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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