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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社会学视域中经典概念及其研究范式之反思——以“差序格局”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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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flections on Classic Notions and Their Research Paradigms in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Sociology
  • 作者:周丹丹 ; 李若晖
  • 英文作者:Zhou Dandan;Li Ruohui;
  • 关键词:历史社会学 ; 差序格局 ; 经典概念 ; 五服 ; 昭穆
  • 英文关键词:historical sociology;;differential pattern;;classic notions;;Wufu;;Zhaomu
  • 中文刊名:SXYK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
  • 机构:厦门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 出版日期:2019-01-28
  • 出版单位:史学月刊
  • 年:2019
  • 期:No.460
  •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资助项目(2017M62205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项目(2018T110643);;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和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丧祭与文明研究中心资助
  • 语种:中文;
  • 页:SXYK201902009
  • 页数:21
  • CN:02
  • ISSN:41-1016/K
  • 分类号:96-116
摘要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理解中国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有研究者将差序格局置于先秦至晚清民国丧服制度这一礼治传统之中,提出向内与向外的双向度批评。实则,费孝通所论家内的"自我主义"有田野调查根据,也与秦汉律令规定相符。恰恰应该反思以丧服制度诠释差序格局的可行性。丧服制度仅仅在战国秦汉魏晋南朝时期作为现实的叙族方式,且其历史实践与儒学"亲亲仁民爱物"的理想相违背。昭穆制度在汉代以来以儒学重构家国天下的历程中复兴,并取代丧服制度成为现实的叙族方式。基于社会学理论而脱离原创语境和历史语境对经典概念内涵的扩大,无益于社会学中国化的话语体系建构。历史社会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全盘接受书面的经典性知识,而忽视具体的历史实践过程和运作逻辑。对历史文本和历史实践,尤其是不同层次历史实践的精准区分和辨析,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并建构对于历史真实的社会学认知。
        "Differential pattern(chaxu geju,差 序 格 局)"is a classic sociological notion introduced by Professor Fei Xiaotong to explain Chinese social structure.Some scholars place it in the ritual tradition of Sangfusystem(丧服制度)ranging from pre-Qin to late Qing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and criticize it from two aspects.This paper aims to argue that Prof.Fei's theory is based on his participated observation in the fieldwork and is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Furthermore,we should re-think the feasibilities of explaining "differential pattern"through Sangfu system.As a practical structure of clan families and home families,Sangfu system only existed from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o the Wei-Jin and Southern dynasties.Zhaomusystem(昭穆制度)arose in the Han dynasty when Confucianism reconstructed family,nation and land under heaven,and replaced Sangfusystem to function until the late imperial period.To conclude,the understanding and explanation of Classic notions in Chinese sociology need to be placed in their social and historical contexts,and to avoid expanding their connotations only through western sociological theories.Besides,the historic sociology research should distinguish between historic institutions,historic texts and historic practices,in order to obtain a sociological understanding of true history.
引文
(1)肖瑛:《社会学研究的历史转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27日,A08版。
    (2)斯考切波:《社会学的历史想象力》,载斯考切波编:《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4)米尔斯著,陈强、张永强译:《社会学的想象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58~165、157页。
    (5)渠敬东.《返回历史视野,重塑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国近世变迁及经史研究的新传统》,《社会》2015年第1期,第2~23页。
    (1)肖瑛:《非历史无创新——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历史转向》,《学术月刊》2016年第9期,第15页。
    (2)肖瑛:《社会学研究的历史转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27日,A08版。
    (3)托马斯·埃特曼、郭台辉:《历史转向中的政治学与社会学——访纽约大学教授托马斯·埃特曼》(下),《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月9日,第B02版。
    (4)吴忠民:《国外历史社会学述评》,《社会学研究》1991年第1期,第122~126页。
    (5)孙立平:《“关系”、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5期,第20~30页;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第201~213页;翟学伟,《再论“差序格局”的贡献、局限与理论遗产》,《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152~158页。
    (6)阎明:《“差序格局”探源》,《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5期,第189~214页。
