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林业生产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森林资源的采伐与保护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林业生产建设承担着各种职责与社会责任,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加快后背森林资源的培育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林业关乎工作直接关系着我国国计民生,同时也是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一项重要保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提供积极推动力。本文从实施森林资源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制度的对策进行分析,以此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引文
[1]匡文慧,张树文,张养贞等.吉林省东部山区近50年森林景观变化及驱动机制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28(3):38-45.
[2]李燕燕,樊后保,刘文飞等.不同林龄尾巨桉人工林生态系统生物量的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1,33(4):28-32.
[3]陈莹,李希昆.关于森林资源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制度的研究[A].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2018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C].2018.
[4]丁晓强,唐能福,梁军.国家级森林资源遥感监测业务运行系统研究[A].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第八届年会论文集[C].2018.
[5]宋宗宇,孙红梅.香格里拉森林资源保护调查研究[A].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2018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C].2018.
[6]郑绍清,文名章.略谈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新模式[A].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协201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下)[C].2018.
[7]吕承华,张义忠.搞好森林资源有偿流转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A].森林可持续经营与生态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8.