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从绝对破产债务清偿到破产拯救理念的发生学分析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摘要
破产拯救是企业遭遇困境及至对其采取的措施概称,是理解破产制度发展和功能的关键概念。破产制度史上,从最初"绝对破产债务清(追)偿"阶段,破产意味毁灭,到"破产债务相对清(追)偿"阶段,孕育形成破产拯救的理念,随之逐渐成为破产核心思想。破产救治、破产保护和企业家的拯救与解放等理念分别对应三种不同破产制度。因此,破产拯救理念又可以转换为破产制度问题。从研究不同破产制度本身出发,能够引导我们去发现破产拯救理念、确立破产拯救理念、科学运用破产拯救理念。
        
引文
[1]韩长印.破产理念的立法演变与破产程序的驱动机制[J].法律科学,2002,(4).
    [2]兰秀文.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及发展方向[J].人民论坛,2012,(11).
    [3]王卫国.论重整制度[J].法学研究,1996,(1).
    [4]王欣新.重整制度理论与实务新论[J].法律适用,2012,(11).
    [5]《企业破产法》第2条.
    [6]王新新.论重整中担保权的暂停行使[N].人民法院报,2015-07-01(7).
    [7]张维迎.拯救中国经济的关键是企业家[J].中国房地产业,2015,(4).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Z].2017-12-29.
    [9]《公司法》第3条.
    [10]范棣,王巍.拿什么拯救企业家[J].光彩,2007,(4).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