    (7)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2~122页;周飞舟,《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从丧服制度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社会》2015年第1期,第26~48页。
    (1)杜正胜:《从五服论传统的族群结构及其伦理》,载李岩编:《中华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中华书局成立八十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56~275页。周飞舟言及“许多学者在对差序格局的讨论中,都提到过差序格局和‘五服图’之间的相似性”,参见周飞舟:《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从丧服制度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社会》2015年第1期,第31页。但仅举到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一文。吴文则说:“孙隆基、马戎、翟学伟等学者都注意到,差序格局与传统的五服图之间有一致性。”参见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21页。我们依吴文第121页尾注(4)提供的著作和页码检核三文: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第六章《对待世界的态度》第一节《锁国心态》第2小节《按“等级”、“层次”、“类型”来划分外面的世界》中有如下论述:“中国这个‘大圈’,在处理外面世界时,总是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的关系来将它划分‘层次’的,而这种‘层次’又常常变成一种‘等级’序列。同时,这也是一种‘类型化’过程。《国语·周语》中的‘五服’制度,就是这样的一种构想:‘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这种以自我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关系而编成的五个同心圆圈,固然只是古代的理想化制度,但是却可以视为中国人处理外事的理想模型。”参见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7页。可见孙氏所言既无关于差序格局,也无关于作为丧服的“五服”。孙氏提及的“五服”,乃是政治地理概念,出自《尚书·禹贡》。马戎则明确表述:“中国传统社会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差序格局’思路,也延伸到了国家的对外关系上。”参见马戎:《“差序格局”——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中国人行为的解读》,《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133页。紧接着引用了孙隆基的上引文。其理解与引用均准确无误。应该是吴飞混淆了舆地和丧服两个不同的“五服”。翟学伟的确说到:“费孝通在差序格局中点出了中国的五服图、儒家的修齐治平与忠恕之道之间的联系,都隐含着一个社会构建的出发点,即是一种由个人向天下扩张的过程。”参见翟学伟:《再论“差序格局”的贡献、局限与理论遗产》,《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155页。但未注明出处。翟氏另一著作《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亦曰:“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将自己紧紧扣在中国家族的‘五服图’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框架里,提出了中国社会格局上的以自己为中心向外逐渐推延的结构。”参见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5页。其当页脚注(2)给出的出处为:“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没有提供页码。笔者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未查找到相关论述。翟氏自己则是将“差序格局”与韩格理的“象牙九连环”相比拟,虽然该书也画出了“五服关系图”。参见翟学伟:《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关系与权力的历史社会学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100页。可见目前所知最早将“差序格局”与丧服“五服”相比拟的,应该是杜正胜。
    (2)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2页。
    (3)(4)吴飞:《五服图与古代中国的亲属制度》,《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第163、162页。
    (1)(3)(4)(5)(6)(7)(8)(9)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128~129、130、130、129、129、129、129~130页。
    (2)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5页。
    (1)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29~130页。
    (2)(6)翟学伟:《再论“差序格局”的贡献、局限与理论遗产》,《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156~157、57页。
    (3)(5)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9、20页。
    (4)周飞舟:《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从丧服制度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社会》2015年第1期,第40页。
    (1)(2)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8~119、120~121页。
    (3)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30页。
    (4)费孝通:《江村经济》,《费孝通全集》第2卷,第88页。
    (5)(6)费孝通.《所谓家庭中心说》,《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89~190、191~192页。
    (1)(3)(4)(6)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41、138~139、140、146页。
    (2)翟学伟:《再论“差序格局”的贡献、局限与理论遗产》,《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156页。
    (5)(7)费孝通.《所谓家庭中心说》,《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92~193、193页。
    (1)(4)(5)费孝通:《乡土中国》,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41~142、130、125页。
    (2)费孝通.《所谓家庭中心说》,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93~194页。
    (3)吴飞:《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19页。
    (6)费孝通:《论私》,《世纪论评》1947年第16期,第14页。
    (1)费孝通:《论私》,《世纪论评》1947年第16期,第14页。
    (2)费孝通:《江村经济》,《费孝通全集》第2卷,第113页。
    (3)阎振益、钟夏:《新书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97~98页。
    (4)张觉:《韩非子校疏》(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81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图版第63页,释文第133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图版第50页,释文第98页。
