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党建引领中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具体表现为从国家层面推动一轴多元治理结构的形成与完善,并通过这一结构的动态发展保障党建引领的功能稳定。社会综合力量成为社会治理实践过程的合理补充,基于公共性培育与社会增能,党建引领促进社会参与的合法性实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社会治理实践的创新发展,基于有机链接和系统多元的结构化发展,党建引领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实践实现了一轴多元模式下沉和基层转化。
引文
(1)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18年3月23日。
(2)(3)李友梅:《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转型的经验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第125页。
(4)贺东航、孔繁斌:《公共政策执行的中国经验》,《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5)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6)黄晓春、周黎安:《政府治理机制转型与社会组织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
(7)袁玉立:《公共性:走进我们生活的哲学范畴》,《学术界》2005年第5期。
(8)卞绍斌:《马克思的“社会”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41页。
(9)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经济发展:回顾与展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10)赵大朋:《新形势下“两新”党组织功能的激活与实现:挑战与对策》,《理论月刊》201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