    (7)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30页。
    (8)杜佑:《通典》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507页。
    (1)韦昭注:《国语》(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
    (2)杜正胜:《周代封建制的社会结构》,《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3本),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5年版,第124页。
    (3)(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氏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台北:艺文印书馆2007年版,第255、82页。
    (4)(6)(7)(8)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册,第413、413、721、619页。
    (5)李隆基注,邢籨疏:《孝经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8册,第24页;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册,第1032页。
    (10)司马迁:《史记》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03页。
    (11)参见张小苹:《荀子传经考》(博士学位论文),杭州: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2011年,第44~48页。
    (12)王先谦:《荀子集解》(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页。
    (13)(14)(15)管东贵:《从宗法封建制到皇帝郡县制的演变:以血缘解纽为脉络》,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59、163、29~33页。
    (1)(2)管东贵:《从宗法封建制到皇帝郡县制的演变:以血缘解纽为脉络》,第44~45页、108页脚注(2)。
    (3)杜正胜认为周人是“舍昭穆而行大小宗”。二者至少应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并行的,且大小宗主要针对各大小宗的宗子而言,昭穆制则及于每一族人[参见杜正胜:《周代封建制的社会结构》,载《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3本),第126页]。
    (4)杜正胜认为,昭穆制在周初是由征服殖民的形势逼成的,一旦东进运动稍停顿或不能顺利发展,共权的昭穆制自然不可行。所以春秋时人论封建,只能讲到文之昭、武之穆,成之昭、康之穆再也讲不下去了。杜氏混淆了两个不同问题,即以成之昭、康之穆的形式继续分封诸侯的确未能持续,但是这并不能等同于昭穆制已经崩溃。因为文之昭、武之穆的格局仍然存在,并有力地维护着姬周国族。即以大小宗之制而论,设若某大宗仅有一子,则此子继为宗子而已,那不过是未能衍生新的小宗而已,此前所形成的大小宗仍然存在,并未一旦倾颓。杜氏自己也提及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的虢国墓地,其中“死后‘身无长物’的穷人凭什么能和虢太子等贵人挤身于280×200平方米的墓园内?除非他们也是虢氏族的成员,恐怕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参见杜正胜:《周代封建制的社会结构》,载《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3本),第125~126、129页]。贵贱实际上也曲折地反映出亲疏,无疑虢太子的堂兄弟当不至于普遍沦落到“身无长物”。这种只计世次,不论亲疏的墓园格局,正表明昭穆制虽已式微,却仍是姬周国族的坚实基底。
    (5)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38~140页。
    (6)班固:《汉书》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6页。
    (1)(3)(6)(16)班固:《汉书》第1册,第143、349、246、134页。
    (2)沈家本:《历代刑法考》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35~536页。
    (4)司马光著,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131页。
    (5)高敏:《秦汉徭役的豁免条件与对象》,高敏:《秦汉史探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页。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4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丙编《典志》第11章《徭役制度》为高敏所作,仍沿用己说。参见白寿彝:《中国通史》第4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91页。张仁玺、孔令杰说同。参见张仁玺:《秦汉家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5页;孔令杰:《论郑玄〈周礼注〉中的“复”和“有罪先请”》,《理论学刊》2012年第7期,第104页。
    (7)班固:《汉书》第7册,第1925页。
    (8)(9)(10)(18)范晔:《后汉书》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60、413、429、252页。
    (11)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3册,第174页。
    (12)司马迁:《史记》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09~310页。
    (13)(14)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氏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291、129页。
    (15)司马迁:《史记》第2册,第543、544页。
    (17)范晔:《后汉书》第1册,第193页。
    (1)(2)(3)(10)班固:《汉书》第1册,第120、279、334、358页。
    (4)司马迁:《史记》第6册,第2422页。
    (5)范晔:《后汉书》第1册,第61页。
    (6)班固:《汉书》第12册,第4104页。
    (7)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5~8页。
    (8)邢义田:《秦或西汉和奸案中所见的亲属伦理关系》,氏著:《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32页。
    (9)司马迁:《史记》第6册,第2434页。
    (11)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十五曰:“时诸侯王皆同编户民,无足惮者。然以十余万之众,虑诸刘相结起事,故阴置其所厚党于王氏,斫丧公室者,阴检束之,非教训其人也。”参见何焯著,崔高维点校:《义门读书记》(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55页。此以后世权奸例莽,失之远矣。若王莽意在斫丧刘氏,正当严亲尽绝属之法,而乃行本支百世之制。又据《后汉书》卷十五《李通列传》,通父守“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李注:“平帝五年,王莽摄政,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盖特尊之,故曰宗卿师。”参见范晔:《后汉书》第3册,第573页。《资治通鉴》胡注:“莽置宗师主汉宗室耳,此宗卿师,莽篡位时所置也。”参见司马光著,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第3册,第1235页。既言“为王莽宗卿师”,当以胡氏为长。然由章怀也可知莽之宗卿师与汉宗师乃一官而称异。若然,将谓莽亦欲斫丧王氏邪?
    (1)范晔:《后汉书》第2册,第494页。
    (2)范晔:《后汉书》第4册,第899页。
    (3)范晔:《后汉书》第5册,第1303~1304页。
    (4)邢义田:《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宗族社会的延续》,氏著:《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第432-433页。
    (5)(8)班固:《汉书》第1册,第67,85~86、88页。
    (6)杜正胜:《传统家族结构的典型》,氏著:《古代社会与国家》,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版,第828页。
    (7)焦循:《孟子正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8、95页。按《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何注:“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参见何休注,徐彦疏:《公羊传》,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册,第208页。一夫养一父一母一妻一子共五口,因此八口之家最可能是五口加上同居之兄弟妻子三口。
    (9)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图版第50页,释文第98页。
    (10)在商君分异令之后,分家的兄弟、出嫁的姐妹也都连坐,而出嫁之女有罪也连坐其娘家兄弟。
    (11)沈家本:《历代刑法考》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3页。
    (1)范晔:《后汉书》第1册,第147~148页。
    (2)杜正胜:《传统家族结构的典型》,氏著:《古代社会与国家》,第829页。
    (3)?谷至著,柴生芳、朱恒晔译:《秦汉刑罚制度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
    (4)此乃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所述《康诰》说,非《康诰》佚文。参见阮元:《蝟经室续集》卷一《左传引康诰解》,氏著:《蝟经室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014~1015页。
    (5)张建国:《夷三族解析》,《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第148页脚注6。
    (6)司马迁:《史记》第8册,第2985、2986页。
    (7)引者按:此为郑玄《笺》。
    (8)沈家本:《历代刑法考》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2页。
    (9)参见陈寿祺:《五经异义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5~197页。
    (10)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氏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册,第218页。
    (11)孔安国注,孔颖达疏:《尚书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册,第303页。
    (1)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氏著:《裘锡圭学术文集》第5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5页。
    (2)阎振益、钟夏:《新书校注》,第317页。
    (3)班固:《汉书》第10册,第3121、3122页。
    (4)班固:《汉书》第1册,第339页。
    (5)班固:《汉书》第12册,第4104页。
    (6)范晔:《后汉书》第8册,第2189页。
    (7)范晔:《后汉书》第9册,第2510页。
    (8)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86~87页。
    (9)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版,第328页。
    (1)(2)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327~329、4页。
    (3)李隆基注,邢籨疏:《孝经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8册,第10页。
    (4)陆德明:《经典释文》(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333页。
    (5)(7)房玄龄:《晋书》(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98、1237~1238页。
    (6)李若晖:《亲亲尊尊之间的断崖——由韦刘庙议重估西汉经学政制》,《文史哲》2017年第3期,第106~122页。
    (8)顾炎武:《原抄本顾亭林日知录》,台北:台湾明伦书局1979年版,第658页。
    (9)李延寿:《南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36页。
    (1)刘籧等:《旧唐书》第9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098页。
    (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80页。
    (3)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9册,第5943页。
    (4)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3册,第4039页。
    (5)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20册,第6341页。
    (6)魏收:《魏书》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64页。
    (7)令狐德:《周书》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454页。
    (8)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7册,第5448页。
    (9)房玄龄:《晋书》第8册,第2350页。
    (10)龚斌:《世说新语校释》(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7页。
    (11)姚思廉:《梁书》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444页。
    (12)赵瞞:《因话录》,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8页。
    (13)(14)周勋初:《唐语林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21页。
    (14)费孝通:《乡土中国》,《费孝通全集》第6卷,第139页。
    (1)(3)魏收:《魏书》第3册,第1062、1054页。
    (4)李百药:《北齐书》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9页。
    (5)刘籧等:《旧唐书》第15册,第4919~4920页。
    (1)肖瑛:《社会学研究的历史转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27日,A08版。
    (2)肖瑛:《非历史无创新——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历史转向》,《学术月刊》2016年第9期,第15页。
    (3)米尔斯著,陈强、张永强译:《社会学的想象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57页。
    (4)司马迁:《史记》第11册,第3765页。
    (5)黄晖:《论衡校释》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114页。
    (6)班固:《汉书》第6册,第1708页。
    (7)司马迁:《史记》第10册,第3766页。
    (8)司马迁:《史记》第4册,第1670页。
    (9)班固:《汉书》第9册,第3603页。
    (10)班固:《汉书》第12册,第4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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